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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合集20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从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把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体现在党章中,实现了党章又一次与时俱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党员十八大新党章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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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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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纪委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伟大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从六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对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强调实行终身问责。全文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又一重要的纪律要求。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及时按照中央、中纪委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掌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将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列入专题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规范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和党员干部言行举止;要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始终,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要言出纪随,铁面执纪,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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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领导干部学习廖俊波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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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俊波同志主政政和县时,面对呕心沥血经营起来的突飞猛进的社会经济发展,他素心一如既往。不单要在诱惑面前严于律己还要兼顾他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政和县的发展也是其他党员干部一块儿撸起袖子加油干才有的骄人成绩,以后的路大家还有勠力同心往前奔,决不能让他们的思想倒在半路上。

他敢想敢做、不怕受人埋怨,在会场对于在党性意识方面出错、濒临政治纪律高压线边缘的干部丝毫不留情面,他认为让干部出出汗、红红脸才能根治思想上开的小差,让干部下不来台才是为了让他们好好站在台上。对于思想防线不坚强、政治立场稍有漂浮就被严厉警告的下属来说他们确实觉得这“当头棒喝”确实是警醒了自己,挽救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廖俊波同志也从来不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下属点灯”的领导,他不光在工作上有一股特别强势的拼劲,像个“铁人”一样每天加班到深夜,他更是在公私之间有着铁一般的原则,在私人感情与工作权力上铁面无私,手里握着好多前景可观的大项目,为了公平公正,从不以权谋私,愣是好话说尽、油盐不进。这样高的政治觉悟,这样严明的政治原则,理当每一名党员干部深刻学习、认真领会。

人固有一死,死或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生,则为党和国家的发展事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他离去,则留下生生不息的优良精神警醒我们的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是何等弥足珍贵、鼓舞更多的共产党人努力向上、奋发拼搏,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和中华民族复兴创造更多的价值,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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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领导干部学习廖俊波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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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感触颇深,廖俊波同志不忘初心,扎实工作,时时刻刻心系百姓,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的落实到了实处,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好党员,好干部!

“周末不周末,关键看有没有事,有事就没有周末”,这是廖俊波同志常挂着嘴边上的一句话。正是廖俊波同志一方面经常把时间用在基层,深入了解基层,时刻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用心的倾听来自基层声音,尽力解决关乎民生的困惑难题;另一方面透过对基层难题的了解,多思考,少抱怨,多创新,少懈怠,切实践行好“两学一做”,才能带领曾经福建倒数第一的贫困县在短短两年时间攀升至全省第十。

廖俊波同志曾说:“能够当一个领头人,让23万政和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心中有党,心中有人民,才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人民的利息放在第一位,才会对党的事业抱有高度的热情和积极性。廖俊波同志把让百姓过上好生活当做一件美妙的事情,而不仅仅将其看作是完成工作任务,才会对待工作任劳任怨,尽力尽责,鞠躬尽瘁,带领其他干部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让政和县的百姓过上了真真正正的好生活。

发展等不起,唯有大担当。廖俊波同志信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做事讲求速度、工作强调效率,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很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正是这种“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工作态度,廖俊波同志带领全县一起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创新,敢于突破,让政和县有了焕然一新的面貌,让老板姓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廖俊波同志虽然走了,但是他为大家留下了一片丰盛而宝贵的精神食粮,源源不断的传播着各种正能量,鼓舞着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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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领导干部学习廖俊波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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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廖俊波同志对理想信念的坚定。正如书记批示中所说: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廖俊波同志几十年如一日,牢记党的嘱托,尽心尽责,带领当地干部群众扑下身子、苦干实干。学习廖俊波,就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常补精神之“钙”,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明辨是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廖俊波同志真心为民服务。“群众遇到困难来找我们的时候,一定要换位思考,想想如果我们站在他们的位置上该怎么办,这时候你就一定会尽心尽力帮他们去办事。”廖俊波同志始终把为民谋利放到第一位,卷起裤腿,穿着雨鞋,下基层、解民忧、谋发展。廖俊波的为民情怀值得每名党员干部去学习。学习廖俊波同志像群众的亲人,处处为群众着想。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在工作中放下身段、深入基层,听民声、解民忧、化民怨,以“群众满意”来检验工作成效。

