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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名人小故事800字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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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渴求读书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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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著名作家巴金的读书方法十分奇特,因为他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进行的。以下是小编整理渴求读书的名人故事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读书而无书的确算得天下一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巴金说:“我第二次住院治疗,每天午睡不到一小时,就下床坐在小沙发上,等候护士同志两点钟来量体温。我坐着,一动也不动,但并没有打瞌睡。我的脑子不肯休息。它在回忆我过去读过的一些书,一些作品,好像它想在我的记忆力完全衰退之前,保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

原来他的读书法就是静坐在那里回忆曾经读过的书。这样有许多好处:

(1)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巴金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列宁格勒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安娜·卡列尼娜》”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托尔斯泰的小说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他说:“‘文革’期间要是造反派允许我写日记,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他们忘了人的脑子里有一个大仓库,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读书”。

(2)温故而知新。通过回忆,将过去读过的书拿出来一点点地咀嚼,就象牛反刍一样,能进一步消化吸收。每回忆一次都会有新的理解,新的认识,新的收获。

(3)能够不断地从已读过的书中吸取精神力量。巴金说:“我现在跟疾病作斗争,也从各种各样的作品中得到鼓励……即使在病中我没有精神阅读新的作品,过去精神财富的积累也够我这有限余生消耗的。一直到死,人都需要光和热。”

[渴求读书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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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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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题记

我喜欢阅读,每当遨游在书海之中,我的情绪就会随着书中的情节所变化,时而开心,时而悲伤。久而久之,浸润在书香之中……

幸识

还记得第一次手捧着书、认真阅读时的情景。我第一次自愿捧起了那些书籍,那是受朋友的影响,因为朋友喜欢看书,所以我也想一探究竟,书为什么让她那么着迷?我随手拿了一本书――《青铜葵花》,坐在凳子上看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囫囵吞枣,但里面新奇的故事情节渐渐吸引住了我,生动形象的描写、丰满有趣的人物深深地让我为之着迷。那天,我就一直坐在小板凳上,捧本书一直“啃”,午饭也忘了吃。直到傍晚,我才看完那本书。起身时,才发现脚都迈不开步了。原来双腿久未运动,已变得麻麻的了。我只好拖着麻木的脚一蹦一跳地走回家去,但那天我非常开心。我第一次因为书而感到开心,同时也很高兴能与书结识。

深交

随着年岁长大,我渐渐进入了高年级。这时候,读书不能只凭个人兴趣好,更不能随意、毫无目的地读书了。老师说我们必须要阅读课外书,积累课外知识。虽然我一度因作业量的增加疏远了书籍,但老师提醒后,赶紧重拾书本。弹掉封面上的灰尘,从此真正潜心读起书来。

那个暑假,我阅读了许多书籍,三天就能读完一本书。虽然我牺牲了很多玩乐时间,但在书中,我更是受益良多、其乐无穷。在读《冰心诗选》时,我每每看到那些优美的诗都要感叹一番,细细品味;在阅读《鲁迅作品精选》时,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人们的迂腐,也想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在欣赏《红楼梦》时,无不被故事中的儿女情长所吸引,对人物命运的悲惨而感到叹息……

在书中,我体会到了许多许多,书已经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永伴

现在,我每天都要阅读,已经和书形影不离。

它使我快乐,能够安抚我的心灵,陶冶我的情操,让我在无形之中得到无限的力量;它使我睿智,能够让我积累到许许多多的知识,学习成绩变得更加优异……

它的身上有取之不尽的力量,它是世界上最丰富的宝库。当你已经阅读过很多书时,相信你一定会变得更加优秀!

让我们爱上读书吧,让书籍伴随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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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杨澜坚持凡事都做好一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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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澜带有传奇色彩的成功人生,无疑令许多人羡慕不已,就连圈内的很多知名记者也对她说:“你真是太幸运了!你能采访到那么多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而我们却根本没有这些机会。”

前不久,在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杨澜专门谈到了这个问题。

她说,其实她的采访也是从基层做起,从一个区长开始的。如果区长没采访好,就不可能去采访市长;如果市长没采访好,就不可能采访部长;等部长采访好了,然后才可以设想如何采访副总理、总理、总统。

几年前,当时的俄罗斯总理卡西亚诺夫来中国访问,只停留两天,只接受了一个采访,那就是杨澜的采访。应该说,作为民间的传媒机构,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是很不容易的。她很好奇地问其随行人员:“卡西亚诺夫总理为什么会接受我的采访?”

