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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黑暗王国里的残烛_人教版九年级下册五单元作文1000字(实用20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孔子——黑暗王国里的残烛_人教版九年级下册五单元作文1000字,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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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九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作文:潇洒之春雨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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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滚,滚出去,别再回来了。滚!滚!”这是妈妈颤抖的声音,听了真叫我心碎。十四年了,妈妈第一次对我发这么大的火。从下午唠叨到现在,居然真狠下心肠叫我滚。我一赌气,走了,只抛下一句冷冰冰的话:“滚就滚!”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天上没有星星,阴沉沉的,本就不快的心情更加沉重,街上没有什么人,汽车也少得可怜。我的肚子已饿得咕咕叫了,摸摸身上却只剩下五毛钱。只好继续向前走去……

腿越来越重,我只好在电线杆旁坐下。“到底我有没有错?……或许真有,才惹得妈妈那么生气……不,不,我没有错……”我想着想着,眼前又出现了下午的那一幕。

刚考完试的我快活得像一只飞出樊笼的小鸟,现在自由了!我借了几本书,准备一饱眼福。

一到家,妈妈就端出一碗早已准备好的鸡蛋汤叫我喝。我把书往洗衣机上一放,就喝起鸡蛋汤来。不料喝完蛋汤刚转过头来,就见妈妈正怒气冲冲地对着我。我愣了,妈妈的脸色从来没有这么难看。她拿着我刚借回来的书,像审问犯人似的质问我:“这书是从哪儿来的?”“向同学借的。”我说。

“你好大胆,敢去借这类书看,你是不是不知道?这是爱情小说,爱——情——小——说!”妈妈大声训斥着。

“妈妈,您知道我是个小作文迷,听人家说,琼瑶的文章感情真切、文笔细腻,就借来看看,这有什么不好?”

“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对你有什么好处?你知道吗?你爸爸和我离婚就是因为老看这类书,才变了心的……如今,你竟然也看这类书!”

“妈妈,您不要这样说……”我使出浑身解数想说服妈妈,可她就是听不进……

沉沉的夜色笼罩着一切,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心中痛苦地呼唤:妈妈,女儿理解您,您爱我十几年如一日含辛茹苦地养育我。您与爸爸分道扬镳使您心头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创伤,这我明白。可是,您也该理解女儿呀!女儿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妈妈,您放手让女儿走自己的路吧,不要再对我生气了。我真想回去……

雨,不知不觉地下起来,越来越大。帘中,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秀秀——秀秀——”那身影近了,我看到了一个浑身湿透、步履蹒跚的身影,是妈妈,我的好妈妈!“妈妈——”发自内心的呼唤,划开夜幕,冲得很远。我噙着热泪扑向妈妈……“妈妈,那书……”

妈妈轻轻撩开我淋湿的头发说:“妈妈想过了,你这么大了,妈也相信你会懂得该怎样做。你向来很乖,很听妈的话……”

雨中,是亲切的话语;雨中,是我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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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教版九年级上册六单元作文:至圣_10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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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庙,是古时的学府。文庙大成殿,是文庙精神的中心。中华各地的文庙大成殿中,当面傲立的,便是中华儒学之始者——孔子。

可以说,任何一个中国人都知道孔子,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崇敬孔子。孔子生前并非皇族,但在其以后的时光封号却一再提高,从“大成至圣先师”,直到“大成至圣文宣王”,孔门盛极一时,孔子万古流芳。

儒士注重个人的修养,孔子做为儒士之首,自然是修养极高的人。孔子一生行迹依《礼》,非礼勿行。颜回去世,孔子赞曰:“圣哉,回也。”内心极推崇他,但依礼反对厚葬。他对诸侯公卿公然欣赏天子乐舞而感到愤怒,他对列国不纳其言感到委屈,但又绝对平静。身处乱世,一老者默对现实,独善其身。既有伯夷叔齐般高义,又有微子、箕子、比干之胆识。“见贤思齐”是他的理论,论语中他直抒胸臆:“殷有三贤人。”

儒家求出仕,孔子自然亦是。在做鲁相的日子中,其能大展其才,但因国君不明,只得周游列国。或而谓之游,可绝非游说之路——诸侯无一纳其言。但其在天下纷争中,为天下奔走,为他人奔走。在所有人都觉得“礼”已不会富国强兵之时,其却矢志不谕:东方诸国遍布了他的足迹,中华大地散满了他的喟叹。圣人居于天地间,绝非呼天抢地地狂号,只是留下一片静默,一片永恒。“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静默中蕴涵了无穷的力量。

孔子的思想之所以能传至今日,是因为其在教育上的贡献。孔子七十二门生为贤人,另有三个人感其教化。孔子身体力行的教学,是无愧于先师的称号的。他的学生有的富甲天下,有的潜心学问,有的能通灵于天地,有的傲立于庙堂。孔子注重文化的传承,其修《春秋》、《诗》虽是为儒家而修,对《诗》的内容也有一定的曲解,但无疑将中华的文化传了下来。否则哪有“关关雎鸠” 的千古绝唱?孔子是个文化人。他回望历史,低首是现今,远望是将来。汉代的独尊儒术使其学术的传承初见成效;传至宋代,程朱理学的高峰,也是孔子精神的续扬。一门能傲立千年的学术以其时间之长,内容之丰富,以及能代代相传不断创新,证明了它在华夏的生命力,无人可挡的生命力!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他的精神,他的学说也随川前行,奔流不止。

孔子为圣,圣者之圣。纷争之春,多事之秋,乱世间,圣人傲立。其对自身的感怀,对社会的关注,对教育的投入,对文化的贡献:仅有一项便可傲立于天地,何况全材乎!

步入文庙,孔子静默。一身宽服的他目视远方,目视将来。“圣人不拘于时”,他自能望见将来,不知儒士能否长存,但儒学必定仍扎根每个国人的心中。

个体之圣人,社会之圣人,教育之圣人,文化之圣人。

至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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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教版九年级上册六单元作文:读《陈涉世家》有感_1000字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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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具有残酷竞争的社会中,一些人正在逐渐的缩小,迷茫;而一些人却声势浩大的站在众人前,尽情的品味各种光环带来的享受。这就逐渐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差距,就是因为每个人心中所怀的信念不同。在陈胜、吴广领导的大泽乡起义中,他们带领的数万起义军把矛头直指秦朝政权,攻城略地,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在战斗中,起义军的队伍迅速壮大,很快建立起来农民政权——张楚。这场战斗胜利的原因,除了士兵们的热烈响应,勇敢战斗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陈胜得当的谋略,敢作敢为的精神和要做天下主人的信念。这种难能可贵的信念是其在数万位士兵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位足智多谋,机警果断的英雄领袖。

