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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处分申请书咋写(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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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月在缺处分外明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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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张晓风在散文《月,阙也》中说:“月是不能长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的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现没有什么事不可以接受的。”承认、接受这样的词语多少显得有点无奈,而如果在承认、接受以后产生顿悟和欣喜,如爱圆月般的爱缺月。那种境界,更令人悠然神往。

佛教认为我们所处的世界充满了苦难。“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时时煎熬着脆弱的人心。但同时,它也认为我们的世界时求得无上正果的最佳场所。“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这其中转换的关键就在于人是否能够正视缺憾和苦难。在缺憾中智慧,在苦难中坚强。孟子所言的“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也许是世界上很多人的生活写照,然而能够“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的英雄是相信“天将降大任”与自己的人。苦难忧患与懦弱啜泣者是无边的黑暗,与坚强奋斗者是成功的阶梯。

我们的人生从来都不尽如人意,不幸的人固然满腹忧伤,而那些所谓的“幸福”的人何尝不是有苦难言。“谁能如愿以偿,此问伤心难言。”正因为我们无法回避这不圆满的人生,也无法改变这不圆满的人生,那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改变自己的心态,心平气和的去面对,在惊涛骇浪中谱写属于自己心灵的田园交响曲。有句对联写的好“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用“闲”和“漫”的心态去观照那令人感伤的世相,难怪会令人称羡良久。

平静的湖面锻炼不出勇敢的水手,变幻莫测的大海才是勇敢的水手的摇篮。大海固然是令人胆战心惊的,然而在与它的博斗中,勇敢的水手的心跳是那样的强劲有力。勇敢的水手是深爱着大海的,不仅爱它的辽阔澄澈,它的美丽神秘,也爱它的波涛汹涌,它的瞬息万变。如果我们爱一个人,就会爱她的一切;如果我们爱人生,也应该爱人生的一切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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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婚假申请书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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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婚假申请书常识

婚假到底是写婚假申请还是请假条啊!!!

名头是婚价申请:

开头是尊称:

主题:本人自我介绍形式如XXX出生日期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现与XXX配偶决定于年月日办理结婚手续/或结婚手续办理完毕.恳请上级领导准许本人享受国家法定完婚待遇.

特此申请

申请人:哪个部门的xxx

申请日期:

如果你与单位签合同,那就好因为你享受国家劳动合同法保护,单位没理由拒绝如果拒绝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告他包赢做个懂法的人不会吃亏的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附一:婚假申请书格式

婚假申请书

本人×××定于2×××年×月×日结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天婚假,现申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婚假,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

2×××年10月8日

附二:婚假天数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而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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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请假申请书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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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_________:您好!我是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故不能参加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大学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巢湖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学院(盖章)班级: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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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产假申请书要怎么写吧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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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XXX年XX月怀孕,预产期为XXX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XXXX)与工作单位(XXXX)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XX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特此申请 !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XXXX年XX月XX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XX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85********。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上述经验有部分内容是参考了权威的数据,因为,我感觉这是请产假的妈妈们,应该了解的。怀孕的妈妈们,看完这些产假申请书的范例之后是不是心里都有底了呢,做好一切分娩前的准备,孕妈就可以放心回家休养了。想一想是不是心里特别激动呢?

如果您感觉阿友老师的经验能帮到您,您可以给阿友老师投一票,有问题也可以联系阿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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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俞敏洪:28岁被北大处分开除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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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拎着糨糊,满大街贴招生广告

1990年秋天,因兼职搞培训捞外快,北大给了俞敏洪通报处分,并在校园广播高调宣布了处分决定。离开了北大,俞敏洪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为了养活老婆孩子,他决定下海。

虽然留学失败,俞敏洪却对出国考试和流程了如指掌,对英语培训也十分熟悉,他决定加入培训行业。

俞敏洪在中关村二小租了间平房当教室,那是一间10平米、漏风漏雨的屋子。外面支一张桌子,再放把椅子,“东方大学英语培训部”正式成立,员工只有两个人——他是一把手,妻子打下手。

开班初期生源少,俞敏洪常常一个人骑车,拎着糨糊桶,满大街贴招生广告。冬天里,俞敏洪手中的糨糊经常冻成一块,不贴广告的时候,他就和妻子待在“教室”里虔诚守候,盼着来报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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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申请书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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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第一行居中写明“申请”或“xxx申请”,加上标明性质的字样。

(2)称呼:换行顶格写接收申请书的单位名称或领导同志姓名,后用冒号。

(3)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申请内容。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申请什么,要求批准什么;第二,提出申请的目的和理由;第三,表明自己的态度(或决心、愿望等)。

