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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汇集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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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通济”活动现场安保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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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冇闭翳”,一年一度的佛山传统民俗盛事“行通济”将在元宵节当晚举行,警方预计今年参加人数可能超过70万人次。在上海外滩跨年活动发生踩踏事故致36人死亡的惨剧后,佛山将如何保障“行通济”安全?

3月1日,禅城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行通济”的路线、安保、交通等相关情况。其中,今年行进路线将向南北分别延长1.3千米和3千米,管控范围进一步扩大,安保警力将增加700人次。同时,警方提醒市元宵节当晚7时开始,禁止非佛山籍车进入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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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好小学状物作文的方法详解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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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物作文离不开观察,可是我们通常说的观察,大多数是只用眼睛去观察,而忽略了其他感官的配合,这样观察出来的事物,难免单调,写出来的作文就枯燥无味了。

所以,写状物作文之前,我们做好观察这一步,充分地调动我们的感官--用眼睛看,用鼻子闻,用嘴巴尝,用耳朵听,用手脚触。这样一来,我们对事物的观察就全面了。然后我们可以把我们观察的结果先列成要点,看到的颜色、形状、模样等,闻到的尝到的味道是怎样的,敲敲、摇摇它听到怎样的声音,摸起来是怎样的触感和质地,把这些要点记下来了,就需要找特点了。它和其他的事物有什么不一样呢?它和它的同类相比有独一无二的特点吗?当我们把它的与众不同找出来,这才是我们作文里要重点写的内容,否则千人一面,作文的价值也就寥寥无几了。

确定了写作的内容,这时候就可以用精巧的语言来包装它了,就像一个娃娃有了头,还需要给他添上身体和手脚,这样他才完整。我们可以先描述出它的特点,然后开动脑筋,通过联想和想象,让我们找出来的特点,能通过文字让读者也了解。比如我们观察的事物颜色很特别,是红黄绿三种颜色,我们就可以给它取一个特别的名字,叫它“红绿灯”;再比如它的形状很特别,可以用比喻或是拟人的手法来描述。如此一来,作文也就完整又形象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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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四讲四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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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两学一做”,争做合格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继续和深化,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摆在全体党员面前的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必须在思想上,讲政治,有信念,在纪律上,讲规矩,有纪律,在作风上,讲道德,有品行,在工作上,讲奉献,有作为。

讲政治,有信念,首先把握党员思想合格。目前党员队伍对社会主义制度存在一定的质疑,在共产主义社会缺乏信心,对党的宗旨意识淡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缺失,所以,一是要从认识上坚定理想信念。认清发展道路中遇到的坎坷和困难是发展规律的正常现象,发展的成果是显著的,发展的方向是积极稳妥的,要有攻坚克难的态度和思想迎难而上,从而更加坚定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共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二是要从学习上加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是瞬息万变的,时代在不断进步,理论认识也必须跟着时代的步伐,在原有的灵魂上产生更为广阔的指导意义,唯有不断学习,强化理论基础,深化理论认识,才能真正从思想上武装头脑,沿着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讲规矩,有纪律,严格把控党员纪律过关。党的纪律铁如山,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必须有强烈的纪律认识,管好自己的嘴,不乱说,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越位。一是坚决服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妄议中央大政,质疑党的制度和政策,是严重缺乏组织纪律的表现,必须严管严律。二是坚决认同党章党规。对于党的规章制度,必须做到言行一致,除了在思想上认同,还必须外化到实际行为中,严守规矩,遵守纪律。三是坚决维护党内团结。痛殴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等党的制度,加强党内纪律,强化党内团结。

讲道德,有品行,扎实推进党员作风达标。作为党员,有什么的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行动,作为共产党员,一要传承优良的传统作风。坚持传承优良的传统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怕困难,不被诱惑,严于律己,坚决不触摸党的作风红线,做到言行合一。二是要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作为现代化社会的共产党员,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积极响应国家健康生活、低碳生活、绿色生活的号召,做到内外兼修。

