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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味道作文高一600字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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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味道是金桂飘香。

点点蕊黄似繁星坠落,不经意地散在墨绿间,缕缕幽香沁人心脾。“这桂花啊,是越来越香了。”年复一年,外婆都是这样说的,“看,那桂花树又长高了呢。”是啊,外婆门前的几株桂花树在我未出生前就栽下了。花开之际,空气中都溢满了秋的芳香,这香气也是调皮得很,总是挠得人心里痒痒,才倏地钻入鼻中。这朴素的四瓣小花就是秋的使者,我们嗅到的不是花香,而是秋。

秋天的味道是层林尽染。

秋之景最美不过枫林,而外婆家后山上的“枫”景着实美不胜收。入了秋,大自然就体贴地给枫叶披上大红衣裳。鲜艳的枫叶紧紧地簇拥在一块儿,轻风乍起,起伏的红枫像跳动的火焰,激情燃烧。偶尔有几点零星的火花窜出,又投入母亲大地的怀抱。傍晚时分的“枫”景更是蔚为壮观,朱红的天空是大自然创作的底板,血红般妖艳的火枫似大片的颜料被铺在巨大的布幕上,看似不经意却错落有致。姐姐总喜欢在秋天去挑一片最艳、最红的枫叶,它的身上还披着煦阳的金光呢!它总是被姐姐小心翼翼夹在书里,姐姐说,它里面藏了一整个秋天的故事。

秋天的味道是硕果累累。

记忆中的秋天是甜的,每每金秋,果儿们都陆续成熟了,桔子,甘蔗,石榴……清甜的果汁润湿了唇的干涩后,舌尖的味蕾也随即捕捉到一丝甜蜜,直至心中。最喜欢的就是外婆后院那两棵枣树结的枣子了。也不知是外婆懂魔法还是这枣树有灵性,这后院的树结的枣,虽不如菜场卖的个大,但总是能甜到人心窝里去。后院里玩累了,就踮一踮脚,手伸一伸,绿叶儿颤一颤,变戏法儿似的手中就多了一颗枣来。翠得发亮,阳光多晒的那一面就红一些,果柄那儿总有些细细的尘埃,有时也顾不了那么多,用手搓搓就往嘴里塞,脆爽甘甜,总能一下吃上十来个。“婆,这枣树是谁栽的啊?”我总疑惑着,姥姥总是不紧不慢地干着活儿:“我也不记得了,大概是秋天给我们的礼物吧,呵呵……”

秋天的味道是故乡的情怀。

金桂是故乡景,枫林是故乡景,硕果,也是故乡景。本以为喜爱秋天才想起故乡,猛然发觉是对故乡的眷恋化作了秋最浓郁的思念。

幼时憧憬着城市的美好,直到乡村拆迁方知对故土的深情,秋天的味道,就是故乡情啊。

一片落叶飘飘悠悠憩于脚边,天上云卷云舒,转眼又是一年秋天到,恍惚间,我已融入秋的怀抱,不,是故乡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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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关于介绍长城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2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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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Wall of China, also known in China as the Great Wall of 10,000, is an ancient Chinese fortification built from the end of the 14th century until the beginning of the 17th century,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in order to protect China from raids by the Mongols and Turkic tribes. It was preceded by several walls built since the 3rd century BC against the raids of nomadic tribes coming from areas now in modern day Mongolia and Manchuria.The Wall stretches over a formidable 6,350 km (3,946 miles), from Shanhai Pass on the Bohai Gulf in the east, at the limit between China proper and Manchuria, to Lop Nur in the southeastern portion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中国的长城,在中国也被称为长城的10000,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设防建造的第十四世纪末直到第十七世纪初,在明代,为了由蒙古人和突厥部落保护中国免受袭击。这是之前几个墙自公元前第三世纪的游牧部落来自地区现在的蒙古和满洲里的突袭建。壁延伸超过一个艰巨的6350公里(3946英里),从东部渤海湾关山海,在中国和满洲里之间的界限,以罗布泊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东南部的部分。

The first major wall was built during the reign of the First Emperor, the main emperor of the short-lived Qin dynasty. This wall was not constructed as a single endeavor, but rather was created by the joining of several regional walls built by the Warring States. It was located much further north than the current Great Wall, and very little remains of it. A defensive wall on the northern border was built and maintained by several dynasties at different times in Chinese history. The Great Wall that can still be seen today was built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on a much larger scale and with longer lasting materials (solid stone used for the sides and the top of the Wall) than any wall that had been built before. The primary purpose of the wall was not to keep out people, who could scale the wall, but to insure that semi-nomadic people on the outside of the wall could not cross with their horses or return easily with stolen property.

