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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公布汇编三篇

据中国政府网12月1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发布。其中,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2月6日、2月14日上班;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补休;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6月12日上班。下面是小编为你们带来的关于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公布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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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版《中央定价目录》重磅出炉

全文共 2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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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至7种类,具体项目由约100种减至20种,力度之大可见一斑。今后,在定价目录之外的,要确保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在目录之内的,要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大力加强成本监审,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运行——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速。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

同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围绕价格改革的有关问题,回答了《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石油天然气——

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根据《意见》,我国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石油、天然气改革是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成品油方面,2013年,我国进一步完善了成品油价格机制,把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目前,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挂钩的联动机制已建立。

胡祖才说,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关键是要与石油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结合,只有进一步完善竞争环境,才能使成品油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在天然气方面,我国有30%的天然气来自境外进口,消费市场中约20%属于居民消费用气。近年来,为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我国区分了非居民用气和居民用气。其中,非居民用气采取增量气和存量气分步推进的策略,分3年理顺了价格关系,建立了与可替代能源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4月份已经完全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居民用气方面则建立起了居民阶梯用气价格制度。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在上海建立了天然气交易中心;页岩气、煤制气价格已经放开,放开价格的气量占到40%;大用户直接交易也在有序推进。

胡祖才表示,由于当前我国中低收入群体还比较多,解决居民用气交叉补贴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审慎推进。

医疗服务——

提升质量保障民生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制定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透露,目前,这份指导意见的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最终方案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印发。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力度,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特别是指导地方配合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建立,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医务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激发。

许昆林指出,当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远没有理顺。受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另外,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也存在不规范问题,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情况时有发生。

“下一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调放结合,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价格形成的机制。”许昆林表示,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要及时放开价格来促进竞争,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改革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政府定价——

规范流程公开成本

《意见》明确,对于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总之,要通过规范政府定价的行为,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许昆林表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的自由裁量权,一方面,要落实好定价项目的清单化管理。目前,中央定价目录加上地方定价目录就是完整的政府定价目录,是政府在价格方面的权力清单,也是责任清单。这份清单是动态调整的,将根据改革进程和市场竞争状况适时调减。

另一方面,要规范定价行为和程序,对于保留的不到3%的极少数的定价品种,政府制定价格也要尽可能适应市场变化,尽量少定具体价格,尽可能制定一些办法和规则,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自主权。在定价程序上,要让公众更多参与,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成本的监审也十分重要。”许昆林说,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减掉那些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开支,可以有效约束经营者成本不合理的上升。

价格监管——

合理引导惩戒失信

随着《意见》实施,我国价格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价格改革涉及的领域将更广泛。不少人担心,价格放开了,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否会陷入“放则乱、乱则收、收则死”的怪圈?

“在推进价格改革中要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域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不够完善,价格违法行为普遍多发。

张汉东表示,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作为公众目标,不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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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公布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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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缩减八成,2016年1月1号起施行,要实现政府定价权力清单化,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根据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缩减八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国家发改委在修订目录时严格遵循“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基本原则。由以前的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第二,定价目录清单化。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把改革的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保留下来的定价项目都是用清单的形式列明具体项目和内容,这样便于社会监督。

此外,根据《价格法》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将目录名称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胡祖才说,现在已建立年度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视价格体制机制改革进程和市场竞争程度,及时调整有关定价项目及管理方式:

这次中央定价目录修订以后,把能够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完全用目录形式公布,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这样就制度化了,也便于社会监督,也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

胡祖才介绍,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最后一个省份近期也将完成。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

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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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公布发改委

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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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价格机制改革的推进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截止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来形成;同时,推进改革也要兜住民生底线,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味着价格改革纵深发展步伐将加快,市场定价机制范围和深度都将再度延伸。随后,发改委于21日发布《中央定价目录》,落实上述意见,中央政府定价范围缩减幅度高达80%,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我国价格改革步伐加快

“市场定价比例已超97%”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价格改革进程明显加快,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市场化程度已经显著提高。

就在市场定价机制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定价机制的深入和完善程度却没能跟上步伐,为此,国务院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截止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来形成,而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胡祖才介绍称,这些差距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如能源、交通运输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现在还没有完全到位;二是政府定价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市场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最近发生的青岛“天价虾”事件之类的,就属于价格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特别是强调要兜住民生底线,因为民生价格直接关系群众的利益。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

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

“居民气价暂不调整”

在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方面,《意见》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成品油价格改革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胡祖才认为,“缩短成品油调价期限至10个工作日,且取消4%的幅度限制”的改革非常成功,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明确提出要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胡祖才表示,“中间”的都管网价格还是要政府定价,“两头”要实行放开,由供需双方来确定。实际上这个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现在页岩气、煤制气这些都是放开的,放开价格的气量已经占到40%。同时,居民用气这块保持稳定,继续推行阶梯气价制度,暂时不会调整居民用气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中央定价范围再缩减八成

“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就在国务院关于价格改革的发布会召开当日,发改委还公布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定价目录》,成为其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

胡祖才谈及该《目录》的意义时表示,首先,大幅度缩减了中央定价范围,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其次,定价目录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这样便于社会监督;再次,目录名称由“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即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

此外,胡祖才认为,“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近期也将完成。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

“不管是中央定价目录还是地方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胡祖才强调。

医疗服务价改方案年底前发布

“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委已经完成了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今年年底前应该能够下发。”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

据许昆林介绍称,当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远没有理顺。受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另外,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也存在不规范问题,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情况时有发生。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意见》提出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要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与此同时,许昆林坦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非常敏感,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与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相关,必须做好统筹兼顾。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强化价格、医保、医疗等相关政策衔接,不能单兵突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着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相结合;二是与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相结合,三是与减轻患者负担相结合,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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