讲奉献,有作为,严格落实党员工作成效。一要敢于担当。作为共产党员,作为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必须勇于担当,自觉主动挑起带头示范、身体力行的重担,不怕苦,不怕累,敢于啃硬骨头,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承担责任,真正把国事当家事,把他事当己事。二是善于执行。做事要讲成效,在埋头干事的同时还要学会抬头看路,不能一味的盲目苦干,“两学一做”的关键还是要做,自觉做,主动做,有成效的做。三要乐于奉献。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严格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观念,不要贪图享乐,讲奉献,有宽广的胸怀,不斤斤计较,不在乎个人得失,真正做到有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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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美职工发布仪式观后感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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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劳模,我便想起了我现在所处的学校,想起了我们的两位老师:康平高中的李晓军副校长和付立红老师,他们朴实、敬业,把自己全部的爱给了我们,把自己全部的精力奉献给了教育。说起劳动模范,我觉得,两位老师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现在的努力学习,将来努力工作,都要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师德风范,学习他们关爱学生、言传身教的优秀品质,努力争做一名“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幸福教师。我想,就是因为他们的言传身教,我已经立下我的志向,将来我也要做一个身正为范的教师,回到母校奉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记得我刚刚来到这所学校的时候就是付老师带我们,在班级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中他总是用他的言行潜移默化地感染我们,告诉我们每一位同学:师爱为教育之本,老师会以一颗真诚的爱心去浇灌每一棵幼苗。绝不抛弃每一位学生,“不抛弃,不放弃”正是他的名言。所以对于班内的学习不够好的同学,他从不言放弃,付老师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爱学生是教育之本,爱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有爱才会有真正的教育。

爱是打开学生心灵的钥匙,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的幸福生活。作为付老师的一名学生,将来我也要做一个这样的劳动模范,将来也做这样一位关心爱护学生的教师,在英国最古老的威斯敏斯特教堂旁边,矗立着一块犹太思想家的墓碑,上面刻着一段非常著名的文字:“我这一生,有很多梦想,梦想改造世界,改造国家,改造家庭。然而到了垂暮之年,回首往事,我却发现自己一事无成,我终于意识到:如果起初我先改变自己,接着我就能依次改变家人。然后,在他们的激励下,我或许就能改变我的国家。再接下来,谁又能知道?也许,我连整个世界都能改变!”在我们的身边,有着这么一群人,他们就同这句话一样用其自身的人格力量,改变着自身,奉献祖国,感染激励着我们一路向前。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在劳模精神的引领下,做一名身在福中也知珍惜的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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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谣言三:因为雾霾里存在硫酸铵才发布红色预警?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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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以来,华北黄淮等地遭遇大范围霾天气,在持续性的雾霾阴影下,一些流言也开始在网上滋生。一则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消息称,“内部说这次雾霾里主要是含硫酸铵,本来不到红色预警的程度,但因为存在硫酸铵所以才到这个级别。提醒孩子们都不要出门。家里净化器长时间开启。多喝水。原来伦敦有次硫酸铵超标,有好多人没有防护而死亡。”

真相: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红色预警为预测连续4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其中2天达到严重污染;或单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硫酸铵不是发布红色预警的标准。11月下旬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的论文《从伦敦雾到中国霾:硫酸盐的持续性形成(Persistent sulfate formation from London Fog to Chinese haze)》指出,在中国,农业氮肥和工业排放产生大量氨气污染,碱性的氨气促进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反应过程,形成大量硫酸铵,但也中和了酸性环境,使得中国雾霾在酸碱度上呈现中性。中国雾霾的中性酸碱度尽管并不意味着中国雾霾没有伤害,但不具有伦敦的酸性大雾那样强烈的急性毒性。硫酸铵急性毒性不大,伦敦雾致命元凶为高浓度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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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乙、丙、丁型肝炎预防措施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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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血源传播:严格筛选献血员,保证血液和血制品质量,不输入未经严格检验的血液和血制品;不去街头拔牙、耳垂穿孔、纹身等。

2、防止性传播,采用适当的防护措施

3、防止生活接触传播:最好在集体聚餐实行分餐制,不与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水杯和理发器具。

4、疫苗预防: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型肝炎最有效的措施。凡没有感染过乙肝病毒的人,尤其是家中或周围密切接触的有乙肝病人或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均应接种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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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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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在工作中,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以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

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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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NASA发布全球雾霾地图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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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报道台媒称,大陆及印尼遭霾笼罩的画面令人震惊,凸显这些地区空气污染变得有多严重。美国国家航空局(NASA)将卫星资料制成连串地图,显示大陆、印度和中东因工业扩张使污染增加。