第一主壁的第一个皇帝统治时期建造的,短命的秦朝的主要皇帝。这堵墙没有建造作为一个单一的努力,而是由几个区域的墙而建的战国加入了。这是位于更远的北部比目前的长城,很少遗骸它。在北部边境修建了防御城墙,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几代保持。长城,今天依然可以看到建于明朝,一个更大的规模和较长的持久材料(固体石用于两侧和顶部的墙)比任何墙壁已建成之前。墙的主要目的是不让出来的人,谁能翻墙,但要保证在墙体的外侧半游牧民族,不能交叉的马匹或返回轻松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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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优秀作文:狼钟敲响

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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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朵蓬松的白云拂净了天空,内蒙古大草原上,与牧民做着生死的搏斗。狼群冲入羊群,冲撞、撕咬,牧民骑在硕健的蒙古马上向野狼怒吼,捶打……

几百年来,蒙古的牧民变得愈发善战,蒙古的马变得愈发硕健,蒙古的猎犬变得愈发勇猛。曾几何时,蒙古人的战马踏遍欧亚大陆,蒙古人在成吉思汗、忽必烈的率领下,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疆域最为辽阔的版图。直至后来中国逐渐衰落,西方人也没有完全放下他们的戒心,就是因为他们知道东方曾经有一个不可一世的骑在马背上的民族――蒙古族。

蒙古族如此强盛,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腾格里(蒙古的天神)赐予他们一种神圣的动物——狼。

狼的速度使蒙古人一刻不敢打盹,狼的睿智使蒙古人一刻不敢松懈,狼的存在使整个草原像一枝弦上之箭无时无刻不处于紧绷的状态。是狼警醒了蒙古人,激发了蒙古人,成就了蒙古人。狼是蒙古人的警钟,是狼钟!它向蒙古人的意识中注入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世上没有永远的高枕无忧,如果你沉沦于“高枕”,失去狼钟,那么,今日的“无忧”必将成为他日的大忧。

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建立秦王朝,国力昌盛,不可一世。但没有了六国的威胁,秦始皇便开始骄奢残暴,大兴土木修建阿房宫。“蜀山兀,阿房出”,终究官逼民反,“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六国是秦国的狼钟,失去了狼钟,危机骤然消除,秦国就如一个已经爬到了颠峰的人,突然被蒙蔽了眼睛,乱闯乱撞,栽入悬崖,落得“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了。

中国人向来是以自己的上下五千年光辉历史引以为豪的,每当世界上有什么新的发明,中国人总能在自己的灿烂历史中找到类似的东西,然后自豪地向世界宣称,我们中国人在多少千年以前就发明了这种东西,却一点感受不到深深的危机。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那儿的人民时刻都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他们的家园不知何时就会被地震震为废墟。不止这些,资源的短缺、海啸的威胁等等都像一把锋利的刺刀,逼着日本人的脊背,他们只有发展,进步。现在的日本,已是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他们的发展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反观中国,明清时的闭关锁国政策,使本来领先于世界的中国渐渐脱离了世界发展之列,自以为地大物博,却不知西方的工业革命正进行得热火朝天,没有了危机意识,自以为是、自欺欺人、愚昧麻木,直至被西方人用鸦片枪炮撞开了国门,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世界狠狠地抛到了后头。中国这条巨龙,曾数千年立于世界之颠,渐渐失去了危机意识,自以为可以小睡一会,怎知刚一闭眼便被西方窜来的野兽撕咬得遍体鳞伤。现在,这条巨龙的伤已渐渐愈合,它终于感到了危机,体会到了虎豹豺狼们的凶残,看到了那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中迸发出的贪婪。它在苏醒。

听,狼钟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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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妈妈我想对你说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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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想对你说,可话到嘴边又咽下。虽然我不擅长说那些触动人心的话语,但妈妈我想对你说:谢谢你无微不至的呵护;谢谢你为我遮风挡雨;谢谢你为我不求回报的付出,谢谢你……

难得,今天太阳格外的好。不是为此,我的心情才格外开朗,而是因为今天我要去东港看我的新家,一个母亲呕心沥血换来的——家。妈妈我想对你说,你辛苦了!来到新公寓,我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地跑进电梯,缓缓地按下13楼这个按钮,一种既兴奋又自豪的心情油然而生。走进我的新家,一股洋溢着幸福的暖风迎面而来,虽然,此刻是冬天。我细细地欣赏着这间100多平方的房子,虽然,房子还是空结构,未经装修。但我还是被房子的任何一个角落包含着的浓浓的爱意所陶醉,虽然,周围别户人家的装修声让人震耳欲聋。我情不自禁地说:“妈妈,你真伟大!”来到楼下,我被那优美的环境所吸引。这时,妈妈会心地微笑,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对我说:“涵媛,等你读初中了,家里那么安静,你可以专心写作业。写累了,你就去楼下散散步,这样的生活多惬意啊!”妈妈越说越开心,我跟着妈妈憧憬着。但心里却想着:妈妈,我爱你,你这些年辛苦赚钱,到头来还是为了我,你付出了那么多,我该如何回报呢?天色渐渐暗了,我和妈妈坐在车上,想起妈妈的话,激动的泪水在心里流淌着,然后,遍布了全身……妈妈我想对你说,你每天起早贪黑,赚得的钱没有多少肯花在自己身上,你供我吃供我穿,我有时候却还惹您生气,我……真是太不懂事了!谢谢你养育我长大,谢谢你给了我生命,谢谢让我学会了知识,让我做一个有用的人。妈妈,我想对你说的话太多了,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不清;就像沙滩上的沙子装不完。“涵媛,下车啦!”妈妈拉着我急匆匆地说着,这下我才缓过神来,和妈妈大手牵着小手兴高采烈地回了家……

