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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西游记并完成阅读笔记十个每个笔记不少(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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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悲惨世界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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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描述了在逃犯冉·阿让和流落街头的妇女芳汀,还有她的女儿珂赛特三位中心人物的悲惨遭遇。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善良纯朴的劳动人民注定要陷入受压迫、受歧视、受凌辱境地的必然命运,愤怒地谴责和控诉了造成这一切不合理和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贯穿本书始终的冉·阿让。

年轻勤劳的冉·阿让找不到工作在难忍的饥饿驱使下,打碎了商店的一块玻璃,拿了一块面包而前后被判了十九年徒刑。出狱后,为了报复,在晚上想打死好心收留他的善良的神父。但老人待人真诚,酣然睡在一个苦役犯旁边的卓绝胸怀,深深地震撼了冉·阿让,使他握着铁钎的手慢慢地放了下来。于是他偷走了银器逃出了神父家。当冉·阿让被抓住时,神父并没有指证他,反而又把两支银烛台给了冉·阿让,并对他说:“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允诺过我,您拿了这些银子是为了做一个诚实的人用的。”正是这句话和神父的所做所为唤醒了冉·阿让的良心。他决定遵守自己的诺言,做一个诚实、正直、仁慈博爱的人。

后来他改名换姓,在一个城市里搞了一项工业的工艺改革,发了财,做了市长,在那里济穷救苦,大做好事。当他得知芳汀的悲惨遭遇时,决定帮助她,接回她的女儿珂赛特。但芳汀未看到她的女儿就死去了。而冉·阿让也为了救出冤枉的人,在法庭上自首自己是真正的苦役犯冉·阿让。于是又被抓走做苦役。但为了履行对芳汀的诺言,在苦役中,他奋不顾身地从战船上空抢救了帆工,然后机智地逃走。到外地把芳汀的女儿珂赛特从刻薄奸诈的夫妇那里带走,并隐居在了修道院。八年了,冉·阿让和珂赛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冉·阿让为了让珂赛特得到幸福,设法成全了珂赛特和马吕斯的婚姻,并向马吕斯表白了自己曾是苦役犯。不料遭到马吕斯的鄙视,拒绝他再和珂赛特见面。当马吕斯得知冉·阿让就是自己到处寻找的救命恩人,即是受人尊敬的马德兰先生,他这才悔恨交加,立即带着珂赛特去看望老人。但是冉·阿让由于情感上受到打击,这时已处于弥留之际。老人向他们作了临终的嘱咐,便惨然离开了人生。

在书中,我被冉·阿让那颗狂热追求正义的良心所感动。正是这颗良心多少地把他箍紧而压服!他悲惨的一生中有多少次伤病,多少次重新站起来。这良心光芒四射,在安静地向他说:“现在平安无事了!”唉!这是多么凄惨的平安!

雨果的这本书从人道主义思想出发,同情劳动人民的命运。读过这本书,我被书中那种仁慈博爱道德正义的力量所感动。虽然在书中当时那种黑暗残暴的社会里,这种力量实在是微小。但在现在,在我们这社会主义国家里,这种精神却得到了发扬。就在今年这百年不遇的洪水来临之时,我们十二亿华夏儿女报着一份对祖国,对人民的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保卫祖国,保卫长江。保卫人民,读了这本书,看了报纸电视上一件件感人事迹,我也决定把自己积赞的几百元零用钱全部捐给了灾区,表达我的一片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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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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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好时光》没有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所以没有小说版,该剧是由金牌编剧王丽萍原创的剧本,跟《生活启示录》是一个编剧。电视剧播出后可能会出该剧的小说版。

胡歌主演的电视剧大好时光正在热播,同名小说也遭到热搜,大好时光小说txt免费下载地址在哪里呢?