台湾“中央社”12月16日引述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称,透过高解析度全球空气品质指标卫星地图,NASA科学家追踪了过去10年全世界不同地区195个城市的空污趋势。

主导这项研究的NASA哥达德太空中心大气科学家邓肯表示:“空气品质模式的改变并非随机。”

他说:“当政府介入表明要规范污染物时,影响就能看得见。”

邓肯和他的团队检视了NASA气流卫星上荷兰与芬兰臭氧监测仪的观测结果,时间是自2005至2014年。

臭氧监测仪监测到的大气气体之一是二氧化氮,这种黄褐色气体是汽车、电厂及工业活动常见的排放物。NASA据以制作的空气品质指标地图,显示出全球空污状状在过去10年间的变化,以颜色的变化显现,美国与欧洲可见显着改善。

今年稍早,全球空气品质指数也推出全球即时污染地图互动工具,要让城市居民掌握空气中有害微粒浓度的最新资讯。

这份地图提供了细悬浮微粒PM2.5浓度的资讯,PM2.5是来自柴油车废气、燃烧化石燃料和树林,以及极细灰尘。

如何应对大雾带来的健康危害?

1、戴好口罩再出门。为了防止雾害,首先应做到大雾天戴好口罩再出门,防止毒雾由口鼻侵入肺部,有晨练习惯的人,应停止户外活动。因为每天6点到11点是污染较为严重的时段,相对而言,晚间的空气较为清洁,有晨练习惯的市民不妨把锻炼放在晚间。

2、做好个人卫生。雾气看似温和,里面却含有各种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因此雾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

3、重视居室卫生。大雾天气尤其要重视居室卫生。每天记得开窗换气,保证空气清新。及时打扫房间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不给病菌以孳生之地。

4、调节情绪、饮食清淡。由于雾天日照少、光线弱、气压低,有些人在雾天会产生精神懒散、情绪低落的现象。建议大家保持科学的生活规律,避免过度劳累,多饮水,注意饮食清淡,少食刺激性食物,多吃些豆腐、牛奶等食品。

5、采取预防措施。为预防雾霾的危害,增加身体抵抗力,人们还可以自己制作生姜红枣汤(生姜5-6克,红枣10克,加两碗水放红糖)饮用。这样可以增强人体抵抗力,以预防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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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作措施

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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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二)强化部门联合整治。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三)共同策划媒体行动。要在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 “好交警”、 “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五)积极组织社会面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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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交通部发布:国庆节7天高速免费通行时间中秋节高速仍收费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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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一”黄金周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图为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刘鹏飞。

交通运输部今日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一”黄金周交通运输保障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刘鹏飞在会上介绍,预计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客运量高位运行,预计将达到6.4亿人,同比增长1.6%,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7座以下小型客车收费公路免费通行

刘鹏飞指出,今年“十一”是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来的第四个“十一”长假。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具体时间是: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刘鹏飞介绍,据预测,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客运量高位运行,预计将达到6.4亿人,同比增长1.6%;水路客运量预计达到1420万人,与去年基本持平。

刘鹏飞指出,分析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客流特点,有三个方面:第一,从客流构成看,以旅游客流为主,探亲流为辅;中短途客流为主,长途客流为辅。由于自驾游出行的增加,预计“十一”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流组成主要以小型客车为主,预计占比约80%。

第二,从时间分布看,客流量将呈现两端高、中间平稳的特点。9月30日下午至晚间,部分高速公路及城郊联络线的出城方向,将出现车流大幅增长的情况;10月1日第一天假期和10月6日、7日假期的最后两天将出现车流和客流高峰。预计单日最高客运量将超过9500万人。

第三,从地区分布来看,北京、广东、四川、安徽及周边旅游热点地区客运量增幅较大。随着自驾游出行车辆的增加和台湾对大陆游客赴金门实施落地签证等政策的实施,渤海湾、舟山群岛、台湾海峡、琼州海峡等地区的陆岛、岛际、海峡间的旅游客运、客滚运输的客流将会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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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除夕非法定节假日及工资加班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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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非法定节假日只能拿双薪 春节放假安排如何调休薪酬多? 虽然《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15年2月18日除夕也放假,但法定节假日只能由《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2015年2月18日的放假仅属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所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除夕非法定节假日】虽然《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15年2月18日除夕也放假,但法定节假日只能由《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2015年2月18日的放假仅属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所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除夕非法定节假日只能拿双薪春节放假安排如何调休薪酬多?

