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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要实现【实用15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现在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要实现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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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热词一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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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两会期间,工资改革成为热点话题。究竟工资制度未来怎么改革,代表委员们展开热烈讨论。

事实上,社会上自称“收入低”的群体很多,很少有人对自己目前的薪资水平完全满意。代表委员认为,若要让人们普遍有“获得感”而不是“没底感”,应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的力度,在全社会建立起合理的薪酬体系,同时尽快完善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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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驾考制度改革10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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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对我国驾考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意见》提出,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要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基本原则。2016年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深入推进改革实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2016驾考制度改革10大看点

看点1: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看点2: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看点3: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看点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看点5: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看点6: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看点7: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看点8: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看点9: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看点10: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17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18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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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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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南省就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省直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和由各市州党委、政府所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副省长蔡振红出席。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后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3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省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底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系,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同时,要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将目前薪酬管理中对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重点考核生产经营业绩,调整为对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对不同功能性质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另一方面,加强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考核评价。而对于企业之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

《意见》还明确了薪酬支付周期,规定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2年的支付办法。同时,明确实行追索扣回制度,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禁止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和国家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励。

《意见》还明确,要将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纳入厂务公开范围,将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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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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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委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将无法领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方案中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这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按照该方案,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原则上根据上年度市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 倍确定,每年核定一次。市属国企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 0.6 至 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绩效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按照该方案,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依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得出,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

任期考评为“不胜任”不能领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方案中明确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而且,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属国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方案提出,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在薪酬支付和管理方面,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可实行延期支付办法。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一般 3 年一个任期。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后,原则上按 5:5的比例分2个年度兑现。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依据审计结果兑现。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市属国企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市属国企负责人。

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将向社会披露方案提出,将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未上市企业的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方案还提出,薪酬信息须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

此外,市属国企负责人如果兼职,不能领取报酬。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将减发或者全部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为市属国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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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进军官士兵制度改革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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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强调,要着眼于开发管理用好军事人力资源,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完善人力资源分类,整合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加强军事人力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努力使军事人力资源能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军官士兵、文职人员等制度改革,深化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等制度改革,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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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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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前,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当时的自身状况之间没有存在应有的联系,设定的角度主要是以确保技术人员对工作的熟练和国民生活的保障来设定的。国有企业在当时的社会中出现“大锅饭”的思想并且继续向中小型企业蔓延也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在改革上开始出现转机是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带来了新面貌,使得工资制度更合理化、人性化。改革之后“大锅饭”的思想逐渐被新工资制度所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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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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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2014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要标志,由民政部主导,以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形成。2015年国务院又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性的急难救助,使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因此,“十二五”是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得到全面发展并走向制度基本定型的关键时期。

2. 以2012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和2015年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主要标志,普遍性养老金制度得以确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大制度能够覆盖所有适龄人口,中国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进入了老年人可以人人享有养老金的时代。

3. 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和2015年全面推进大病医疗保险为主要标志,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这为全民从根本上解除疾病后顾之忧并向健康中国迈进提供了稳定可靠的制度保障。

4. 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014年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为主要标志,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在稳步发展,也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相应的基础。

5. 以2013年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主要标志,表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轮廓已经清晰,上述重大政策为各项补充保障的发展发出了十分明确的政策信号。

此外,国务院还于2015年8月17日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贬值的困局将得以解脱,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可以通过更加宽松的投资方式与投资渠道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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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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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将落实到各省市,广东或将最早开始实施相关改革。专家认为,国企真正实现“去行政化”还需明确企业和政府关系。据了解,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时挂帅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两组长。

11月6日,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述会议认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财新记者表示,这次电话电视会议是根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总体精神、以及细化的实施政策去部署,有关省市和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相关的已定政策。

广东省或将最早开始实施相关改革。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就表示,将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完善省级的国企实施方案,“确保明年起开始实施”。

但是,目前《方案》的具体内容却仍未公开,而早在8月29日,《方案》就已获审议通过,对此,一位接近方案制定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暂未对外公布的原因,可能是避免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国企高管的具体薪酬计算,比如“按公式算下来能拿多少,减多少”。

国企改革一向是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改革过程需要厘清各方关系,内容复杂,因此推进较为缓慢,此次《方案》经“深改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后仅9天,中共中央政治局便给予审议通过,可谓高效,舆论也期望《方案》或能起到倒逼央企高管“去行政化”的效果。

