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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阅读作文高中(20篇)

导语:不论何时何地,都会有一种声音,清澈地回旋在耳旁,怎么也听不倦,听不倦,那是天使的声音,小编整理有关声音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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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青春里有阅读高中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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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我的青春里有阅读

阅读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阅读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阅读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阅读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走进阅读,逍遥在散文的世纪里,我纵情快活。

一杯茗茶,悠悠地飘出缕缕清香,与那厚重凝实的书本,淡淡散发沁人墨香融合,让人陶醉。我情不自禁翻开书页,青春的内心开始激荡。进入朱自清的世界,看那父亲爬铁道的肥胖身影令我流泪。同样青春,我又何时想起我的父亲?进入鲁迅的世界,俯瞰阿长的“三哼经”,长妈妈的慈爱叫我心灵触动。同样青春,我又何时忆起母亲的慈爱?或许散文是一剂毒药,使我在青春的孤独中不忍离她而去;亦或是一位女子,让我青春躁动的心醉于其中。这阅读,让我的青春因你而浓情四溢。

走进阅读,漫步在古诗词的世界里,我宁静淡泊。

阳光点点,轻轻地撒在穿越千年的诗卷上;手指轻拈,缓缓翻开浸满书香的卷页。蓦地,仿佛琵琶声忽起而铿锵激越,忽而又缠绵细语。定下躁动的青春之心。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那屈子在报国无门的漫漫长夜吟响的心灵之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那是孟德老当益壮的雄心壮志;“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那是太白自信满满的傲然风骨。……瞧瞧吧,睁开眼睛青春的眼:是谁,在秋风乍起时煮酒,而抖落下满江愁?是谁,在幽幽梦魂中忏悔家国哀?又是谁,倚江望尽千帆过……

阅读就是享受,认真读,细细读;深思考,详琢磨;暗品尝,感趣味;长见识,获快乐!我的青春里有阅读!

[我的青春里有阅读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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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青春追梦高中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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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阳徐徐升起时,她知道:前方的彼岸,她定会到达;树上的叶儿落下时,她明白:一切的一切总会有灰飞烟灭的时刻。所以,她必须在能掌控的时间里,做出些什么……

在家中,便可以在书房,看到她的身影。在知识的海洋中,她懂得了生命的真谛,晓得了人生的哲理,更明白梦想一词为何意。每天晚上,她都手捧名着,津津有味地品味、诵读,享受着每一个汉字所发出来的香味。她每晚最早22点睡,但大多时候是凌晨入睡。妈妈问她原因,她总是嫣然一笑。坚定而又郑重地回答:“梦—想!”那声音“震耳欲聋”,在妈妈耳边久久回荡,但这两个更深深地烙在她的心里!

小学的她,是受所有人关注的对象,没有人不知道她、不认识她。可是,在偌大的学校里,却几乎没有人能真正了解、明白她。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只知道:她是老师的女儿。她十分优秀,特别是写作和朗读和朗读都获得县一等奖。她是所有老师公认的尖子生,她……可这些人,他们却将这些荣誉的获得,归根于一点:她都靠她父母!刚开始,她会和那些人争吵。可后来,她才发现:那些争吵都是徒劳的。所以,她学会了坦然,学会了那种与世无争的心境。也就是从那一刻起,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同时,也明白了:只有取得更大的成就,才能抹灭那些看法。她决心:定要实现梦想,让世俗的眼光因她而改变!

中学的她,是一个既平凡又不平凡的女孩。她和所有人一样,每天按时到校上课。共同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只有风儿明白她。大家都站在“0”起跑线上,都要努力拼搏,冲向终点,冲刺一中、清华北大。但不同的是,她有一颗炽热的心,千缕追梦的情!哪怕在陌生的环境中,她仍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她会在中学绽放最动人的光芒!有时,她甚至还会痴想:或许有那么一天,她实现了梦想!让那道迷人的彩虹,绽放出无限的光彩!