信念,造就了历史上数以万计的英雄人物的诞生,帮助人们冲向更高的巅峰。他给人以启迪,以鼓励,以胆识,以越挫越勇的精神。

是的,就是因为这样,陈胜在年轻时立下要反秦的信念;越王勾践在受尽耻辱后立下了要复国大业的信念;司马迁在遭受宫刑后立下要写下著作《史记》的信念……他们都立下了永不摧毁的信念,所以陈胜的起义得以成功,有了属于自己的政权;越王勾践恢复了国家,并报仇雪恨;司马迁写下来“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信是信任,念是念头。意在只有有了让自己信任的念头才能朝着这个目标,方向,迈出更坚实的一步。信任是一束火苗,在你迷茫,困顿的时候,照亮你心中一分天地;信念是一颗小小的蚕茧,在经过无数次挣扎,坚持后,终会破茧而出;信念更是一朵烂漫的花,在最美的地方施展绝世芳华。

信念是勇气,信念是坚持,信念更是埋在心底最深处的火种。人生如此之短暂,有的人只为求吃饱穿暖,平平安安,有的人却怀包巨大的信念,一点一点的朝着目标努力着,前者老后会随风消逝,而后者在成就一番大的事业后,得到的是敬仰,赞叹,就算死后,他的精神,灵魂也会觉、镌刻在人们的心中,不随年代的久远而流逝。

我们现在升初三了,对我们来说最大的信念就是把握住时间,好好的学习,考上一个好的高中,信念未必要多么宏大,遥远,信念可以是你每一件想要么做是事,信念也可以是你对未来的期待。信念不在大小,关键在于坚持。如果你默许下一个信念,却不会去坚守它,那么信念的意义就是毫无可言了。信念很珍贵,像是一个个誓言,既然有了,就要好好的珍惜,爱护它。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然后鼓足勇气去实现它,让信念与我们同在,在我们心中开出最美丽的花。相信只要我们小心,认真的呵护这朵娇弱的花,,它一定会装点你原本空虚的生命,使其变得生机勃勃,明朗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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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教版九年级下册五单元作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_1000字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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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自己不想做和不愿意做的事,都不要毫不顾虑的施加给别人,这是不道德的。

这句话往往出现在古文中,这是古代大思想家们常常挂在嘴边上的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听起来是多么有道理,多么正义。在我们现实社会中,也很需要这样的胸襟,但我们谁能做到这点,谁能无私的为人民服务而从不抱怨呢?

也许有这样的人,但只是这12亿人中的很少很少的一部分。在这现代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在工作、学习、生活当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记得初中的政治课上老师曾说过:“社会上的各种竞争归根是人才的竞争。”在这人与人激烈的竞争的同时,关系愈来愈远,愈来愈陌生。

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我们是父母的乖女儿,是爷爷奶奶的乖孙女,从小都是在他们的手掌上长大,从未受过任何委屈,也为干过任何粗活,从而养成了娇惯、自私的个性,所以我们很难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

在学校里,我们都很自私的,除了学习和自己应做的事之外,好像都与自己无关。我们都很想把自己不想做和不愿意做的事毫不保留的施加给别人,但与我们同龄的人有谁会这样默默地承担呢?在这世界上,有黑就有白,有丑就有美,有自私的把“己所不欲”施加给别人的人,就会有无私的把“己所不欲”默默的承担下来的人。

如果在我们周围多一些承担者少一些施加者,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不会这样疏远了,人们自私欲也会减弱,大家都无私的为人们服务从不计较,那世界该多么和平!我觉得不只是人与人之间要以这句话为做人的标准,国与国之间也要遵循这个道理,否则会引起世界人民的不满。例如在当今之世,民族国家仍是国际关系的主体,国家利益确实应该是每个国家的首要考虑。益”。也是基于这样的思路,以所谓“无赖国家”的导弹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为借口,美国强化了推行导弹防御系统的计划,而对其可能给世界安全带来的后果不管不顾。人们不禁要问,美国在谈自己的国家利益之时,是否也应考虑和尊重其它国家的利益,而不应以损害别国的利益来追求自己的绝对安全呢?当年林肯总统领导的美国联邦政府曾在政治、军事和外交上同制造“两个美国”的阴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在斗争中留下了这样的名言:“美国人民在地球上占有和居住的这片土地只能作为‘一个民族大家庭的家园’,不能够作为两个或者更多民族大家庭的家园。”今天,美国某些人应当从这段历史中得到启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这样的做法会引起全世界人民的不满。

为了世界的和平和身边人们更美好的生活让我们来努力做一位“己所不欲”的承担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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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九年级上册四单元作文:驳《应有格物致知精神》读后感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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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丁肇中先生的《应有格物致知精神》一文深有同感,认识到我们学生在学习方法上确实有很多弊病,但对于丁先生对“格物致知”的理解我仍抱有疑问,因此就借这次机会来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文章中说“真正”的格物致知是“从探察物体而得到知识,并就此认为格物致知就是“我们所谓的实验”。韩维志在译评《大学》时就曾明确指出《大学》的原文缺少对“格物致知”的阐释,古人因此也做了诸多不同的见解,甚至是大理学家朱熹也曾专门对“格物致知”补缀了一篇论文。然而,没有一个人敢说他的“格物致知”就是真正的“格物致知”,那么对儒学研究不深的丁先生如何可谓“真正”的“格物致知”呢?对此我实在无法认同。

而那勤于格物的阳明先生也恐怕是受冤了。丁先生认为他“格竹七日而不得正果”是因为他“把探究外界”误认为是探讨自己,并于后文说要“格竹”就应“栽种竹子,以研究它生长的过程,要把叶子切下来拿到显微镜下去观察”,这番话着实让人无语。我想丁先生大概是混淆了哲学和实践的概念。儒学无疑是一种哲学,而哲学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思想体现,与由外及内的实践完全不同。用政治哲学家欧克肖特的话说,哲学是理论的理论,它高度抽象,与实践隔绝,它志在理解而非改变世界,而当其转化为实践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学术的学术品格。也就是说哲学本身就是要优先探索自身,然后才能推己及人的。那么这与“栽种”和“拿到显微镜下观察”又有何干呢?想来实在是可笑至极。

最后,“经书上的道理可推之于四海,传之于万世”竟也被丁先生一同否认了,他竟认为这种观点不适用于现今,这同样是混淆了概念。如果当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没有传给“四海”的中国人,社会主义又怎会有今天的这般“伟业”呢?丁先生所谓的“现今”恐怕只能指代重视事实的实践科学,对于“百家争鸣”的哲学而言道理是永远可以传于“四海”、“万世”的。

这样看来,丁先生对儒学的态度实在有些不可思议。那么丁先生的“格物致知”就是完全错误的吗?也不尽然。以丁先生取得的成就来看,他的观点必然有其可取性。我不懂实践科学,但我想丁先生对实践的态度是绝对值得称道的,而且学习方法的问题在国内也的确屡见不鲜,丁先生能够从大体上给出解决办法着实令人敬佩。但是对于丁先生不严谨的求知态度,我们也必须加以指正。