大好时光讲的是大龄男女青年在追爱的路上遇到的各种坎坷和领悟。胡歌饰演的是一个旅游公司的领导,有房有车有存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然而却因为和远在美国的女友谈了十年的异地恋,由于跟女友的约定,让他没有察觉到十年来,自己对女友的感觉已经变了。

于是跟女友十年的感情只能以分手作为结束,在事业袁浩又遭到了小人的陷害,爱情事业双失意的他有陷入了小鲜肉夏冰冰的阴谋爱情里,连续受伤。

剧本创作

《大好时光》的故事写了大半年,其中半年时间王丽萍都花在了和创作团队、采访对象聊天上。剧本写起来很顺,其中不少素材来自于王丽萍担任点评嘉宾的《相约星期六》

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剧集评价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本身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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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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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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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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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嘴里咬着可爱多,眼睛盯着“熊出没”还没忘指挥奶奶打开空调的时候,妈妈笑盈盈地拿给我一本书,原来是高尔基的《童年》。

我不情愿地翻开书本,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震撼了。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高尔基生于一个木工家庭。3岁父亲去世,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由于家业开始衰落,外祖父变得也专横暴躁。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一天,阿廖沙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

看到这里,我不禁流泪了,小阿廖沙该多么痛苦,没有自己的家,没有快乐,没有爱,高尔基该怎么活下去啊?幸好看到后面,我得知阿廖沙有个善良的外祖母,是她让小阿廖沙知道了什么是善良,让他有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一个暑假,小阿廖沙的命运一直让我揪着心,妈妈告诉我,高尔基后来成为了苏联著名的作家、诗人。这个结局又一次触动了我。一个三岁就没有了书读,周围生活环境如此恶劣,他是多么倔强而又坚强地生活了下来。

《童年》里的小主人公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年龄,再看看我们,我不禁脸红了,我和我的同学们被我们的父母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可我们认为一切都理所当然,我们互相攀比谁的衣服穿得更漂亮,我们把大好的假期时光花在游戏和动画片里,前几天,我的一位同学说放假了让她妈妈给她买个苹果手机,如果不买就绝食。

我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爱和善良对于人生的意义。相对于高尔基,今天的我们有着完美的父爱母爱以及周围的亲属对我们的爱,除此之外,家庭和社会提供给我们接受教育的环境。如果我们再不做得更好,我们还有何话说呢?

“妈妈,我们再去书店买几本书吧!除了名著,还有语文数学方面的书!”我再次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我决定不再做只知道吃、玩、享受的小孩,我要做像高尔基一样耐得了苦,懂得了爱,珍惜现在的时间,珍惜所拥有的一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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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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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一本能够震撼世界的小说。书中人物形象逼真,描写传奇,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本书内所描写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我也被书内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善良正直,胆小如鼠的唐僧;本领高强,顽皮好动的孙悟空;贪财好色,善良嘴馋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为人耿直的沙僧。他们几个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等一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他的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此书中最喜欢的角色。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保护唐僧等一路西天取经。而且在他的身上有一股蛮劲儿,凡事不做则罢,一旦要做,必定有始有终,我十分欣赏他的这一点。他还敢于挑战,不欺软怕硬,敢于同比他强大的势力做斗争。

而八戒则不同,他好吃懒惰,贪财好色。有时会撒个谎儿,可他嘴巴笨拙,又说不好,所以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他有一点精神十分可贵,他在战斗中从不退缩,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与敌人对抗。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同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但是唐僧为人善良,他慈眉善目的,许多人都愿意与他交往。沙僧随性子慢,但外表不俗,粗中有细,心地善良。

他们一行四人虽性格不同,武功高低不一,但他们十分团结,他们在取经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坎坷,但他们都克服了,他们团结一心,走过了万水千山,最后迎接他们的,只有成功!

人生也是如此,只要你和你的伙伴团结一心,不怕困难,那你剩下的就只有成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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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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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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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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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恩先生写的小说《西游记》,我们耳熟能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使我记忆犹新,从小就对它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今天,我又一次翻开《西游记》,武功高强、正义大胆的孙悟空;贪吃贪睡、好色好财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心地善良的沙和尚;意志坚强、诚心向佛的唐玄奘;勤劳勇敢、忠心耿耿的白龙马……精彩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也又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合上书本,我不禁感叹:唐僧师徒四人,真是艰难啊!一步一步地走完了十万八千里。路上是多么辛苦,九九八十一难,大家都受尽了煎熬!