(4)结尾:写表示敬意之类的专用语。

(5)署名。

(6)日期。

申请书与请柬、感谢信、倡议书等属于专用信。申请书除第一行居中写申请名称外,其于部分与一般书信的格式一样。请求的事情一定要写明确,理由要充分,言辞也要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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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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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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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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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党支部进行“六大纪律”系列“群众纪律”学习教育活动。

在专题学习讨论中,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一起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第七部分、《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与制度规定,支部成员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谈了心得和体会。

支部认为,党的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好不好的根本标准。

支部强调,遵守党纪,树立好的党风,就必须要带头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做“贴心人”。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尊重群众,不能拥权自居,漠视群众;要联系群众,不能高高在上,远离群众;要服务群众,不能胡乱作为,折腾群众;要爱护群众,不能与民争利,伤害群众。为人服务,为民跑腿,让群众看见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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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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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这段时间,通过开展自学、讨论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对党章党规党纪进行了再学习、再深化,从中我也认识到自己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感到受益良多。

我深刻体会到,党章党规党纪是我党取得一系列重大胜利的生命线、是加强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感情线,更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事业线!

我们党是由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组织起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就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去管、去治。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不二法宝。革命战争年代,千军万马走过,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靠的是铁的纪律;红军爬雪山过草地,走过二万五千里长征,靠的依然是坚定的信仰和严明的纪律。长征途中,张国焘企图分裂红军,另立中央。红军将士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服从党的指挥,严守党的纪律,后来,张国焘从延安出逃时,连一个警卫员也没能带走。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革命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路线方针外,还要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这种严格的纪律,体现在共产党人身上,就是党章党规党纪。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又首次提出“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走进新时期,党的十八大通过了党章修正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依宪治国、依章治党”,对党规党纪建设法治化作出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完善;开展了群众路线,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明确提出以党章为镜,把党章党规党纪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实践证明,越是紧要关头,越需要党章党纪;越是复杂情况,更需要严明党纪党规。特别是当前,随着我国进入改革深水期,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从大环境上看,我们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新形势和基尼系数不断升高、贫富差距拉大以及利益多元化带来社会矛盾激化等严峻形势,面对这些挑战,锻造一支强有力、讲规矩、敢担当的队伍势在必行;从党内来讲,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特别是在基层,“不讲规矩讲人情、不守纪律守交情”的情况还有很多,一些干部办事打擦边球、耍小聪明,小事不注意酿成大事,把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硬生生恶化为油水关系,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党章党规党纪所致。

我们党走过了90多年的风雨历程,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肩负着带领13亿多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除了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更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需要党纪严于国法以正党身。

就我个人而言,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首先就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率先做到“三慎”,即:慎初、慎独、慎微。慎初,就是要把好是非关,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慎独,就是要拉紧警戒线,在思想上耐得住、在作风上站得住、在行为上管得住;慎微,就是要守得住底线,防微杜渐,从细小和细微的方面做起,从小事做起,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具体地说:

从小处来讲,就是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党章党规党纪,是党的内部纪律,是每位党员的基本底线。“党内纪律松一寸,党员队伍散一片。”作为车站书记,更应该率先严格遵守。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首先在支委班子中开展了带头遵章守制、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克难攻坚“三带头”主题教育活动,目的就是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引导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守规矩。但老实讲,还是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经过这次专题集中轮训,通过系统、全面、深入地党章党规党纪再学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主要就是党章意识不够牢固、贯彻力执行力上存在不足,没有用好党章这面镜子、这把尺子,导致很多好的机制落实不力。下一步,我将从严格遵章守制出发,严守中央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起党章意识、忠诚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同时,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坚持细处着眼、小处着手,把规章制度建立在小地方、明确在细微处,防微杜渐,从源头上严明党章党规党纪。

从大处来讲,就是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必先按章管党、从严治党,必须首先在党内拉好党章党规党纪这三条红线。体现在工作上,就是要坚持法治观念,坚持法治为民,以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学习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到各项工作的推进上来,我将以此次学习为起点,牢记党章党规党纪,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以克难攻坚、推进改革的实际成效,凝聚起基层党组织堡垒的战斗力、影响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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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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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参加了所在的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集中学习讨论,并为支部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他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在这次专题学习中,张文雄和支部全体党员同志一起重温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支部成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谈了心得和体会。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纪律不成政党”。张文雄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党员,要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这是刚性要求,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要求。

“违背制度多了,纪律就靠近了;违背纪律多了,法律就靠近了。”张文雄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守住党性和信念,做到心有所守;把党员的先进带头作用体现在行动中、细节中,做到身有所循;心存敬畏,心中有底线、有红线,不越界、不越轨,做到行有所止。