妈妈,我明白,您的压力非一般人可承受。在我牙牙学语时,您是我的启蒙老师;在我成绩考差时,您又是我心灵上的安慰。您是家里的顶梁柱,扛去一切重担。妈妈,我可以抛去一切,无论是新家还是“老巢”,但我绝不可以失去生我养我的人——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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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叙事作文:友情改变了我的生活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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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和你一起躲雨的屋檐。--题记

【题记是我后加上去的,化用了歌词,点明了文章的主要内容,而且颇具意境美感。】

窗外,冰冷的雨点敲打着玻璃窗,划过长长的痕迹,最后汇集在一起,室内却温暖如春。望着窗外的雨,我不禁想起了那天的场景,温暖在心中慢慢蔓延开来。

那是一个阴雨天气,学校刚刚开完运动会,我因为没有带雨具,只能在屋檐下焦急地等待着雨停的时刻。阵阵寒风刮过,透过单薄的衣服,我感到了刻骨的凉意,不由得反复摩擦着双手,希望能给自己带来一些温暖。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怎么在这里站着,还没走吗?”我转头一看,是我最好的朋友,此刻她正披着雨衣,颜色是橘黄色,淡淡的暖色调仿佛能给人带来温暖似的。【此句虚实结合,描写的很好,但建议放到后面去写,此处改为人物的神态描写。改:她身披着橘黄色的雨衣,略到笑意朝我走来,关切的问道。】“我忘带雨伞了,只能等雨停了再回去。”我答道。她抬头看了看仍在下着的大雨,说道:“这雨怕是还停不了了呢,不如咱们一起走吧。”我有些犹豫:“可是你还有多余的雨衣吗?”她同我一起站到屋檐下,脱下身上的雨衣,把一端递给我:“咱们一起披着跑到地铁站吧!”见她脸上满溢这真诚的笑容,我心中不由得涌出一丝温暖,点了点头。【此处最打动人,所以建议将前文的“雨衣”一句加到这里。改:说着,她的脸上洋溢着真诚的笑容。我的心不由得涌出一丝温暖,点了点头,接过雨衣的一角,轻披在身上,这淡淡的橘色调仿佛有魔力一般,融化了冰凉的雨雾。】

于是我们披着雨衣走出了运动场的大门,虽然有雨衣的保护,可雨水还是不可避免的打湿了我们半边的衣服。眼看着雨越下越大,再不快些走,衣服就要被全部浸湿了。这时,我们很有默契的相视一笑,同时在雨里飞速奔跑起来,地面上溅起的水花浸湿了我们的裤脚,皮肤触碰到丝丝冰凉,可我们却丝毫没有察觉,因为心中充斥着友情带了的欢乐与温暖。雨声中,两个奔跑着的年轻女孩的笑声引得路人不由得回头……

就这样,我们一路奔跑着到了地铁站,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两句之间缺少衔接。加一句:望着彼此被雨水打湿的面庞,我们都笑了。】浓郁的友情洋溢在雨衣下,洋溢在我们心中。

正是这样的友谊,改变了我原本平淡的生活,正是这样的时光,停留在我无比珍惜的回忆里。

点评:总的来看,小作者文笔优美,语言生动、流畅,感情真挚,写出了一篇不错的文章。但是文章在扣题上做的稍显生硬,如果在行文过程中以及结尾处加上一句“友情,改变了雨天的温度,改变了我的生活”,就显得更加贴切些。

[高一叙事作文:友情改变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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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伴随童年的故乡_高一作文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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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加坡回来探望父亲,下了飞机,刚从机场大巴上下来,又到了家。

小区一片僻静,愈显得舒适。虽然是小区,也永久性的在我心中占据着地位。

无论是这儿刮风,无论是这儿下雨,都一片祥和。一个故乡孩提时的游戏,永远是那么具有消解力,从没有谁反驳过:我的故乡之美。

坐在公车上,便开始叹惋,开始欣然。不光光是因为看到街上横卧的街市,不光光是辉宏的大建筑,不光光是那远远的影影绰绰的影子,密密的人群等等,而实在只是我对这里的每一点每一滴的深深眷恋,每一次感动,每一次向往,每一次荡入内心。

后来下了车,走在小园道路上,被风略吹一吹,都颤动我的眉宇,波荡我的心扉,于是,我的心中便伫足了诗,真的恨不得就此卧膝而坐,举笔而题,可惜的是下一次微风的清明,又把我带去,直到走啊走,路过了群群建筑,最后走到了前方的拐角。