但是,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对财新记者表示,国企“去行政化”的问题涉及了整个国企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涉及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将来也应该会有这方面的措施。

苏海南也表示,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产权结构调整、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的建立健全,都将是国企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内容。

实际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样由马凯挂帅。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近日成立,将总揽国企改革整体,具体方案将由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和人社部四个部门分工负责。

目前,国企薪酬改革方案已经确定,但是国有资本投资的运营和监管方面,相关部门还未达成共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出台仍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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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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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制改革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经过1993年至2003年的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经济的布局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丰厚。然而,就其总体的工作效率而言,较之于国内企业的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合理的应用薪酬激励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促使其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改进工作的措施,在自身岗位上发光发热,进而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当一定数量的职工在有效激励的作用下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探索工作新思路时,便会在企业内形成一种向上的凝聚力,促使更多的员工端正工作态度,思考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工作氛围,甚至会带来整个企业文化向着有利的方向改变。

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的薪酬体制显然没能充分挖掘出其巨大的激励作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薪酬体制的发展滞后于同一企业其他部门的变迁,甚至还存在有一些企业的薪资在随着物价上涨,但发放的机制多年不变的问题。不够明晰的薪酬支付依据很难让员工产生工作成就感,这就制约了薪酬制度对员工激励作用的发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对工作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有必要对现有的薪酬体制进行变革。

薪酬体制改革是适应国企市场化深度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全面深化改革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就表现为全面的市场化改革,以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具体说来,以全面市场化为方向的改革,首先体现在机构人员的变动上,用工形式将更加灵活,薪酬制度的行政性将会相应削弱。若仍延续原有的制度,工资水平直接与职工的行政级别挂钩,就很容易造成国企薪酬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失衡,固化的制度也不利于多种形式聘任工作的开展。总之,原有的薪酬体系已难以满足新生的需求,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薪酬体制改革是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的需要。新的形势下,各种思潮也在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想,同时开放性的环境也会使员工产生横向的对比,单纯的表扬或奖状已不能满足员工成就感的需要。尤其是年轻职工,要培养对于企业的归属感,还需要一定的激励作用。薪酬激励的表现形式为物质激励,内涵则还包括精神鼓励和地位激励,是一个全面性的激励体系。员工在获得薪酬激励后,会产生更加积极的工作动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国家的建设工作中,由对公司文化的认同而逐步产生“主人翁”意识,愿意为企业奉献全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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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目前国有企业薪酬体制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3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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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支付依据不够明晰。虽然现在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部门和机构框架已完全符合现代企业的结构,甚至做到了完全的自负盈亏,但是薪酬制度更多的还是与干部职工的行政级别直接关联。虽然企业章程和文件明确规定薪酬的分配要考虑干部职工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但是对于如何将这些因素纳入到薪酬支付,以及每一因素与薪酬的关联有多大,并未有细化的规定,因此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认为,明确的按照职工的贡献和价值来支付薪酬,可能会伤害到老职工的感情,甚至对企业的稳定产生冲击,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因此,薪酬体系的革新整体上滞后于其他部门的变迁。

职工薪酬差距划分不合理。在市场化的背景下,为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吸引新的人才加入,国有企业纷纷开展了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等灵活多样的职工录用程序,且使薪酬标准尽量与市场水平相一致。这一办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引进了一批技术型人才。然而,许多国企的财务部门对于原有的职工薪酬并未作出市场化的调整,还是与级别、资历相捆绑,企业内部存在薪酬“双轨制”。原有职工的薪酬较之于市场偏高,而新入职的员工薪酬水平则与市场持平,甚至很多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聘任制员工工资远低于“老人”的薪酬水平。这样,很容易产生企业内部的矛盾,甚至造成反向的激励。要想获得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终身制职工与聘任制职工的差距必须加以调节。

薪酬未能与市场接轨。薪酬制度与市场经济对接方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应当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特征来调节自身的薪酬结构,其薪酬的支付应该是动态的,在供求平衡点附近移动的。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大多还是按照自身的节奏来对薪资状况进行调整,甚至有些岗位的工资已经固化,造成自然垄断型企业的薪酬常年高于市场均衡水平。其二,不同的国有企业共用一套薪酬结构。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国企均将工资划分为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项,而难以作出因地制宜的调节,容易造成企业薪资与所处的经济生态圈市场环境差异很大,更难以形成对职工的有效激励。