那么,究竟什么是真正的“格物致知”呢?小人不才,目光短浅,也不敢妄下定论,但终归还是有些想法的。永远保持对事物的好奇心,并孜孜不倦地汲取知识,我想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格物致知”了。所以,只要坚持求知的态度,相信终有一天“格物致知”的真谛会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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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九年级下册一单元优秀作文:我与土地人教版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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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贵阳在贵州省中部地区,是全国矿产资源最富有的地区之一,有丰富的铝、煤、铁、镁、硅、重晶石、大理石、白云石、石灰石、高岭土等50多种矿产资源。

贵阳又正好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心,贵阳属亚热带温润湿和型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在15度左右,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所以贵阳市人口近年来急剧增长,无形给贵阳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为人多了房子就要随之增加,要盖房子就必然要占用土地,那么,“林城”很快就会变成房子城,一座座楼房拨地而起,虽很雄伟、壮观,但是,你们听到没有,那些被厚厚水泥压在地底下“土地”的哭声。当你走在水泥路上,可能这里曾是一条清澈的小溪,仿佛它无声地控诉人类占有了它生活的家园。

如果再大肆开恳、乱占土地,植物、动物就会离我们远去,没有了土地,庄稼就不能生长,可能30年后,天上会不断地飘荡着黄沙,天空像一口沉重的大沙锅,太阳没精打采地挂在天空,看起来是那样的疲倦,空气中一股股呛鼻的味道,让人无法忍受,到那时就来不及了,只能坐以待毙。

我常在电视里看到海洋占地球总面积的70%,陆地占地球的30%,可见土地对人类、动物、植物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朋友,你们可知道,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已超出其自身更新能力的20%,地球上生物种类已减少了35%,其中淡水生物就减少了54%,海洋生物种类减少了35%,森林物种减少了15%,而每天有数不清的施工队,在曾是稻田、菜地、鱼塘、小树林上拼命地盖房子。一些有钱的叔叔、阿姨们,私心是越来越大一套房子不行二套、三套,还要盖自已的停车场,这种侵占土地的现象,如果不严格保护现有的土地,人类只有搬家到另一个星球上去才行。

我们每个人都喜欢碧绿的草地,喜欢它顽强的生命力,喜欢躺在上面尽情的幻想,它是大自然送给人类的礼物,它像一张绿毯向远方伸展,让人眼前感到明亮,心中感到舒服。草地上高三的大哥哥们三五成群地谈论着自己的理想,老人们坐在那里回味年轻时的情景,好一幅优美的生活画卷!

我喜欢蔚蓝的天空,喜欢它碧空如洗的纯洁,喜欢在它怀里快乐地嬉戏,它是人类的好朋友。蓝天白云,勾起多少人翩翩浮想:妹妹说:“那是美味的棉花糖。”我说;“那是白色帆船在大海中飘荡,乘载着他们驶向知识的彼岸。”爸爸说:“那是人们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

土地是不可再生又是有限的宝贵资源,我们每个公民都要携起手来珍惜每一寸土地,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不要为蝇头小利而毁坏自已赖以生存的家园,不要为了眼前的舒服安逸而让地球母亲伤心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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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二泉映月_1000字人教版九年级下册四单元作文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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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人静,泉清月冷,悲悲怨怨,时起时伏,似一个刚直顽强的盲艺人在向人们倾诉他的坎坷的一生,凡是喜欢民族古典音乐的人,一定猜得出这是阿炳的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流传在中国乐坛上的二胡独奏曲不计其数,但我惟独喜欢这首用血和泪谱写,用心拉出的“自度曲”──《二泉映月》。

我父亲是一个音乐爱好者,能拉一手漂亮的二胡。那时侯家里穷,惟一值钱的家什就是父亲的那把二胡。记得我几岁时,一到夏天的晚上,父亲就拿上他心爱的二胡,坐在临街的门口石凳上,悠闲地拉上几段小曲,有些好乐的村民还会时不时地唱几口。有一次,我听到父亲演奏这首《二泉映月》,乍一听简直喜欢得不得了,那如泣如诉的旋律从父亲那满是老茧的指间滑出,是那么动人心魄,我不由得被它紧紧地吸引了。那时侯,我不懂音乐,冥冥中只觉得自己好象融入了乐曲中,情绪随主人公变化。以后的日子里,每当听到父亲演奏这首曲子,我就立刻静静地凝神平息倾听。但是,这首乐曲真正打动我,却是在我上师范的那一年秋天。

记得那是一个下午,音乐欣赏课,音乐老师拎着录音机来上课,当我得知要欣赏阿炳的《二泉映月》时,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音乐开始了,乐曲继短小的引子后,旋律上行,呈微波形的旋律线,恰似作者端坐泉边沉思往事,第二乐句从高八度音开始,打破了前面的沉静,开始昂扬起来,流露出作者无限感慨之情,旋律在高音上流动,并出现了新的节奏因素,柔中带刚,情绪更为激动。主题从开始的平静深沉逐渐转为激动昂扬,深刻地揭示了作者内心的生活感受和顽强自傲的生活意志,这是一位饱尝人间辛酸和痛苦的盲艺人的感情流露。全曲的主题变奏五次,随着音乐的陈述,所表达的情感得到了充分的抒发,深化了主题。

音乐时起时伏,忽强忽弱,凝神倾听这仿佛天籁之音,空灵、轻柔;细细品位每一个感觉,飘逸、低回,阿炳用心灵抒写的音乐,滤尽了人间的浮躁,让人抛弃了五光十色的诱惑,深深地牵动我的心,我的心潮湿了,这充满魅力的音乐,那么让人感动,让人情不自禁。这时思想远离了纷乱,灵魂跳起了舞蹈,仿佛神游在隐秘的梦之国。听毕全曲,更犹如见其人。

多年来,每当我听到这首世界名曲,我依然把它当作一首“依心曲”来听,它是阿炳依心而为,依心而诉,依心而来,依心而去的真实写照。啊,这永远的《二泉映月》,为你的每一次感动都能让我回味很久,是因为有了这美妙的乐曲,像空气、像花香一样弥漫在尘世间;是因为有阿炳走来,将人世间的我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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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逆袭九年级作文7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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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雨,总是那么不讲道理,说下就下,像失意人的眼泪。踏着湿漉漉的校园小径,我手中捏着那张抄录了中考成绩的纸条,本来就忐忑不安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临考前,我在薄弱科目上投入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可还是考砸了。风卷着雨丝,迷离了我的双眼。校园林荫中,一片小小的落叶在不远处飞舞、旋转,久久不愿落地,似乎在苦苦挣扎,试图飞上枝头,却总是事与愿违……

很长一段时间,失败的愁绪如雷雨前的乌云,笼罩在我心头久久难以驱散。望城职业中专的录取通知书懒洋洋地躺在我的书桌一角,仿佛在嘲笑我:“怎么,看不起我?不愿读职校?那你能去哪儿?”唉,为什么我初中三年苦读却没有得到想要的回报?难道连一所普高都上不了吗?我的大学梦难道到此为止?