在这个拐角,风终于让我蒙蒙记起什么,最终我丢掉了质惑:那时孩提时代的游戏。于是,就再次的感慨,再次的迷恋了。

记得她是我小学4年纪的同学。现在想起来,已经没什么兴奋的了,那以前的事情由于她的离开,也带上了伤感的色调,留下的只给我作惆怅,作彷徨了。

我记得那年圣诞挺冷的,我经常到她家去打电脑,一玩就是两个多小时,那时介意的是玩得不够,没留意什么。夜冷时我们时常到楼下小草地上跑着跳着,漫着笑着,她讽刺我的游泳说这温度我跳下去不用人救一定自己会上来,我被整得表情怪模怪样,最后直到说久了,累了,就各自回家了。有次她生病,我傻傻地捧着她的作业找她,但只对她说了一大堆老师的任务,就得到她的厌恶做回报,我还呆呆地抓抓脑袋问她下午的考试还去否,于是乎,又遭到一次厌恶的鄙视。那时特别流行什么柯南的动画片,我不大喜欢看,她说那是她的偶像,我也跟着看了,看多了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最后向她借碟子,最终忘记还了。我则爱打乒乓球,她就陪我下来租个台子,钱也是她付的,然而由于她输的惨,就抱怨连连,我仍然没留意;可是我们在一起也只打过几次,她就搬走了,搬时我不知道,她只对我说,跟我在一起玩,觉得很开心。她走后,我学会了回忆,学会了牵挂,那么多的回响,那么多的思绪,最终忘不掉的,仍然是跟她在一起的游戏童年

现在追忆起来,是这么一回事,只是怨恨那时我小,真的太小。最后一个片段是她走的前一天,那天晚上月色特别的朦胧,把我们走过的小园之路淡成了银白,银白把我们的故事斑驳成了梦,话说得很多,只待风吹来一阵阵把它们冲淡,然后带走了,带向远方,这一带,就带到了现在,带到了我此时站着的地方,带到了数年后将要来临圣诞之际,带到了我的心坎里。我站在了她的楼下,确切的说是以前居住的楼的下面。在我慢慢成熟,留念起她后,我曾抱着侥幸的心态去按对讲机,11A,本来我就没什么希望,而说话的人告诉我找错人时,就又为我添上了一丝丝惆怅。今天,现在,睥睨着那栋古旧的大厦,我当然知道她不可能是住这的,我还是按了11A,虽然回答的仍是那句,但我没什么诧异没什么失落,我的目的也就是手摸摸对讲,舒张眉宇品尝一下以前找她玩,等她玩时的滋味,能感觉到回味无穷,就足够了。

离开后我的诗已经不知不觉流溢出来了,也实在是忍不住了。

原来我睡过的草地上现在又睡上了人,夜晚沁水笼雾,又有两个孩子跑到了楼下,看看天看看地,望望星星,打打闹闹,围到我腿边,抬头望望我,咧嘴笑一笑,又继续他们的游戏。

我不喜欢太多华丽,那些什么虚伪的东西,因为就算是辉煌的大殿,总会颠覆,多美的圣地,总有大殿青苔,老月青山,值得回味的东西,慢慢沉淀下来,存入心底的,只是故乡的情感,小时候纯真的游戏罢了。

那么故乡,你的每一次号召都给我生命的鼓舞,人性的张扬。

[有你伴随童年的故乡_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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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时光高一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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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秋到深冬,从暖阳到初雪,日日夜夜,时间马不停蹄地朝前走。风渐渐停了,心也慢慢静了,2016走得太快,铅笔越来越短,画画越来越好。

从排线到打型,从黑白线条到五大色调,从歪斜曲线到光滑曲线,排线由多变少,橡皮渐渐变小,直至最后的考试。我们经历了很多,那颗浮躁的心也慢慢沉下。

那天有阳光,有微风,在安静的下午,气氛刚刚好。笔直的线条从笔尖滑出,跃于纸上,构成图形,擦掉多余的结构框架,打上阴影,再开始着手于上色。谨记五大色调的上色方法,由深到浅一层层叠加,从边线过渡到背景,像是从黑夜连接着黎明,最后泛起点点鱼肚白。阳光从窗缝中挤进来,撒在未成型的画作上,像是夜里的星光。站远了看,黑色好像太多,把高光淹没了。拿了橡皮小心地一点点 摩擦,用纸巾慢慢填充。时间随着笔尖的消磨渐渐流逝,在这慢悠悠的下午,我的作品也随之完成了。叫了老师,认真地听着老师的赞扬与建议,嘴角的弧度也越来越大,那一刻我感觉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胳膊也没再那么疼了,满满的成就感弥补了所有的辛苦付出,我望着自己的画痴痴地笑了。

生命中总有许多美妙的时刻,它们并不惊心动魄,却永远那么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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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母亲的歌高一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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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首游子吟我早已背的滚瓜烂熟,但是又似乎从来都没有读懂过它。

看着光阴闲闲的,淡淡的从身边溜走,来不及把握。童年天空下的云彩已渐渐远去,而母爱一直陪伴我到现在,还有将来……

母爱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它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语言去描述它,也不必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相反,它默默的存在,更多的体现在生活的琐事中。

生活琐事一二

一清早,就听到母亲在厨房做饭的声音。就是这样,母亲总是在我起床前把早饭备好。

然后就只剩下妈妈不停地唠叨了:快吃饭多吃点衣服穿够了没上学迟到了没路上要小心……这是母亲每天都重复的话,以前的我也曾厌烦过妈妈的唠叨,而现在我越来越珍惜、享受这唠叨了。

