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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唱响鹤城”齐齐哈尔市城市主题原创歌曲征集启事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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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美好合肥”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征曲启事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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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徽省音乐家协会、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文广新局、合肥文广集团主办的“美好合肥”主题歌曲征集活动歌词征集已结束,经初评、复评和终评,产生了10首入围歌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曲谱。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

二、作品提交要求

1、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简洁明快,曲调优美,便于传唱,每首单曲时长在5分钟左右;

2、应征作品的形式、风格不限;

3、同一作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两首;

4、简谱或五线谱均可。有条件的可将应征歌曲制成录音小样CD(wav格式)。

作品提交时,应同时提供创意说明(500字左右,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美好合肥”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美好合肥”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承诺函》(签名原件)。入围歌词、登记表、承诺函可在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安徽省音乐家协会官网及合肥在线下载。

来稿请寄(发)送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A区23层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信封请注明歌曲征集)。联系人:唐永忠 杨星

联系电话:0551-63537516

63537539(传真)

邮编:230071

邮箱:1353934629@qq.com。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3000元(词曲奖金按4:6比例分配);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各奖项如没有达标作品,可空缺。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上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稿件和音响资料,主办方均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美好合肥”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美好合肥”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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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许昌“城市主题口号、城市形象标识、市歌”征集启事

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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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昌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致力打通“六路”,努力建设智慧型、创新型、美丽型、文明型和幸福型“五型许昌”。许昌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花木之都”、“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为了更好地塑造许昌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许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日起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许昌城市主题口号”、“许昌城市形象标识”、“许昌市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一)一句定位明晰的许昌城市主题口号

(二)一个醒目的许昌城市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三)一首体现许昌精神的市歌

二、征集要求

(一)许昌城市主题口号

1、突出许昌三国文化的独特优势。许昌因曹操成为一代帝都,曹操审时度势、任人唯贤、敢于创新的智慧是许昌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许昌最重要的城市文脉,迄今为止,一个城市的名称,持续沿用1800多年,在全国也是罕见的。

2、概括许昌自远古至今的亲水情结和花木文化。象征许昌的历史渊源与人文脉络,凸显当今优质的水林相依的生态环境。

3、体现“五型许昌”建设的巨大成就、美好愿景,展现许昌当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呈现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美丽画卷。

(二)许昌城市形象标识

1.应征作品充分体现城市人文精神。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许昌市歌

1.应征作品应符合城市整体形象,突出城市独特风格,彰显城市精神内涵。

2.作品要富有生活和时代气息,具有感染力和艺术性,易于传唱和普及,歌曲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作曲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均可。

3.应征者可同时创作多首作品,所报送作品必须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歌曲,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征集范围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

四、征集评选

(一)征集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

(二)投稿要求

1.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以纸质或电子稿形式统一提交《许昌市城市主题口号征集信息表》、《许昌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信息表》、《许昌市歌征集信息表》,并报送至许昌市委外宣办,电话:2965561。邮箱:xcwxb@126.com。

2.城市形象标识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评选时间:2015年12月中旬。活动邀请国内形象策划、城市宣传推广知名专家,文化、旅游、民俗等部门人员成立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与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在市级各类媒体进行展示。

五、奖项设置

1.许昌城市主题口号: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0元;优秀奖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

2.许昌城市形象标识: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0元;优秀奖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6000元。

3.许昌市歌: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0元;优秀奖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6000元。

六、保密规定

1.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本次活动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七、作品处理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八、相关事宜

1.凡应征作品必须是未发表原创作品。设计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许昌市委宣传部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如在征集过程中出现内容相同作品,则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参与评选。

4.投稿行为即表明设计人对本《征集启事》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5.许昌市委宣传部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此次活动有关资料请到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uchang.gov.cn/)下载。

主办单位: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许昌市委外宣办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

联系电话:0374-2965561

邮 编:461000

邮 箱:xcw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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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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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社会氛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区开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具体细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