“嘿!我们去看最新上映的动画电影《大圣归来》吧,听说口碑很好哦。”最要好的同学又来电话相邀。不好总是拒绝吧,虽然心情似乱麻,但还是去了。

电影开始了,曾经与天同齐的美猴王如今被压在五指山下,变成落魄的普通猴子,心中万般无奈。四百年多年后,山妖横行的长安城变成人间地狱,人们渴望齐天大圣这样无所不能的英雄拯救万民。凑巧的是,一位名叫江流儿的小和尚误打误撞地来到了五指山,为大圣解除了山上的封印。可昔日的美猴王因手腕上的法印并未解开,法力尽失,妖王轻而易举地抓走了女童。江流儿决定自己去力搏妖王,却无异于以卵击石,陷入了险境。大圣狂躁着,纠结着,痛苦着,最终却难以割舍曾经的侠义情怀,还是投入了与妖王的最后一战。一次次地被妖王打倒在地,一次次地被羞辱,却又一次次地站起来……“嘭!”,他手腕上的法印终于破碎了!“呀!”妖王瞬间被大圣给一棒子打死了,“大圣”江流儿清脆的童声随即响彻天宇……

威风凛凛的美猴王,成功逆袭,胜利归来!

影片看完后,心中思绪万分。中考失利的我就像那法印未解开的石猴,沮丧至极。难道中考真的能完完全全决定我的人生?就算失败了也要重新站起来啊。影片中齐天大圣虽然法印在身,但仍孤注一掷去救江流儿,在这个过程中找回了从前的自己,我呢?从前的我是什么样的?我恍然大悟,我为何还要如此这般消沉?不忘初心才是最重要的。

重新打开桌上的职中录取通知书,我下定了决心:看吧,我会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职中学生,我会用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解除我心中的“法印”。

等着我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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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忘记与铭记九年级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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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蓉说:“人生是一条奔流的河。我们都是过河的人。”事实上,生活是一条河,有两岸。左岸记得它,右岸忘记它。我们在河里前进,漂浮在我们的记忆中。我们应该忘记应该忘记的,记住应该记住的。

记忆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它能让你记住一些小事,忘记一些重要的事情。尽管记忆对生活至关重要,但遗忘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忘记你周围的不愉快,忘记和朋友的冲突,忘记无聊时发呆的内容。忘掉这些琐事,为其他事情腾出更多空间。正如蔺相如选择忘记廉颇对他的不敬,是为了使国家的军民力量不互相抵消,防止外敌利用。就像在江湖上一样,当你遇到一个人,你会忘记那些不好的想法,留给自己时间去专注于自己的提升。就像勾践忘记了自己的“国王”身份,让自己的国家有了喘息的机会,最后的“三千多岁能吞吴”…

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对他们来说,七秒钟是一段生命,七秒钟是一个新的开始。他们自由自在地生活。然而,我们是人。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个人在短期内知道命运,在长期内超越世纪。在这有限的生命中,我们不能记住发生的每一件事,所以我们应该忘记并为记忆腾出空间。正如歌德所说,忘记贫穷的日子,记住它教给我们的教训。

李时珍尝过各种草药。当他品尝有毒的草药时,他忘记了疼痛,并且记住了那些对人有益并且能治疗疾病的好药。诺贝尔忘记了爆炸的痛苦,但记住了实验中获得的数据。只有忘记应该忘记的事情,记住应该记住的事情,生活中才有可能,我们才能抓住这种可能性并取得成功。

忘记过去的成功,不要沉浸在过去的骄傲中。这不是背叛。毕竟,“英雄不会提及过去的勇气”。然而,忘记过去的耻辱而仍然摇着尾巴乞求第一次是一种背叛。抗日战争期间,出现了许多汉奸。他们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忘记了汉字,并将永远铭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忘记

这生活我们曾走过,这其中的艰辛又将会使谁能够体会的呢?繁华的都市我们又能够改变什么呢?这生活的感同深处却又总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曾经的经历许多却已成为了现在的回忆,我们改变不了这一切,却唯独只能够选择这一切。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将会是患得患失的!我们又却能够在其中做到最好。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的成熟!才能够更好地成长。忘记

忘记

也许,忘记

铭记

或许,有些事精总是永远的记在心中!永远的忘不了。对,那就是我们生活总最重要的人。最在乎的人。即使他离我们很遥远,但我们却还是永远的想着他!也许这就是铭记

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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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神奇的探险之旅五年级单元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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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和曹吴越去了西双版纳。在那里我们发现了一个山洞,山洞里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我们雇了一个向导,带上必备的物品就进山洞探险了。

山洞里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向导打开了强光手电筒,也只能照亮一小块地方,我们扶着墙壁一步步慢慢前进。向导的手电筒突然闪了一闪,灯光暗了下来,曹吴越有些害怕的说:“向导,你怎么把,把手电筒关,关了啊?你别吓我啊!”我却不以为然,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向前扔去,说:“怕什么?放心,不会有事的。”回应我的只有石头打在石壁上的啪啪声。“只是没电了,”向导说着从包里拿出几节电池,“我换一下电池。”突然前方传来了巨大的扇动翅膀的声音,迎面吹来的沙土呛得我不停的咳嗽,同时心中一惊,不会是我之前扔出的石头惊来了蝙蝠吧!“大家趴下!”我大声喊。我虽然看不见蝙蝠,却也能感受到蝙蝠近在咫尺,我甚至都能感受到蝙蝠的呼吸。

一分钟——1万年过去了,蝙蝠群终于飞走了,我们又继续向前走。我们已经走到了山洞的尽头,没想到山洞竟然没有出口,我生气的踢了一脚石壁,没想到石壁像一扇门缓缓的打开了,我们走进去,都被眼前的景物迷住了:哇,这里完全不像山洞,像亚马逊热带雨林,但温度却很适宜,让我们不得不佩服大自然巧夺天工,我有些饿了,于是拿出一根鸡腿吃了起来,曹吴越早已被景色迷住,情不自禁的向前走去,不知是因为木板桥年久失修,还是曹吴越用力过大,木板桥咔嚓一下断了,曹吴越落水了。曹吴越奋力挣扎,在水中拼命游着,搅起了一层浪花,曹吴越奋力的挣扎引起了水中一个绿色的东西,飞快的朝曹吴越游来——是鳄鱼!鳄鱼潜下水,在水里绕s形,向曹吴越游来。眼看曹吴越就要被鳄鱼吃到了。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向导急中生智,夺过我手中的鸡腿,把鸡腿扔向鳄鱼。鳄鱼只顾吃鸡腿了,向导趁机把曹吴越救了上来。

我们越过了小河,刚才吴越包扎伤口,伤口包扎得很顺利,可不知不觉中我们已成了蚊子的午餐,我和向导拼命驱赶蚊子,曹悦还惊魂未定,突然我的打火机和医用酒精掉在了地上碰撞到了一起,周围的草迅速被点燃了,向导惊奇的喊:“蚊子好像不喜欢这种草燃烧时的气味!”我一观察发现这是艾草,于是我用艾草编了三个篮子,篮子里的艾草燃烧着,烧完了还可以再添一点接着烧。