学习廖俊波同志勤政务实的精神。廖俊波同志几十年如一日,舍小家、顾大家,勤奋敬业,真抓实干,一直忙到生命最后一刻。“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大变样。”他立下誓言、迎难而上,将政和县,一个交通闭塞、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县,实现“摘帽”,带领该县连续3年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学习廖俊波同志,就需要学习他勤政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来抓落实、抓实效、抓提高。

学习廖俊波同志敢于担当的品质。“赚钱的事让群众干,不赚钱的事让党委政府干。”在政和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廖俊波发扬愚公移山、滴水穿石的精神,主动带头,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学习廖俊波同志,就需要学习敢于担当的精神,以担当的勇气,敢较真、敢碰硬、敢担当,不回避、不畏难、不抢功,举起改革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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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领导干部春季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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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总书记提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最伟大的中国梦。”

他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孙中山先生的夙愿,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夙愿,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的夙愿。我们说的中国梦,就是这个民族夙愿的生动表述。

中国梦凝结着无数仁人志士的不懈努力,寄托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承载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

中国梦发端并贯穿于100多年的持续奋斗。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为此,中华民族在近代以后遭受了深重的苦难,付出了巨大牺牲。但是中国人民从不屈服,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历史经验,不断艰辛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取得了成功。找到一条正确道路是多么不容易,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总书记说,我们现在比历史的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有信心、都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因为当代中国,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

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历史任务光荣而艰巨,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不懈地为之共同努力。总书记指出,展望未来,全党同志把蓝图变成现实,还将走很长的路。我们还必须为之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它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每一个人的历史命运都是和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和这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密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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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领导干部春季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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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不外乎人情,从四个方面全面理解法理与人情的关系。

第一、立法层面。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法律就是成文道德,道德成为人们内心里的法律。立法以全民共同道德标准为准绳,这样的法律才有生命力。道德能够滋养法治精神。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提倡“以文化天下”,以理服人,以文服人,以德服人,是中华文化的生命禀赋和生存耐性,这其实就是德治的体现。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治国理政中,以德“道”民,以礼“齐”民,则人民就有知耻向善之心,经常自我检点乃至归于正道,整个社会也就会形成向上向善的氛围。“道在外,行之千古;德在内,存于一己。”道德是价值观层面的东西,只有从价值观入手,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主流共识,才能不断强化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才能以道德的深厚底蕴源源不断地为法治精神提供丰厚滋养。

第二、执法层面。执法要扬正气,执法既是法律实施的行为,也应当体现鲜明道德导向。要捍卫法律的尊严,就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同时也就是彰扬了先进道德精神;而无视法律的尊严,就导致执法不严不公,也就是对恶行暴戾的纵容、对美德善良的贬损。必须通过执法行为,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促进清风正气的弘扬。执法要严格公正,对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等行为及时予以规诫遏制,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执法要文明规范,体现人文关怀,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既于法有据又合乎情理,防止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使执法活动获得坚实的道义基础。

第三、司法层面。司法断案最能体现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司法就是要辨善恶,要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和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很多时候只能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这就要求司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真正起到引导社会向上向善的效果。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

第四、守法层面。形成习惯性守法,是国民道德的最高标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民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守法的道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群众信法、敬法、遵法、用法等,遇事按法律办事,不能遇事找熟人、走关系;另一个是执法者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徇私枉法等,在执法中遵循法理,也顾及道德人情。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法治则必须与本国国情、社会道德和社会制度相适应,穿“合脚的鞋”,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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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领导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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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来凤三级干部大会上,该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暂行办法”、“重点项目容缺预审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建立这“三项机制”,来凤旨在推动干部一起干事,共同干净。

建立容缺审批机制,开辟发展绿色通道。该县明确除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审批事项必须先予审核外,其他通过法律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审批事项原则上都可容缺。梳理重点项目审批过程中的4个环节25个事项,该县明确19个可以容缺事项,容缺比例达76%。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扫除干事后顾之忧。该县把创造性执行决策部署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造成的工作失误与不负责任、乱作为区别开来;把受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工作过失与不作为、失职渎职区别开来;把一心为公与以权谋私区别开来;把敢闯敢试与擅权专断、违纪违法区别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对一般性偏差和失误的帮助总结教训;对过失违规情节较轻的,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责任。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锻造铁军优胜劣汰。该县进一步明确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违纪违法免职等六大类37种“下”的情形,明确各类“下”的程序和环节,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切实解决干部“下”的问题,倒逼干部为官必为,为事业储备人才。