她,注定为梦想之神倾倒,必将洒下晶莹的汗水和泪水!其实,她也知道,或许,她并不能走到终点,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但她绝不会后悔!因为她知道,人的一生一定要有个目标,从而才会有奋斗的源泉。哪怕失败了,但那也是一种成功!因为她明白: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就要看看哪个人的活法更好。有的人就如无头苍蝇,碌碌无为一生,然后就那样老死,岂不白来世上走一遭?如果是那样,她宁愿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她,有一个动听、响亮的名字,叫做“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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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春追梦高中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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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追梦,就是追随梦想。做任何事都有其追梦的自由,做任何事也应该有追随梦想的精神。

自古以来,无论是现实还是传说,追随梦想的都不占少数。比方说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再比方说想要飞天的万户,想要统一国家的曹操。无数的例子都在证明追梦的重要性。

没有梦想的人是成就不了大事的。一篇报纸曾刊登过这样一则简讯:一位记者问一名从小在山里生活的放牛娃:“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要干什么?”放牛娃答:“放牛。”“放牛干什么?”“挣钱。”“挣钱干什么?”“娶媳妇。”“娶媳妇干嘛?”“生娃。”“长大娃干啥?”“放牛。”小小的山里的孩子局限思维真叫人心寒!放牛娃没有梦想只能一辈子放牛!

当然,只空有梦想是不够的。“追梦”还强调一个“追”字。“追”的意思就是追赶。就是说梦想一定要实际,要定为自己追得上的事物。不切实际的梦想就真的成“梦”想了。

如果我们有了自己的梦想,并且切合实际,我们就一定要朝着这个梦想坚定不移地奋斗。让这个梦想在我们的努力下变成现实。这便是“追梦”的真正目的。

如今,万户的梦想“飞天”已经成功的实现,而曹操统一国家的梦想也基本完成。中国无数个梦想——航天梦、奥运梦、世博梦……这些也不都一一实现了吗?

这就说明,只有坚持“追梦”,梦想才可能变为现实。但不追梦,梦想就一定不会实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梦”,贵在坚持。梦想是遥远的,但现在脚踏实地是必要的。有一个笑话,讲的是两名神经病院的疯子,他们的梦想是走出神经病院。神经病院有一百道墙,他们翻了九十九道,却在这时退缩了,又翻了回去。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支持。

坚持就是胜利,前方是未知,又怎样?照着梦想前进不就够了吗?要梦想干什么?不就是为了在荆棘中找寻前方的光明吗?爱迪生发明的灯炮试验了千百次才成功,居里夫人穷其一生发现了镭,林肯更是为了自己解放黑人奴隶的梦想踏上了政治舞台。这些例子应该更好的鞭策我们努力向前。

追梦到圆梦,这是一个过程。虽然这条路上布满陷进,但梦想是诱人的。朝着梦想努力吧!让人生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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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青春追梦高中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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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奋斗,书写无悔青春

——题记

小时候,第一次听说“大学”一词,便问妈妈,什么是大学?妈妈说:“大学就是高等学府。等你上完小学,就要上中学,中学毕业后就是上大学了。”那时,我理解中的大学就是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罢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大学的了解就愈来愈深。我渐渐懂得,大学是学术的殿堂。它是一个国家思想界的代表,而思想界则是国家的灵魂。

清华、北大——她们的名字早已响彻大江南北,成为了无数莘莘学子寒窗苦读12年奋斗的目标,梦想的殿堂。

小学的时候,老师就曾不止一次地鼓励我们,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争取考上清华北大。大概就是那个时候,考上清华北大的梦想就在我的心里生了根。

尽管成绩一直不拔尖,但我还是很努力地去学,去拼,因为我相信“天道酬勤”的道理。

山外有山放眼世界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懂得了山外有山的道理。上初中了,哈佛、耶鲁、牛津、剑桥这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等学府进入了我的视野,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知道这些学校是诺贝尔奖的摇篮,是世界政坛、商界精英的“母校”,在世界上很有影响力。

原来,清华、北大不是那个唯一。

放眼世界,我看到了异国别样的风采。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了美国,走进那里的高中、大学,体验了原汁原味的“美式教育”,使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那里浓厚的文化氛围。我想那里之所以产生了那么多的诺贝尔奖,与它培养人才的独到方法和先进理念是密不可分的。真心希望国内的学校能够多吸取国外教育的精华,并使之与中国的教育特色有机结合,为国家培养更优秀的人才。