随行人员说:“因为在我们来中国之前,你曾采访过俄罗斯的副总理。副总理回国后认真地告诉卡西亚诺夫总理:‘如果你去中国,应该接受杨澜的采访,因为她提的问题很有水平。’”

杨澜当然不是借此来炫耀自己,而是要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告诉更多的年轻朋友: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可能对你今后的成长产生影响;你做的每一件事,都会给人们留下烙印,千万不可小看人们之间的口口相传。

一般来讲,一个大学毕业生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很容易产生这样的思想:我一定要做一项很有分量、很有意义和很有兴趣的工作。其实,根本不用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可以顺其自然地先做一些看上去“大材小用”的工作,甚至完全是事务性的工作。如果你能把这些工作做得比别人好,不需要等很久,就可能有机会去做更大的更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感到怀才不遇,愤愤不平,只是怨天尤人,什么事情都不做,那只能是有害无益。在这个世界上,人们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尤其会关注一个人做事的结果。所以,只要在某一方面,坚持凡事比别人做得好一点,就可能有更多的成功。

不错,坚持凡事做得好一点,就可能有好评;坚持凡事做得好一点,就可能有机会;坚持凡事做得好一点,就可能有发展;坚持凡事做得好一点,就可能有幸运;坚持凡事做得好一点,就可能有令人羡慕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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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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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悠闲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下,我靠在椅边,手捧一本散文集,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我在这泛黄的书页里,品味作者细腻的情感,我也在作家的回忆中,想起了我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两只小猪的深刻友谊,国王与小女孩的承诺,有时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有时又会因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哭泣,一本本有趣又美丽的绘本串起了我(如诗)如画的童年。当幼儿园的午休铃响起时,许多小朋友都会抱着洋娃娃入睡,而我,则会怀抱一本未看完的绘本进入梦乡。

当我能识更多的字后,母亲便买来许多的拼音图书,一字一句地领着我读,那白纸与黑字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文学的神圣感,每一个字都渗入我的心里,每一个标点就像一次深呼吸,带来下一段的更多乐趣。我在朗读中寻找主人公纯洁的心灵,海蒂的善良,爱的教育里许利亚的孝顺,许许多多的小人物用他们点滴的真情感动着我,引导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到高年级后,浅显易懂的故事书并不能再引起我的兴趣,当爸爸将一套《纳尼亚传奇》放在我面前时,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从此我便迷上了魔幻小说,从《哈利波特》到《魔戒》,每一本小说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时偷偷藏一本小说在被窝中,被母亲发现了她便狠狠责骂,但我仍会偷看小说,即使那小说页角已翻得起皱了,我还会沉醉于哈利在魔法学院的奇特生活,能言马与男孩的深刻友谊。我在故事中寻找虚幻的美好。

而如今,我的书柜里满是素雅清新的散文集。读毕淑敏的《非之爱》,我读懂了亲情与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读迟子建的《寻石记》,我感悟到了志向的坚定不移。这一篇散文作品,是给读者内心最柔软却最心动的触摸。我在散文中读到作者生命最深刻地感悟。

我生活中一段段的悠长时光,被那一张张泛黄的纸页,被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而占据了,我的思绪回到眼前————阳光依旧,闲适依旧,回想了我的读书生活,也觉颇有趣味,也难免有流年逝水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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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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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爱书之人,自小便是,从幼稚简单的小人书或是画报,渐渐变为如今“晦涩难懂”的国内外名著,就像一个人的成长,着实要经历漫长的时光。

母亲亦是爱书之人,打我记事起,便喜捧书读,母亲最爱诗词鉴赏之类的书,床头摆满满满一排。可惜的是,我并没有受到她的影响而喜欢那些或抒情或澎湃的诗词,对它们毫无兴致。

童话似乎是每个孩子小时的想望,幻想自己变成公主,得到王子的眷顾,抑或是成为“阿里巴巴”,得到打开金库的秘诀……然而想望也只能是想望,终不能实现。

稍微大一点时,母亲给我买了各种名著,只是翻翻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便让我头疼,那时也不看童话了,想想只觉幼稚,再也找不到童年看童话那份喜悦和激动了。应母亲的要求,拿了几本名著来读,心理却是抵触的,只觉疲惫,但其实看进去了亦是精彩的,而使我印象最的是便是《红楼梦》、《三国演义》了。里面的人物形态各异,情节跌宕起伏,使人欲罢不能。喜欢林黛玉的忧郁;更爱关云长的赤胆忠心,有勇有谋;而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同样让人对这个角色喜爱有加。

曾经有一段时间沉迷漫画,一度认为漫画是最好看的东西,也不听母亲劝告,就算是被家人切断“经济来源”,仍是想方设法从同学处借来,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这种消遣性的读物上,成绩有下滑,而一次考试的惨败终于让我明白这种一意孤行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之大。“幡然悔悟”似的把所有漫画锁在柜子里,自

觉地温习落下的功课,终于过一段时间,我的成绩有所回升。

如今在繁忙的课业生活中,我仍是会抽出时间来看书,而且都是些“有用”的书。例如《老人与海》、《百年孤独》这些我曾经不屑一顾的书,真正体会到在浩瀚书海中畅游的乐趣,感受到人类最高境界的精神财富,领悟人生真谛。

冰心说“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而今我终于领略到这句话的寓意。多读些好书吧,它是你漫长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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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读书的我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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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对我们来说,再合适不过了。在全面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今天,在倡导“全民阅读”的威海,读书,是我们小学生由内到外提升修养的重要途径。

读书让我的学业进步。早在一年级的时候,学校就非常注重传统文化教育,在家爸爸妈妈和我一起诵读《弟子规》、《三字经》、《论语》,家里的墙上、书柜门上、床头,都贴满了诗词、名言,我是我们班上第一个找董校长全文背诵《弟子规》的学生,并且还得到了校长的神秘礼物哦!这几年,妈妈不仅教会我读书,还让我在读完书后写出自己的感想,使我养成了读书写作的好习惯,在上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我的语文作文得了满分!