“信仰的长度要靠脚步丈量出来,信仰的高度要靠双手攀爬出来,信仰的深度要靠汗水浇灌出来,信仰的纯度要靠鲜血浸透出来,信仰的强度要靠意志锻造出来。”张文雄说,坚强党性和坚定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政治基因。要坚持修行、修为、修炼,把信仰之修作为关键之修,补足精神之钙,常固思想之元,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不踩纪律红线,让严守纪律规矩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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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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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确定了标准、提供了“尺子”,是全体党员面向人民的道德宣誓,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一、学习领会到的主要精神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认识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主要是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其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二)对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的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这个新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又是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要求呢?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纪和法的分开:修订后的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精神。新条例删除了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在党纪中。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因为过去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这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行为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的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划定了新的纪律红线: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大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明令禁止的行为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不仅告诫大家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其中一些新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比如: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离)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同时还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责条款;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三是把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要求。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条例修订后,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就提出:各级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这“四种形态”就是:第一是要使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是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

二、学习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执纪能力

作为案件审理室主任,一是要带头深学《准则》、《条例》,坚持执纪者先学纪。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会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特别是办案部门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于脑,准确运用。

(二)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

一是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办,任何时候都不能越轨、不逾矩,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指导好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悟精神,贯穿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要发挥《准则》、《条例》正面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二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

(四)落实责任,增强敢于担当意识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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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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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分四个阶段进行了认真学习,知晓了条文内容,明确了纪律要求,受到了深刻教育,对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

一、两个法规的颁布有着现实而深远的重大意义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说:“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他要求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高压反腐,据有关资料,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全国有18万多“老虎”“苍蝇”被打,国外428名境外潜逃罪犯被“猎狐”,中纪委公开通报被查高官491名,副国级官员有4名,省部级以上42名,特别是徐才厚、苏荣、周永康、令计划等贪腐案件,让人触目惊心,有家族式腐败、家奴式腐败、山头式腐败,每一桩窝案都隐藏着大老虎的“影子”。

由此可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已成为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很有必要进行修改。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中央修订颁布了《准则》《条例》,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两个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又从严

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示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修订后的《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警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可以看到此次修订的《条例》有几个重要特点、亮点。一是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可谓是“脱胎换骨”。二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使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三是遵照党章要求细化了纪律。《条例》全面梳理党章,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四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五是首次提出“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要相应给予处分的要求。以往我们强调的都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三、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两个法规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我们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廉洁从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我们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学习内容,与学习党章,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纪律教育月学习,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联系自己的职责,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做好本职。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我们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实际行动上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要强化党内外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

要扎实抓好贯彻执行。要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落实执行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克服“无关思想”、“麻痹思想”,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自律意识,事事处处注意遵守纪律,崇德向善,不踩红线。特别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坚决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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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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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任务,能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廉洁从政,给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设置了一条红色的“高压线”,更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为人底线”。而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深入理解掌握《准则》、《条例》内涵 ,做学习表率

首先,学习内容上要注重重点与全面结合。《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基础性法则,但毕竟是“若干准则”,不可能囊括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全部规范。因此,在重点学习好《廉政准则》的同时,要与学习《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规定和文件有机结合,做到重点与全面有机统一。其次,在学习方式上要注重灌输与警示结合。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熟读《廉政准则》内容的同时,我们将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文章评选、廉政课宣讲、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要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检察干警更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准则》、《条例》的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意识,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之道。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做抓落实的表率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身为检察官,我们要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际工作生活中,我们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精神,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通过学习,笔者深刻感觉到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加实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党员同志“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也将起到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既要勇于监督别人,更要勇于接受监督,检察干警将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真正成为每个检察干警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自觉行动,以人格力量赢得群众信赖,以公平公正办案作风赢得群众满意,让司法更显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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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可能性二:撤销住房公积金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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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一建议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教授唐钧也提出撤销住房公积金。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在我国已经很突出了:我国不同收入的职工在公积金缴存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大型国企员工购买公积金较多、中小型企业购买公积金较少甚至不购买。这也导致了我国公积金市场的扭曲变形,老百姓“买房难”的问题依旧存在。

不过,若取消公积金,老百姓买房问题是否会进一步突出?国家是否将出台其他补偿政策?这些都是精简五险一金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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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主审法官被处分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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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2年5月10日,唐山中院曾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判决书送达诉讼各方当事人,认定冯亚宏、华泽远公司与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随后,高某提出撤诉申请。2012年6月4日,唐山中院再次下达民事裁定书,准许高某撤回起诉。7月4日,唐山中院“重发”《(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判决,判定双方合同生效。