我们用饮用水把火灭了之后,发现水不够喝了,食物也所剩无几,又走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看到饮用水,我们累得躺下了。突然我听到了潺潺的水声,我马上顺着水势找到了水,接了几杯,带着曹吴越和向导走出了这个地方。

又回到了村寨,这一切都像一场梦,但看到艾草灯笼,我就又想起了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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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神奇的探险之旅五年级单元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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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作业终于写完啦!”我懒散地靠在椅被上,眼皮“摇摇欲坠”,“起来了表弟,睡成猪了还睡!"表哥说。表哥见叫的没用,便一把将我从床上拉起来,“啊,腰好痛!你就不能轻点吗?”快点穿上衣服我们去探险,唉,好吧!表哥见我同意,便拉着我一路狂奔,上了一个人的车。“嗨!你好,你也要来探险吗?”那人说:“我们走吧,哦,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熊,叫我大熊就好了,我是一位探险家。”说完,大熊便启动车子前往原始森林,“目标是找到结香!”大熊说。

“哦!看来我们得走过去了,前方树木太茂盛了,我们去探探路。”突然,后备箱里钻出来一个小女孩,她穿着淡黄的长裙,有着蓬松的头发,说:“好啊!快点哦。”我们下车走进树林,那些树木很有规律地生长着,想迷宫一样,我们边放引线边走,确定好路线后就回去接小女孩。我们手拉着手,走出迷宫后发现了一条又深又宽的小河,到旁边却恰好有一只船,这一切好像精心布置好的一样,我们穿过小河后天色已晚,便搭起帐篷睡了。不知为何,这种种巧合,让我脊背发凉。

第二天,我们惊奇发现,小女孩不见了,我有点儿慌,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突然森林里异常地出现了许多动物的吼叫,我再次感到不安,而哥哥和大熊却不以为然,认为很正常,难道是我多虑了?我们继续走,脚踩在地上"嘎吱"嘎吱"的声音,仿佛渲染了一种莫名的气氛,在这不齐的脚步声中隐约有一种不一类的声音,那感觉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当我还在注意这声音的时候,“快跑!”大熊说。我回过神来,发现身后几米处有一只眼镜蛇,我想都没想,就直接往反方向跑,眼镜蛇发现后紧追不舍,这时候我想起眼镜蛇是靠动物所散发的热量来捕猎的,于是我加快脚步,再离我们很远的地方放了几团篝火,它果然迷失了方向,我们补充了点水分和体力后还要继续往前走,小女孩也不知道去哪儿了,我问大熊,大熊说:“她是我的四妹,她最喜欢黄色和油画,说好了要和她一起去看新展出的油画。”我安慰大熊,让大熊和表哥呆在此处别动,我去寻找结香,我边放引线边找结香,可仍旧没有找到,想放弃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很浓的花香,我随着香味找到了一丛花,我仔细一看,"啊!我终于找到结香了。"我不禁大喊道。我剪下一丛,顺着引线回去送给大熊。大熊给了我一颗糖果,我吃了之后便晕倒了。

当我醒来之后"愚人节快乐,哈哈哈!"他们说。"好嘛,原来这一切都是你们在自导自演,而我却被蒙在鼓里!"嘿嘿,谁让他较真了呢?"表哥调侃我。

唉!原来是骗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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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猜猜他是谁三年级第一单元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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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进入猜人环节,我说出这个人的特点,你们就负责猜这个人是谁?

她比较高,差不多有1.35米,身子瘦瘦的,从远处看,真像一根大薯条。她梳着男孩子似的短发,脸蛋白白的,简直可以跟白雪公主相媲美。她的眉毛细长而淡,好像快没有墨水的笔在脸上勉强画了一下。她的鼻子扁扁的,像被人狠狠揍了一拳。她脸盆似的大嘴里面还有两排洁白的牙齿,说话语速很快,汉字就像从嘴里蹦出来一样。

她是一个行为古怪的人,下课从不和同学一起做游戏,只会待在教室里,偶尔和几个相熟的人聊聊天。如果有人出丑了,无论在哪里,她都会第一时间跑过去取笑取笑。她不喜欢别人触碰到她,无论你是不是故意的,只要你碰到她的“玉体”,她都会两手叉着腰,愤怒地瞪着你,“别来碰我!”然后气呼呼地走开了。我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每次我准备和别人一起出去玩时,她都会叫住我,让我和她聊聊天。我在她面前一直是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到了她。当然,这样的事一次也没有发生。我们聊天总是她坐着,我站着,就像主人和仆人一样。她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有时候也会顺从我。

她是一个中等生,语文和数学还强撑着,英语就不行了。她的英语是零基础,本来就不怎么好,学不懂的地方她还不肯努力。老师叫她回答问题时,她就慢吞吞地站起来,弓着腰垂着头,活像一缺水的甘蔗,嘴里吱吱呜呜地不知道说些什么。老师见她回答不出来,只好让她坐下了。后来老师再点她名时,她就把头微微低下来,不让别人看到她。

眼保健操是她的“老大难”。比如说做“揉天应穴”时,她却做成了“挤按睛明穴”。班干部说她:“你是在做第几节啊?”她总是大声回答:“第一节,我没做错!”“你看看周围的同学做的跟你一样吗?”她睁开眼睛看看别的同学,还是不懂,依旧按照自己的方法做。老师也曾把她叫进办公室里盯着她做,在老师的辅导下她终于做对了一遍,但第二天就忘了个干净。

虽然她有这么多缺点,但手工好是她的特长。一次美术课上,老师教了我们“四连剪”。她就用白纸叠了几下,画出半个蝴蝶的线条,再用手工剪刀沿着线条细细地剪了起来。没一会儿,就剪出了四只连在一起的美丽的大蝴蝶。她又用蜡笔在蝴蝶的翅膀上涂上许多颜色:红的、黄的、绿的、棕色的……真是五彩缤纷。美术老师走过来时,她还把蝴蝶举起来给老师看,得到了老师的夸奖:“很好看,可以试试剪别的图案。”那节课上她很风光,剪出了很多好看的作品,老师还特意把她的作品投影给大家欣赏。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她是谁了吗?快来猜一猜吧,猜出来可是有奖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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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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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比如:一只可爱的毛绒小熊,一支色彩鲜艳的钢笔,一双平常的滑冰鞋……不过我最喜欢的要属上次过生日,妈妈送给我的与众不同、外表精美的音乐盒了。

这是一个使人眼前一亮的音乐盒,用水晶雕刻的外型闪闪发亮,透明的音乐盒中有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在城堡形的音乐盒中无拘无束地奔跑着,真是有趣极了。在“城堡”上,有一位跳舞的少女优雅地站立在那里,使人一看便生爱慕之心。在“城堡”周围,一个个可爱的小动物在悦耳的歌声中互相嬉戏,仿佛一个个小精灵,给音乐盒增添了活力与生机。夜里,它便闪烁着温暖柔和的灯光,使人爱不释手。