读书让我的家庭和睦。我家藏书达3000多册,有我喜欢的童话故事,有妈妈喜欢的法律图书,有爸爸喜欢的各类小说、历史、传记。茶余饭后,或倚床头,或斜躺沙发,或书桌前,我们各处一隅,读自己喜的书。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像中国诗词大会一样,一家三口比赛看谁会背的诗词更多。也正是如此,在书籍的滋润下,我的家庭充满了深厚的读书氛围,2017年被评为首届山东省最美书香家庭,山东省广播电台报道了我家的事迹。

读书开拓我的视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周末妈妈经常带我去山大图书馆,寒暑假带我出去游览祖国大好河山,增长我的见识。虽然我的所到所见所闻并不甚广,但通过阅读和游历,我探索到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的广阔天地,我就像一条欢快的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

读书让我变得自信。刚开始,我不善于和别的小朋友交往,在班上有点不合群。妈妈在我8岁的时候,给我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小溪的翅膀”,让我把自己的读书心得放在微信公众号上,目前已发表原创文章50余篇。慢慢的,我的微信公众号粉丝越来越多,接近1000人,文章被点击转发阅读量达3万余次,我也找到了与人交往的自信。

读书不仅仅是一种习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那么,就让我们从今天起,一起开始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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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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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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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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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对读书特别不感兴趣。一次作文课上,我的作文因离题被老师要求重写,当时,我十分沮丧,不知如何是好。偶然间,我得知读书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想,反正读书也不是件坏事,看看也无妨。就这样,我尝试先读一些容易理解的书,经过一段时间的日积月累,读书让我的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并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读书不仅让我提高了写作兴趣和写作水平,而且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消逝,我读的书也一天天的增多了,而且每本书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和了解。《童年》让我仿佛置身于俄罗斯下层人民的黑暗生活中,悲惨而充满憎恨;《卖火柴的小女孩》使我深感对小女孩的冻死街头的同情;《昆虫记》让我遨游于昆虫们千姿百态的生活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却常常将我给迷惑住了,那一宗宗离奇血案的破解无不让我产生对福尔摩斯的佩服之情……

当然,不仅是读课外书,读我们学习中的课本也会有许多不同的益处。读历史书让我见证了唐朝的辉煌到衰落,了解到了人类进化历程;读语文书让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去理解课文,翻译文言文,也从中学会了许多生活哲理;读英语书让我学会了如何与外国人礼貌地交谈,也了解到了外国人与我国截然不同的饮食习惯和风土人情;读地理书让我知道了各国的地理位置和关于地球的一些知识……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于学习,我们也要掌握一些方法——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应当积极地请教老师和同学,不要囫囵吞枣,张冠李戴;我们可以采用默读的方法更快捷更有效率地读书,这样既可减少读书的时间,也可快速理解。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学习上,我们不应该盲目地学习,而是要利用读书去开拓我们的视野,提高阅读水平。正因为有了书,我们又学会了读书,才可以逐渐地进步,为造就成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常读常新。即使读了千百遍千万遍,你也会从中有不同的发现。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翱翔于书香的海洋吧!我相信,书将会成为你的良师益友,而读书,将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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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奥斯特洛夫斯基咬唇写书名人故事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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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本著作。

奥斯特洛夫斯基本人就是一块钢铁。

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贫苦的工人家庭。他从小丧父,十岁给地主放牛,继而当童工。生活的苦水洗亮了他的眼睛,在老布尔什维克的影响、教育下,他加入了共青团,参加了红军。

在部队,他是一位勇敢的战士。由于头部、腹部受伤,他不得不退役,参加到经济建设战线上来。

奥斯特洛夫斯基无论来到哪里,都是拚命工作。修铁路、防洪抢险,他都不顾已经受伤的身体,以致全身瘫痪。接着,又一次严重的打击发生了:二十四岁的时候,他的双眼失明!

