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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1:2024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
全文共 1449 字
+ 加入清单导读:12月22日,晚婚假2016年或取消。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草案鼓励生二胎,并延长二孩产假,而全面两孩2016年元旦施行,同时取消晚育和独生子女奖励。也就意味着,一旦草案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期。
晚婚婚假小知识:
一、晚婚假年龄、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假国家规定2015: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男方未达到,男方不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二、晚婚假期多少天、晚婚婚假多少天
延伸阅读:2016年北京婚假多少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天数: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深圳晚婚假有几天?
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深圳晚婚婚假13天,包括3天法定婚假,这是按照广东省标准进行的,部分公司有调整。
深圳晚育产假规定2014
对于产假,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按照省条例,晚育又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增加15天后,共计可享163天产假。
相关法律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总的来说,晚婚晚育假的取消,深圳人少休10(晚婚假)+15(广东晚育假)+15(深圳晚育假)=40天。
晚婚晚育假取消,深圳人少休40天假!(不考虑独生子女的优待假)不过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