三、作品内容: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生动实践;反映近年来新疆各族群众生活的新变化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反映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族团结,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彰显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品。

四、作品要求:本次作品征集活动设摄影图片作品、微电影(微视频)、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等4个类别。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报送者必须享有作品完全版权。作品一经报送视为自动授权活动主办方可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包括可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

1.摄影图片。作品主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要构思巧妙,构图艺术性和表现力强,色彩搭配和谐,单照和组照均可,如果是组照,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张—5张,组照作品可以是不同角度的同处,也可以是相关联的多处图片,格式为JPG或TIFF,每幅照片数据不小于1Mb。

2.微电影(微视频)。主要是剧情微电影(微视频)、纪实微电影和动画片三种,画面要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剪辑流畅,符合不同影视作品语言标准,作品时长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报送作品视频格式可以是MP4、MOV、WAV、MPG、AVI。

3.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主要是传播正能量,具有较强教育意义的标版广告、情景广告,时长为7秒—30秒,报送格式与微电影相同。

4.“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作品主要以社会主义核发心价值观为主题,用图画加文字的“图说”形式表现,格式为JPG,分辨率为72PPI以上,规格为A3或A4,颜色模式CMYK,存储大小不超过3M。

五、奖项设置:征集的作品按4个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经专家评审后,对入选的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和给予创作补助。

六、报送方式:即日起至7月30日前将作品、剧本和作品登记表(请从天山网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刻录光盘、存入U盘的形式报至征集单位。少数民族语言微电影(微视频)和公益广告作品,要有汉语字幕,并生成一版无字幕版一并报送,无字幕版格式与作品相同。

1.优秀摄影图片作品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征集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阿布都尼牙孜,0991-2398012

刘启荣,0991-2391655,18199869686

邮箱:752129470@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830002。

2、微电影(微视频)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征集单位:自治区文联电影家协会。

联系人:彩才,18167892929

安尼瓦尔,13659986186

邮箱:1582339582@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716号自治区电影家协会,830000。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明办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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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丽泸沽湖”全国歌曲征集启事

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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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和云南省宁蒗县交界处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叫泸沽湖,旖旎的湖光山色,独特的摩梭文化和奇异的民族风情长期以来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成为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2013年以来,四川省、州、县三级政府正在着力实施“摩梭家园建设暨摩梭文化保护”工程,打造中国最美风景区,保护和传承摩梭民族灿烂文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泸沽湖风景区的知名度,建设魅力泸沽湖景区,现面向全国举办“美丽泸沽湖”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由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凉山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凉山州音乐家协会协办;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盐源县文联承办。

一、作品征集时间

从2016年9月15日开始——12月15日截止。作品评选至2016年12月30日之前结束。

二、征集对象及申报作品要求

1、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所有音乐制作人或者相关音乐团体均可应征报送;

2、 应征作品应力求艺术地反映四川盐源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元素、突出美丽的泸沽湖景区人文特色;富有时代气息和时尚感,艺术个性鲜明、生活气息浓郁;

3、 应征作品应适合各类综艺晚会上演唱,广大群众喜爱、传得开、唱得响。

4、 2015年元月1日以后新创作的歌曲均可报送,每位词曲作者限报3首作品;

5、 应征作品要求附作品完整打印的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有条件者可附作品录制的音频小样(小样为MP3、WAV格式;U盘CD均可);

6、 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

三、版权申明

1、 应征作品应为完全自主原创,所有部分及内容均不应存在任何形式的版权纠纷;

2、 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参加活动歌曲作品的出版、改编和推广等各种形式的使用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认同主办方的版权使用声明。

四、奖项设置

本次入选优秀歌曲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金奖1首,奖金3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银奖2首,奖金1.5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铜奖3首,奖金8千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5首,奖金五千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报送方式

1、 网络电子文档报送:网上填写申报表发送至scslgh2016@163.com;

2、 邮寄纸质文档报送:乐谱要求打印或书写工整、清晰;音乐符号标记无误(一式八份);作品寄至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85号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注明“全国美丽泸沽湖原创歌曲征集”办公室收,邮编:610012;