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加强。绩效考核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概念,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了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但是,由于基层国企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没有随着考核制度的应用而发生改变,出于“一团和气”的考虑,绩效考核轮流坐庄或平均主义的情况十分普遍,使得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的结果自然不能反映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与每位员工的贡献多少,绩效工资就成为了轮流坐庄的结果,无法对职工形成有效的激励。在一些国企,绩效工资甚至是以几人名义领取,所有人平分,这种情况下,绩效考核沦为了职工领取补贴的程序。

分配科目复杂,薪酬体系臃肿。薪酬体系臃肿也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很多国企员工的收入既包含国家规定的薪资,又含有企业单独的福利政策,名目繁多,科目复杂,员工难以知道每项收入的缘由,只知道总的数字。这样,员工不能切实了解到某月工资总量上升或下调的原因,自然无从坚持或更正某一行为,薪酬模式的导向不明一方面造成了企业刚性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对员工的激励效度。

这一问题虽非国有企业所独有,但在国有企业之中却较为典型,具体原因如下:第一,许多国有企业都是由政府部门改制过来的,虽在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但员工的思想意识与业务能力还没有跟进市场化的模式,薪资的安排也出现了行政化与市场化两种方向同时存在的问题。

第二,国有企业出于平衡各种关系的需要,在薪资安排上既要体现国家规定,又要表征行业特征;既要契合地区经济环境,又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以此来表达对各方面的重视,这就直接增加了薪酬与福利的数目。

第三,盲目跟风,缺乏统筹。近年来,各种行业协会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行业间的比较与沟通的机会也多了起来,少数国有企业在与私营或合资企业的交流过程中,发现较好的薪资激励方式,就直接引入到自身管理当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这就直接造成了薪资划分的细碎,令员工不知其激励的目标所在。甚至还有部分空降的薪资制度因水土不服而在实施过程中夭折,造成了人力、物力与时间的浪费。除上所属问题与困境外,国有企业薪酬体制还存在着绩效工资主观分配,薪酬激励通道单一,“人情”观念等问题,亟待解决。

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趋势探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现代薪酬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根据宏观的经济环境与企业管理变迁,可以初步看出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趋势。

市场将在薪酬的决定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今后,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将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市场化的作用将贯穿于国有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且渗透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之中。就薪酬体制而言,国资委更多的采取资本管理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且其自身薪酬与相应级别公务员相同;国企管理者则作为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上的均衡价格进行招聘,且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方式;企业基层员工的招聘方式将会更加灵活多样,其薪资情况将按照市场行情与自身绩效进行分配,原有的薪酬完全由行政级别决定的问题将不复存在,职工的业绩、资历、品行等因素在薪酬决策中所占的比例随之逐渐加大。

在对薪酬体系进行市场化调整过程中,要注意先期的规划与设计,逐步开展改革,避免“一刀切”造成“老”职工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坚持做到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同时强化配套设施的建设,保证改革的平稳进行。

薪酬的支付制度将更加透明化。透明化的薪酬支付制度,一方面可以让每位职工的收入都被监督,避免激励发放主观性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又可以让每位职工都成为同事、领导收入的监督者,及时发现违规操作的现象。此外,国有企业较之于私营企业而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为重大,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其行动也将成为市场上的“领袖”。公开的薪酬制度使得国企的神秘面纱被揭开,让社会公众不在单方面质疑国企职工收入,而是成为监督者,促进国企薪酬制度的不断完善;透明化的薪酬也有利于国资委制定关于国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增加国企管理层的发展紧迫感;透明化的指标也是与国际上的“阳光政府”等理念相契合的,有利于其他国家与我国国企展开合作。

薪酬体系设计多元化、科学化。薪酬体系的设计关乎到后续财务部门的操作与企业的整体发展,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薪酬制度细则制定随意性大、主观性强是过去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薪酬体系的参考作用较弱,不能发挥充分的激励作用与财务工作指导作用。此外,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有企业使用大同小异的体系设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未来的薪酬制度改革应当在体系设计上下功夫,提升测评指标的可量化程度,使薪酬支付的依据更为明晰,形成实现效益与薪酬总额的比例联动关系,从而鼓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收益分配方面,既要考虑长期收益,又要保证短期效益;既要满足个人基本需求,又要与国有资产收益相匹配。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让薪酬体系得到整个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可,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建立起更为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在现代薪酬体系中,“大锅饭”、“轮流坐庄”将成为历史,每个人的薪资收入都将直接决定于其工作的成果与表现。出于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个设计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考核细则,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程序,制定考核方法与考核计划,确保不遗漏每位员工的表现,也不会模糊评价。