该县明确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分别担任党员干部容错免责、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项目容缺预审领导小组组长,对照“惩恶扬善十件实事”、“正风肃纪十件实事”、“强基固本十件实事”、“民生十件实事”和“一百亿重点项目任务”清单,实行以“事”为中心的全方位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通过这三大机制,用旗帜鲜明的事业导向和实绩导向,引导各级干部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竞进提质、奋发有为,开创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新局面。”县委书记胡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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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领导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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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是案件查处的有效延续,是查办案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党纪政纪条规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以案治本作用的有力抓手。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党员、干部2286人,该市通过完善“三项机制”,确保上述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全部执行到位。

坚持健全自觉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执纪工作重要基础

明确责任。该市专门印发《关于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备案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收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及时联系司法机关确定违纪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时间,并通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停发工资手续等工作;受处分人为非市管、区管干部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其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填报,由人事部门负责其年度考核等;受处分人为市管、区管干部的,由组织部门负责其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处分决定归档等工作。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和下级单位执行处分决定的情况要向市纪委报备。此外,该市新洲区还专门出台了由区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等8个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强制措施和行政刑事处罚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从源头上规范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

汇编条规。编印《党纪政纪处分常用条规选编》,精选2004年8月以来发布的各类党纪政纪条规78件,特别在“程序类”栏目中收集了《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涉及执纪工作的条规10余件,将《条规选编》发放给各区、市直各部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为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加强宣传。在市纪委刊物《改革与党风》上开办“审理工作”栏目,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的政策规定用知识问答形式刊载,面向各级党组织进行宣传;在一年一度的审理工作会上,注重针对执行处分中的问题,解读党纪政纪条规,明晰具体要求;在向有关单位送达处分决定的过程中,耐心向负责同志讲解有关处分执行的要求和政策;开办审理工作论坛,研讨执纪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深化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认识。

坚持健全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抓牢执纪工作重要环节

坚持主审人负责制。案件主审人员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负有主体责任,具体抓好落实。作出处分决定时明确送达、宣布期限,案件主审人员限期完成,室主任进行督办;涉及职务、级别、工资调整的,由案件主审人员依照规定拿出明确调整意见并通知、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落实;涉及年度考核、处分决定归档的,由案件主审人员通知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涉及处分解除的,由案件主审人员按期对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进行提醒。通过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处分执行程序,实现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精细化管理。

坚持定期催报制度。在规定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期限内,加强对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督促催办。在向被处分人所在单位送达、宣布处分决定时,一并将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交付,并要求其认真规范填写所有执纪事项后上报;一个月后,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工资等调整到位,不涉及职务、级别、工资调整的,则要求其如实填好处分决定宣布、归档等情况;下达处分决定的第二年,及时询问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督促其按规定进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资料报送处分决定机关。

坚持日常沟通协调。在涉及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的具体环节时,积极联系协调,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确保执纪工作不打折扣。针对该市各级司法机关自行办理的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涉刑案件,与司法机关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及时根据司法文书督促案发单位停发违纪人员工资;与案发单位、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执纪事项,不断增强各职能部门执纪工作的主动性。

坚持健全检查考核的工作机制,保障执纪工作落实到位

纳入案件质量检查。执纪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资料台账是“数据库”,监督检查是“紧箍咒”。近年来,该市一直坚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把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作为案件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同办案实体、程序的检查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点评,在增强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意识的同时,帮助基层同志熟悉有关规定。此外,注重定期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检查,每年都深入各区、市直各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各单位执纪工作是否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纳入审理绩效管理。从2011年起,该市开始实行案件审理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制度,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作为自办案件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其中。自办案件按期审结率不低于90%,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市纪委、监察局的一级绩效考核指标,也是省纪委案件审理目标管理办法的重要考核内容。在细化自办案件审理指标结构时,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与自办案件审结率、当年无错案等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占据20%的权重,自我加压,确保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

纳入案件责任制考评。该市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办案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宣布、被处分人职级及工资是否调整等指标作为评选全市办案责任制先进单位的关键要素,严格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案卷和有关资料,对照标准予以扣分。此外,在每年开展的优质个案评比中,除了审查违纪人员级别高低、违纪金额大小、错误性质与社会影响外,还将该案的党纪政纪处分是否执行到位作为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执纪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这一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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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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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4月21号下午,省委书记娄勤俭与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座谈,提出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我市社科专家高度评价了三项机制的建立,并积极建言:加快构建容错机制,释放出更多的创新活力。