3、 联系人电话:028-6620741,工作人员陈老师、赵老师。

五、评选和推广办法

1、截稿后将由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组成有关专家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日进行初评、复评,12月25日前完成终评。

2、本次活动评选出11首获奖歌曲,由组委会对入选优秀歌曲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3、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将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制成演唱单曲,或精选部分获奖作品制成MV,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展演播出。

附件1:“美丽泸沽湖”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nfcms_20160922175302TRJXQK.doc

附件2:作者作品版权承诺书nfcms_2016092217533152U81V.doc

“美丽泸沽湖”歌曲征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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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讲话、增信心”主题征文征集启事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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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黑龙江调研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学习成果和心得体会,凝聚共识,加快伊春绿色化转型发展步伐,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举办“学讲话、增信心主题征文活动,现面向全市征集作品。

一、作品内容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黑龙江调研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展示全市各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纪念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紧密结合起来,推进伊春绿色化转型发展;与弘扬伊春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建设美丽伊春。

二、征集时间

2016年6月初至12月末。

三、作品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要做到主题突出,立意新颖,结构紧密,逻辑性强,语言准确流畅,意思表达清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避免空谈。

2、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3、在文章尾页上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本次活动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对优秀的文章进行奖励,并在《林城晚报》上刊发。

四、投稿方式

作品请采用电子文稿,发送《林城晚报》电子信箱:Linchengwanbao@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学讲话、增信心”字样。

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林城晚报

2016年6月2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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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征集"十个全覆盖"主题理论文章的启事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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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多种形式宣传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充分展示党的惠民政策给农村牧区带来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全面总结全市各地深入实施“十个全覆盖”所取得的经验、成就、启示,探讨深入推进“十个全覆盖”所面临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把“十个全覆盖”建成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乌兰察布日报社拟组织开展“十个全覆盖”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全市各旗县市区和乡镇党政领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政策研究工作者,各高校、党校、社科联等相关单位研究人员。

二、具体要求

1.参加征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对策性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

2.征文选题自拟题目。

3.文章以“十个全覆盖”为主题,内容充实,文字精练,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切忌照搬照抄,空泛议论,无的放矢。

4.字数在1500——2000字左右。

5.征文一律以word格式发送,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十个全覆盖’理论文章征文”字样;文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箱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三、成果应用

1.择优在《乌兰察布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

2.结集出版《十个全覆盖****》文集。

3.奖励评选:应征作品将及时筛选并在《乌兰察布日报》上刊发。征文结束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将给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获奖者名单将在《乌兰察布日报》上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

11月1日——12月31日

2.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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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幸福大庆”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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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继续扎实开展“唱响大庆幸福谣,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大庆市委宣传部、大庆市文联决定在唱响歌曲《大庆幸福谣》基础上,面向全国开展“幸福大庆”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日-2016年1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要以歌唱幸福大庆为主题,着力表现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引领大庆人务实进取、奋发图强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深刻反映大庆“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城市面貌和人文环境,热情讴歌城市转型时期大庆人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愿景,具有主题鲜明、情感饱满、旋律优美、易于舞唱、魅力持久的艺术特性,符合大庆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体现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申报要求

1、全国专业、业余词曲作者均可报送作品应征,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

2、应征作品以通俗、民族风格为主,须有曲谱和录音小样,曲谱用A4纸打印(或书写),字迹清晰,一式2份,也可发电子邮件,注明词曲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100字个人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并从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应征作品曲谱、录音小样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凡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评选办法

作品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专家、音乐爱好者代表从应征作品中推出10首入围歌曲,刊登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网等媒体进行群众投票,最后评出6首入选歌曲。入围、入选歌曲均颁发奖金和证书,6首入选歌曲每首奖励1万元,4首入围歌曲每首奖励3000元。活动期间,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以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邮寄地址: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文教科收(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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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关于昆明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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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天天是春天”“今天你昆明了吗?”……这些朗朗上口的语言曾经深入人心。今天,我们公开征集一句新的城市形象广告语,为全新的昆明城市形象代言。

