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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800字(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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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作文

657

篇1: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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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伴随着我成长,与我同行。它是我每天的必须营养品。没有书,就不会有今天的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智慧的源泉。读书使人从愚昧、无知变得智慧、懂事,从而造就了大批的人才,使国家走上了兴旺发达之路。

记得小时候的我与书的接触少,自然就会很无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眼之间,现在的我已是截然不同了。掐指一算,在这两个学期之内,我已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鲁滨孙漂流记》、《夏洛的网》、《城南旧事》等等名著作品,共计八本。读了这些,我感悟极大,受益匪浅。

对于新书本的气味,我非常熟悉。因为每次当我跨进书店的门槛时,都会闻到一股清香,所以久而久之,新书本散发出的馨香我就能够辨认出来。

每当你读完一本书时,就像挖掘出了一片宝地;书就像你最忠诚的朋友,每天都默默无闻地陪伴着你,给予你知识,给予你快乐,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给予你智慧和生活中的启示。

《影响孩子一生的101个童话》这本书,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读懂了两个道理:

一,表面的美不是真正的美,要看事物的实质和内在,心灵美才是真正美;

二,遇到困难挫折不能哭,哭是懦弱的表现,并且也解决不了问题,与其哭着浪费时间,还不如自己动脑筋,想办法解决。

每每我碰到 脑海不禁浮出《安徒生童话》中那一段段极富想象力的文字;脑海不禁现出《安徒生童话》中那一幅幅极其动人的画面。此时,我心中的灵感早已不断涌现出来,涌上心头……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让书香伴你我同行,书籍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书香伴你我同行,书籍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有无尽的知识,还有无限的精神财富。

书香伴我成长,阅读圆我梦想。我们的梦想,就诞生在书香里。

人生漫漫长路。让我们一起认真读书,多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一起迈向书香的世界中,与书为友吧!让我们一起去品味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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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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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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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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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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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秋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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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年里的每一个季节,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秋天。它虽然没有春天那么万紫千红,百花争艳,也没有夏天那么生机盎然,郁郁葱葱。但我喜欢秋姑娘,它有自己特殊的美。瓦蓝瓦蓝的天空,秋高气爽,对刚过完三伏天的人们来说总算感觉到了一丝凉意,让人觉得舒服至极。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每年的国庆节放假正好是我们老家收各种庄稼时候。当然也就少不了我了。站在村口,一眼望去,目之所及,满是令人心醉的金色,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光耀夺目,好像满地都是金黄色的。每当看到这丰收的景色,我就和爷爷奶奶一样有道不完的喜悦。你瞧!那满地的玉米饱满的果实吐着粉的紫的胡须像神仙老爷爷,有的龇着牙像淘气的宝宝。金黄的大豆在秋风中摇着豆荚好像在哗啦啦的演唱。那红彤彤的辣椒,沉甸甸的连空气中都充满着火辣辣的气息。更让人高兴的是现在的丰收季节农民伯伯也不用那么劳累了,收割庄稼的各种大型机械在地里穿梭。秋天的丰收季节这景象你假如身临其中,也会让你陶醉的。

我喜欢秋天,因为我是一个吃货。秋天也是各种水果丰收的季节,我们不管到哪家水果店里,都会让你大饱眼福。各种新鲜的水果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甜甜的苹果、香蕉、石榴。酸酸的橘子、柚子、葡萄等等。还有很多我叫不上来名字的各种水果。应有尽有。每当我和妈妈来到水果店,收获都是满满的。我相信小朋友你也和我一样吧!每当到了水果店即开了眼,又开了胃,更开了心。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姑娘是善良的,它提前告知了动物们:冬天快来了。于是动物们就提前做好了过冬的准备。大雁成群南风,熊、鼠开始挖洞……它也在叮嘱那些调皮的孩子:入秋了,天凉了,快多穿衣服了。

我喜欢秋天,因为漫长的暑假终于结束了,我可以回到充满活力、朝气的校园了。可以和教我们知识的老师们朝夕相处。可以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了。

秋天是让我充满无限遐想的季节。让我陶醉,让我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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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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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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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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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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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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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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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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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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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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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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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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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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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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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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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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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么么哒:

我们聊一点儿什么呢?好尴尬呀!让我想一想,想一想……好吧!我就来跟你说说,我最近看过的最好看的,跟你分享分享!

我最最最喜欢的书是《皮皮鲁传》,这本伟大的著作你是不是听说过呢?可好看啦!

