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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生(经典20篇)

运动会是增强学生健康意识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活着》读后感高中生,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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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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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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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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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非人对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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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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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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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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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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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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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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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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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部经典名着——《爱的教育》,是意大利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

《爱的教育》风靡世界,历久弥新……

一个小学生的世界活泼泼地呈现在我面前。作者通过一件件平凡、细微的事情,娓娓地记叙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展现出人们的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此书并不刻意讲究修辞与结构,语言也异常朴实、流畅,但它饱含了对社会中下层艰辛度日人民的关爱,对普通人纯真心灵的热忱赞颂,它洋溢着博大的人道精神和温馨的人性之美,使此书于细微处见真情,平凡中寓崇高;我阅毕全书,激荡于胸怀的感情与波澜久久难以平静。不妨说,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我的心扉。

我读完全书,觉得《感恩》这篇文章最感人;读完全文,我学到了许多。

全文语言巧妙,值得我去体会学习;更为我的语言积累下了丰富的底蕴——为我今后的语言道路铺了一块台阶。

本文教会了我感恩父母,感恩老师。老师其实是恨铁不成钢。老师是神圣的,因为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孩子,他是启发你的心灵,培养你的智慧的人,他在你的一生中差不多和你的父母一样重要。老师是亿万儿童心灵的智慧之父,他们得到极其微薄的报酬,却在培养未来一代的优秀国民而辛勤劳动着。永远要爱自己的老师,永远要以尊敬的口吻来称呼“老师”这两个字,因为世界上除了父母亲之外,“老师”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崇高、最亲切的称呼了。

全文阅毕,我像刚吃饱饭一样;此文沐浴了我的心灵,进化了我的灵魂。爱是阳光和雨露使我的人格更完整。

读完全书,我获得了精神食粮的满足。我体会到了人生哲学,收获了感恩的心,关爱他人,无私为他人奉献……

《爱的教育》交给了我做人的基本人伦常识与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质

《爱的教育》整个文学创作的人道主义、博爱精神,流光溢彩,意蕴深远,使此书超越了时空,获得了普遍的、永恒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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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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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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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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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魂消香殒有谁怜?”这是红楼女子的悲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红楼女子最真实的生活。

细读红楼不仅为红楼女子叹惜。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们两个是红楼梦的主角,是大观园里的灵魂。

为报神瑛侍者,绛珠草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来回报他。看似神话,曹雪芹硬是把它写活了。她没有薛宝钗的圆滑、招人喜欢。她冷傲、自负、多疑,却又才华横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个让贾宝玉似曾相识的女子,这个不慕荣利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却被冷漠残酷无情的封建制度扼杀了——或许在那个冷酷的世界里,这是一种的解脱。

许多年来,她遭受了多少骂名。所有的人,似乎都认为林妹妹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孰不知,她也是封建制度的殉葬品。漂亮,有心计,有城府又会笼络人心。这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评价,难道在那个深宅大院里自保也是一种错吗?难道独守空房就应该是她一生的归宿?

查抄大观园,一记响亮的`耳光,震响天地:“我若是男儿身,早就出去了!”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她精明干练,不墨守成规。

“元迎探惜”四春,只有她敢于反抗,也只有她活得最精彩。

欺上媚下的王熙凤,宁死不屈的鸳鸯,投井而去的金钏,刚强倔强的晴雯,性格豪爽的湘云,美丽动人的可卿,温柔贤惠的袭人,孤苦无依的妙玉,看破红尘的惜春——

一曲红楼之梦演尽人世间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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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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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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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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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感到收获颇多,让我汲取思想的火花、感悟智慧的光芒。

一、《论语》既朴实无华又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了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酝酿凌云壮志;“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描摹君子气概;“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睿智的词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欣欣向荣的世界。

二、规范我的言行和学习方法。印象最深的是:上半年,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句型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特别是英语……后来,我反复咀嚼了《论语》,其中“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话语,使我受益匪浅。《论语》倡导的老实、严谨的学习态度,这比任何一种学习法都行之有效。反复咀嚼,如同在苍翠的青橄榄中嚼出丝丝清凉:做事一定不能违背原则,不仅仅是学习,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三、思,然后明目标。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一味读书而不思考,就会因为不能深刻理解书本的意义而不能合理有效利用书本的知识,甚至会陷入迷茫。而如果一味空想而不去进行实实在在地学习和钻研,则终究是沙上建塔,一无所得。它告诫我们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否则就会收效甚微。有了知识,没有思想,就是不切实际的罔。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获得知识,不是最终目标。我们还必须学会思考人生,人应当成为怎样的人?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才是真正的智慧。前十天,我夸下海口说我知道一个半元音字母,结果我姐姐不信,偏让我说出来,哎,这下可闹笑了笑话。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言行要谨慎,不要夸大自己的知识和本领。