一、投稿要求

彰显昆明特色,同时兼具独创性和感染力;语言通俗易懂、利于传播,能迅速让受众留下深刻记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原则上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二、征集时间

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止。

三、奖项设置

经活动组委会筛选后,评选出15件入围作品,每件奖金2000元。

入围作品通过评审委员会终审后,评出一个采用奖,奖金20000元。

评选结果将在《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等媒体公布。

每件作品限获一项奖,不重复获奖。所设奖金为税前金额,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投稿方式

(1)方式一:按规定格式发送电子版到活动指定邮箱kmzj2015@163.com,或“掌上春城”微信公众号kmzscc;

方式二: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新闻中心昆明日报社1009办公室。

(2)报送格式:

#一句话,一个爱上昆明的理由#+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参评作品:

创意说明:

(3)咨询电话:*******0871-*******。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昆明报业传媒集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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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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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海相拥,风光旖旎,四季分明,景色秀美,一望无垠的金沙碧浪、景观奇妙的大小岛屿、闻名遐迩的蓬莱仙阁、缥缈奇幻的海市蜃楼,使烟台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度假胜地。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海内外宾朋来烟观光旅游、定居养生、投资兴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

此次活动由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承办,征集活动从8月21日开始,到2015年10月21日结束,历时两个月的时间,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在初评和公众评议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自8月5日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活动启动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反响强烈,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烟台城市综合营销献计献策,截至目前,共收到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6500多条。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主办方决定在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的基础上,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二、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烟台发展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21日。

四、征集要求

1.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

2.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可参考附件中全国部分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

3.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打印稿使用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署名。所有应征作品应包含详细的创作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所有提交至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一经选定,使用权和知识产权自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决定烟台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简称的最终权利。

五、提交方式

1.信件邮寄。主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市室(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承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4号,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大小新闻编辑部(邮编:264000)。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新媒体提交。应征者可登陆水母网(http://www.shm.com.cn/)或登陆大小新闻客户端,在相关专题页面提交作品。也可关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tdaily)、大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axiaoxinwen),其中,提交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请直接回复作品内容+联系方式;提交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请点击公众号右下角的相关活动菜单。

3.电子邮件提交。应征者可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主办方或承办方。主办方电子邮箱:ytcsxx@126.com,电话:0535-6789710。承办方电子邮箱:1271618335@qq.com,电话:0535-663141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至日期前补正。

六、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定评四个阶段。初评阶段: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开设专题专栏,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活动网页,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定期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和创意说明进行集中刊载,广泛加以宣传推广。公众评议阶段: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2.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3.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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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原创歌曲创作征集启事

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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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唱响兴安的精品力作,推进兴安盟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特面向全国开展“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歌曲征集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国性的征歌,创作出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体现时代特色、彰显兴安风貌的原创优秀歌曲作品,大力宣传兴安盟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通过这次征歌活动,打造兴安文化品牌,树立兴安盟新形象。

二、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共内蒙古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文联

三、作品要求

1、创作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的创作主题,包括赞美兴安秀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和地域风情、悠久的人文历史、反映兴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丰硕成果,讴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兴安大地发生的巨变,谱写兴安人民的情怀与梦想。

2、作品风格体裁、题材不限、形式多样,要求积极向上、旋律优美、风格新颖、具有浓郁民族和地域特色,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和普及,能充分反映出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涵。

四、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每人限报3首参赛作品。

2、创作时间:要求为近十年来创作的作品;兴安盟作者为2011年8月以后新创的作品;兴安盟特邀的外地作者创作并已付稿酬的作品不参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3、报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歌曲曲谱,最好带录音小样(音频CD,mp3或wav格式,不大于30MB)。

4、报送作品必须是未正式发表、出版发行及公开演出,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五、报送方式

参赛者需先从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活动启事”栏目)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参赛选手著作权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两份(如有录音小样,需同时报送),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 中国音协“放歌草原”征歌办公室,邮编:100083,联系人:李菲,电话:010-59759638。