这是最平常的时候,当然也有不寻常的时候了。

那一次我生病了,我躺在病床上,而母亲一直陪伴在旁边,她一直忙个不停。给我拿温度计,给我端水,为我拿药,削水果……她似乎变得比病床上的我更焦虑、憔悴。

这是两件日常生活中最最繁琐的小事,体现的却是最最伟大的母爱。

母爱是无处不在的,也是无私的,伟大的。悲伤时,它是慰藉;沮丧时,它是希望;软弱时,它是力量它是同情、慈爱、宽容的源泉。只要你用心细细地感受、体会,你就会荡漾在爱的海洋里。

母亲,你就是这源泉,是我一生都写不完的日记,歌颂不完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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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语文老师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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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了,多了几门功课,多了几个老师,有的老师现在连名字都记不起,但有一个老师我对他很熟悉。但除了每天上课外,又不常见他。他姓王名昌波,我们都叫他王老师,他自称“休眠火山”。他的脸上有两条“皱纹”,从鼻子两旁,绕过嘴角,然后便无了踪影,他还有个特点,我不知道同学们注意了没有,但是我发现了,当老师的手从上往下摆并停在空中时,不像我们四指伸直,而是中指、食指,无名指挺直,小指两关节同时弯曲,平常人不太容易一下“形成”的样子!

我想我熟悉他,可能是因为我在开学之前就认识他,因为妈妈常在我面前说起他,常夸他教得好,写得好。还可能因为我和他一起主持过“幸福花开”。总之,他好像很难接近,但有时课下又好像很喜欢开玩笑。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两面派,一面严肃,一面温柔。

“休眠火山”这个称号,真的太恰当了!我们随时都要提防火山爆发,在学校里,都会有人猝不及防的被“岩浆”烧伤。他上课一般不会让我们血压升高,但有时一旦有发火的迹象,我们就会血压升高,其实我们都很怕他。有一次,班里很多同学没交随笔(类似日记),这“休眠火山”再也挺不住了,最终还是爆发了!虽然用_不好,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那么多人不交随笔了。这“休眠火山”生气起来挺好玩的,嘻嘻。People dont make any writing.This "dormant volcano" is fun to be angry, hee hee.

这就是我新语文的老师,记住哦!王昌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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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关于语文老师作文大全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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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说你,一天天的坐在这里怎么听的课?刚刚学过的文言文让你翻译几句都不会啊!”这几天我们从她嘴里听到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了,每次语文课前,那句话就像魔咒一样响在我的耳边,吓得我赶紧拿起语文课本,以为她就在我身后。

能让我如此害怕的也只有老徐了吧!

老徐是教语文的,每次语文课前,原本想要玩闹的心立刻收了回来,三步化作一步,冲进教室,手忙脚乱地拿出语文课本,翻到刚讲完的课文,进入临时抱佛脚模式,一目十行地默读着课文,时不时抬起头来背两句,同时用眼角的余光瞄一下老徐是不是提前来候课了。期待着老徐迟到一小会,这样至少在检查时,不会那么尴尬。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班级的门口,手中抱着几本书,迈着步子,慢慢地走上讲台,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目光扫过全班,微微一笑:"小璋,你起来背以下《诫子书》!”

当然,她也绝不是个在学生印象里只有”恐惧”的老师,相反她与学生相处的很融洽。而她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个很古板的老师”,这大概是我目前为止听到的最大的谎话。

老徐讲课时十分风趣,总能正中我们班同学们奇怪的笑点。比如,在讲一些人物背景经历的时候,总会扯上几句题外话,用现代的眼光调侃一下古文作者或是文章里的人物,可就这几句题外话,触碰到了我们的笑点,整个班级被笑声包围着,笑起来还像涨潮的海水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初,老徐还故作严肃的制止一下,“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可没过几秒,她就被我们传染了,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手中的“打狗棒”还在不停的挥舞着,课堂上便在一瞬间活跃到了极点,之前的不快、严肃,便一扫而空了。

初一时,我们遇到了她;在初二时,我们尊敬她;在初三时,我们害怕她。现在,已经是老徐教我们的第四个年头了,还有一年,我们将离开这里,离开她了,我们与她相处的时间越长,便越舍不得她!

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珍惜这最后跟老师相处的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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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闺蜜作文600字高一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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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闺蜜级别的知己,可谓我友谊食物链之中的王者了。此人可刚可柔,刚时是我朋友中的“老大”,柔时是一个见到狼就发抖的“小绵羊”。

先来说说她的的“刚”。在上海学游泳的时候,我学得不是很好,总是会被学的好的同学欺负。她知道之后挺身而出。只见她如同水中的一条鱼一般,钻出水后“飞鱼打水”,调皮地将水泼到别人的身上,又在水下踢了他们一脚,再来一个“人鱼摆尾”,他们就都齐刷刷地倒了下来。她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仿佛脸上写着一句话:谁让你惹了不该惹的人,活该!