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少燕认为,容错是激励的保障,改革开放的历史是试错的历史,容错是激励的保障。合理的奖惩、失败、失误,容忍错误要区分开来;违纪、违规,这些区分开来;开拓创新与违纪违规要区分开来,这个时候建立三项机制,能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

西安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永春认为,三个区别,很全面,很科学,为老百姓谋利益,一定要宽容。我希望所有干部要明确省上提的三项制度,确定合适的处理办法,希望不要有后顾之忧。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程平安认为,容错的定位要准确,要区分敢作为和乱作为的界限,要做到有所容有所不容。目前要做的建立容错机制注意的问题有:一,对错误的甄别,定性要准,要公正客观,要明确容错的概念和范围。二,对错误的研判,要广开言路发扬民主。三,对于错误的处理要区别处理,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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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领导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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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从严管党治党下对干部人事制度的再完善、再深化,也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解除干事创业顾虑、压实干事创业责任的重要举措,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激励鼓励机制侧重解决干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容错纠错机制侧重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能上能下机制侧重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既有优胜劣汰的力度,也有保护关爱的温度。碑林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最大限度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鼓励激励增动力。坚持精神激励、物质激励、政治激励三管齐下,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以先进典型来引领。以评优树模推动争先创优,对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授予称号、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先进、尊重先进的良好氛围。以物质奖励来鼓劲。完善考核办法,在奖励上尽量向基层倾斜,对名次进位较快、单项工作突出的单位,适当设置“争先进位奖”“突出贡献奖”,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提拔重用来带动。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锤炼干部,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充分调动各种类型、各年龄层次干部积极性。

二是容错纠错促担当。突出保护敢想、敢干、敢闯的“三敢群体”,切实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建立机制。细化容错免责的条件、程序、范围和容错标准,跟进防错、纠错机制,对真干事、真改革的干部,即使出现一定的失误和偏差,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提拔使用、个人评先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营造氛围。对照11种容错情形,正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鼓励探索、宽容失误,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负责、敢创新的干部营造宽松环境。坚守底线。以严守法律法规为前提,对动机不纯、目的不正、触碰了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和党纪高压线的错误,严肃追究,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有据可依。

三是能上能下树导向。进一步细化标准、规范程序、疏通渠道,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让干成事的能够“上”。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等次靠前、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予以提拔重用,不让老实人吃亏,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获重用。让不作为的坚决“下”。坚持日常考核、动态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统一,细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情形,探索末位淘汰制,让身居其位不作为的干部坚决“下课”。 让不适应的及时“转”。对不适应、不会为、不敢为的干部及时调整,在做好思想疏导的同时,根据被调整干部的个人品行、实际能力和群众口碑,合理安排新的岗位,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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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学习心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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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凰村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牢牢把握学习是首要任务,采取“四个一”的方式,高质量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发送一批短信。凰村乡党委在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学习模式,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将党章党史、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等群众路线理论精髓以短信形式发给党员研读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更便捷地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的相关知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

二是开展一次拜访。为扎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力求活动覆盖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六访三帮”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访老党员老干部、访特困户、访敬老院,对老弱病残和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邮寄一套资料。注重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使广大流动党员“流动”不“失控”,离“家”不离“党”,组织各村对流动党员具体情况进行摸底,将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学习材料寄送给流动党员,督促所在流动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学习。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让流动党员在网上过组织生活、接受教育、增加感情、交流经验,使流动党员有组织归属感,真正做到“务工不误学”。

四是写好一本笔记。凰村乡党委统一制作学习笔记本,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既要有理论重点的摘抄,也要有符合自己思想实际的心得体会。在教育活动环节结束后,将组织学习笔记展评,检验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果,为下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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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机关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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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条例的出台实施,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连日来,江口县各级各部门纷纷行动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以“三个到位”落实条例严肃问责、认真问责的要求。

贯彻落实到位。江口县纪委召开全县纪检干部会议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使其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会,开展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活动,让全县干部职工联系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加深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督促检查到位。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廉政约谈的重点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各县直单位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一把手带头执行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

监督管理到位。江口县出台《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不定期“走访”社区、乡镇,了解干部职工邻里关系、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适时“询访”检查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组织进行“家访”,了解干部职工的家风、生活作风、家庭美德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情况,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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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机关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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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市委政策研究室在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全市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暨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治理动员会精神,并组织政研室全体干部进行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测试。