兴安盟参赛作者可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兴安盟委宣传部文化科。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19室,邮编:137400,联系人:李世联,电话:0482—8267619(信封上请注明“放歌草原”字样,送达或快递均可)。

参赛稿件及CD小样请自行留档,恕不退还。

六、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评委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共计三轮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首,奖金3万元;二等奖2首,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6首,奖金各3000元。词、曲作者4:6进行奖金分配,均颁发获奖证书。另外,评出入选作品12首,发放证书。

“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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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柯桥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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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打造“时尚柯桥、印象柯桥、幸福柯桥”,进一步总结提炼新常态下“柯桥城市精神”,塑造柯桥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全区人民对柯桥历史和现实的认同感、自豪感。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新时期“柯桥城市精神”表述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区内外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

二、征集要求

1、表述语要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清新流畅,贴近群众,便于记忆。

2、表述语要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并体现地域特点、时代特征和城市个性,富有感召力和影响力,体现柯桥的发展目标和人民的理想追求。

3、表述语要能突出展示柯桥区在撤县设区后创新发展的时代主题,在传承“四千精神”和“三创精神”内涵的基础上,充分反映柯桥区独有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集中展现新常态下柯桥人民的时代精神。

4、字数不超过20字,字迹工整清楚,以A4标准纸打印稿件为佳。

5、附有简要的分析解释和立意说明。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

四、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理论科(邮编:312030),电子信箱:kqjs2015@163.com。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五、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对入围作品的作者予以一定奖励。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踊跃投稿。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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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东益国际歌曲有奖征集启事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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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益国际在吉林省百老泉酒业有限公司、济南泉城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宿迁女儿红白酒销售有限公司、济南麒麟圣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民族学校、济南九莲荷香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基础上于2014年在香港注册挂牌成立,现集团公司拥有1200余名员工,业务包含白酒生产与销售、文化与教育、素食养生、网络科技等四大业务版块。

为加强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激发全体员工荣耀感、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特向集团全体员工及社会各界原创歌曲爱好者征集企业歌曲。

一、征集对象:

集团全体员工、社会各界原创歌曲爱好者

二、征集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20日

三、创作要求

1 、以公司的企业文化为依托,以公司发展、企业目标和东益大家庭为题材。

2 、体现东益人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关爱员工、孝敬父母、回馈社会的大爱精神。

3 、参选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歌词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整体风格简单、易懂、柔美中带有激情。

4 、参选作品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作品。

5 、作品形态可以是单一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完整的作品。

四、作品提交要求

1 、应征作品应统一制作为电子格式提交。单一歌词或单一曲谱则可分别以word或jpg格式。

2 、征集作品可采取以下方式递交。

发送至QQ邮箱360067276@qq.com 。

五、奖项设置:

1 、应征作品评选结果在集团OA网站、日精进群公布。

2 、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及时通知原作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歌曲未被采用,均有机会获得积极参与奖(10人),每人奖励价值500元的女儿红高档白酒一提。

有意向投稿可通过集团公司工会索要公司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东益国际集团公司工会

联 系 人: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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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关于“文化大讲堂”标识、主题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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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讲堂”是唐山市文广新局今年创办的一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旨在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文化素养;采用讲座的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定期举办,分别明确主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对接社会各界需求,开办以来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为进一步扩大“文化大讲堂”的影响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逐步把“文化大讲堂”办成我市的知名文化品牌,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标识、主题语设计方案。

一、征集单位: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二、征集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

1.主题鲜明,能够体现“文化大讲堂”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能够体现我市地域、文化特色;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耐人寻味,具有鲜明的象征性;

3.图形与色彩互补,具有合理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调简约明快,易于识别、记忆与认同;

4.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有利于通过不同的媒介传播;

5.设计图稿为彩色稿,并提供200字左右的标识创意文字说明。

(二)主题语

1.能够充分体现“文化大讲堂”活动意义,具有我市的地域、文化特色;