在水里欺负我还不够,居然在学校里还要欺负我。有一回被她看到了,她就冲了出来。她,手拿一把软尺,冲到了他们面前。她的脸上不再像和我在一起时有的快乐了,脸上充满了不顾一切的神情。只见她手拿软尺就往男生身上打去,打得他们连滚带爬地跑了,她还追了他们几步才松了心,回到我的身旁,她的脸上又是那种愉快的笑容了。要是在古代,她的武功可以和花木兰有一比了。

这位“小绵羊”最怕的就是我的眼泪,每次我哭就像给她致命的打击,她就闪电一样闪了。在我的面前,她两只手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放哪里,两条眉毛焦急地动来动去,嘴里不停地念着:“怎么办?怎么办啊?”两只找不到方向的手,抓起一把纸巾,她的手一边抖,一边帮我擦去脸上的泪水。再看一眼那张脸,脸又多了几分害怕和担忧,那两只心灵的窗口正无可奈何地开一会儿,关一会儿。每次我哭完后,她脸上的焦虑和害怕一眨眼就不知跑哪去了,脸上的表情又回到了那个我熟悉的明朗的笑容了。

她就是我的守护神陈诗韵。我们说好了做一辈子的朋友,现在我们见面的时间少了,但我相信我们的心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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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作文高一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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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沙漠中遇到了同伴,好比一个人在生活中有了母亲的陪伴;一个人在沙漠中遇到了绿洲,也就好比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了母亲,给了你前进的动力。这足以说明一个人的母亲对那个人的生活有多么重要。

我的妈妈,是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人。说起她的智慧,我从小到大就领教了不少,有一回,我记忆深刻。

那天,我正在两楼中写语文全程,我接着一个个问题知难而上,答案,也马上迎刃而解。正当我马上要把《全程》这本“大怪兽”消灭时,出现了一题“大BOSS”,我被它给难住了,它仿佛就像一堵宽大而又结施的大墙。牢牢地堵住了我的任何通道,我思考了好一会儿,可还是毫无转机,只能马上求助我的“作业帮”——妈妈。当我拿着本子向着我的妈妈时,妈妈却是一个木头脸,无情地说:“不知道!自己想!这是你自己的事儿!我怎么可能告诉你呢?好好思考吧!不要再向我浪费时间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眼睛只是直直地望着那题,干放着那题不动,在一旁的妈妈又说了:“快点儿写啊!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无奈只好跳过这一题继续向下写,直到写出,这才告诉了我问题的答案。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妈妈当时是为了我好啊!“不知道”是为了让我自己多思考啊!而“让我先写下一题”是为了让我加快速度,不浪费宝贵的时间啊!我大吃一惊,心中的迷雾渐渐拨开,可又想到当时年小的我还在心中抱怨,实在是懊悔啊!

古文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得到了妈妈的辅导,也就等于如鱼得水,继续向着更高的目标攀爬,前进。

我为我有一个这样的妈妈而感到幸福与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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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花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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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手中沙,握不住,只能随时间的流逝只从指缝间一点一滴流逝。——题记

我们放纵青春,我们曾经都是心高气傲的雄鹰。谁都不知道青春的意义,谁都不明白青春的话语。那年夏夜,我们扎着羊角辫在草丛里捉萤火虫时,我们看见了青春,它只是昙,只会闪现一时,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与它说上几句悄悄话。

我们的思想告诉我们:会的,现在还有的是时间。可是那时间来的太过急促,去的悄然。我们自以为能把握住它,可是当时间这种似水的流质悄悄的磨去了我们的棱角,青春也随着时间而渐渐从我们的记忆中冲淡。

是啊,我们都太过自以为是了,总想着机会还在,青春也还在。可是人生是无法抗拒的前进。当我们回眸一时,机会没了,只剩下惨淡的青春回忆。我们不要这样,我们的青春不是秋天里翩翩而落的树叶,当旧意覆盖了一切,我们能看到两个世界:回忆和想象。那回忆中最美的木匣子是青春,那里藏着叛逆的我们,渐渐明白事理的我们,磨砺过挫折的我们。到我们白发苍苍时。我们会抱着老相册,闭上眼睛回忆我们最美好的青春。

我折下一支夏花,在烈日下它渐渐枯萎,到最后花瓣也丧失了原本的色彩,轻轻地,从高处被风带走,消失在我的视角,不见踪影。因为它实在太渺小,渺小到我根本不从注意过。当这花盛放,才发现原来还有这么淡雅清新的花儿。

我们都太忽视了,忽视了一切对我们而言太过重要的东西。我想这次我不会再折下一支夏花。我会埋下一粒种子,等它开花,开出不脆弱不娇嫩的花朵。它可以经起暴风雨的磨砺。

雨过天晴,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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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婆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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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种菜大王,我可是一脸的自豪呢!黑黑的皮肤,满头“雪花”,一双和蔼可亲的小眼睛笑起来眯成了一条小缝,眼角纹更加的明显了。一双满是老茧的大手,看出了她平时种田是多么的辛苦,她就是我的外婆