躺在床上,什么都看不见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并没有丧失前进的信心,生活的信心,和献身革命的信心。他决定:要拿起新的武器—笔,继续投入战斗,“藉此把我送回全线进攻的无产阶级的队伍里去。”

一九三O年,《钢快是怎样炼成的》一书开始写作了。身体瘫痪、双日失明的人,怎样动笔?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奥斯特洛夫斯墓躺在病床上,首先构思整部书的轮廓,并把每一章的每一细节想好。为了写好人物对话的句子,常常边背诵,边思索,好象自己同自己交谈一样。

有时,他口授,让人代写,因为他的手臂只有肘以下这一段能活动。有时,他白己写,办法是,先用纸皮做一个框子,然后用手摸着框子,在里面写,这样就能防止把两行字重叠在一起。框子是垫在一叠二三十页的自纸上的,这叠白纸用一个夹子夹着。

入夜了。被书中情节所激动的心潮还平静不下来,奥斯特洛夫斯基就接连写下去。他一页又一页地写着,写好一页,左手从夹子上抽下这一页,到天亮,他的爱人一看,已经落了满地的稿纸,她连忙收拾起来。这时,她看到: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嘴唇有一层淡淡的血痕。显然,这是为了抵抗病魔的折磨,他忍痛而咬出的。他就是这样度过许多个不眠之夜。

一九三四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正式出版了。这部以整个生命写成的书,鼓舞了好几代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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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穿越名人读书的历史作文_事件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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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名人读书历史、我的思绪穿行在书林瀚海间……

韩驹,宋朝著名诗人。他把读书当作一种乐趣,曾在一首诗中说:“欲乐诳凡夫,须臾皆变坏。唯书有真乐,意味久犹在。”诗的说法虽然有些武断,但作者对读书的乐趣溢于言表,鲜明的对比,说明真乐唯有读书。多读书、多思考,慢慢地体会“意味久犹在”的真乐吧。

宋濂,明朝著名的学者。小时候家境贫寒无钱买书,酷爱读书的他就到处向别人借书,回来后自己常常把书抄在纸上,不管刮风下雨、酷暑严寒,他都坚持这样做。据说,即使砚台里的水已结成冰,手指都冻僵了,他还是忘我地抄写不停。这种刻苦执著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鲁迅自日本留学归国后,曾长久陷入精神的苦闷之中,于是用读书来排遣:回到古代去,抄古碑,校古书,读佛经,慢慢地,使自己学识逐渐丰厚起来,成为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华罗庚,我国著名的数学家。他读书有一个习惯:当他拿到一本书时,并不马上从头到尾地读,而是对着书思考一会儿,然后闭目静思,当书中的意思与自己的猜想一致时就不再读这本书了。这样读书既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又培养了独立思考和想象的能力。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他酷爱读书,在读书时常常在书页的空白处随手写下内容丰富的评语、注释和心得体会;有时还在书的封面上标出最值得注意的观点或材料。“不动笔墨不读书”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恩格斯认为读书应该读原著,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基本原理,进而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读原著的方法是探究理论的最基本的途径之一。

名人与读书,读书与名人,这似乎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名人的读书方法或读书感言都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多读书,多体味名人的读书经历或睿语,自然会提升我们的人格品位。让我们走进历史,穿越用书构筑的名人文化吧,它是我们汲取养料的不竭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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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小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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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五岁那年,一位姐姐送了我几本书。我好奇心爆发,便翻了翻书,书似乎有种魔力,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里面的好词佳句和精彩绝伦的内容,让我如痴如迷的看了起来。从此书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也像位不离不弃的朋友,伴随着我一天天张大。几年来,我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家里也成了小小的“图书馆”,藏有许多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让我真正地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都是答案惹的货》,说起来还有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小故事呢!

这天,可是一个大好日子,老师让我们去新建的图书馆去看书。走进安安静静的图书室,望着那些各种各样,无比精彩的书,让我不禁大吃一惊。我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恨不得不吃不喝在这呆上一个月。我不知不觉患上了选择困难症,突然我眼前一亮,这本书可是我差点跑断了腿都没有买到的书。我手舞足蹈的拿过来。刚翻开,就已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久久不能自拔。图书室立马安静了,和刚刚热热闹闹的“抢书大战”鲜明对比,安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清清楚楚。可时间这位勤快的人,还在飞快的旋转中。

时间过去一大半,书也看到了结束了。我心提到了嗓子眼。两个女孩的友谊真的是水晶球般脆弱吗?能否破镜重圆?老天似乎和我做对,当我提心吊胆的看另一页时,下课铃“无情”的响了起来。我顿时五雷轰顶,心都碎了一地。我抱着一丝希望问管理员老师:“可以借出去吗?”可是希望也破灭了:临近放假书已不外借学生。我在心里心灰意冷说:“苍天啊!大地啊!为何这样对我!”老天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决定将功补过,喊来了“大救星”李老师,李老师想了想说:“以我的的名义借出去,好不好?”我半信半疑地说:“真的吗?”李老师笑了笑,我顿时眉开眼笑,心里乐开了花似的。