2.能够充分展现“文化大讲堂”活动的社会功能,体现全民阅读的理念,推动读书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

3.能够准确、生动表达“文化大讲堂”活动的主题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活动特点;

4.文字精辟,练达晓畅,讲求节奏与韵律,富有鼓动性和号召性,便于宣传和推广。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标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2.主题语: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元。

五、相关事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3.作品全部以电子方式投稿。

(1)标识: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标识投稿作品”,标识采用JPG图片格式,分辨率大于150dpi,尺寸为500mm×500mm,邮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标识及简介,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2)主题语: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主题语投稿作品”,在邮件内容中填写主题语,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4.以上作品被最终采用作品的,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作者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5.应征者的应征行为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启事各项要求。

投稿邮箱:*********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8大局6号楼东门214房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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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笔一画·梦想开花"主题电影创意大赛征集启事荐读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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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领导人“六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少年儿童了解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运用情感、艺术、时尚元素,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使少年儿童在父母帮助下体验中华传统美德,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价值观,让孩子们更好地成长。中国教育报刊社宣传策划中心特主办“一笔一画·梦想开花”全国中小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电影创意大赛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报刊社宣传策划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科影国际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

官方网站:中国教育新闻网

视频网站:土豆网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6-15岁少年儿童(含港、澳、台地区)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11月20日

四、参赛方式

本项赛事分为初赛和复赛。

初赛由作者填写报名表并自行上传电子稿,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赛将评出200幅作品入围复赛,大赛组委会将同入围复赛的作者统一联系,请作者按要求寄送作品原稿,并获得主题电影《西游新传-真心话大冒险》(2015年7月3日上映)电子入场券一张。

参赛者需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http://www.jyb.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

初赛作品可通过网络投稿,将作品拍成照片,图片格式为JPG,照片大小不超过2.5M,请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3264602391。

欢迎各教育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学生集体报名,请统一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咨询电话:成老师 010-88795160

杨老师 010-82296889

五、作品评选

1.评奖办法

初赛由作者提供作品照片,复赛由作者邮寄作品原稿。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书法家、教育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有效的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各类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获奖作品的作者将受邀参与活动主题电影《西游新传3》电影故事创作并在片尾展示作品。

2.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小学组、中学组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组织奖

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省、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指导教师奖

奖励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并给予学生作品有效指导的基层教师,请附学校证明原件或教师资格证、工作证复印件。

六、征稿要求

作品以“一笔一画·梦想开花”全国中小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公益品牌活动主题电影《西游新传2-真心话大冒险》为典型表现题材,具体内容可为你最喜欢西游记里的哪个人物,你最像西游记里的哪个人物?你在西游记的故事里学习到什么?孩子们可用毛笔、硬笔、绘画或图文结合等形式进行创作,并请自己的父母写一段感言或寄语。

规格与要求

书法和国画作品无需装裱,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138cm×69cm)。

其它作品规格为297mm×420mm(A3纸张大小)。

七、参赛规则

1.凡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接受《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每人限投一件作品,禁止一人多投、重复参赛。

3.作品必须是由学生个人原创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笔。指导教师可给予学生绘画技巧或知识背景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但不得代替学生创作。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享有研究、收藏、出版的权利。同时享有在相关活动、资料中使用(包括录像拍照、印制光盘、编辑作品集、相关书籍或用于展览、宣传等)的所有权,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此约定。

5.所有复赛、决赛来稿作品,原则上不退回。如有特殊退稿需要,请来电咨询组委会,自行负担邮费。

6.本次大赛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个人谨防上当受骗。

7.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特别声明

凡投稿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接受《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次比赛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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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南阳城市形象标识Citylogo征集活动启事最新

全文共 2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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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历史的南阳,从仰韶文化到楚汉文化,从帝喾南巡到春秋风韵、东汉中兴及至中原我军占领南阳……五千年文明史总与中华民族的兴盛紧密相连,并书写和影响着中华文化的进程。