思考,然后明确目标,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思考立身和处世的原则。“内圣外王”的君子,是我们做人做事的目标和准则,也许也是需要用毕生努力不断去接近的一个目标。

读《论语》,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因为它太博大精深,我不敢说我已读懂《论语》,但我从中悟出了很多知识、启迪,更让我明白了关于学习和读书的方法、态度。我还会坚持研读《论语》,一点一滴的通透其心灵,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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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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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从那时起便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直到现在。

《悲惨世界》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阿让的人因为饥饿所以偷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家当场抓住,被判了五年苦役,其间因为思念姐姐和她的孩子,他企图越狱,共有四次,但不幸的是每一次都被抓住了,每一次都加刑,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监狱。十九年,最初却只是因为砸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感到很愤怒,他认为这个社会愧对了他,总有一天他要报复。在出狱的那天,冉阿让来到了迪涅城。他到处借宿却没有人肯接待他,最后他来到了迪涅城主教莫里哀先生的家中,莫里哀先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请他在自己家中住宿一晚。

半夜,冉阿让忽然醒来,他想起了他痛苦的往昔。他决定偷走主教的东西来补偿自己的人生,冉阿让成功偷走东西后,立刻逃走了。

第二天,女仆发现东西被偷了,便马上告诉了主教,但主教并没有生气。过了一会儿,警察抓来了冉阿让,来到了主教的家中。主教不仅没有怪冉阿让,还把那些东西送给了他。冉阿让感到很吃惊,他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他逃也似的出了迪涅城。

后来受到主教感化的冉阿让决定弃恶从善,他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化名马德兰,并发明了一种东西,成为了本市巨富,成为巨富后,冉阿让经常帮助穷苦的老百姓,被任命为市长。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冉阿让从警察沙威口中得知,偷走主教东西和别人的苹果再次犯案的冉阿让已经捕获了。但他明明还在这里,难道说有人成了替死鬼?

于是冉阿让也关注了这次案件,知道了原来那个替死鬼叫商马第,他其实没有犯罪,他只是从地上捡的苹果枝罢了,并没有偷。如果要证明商马第的清白,他就必须要去自首。冉阿让只要一想到他又要变成监狱里时的样子,便觉得沮丧不已。但他的良知告诉他,他必须要去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使商马第不白白受罪。

最后,冉阿让还是决定去自首。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诚实和坦然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感动了我。舍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自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顿时被冉阿让的可贵的精神感动了。冉阿让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己为人的情操,雨果用这样的人物形象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便想到了冉阿让那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怀,他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陪伴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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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日记六百字读后感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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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在上个星期顺利结束。除了英语和语文,大家似乎都考得不太理想。看着自己的成绩一门门的出来,想必大家一定都会有说不出的感受吧。今天缈缈对我说:“现在对分数看得都不是很重要了,要不是那个班是所谓的全年级前50的封闭班,我真心想到你们班去,唉,有时候有些事情还真是不好说。”华华也对我说——“雯姐姐。我好想到你们班去啊。”其实呢,亲爱们,我想说的是,现实真的是很残酷的,或许这世间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属于它们各自的利弊双刃剑吧。你们反感的是环境的压抑,和那些由郭老师所教授的、令你们困惑至极的数学难题。你们总是抱怨,“郭__太把我们当人才了,每次都讲得那么深奥”。其实啊,我也觉得他的讲课方式,不太适合我。虽然大部分时间,是学生去适应老师,而不是老师反过来适应我们。自从去了6班,这近两个月的时间,我感受到了很多。就“数学”而言,现在这个班教我们数学的刘老师,我就满喜欢他的教学方式的,因为上他的数学课,我都听得懂。而且,刘老师是个注重细节的人,越是简单的数学基础题,他就讲的越细。对于像我这样数学基础差的学生而言,这可真是遇见对的老师了。所以,我都很珍惜他上的每一节课。虽然到现在,我的数学还并没有很明显的进步,但是我绝对不会放弃,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法。

有些时候,距离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拉扯开来的。听着老师说你们这个星期就要开始晚自习,下个星期三就要封闭住校了,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我总想着,在那些被白炽灯光所拉长的无尽漫漫长夜,还有你们每一次为难题不得解时而皱眉头的时刻,若少了有我在你们身边的陪伴,你们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呢?我的感觉是遗憾的。我遗憾那段难熬而珍贵的时光不能近距离的陪伴在你们的身边,陪你们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笑、一起流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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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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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从头至尾着重介绍了四位重要的人物:一心想求取真经的唐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悟能,实实在在的沙悟净。一开始介绍,五百年前,孙悟空自命为齐天大圣,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经观音菩萨点化,改邪归正,拜唐僧为师父,陪他去西天取经。孙悟空在取经途中,路过高老庄和流沙河时,在菩萨的帮助下,帮助唐僧收了两个徒弟,即:猪八戒和沙和尚。师徒四人一步一步地走完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途中遭遇九九八十一难,经历千辛万苦,最终到达了目的地雷音寺,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