其实,我们学习也像取经,有些人像《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懒惰,对任何事情都是草草了事,没有一点儿耐心。有的人像唐僧,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唐僧遇到过那么多困难,但从来没有气馁过,从未打消过取得真经的念头。我们有的同学也是,遇到难解的题目毫不畏惧,一定要不断地演算,哪怕到最后算不出来,也要找老师弄懂为止。有的人像沙和尚,诚恳老实,对任何事都不敷衍了事,总是一点一滴踏踏实实地把事情做好!有的人像孙悟空,活泼好动,足智多谋,特别聪明,对学习有很强的兴趣,回到家,总是把当天所学的复习一遍,把没有学的预习一遍。如果大家都像唐僧、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有对学习有坚定的决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

看着师徒四人的坚定不拔,想想我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自形惭愧。

6岁那年,瞅着别人如小鸟般在溜冰场上“飞翔”,我也禁不住动了心,非缠着妈妈要买一双溜冰鞋。妈妈拗不过我,便说:只要你学会了滑冰,我就给你买。”“好!一言为定!”不过,当我摔了几脚后,就气呼呼地把溜冰鞋给扔到垃圾桶里去了。瞧着别人溜冰时轻盈矫健的身影,我也只有望“鞋”兴叹啦!可唐僧师徒呢?一十四年后才取得真经,一路上遇到了多少妖魔鬼怪、艰难险阻也没有放弃。这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唐僧四人都有缺点,孙悟空的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玄奘的懦弱。可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到了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说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在学习上,在生活中取完真经,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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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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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豪故事。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国民除暴安良,出生入逝世,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豪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逝世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奉告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豪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读完《水浒传》,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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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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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小说《三国演义》,以东汉末年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从黄巾之乱开始,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再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三分天下,直至三国统一归晋的故事。故事中英雄云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张翼德力拒当阳桥,勇马超兴兵复仇,黄汉升力劈夏侯渊……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豪情万丈!几百个人物形象,在罗贯中的笔下,都是那么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了他,他还能利用自然环境的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简直聪明赛神仙啊!当然,在书中机智聪明不止诸葛亮一个,比如吴国的大都督周瑜也是很有计谋的。

可是读完《草船借箭》,我才知道,聪明才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你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由于诸葛亮才华横溢,料事如神,使周瑜非常嫉恨,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个借口害死他。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要完不成,就按军法处死诸葛亮。

读到这里,我真替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着他的智慧和机智,在三天之内向曹操“借”了十万多支箭,完成了他的任务,把周瑜气得哑口无言。不过最让我佩服的,并非是诸葛亮凭着神机妙算,“借”来了十万支箭,而是诸葛亮看穿了周瑜想害他,却没有生气。他反而以大局为重,继续与吴国合作,最后才打败了实力强大的曹操,赢得了赤壁之战。试想,如果诸葛亮也心生怨气,与周瑜缠斗,那战役的结果,怕是要改写了呢。

《三国演义》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蕴藏了许多做人的智慧与道理,值得一读再读。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又心胸宽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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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曼娜回忆录全文阅读小说序言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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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来为大家叙述一个我的亲身经历。我叫曼娜,忆起往事,觉得非常有趣。我的经历大概和每个少女是一样的,希望各位读者能够从我的经历中得到些乐趣。那已是十几年以前的事了,而每当想起少女时代的这段往事,我至今都还能回味到幸福的刹那,甚至对我的少女时代产生无限留恋之心,使得我体内翻卷起一股热潮,掀起人性本能的冲动,浑身发热,血流加快。初恋时的心情我不说恐怕我们每个朋友也会知道的。那是多么的浪漫,又是多么的大胆,多么的活泼。女孩子平时是那样的斯文羞涩,她们心中的想法是没人能知道的。可一但开始恋爱,接触异性,她们就会开始不顾一切地去追寻男女之间的乐趣。甚至往往比对方还要主动百倍,平时的正经和矜持也只不过是时机的把握罢了。