那年,我们回乡下时,老远就看见外婆头上戴着小碎花头巾,骑着三轮车来接我们了,我和妈妈随着外婆回到了家。只见外婆放下东西,就赶紧去田里忙农活了,我十分的好奇,也跟着外婆一起去了。我看见外婆先用一把大铲子来翻泥土,我奇怪地问:“为什么要把泥土翻一遍呢?”外婆慈爱地说:“那是为了让泥土更加松更加软,让菜好生长呀!”噢,原来是这样。我便嚷着要和外婆一起种菜。外婆又说:“哎,不行,你还太小,帮不了忙,你呀还是在一旁看着吧!”我十分无奈,只好观摩着外婆。外婆用铲子在泥土上挖出一个个相同大小的泥坑,接着把青菜籽一粒一粒地撒在每一个坑中,又把泥土盖上,然后外婆离开了田地,去井边打水,我也帮忙一起去了,打了两桶水,外婆用大勺子把水灌到一个大水壶里,然后把水壶里的水平均分到每一个坑中,看着外婆那大汗淋漓的样子我真想帮她。过来一会儿,外婆得心应手地将肥料倒入菜地中,总算做完了这一切。外婆把我带到屋里,又跟我讲起了种菜的技巧和方法……

过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家的大青菜丰收了,我们把大青菜从地里一个个地拔了出来,看着那又大又绿的青菜,那可真让人垂涎欲滴,那就像一个个又青又胖的大娃娃,用手摸一摸那表面,像丝绸一样,滑滑的,将青菜在油里爆炒一下,香香的,嫩嫩的,又甜又好吃,我夸赞道:“外婆您真是个种菜大王!”外婆乐呵呵地笑了。

哇!外婆真是个种菜大王!种的菜又大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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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军训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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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看见过那拔地而出的青笋?你是否看见过那陡峭崖边的野草?你是否看见过那独守漠地的白杨?······它们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它们在困境中奋力生长,它们在挑战前充满自信,现在的我们也应该像它们一样,以它们为榜样。

站军姿时昂首挺胸,走正步时整齐划一,跑步时精神抖擞,歌咏比赛时团结互助。在属于我们的田径训练场上,挥洒下汗水,留下欢歌笑语,将军训时与同学们的美好回忆定格,并永存心底。在跌倒时,别怕,有同学帮助;在失误时,别怕,有教官提醒;在伤心时,别怕,有老师安慰。

军训,是考验,是磨练,是我们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体验之一,让我们携手并进,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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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高一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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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荏苒,高一生活已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一半。

忙碌的高中生涯从高一开始起航,驶向那未来的彼岸。有人为高中的充实而感到欣慰;有人为憧憬的大学生活而奋勇拼搏;有人则伴随着青春的气息而满怀信心地张扬自我。

高一,我们带着对旧时同学的回忆来到这神圣的境地,认识我们未来高中三年的同伴们。各自有着各自的特点,我们相互问候,相互了解,相互认识,在不知不觉中已熟悉了对方。

神奇的学校将我们聚集在一起,每一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但我们的未来都在这里,携手共进,创造我们未来的辉煌。

人在高一,也许我们的心还在过去徘徊,想着当初的欢声笑语;想着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时留下的背影;想着集体训练时的汗如雨下,我们不免感到一种孤寂。那时光已经过去,

我们有了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应该将心收回,看现在,看现在的处境,让心回归正轨。静下心,看一看高中的生活,一种紧迫感压上心头,如在学习上努力,如何对得起自己那过去的一切?高一的生活是令我们兴奋的,也是我们往高处跳越的踏板。

初中讲的很多知识,在高中已不再使用了,但我还留着它们,将它们藏在脑海更深处,因为它们是过去最美好的回忆,装下的,是我三年的青春。

高一,对我们来说是一首曲调高昂的歌,它用擂鼓似的歌声为我们唱着战歌,我们在前面勇往直前,它便是我们归来时的阵营,给我们家的温暖;

高一,它亦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是一张为我们提供绘画的画卷,我们在上面尽显各自的本色,它高悬天下,向世界展现我们最好的瞬间;

高一,它更是一首写出来我们风采的诗歌,它独特的韵脚压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灵魂,以所有人的灵魂书写出一首永传千古的魂诗,将灵魂永存下去。

人生的孤舟已在高一的行程中过半,我们渐渐明了了自己的方向和未来,踏过千重浪,终向梦远航。人在高一,我们就应该心在高一,把心用在高一,我们才找得到未来,人生只有一次高一,

经历过了便不再回来,只有无憾了,人生才算有价值,珍惜高一所有的一切,人在高一,就应该在高一展开飞往梦想的翅膀。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既然在高一下了海,那么不管前方的风浪有多么急,多么险,在高一准备好,因为成功都是给那些有所准备的人。

杨帆远航,展望未来,让高一为你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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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爱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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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每个人都有着一份属于自己的爱吧!每种爱又有不同的味道:甜的、酸的、苦的、辣的。而每一种味道又都讲述着不同的事情,而我的爱,可能有许多种味道吧!