生活就是这样,在你心灰意冷时,给你带来出乎意料的惊喜,在你跌倒时,总会有一双收,慢慢扶你起来。就这样,我看完了这本书,看完了这个感动到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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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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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丰富知识的事情,我现在虽然喜欢读书,但这背后,还有一个还算长的故事

在三年级以前,我还不怎么读书,从来只看看漫画呀,课本呀,其它的根本不看,一直延伸到三年级下半学期,直到一本《再被狐狸骗一次》“闯进”了我的生活。

当时我没想过内容,只是天真地认为,这本书的书名,好有特色,于是我就拿回家去看。先看了几章,觉得好玩就继续看下去,看着看着书见底了。我一看时间,过了一个小时,一本二百多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于是我让妈妈再去拿几本,妈妈拿来了《白象家族》、《虎娃金叶子》、《大鱼之道》等,这些我都看了。

我后来又看了其它一些书,又买了很多书,包括同学们常看的几类书,可我还在买书,因为家里那一书柜的书已经被我翻遍了,薄的看了十几遍,厚的也看过好几遍了。

还记得那次表弟和我到知阅图书馆。哇!沈石溪全套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可算找到你了,早就看到你在其它书上频频出现,太好了!我立刻抓起它来看了起来,哗,哗,哗,哗……我看书看得忘了时间,当我满足地将它合上时,已是傍晚,于是,《侏罗纪龙鸟》被我借走了。在家里我又翻了起来,当时是夏天,屋里气温达30度,可我坐在那儿还稳如泰山,一点也不觉得热,当我看完之后,我像箭一样冲到了院子里,因此,妈妈称我,书本在手,烦恼全走。

还有一次,我最爱的三种书(《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笑猫日记》新出一本,还有另外两本没看过,我一直摧爸爸妈妈给我买,爸爸妈妈定了个条件,得考390分才给买,我好歹也答应了,这次考试正好考了390分,妈妈买了后,我天天问“回来没有?”“回来没有?”过了三天,终于回来了,书刚一回来,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刚过了一个小时,我就恋恋不舍地把书合上了,放书时我还在回味这三本书中的内容,我又盼着下一本书的诞生。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由一个基本不看书的小孩变成一个爱书如命的小孩,这中间影响我的是什么书呢,自然是《沈石溪动物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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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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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书这个媒介,认识了一个让人再也无法忘却的人。

有的人,一世荣华,却苦触不到自由;有的人,孑然一身,却羡慕着那府邸豪宅的奢侈。就像小麻雀仰视惊叹着雄鹰的展翅高飞,俯视苍穹,殊不知,雄鹰也在低头欣赏着自己短暂却从容的一生。世间本就不会完美,可这个简单的道理却少有人知道,就是纳兰容若,即使懂得,也从未放下。

他用他的一生,谈了一段情,夭折了一份理想,挥霍了一个等他的人。徐志摩说过:“天才的悲情却反而羡慕每一个凡夫俗子的幸福,尽管他信手的一阙词就波澜过你我的一个世界。”是的,他是何等的幸运,又是何等的不幸,尝过充满幸福滋味的果实,却又面对失去。

他是忠诚的,在卢氏去世后,再没有真正欢喜过。心已朽,何处安身立命?他一次次奔向双林禅院,只为再多触摸一会儿她的气息,何处是家,心说了算。也是在这时候,他写下了永垂不朽的《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是道寻常。”从现在开始,他将独自面对所有西风萧瑟的落寞残阳。

他的文化造诣是极高的,《渌水亭杂识》以及无数惊艳的词藻都说明了这点。

自古才子多薄命。纳兰更是验证了这句话。他的一生是坎坷的,虽也有些许的甜蜜,但终究是覆盖在了那浓浓的苦味之下。但他却只是把伤痛深深的藏在了心底,仍旧保持着一个翩翩公子的模样。他是天使,可也总是藏着自己洁白的翅膀,不让它被阳光照耀到,独自在黑暗中越变越大,越变越大……这份隐忍,让人心痛。他忧伤了一辈子,这种忧伤,原是源自灵魂深处的纯净。

纳兰容若,除了你,谁还能有这么美丽的名字呢?

是书,让我认识你,了解你,心疼你。

是书,让我学会了一种处事不惊的人生态度,懂得了以真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希望,可以通过书,认识更多像纳兰这样的人,让我在慢慢长大的路上,可以有人与之陪伴,与之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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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梅兰芳练跷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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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京剧艺术家梅兰芳小时候,相貌很平常,眼神还有些呆板,见人不大会说话。在他八岁那年,家里请来了一位有名的朱素云先生教他学戏。第一出开蒙戏《二进宫》,老师反复教他,还不能上口。朱先生见他进步太慢,认为他不是学戏的材料,再不教他了。朱先生临走时,将梅兰芳叫到跟前斥责说:“祖师爷没给你这碗饭吃,我也没办法。”说完就拂袖而去。