我的青春随着无情的岁月已渐渐消失了,年龄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双胞女儿,大女儿叫爱华,小女儿叫爱云。当我在怀孕期间,我丈夫病重逝去了。我生下了这两个孩子,苦熬岁月,两年后经朋友介绍又重新结了婚。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但我现在的丈夫和我的两个爱女也时常有让我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使我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不提这些了,还是谈我个人的事情吧。

我经常回忆那少女时代的生活,以此来丰富我的内心生活。回忆是甜蜜的,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有一股暖流袭击着我全身的每根神经,尤其是我们女人那神秘之处,使我更加怀念我少女时代的初恋生活。人生如梦,转眼百年啊。

年轻的朋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让那甜蜜的初恋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吧!切莫辜负这如梦似幻的浪漫年华,别让这人生最灿烂最短暂的一瞬,在不经意中虚度流逝!祝你们实现自己的美丽的青春梦。我的青春随着无情的岁月已渐渐消失了,年龄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双胞女儿,大女儿叫爱华,小女儿叫爱云。当我在怀孕期间,我丈夫病重逝去了。我生下了这两个孩子,苦熬岁月,两年后经朋友介绍又重新结了婚。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但我现在的丈夫和我的两个爱女也时常有让我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使我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不提这些了,还是谈我个人的事情吧。

我经常回忆那少女时代的生活,以此来丰富我的内心生活。回忆是甜蜜的,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有一股暖流袭击着我全身的每根神经,尤其是我们女人那神秘之处,使我更加怀念我少女时代的初恋生活。人生如梦,转眼百年啊。

年轻的朋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让那甜蜜的初恋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吧!切莫辜负这如梦似幻的浪漫年华,别让这人生最灿烂最短暂的一瞬,在不经意中虚度流逝!祝你们实现自己的美丽的青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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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格列佛游记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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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在乔纳森。斯威夫特充满想象、精彩风趣的文笔下,我跟随主人公格列佛的脚步,由于四次危险的海上劫难,游历了奇妙的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S国。

最有趣的就是小人国的历险了。主人公对于小人国的人们来说简直是庞然大物,自己想要去街道上走走都得提前通知人民躲进自己的房子。待到人们毫无戒备心时,男孩女孩都敢跑到格列佛的头发里来捉迷藏了,就好像在一片黑色的大草地玩耍,那可真有趣。在滑稽的言语里也隐隐透露着作者的厌恶嘲讽之情,群臣为了争宠获取高位而不惜把命悬于一根细绳上去跳舞,以至于摔断了胳膊或腿;以鞋跟的高低来区分国内的党派,这可真稀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居然是吃鸡蛋应打大端还是小端引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显出了战争的可笑和统治者的愚昧。政府的荒.唐、政治的腐败和官员的阿谀奉承恰恰与作者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几分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是缩小版的现代大都市。

最难忘的是慧?S国里马性的高尚纯洁,他们没有关于“撒谎”或“怀疑”的词汇,野蛮和毒害更是没有的事情。他们彼此坦诚相待,和睦相处,友谊和仁慈是他们的美德。可是在现在的社会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些呢?许多人为了利益出卖了人格,做出了许多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我们或许还不如一只普通的马,却能够和“耶胡”相“媲美”。我们应从中觉醒和感悟,去寻找人性的善良。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S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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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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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他所写的资料很夸张,动人又富有科学好处的小说,更惊奇的是,这本书中所写的故事,在我们此刻的时代已是不足为奇,但在他那个时代里,还没有潜水艇呢!但凡尔纳以他惊人的想象力与丰富的知识底蕴在《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还有兰可夫探照灯。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这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在他的作品中,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使他的作品闪现着永恒的魅力。所以凡尔纳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是当之无愧的。

书中的主人公探险者、教授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康塞尔与尼德·兰,一齐乘坐"鹦鹉螺号"开始了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是尼摩船长,他是个性格古怪,性情忧郁,知识渊博的人,船上的人都以一种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听不懂的语言交流,阿龙纳斯先生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只有尼摩船长听得懂三个人的语言。尼摩船长邀请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及南极与北极。遇见了许多见也没见过的海底动植物、海底洞穴、暗道与人们至今没发现的遗址。