不断完善追求全面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追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虽然我们不能样样聚精,但可以去多方面涉猎。学习固然重要,但是它不能成为我们生活的全部。学习之余,我也不忘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去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课外活动也是我课余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参加各类活动,我不仅学到了很多东西,更重要的是我收获了一次次的宝贵经历。国外的大学很看中这方面,并且是作为其入学申请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在努力,朝着“全面发展”这个大方向进军。

大学的梦想,早已在心中铭刻。正是梦想的力量,让我们为之义无反顾地风雨兼程,去努力绽放那如歌的青春岁月。我相信,青春因奋斗而美丽,青春因奋斗而光荣,青春因奋斗而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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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青春追梦高中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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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也不例外。小时候我很想当像比尔·盖茨那样的全球首富,现在我发现,成为富翁并不美好,钱并不是万能的。于是我的梦想随之改变了——我想成为造福人类的发明家。从那以后,我的梦想却从未改变。看了《开学第一课》,更加坚定了我坚持梦想的信念。

《开学第一课》是以一种“分别开展主题班会”的形式,分别展现了“发现梦”、“坚持梦”、“勇敢的梦”、“中国梦”四个关于梦想的主题。请到了演讲嘉宾的阵容也非常强大:怀有“把中国武术带给世界”的梦的李连杰;创建“淘宝网”,“阿里巴巴网”,总是失败却坚持下来的企业家马云;空军“试飞英雄”,不惜生命危险为国家奉献的李中华;积极参与各种慈善活动的著名演员章子怡。演讲嘉宾们的动情演讲和亲身经历深深打动了我。

最让我吃惊、佩服的,是杨孟衡哥哥和刘伟哥哥。他们虽然都是因高压电击失去了双臂,变成了残疾人,但是他们内心还强大,还有着一颗火热的、怀揣梦想的心。

杨孟衡哥哥没有双臂,但他却爱上了游泳。在他的一次次努力后,他失败了,因为他取得的成绩并不理想。他没有气馁,没有自卑,而是重新步入了阔别已久的学校,三个月的时间里他都在练习用脚写字。他的用心学习纵使他最终完成了自己的学业,杨孟衡哥哥以省文科第一的优异成绩,收到了中山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刘伟哥哥喜欢上了钢琴,他的梦想是成为杰出的钢琴家,但他没有双臂,怎样弹琴呢?刘伟哥哥在刻苦练习下,学会了用脚趾按琴键、弹曲子,一首优美的钢琴曲耳边缓缓流淌,他心中梦想的种子已经结出了梦想的果实。他的毅力,难道不值得令大家佩服吗?他的一句“要么赶紧死去,要么精彩的活着”简单的话语,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正是因为两位哥哥有自己的梦想,并努力实现梦想,从而验证了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梦想的成功实现永远跟勤奋、刻苦连在一起的。

这堂课让我知道了,只有追梦,坚持梦,不断将自己的梦想化解成小目标并予以实现,最终一定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为了梦想,从今天开始,我们就应该努力地追随着自己的梦想并为实现梦想而努力学习,打好了基础,实现梦想的日子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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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春飞扬高中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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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午后的太阳并不如往日炙热耀眼,淡蓝色的天空中飘过几片薄云。绿茵草场旁,是我们亮出服装后的兴奋,兴奋诉说着自己班级服装的特别。

身旁的班级齐刷刷的向我们头来惊讶、赞赏、羡慕的目光,更让自己骄傲了一番。

随着时间的推进,只见一对黑白分明的整洁的队列缓缓走进候场区。队中每个青少年的脸上都洋溢着蓬勃的朝气。少奴们意见白底红树的衬衣,一双手臂上翻出几折飞扬之花,衣角则俏皮的塞进了深蓝色的牛仔裤中,更衬出了她们的俏丽。少男们则一件黑底红字的上杉,幽深炫幻的休闲裤更是衬出了他们酷酷的帅气。