据《劳动报》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2015年度的法定节假日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其中春节的具体安排为: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015年2月18日是农历除夕。即2015年春节从除夕放假到正月初六。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曾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春节放假进行了网上调查民意,结果显示超过75%的网友支持从除夕当天开始放假。2007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除夕被纳入春节法定假期。但从2014年春节开始,春节法定假期又变回了正月初一至初三。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教授认为,此次调查透露出一个信号,是想纠正去年底才修改的放假办法。蔡继明说,自己也不赞成除夕不放假,去年底修改估计是有人认为除夕即使不放假也能休息,调回到初一放假等于大家可以多休息一天或者半天,但实际上,能够享受隐形福利的是少数人。

不过,尽管2015年除夕放假调休,但是毕竟不像2013年以前的除夕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近三年的除夕加班加点,所享受的待遇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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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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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古溪村非常安宁了,应该感谢杨副局长。”“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警察。”……

一帧帧画面,一声声赞叹。“时代楷模发布厅”通过视频还原了扫黑英雄杨春的先进事迹。20_年来,杨春一直奋战在基层,奔走在刑侦一线。

“他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民警的忠诚担当,践行了人民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天津市局河西分局柳林派出所副所长韩延龙表示,要把学习杨春先进事迹化作实际行动,努力成为人民的依靠,继续扎根基层,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是因为有无数个像杨春一样的英雄在为我们遮风挡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居民王岚表示,杨春在打击犯罪第一线冲锋陷阵,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应该以杨春为榜样,时刻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能吃苦、会干事、勇担当,不忘本、重情怀、敢作为,争做杨春精神的传播者、实践者。

安徽铜陵市民张斌表示,杨春的事迹感人肺腑,面对犯罪分子时,他勇敢、果断,打击犯罪毫不手软;面对同事和家人时,又那么细心和体贴,他用厚德仁心书写着铁汉柔情。杨春无愧“时代楷模”的称号,他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

“杨春彰显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青年干部学习的楷模。”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对外联络科科长罗峰表示,宣传部门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讲好杨春的感人故事,引导博州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楷模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担当尽责、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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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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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赞誉啊!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素质,重在师德。大力弘扬良好师德是教育永恒的主题。面对新世纪的挑战,每一位教师在继承和发扬敬业和奉献的职业传统美德的同时,都应该在自己的学识、能力、仪表,特别是教育观念上完成自我更新。在育人的同时,不断地“自育”,重塑二十一世纪教师新形象。

一、无私奉献,爱岗敬业

没有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好教师,也决不可能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创造业绩,作出贡献。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教师队伍中,有的人心理不平衡,见异思迁,弃教跳槽的事时有发生。也有的人,受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潮的影响,热衷于“家教”,说什么“课堂为温饱,家教奔小康”。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影响,玷污了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的称号。因此,面对窗外的灯红酒绿,教师更应该以陶行知先生”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崇高精神激励自己,坚定选择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的人生之路,只讲奉献,不求索取,敬业乐业,把自己的生命、乐趣、幸福建立在学生身上,建立在教育工作中,为中华民族的昌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奉献出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个美誉。

二、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

学生接纳、喜爱某个教师,往往是从对这位教师的敬佩开始的。这种敬佩来自于教师的素质和修养,包括教师的思想品德、情感、品格、工作能力、知识水平、生活态度、艺术修养等诸多方面。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教师的言行举止无不在学生的视野之中,因此,教师要随时注意塑好自己的形象。“以高尚的道德使学生高尚,以渊博的知识使学生聪明,以自己健康的心理去塑造学生心理的健康。教师只有以自己完美的人格去塑造学生的人格,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才能使受教育者“亲其师,信其道“,才能收到“不令而行“之效。_曾要求:“教师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应该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应该用自己的好思想、好道德、好作风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教师要时刻以模范品行作榜样,用美的语言、行为和心灵去感染和教育学生,真正成为学生效仿的楷模。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爱生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师爱比渊博的知识更重要。能够得到教师的关爱,是每个学生最起码的心理需求,师爱对学生来说是一种鞭策和激励,对学生的成长和进步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教师尊重每一个学生,学生也就会尊重教师。现代教育应当是“爱心”教育、情感教育,教师应努力营造一种热情洋溢的教育环境,以和蔼可亲的教态、关切关怀的语言,温柔亲和的目光组织教育活动,由只提要求到多给关怀,由一味指责至千方百计让学生品尝成功。笑着面对学生,就会使学生兴趣盎然,精神饱满,减少沮丧,获得成功。如果发现学生做错事或成绩差,就恨铁不成钢,不去积极帮助分析原因,而是一味训斥、向家长告状,既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又容易使人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对抗情绪。个别滥施惩罚的教师,有的教育观念陈旧,自认为“那是为了学生好”,“是爱学生”。他们不认识:“爱学生”,不是老师居高临下对学生的一种“恩赐”,而是建立在一种民主平等、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的