书中包含了很多科学知识,地理、文化、地质学,这么多的知识,这本书里都有,作者透过阿龙纳斯先生的仆人,知识面很广的,爱给动物分类的康塞尔,告诉我们海洋的知识,与海洋里的奥妙。如红海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它分泌出的黏液是造成红海的颜色像血一样的红的原因。还有许多许多我们不明白的知识,透过这本书我都明白了。阿龙纳斯先生对尼摩船长的无可伦比的才华与学识产生了钦佩,我也同样对尼摩船长的才华与学识产生了敬佩,并且我下定决心多看海洋知识的书,体会海洋的奥妙与神奇,探索深海的宝藏与财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必须能造出像鹦鹉螺号那样优秀的船只。

《海底两万里》不是作者空凭想象捏造的,它是由远见加博学累计成的科幻小说。我很佩服作者惊人的想象力,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描述手法,比如在写穿越南极冰山的时候,作者把冰海、冰山、巨大的冰缝写得活灵活现,让我们身临其境,仿佛自我就在南极的冰山之中,《海底两万里》你真是我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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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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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再熟悉不过了,从动画片的猴哥,到经典的电视剧,再到如今的什么张纪中版什么这个版那个版,翻拍一直不断。今天就让我们回归本质,谈谈罗贯中的《西游记》。

在《历史》中,我们学到《西游记》是根据《大唐西域记》改编的,而《大唐西域记》的原型是唐朝玄奘法师到天竺取经的故事,古代的人该改来改去将史实改成了神话故事,如今有的人说电视剧把神话故事,改成了科幻片。真是耐人寻味。

西游记的人物是是这部作品的特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一一分析。

唐僧是这部作品的中心,他的原型就是玄奘法师。他是个分不清黑白,颠倒是非的人,但他却有个善良的心,在路上遇到的九九八十一难也基本上都是因他而起,各路的妖怪都是想吃他的肉,因为妖怪们都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我看了一条评论:最失败的人莫过于唐僧,因为不论是妖怪、徒弟、朋友、敌人都想送他上西天。这句话真是精辟!

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它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故称之为“石猴”。他曾经当过天宫的“弼马瘟”,因为嫌官太小就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佛祖命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在路上他斩妖除魔,却被唐僧指责滥杀无辜,两次被师傅赶走,结果都是由八戒和沙僧来收拾残局。他有勇有谋,火眼金睛,多次救唐僧于危难之中,是队伍中的主力人物。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他好色,贪吃,是天蓬元帅被贬下凡间。在取经途中,他曾多次怂恿大家,解散、各回各家。但他最怕孙悟空,所以孙悟空讲的话他不得不听。

沙僧是唐僧的三徒弟。他忠厚老实,本是天上的卷帘,不小心打碎了玉帝最爱的花瓶被貶下凡间。他功夫不咋的,在路上他干的都是体力活。

小白龙是唐僧的四徒弟。因为误吃了唐僧的坐骑,所以就变成了白龙马。他任劳任怨,一路把唐僧送到了西天。

读了《西游记》,我懂了什么叫坚持不懈,在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他们任不放弃,一直坚持才到了西天。在人生的旅途中,经历的困难不止这些,我们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不懈,迈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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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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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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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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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后修得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可大家可曾想过,孙悟空是否满意这个结局?

有人会说当然满意,最初就想上天庭谋个长生不老,取经归来被封为佛,有何不妥?可是,我认为是个悲剧。孙悟空从始至终都在被别人操控着,只因当时大闹天宫失败,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要按照事先为他规划好的去往“西天取经”,找这个理由让他出来,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可以摆脱束缚从而成佛。不过,孙悟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取经的意义何在,取完经后又该做什么,他如何满意这个结局?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故事。孙悟空被唐僧赶走后,六耳猕猴随之到来将唐僧的通关文牒拿走,目的就是要取代孙悟空的位置自己去西天取经,然后,像他一样位列仙班,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最后计划失败死于孙悟空的手里。我们为何不想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孙悟空吗?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处罚结果仅仅是封于五行山下五百年而不是被如来打得形神俱灭,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从石猴降临到拜师学艺再到大闹天宫、五行山被困、西天取经、功满成佛,其实都是佛教最高统治者如来一手策划的,目的是扩大佛教的势力范围,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六耳猕猴的出现,打乱了如来的计划,如来佛又如何能容忍有人中途破坏他的宏伟蓝图呢?六耳猕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了,结局只能是消失。