随着整齐的步伐,洪亮的口号声直冲云霄。

站定的他们如持重的处子,而踏着充满青春之气的音乐响起,心中的舞步也随之飞扬,宛如一朵朵张扬不拘的花朵,时而活泼,动若脱兔。时而高贵,宛如优雅的天鹅,悠然的随着心中的感觉起舞。让人感到那不是50多个人在舞蹈,而是一个集体,一个真正办到了那“凝心聚力”四个字的班级。

一曲终了,感觉是那么的短暂,却又那么的满足。仿佛昔日的苦练都是为了此刻一瞬的绚烂而绽放,心头的苦怨又被这片刻的蓬勃而折服。

比赛落幕,高兴之余不免有些苦涩。这,可能是初中生活中最后中最后一次与大家一起练习、一起参加集体活动了吧。今后学校不会再举行此类活动,而老师同学的聚会,同学也不会有如此齐的时候了。身旁,是同学们银铃般清脆甜美的笑声与谈话,真的不知道,这样能无虑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两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想必大家都明白彼此相遇的不易,也明白少年时期的回忆如此珍贵,都在努力的珍惜着吧。

不过,青春就是要飞扬才会值得倍加珍惜和怀念,自己又怎能辜负自然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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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青春英语作文高中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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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ntly, the movies about the old people happen to have the magic and then

come back to their 20 years old time are very popular. The old people do all

kinds of crazy things that they never have the chance to do. These movies tell

people that given another chance, they will do whatever they want to do. I

always hear my parents said when they retired, they could carry out all kinds of

their plans and enjoyed the life. In my opinion, when we are young , we shuold

enjoy our moment and chase our dream. It is a little to carry out the plans when

we are old. Youth is the advant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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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青春英语作文高中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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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ore Chinese students go to college, they have been told about the great

things on campus life all the time, so they have the motivation to study hard.

When they come to university, they begin to slow down their pace to study and

waste their youth.

Nowadays, a lot of college students lose motivation to move on when they

come to the new chapter of their life. Campus life seems to be relaxed and a

place to free themselves. Without the supervision from parents and teachers,

they choose to lose themselves in the computer games or all kinds of

parties.

So someone made the comment on campus life as the nursing house, which

satirized the students who wasted their precious time and youth to accomplish

nothing. It is the important stage for them to learn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master skills, so as to be competitive and find their own place in the

world.

For a wise student, they make the plans and improve themselves all the

time. If we live the life as the old people in the nursing house, then it is

kind of committing suicide for a young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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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青春英语作文高中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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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ing these two years, we have seen many movies about the youth, the

directors try to remind people of their passed early days. Indeed, when people

see the movie, they feel the situation is so familiar that they could not help

thinking about their days in the school. As for me, when I see the movie, I will

think about my high school days, it was so unforgettable for me, my friends and

I studied so hard together, our strong friendship was built at that time, the

stupid things we did always makes me laugh. Everyone will have an unforgettable

memory in their early life, the memory fulfills thei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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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青春英语作文高中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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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high school, Chinese students study very hard to fight for the future

college, while in western countries, students are spending time in taking all

kinds of activities. Though students from different countries have different

ways to spend high school time, they make the decision and take charge of their

life. This is the best age to learn knowledge, their brain can remember words

and numbers quickly. For making friends, they will probably meet their lifetime

friends. During three years, besides gaining knowledge and making friends, they

grow so fast, not only in body, but also in mind. Being independent is the main

feature. They can make a lot of decisions without asking parents for help. When

they are equipped themselves with basic skill, then they can better get used to

the new environment, which is important for futur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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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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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看过了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青春》之后,一切虽然是有缺憾,但毕竟也不失为一个好结局,因为毕竟有比爱情跟重要的东西,有比爱情更真实的东西。虽然郑微并没有和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在一起,但她嫁的那个人也并不是不爱,并且也爱她,这样已经是够幸运的事情了。

这本书已经前前后后看过不下五六遍了,可是并没能完全放下。是否我们终将经历那样一个成长的过程,蜕去纯真,蜕去不顾一切的勇气,也蜕去了自己最没心没肺的笑容。这些美好的东西难道注定是要掩埋于时光之下吗?