梅兰芳是个有志气有毅力的孩子,朱先生的话像一根针刺疼了他的心。

他想,难道别人能学会的戏,我就学不会?难道我比别人少点啥?他暗下决心,非闯出个样子来不可。

不久,梅兰芳入了“云和堂”学戏,拜吴菱仙老先生为师。吴先生对梅兰芳的要求很严,有时还采取十分严苛的训练方法,但梅兰芳总是按老师要求的那样,努力完成练功任务。当时,吴先生最厉害的一手是跷功。他搬来一条板凳,上面放着一块砖头,让梅兰芳脚踏两根半来多长的高跷站在砖头上,并要求站一柱香的工夫。起初,梅兰芳站上去总是战战兢兢,不到三分钟,就腰酸脚疼支撑不住了。可他刚跳下来,又必须马上再站上去,因为一柱香烧不完,是不准下来休息的。为了练出过硬功夫,梅兰芳的腿都站肿了。

经过一段基本功训练,梅兰芳的跷功有了很大长进。但他没有满足,又积极主动地设法增加训练难度。秋去冬来,他在庭院里找块地方浇了一个冰场,冰面光洁如镜,人走上去都免不了摔跤。可梅兰芳偏偏要踏上高跷,到冰场上去跑圆场。高跷本来重心就高,支撑面又很小,再加上冰滑,梅兰芳经常摔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吴先生看了有些怜惜和心疼,就对梅兰芳说:“休息几天再练吧!”梅兰芳却坚决地说:“先生,您不是常常说,练功练功,一日不练三日空吗?”先生无奈,只好让他继续练下去。

冰上踩跷的功夫,使梅兰芳受益甚大。他晚年时曾多次说过:“幼年练跷功,颇以为苦,但使我腰腿力量倍增。我在六十多岁时仍然演出《醉酒》、《穆柯寨》一类刀马花旦戏,就不能不说是当年严格训练跷功的好处。真可谓‘不受一番冰霜苦,哪得梅花放清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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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精选名人故事作文集合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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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是春秋时期的五霸之一,他是一位治国有方、用人有术的君主。关于他的用人艺术,有这样一个非常生动的故事

有一年,楚国的军队接连打了几次大胜仗,楚庄王非常高兴,专门在宫中设宴庆功,搞赏功臣将士。宴会上,楚庄王下令将士开怀畅饮,不必拘束,还专门让他的爱妃许姬为每一位有功将士敬酒。

许姬是位绝代美女,她遵照楚庄王的命令,面带笑容地走到每位将士面前敬酒助兴。宴会上,有一个叫唐狡的壮士已喝得酪酌大醉,见许姬飘然如仙地向他走来,以为是天仙下凡。正在此时,宫中蜡烛被一阵来风吹灭了,宫中一片漆黑,唐狡趁此机会,情不自禁地用手去牵许姬的衣服。许姬拼命争脱,并机智地拔下了唐狡头上的帽缨。许姬跑到楚庄王面前娇喘吁吁地说:“有人想趁黑污辱我,我顺手拔下了他的帽缨,您赶快令人点上蜡烛,查明此人,为我雪耻!”

这突如其来的事件把人们惊得目瞪口呆,大厅里顿时一片寂静,唐狡更是吓得冒出一身冷汗,猛然间从醉酒中清醒过来,追悔莫及,只好等着楚庄王处罚。

出人意料的是,楚庄王听完许姬的诉说,非但没有追究无礼之人的意思,反而以责备的口吻对许姬说:“酒后失礼是人所难免的,我怎么能为此去惩治一位刚从战场上拼杀下来的勇士呢?”说罢,便下令道:“先不要点蜡烛,今日君臣欢宴,不拔去帽缨不能尽兴,请大家都把帽缨拔下来。但是,所有的将士都拔去自己的帽缨,大厅的灯火又明亮起来”。唐狡偷偷擦去头上的冷汗,心里无比感激楚庄王。

几年之后,楚国又与邻国发生战事,楚庄王亲率三军督战。出发前,唐狡请求带百余人做开路先锋。唐狡身先士卒,带领这百余人,以一当十,勇猛拼杀,直杀得敌军望风而逃;楚庄王率领大军紧随其后,长驱直人,大获全胜。

战争结束后,楚庄王决定重赏唐狡。唐狡却说:“我受大王恩典己经很厚了,宴会上我对王妃无礼,大王部恩待不杀,我就是肝脑涂地也报答不了大王的恩典,怎还敢领赏呢!”