“城堡”音乐盒的到来要从我去年过生日开始说起。上次过生日,妈妈带着我来到商店,为我挑选了一份生日礼物。走过一家又一家的杂货铺,一个个精美的文具我已拥有,讨人喜爱的毛绒熊我已不感到新鲜,这都不是我理想的礼物。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家卖音乐盒的商店,琳琅满目的音乐盒中,我一眼就发现了这个“城堡”音乐盒,我果断的买下了它,从此我们变成了知心好朋友。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家不仅要完成学校的作业,还要写课外作业。因此,我吃完饭就抓紧时间写作业,成堆的作业摆在面前,我的笔在纸上飞速地跳跃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走着,哦,太棒了,终于写完了。正在我高兴时,发现已经10:30了,连睡前的阅读时间都没有了,心情顿时一落千丈。心里既生气又烦躁,客厅里一片漆黑,街道上一片寂静,偶尔飞驰过一辆汽车,对面的楼上,家家户户都熄了灯,爸爸妈妈也都睡下了。我感到十分孤独,心想:都这么晚了,我还在写作业,爸爸妈妈也不来关心我一下,真是的。我越想越难受,不一会儿,眼泪就夺眶而出。可是我转念一想,唉,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磨磨蹭蹭地收拾好书包,躺在床上,瞪着眼睛,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这时,我偶然看见床头的音乐盒,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扭动开关,随即优美的旋律从音乐盒中缓缓地飘了出来,流入我的心中,我听的出了神,尽情地享受着这首充满生命的乐曲。听着听着……刚才的烦恼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完全沉浸在音乐的海洋中。没一会儿,我便甜甜地进入了梦乡。

从此,我们便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互诉心声的好朋友,同甘共苦的好朋友……每当我遇到烦心事,它便用它那独特的方式来安慰我。有时,我们也会一起聊天,享受音乐的魅力。它就是我的心爱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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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画像四年级下册单元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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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全家福里,有一个瘦瘦的女孩,她的手腕细细的,细得就犹如一根木头。同学用一只手握住,手指还多出,她下巴还尖尖的,尖得像瓜子,这是她爸爸和妈妈给她遗传的基因!她还有个高鼻梁!怎么个高法呢?如果有人见到她,她就会被人夸奖长得笔挺!这个人就是——我!

有着这样的外貌,一般都是文静的女孩,可我例外,因为我是个开朗的女孩!下课后,我总会去找同学们一起玩,这让班级里充满了快乐;上体育课前,我总会和同学们一起聊天、玩耍;完成作业后,妈妈爸爸在一旁工作,我则会给他们唱歌,以此来消解他们的疲劳;在周末,虽然补习班有点多,但我还是会找同学们一起玩,那么多的补习班,也没有让我的心情变坏!风儿吹散了我的忧心,鸟儿唱出了我的心声,树叶发出“沙沙”声来帮我驱赶烦恼!我感觉浑身舒服极了!世界十分美妙!我就是那么快乐!

我的兴趣爱好广泛:弹钢琴、主持、看书,其中,我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平时,我一回到家,就会赶快完成作业,手拿着书,坐在椅子上,独自安静地在房间看书!我的心情随书里的情节而变化:书中的人物在捉迷藏,当一个人快被找到时,我屏住呼吸,眼睛睁大,一动不动;书中人们一起快乐地聊天,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张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眯成一缝,笑肌提起,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记得那一次,我完成作业后,独自坐在房间里看书。书中一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被伏地魔发现了能哈利·波特可以知道他的思想,我便倒吸了一口凉气,整个身体瑟瑟发抖,整个身子蜷缩成一团。眼睛惊恐地望着书本上的宇,嘴巴不由自主地张大,似乎我就是那位哈利·波特。后来,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他活了下来,可他的教父却再也活不过来了!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高兴又悲伤,高兴哈利·波特活下来了,悲伤小天狼星(哈利·波特的教父)再也活不过来了!就这样,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通过看书我懂得了许多,知道了许多。书就是我的另一双“眼睛”!

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不足,而我的不足就是脾气有些暴躁,在学校里管理同学时,有些男生总不听我说的建议,要管理他们的罚站,可总是不听。那时我就会十分生气追赶他们。有时还会把他们赶到男厕所去。在家里,有时长辈不懂我的意思,说了好几次都听不懂,那时我就会暴跳如雷,脑袋里一片混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生闷气。

虽然我脾气有些暴躁,但我相信自己可以改这个不足。

这就是我,你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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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猜猜他是谁》三年级单元作文450字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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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一头淡淡的黑头发,两条毛毛虫似的眉毛常常紧锁着,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望远镜”,宽宽的嘴巴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能说会道的角色,瘦小的身材如同一根树干,看起来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他虽然身材瘦小,但是你们千万别小瞧了他!他可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厉害。每次考试,第一名非他莫属!这还不算,他还常常参加年级的作文、奥数……竟赛,经常得一等奖。他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也是我们班主任的得力助手。

他特别爱看书,无论什么时侯,只要是他喜欢看的书,他一定要把它看完、看透才罢休。一次文体活动,大家做完作业都出去玩去了。我和几个同学跟他约好一起去打篮球,可我们到篮球场等了十多分钟还不见他的踪影。这时,我问一个刚从教室下来的同学他在干什么?这个同学告诉我们,说他在教室看书。我想:他肯定把跟我们约好打球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果真不错,我们一边玩一边等,一直到了吃饭的时间,才看到他手捧着一本书慢吞吞地从教学楼走下来,眼睛还死死的盯着书本,径直往食堂的方向走去,似乎把我们当成了空气,更别说跟我们的约定了。我一个箭步冲到他的面前:“你怎么才下来啊?我们都等你半天了。”看到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我,他猛然想起跟我们约好打球的事,忙解释道:“不好意思!我看书把时间给忘记了,对不起!对不起!下次我一定准时!”看着他一连串的说对不起,无可奈何的我们只好跟在他后面往食堂走去。

他特别喜欢学习数学,班上同学不会做的数学题他都会。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都会坚持做奥数题。一天晚自习,大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都无所事事的,有的三两个凑在一起说悄悄话,有的看课外书,有的画画,还有的在发呆……只有他,一个人静静的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写着什么?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的后面一看,原来他在写奥数题。我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却全然不知,依旧沉浸在他的数学王国里。我想:他可真认真啊!于是我返回到自己的座位,写起了课外的作业。

他爱学习,可有时也爱发脾气。有一次,一位老师坐在他的位置上吃饭,等那位老师吃完走了后,他对生活老师大叫道:“李老师,我坐这里的嘞!”李老师不以为然的说:“好!下次不坐你的位置就是了。”他接着又吼道:“那我现在吃什么啊?”李老师看了看周围,说:“看看哪个同学没来,你就坐那里吧!”“没有,全部有人!”他噘着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林汉民旁边有一个空的,”李老师终于看到一个空座位,安排他坐那儿吃饭,这事才算了了。