孙悟空知道是个悲剧,为何却不在中途反抗呢?我想,孙悟空是不能也不敢反抗,一是被打怕了,五百年的束缚已经把他的斗志消磨殆尽,如果再敢反抗终究会被消灭;二是如来佛让他功德圆满成佛成仙的承诺使得孙悟空已经臣服于权势虚荣之下,孙悟空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走下去,如果再有反抗,五百年的道行不仅毁于一旦,更有可能被打的万劫不复,他的怨念只能积累在心中。

我想孙悟空在成佛后会回到花果山,因为他需要时间去调节自己,或者受不了成佛后的痛苦,再次反抗天庭。孙悟空的悲哀就在于在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之下,磨灭了反抗统治的意志,屈服在了统治者脚下。

我们的美好生活是靠着一大批有着坚强信念的人,面对压迫,面对诱惑,始终不忘初心,坚决同反动统治斗争到底,才有了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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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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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以往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部名着主要体现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明白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终取得了真经。

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他并非抗拒,努力的等待着他师傅来救他,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是干汉还是下雨,他依然等着,等着,有一天,唐僧他最之后了,把孙悟空从石缝里救了出来。在这件事中,让我读懂了:坚持就是胜利。

在《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明白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可是等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终唐僧获救了。

是啊,我们应当学习孙悟空的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当像他们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取得胜利。比如:有一次,我们学校要选3名同学去参加县里的科技比赛,结果我也被选中了,我和其他两名同学每一天午时都去办公室练习,每当遇到困难,我们就一齐商量,然后想办法去解决。一但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就提出来,加以修改,结果在比赛的时候获得了三等奖。这另我们十分开心。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以及应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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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太子妃升职记小说免费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2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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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燃着安眠香,我躺在床上,默默看着那描龙绣凤的帐子顶,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曾经有人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他问:老婆和情人同时掉水里,你救哪个?

我当时很是纠结。

他见如此便又问道:那这样说吧,自己老婆和别人老婆同时掉水里,你救哪个?

这问题好回答,我立刻叫道:sB才救别人老婆呢,当然是救自己老婆!

我想,也需是为了惩罚我最初的犹豫,上天才把这个sB给了我的,人说很是英明神武,酷肖成祖的皇太子齐晟。

唉,真真是一言难尽啊……还是从头说吧。

那一日,司命星君从地府偷偷将我带出,提着我上了云头,两人好一阵腾云驾雾,我正晕的七荤八素间,司命星君在一座水亭之上停下了云头,说道:“且等着吧,你的肉身一会儿就到了。”

我趴在云头边上好是呕了一会,这才觉得心里不那么难受了,然后就扒云头边上往下看,只见下方一座精巧水亭置于湖面之上,四周亭台楼阁雕梁画柱甚是华贵,不由得心中一阵暗喜,只看这宅院便知此家非富即贵,若能重生于此必然少不了钱财美人,倒也真算是得了个好造化。

那司命星君似窥破我的心思,面上突有些不好意思,又对我说道:“若不是看在你曾对我有恩,我决不能违你命格带你到此……”

我忙摆手:“知道了,知道了,多谢星君了。”

他已是叨唠了一路了,无非是我前世对他有恩,他不忍看我英年早逝,于是便私自从地府提了我出来,再给我几十年富贵……这话一连听了几遍,我都快能背了。

司命星君又道:“你要记得重生之后,万不可……”

我此刻哪有心思听他说这些,只扒着云头往下看,见那水桥上缓缓走来两个美貌小妞,不由得叫道:“哎!快看,这两个妞长得可真不错。”

司命星君也跟着探过头来,看了看那已经停在水桥上说话的小妞,突然问我道:“这两个你喜欢哪个?”