“爱”。因此,在教育工作中,教师要把信任和期待的目光洒向每个学生,把关爱倾注于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呼声,和学生广交朋友,多开展谈心活动,与学生进行思想和情感上的交流,在学生面前勇于承认自己教学上的不足和工作中的错误,用爱去赢得一切学生的信赖。多给后进生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把对他们的“反感”换成“容忍”和期待,竭力寻找他们的优点,出自真心地去赞扬、去鼓励。为后进生提供更多体验成功的机会,让他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后进生是可以进步的,是能够得到健康发展的。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学生才会把老师当成可以信赖的人,也愿意向老师敞开心扉,师生之间只有架起一座信任、友好的桥梁,教育才能生效。爱真正是教育者取得成功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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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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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带着青春的无限激情,满怀对教育事业的真诚,我踏入了教育工作这片热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时光匆匆流逝,转眼间从事教师工作已经13年了。在教育工作中,我始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十几年如一日,在三尺讲台上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用真情和爱心浇灌着一棵棵幼苗茁壮地成长。有人说:“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神圣、最伟大的职业。”是啊,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自己喜欢的工作中感受快乐,分享成功是我在平凡岗位上超越自我,走向成功的动力。

一、教育教学工作:

三尺讲台,是我永远的舞台,而学生,则是作为歌唱者我最欣喜见到的听众。

13年来,我的教学成绩都很突出,不管是科学教学,还是语文教学,都倾注了我的满腔热情。如前几年,当我在科学教育工作中正如鱼得水,应用自如时,学校语文教师出现了短缺,领导们将目标描向了我。开始时,我犹豫、彷徨,痛苦,因为我深深地知道:当时自己的科学教学正处于开花结果的时候,转教语文学科就意味着我不得不放弃多年擅长的科学教学从零开始。对于即将踏入中年的我来说,不得不面临人生一个重大的挑战。“干还是不干?”历经过无数个不眠之夜,我的良知告诫我:要为五十多名学生负责。此时,我毅然以大局为重,放弃了自己的科学教学,全身心地投入到我并不熟悉的语文教学中。之后不久我又担任起60个孩子的班主任工作。一下子面对并从事着不熟悉的语文及班主任工作,我的困难可想而知,但是我并没有因此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从此研究语文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成了我的必修课,别人都休息了,我中午还在加班加点,晚上前后楼的灯光全部灭了,而我的灯一直亮到凌晨二、三点钟。这些日子里,每天我的睡眠时间平均只有5个小时左右,但我不后悔,为了教育教学工作,我别无选择。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就代表学校在“首届初中说课竞赛”中主讲了语文说课《散步》,受到上级领导及听众的好评。后来我执教的《归园田居》获得了县级优质课评比二等奖,……

在自己取得成绩的同时,我所教学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如上学期,我所教学生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优秀率高达85.5%,及格率为100%,全班平均分为89.6分,在全校文科考核中排名第一。值得一提的是,我从七年级上学期就开始给学生进行“快乐习作”训练,才短短的一年,孩子们写出的满分作文集足足有三本之多,既有质量亦有数量,而网络“快乐习作”开设,则令更多老师感到震惊,因为大家发现,许多家长也忍不住加入到写作中来,一起记录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让我们与众不同”,我和我的学生们真的做到了!