第二,在有了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后,还需要抓好绩效考核落实工作。将月度、年度考核与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在客观的工作成果统计基础上,从上级、同级、下级三个层次展开对职工的调研,结合其自身的述职报告,确定对员工绩效的评估。

第三,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薪酬的发放应当尽量对应起来,对于一些非量化的、难以确定的绩效结果,要在薪酬确定时多方考量,坚持原则,做到有理有据。

最后,还要做好绩效评估的透明化工作,将薪资确定的原因、结果以文件或邮件的形式发放给被评价的对象,使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与应当避免的行为,改进今后的工作。另外,还应疏通申述渠道,一旦员工对绩效评估的结果有所异议,可以第一时间将意见上达,并获得人力部门的充分重视,对评估结果或薪资情况进行检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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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面改革到2024年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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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报道,今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十三五”的调研一共有三次,分别是在5月25日至27日的浙江、6月16日至18日的贵州以及7月16日至18日的吉林。

其中在5月的浙江考察时,习近平召开了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听取“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这被外界视为首个听取“十三五”建议的公开活动。据人民日报报道,在这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10个重要方向,并对其分六段进行了解释。值得注意的是,“农业现代化”和“改革体制机制”两项重点领域作为单独一段被列了出来。

其后在6月的贵州调研时,“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被列在了首位;7月的吉林调研,“完善体制机制”同样被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四点要求,亦被放在了首位。

“‘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特征,就是要五年时间内,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两项重要改革,一项是经济结构的转型,更重要的则是社会结构转型。”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说,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实也就是要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建立与现代经济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自去年1月22日习近平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目前已召开17次会议,涉及经济、文化、司法等多项议题,像财税、薪酬、户籍等多项改革中的硬骨头都被涵盖。

中国国际经济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深改组已出台近100项改革方案,按照计划,这一轮改革是要到2020年基本完成。同时,虽然上半年中国经济放缓至7%,但这属于正常调整范围之内,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改革,因为改革是不可逆转的。

这也意味着,“十三五”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下半场。

去年8月18日召开的深改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这被认为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的改革路线图。其对未来7年的改革实施工作作出了整体安排,并突出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以及时间进度。

中金研报预测,预计全面推进改革将是“十三五”规划核心。因为在“十二五”期间,一些缺乏量化指标的领域,如转变政府职能、国企改革、财税改革与金融市场开放等,实际结果与规划方向可能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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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者称中国经改破题的关键是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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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26日发表沈泽玮评论称,中国正遇上国家发展中的“中等收入陷阱”,即靠出口廉价物品来推动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在国民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后,逐渐丧失低生产成本的优势,同时因缺乏推动经济更上一层楼的技术条件,陷入增长停滞期。按世界银行标准,2012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1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因此有可能堕入中等收入陷阱。评论指出,中国面对的严峻挑战是,走向停滞不前的“拉美化”,还是迈向当年的“亚洲四小龙化”,当中涉及行政体制与经济结构性改革

评论指出,如果说1978年改革开放是中国走向世界的开始,2001年加入WTO是中国与世界接轨的起步,那“十三五”期间将是经济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刻,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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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检察官工资改革: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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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资改革方案: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不再与级别挂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9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

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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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驾考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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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对我国驾考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持有驾照人已有3.2亿,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3000多万驾驶人,预计2020年将达到4.7亿。这其中,拿着驾照会开车的司机当然是大多数,可拿着驾照不会开车的司机也大有人在。另外,交警每年都会查获不少无照驾驶或拿着假驾照开车上路的“李鬼司机”,让大家对交通安全着实捏着一把汗。

驾驶人是道路安全最重要的因素,考试培训水平将直接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驾考改革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所以,不管你是“老司机”还是“准司机”,都得好好看看驾照考试将发生的以下七大变化。

1、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3、“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4、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提出,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5、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6、重新申领驾照可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7、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

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2018年全面完成驾考改革

关于《意见》贯彻落实的时间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一是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职责任务。二是稳步推进改革。

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重点内容,及时回应关切,广泛听取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为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自学直考更容易更便宜?不见得!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以及广州市交管部门获悉,目前关于“自学直考”的具体细则仍未出台。而从深圳等已经开始试行“自学直考”的城市来看,“自学成才”并不简单,甚至费用可能比驾校学车更高。