里面讲的是,等一下,我先清清嗓子……

皮皮鲁因为他的爸爸姓皮,哥哥也姓皮,妈妈姓鲁,所以就叫皮皮鲁。

呵呵!其实,书里面讲的是皮皮鲁的新鲜事情!举一个例子吧!皮皮鲁生日到啦!小伙伴们纷纷送上了最真诚的礼物。咦,这里有一个玻璃做的小马,可真漂亮!金光闪闪,让人羡慕、嫉妒、恨。皮皮鲁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生怕把它打碎。

忽然,一个古怪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想听吗?交出一百元,再喝杯水,给你讲。

嘿嘿!骗你的嘛!请等一等,我喝口水,再来!耐心等一等!我来了!咳!咳!讲到哪了!哦,皮皮鲁古怪的念头是把玻璃小马放进微波炉。说干就干!皮皮鲁立马将那个玻璃小马放进微波炉,奇迹来临,小马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空气中流露出一丝紧张味。紧接着,皮皮鲁好奇地把小马取出,哇哦!?小马变得好大呀!隐约,听,这是什么声音,小马居然说话了,小马居然说话了!快仔细听,小马说:“欢迎乘坐幻影号!”

“幻影号是什么东西呀!”

“幻影号是一辆豪华汽车!”皮皮鲁打开门,小马真的好似一辆汽车,走进一瞧!妈呀!豪华床儿,游戏机,餐桌……金碧辉煌,还有武器室呢!可真酷!什么都有!用一个字形容就是棒,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超棒,用三个字形容就是超级棒!

后来,皮皮鲁用幻影号做出了许多好玩的事,想具体听我说吗?劝你自己去买一本书吧!我可不要浪费口水,舌头干死了!

《皮皮鲁传》,记好啦!记好啦!记好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纸和笔都赶紧拿出来,记呀!愣着干什么呀!这么精彩;这么好看;这么有趣的书,你怎么会不动心呢!这样的书,都来源于郑渊洁叔叔笔下的,我现在正在看他的许多书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给人类打开了心灵之窗,书好似给了我们一盏灯,告诉我们前方的路。是书教给了我们知识!所以,多看书是非常有益处的。

你的朋友曲奇饼干

樱桃年梨子月苹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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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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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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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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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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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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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在心里不禁会浮起一阵异常庄严的感情。中华人民的心酸、痛苦、绝望浓缩成它——《红岩》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拉开激烈战斗。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可怕阴森的地狱中,敌人对革命者们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毁灭!但是在革命者们坚强的革命意志,崇高的革命精神下,敌人踌躇难决,黔驴技穷,无计可施。

余新江、许云峰、陈松林、江雪琴、华子良、成岗……无数的革命者们为了濒临毁灭的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生命!共产党人具有超强的毅力,这并非平凡人能比,正因为伟大的他们,才能有我们现在的安居乐业,幸福美满。正因为有他们的生死伤亡,才有我们的健康快乐;正因为有他们的疲惫不堪,才有我们的精神抖擞;正因为有他们饥寒受冻,才有我们的吃饱穿暖。

在《红岩》中,令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安详稳重,坚贞不屈的许云峰。在面临甫志高叛变情况下,许多共产党遭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在面临身怀重要情报的李敬原和自己将被抓捕时,危急时刻,许云峰以身犯险,以自己为诱饵,将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目的就是掩护李敬原逃脱国民党反动派的魔爪。最终,李敬原逃离了,而许云峰却陷入了“慈居”——罪恶的巢穴。在“慈居”的监狱里,许云峰面临胆大心狠,机警毒辣的徐鹏飞,除了一副旁若无人的钢铁似的眼神外,察觉不出丝毫的动静。在面临着审讯,许云峰沉着冷静,令敌人捉摸不透。许云峰凛然不可侵犯的脸,使徐鹏飞不知所措,脸色铁青,最终毫无收获。一波接一波,许云峰又遭到毛人凤的诱惑,但许云峰无动于衷,敌人一筹莫展,将许云峰押进渣滓洞监狱,最终为共产党同志能逃出监狱。挪移着遍体鳞伤的身躯,抬起布满血液的手指,挖开一点一点泥土,翻开一块又一块的巨石,为同志挖开了一条秘密通道。同志们虽然逃出了监狱,但许云峰自己却永远留在了渣滓洞监狱——被敌人执行了死刑。

喜欢《红岩》,喜欢它朴实无华的文笔,喜欢中的人物的勇敢坦率,它深刻地向我们展示了革命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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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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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习,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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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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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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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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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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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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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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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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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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