虽然我从来不是像郑微大学时那样的天真无忧的女孩,或许阮阮和长大以后的郑微跟我比较相似吧,可是我毕竟是羡慕郑微那样的“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爱他就应该去追”那样的傻气和勇气。

在真正地长大之后,我们少了那样的不顾一切,学会权衡,学会比较,学会保留,在是怎样都回不去最初,在经历过才会明白,物是人非是怎样一种彻骨的痛,那样一种无力感。

说起无力感,正是在长大之后才发现自己能改变的事情,能做到的事情,能许诺的事情越来越少,那样一种欲罢不能,欲求不得的感觉,比之揪心丝毫不过。

陈孝正何尝不是这样一个已经“懂事”的人呢,所以他最后才会没有因为感情而放弃出国留学(只是在番外中才得知原来是曾旒的争取才让他又失而复得了之一机会,只能感叹造化弄人吧)。然而靠着一个交易换得的好的前途又能够带给他什么呢,他依旧得不到幸福,曾经以为那是他想要的,可是得到之后呢,依旧想要找回郑微,可是没有人会一直在原地等着你,一切仿佛命中注定般,他一次一次地让郑微等,最终就像去图书市场那次一样,他生完气转头回来找她她已经不在,爱情经不起这样一次一次的等待。曾经郑微以为,如果我付出十分他只回报五分的话那我就付出二十分,他就可以回报十分,可是总会有累得那么一天,总会有想要转身的时刻。他让郑微再等他三年,等他能给她一个好的生活,可是重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问题从来不在此,因为她从来都不会是那个最重要的,以前不是,以后依旧不会是。

可是我看到了番外,陈孝正离婚了,而林静也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年不在郑微身边,我开始怀疑,林静真的跟陈孝正不一样吗,虽然男人的事业很重要,可是家庭也是一样,不应该厚此薄彼。他们的区别究竟在何处呢?

陈孝正问她等一个人三年和等一个人或许是一辈子有什么区别,就像她所说的一样:“

当然有区别,我等他一辈子,但我知道我是他的一部分,但对于窝囊废而言,我等他一个三年又一个三年,也永远只是他蓝图上可以修改的误差。”

陈孝正依旧固执地想要搭建自己心目中那个完美无缺的大厦,可是就像他自己所说的一样,我一直很争气,可争气有用吗,争气能让我幸福吗。

我很喜欢辛夷坞的一句话,也就是求仁得仁。愿赌服输,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没什么好值得忿忿不平的,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睡一觉,太阳明早还是会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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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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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几乎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以前其实也看小说,只是这次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大概是因为它讲的是一群大学生的点点滴滴,爱恨亲仇,前途命运。

郑微在我看来是幸运的,尽管她的父母离婚了,但是我拥有他们完整的爱,甚至还有林静和陈孝正的一生的爱。虽然林静曾经因为长辈的原因对郑微不告而别,然后郑微抓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的裤腿哭得一塌糊涂,但是她再后来遇到了陈孝正,那个人虽然后来也辜负了她,但至少在大学四年里,他给他的回忆是美好的,美好到值得每一个人去回忆,去珍藏。即使到了郑微和林静的孩子都会说话走路了,陈孝正依然对郑微心存希望,哪怕是郑微和别人的孩子,他都恨不得将世上所有的珍宝统统买给他,但是有些人真的是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阮阮是幸福的,虽然在大学四年一直奔波在男友和自己之间的火车上,但我相信一个青春时期的女孩在长途跋涉时心中所怀揣的爱情的美好足以让她忘记了长途的劳累和辛苦,即使后来逝去在前往前男友的婚礼的车上,那一刻,我想她依然是幸福的吧。。。。

陈孝正,我们没有理由去责怪他,我甚至有些同情他,一个单亲贫困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和从小就明确的人生目标却因为郑微的出现让他人生精准的大楼出现了误差,生性严谨的他以为爱情可以弥补那一厘米的误差,可是饱经世事的母亲却告诉他,人生的大楼不允许有一毫米的误差,他终于在母亲的哭声和父亲的遗像前选择了前程而放弃了爱,也放弃了他的小飞龙,那原本会属于他的小飞龙,会让他的理智和严肃瞬间崩塌的小飞龙。