二、教科研等工作:

我庆幸,我能同那么多如我一样的歌者,以文字的形式谱奏新曲。融入到教育改革交响乐的美丽华章中。

近两年来,我不断学习教育理论,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教研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教研教改颇有一些收获。现在,我是语文报刊协会课堂教学分会成员、荆州市语文教学研导小组成员并实施新课标课堂教学。通过刻苦的研究,我所撰写的《解读文本、拥抱生活》获得市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浅谈科学教学中的实验教学》获得全国“树人杯”论文评选一等奖、《浅谈现代化语文教学》收录《中华教育文库》、散文《绿》发表于《三峡文学》上、并成为《三峡文学》的特约记者,教学案例《三读杜甫》获语文报刊协会课堂教学新课改研讨活动一等奖。

三、班级管理工作:

人说,没当过班主任工作,不知道其中的甘苦。自从我担任着班主任工作起,我就深深体会到班主任工作的艰辛与不易。现在我带领着孩子们快乐、健康地走出初中。

在班级管理上,作为一名班主任,我关心爱护每个学生,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有加。每天很早来到教室,帮助学生开门、协助孩子们打扫卫生。课间积极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文体游戏和运动,促进了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班级文化建设方面,我精心布置班级墙壁,力求让每面墙都会说话;我还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创造性的创办班级网站,在线与家长进行“学生习惯养成”等讨论活动,加强了家校的沟通,并把班级文化建设搞得有声有色。上学期我的主题班会“做文明学生”获得全校第一名,这个学期,我创造性的开创了主题班队课新局面,家长参与了我设计的《学会感恩__做知礼行孝好少年》主题班队会活动。在队会上,家长通过生动的故事传说,让学生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养育实属不易,受到了真正的教育。

因担任过多年的科学教学,我深知素质教育的作用,因此,我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增加自身综合素质。我班的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很快:我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古诗文朗读表演、假期义务劳动、五四才艺比拼、科技制作、手抄报制作、歌咏比赛、学跳集体舞等活动,尽最大努力丰富学生的生活,把工作做好。五四的舞蹈《我爱祖国,我爱家》及烛光表演震灾歌曲《生死不离》两个大型节目是我自创的,受到了家长及领导们的好评……在我的带领下,全班60名学生各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在不久前举行的“天地杯”满分作文竞赛中,我辅导的多名学生获得本次大赛的一、二、三等奖。自己虽然担任班主任仅两年时间,却获得了各方面对自己工作的任可。去年及前年,在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及教师评教活动中,我均获得了100%的优秀评价。年终,我在教育教学年终考核、师德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几个项目考核中,也全部被评为了优秀。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生命之路是这样美好,能将自己的生命融入到教育这崇高的事业中,竟然是如此的幸福!

人生的意义在于奋斗。回首来时路,13年来,在从教的路上,自己洒下的不仅有汗水还有泪水,但如一句话所说“付出越多,收获就越多。”我一路走来一路收获,收获的不仅有美好,更有幸福。在教育教学方面,我要走的路还很长,过去的成绩已经成为历史,我会一天一个脚印,不断进取、不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功!歌者无悔,我要继续立足三尺讲台,永远唱出最美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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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最新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全文共 18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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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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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央气象台11月23日06时继续发布寒潮蓝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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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强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影响,预计23日08时至25日08时,青海西北部、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东北地区东南部、黄淮大部、江淮,江汉、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大部、华南北部等地气温将普遍下降6~10℃,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10~12℃,山东南部、河南北部、江苏北部、江西西部、湖南南部、贵州东南部、广西北部等地局地降温幅度超过12℃;上述地区有4~6级偏北风,北部和东部部分海区有7~8级大风。

26日至27日,长江下游沿江及以北地区最低气温低于0℃,其中,内蒙古中部、华北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25~-15℃,华北中部和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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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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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上20点,我坐在沙发上,好奇地等待《新时代少年》节目的播出。

刚打开电视机映入我眼帘的是载歌载舞的表演,如同夜莺般歌声从大哥哥大姐姐的喉咙里飞扬而出,再加上轻盈的舞姿、优美的动作,顿时我的心也跟着激动起来。“少年志,则国志。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自由,则国自由……”一群身着白衫的少年,唱着铿镪有力的《少年强》,如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他们英姿威武,如同苍松强劲挺拔,新时代的少年多么有朝气啊!