楚庄王听后十分感动,深深感受到关爱将士的重要。最后,他还是重重地奖赏了唐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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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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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一桌,一灯,一书,一个人。我手捧《看见》灯光摇曳着书影,细细品读,感受柴静对社会,对自身,对岁月的思索。沉寂带领我沿着记忆的溪水,逆流而上。

从小时候坐在妈妈怀里。听她手捧小书,讲给我一个个小故事开始,我就对妈妈手里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产生了好奇。

后来,我初识文字就拿着《西游记》,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慢慢念,虽似懂非懂,但脑海里总有些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英勇神武。手持金箍棒瞪着火眼金睛。傲视一切的身形,然而,当时所理解的也只是一个一个生动的故事。直到我四五年级时再次阅读时,才能模糊的意识到孙悟空口说“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时”作者对当时社会的反思。

我在六年级暑假时阅读了《基督山伯爵》一书,十分入迷,躺在床上看上课下课也看。一旦看起来就忘了时间。一次,我在课间看这本书,心里满是伯爵独守黑牢。法利亚长老给他生命带来一丝光明……直到听到老师说:“现在开始做成乘方例五。”我才意识到已经上课一段时间了,而我竟然没有听到老师宣布上课。经此一事,我便格外注意自己的“读书选择性失聪”症,不能因读书而错过了上课。

《基督山伯爵》所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他的智慧与坚韧的震撼,听他谈吐,纵观古今历史,横览异国风情,是一场精彩的文化之旅。

从此,我迷恋上古代文化开始不断了解古代英雄豪杰,文人墨客,诗意而又雄壮的一生。我开始大量背诵古诗词,从“大江东去,浪涛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情壮志,到“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晓来风急。”的似水柔情,从“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纷乱时代。到“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繁华天下,从“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政治远见,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风情,这些诗词给我的生命带来一份宁静,让我在喧嚣中内心仍保持着安静如流水一般,悄然滑过。

乘着这流水,目光再次集中到眼前的书上。夜已深,灯光下,一桌,一椅,一书,一个人,一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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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我的读书故事初一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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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外表像是书的封面,人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书的内容吗? The appearance of a person looks like the cover of a book. Isnt the inner world of a persons inner world?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人都用一支神笔,撰写着自己人生大书。也许,一天就是一页,一年就是一章。有的人将鬓发写白,成为智者;有的人将生命写红,成为英烈;有的人将声名写紫,成为“大款”;也有的人将良心写黑,成为奸人。直至生命终止,这部大书才算脱稿杀青。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虽然封面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虽然封面如金似玉,内容却不堪入目。所以,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美丽的封面,也不要怨父亲没有给你绘出漂亮的插图。自己这本书,终究要靠自己来写--用你的智慧和勇气,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都是匆匆过客。雁过留声,人过留书。神仙皇帝渴望其书名垂千古,文臣武将渴望其书流芳百世,凡夫俗子也希冀其书世代传承。寿高之人,书自然很厚,但也未必精彩。命短之辈,书无疑很薄,但有的却句句箴言妙语,页页经验人生。

人生如书,每个人的一生,每一个人走过的路,都可以在人生之书中找出相应的章节来,所以人生必定是一本书。

每个人不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用自己的行为作笔,时间为纸,在人生的道路上书写着一页页或平淡无奇,或波澜壮阔的无字“天书”……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件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组成一段段章与节,当这本人生的无字“天书”落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合上书,组成一部长篇鸿着,留给后人去解读。

别指望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精彩纷呈、绝妙无比,但只要是用心去感悟了,留下的总是最值得留的,当然,也是留有遗憾的。

你在翻阅别人写的书的同时,你写的书也在被别人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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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秦始为何不立皇后皇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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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被称为“千古一帝”,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千古一后”。秦始皇十三岁登基,二十二岁亲政,统治秦国长达三十七年,但一直没有立过皇后

对于秦始皇不立皇后,有好多种说法。

其一说,因为秦始皇的母后赵姬秽乱后宫,给秦始皇留下了沉痛记忆,影响了秦始皇的心理健康,使之对立后心怀忌惮,不愿意立后。

其二说,秦始皇自视甚高,认为自己功高盖世,胜过三皇五帝,天下没有一个女人能够与他匹配,即使后宫诸多妃嫔,亦不入他的法眼。

三是说,秦始皇一生公务繁忙,顾不上考虑立后的事情。史料记载,秦始皇工作量巨大,每天仅公文就要批阅六十斤以上。秦始皇志在天下,不愿意为皇后所掣肘。

四是说,秦始皇祈求长生不老,由于对长生不老寄予厚望,秦始皇的心态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若真有长生不老之术,能否也让皇后长生不老?这是个问题。若皇后也长生不老,难保时间长了起什么乱子,自己平白要多担心事。若不让皇后长生不老,自己和皇后老化速度肯定不同步。天长日久之后,皇后的容仪那就太可怕了,这更会影响到秦始皇的心态。

第一说,只是一个心理阴影,与他自己立不立后没有直接关系。第二说,似乎也站不住脚,想来,秦始皇在全国千千万万美女当中遴选一位绝世美女,当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他没有下诏去选罢了。第三说,好像有些道理,但也经不起推敲,公务再繁忙,也没耽误秦始皇生儿育女,他一生儿女众多。问题可能就在第四说上。