看今日的南阳,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一座生态宜居城市,“一城写尽古今,一渠水润北方”,花城玉城装扮出画里南阳,展示了新时期“全民向善,人心思进”的南阳精神。

南阳城市形象标识(CITY LOGO)是南阳的图腾,它将以准确、鲜明、生动、简洁的图形展现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彰显城市魅力、城市特点及文化内涵。

为弘扬南阳精神,展现南阳城市特色,彰显楚汉文化魅力,科学、系统地树立和宣传推广南阳城市形象,由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和南阳晚报社共同举办的“南阳城市形象标识作品征集活动”今日启动,并制定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7月8日(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主办单位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五、承办单位

南阳晚报社

六、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符合南阳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豫鄂陕三省交界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的城市定位。展示新时期“全民向善,人心思进”的南阳精神。

2.城市标识应凸现南阳城市特色,能准确表达南阳城市个性特质,展现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楚汉文化特色。

3.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物质,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4.高雅美观,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5.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7.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七、应征文件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南阳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南阳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相关资料请应征者登录http//f2.01ny.cn/n.zip下载。

1.《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应征者填写《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的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应征作品无效。应征者个人信息一概不得出现于设计方案中,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2.《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

应征者必须签署《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承诺书。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3.《南阳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

应征作品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

4.《南阳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

应征者以A4规格纸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为方便评审,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

八、文件提交

应征作品可通过邮递或当面递交两种方式提交。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文件请提交至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183号-1号南阳晚报社文体部。

联系人:黄翠

联系电话:0377-63893998

邮编:473014

以上为本次征集活动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将在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十、奖励办法

评出优秀入围作品奖10件,每件作品奖励1000元;优秀候选作品奖3件,每件作品奖励5000元;最佳设计作品奖1件,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十一、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二、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南阳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的相关约定为准。作品自成为城市形象标识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城市形象标识”的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城标”的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三、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南阳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2.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3.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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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启事

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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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位于珠江口西岸,北连广州,毗邻港澳。她是一个社会和谐、经济兴旺、环境优美、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城市。她荣膺全国首个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生态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她人文荟萃,风景秀美,致力打造独具魅力的旅游度假胜地,探索建设全球华人共有精神家园。

为进一步塑造中山旅游的新概念和新形象,提高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现中山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中山市旅游局现向全社会征集中山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一)中山旅游形象标志;

(二)中山旅游主题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三、创作要求

(一)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简洁醒目,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体现中山宜居宜游的生态特点和博爱包容的文化特质。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二)主题口号应征作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传播,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震撼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反映中山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孙中山文化品牌的深厚内涵,符合游客对中山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应征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的,请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书面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口号应征作品: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不超过10个字。

(三)应征作品应配300字以内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五、评选方式

(一)中山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出入围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各15个。

(二)入围作品在中山旅游网、微信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评选。

(三)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选出优秀旅游标志和优秀主题口号各5个。

(四)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一等奖各1个,优秀奖各4个,入围奖各10个,通过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形象标志: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2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二)主题口号: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优秀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被评审确定为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的入围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中山市旅游局所有。中山市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中山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四)中山市旅游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一)微信平台:中山旅游微信,扫二维码(下图)关注中山旅游微信,再回复关键字“投稿”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二)中山旅游网链接:

http://www.zhongshantour.com.cn/,点击“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的浮标,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三)电子信箱:******

(四)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3号竹苑广场7楼中山市旅游局,邮编:528400

投稿信件请注“作者姓名+标志口号征集”。

活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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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黄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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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黄山城市形象,扩大黄山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黄山市委宣传部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

二、作品要求

充分体现黄山市自然、人文城市特色和丰富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短、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止。

四、奖项设置

经初步筛选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评出16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20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作品原则上在8个字以内,并配以1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

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4.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人:汪军,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委市政府大楼801室,邮编:245000,联系电话:0559—*******,电子邮箱:csggyzj@163.com。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安徽省黄山市城市