不过,最让我震撼的还是第五位少年——陈耔蓬。他脚下落有残疾,无法和其他人一起奔跑、玩乐……残疾人是最孤独的,可他不一样。他性格开朗,喜欢说笑。学校为照顾他,安排他住在一楼宿舍,可他却一定要坚持与同班同学住在一起——五楼宿舍。他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身告诉别人,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传递给那些身处黑暗中的残疾人,让他们敞开心扉,迎接光明。

我想:人生如一件上衣,如果第一颗扣子扣歪了,人的一生可能就全毁了。新时代的我们正值年少, 我们一定要用爱心、信心、恒心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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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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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老英雄张富清60多年深藏功名,一辈子坚守初心、不改本色,事迹感人。在部队,他保家卫国;到地方,他为民造福。他用自己的朴实纯粹、淡泊名利书写了精彩人生,是广大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学习的榜样。要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凝聚起万众一心奋斗新时代的强大力量。对在贫困山区奉献一生的张富清同志的关怀与肯定,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扎根基层,恪尽职守,一点一滴地做好对党和人民有益的事情。

今年95岁的老党员张富清是原西北野战军359旅718团2营6连战士,在解放战争的枪林弹雨中九死一生,先后荣立一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被西北野战军记“特等功”,两次获得“战斗英雄”荣誉称号。1955年,张富清退役转业,主动选择到湖北省最偏远的来凤县工作,为贫困山区奉献一生。60多年来,张富清刻意尘封功绩,连儿女也不知情。20_年底,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中,张富清的事迹被发现,这段英雄往事重现在人们面前。

老英雄战功赫赫,却深藏功名,转业后选择最偏远的山区,做最艰苦的工作,过最平凡的生活。这种牺牲奉献、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震撼了大家。为我们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特殊的‘党课’,生动地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不忘初心。一是要牢记使命,忘记成绩,轻装上阵,时刻做好人生再出发的准备,绝不能自满于过往功绩而沉迷不前;二是要不惧平凡,但拒平庸,在基层岗位上、在日常工作中,只要是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必须持之以恒,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地做好;三是从容舍得,才能自得,老先生扎根基层的一生是幸福的,战场上、工作里都能不懈奋斗,守住了初心。

新时代强烈呼唤共产党人的奉献精神,我们要立足岗位弘扬奉献精神,突出优质服务弘扬奉献精神,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奉献精神,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和入党誓词,认真履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甘入苦海、夙夜在公、以身许党,用实际行动践行奉献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努力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要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为榜样,弘扬奉献的精神。

一是要始终知责尽责、勇于担当。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和建设中,形成了吃大苦耐大劳的奉献精神,从而战胜了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这种吃苦奉献精神永不过时、永放光芒。我们要直面困难,迎难而上。人生不可能一路坦途,我们要学会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困难,尽最大的努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们不作胆小的懦夫,要做敢于尝试的勇者。我们要永远牢记最初进入工作岗位时的信念,不必过于计较得失,要甘于奉献!精神上要向“四讲四有”的目标奋斗。履职上要敢担当,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敢于迎着困难上,一旦出现问题,勇于挺身而出,敢于承担责任。在创新上有所追求,有动力有定力,善学善思善成,自觉运用于工作实践中。

二是要始终常在状态、创先争优。精神状态决定工作标准,展现敬业精神,事关能力素质,事关单位发展。建成小康社会,不仅仅是一句鼓舞人心的口号,更重要的是要求我们以不辱使命的崇高追求、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舍身忘我的拼搏精神、常在状态的自我加压,努力创先争优。要有奋发进取的工作干劲。要有争创一流的工作标准。高标准、创一流,既是指导思想,又是科学的工作方法,既要苦身子,又要苦脑子,需要扎扎实实扑下身子去干、去创。要有精细求实的“工匠精神”和工作作风。作风实、事业旺,作风漂、事业衰。