一要理解内涵。要深刻领会中央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对失责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二要心存敬畏。要敬畏制度,《条例》的出台,就是要实现从严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让从严问责有法可依、有纪可循;要敬畏权力,时刻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敬畏责任,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三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根源,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要抓住关键。要着力解决作风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强化主体责任的体系建设,深化制度机制创新,为权力筑牢制度的笼子;突出解决政策不执行、工作不落实、执行力低下低效、等待观望、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要从严执纪。要把《条例》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从严落实,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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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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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方各有侧重,“终身问责制”切实落地

问责条例公布后,不少地方和单位快速反应,通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推进条例在基层落实。一些地方和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不同侧重地细化措施。

8月11日,甘肃省委正式印发《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针对甘肃当前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对问责条例进行了细化。特别是针对甘肃面临的脱贫攻坚任务,明确将“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等作为“党的领导弱化”的问责情形之一。

在央企中,中国邮政集团制定印发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出23条具体的问责情形,将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出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违规配备购买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行为作为“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的问责情形。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随着问责条例公布,“终身问责制”切实落地。

河北省纪委近日对外通报6起典型问责案例中,衡水市桃城区政协副主席李乃刚(时任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因为交通局运管站、路政站8名工作人员触犯刑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定州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刘建民(时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因水利局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并与下属单位调换车辆、白条入账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两名被问责的干部即使已被调离原岗位,或进行了职务调整,原单位出现问题后仍然被问责。

突出三大特点:提速、从严、抓关键少数

两个月来,各地领导干部的问责体现出提速、严厉、抓关键少数的特点。

——提速。在一系列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发事件、热点事件中,对于相关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速度明显加快。

问责条例对外公布的当天,因在台风“尼伯特”救灾过程中工作不力,福建闽清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诗杨被停止职务,后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19日,河北邢台市发生连续强降雨,山区大面积山洪暴发,一些村民在睡梦中遇难。一周之内,邢台至少5名干部被停职检查,依据条例进行追责。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行表示,在以往各地的实践中,启动问责程序往往周期相对较长,“事后追责”的意味比较浓。条例公布后,给公众的感觉首先是快了很多,达到条例列举的情形便迅速启动,雷厉风行。

——从严。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并且“越往后问责越严”。

江西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条例公布之前,确实存在着“混过去”的心态,一些问责更多是靠领导批示和上级督办来推动落实,存在避重就轻的倾向。“现在中央有了明确规定,问责更加有规可依,各级纪委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江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王仁辉说。

据统计,条例颁布后广东从严落实,已有14名党员领导干部和4个党组织被问责。

——抓关键少数。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行表示,过去,一些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不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但在追责时往往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专属待遇”,“问小不问大”。问责条例对问责对象作了明确界定,突出“关键少数”,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来。

云南省委主要领导公开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器,以问责激发担当精神和倒逼责任落实。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表示,当更多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将会在干部中形成一个共识:“出了问题即使不是你的直接责任,但身在其位就要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被问责。”

记者梳理公开通报的问责情形发现,据不完全统计,两个月以来,已经先后有辽宁、江西、海南等省份通报了70多起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多因下属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推动基层加快落实,与其他党内法规形成制度合力

“条例把问责工作的原则要求细化成可操作的措施,对问责情形、程序、方式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实现了实体规定和程序执行的有机结合。”徐行说。

不过,记者在基层采访时也发现,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在条例公布之后,只给党员发了一本书,甚至还没有组织过集中学习,更不用说如何落实。

对此,专家认为,基层应该加紧学习宣传,并结合各自情况加以细化,以问责倒逼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廉洁自律。“例如,民族地区可以将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问责情形,贫困地区则要着重问责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也要有企业的特点。”谢春涛说。

专家还建议,应探索建立一种内在机制,把问责的压力层层向下传导,让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部门都负起责任来,做到问责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实施过程中要与其他党内法规——如巡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无缝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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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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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牢固支行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好,8月15日,格尔木市支行党组中心组组织开展党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按照安排学习由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王世元主持,他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专题,重点从“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四个方面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备课准备,紧扣主题和突出当前学习重点引领大家系统解读了相关内容,尤其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两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辅导,为进一步提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效果起到了重点辅导、抛砖引玉、助推学习的良好作用。