形象宣传工作组委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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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第三届“水美南京”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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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迎接第二十三届“世界日”和第二十八届“中国水周”之际,南京市水利局、南京市总工会、南京水利学会共同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水美南京”暨“职工爱水月”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3月22日至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总体要求:围绕“水美南京” 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题,以爱水、节水、惜水为主要内容,以南京水利建设成就、生态治理、节水减排为摄影素材,以展现南京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建设成果为主要内容。

(1)要求画面清晰真实,黑白彩色不限,电子作品为JPG文件格式,边长不低于1000像素,文件2MB以上。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最多5幅照片。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每幅作品标明题目,要求附上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报送纸质照片要求冲洗成7寸及以上;

(3)作品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

作品邮件请注明征集活动主题、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

三、活动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及时在《金陵晚报》和龙虎网等媒体上选登部分优秀征集作品。

四、活动表彰:本次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定。获奖作品统一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届“水美南京”活动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水美南京”获奖作品《雄关》 作者:李玮

联系人:*** 联系电话:*****稿件投递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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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要上全运”主题诗歌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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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我要上全运”主题诗歌作品征文大赛由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联合主办。作品通过互联网官方网络平台组织竞赛。以现代诗歌作品的创作形式展现“全运惠民,健康中国”国家战略。

本次征文大赛作品的评选由大众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个奖项,进一步激励老百姓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扩大全运会全民参与度。

主办单位: 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第十三届全运组委会群工部 各省(区、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 天津市作家协会 天津倍力健体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一、投稿时间和方式

自2017年6月15日0时至7月31日24时止,为本次征文活动的投稿时间。

投稿者登录:www.jkr-china.com在“我要上全运”官方网络平台进行投稿。

二、作品主题

以“全民健身”为背景,反映人们的体育拼搏精神,推广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讴歌时代与和谐社会的美好憧憬。主要体现体育拼搏精神、群众体育的发展,健康、积极、和谐、温馨的家庭生活等。抒情、记事、记人、咏物均可。

诗歌要求语言凝炼,有弹性与张力,诗意浓郁的原创作品。

三、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广大文学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思想健康、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切入点独特、情感真挚。

(二)体裁为现代诗歌(古体诗和散文诗除外)每人投稿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五十行,组诗不超过三首,每首不超过三十行。

每人投稿作品总数不能超过三首。

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作品中不得含有或间接含有暴力、色情、反社会、反民族等内容,如有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所造成后果及影响责任自负。

(三)投稿附带说明必须包含作者名称、邮箱、联系电话等。每人仅限投一次,不得以不同名字重复投稿,不按规定参赛的作品不予采用。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本次诗歌作品征文活动的评选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网络大众投票推选和专家评定配合进行。

(一)奖项设定:

1、一等奖5名。

2、二等奖10名。

3、三等奖15名。

4、优秀作品奖200名。

5、入围作品1000名。

(二)奖励办法

1、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由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特制的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

2、优秀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将获得由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和纪念奖品。

3、本次征文活动的主办单位将全部获奖作品编辑成册由百花文艺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六、其它

本次活动详情及进展请关注“我要上全运”官方网站www.jkr-china.com;

“我要上全运”主题诗歌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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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云浮市“好家风正能量”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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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廉洁家风教育活动的方案》(云文社〔2017〕51号)精神,云浮日报社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好家风 正能量”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二、征文要求

应征作品可以叙事或随笔方式讲述本人家族家庭培育和传承优秀家风的真实故事,也可对身边真实感人的家风故事进行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切合“好家风、正能量”主题,突出故事性、可读性和启示性,能够以小见大,给人以启迪和激励。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字数1500字左右。

三、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对收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3篇、奖金各1500元,二等奖5篇、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0篇、奖金各500元。同时,获奖作品将在市级新闻媒体和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展播。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注明“好家风、正能量”字样,统一发至云浮日报社专用邮箱yfhjfzw@126.com,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联系方式。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使用权,使用时将注明作者。

云浮日报社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8813023

云浮日报社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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