考试通过率并不高

今后考驾照可以“自学直考”,是不是意味着可以不用看驾校脸色,跳过驾培“自学成才”了?有不少正在考证路上“艰难跋涉”的市民对此表示支持。并且认为,未来“互联网私人驾考教练”行业将兴起,通过APP轻松预约“小鲜肉”陪练不是梦。

目前,全国实施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的试点有10省市,其中广东省只有深圳市是试点。据了解,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于2012年12月就在全省率先推出散学(即自学)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虽然每个月都有市民报名,但考试通过率并不高。

深圳市车管所考试科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并不鼓励市民通过散学的方式参加驾照考试,毕竟没有经过系统交通安全文明知识培训,容易存在安全隐患。而散学者的合格率也低于正规驾校培训的学员。

“马路杀手”更多?

针对“自学直考”新政,有不少准备考驾照的市民表示期待,甚至有人开始对报名驾校持观望态度。市民陈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已经40多岁,很担心学车能力不足,难以考到驾照且花费太高,“现在驾校报名动辄七八千元,再加上几次补考费,考个驾照得备好一万块钱,负担太重了”。而今后允许“自学”,自己就找熟人朋友陪练,能省下一大笔开支。但“自学”真的便宜吗?

据驾校行业人士透露,多数自学者找私人教练学车是按次收费,但学习方式很可能难以通过严格的“电子考”,一旦考不过还要继续花钱练车,再加上补考费,总成本加起来可能比报考驾校还要贵。

也有市民担忧政策难以落地。光是《意见》中规定的自学用车“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一条就让人心里打鼓。市民刘先生目前正在考科目二,已经两次未通过,“如果要找有车的亲戚朋友来陪练,难道还要对方把私家车进行改装?怎么改装才算合格呢?太麻烦了”。

此外,还有市民担忧自学过程难监管,会产生更多交通安全隐患。市民王先生表示,如果考试者嫌麻烦不想改装车,也不找符合新政规定的指导人员陪练,而且去一些偏僻路段练车,谁能知道?“如果最终还侥幸考到了驾驶证,那不就成了“马路杀手”,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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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资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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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资”的定义一直都是除去奖金和补贴之外的组成部分,也是根据国家的工资等级表而设定出的。通货膨胀导致物价上涨是工资在上浮的主要原因,很少的考虑到了员工的个人业绩。

经济飞速增长是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传统的工资制度改革也是基于此环境而进行的,改革之后的工资中也能良好的反映出员工个人能力,工资变化也出现了新的形势。

2.1 随着企业能够自主确定工资的形态在1986年被认可后,企业工资形态也因其大力推动而出现多元化的局面。当时企业内盛行工资形态包括了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结构工资、以及职务等级工资等。理论上,员工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得到了彻底的分裂,也杜绝了“大锅饭”现象,都因有效地实施了企业自主支配工资。但实际新引入的工资形态并没有脱离原来“统一标准”工资的形态。拿工资才上班,有奖金才做事的现象平凡出现是因为缺乏考核标准,而新的“大锅饭”思想也因为缺乏考核标准蔓延于上世纪80年代,同时新的问题也出现在企业中,而且亟待解决。 2.2 企业员工在工作上的积极性因为受到严重的工资问题影响也被逐渐消磨,企业在发展中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当时我国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所以将企业的竞争力迅速有效地提高以及激发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都亟待落实。改革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在2000年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研究,研究之后获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工资制度面临的问题。企业中的同岗位同职务员工之间的工资也会因为工资职务化之后存在一定的差异,个人创造的价值和员工自身价值有很大关联,员工也自然能明白要通过内部竞争才能够取得更高的工资,同时也提高了员工自身工作的积极性。

2.3 工资改革受益者除了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之外,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也从1992年起进行了改革。首先,年薪制开始导入,也是针对企业经营者而导入的。导入年薪制的企业在1997年就已经发展到了100家。从上文的归纳中不难看出,目前国家企业的工资体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有的同一等级制度发展成了能够将市场要素也考虑其中的工资体系,同时这种工资体系在不断改革过程中已经具有了企业自身的特色。以前的个人业绩和工资基本无关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大锅饭”蔓延的现象也得到了缓解。而我国国企工资体制现今还仍然存在诸多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当下亟待改革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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