在一个打雷闪电的晚上,大家都匆忙跑回家的身形都与一个瘦小的身影擦肩而过。而那个瘦小的身影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婆婆!这位老婆婆是位盲人,她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的向前走!谁都不知道她要去哪?而谁也不愿意帮助她!每个人都好像看不见她一样,只顾着自己脚下的路!我此时在心里叹息:哎,不是说要学习雷锋精神吗?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雷锋精神吗?正当我想到这里时,突然——“吼”的一声,天空中闪过一道雷电,紧接着一场倾盆大雨就来了。老婆婆表现得有点紧张,脚甚至还哆哆嗦嗦的!可是没办法,还是没有一个人肯去帮助她。

突然老婆婆的双脚好像没有力气一样,摔倒了下去,拐杖也摔了出去,她趴在地上摸索着她的拐杖,雨水打落在她的身上,慢慢地,她身上的衣服湿透了。就在这时一位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打了一把雨伞并且扶了老婆婆一把,老婆婆抓住了他并用一种十分感激的态度感谢小男孩。就这样男孩扶着老婆婆一直走,直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虽然他们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但与还是在下,“滴滴答答”的声音还是在响着。

也许在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们会再次想起今天小男孩的所作所为,恐怕我们会有许多的叹息吧!是的,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伸出我们的双手去帮助、去关注别人。如果在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们也有困难、也需要别人来关注我们,那么别人也会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所以,让我们用爱和关心来让这世界变得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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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英语高一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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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weekend I like to spend time in library. I like reading books. There

are many people in the library, but it is very quiet. Nobody talks in the room,

only the sound of page turning. I’m very interested in the space, so I read a

lot of books about space. Recently, I read the book Martian. It is about an

astronaut Mark left on the Mars alone, he did many things to keep himself alive.

After 549 solar days his crew mates came back to take him home. Mark is very

tough to survive in Mars, he is a big hero. In the library I can read so many

story and see the bigger world. I like 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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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最珍贵高一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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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许多事,当你还在经历着的时候总觉得那么乏味,而过了很久以后才发现那记忆是如此珍贵

我们总在抱怨,越长大越觉得不快乐,越长大越觉得过去那在以前看来那么平淡无奇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快乐。所以,我们总在回忆,我们总在怀念。

过去那些最纯真的友谊,是最美好的。或许当时的我们都还不懂,如今懂了才发觉已失去。过去美好的,现在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回忆。

我们在长大,生活让我们各奔东西,渐渐地,关心少了,联系少了,思念也渐渐淡了,仿佛从来不曾拥有过,仿佛只是两个互相认识的人。我们不是谁的唯一,又何必在乎太多。朋友不断变换着,但仍忘不了那份最纯最真的友谊。很久以后,当我们再次相聚,内心已经没有太大的起伏了,长大这个字眼,让我们学会了从容,淡定,亦或是冷漠,童心不再。但那种熟悉的感觉,信任的感觉,依旧。

无论再过几十年,只要活着,都不会忘,我的好朋友,让相片来见证我们的友谊,还有就是,深藏在我们心底的记忆。

朋友依然在变换着,直到变换着的朋友又已分道扬镳。我们不得不去结交新朋友,带着过去的包袱,彼此分享,乐在其中,我们是没有长大的孩子。我们疯狂着,为了共同的理想,一起奋斗。

然而生活总有那么一些残缺,我们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理想也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如愿以偿,可以说我们都未能如愿吧,还是我们都不肯满足。

分开了以后,新生活在等着我们,我们长大了,生活也不同了。发觉现实的残酷竟让人如此不如愿,并不是走到哪里都会有志同道合的朋友遇见,所以我们孤独,我们怀念过去那些美好的,我们难以忘怀。久而久之,我们都活在回忆里。

偶尔的联系,如此让人兴奋。那些朋友都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即使分开再久,友谊永存。也希望,我们都能找到更多的好朋友,生活得更快乐。

我们在长大,仍然追寻着回忆的足迹,那些珍贵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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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时间的高一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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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它不会给延误时间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因任何人的苦苦哀求而偶一回顾。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凋零,会让红颜变为白发,让童颜变为老朽。时间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对于珍惜时间的人,它却馈赠以无穷的智慧和财富。视时间为生命鲁迅很爱惜时间。

许广平在回忆鲁迅时说:他常常一点一滴地积累时间学习,成天东家玩玩,西家坐坐是他所最怕的。如果有朋友在他工作的时候谈天了,就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说:唉,你又来了,没有被的事好做吗?鲁迅把时间当作生命。他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鲁迅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他有一句名言:要赶快做!

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地流去。时间是我的财产德国诗人、剧作家、思想家歌德,一生孜孜不倦地努力写作,非常在珍惜时间,他在一首诗中写到:我们的产业是多么的美,多么广,多么宽!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地是时间。有一次,歌德的孩子在纪念册里摘了别人的一句话:人生在这里有两分半的时间,一分钟微笑,一分钟叹息,半分钟爱。因为在爱的这半分钟里,他死去了。歌德见了这种对人生不严肃的态度,非常不满意,捉笔在这句话下面写道:一个钟头有六十分钟,一天就超过了一千。

要知道这个道理,人能够有多少贡献!歌德的话是很有见地的。因为时间就是生命,就是事业,只有珍惜时间,才能延长生命,才能取得事业的成功。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容不得半点浪费。莫要为年华叹息。当你为虚掷年华而叹息的时候,年华又在叹息中虚掷。珍惜时间,从眼前开始,从今天开始。今天是未来的地基,未来是今天的延续。走向美好的未来,必须更加热爱,珍惜宝贵的时间。

谨记:我们不是时间的富翁,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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