看!这就是他——一个即爱看书又爱学习还有点小脾气。你知道他是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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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一起》抗疫单元剧《我叫大连》观后感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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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阴差阳错到武汉成为武汉第一医院一名志愿者的东北小伙“大连”蒋文强,因为疫情好转,病人也都陆续康复出院,他又隔离期满,终于可以回家了。为此,关心他的网友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方式给他点赞,送去祝福。

说起“大连”蒋文强的故事,很多网友可能早就耳熟能详了。今年2月12日,28岁的大连小伙蒋文强本想乘高铁去长沙与人洽谈合作事宜,结果因为中途去餐车吃了顿饭,没注意误入了外地回武汉人员的专门车厢,阴差阳错地在武汉下了车。到武汉后举目无亲,打车打不到,酒店也住不上,只能四处游荡。为了能给自己找个睡觉的地方,他灵机一动拨打了医院招募志愿者的电话。于是,他如愿以偿地来到了武汉第一医院,穿上防护服,成为奋战在抗击疫情最前线的一名保洁员。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蒋文强特别忙碌,每天工作12个小时,负责清理患者的生活垃圾,处理医护人员脱下来的防护服,还要拖地消毒。用他自己的话说,20多天就把20年的家务活全都干了。更让大家喜欢他的是,蒋文强不仅勤奋能干、乐观积极,而且还是个热心肠,总是有求必应。在医院里,不管是医护小姐姐还是病患大叔大妈全都喜欢与他打招呼,总喜欢叫他“大连”。

后来“大连”的故事经过网传,他便一夜成为“网红”,到现在一些网友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作为一名武汉战疫的亲历者和见证人,他知危险而不惧,用平凡而伟大的付出,给身边的医护和病患以安心和温暖。

“大连”蒋文强的故事充满戏剧性和正能量,因而受到影视界的普遍关注。

有网友说,“大连”蒋文强是误打误撞成为“抗疫英雄”,成为“网红”的。其实,一个人能成为英雄,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蒋文强首先是一个90后小伙,一个像我们一样普通的人,但是他是英雄,因为他做出了我们没有做甚至不可能做到的普通的事情。

什么是英雄?在以往的教科书或宣传册里,我们习惯把在危急关头舍生取义、英勇过人的人,或者在平凡生活中无私忘我、甘于奉献的人称作英雄。其实,英雄就在我们身边。在这次抗疫战役中,有那么多医护人员,明知病毒凶险,也一如往常尽职尽责,与疫情斗争,给病患以信心。与他们一样,有那么多像蒋文强一样的志愿者,甘愿以自己的微弱之火点亮疫情之下的希望之炬。他们,理应是这个时代不能忘却的“平凡英雄”。

记得鲁豫通过网络采访蒋文强时,他一再强调,“其实我们也就是普通人在做普通的事”。或许,这就是“大连”蒋文强的英雄品质,也是蒋文强与我们不一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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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九年级阿甘正传观后感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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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归尘,土归土,终有一天都要在世界里随风逝去,岁月的狂流从不会因为一场生命停止奔腾,毕竟人生苦短。但众生似莲花,无论是拔节而出的,还是沉沦莲池底的,都一样奋力挣扎,心有不甘,不停的,不停的渴望着精彩的人生。

精彩的人生从不是一直的风平浪静,免不了的挫折,免不了的苦难,就像是误入蚌内的粗砂,只有在不断的忍受疼痛,经过打磨过后,才会化为耀眼的珍珠。所以或许我们应该做一朵崖壁之花,狂风暴雨打不落高昂的叶,孤独寂苦没不了灿烂的花。

梦想是崖壁之花的坚持。那个在北海孤身牧羊的苏武,那个铁血汉子,一生心系自己的国家,渴饮雪,饥吞毡,只因他梦想有那么一天重新踏上大汉的土地。曾经英姿飒爽的苏子卿,在北海一呆就是十几年。从黑发到白头,用半生的心血续写着丹青。但他回来了,拿着早已破损不堪的汉节,他又重新踏上了大汉的土地,那令他日思夜寐的地方。怀揣着归国的梦想,终于,苏子卿他开出了美丽的崖壁之花。

坚持是崖壁之花的耀眼。阿甘正传里那个傻里傻气的阿甘,很难让人想象他创造了那么多的传奇,但毫无疑问的,他做到了太多连那些被称之为聪明的人都难以完成的事。阿甘确实笨得厉害,他不懂得挫折,不懂得在被石头绊倒后哭着等待安慰,他唯一知道的,只是不断的继续下去。从一个因病需要带腿箍的人,到跑遍美国的传奇人物,从一个最初智商还不到正常水平的人,到腰缠满贯的百万富翁。人们都说他是幸运,是上天赐予了他太多,但真正造就了他的,归根结底只是他傻里傻气的坚持。不懂得退缩的阿甘,最终开出了绚丽的崖壁之花。

挫折是崖壁之花的翅膀。一代音乐伟人贝多芬,当最为音乐家珍贵的耳朵失聪,当深爱的女人嫁为了他人的妻子,他也曾失落,但所有的失落与不甘,最终都化为了他音乐创作的动力。在无数的困难下,他却创造了一篇又一篇华美的乐章。直面挫折的贝多芬,绽放出灿烂的崖壁之花。

像蒙田说的:“生命的用途并不在长短,而在我们怎样利用,许多人活着的日子并不多,却活了很长久。”

我们生命的曲线如此蜿蜒曲折,看不到尽头,人生的旅途深幽长,我们对未来一无所知。但正是因为如此,一切都存在着可能性,每走一步,都可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时间有限,追求生命的诚意和真实,比什么都重要。

像一朵崖壁之花一样吧,笑对挫折,凭靠意志与处境搏斗,以行动突破现实的改变,绽放出属于自己的最为美艳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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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九年级阿甘正传观后感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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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福尔斯特,福尔斯特·甘。”

他的母亲也让我印象很深刻,她并没有因为甘的低智商或有其它与常人不同的地方而嫌弃他,而是更努力地去完成一个母亲能够做的事情。她带甘去看医生;在甘被人歧视的时候告诉他他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晚上的时候给他读故事……到了甘要读书的时候,她为了甘能上到公立学校,献出自己。她对甘的爱甚至比普通母亲给儿女的爱多得多,她还对甘说过一句话:“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无法预知自己会尝到什么味道。”

而甘小时候并不好运,上校车却因人排挤而没有座位坐。这时珍妮出现了,用她那甜美的声音呼唤甘坐在她旁边,他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甘和珍妮从那时开始便在一起,有一次他们走在回家的路上,后面出现三个骑单车臭小子,拿起地上的石头就往甘身上扔,甘只有逃走。大概是爱的力量吧,甘越跑越快,他腿上的腿窟也随之破碎,他越跑越快,从此他无论去哪里都是用跑的。

而也因为他跑得快,在大学期间他参加了橄榄球比赛,正因此获得许多次冠军,他跑了五年,也因此获得了大学的毕业证书。

毕业后他便去参军,而这一行很适合他,他被军官赏识,在军队中生活的很好,也结识了他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巴布。