事实上,两份编号同为“(2011)唐民初字110号”的民事裁定书版本也有不同,落款日期都是2012年6月4日。第一个版本裁定书的“裁定如下”内容是:“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起诉。”第二个版本变成了:“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就这样,唐山中院民二庭,在半年多时间内,以同一个案号先后下发了7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及2个裁定书,且原被告手持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不少细节上存在差别。

2012年7月4日,在判决书送达后,高某提出上诉申请。2012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提出,由于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发回唐山中院再审。

正是因为出现7个版本的判决书和2个版本的裁定书,此案主审法官翟某于2014年5月接到唐山中院领导通知,称他因在审理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案件时“存在重大瑕疵”,给予撤职并严重警告的处分。据了解,翟某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唐山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12月升任唐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2月18日,记者多次致电翟某,对方手机始终关机。记者又向唐山市中院咨询关于“一个案号7份判决”的事情,政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翟某受到处分后,已被调离审判岗位,任宣传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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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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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车辆在路上行驶是要讲纪律的,行人在路上行走是要讲纪律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也是要讲纪律的。也就是说,世间万物都要守纪律,这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党员干部,是团结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中坚力量,其行为影响到了自己身边的无数百姓。所以,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守纪律放在首位。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个又一个涉贪涉腐甚至违法乱纪的官员。被查处的官员们犯错误的花样翻新,有的在单位上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声音,有的害怕露富隐瞒个人财产,有的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等等。其实,他们在执行党规政纪上打折扣,不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放在首位,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在相关会议上,相关领导一再强调,要懂规矩、守纪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要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劣根。虽然大会小会开了一次又一次,但一些领导对此仍然无动于衷,对规矩和纪律不买帐。事实证明,凡是对党规政纪不买帐的,都是走上了违法乱纪不归路的,都受到了党规政纪的严肃处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政纪就是党员干部的规矩,党员干部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党规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所有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受到党规政纪的约束,这是我党站在群众的立场,从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

当然,不仅是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同样要懂规矩、守纪律。比如说司机要遵守道路交通法、教师在遵守教师法、公务员要遵守公务员法,参会的人员要遵守会场的纪律,买卖要遵守买卖的规矩等等。只是说,在懂规矩、守纪律上,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样,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跟随你,各项工作的开展才会越来越顺利,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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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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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走过94年历史、拥有逾87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世情、国情、党情出现巨大变化,面临来自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多重考验下,表达出要高标准“从严治党”的决心——这证实此时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传递出的强烈讯息。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提“纯洁性建设”,提出从严治党的高标准、高要求,表达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其实质就是党的纪律性建设。这既反映出新形势下,党对自身机体的健康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反映出中央对党的纪律性建设的高度关注、高度重视,更深刻认识到腐败的顽固性和危险性。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防腐拒变必须警钟长鸣绝非大题小做,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亡党亡国绝非危言耸听。从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性建设对于党、对于国、对于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重大意义。

振聋发聩的反腐声音和反腐警告信号,应该引起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和反思。党的纪律性建设好坏、从严治党高标准的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也直接决定党国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视为一种责任、视为一种义务。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党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下严守党纪党章。更要在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地方和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时候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当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为一种自然的时候,党的纪律性建设才算取得了根本性胜利。当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还有很长,只有不断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只有不断劈荆斩棘,才可能走上这条阳光大道。

党的纪律性建设,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绝对是从严治党的“保鲜秘诀”,才能保持党的生命和活力。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惩处腐败行为,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得以实现。才可能最终实现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提高的自觉,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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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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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法规的颁布是应运而生,是划时代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后,正风反腐的要求越来越严,进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更加需要 依规治党,这两项党内法规的颁布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法宝、标准和武器,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全省各级党委要坚决贯彻执行。

两项法规的颁行必将为党真正履行好执政党的职责、打造坚强的领导核心提供全面保障。党的纪律一旦颁布之后,就要坚决执行,党的纪律 决定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决定党的队伍建设。两项法规既树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线”,又划定了党内法规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必 将使我们党的建设揭开历史的新篇章,促进我们党成为一个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廉洁自律、更有战斗力的执政党。

下一步的关键是要抓好这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把《条例》和《准 则》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教育、学习,不搞不教而诛。全省各层次都要办学习班,狠抓学习教育。宣传的力度要够足、够分量、够规 模,让广大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全面接受教育。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对于抓主体责任更要从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正 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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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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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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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撤销中央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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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也是关注焦点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的处分。

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鹏航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

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纪委《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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