林静或许是很多女孩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英俊,有教养,有前途,温柔体贴,但是我却在承认这些的同时却也忘不了林静利用过施洁的感情,那是一个女孩最纯真的爱情,却被林静为了前途而利用的体无完肤,但我也庆幸,林静对郑微始终都是呵护的,这也是我祝福他们的原因。

小说里的人物,现实生活里总是可以见到,追求现实的“陈孝正”,勇往直前的“郑微”,也许,n多年以后,我们也会站在一个类似于郑微的老槐树下,去祭奠那些我们也曾在青春里逝去的友情,爱情,甚至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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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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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赵薇的书《致我们终将逝去青春》正在火热的宣传中,趁还没上映前我先把原著看了一遍。相当不错的一部作品。

说说我对《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部小说的读后感吧。小说的主人公,号称“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是一个活泼开朗,天真无邪的女孩,她敢爱敢恨。为了从小一直喜欢的人,她实现了她对他的承诺,考上了跟他同一座城市的某所大学,但是他却悄悄的出国了,没有跟他说一句道别。她恨他的无情。后来,她爱上了另一个男生,用她那不怕困难的决心和坚定的意志以及她的死皮赖脸征服了他,但是这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还是离他而去。同样去了那个万恶的美国。她毕业后在某公司打拼了几年后,这两个男人又出现在他面前,她后来还是选择了她的青梅竹马。这本小说很精彩,特别是郑微追求陈孝正那段,我很佩服郑微的勇气,一般的女生很难做到她这样,把自己的自尊踩在脚底下,在别人看来她很疯狂,但是谁能做到她这样洒脱呢,过程虽然曲折艰苦,但是结果还是完美甜蜜的。

我们现在好多女生都属于那种害羞腼腆型,喜欢一个人不敢说,又怕对方不知道她的心意,所以一直处在纠结痛苦挣扎中。常常为了那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而暗自神伤。如果她们能学习郑微的精神,爱要大声说出来,不要害怕失败和丢脸,既然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知道,没必要遮遮掩掩的,那么世界上的剩女光棍什么的可能都会少很多。当一个人呆久了,也会感到孤独寂寞,是该找个伴的时候,又会莫名的恐惧和害怕。一边很羡慕看到别人很甜蜜地牵着对方的手,一边又会向往一个人的自由。真的很矛盾!经常会听到周围的人说不要为了结婚而谈恋爱,也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确实如此。本来是件很烂漫的事,搞得像完成任务一样,成天把自己搞得紧张兮兮的,不管对谁都很累,身心俱疲。有的人智商高,但是情商很低,有的人智商和情商都很高,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很少有人会情商高,而智商很低呢。都说女人比较感性,而男人比较理性。感性的人容易冲动,而理性的人做事总是思前想后,凡事做好最坏的打算。女人是听觉动物,喜欢听情话,喜欢男人的甜言蜜语,女人可能会因为喜欢一个男人的声音而爱上某个男人,而男人是视觉动物,他们喜欢用眼睛观察一切,他们也许会因为瞬间的视觉冲击而爱上某个女人,也许也会因为审美疲劳而厌倦一个女人。还有女人会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人,不管那人是多么的不起眼,多么的可恶,只要他坚持不懈的关心她,对她好,时间长了,她很容易被他打动。但是男人不一样,他们不会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女的,所以女孩们,对于一个不爱你的男人,果断的放弃,不要因为他荒废了自己宝贵的青春,把眼观放远,视线拓宽,等待下一站的幸福。也许有人又会质疑,你刚不是要我们学习郑微那种打不死的蟑螂的勇气和精神吗,现在又叫我们放弃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不是很矛盾。其实是这样的。这是有一个时间期限的,如果一年两年内,你可以打动这个男人,让他爱上你,他不是因为感动而爱你的,也许是你的性格,你的气质等等打动了他。如果你追求了他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他还说无动于衷,那就放弃吧,亲,这个男人他不爱你,不管你怎么做。转身离开,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世界不会因为没有他的存在而停止转动,没有谁会因为离开了谁而活不下去了。

所谓的世界末日不是失去他的那一天,那个好早呢,不是我们现在该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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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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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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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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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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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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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魂消香殒有谁怜?”这是红楼女子的悲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红楼女子最真实的生活。