巴布家里是煮虾的,所以不论走到哪都会跟甘有说不完的虾的事情。渐渐地两人的感情日益加深。

然而好景不长,巴布在越南战争中牺牲了,甘的伤心可想而知。

战争过后甘又在军队中打起了乒乓球,也许他对运动很有天赋吧,他又在比赛中屡次获奖。

时间飞逝,甘退役了,终于回到自己的家里。但他没有停下脚步,出海去履行和巴布的约定,他开始了自己的捕鱼生涯。渐渐地,他因此成为了百万富翁,成为了风云人物。但此刻的他,心里却总惦记着珍妮。

后来珍妮和甘结婚了,也生了个很可爱的小男孩,可惜仍是好景不长,珍妮因患重病离他而去……

他的故事真得很让我感动,他从一个被人排挤的傻子,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从拥有一切,变成失去所有。他对珍妮的爱很深很深,深得让人感慨万千。他从来没有向困难低头,也正因他憨憨的缘故,他几乎屡战屡胜。他对一件事一个人的执着,似乎并没有感动上帝,而是让上帝嫉妒得从他身边夺走一个又一个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到最后他还是孤单一人。

我们就应该学习他的执着与认真,学习他的忠贞不渝,学习他面对困难时的坚强与自信。

他人如其名,就像福尔斯特将军一样英勇。

“我叫福尔斯特,福尔斯特·甘。”

也许,看起来不幸的阿甘其实是上帝的宠儿。上帝为阿甘关闭了智慧的大门,却为他开启了幸福的天窗。是阿甘让我们知道,傻傻的,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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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黑暗中的舞者观后感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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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片近乎于完美,为上个世纪的电影业作出一个令人发聩的宣言。毫无疑问,这是一部作者影片,是与美国娱乐本质的影片有着天壤之别,当然该片的导演可能并不这样认为,但这丝毫不能影响观众对其的认识。我在想,这部影片若是以文字的形式记述下来会有什么样的冲击力?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本片的拍摄手段有些过于不讲究技法,无论是景别,剪辑,还是转场,都显得有些不合常规,至少是在许多地方有悖于电影制作方面的理论。但这一切却没有影响此片获得的成功,那么它的魅力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此片的故事使我联想到中国影片《漂亮妈妈》,客观地说,两部影片虽然有着近似的故事情节,但确实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原因在于我为国人而惭愧。我之所以拿出来作个比较却也是有一定的原因,关键在于可以更好地说明《黑暗中的舞者》的高明之处。同样的,巩俐与比约克的孩子都有着残疾,她们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了许多,但问题是在付出的过程中,两人以不同的表现手法出现,巩俐的苦大仇深(中国类似题材电影的通病)与比约克的含蓄隐忍形成显明对比,而这绝不是表演的问题,却是剧本已经赋与的人物性格。巩俐的生活与奋斗完全是为孩子而存在的,性格单一,缺乏作为人的一方面的要素,比约克则不一样,她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追求,却因为儿子而放弃,这样的处理使得人物性格更加丰满,更具有人性的闪光点。当然,我们可以有一种并不一定正确的猜测,即中国影片要表现的仅仅是概念化中的社会现象与概念中的善良母亲,完全是一种宣传与赞扬,甚至是乞求怜悯,而至于人的内心世界则无须反映,因为它是独特的而不是社会的,尽管它最伟大却不是必然。

由于剧本赋与了人物极其丰富的人格特点,所以这个角色表演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必须感谢导演的选择,因为他的坚持才有了比约克的倾情演出。有趣的是,在人们相继讨论比约克是否为本色演出时,比约克却否认自己的演出,并宣称今后不再参加任何影视的拍摄工作,当然,这当属比约克的性格问题,但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正是由于她的演绎才有了影片巨大的成功。导演在确定剧本后首要的工作便是挑选演员,这显然是很需要一定的功底,但他成功了。比约克将一个外表软弱,内心却极为坚强的女性演绎的淋漓尽致,在天真的,顺其自然的表情中有着无法更改的信念,无论将要承受何等的压力,这信念与这决心都无法更改。然而,仅仅的坚强并不能代表主人公的性格特点,还有那对艺术的执著追求,我想起码在这一点上,比约克是完全的本色演出。而对于影片来说,关于歌舞的陈铺则是影片的精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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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九年级雷雨观后感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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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心血来潮,在手机上翻出了曹禺的《雷雨》又看了一遍,再读雷雨另有一番感受。

雷雨》通过讲述发生在周公馆平常一天的事情来揭示每一个人物的性格命运。文章从周朴园和梅侍萍的个人恩怨迁出周萍和繁漪乱伦的爱恨情仇,周萍和四风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及单纯的周冲对爱情懵懂的看法。

三十年前,周朴园和梅侍萍生了两个孩子,因为他俩身份地位的悬殊,不得已梅侍萍被赶出了周公馆,大儿子周萍留在了周公馆,二儿子因为快要病死了被周家人和她的母亲一起赶出了周公馆,被赶出周公馆的梅侍萍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抱着自己的孩子跳河了,后来被后来的鲁贵救起,但周朴园以为梅侍萍死了,还因此内疚了三十年。

三十年后的一天,机缘巧合或者说是命运的安排,这一对冤家又见面了。三十年后的今天,周朴园已经是繁漪的丈夫,周萍和周冲的父亲了。梅侍萍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明眸皓齿的梅侍萍了,原文中是这样说的:现在的梅侍萍也变成了你周朴园认不出来的梅侍萍了。现在梅侍萍不仅有鲁大海这个儿子,还有了鲁四凤。更为可笑又悲哀的起事情是周家大公子也就是周朴园和梅侍萍所生的孩子爱上了梅侍萍和鲁大贵所生的孩子鲁四凤。当然,在这之前,周萍还和她的继母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也可以说周萍为解脱自己,才又找了鲁四凤。繁漪爱着周萍,周萍爱着四风,周冲爱着四风。鲁大海恨死了周家一家人,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恨的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和自己的亲哥哥。命运就这样捉弄着这样一家人,直到最后,周朴园因为自己造的孽亲手葬送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因为四风接受不了事实,愤怒之下跑出了周家大厅,被电打死,周冲为了救四风一起被电打死了,周萍因为四风死了自己也自杀了。

整篇文章在我看来,周萍和周朴园是有错的,其他人都是无辜的。周朴园在煤矿上所做的瞒天昧地的事情就不用讲了。周萍最不应该和他的继母有暧昧不明的关系。在人伦上来说,这也是无法原谅的事情。而且为了解脱自己,他把责任全部推到他继母身上,而且试图或者成功的又找了一个来让自己从那段不可告人的羞耻中解脱出来,甚至还给它披上爱情的外衣。然而就在他即将要走出那段阴影的时候,他发现他深爱的人竟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这不是命运在捉弄人是什么。周萍从从一段阴影中刚跳出来就随之又跳进了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坑里。世界很大好像又很小,他只是想找一个相爱的人渡过平凡的下半生,可能因为之前的错误太严重,上天不给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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