“红衣服的那个吧,”我回答,这小妞丰乳肥臀小蛮腰,不可不谓之极品了,反观之旁边那个穿白衣的就太过清瘦了些,减肥减过了的那种,我不喜欢。

司命星君听我如此回答大松了口气:“那就好。”

我一时不解,指着那红衣小妞问道:“这小妞是谁?”

“当朝太子妃张氏,父亲乃是兵部尚书,祖父是护国大将军。”

“哗!好强硬的娘家!”我惊叹。

“那是,不然怎会成为太子妃?”

“旁边那个呢?”

“那是赵王妃江氏。”

“长得倒也不错,就是这脸苦点。”

司命星君弯着腰往下看甚不方便,干脆也趴在了云头边上:“唉,这你不知道其中的曲折……”

正给我讲的起劲,突然湖边又行来一群人,当首一个锦衣华服的小白脸扶着一个中年美妇,由人簇拥着往这边游来。

我又问:“那小白脸是谁?”

“哦,那是当朝太子齐晟。”星君答道。

当朝太子,那就是红衣小妞的老公了?

只见那太子齐晟无意间看到桥上这一对妞,脸上表情似怔了一下,然后眼神接连变了几变,一会冷一会热。我这里正纳闷这小子到底是什么心思,突听得扑通扑通两声水声,再回头,水桥上的两个妞竟然都落入了水里,紧接着一个身影从湖边冲了过来,也毫不停顿地跃入了水中。

我心中一动,联想到刚才星君问我的关于自己老婆和别人老婆的问题,心中顿时狂喜,忙扯着司命星君的袖子问道:“我这一世可是要做回太子?”

那司命星君脸上表情有些怪异,好是扭捏了一番才低声答道:“呃……差不多吧。”

“哎?什么叫差不多?”

“你先看着吧。”

我忙又转回身扒着云头往下看,还未看清下面人影,突闻得身后司命星君一声喝道:“是时辰了,去吧!”

一股大力猛地从我背后袭来,我这里还没有反应过来,已是滚落了云头,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没了意识……

再睁眼,已是三天以后。

我总算明白了司命那厮的“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我这一世倒也占了“太子”两字,只不过人是太子,我是妃,太子妃,只是一字之差而已。

果真一个“差不多”!

殿内燃着安眠香,我躺在床上,默默看着那描龙绣凤的帐子顶,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哦,我忘了,我现在已经没有蛋了,再也不会蛋疼了。

我现在有的是丰乳肥臀小蛮腰,胸部的确很有料,腰也够细,这都是我向往已久的……可是,等这胸长在了自己身上,摸起来却那么的不是滋味……

我擦!司命星君啊,你不是来报恩的吧,你是来报仇的吧?

有宫女从殿外轻手轻脚地进来,在床边跪下,低声说道:“皇后要赐死江氏那贱人,太子殿下和赵王殿下正跪在兴圣宫外求情。”

声音听着暗含怨毒,我忍不住转头去看了她一眼,心道这么漂亮的妞,用这样的声音说话可真有些可惜了。

那宫女见我转头看她,可能以为我有什么吩咐,于是忙又凑近了些,几乎趴在了床边,连里面胸衣的都露出些来,嫩绿色的,呃,不错,很衬胸口的肤色。

宫女低声唤道:“娘娘有何吩咐?”

只这一句话就把我那已经有些游走的心神一把拽了回来,我顿时心如刀绞一般,唉,美人再美,与我又有何干?

那宫女久不见我说话,迟疑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般地低声劝道:“娘娘,您不能再这样消沉下去了,太子殿下救了那贱人又能怎样?谋害皇嗣的罪名已落实到那贱人头上,皇后娘娘定然不会饶她,太子能在水中救那贱人一命,此刻不也只能跪在兴圣宫外吗?既然那贱人难逃一死,娘娘,您就更得表现的大度,您得做给太子看,做给皇后娘娘看,现在万不是和太子赌气的时候,否则将前功尽弃啊!”