通过学习,全体参学人员对“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背景和形成过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地位、现实意义等具体内容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有效促进支行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支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开展思想教育、从严加强组织建设、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加强制度建设、从严加强纪律建设,促进支行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都必须遵守纪律和规矩,为提振全体党员干部干改作风、强素质、促履职、求高效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学习中,重点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系统解读,点明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内涵和重要性,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部门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把意识形态作为支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督促检查中,要注重抓案例、抓典型,好的要学习推广,出现苗头性问题,要严格教育,追责问责,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使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同时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当前支行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党组书记负起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负起分管责任,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到位,带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负责同志要沉下身子,前瞻谋局,要把当前开展的“作风建设深化和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与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组权威,始终与支行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促进支行各项工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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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领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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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隆重举行。一周后,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回望近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接续奋斗,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如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担当”二字,做到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这一条可谓字字千钧,明确了《条例》制定的目标任务,体现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核心要义,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彻底调查和追责,就是我们党失责必问的典型一例。涉案477人全部受到严肃处理,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时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也因失职渎职受到严惩。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言岀纪随,高悬问责利剑,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

然而,尽管问责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问责内容不聚焦,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概念不准确,界定不清晰,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规定过于原则,问责主体不明确。

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

此次《条例》在第四条中,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过去在问责工作中,存在着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时当仁不让,履职履责却敷衍含糊、不敢担当。”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表示,《条例》通过明确问责对象,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实打实地给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上。

“《条例》第四条的内容,有三个要点值得注意。”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认为,首先,规定了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实现了责任追究的“全覆盖”;其次,问责对象既包括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包括了党的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落实的鲜明态度;再次,将“主要负责人”列为问责重点,突出了抓牢“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的思路。

责任清方能问责准。

为进一步厘清责任,确保精准问责,《条例》第五条专门就“责任划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这说得很明确,不仅仅是主要负责人,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肩负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把责任压给每一个人,体现了有权就有责的要求。”蒋来用说。

值得注意的是,问责主体在有的时候也会成为问责对象。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手电筒只对着下级。尤其是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党委(党组),要在对下级失责必问的同时扛起自身应负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否则自己也会“挨板子”。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贯彻落实《条例》,最终要落脚到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上。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联系各自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夯实治党之责,敢于较真碰硬,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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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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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实现税收业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融合,我局出台“五个严禁”,为营业税专项清算及地方各税汇算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严明纪律。清算、汇算工作期间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大批、大规模税务检查,针对这一特点,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出台“五个严禁”,严禁接受纳税人吃请;严禁接受纳税人礼金、礼卡等相关物品;严禁到纳税人报销各种费用、使用纳税人车辆接送;严禁违反税收政策;严禁为纳税人涉税事项说情。

二是强化监督。清算汇算工作期间,我局将分别开展明察暗访、执法监察和调查走访。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函询,对工作纪律进行暗访。选取重点税源户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要求所有执法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确保程序正当、实体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开展清算汇算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方调查评测。

三是严厉问责。对在清算、汇算工作期间违反“五个严禁”及政治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情节轻重,分别对相关人员实施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且违反法律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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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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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使真劲、动真格。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他还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一、有权必有责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权责对等是普遍规则。从权责对等的原则来说,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权力大、责任小,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如果权力小、责任大,容易导致责任无法落实,工作虎头蛇尾、有头无尾。习近平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当前,少数地方和部门之所以产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归其根本在于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分离开来,甚至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原则性和战斗性,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愿得罪人,基本不开展批评,即便批评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装了再包装,致使批评失去了锋芒,成为无的放矢。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时,更是压上了责任。针对党的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责任担当缺失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这是对权责对等规则的充分肯定和对权责关系的明确规定。

二、有责要担当

有责任就要有担当。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责任越重,越要勇于担当。习近平明确指出,“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习近平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担当,是党员干部职责所系、使命所在。党95年的历史证明,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魂,是党员的脊梁。革命战争年代,担当就是为民族独立和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在所不辞;今天,担当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习近平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到“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以担当为荣,以避事为耻。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精神,为党分忧、为人辛劳,勇于做事,敢于担责。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看准了就要大胆去做,奋勇向前。实践证明,哪个地区、部门有一个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就能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习近平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好干部要在敢于担当中历练提高,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担当与否最终要体现于行动,完成历史使命、践行党的宗旨必须有担当精神。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问责,一级抓一级,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三、失责必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发挥问责利器作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于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严厉问责。只有依法依规强力问责,才能消除制度“破窗效应”,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前年,我们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去年,我们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底调查,对全部477名涉案人员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这些案件,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