在下揣测,秦始皇不是不想立后,而是想等自己实现了长生不老的愿望之后,再来解决这个问题。至于那时候的皇后,能否也长生不老,倒无关紧要,反正天下美女有的是,十年八年换她一个,自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然而天不作美,刚到五十岁他就死了,使得秦始皇没来得及立后。所以,“千古一帝”就只能是孤陵一座,而没有“千古一后”陪伴。另外,有成千上万给他修筑陵墓的工匠为他殉葬,却唯独没有女人在地下陪他,着实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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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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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时起,我就十分喜爱书。每一本书,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节,带给我的,却是同样的乐趣。

七、八岁时,刚升入小学不久,喜欢童话性质的书。这时,杨红樱阿姨带着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走入了我的世界。依稀还记得,笨女孩安琪儿,漂亮的夏林里,好玩的杜真子还有笑猫,毛超,张达,唐飞他们给我带来的快乐。我那时还在傻傻地想,要是我也有这些朋友该多好啊,我一定要他们带我去看看“跳跳娃”,去看看樱桃沟,去认识小非洲。童真、童趣,这就是马小跳给我的心灵所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九、十岁时,我喜欢新鲜、刺激。于是,托马斯的《冒险小虎队》把我带进了小侦探们的世界。在那里,我和小虎队的路克、碧吉他们一起冒险,去解开魔术之谜,去解开神秘的法老王的密码,去抓住网络上的大盗,去阻止邪恶博士的阴谋。和小虎队一起,我学会了很多侦探小妙招,也变得开始学会动脑了。自信、机智,这就是小虎队们所教给我的。

十一岁了,开始喜欢一些感性的书,喜欢一些文字唯美的作家,比如郭敬明。自从看过第一本他的书:《悲伤逆流成河》,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他的文字。后来还接连买了一些他的书,如《幻城》,《夏至未至》。我为他一个80后能写出这么干净纯澈的文字而感慨。他的书,是我至今仍在喜欢的为数不多的令我感动的书之一。

十二岁时,妈妈为了我的学习而买了一些英汉双译的作品给我看,而我,就是在这些书中接触到《小妇人》的。因为喜欢上了《小妇人》,我才开始去接触国外的作品,才为心灵的书柜添加了更多的收藏。非国内的作品,我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岛》,《小妇人》,《呼啸山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还有《长腿叔叔》了。在与这些书的了解中,我感受到了许多西方的文学特色,正是我们中国所没有的,当然,我们中国的古代名著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他们所无法借鉴的。在广阔的阅读中,我不仅增加了增加的阅历,知识面也广了许多。

至现在,我已十三岁了,喜欢的书类型也多了,但是阅读所给我的最初的感动是无法忘却的。阅读伴随我成长,而今后,我也不会停止在书的世界里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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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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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行走书中,有的人品读历史变迁,有的人体味岁月流年。而我最注重的,却是一场“走心”的旅程。

尚记得我第一次合上《致青春》的最后一页,心中涌动的是对那个年代友谊的向往与对青春不朽的追求。透过那似乎泛着黄的纸面,我的眼前浮现起上世纪70年代人的青春记忆。

人们常说:“书籍给了文字想象的空间,电影赋予文字具体的画面。”果真,透过电视屏幕,我凝视着那些年轻气盛的面庞,纵然相隔着时间的脚步,我却觉得我的心与他们是那样的近。翻开书本,书中的场景在我眼前是那样的真实,我似乎听得见他们青春不朽的呼喊。那一幕幕的场景连同文字一起,就如同用相机定格,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也刻在我的心中。

“妈,你和我爸的青春是怎样的呢?”

妈愣住了,许是离青春太远,她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她跑上楼,下楼时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本英语字典。我翻开字典,扉页上写着“刘德华”,再往里面翻,是密密麻麻的注释与松散的书页……爸妈的青春许就是这样度过的,他们一同奋斗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将汗水注进了生命的长河里。

我侧耳倾听爸妈的讲话声,那声音似是一个个音符,编织成一曲青春的乐章,流进我的心田。我停下了,注视着眼前的照片:男人虽不英俊却也精神抖擞,女人虽不美丽却也明眸皓齿。

我抚摸着粗糙的照片,它像是一匹岁月的绸缎,我望着身旁的人,光影的变迁中,他们或许身体老去,但记忆永载青春。他们嘴角的细纹似乎模糊了,耳边的银丝似乎柔和了……我想起书中说的“青春不朽,岁月不老”,其实不就在我身边吗?岁月能将人的棱角抚平,却无法带走刻在心中的痕迹。

许是提起远去的岁月有些激动,爸爸在杯中灌上了啤酒,说是要回味青春的味道。我望着眼前泡沫翻滚的液体,那涌动着的更是心中青春的热情与活力。抿酒入口,舌畔生茬,记在心中苦涩却又回香的是岁月的味道,是青春的味道,是记忆的味道,更是品书的味道……

读在眼里,记在心中,在生活中追寻痕迹,跨越文字与生活的体会,便是我“心”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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