读完了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又称孙行者。孙悟空原来只是一只普通的石猴,后来他拜师学艺,勤学苦练,学会了七十二变的仙法。后来,由于他自以为是,大闹天宫犯下大错被压在五行山下,经观世音菩萨指点助唐僧取经,将功补过,取经途中孙悟空虽然会腾云驾雾,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但是他没有采用这样的仙法,而是陪着师父脚踏实地走完取经的每一步,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和许多小朋友一样,经常会在生活和学习中犯错误,并且做事有时会半途而废。就拿暑假的弹琴来说吧,开始我是敷衍了事地应付妈妈的检查,有时甚至不想弹。后来,从孙悟空的成长过程中,我学会到了有错就改,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最近妈妈检查我的弹琴时,总是夸我有进步,我心里开心极了。

《西游记》这本书中各式各样的妖怪总是会被孙悟空他们降服,我知道那是因为他们有一心求取真经,不怕任何困难。因此,我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以后每个学期都要给自己定下学习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坚定不移地努力,我想我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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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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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所谓的人人平等不过一个理想状态而已。看了路遥的《平凡世界》,我觉得人真的应该有一个自己的梦想,或许你的梦想很伟大,想要改变规则,但最后确实随波逐流;亦或许你的梦想很渺小,只是想着有一片自己的小天地,过着平凡的生活,但是却因为世俗的繁琐无法实现。梦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我们再遇到挫折的时候要坚强起来,咬紧牙关挺过去,相信苦难的日子终会过去,幸福的时光一定会来临。

我印象中的孙少平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出身贫寒,大姐孙兰香嫁给了一个类似地痞,大哥为了家里的伙计不得不放弃学业,他作为弟弟,在一家人的支持之下,来到县里上高中,他活得很渺小,吃的很差,在同学眼里抬不起头,有一个境遇和他类似的女子——赫红梅,因为一本书,他俩走近了,可是在流言蜚语的攻击之下,变的陌生起来。很幸运,他遇到了一个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女子——田晓霞。她给他看了很多了,拓展了他的视野,特别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给了他很大的力量。在高中毕业之后,田晓霞继续上大学,而孙少平却不得不回家帮助家里干活儿。可是呢,孙少平不甘心于在待在农村,他去了黄原务工。遇到了一个比较好的主顾,看见孙少平干活儿用心,就对他比较照顾,并和他商量了一下落户的事情,孙少平愉快的答应了。之后他和金波联系上了。有一次,金波带着田晓霞去孙少平做工的地方看了一下,被他吃苦耐劳的精神深深的触动到了,她和他一直保持着联系,但却不知道孙少平在干苦力,这一次相遇就是永恒,他们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孙少平去了煤矿里面工作,田晓霞也去看了,再次被孙少平的对生活的乐观感动到了。少平啊,你有多坚强,就有多伟大。苦难的背后,是不断的煎熬,浴火重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但是你,少平,做到了,你不是一般人。可惜,让我感到最伤心的是,田晓霞在一次抗洪中为了救一个小孩子,自己却死了,少平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悲痛欲绝。真的,爱不是一直厮守在一起,而是相距千里却还是牵挂着对方,久别重逢之后,那种感动,那种惊喜,如果没有体会过,完全不能理解。

人生短短几十年,珍惜自己身边的人,亲人父母,朋友同学,以及自己的另外一半,我们都要好好珍惜,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到,我们要活在当下,过好现在,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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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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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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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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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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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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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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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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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凡尔纳的一部经典名着,里面不但有很多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而且还是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文学经典,是一本影响很多人一生的世界十大名着。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锥型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还要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遭受到了它的攻击。为了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

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怪物其实就是一艘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到了潜水艇中,同尼摩船长一起在美丽的海底世界里面打猎,在南极大战章鱼群,在海面上打败敌舰。在一次漩涡中主人公被带到了陆地上,他不知道尼摩船长有没有生还,他是否还要继续在海底执行他那可怕的报复,他的真实姓名究竟是什么呢?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尼摩船长,因为他机智、勇敢,而且一直从事海洋探测的研究事业!在生活中,我可不是那么勇敢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去淀塘畈玩。正当我们来到攀登绳索的地方,老爸一咕噜地爬了过去,我为了面子也只好跟着爬过去。可是才爬了一半,我的脚就不停地颤抖,全身都抖了起来。我只好原路返回,看来我得好好向尼摩船长学习了。

这本书中,我十分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也佩服仆人康塞尔对主人的忠心耿耿;更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敢。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来体会一下它动人的情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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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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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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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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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安徒生童话》,恐怕世界上没有人不知道了。有令人捧腹大笑的《皇帝的新装》,有趣味十足的《甲虫》,有优美感伤的《海的女儿》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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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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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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