细读红楼不仅为红楼女子叹惜。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们两个是红楼梦的主角,是大观园里的灵魂。

为报神瑛侍者,绛珠草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来回报他。看似神话,曹雪芹硬是把它写活了。她没有薛宝钗的圆滑、招人喜欢。她冷傲、自负、多疑,却又才华横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个让贾宝玉似曾相识的女子,这个不慕荣利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却被冷漠残酷无情的封建制度扼杀了——或许在那个冷酷的世界里,这是一种的解脱。

许多年来,她遭受了多少骂名。所有的人,似乎都认为林妹妹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孰不知,她也是封建制度的殉葬品。漂亮,有心计,有城府又会笼络人心。这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评价,难道在那个深宅大院里自保也是一种错吗?难道独守空房就应该是她一生的归宿?

查抄大观园,一记响亮的`耳光,震响天地:“我若是男儿身,早就出去了!”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她精明干练,不墨守成规。

“元迎探惜”四春,只有她敢于反抗,也只有她活得最精彩。

欺上媚下的王熙凤,宁死不屈的鸳鸯,投井而去的金钏,刚强倔强的晴雯,性格豪爽的湘云,美丽动人的可卿,温柔贤惠的袭人,孤苦无依的妙玉,看破红尘的惜春——

一曲红楼之梦演尽人世间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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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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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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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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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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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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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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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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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怎么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更何况幼时都读过,自然对此书有点印象—一群大多是农民的武林高手聚在一起,喊着“替天行道”的高亢口号。我想问他们:“天是哪个天,行的是哪个道?”招安前,说是为了保护朝廷,劫富济贫,欺负朝廷没警察,没枪,大肆破坏治安,社会秩序;招安后,到老实了点,替朝廷南征北战,平了辽国,方腊,立了战功。但是,本尿不到一壶的人们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落得一个疏导猕猴散的结局。

看水浒,不外乎看里面一百零八将的性格以及他们的“英雄事迹”:宋江的“忠”与“义”,李逵的“猛和孝”,鲁智深的“智和勇”,花宋的“帅”,吴用的“谋”……一百零八将,性格各不相同,作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鲜明,怪不得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

再细说两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鲁智深。先说这宋公民,外号及时雨,暂且不说,他的“忠”与“义”我是真的不理解。说是“忠”与朝廷,为了不使李逵以后造反,竟邀他一起喝了毒酒,真是够“义”气的!不知李逵泉下有知,估计会跳起来宰了宋江。为了不使“智取生辰纳”一事败露,一刀砍了老婆阎婆惜的狗头,显示出他的“义”,真是与朱元璋杀

人不眨眼一样一样儿的。

再讲鲁提辖,也不愧于那个法号—智深:智慧还真的挺深。他,也算是水浒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他明知道镇关西已断了气,可他还是叫骂着:“鸟!看你再装死,等老子下回再收拾你!”颇有一番放学后别走的架势。等:“吃瓜群众”们反应过来此人已死时,鲁智深早已溜之大吉,此时不跑,还待何时?这一情景,把我深深吸引了,这更体现出了他的智。论到“勇”,他绝对不一般。想那时李逵发现老母被大虫吃了时,也是愤怒到极点才用朴刀捅死老虎。武松更是,只因为糊里糊涂地上了岗,糊里糊涂的地喝到烂醉,又糊里糊涂地打死大虫,成为了所谓“打虎英雄”。而鲁智深倒好,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竟在乱军丛中一杖击碎了方腊的脑袋。要知道,方腊可是击败过无数梁山好汉的人,这人却轻轻松松,“取敌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真是堪比关羽,比关羽还关羽呀!文末他“悟道圆寂”的场景,更突出了他的传奇。一个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花花和尚,还“看破红尘凡世,大彻大悟”,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说到底,其实我也并不喜欢《水浒》里的某些人。但是,这本书的人物细致入微地描述以及对当朝社会的批判,却是世上的,怪不得,它在国内外知名度这么高,一些史学家也这么感兴趣。唉,世上再无施耐庵,人间再无《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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