实行全面问责。问责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要一网打尽,有多少就处理多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予以问责的五种情况,涉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引作用。问责条例在列举问责情形时加上了“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的条款,将一些新出现或新发现的应该被问责的情形,通过这个兜底条款来予以适用,保证了问责的全天候、全覆盖、无空档。习近平指出:“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该打的板子都要打下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这样才能保证失责必问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习近平指出:“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是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推动责任层层得到落实。习近平强调:“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要坚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问、渎责必究,既要“较真”,又要“叫板”,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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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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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围绕“主体责任问责年”工作总署,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履行监督责任,将责任压力从党组层层传递下压到每个支部,振作了队伍精神面貌,端正了部门作风,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教育先行,把好思想导向关。组织新《条例》《准则》专题辅导学习,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举行全员《条例》《准则》知识测试。定期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全员学习讨论,紧紧围绕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系统内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组织全员赴本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杨守敬纪念馆现场参观,固化社会主义核心思想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警示提醒,把好廉政意识关。坚持用税务系统内违法违纪等各类典型案例,全面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紧盯重点时间、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会议强调、内网通知强化警示提醒,对婚丧嫁娶事宜发出廉政预警通知书。内网开设“每周一案” “以案说法”学习专栏,转发各级通报10余次,市局“一把手”开展2次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全局7个支部定期召开支部会开展廉政建设学习讨论,全体地税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实现稳步提升。

三是坚持巡查督办,把好制度落实关。结合今年的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采取日常监控、外部监督和内部控管相结合的方式,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自查外查,广泛收集问题建议。同时围绕纪律规矩四字做文章,把制度建设作为前提,结合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修订出台了《宜都市地方税务局履职问责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规定,涵盖作风建设、公务用车管理、财务制度等多个方面,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坚持开展1次巡查督办,点出存在的问题,下发问题通报,有效促进各项规定制度执行到位。

四是坚持责任第一,把好追责问责关。以“责任清单”形式,对领导班子成员、支部负责人“两个责任”进行再明确、再压实,对照省局明确提出的“四个一律”,严肃整治有令不行、有规不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全面督办督查,严格追责问责。上半年围绕“营改增”、“金税三期”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专班督办。对宜昌市局巡查发现的问题,召开党组会对责任人追责问责。并纳入系统内全年绩效考核范畴之中,作为年终单位和个人评先表优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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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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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围绕“主体责任问责年”工作部署,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履行监督责任,将责任压力从党组层层传递下压到每个支部,振作了队伍精神面貌,端正了部门作风,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教育先行,把好思想导向关。组织新《条例》《准则》专题辅导学习,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举行全员《条例》《准则》知识测试。定期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全员学习讨论,紧紧围绕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系统内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组织全员赴本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杨守敬纪念馆现场参观,固化社会主义核心思想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警示提醒,把好廉政意识关。坚持用税务系统内违法违纪等各类典型案例,全面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紧盯重点时间、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会议强调、内网通知强化警示提醒。对婚丧嫁娶事宜发出廉政预警通知书。内网开设“每周一案” “以案说法”学习专栏,已组织学习15期。转发各级通报10余次。市局“一把手”开展2次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全局7个支部定期召开支部会开展廉政建设学习讨论,全体地税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实现稳步提升。

坚持巡查督办,把好制度落实关。结合今年的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自查外查,广泛收集问题建议。同时围绕纪律规矩、规范管理做文章,把制度建设作为前提,结合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修订出台了《宜都市地方税务局履职问责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规定,涵盖作风建设、公务用车管理、财务制度等多个方面,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坚持开展1次巡查督办,点出存在的问题,下发问题通报,将巡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有效促进各项规定制度执行到位。

坚持责任第一,把好追责问责关。以“责任清单”形式,对领导班子成员、支部负责人“两个责任”进行再明确、再压实。对照省局明确提出的“四个一律”,严肃整治有令不行、有规不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全面督办督查,严格追责问责。上半年围绕“两学一做”、“营改增”、“金税三期”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专班督办。对宜昌市局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对工作纪律不严的3名干部进行了通报,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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