三是要始终知恩图报、知足常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懂得知恩图报、知足常乐、知责奋进,清廉如水,不谋私利。在吃苦中奉献,在奉献中吃苦,是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一种具体体现,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所在。看待名利待遇要知足,追求什么,关键要把握好“度”,“祸莫大于不知足。”时下在一些人身上存在的职务升迁上“嫌慢”、环境上“嫌苦”、事业上“嫌累”、待遇上“嫌少”、名誉上“嫌无”的现象,就是“不知足”的问题。在名利待遇上,要会“追求”,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精神不懈怠、学习不满足、工作不退后,要会“比较”,我们要尊重岗位,学会正确看待自己的岗位和工资。抱着一颗感恩之心,珍惜手中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我们弘扬奉献精神,要把自己的岗位当做人生舞台,施展自己才华,演绎精彩人生。用一颗无私的心面对身边人和事,与人为善,互助互爱,坚持对的事,只做对的人。能够正确认识自我和他人,就会使平庸变为优秀,使自卑变为自强,使消沉变为进取,使自满变为谦逊。我们还要学会放弃,从容面对人生,排除杂念,平衡心态,从而取得更多更好的事业和生活上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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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坚持梦想的作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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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一个美丽又神圣的词语。每个人都有梦想,或多或少,或伟大或渺小,或壮烈或平淡。可是美丽的梦想啊,又有几个能如花朵般绽放?心若在,梦就在!没有梦想的人生将是空虚寂寞的,梦想它会随着思想的前进而改变。儿时的梦想是希望自己像一只小鸟一样,在广阔的天空上自由飞翔。但现在我长大了,我坚定了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当漫画家!心若在,梦就在!只要有心,梦就会在。我之所以有这个梦想,是儿时我与爸爸去图书馆看书,那时我无意中发现一本漫画书,漫画书中的人物都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迷人,那么的真实,那么的让人陶醉。那时我心想,要是我长大了当个漫画家多好呀,画出千千万万幅美丽动人的漫画。我把这个梦想告诉了我爸爸,我原本以为爸爸会同意,因为我做什么事,爸爸都会支持我,鼓励我,可是这次他竟然不允许我有这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这样?当漫画家有什么不好?我相信我一定会实现我这个梦想的!在一个星期后,爸爸知道我每天在画画,于是他看我画的画,表情立刻严肃起来,说;这么难看,还想当漫画家,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我的自尊心瞬间被他的一句话给打击了。在那一刻,我有种想放弃当漫画家的恋头,爸爸你可知道你的这一句话深深的伤害到我了吗?我想你不知道吧。心若在,梦就在!我坚持这个信念,可是被爸爸的嘲笑给打败了。放学回家,我跟爸爸说明了这件事,爸爸带着讽刺的语言说;这么不堪一击?经不起别人的几句话麽?如果真是这样,你没有资格说梦想!那晚爸爸跟我说了很多,我哭了,原来我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心若在,梦就在!经过那件事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少不了别人的嘲笑,少不了别人的讽刺,但那又怎样呢。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下一站的梦想未必比上一站的梦想那么合适。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梦想它在等待你去打破它,你又怎能半途而废呢?泉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只要我们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冲破难关,就必然有事者事竟成。朋友们,梦想它是看得见的,只要用心,它就在,请给梦想一次开花的机会吧!其实我知道爸爸是在跟我说气话,就是想让我去坚持这个梦想,爸爸谢谢你给我另一种方式的鼓励。心若在,梦就在!

[关于坚持梦想的作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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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元宵节行通济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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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盼到了元宵节啦!我们又可以行通济啦!

今天下午,学校组织我们五年级去行通济,同学们兴高采烈地排着队出了校门,向通济桥进发。

一路上,同学们有说有笑,大家叽叽喳喳地讨论着通济桥到底有多热闹。看!马路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条幅,行人道上站满了许多来行通济的队伍。有格力的、苏宁的、美团的……他们手上举着各种风车,还举着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广告牌子。看!还有外地的旅行者呢!

大约十五分钟后,我们走到了通济桥前。一个巨大的牌坊映入眼帘,上面挂着大约有几百个灯笼,灯笼前还挂着一串又一串的大风车。牌坊整个呈红色,再配上南瓜般大,火焰般红的灯笼和五颜六色的风车,到处都洋溢着一股喜气、祥和、热闹的气氛。

走上通济桥,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人,人流络绎不绝。兜售风车的摊位密密麻麻排列在大街与通济桥的两旁,俨然成了人与风车的海洋。

风车、生菜是行通济的吉祥物。人们一手拿着风车,一手提着生菜,随着人流挤过通济桥,来到桥西头的生菜池,把生菜使劲地往生菜池里扔。他们都希望把生菜扔到生菜池中那颗巨大理石生菜的最高处,把好运带回家。我们在那里呐喊助威,大家都融进了这欢乐的笑声中。

时间过得很快,该回学校了。我们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告别通济桥,明年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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