我看见这美人嫣红的红唇一张一合,露出里面编贝一般的牙齿,呃,真是诱人。

其实她所说的这些事,司命那厮都跟我扒过,无非是两女争一男,两男爱一女,正正经经地四角关系,凑成一桌麻将刚刚好。太子和赵王都爱那江氏,张氏和江氏却同时对太子有情,然后张氏娘家硬气点,张氏自己又耍了点小手段,于是,张氏便和太子配成了对,那江氏无奈之下只得从了赵王。

哎!同为男人,不得不佩服赵王兄弟的心胸,明知道江氏不喜欢自己还要娶,可怜可叹!

还有那太子殿下的情操,自个老婆和别人老婆同时掉水里,竟然能先救别人老婆,此等舍己为人的精神,着实可敬!更别说自己老婆肚子里还怀着仔,唉,可悲可恨啊!

宫女美眉见我仍无反应,眼中更添急色,只低声叫着:“娘娘!”

唉!又是娘娘,我此时心中真是纠结,这个娘娘到底是做与不做呢?

做,就得眼睁睁看着一群美人在身边而动不得。

不做,连看着这一群美人的机会都没了。

可是就算要做,又该如何做呢?谁人不知这太子妃乃是天下最不好做的行当:

第一:升职前景不好,这太子妃、皇后、太后一步步升上去,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啊!你见过有几个太子妃能一直熬到太后的?

第二:劳动没有保障,且不说三险一金没有,还随时可能辞退你,而且还不允许你再就业!

第三:工作性质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若是太子称不了帝吧,你得跟着一起倒霉,太子称了帝吧,你还得小心自己一个人倒霉。

第四:还要兼职性工作者,虽然劳动强度不会很大,但是,这服务对象……唉!

综上所述,太子妃这个工作真不是个什么好工作,没前途,压力大,竞争还很残酷……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工作环境好,到处都可以看到养眼的美眉。

做与不做,我真的很纠结。

宫女美眉又在急切地叫:“娘娘!”

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于是无奈地说道:“行了,扶我起来吧,咱们去兴圣宫。”

那宫女杏核眼一下子挣的老大,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很想告诉她,小姑娘,你还太年轻,还不懂不管做什么职业,讨好老板都是必修的课程,如果你把老板的小蜜都搞掉了,你离下岗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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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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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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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优秀的海底两万里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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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法国作家凡尔纳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相当精彩,让我知道了在神秘海底世界里发生的许许多多故事。

书里写的是:在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庞然大物时常神秘出没,许多船只都遭到了它的攻击。于是,远征队及教授一行人准备出海消灭它。可是没想到教授等三人不慎掉入海中,被“海怪”救起后,才发现所谓的“海怪”原来是一艘独一无二、性能优异的潜水艇。

潜水艇上的那位船长先生带着教授等人在海底世界周游了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北冰洋。他们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和奇异的景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原来世界上真的确实存在过大西洋洲,但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而且红海与地中海之间居然有海底通道,可以大大缩短行程。另外,海底火山,海底金库以及8米长的大章鱼都让我兴奋不已。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奇妙的海底世界不仅是一个有着数不尽宝藏的聚宝盆,还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正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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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下册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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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中讲到乌塔为计划这次旅游,整整花了3年的时间来准备,每到一地就要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还要给家里寄张明信片或打个电话报平安。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乌塔自立、自强的精神。可我们呢?有的同学不仅自己不敢出远门,甚至连上学、放学都不愿自己走,更别说像乌塔那样游历欧洲了。乌塔之所以能自立、自强,是因为她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这时,我们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比如:周末之前是否制定了作息时间表?周末时又是否遵守了呢?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才能逐渐养成自立、自强的精神。

课文中还提到乌塔的旅费全部都是自己在课余时间打工挣的,没有拿家里一分钱。可我们却每天都向父母要零花钱,而且都是一天花光,也没有攒钱,这实在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向乌塔学习。

乌塔曾经说过“光从电视和书本中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我们写完作业后,能看一会儿电视,读一会儿课外书,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多数同学都是把笔一挥,直接就出去玩了。而从来不会想到去亲身体验一番。光从一些课外读物和电视节目中了解世界,是比不过亲身体验完美的,而且亲身经历总比听说到的记忆要深刻,所以,只有亲自体会才能有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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