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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故事演讲比赛精选20篇

寓言故事多用借喻手法,使富有教训意义的主题或深刻的道理在简单的故事中体现。寓言的故事情节设置的好坏关系到寓言的未来。本文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一些关于读书故事演讲比赛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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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读书故事

全文共 5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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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原名周树人(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浙江绍兴人,字豫才,十七岁之前曾用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以笔名鲁迅闻名于世。鲁迅先生青年时代曾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

【一】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从青年时代起,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他成为共产主义者之后,便更加自觉地把自己的一切献给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事业。他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祖国和人民怀着真挚的爱。“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一广为传诵的名句,正是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人格的生动写照。为了使祖国摆脱凌辱、人民得到解放,他一生毫不懈怠地进行战斗,一直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列。彻底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他坚决背叛所出身的封建士大夫阶级,看清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动摇性,坚信只有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才能拯救祖国。中国知识分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崇高气节,中国人民决不甘受外人凌辱、为维护民族尊严而进行英勇斗争的光荣传统,在鲁迅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后来又由于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指导而得到升华,获得了全新的性质和时代内容。他无私无畏,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是冲锋陷阵的模范,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模范。鲁迅逝世以后,上海人民和全国各地人民为他举行隆重葬礼和悼念活动,上海民众代表在他的灵柩上覆盖了写有“民族魂”三个大字的旗帜。“民族魂”枣这正是中国人民对于自己伟大代表的最中肯贴切的评价。

【二】

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三】

童年时代,鲁迅常跟母亲住到绍兴乡下安桥头外婆家里,后来又到皇甫庄大舅父家里寄居。安桥头、黄甫庄都在绍兴昌安门外水乡,宽狭纵横的河流静静地流过村边。鲁迅喜欢到乡下去,他把那里看作是自由的天地,崭新的世界。因为在这里不仅可以免读深奥难懂的《四书》、《五经》,还可以同农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到密如蛛网的河上去划船、捉鱼、钓虾,去欣赏带着点点渔火的水上夜景,或者到岸上去放鹅、牧牛、摘罗汉豆,呼吸清新的空气…… 每逢村子里演社戏的时候,鲁迅就和小伙伴们一起摇船儿来到半个在岸上、半个在湖里的戏台前面,看武功演员翻筋斗。有时,他还和农民的孩子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段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两天不下河打渔),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四】鲁迅争分夺秒 的故事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近代一位出色的文学家。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五】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故事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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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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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酷爱读书,有句名言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的生活确实如此。我可以一天不睡觉、不吃饭,但不可以一天不读书。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小王子》,那时我还不认字,只好让妈妈当睡前故事读给我听。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已经8点多了,劳累了一天,洗完澡刚想躺到床上睡觉,看到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翻了个跟头,昂首挺胸地坐在床上看书。我眼睛瞪的大大的,把书中每一个字都“吃”进了脑子里。过了一会儿,我看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好像到了书的世界。忽然,我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原来是妈妈过来看我有没有盖好被子,顿时我感到一场巨大的灾难正在向我袭来。妈妈看到我这么晚还没睡,就喋喋不休地斥责道:这么晚还没睡,明天早上又起不来……我还要说些什么,但书已经被妈妈收走了。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就偷偷跑去书房看书,那时我一经10岁了,大概是上三年级,我已经可以看深奥一点的书了,比如:《希腊神话故事》、《草房子》、《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于是,我选择了《我要做好孩子》,主人公是金铃,我废寝忘食地读了起来,我边读边流泪,别看金铃傻乎乎的,其实她内心非常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她的班主任改他们班的作业病了,金铃还拿花送给老师,而且还是第一个。

我愿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阅读中成长,在阅读中进步!同学们,我们一起加油吧,让书香更加芬芳,让未来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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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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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翁是金铃。

金铃是个活泼开朗、善解人意的阳光女孩。

金铃自从上了六年级,就参加了邢老师的强化班,因为区教育局不准这么干,所以邢老师一再叮嘱金铃她们不准对同学们说。

这天是星期三,放学后金铃的同桌尚海用讨好的语气对金铃说:“我们去看画书吧?”“真的?”金铃背上书包就跟尚海走,金铃突然停下脚步说:“我得回家做作业,晚上要去邢老师宿舍补课。”话才出口,她吓得捂住了嘴,天哪!怎么把这事说漏出来了!就这么一传二,二传三,几天之内强化班的孩子增加到十五六个。

今天晚上强化班好不热闹。李小娟、胡梅、刘娅如为了一些小事,就把垫子扔得“满天飞”连瓷娃娃也不放过。

邢老师第二天就问于胖儿是谁挑起的事端,于胖儿撒谎说是金铃和尚海。邢老师问金铃和尚海后,金铃很恼火,吃过午饭后金铃在路上遇见了于胖儿,一把把他给揪出来,押到老师办公室,承清了事实。回家后金铃把整件事清清楚楚讲给了妈妈听,妈妈很欣赏金铃的做法。

读了这人故事我知道了做人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诚实不能包庇别人。遇到事情要冷静,不能急躁,要学会忍耐。

现在社会上像金铃正直的人已非常少,要是国家没有贪官吏,何愁国家不兴旺发达、繁荣富强。金铃的的冷静是值得我们非常学习的。爱迪生在试灯丝的时候,用过几万种做过材料,都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但是他从不急躁,而是冷静地去面对,如果爱迪生像别人做了一点就急躁不安的话,有可能至今还未走出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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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读书故事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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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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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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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特别讨厌看书,就是喜欢看一些漫画。可是,看了乐多多写的《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后,才发现看书是那么有趣。

这本书是我从班级图书角借的,开始我还以为这本书是故意把封皮设计的那么好看,就只是吸引人,内容没什么好看的呢。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本书不仅封皮好看,内容更是精彩。

我在学校看了一些,还没看够就放学了,于是我就带回家去看。回到家我赶紧写作业,因为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等写完作业都快九点了,妈妈让我去睡觉,可是我还有一丁点内容都没有看呢,真是不甘心呀,心想要不等妈妈睡了我再看。

终于妈妈睡着了,心里好激动呀,不敢开灯怕被发现了,于是偷偷的打开手电筒,但心里还是很担心,忽然脑子一转有主意了:“倒不如跑到厕所去看。”“就这么办!”我小声嘀咕道。

我下床穿上拖鞋,把书藏到睡衣里悄悄的走向厕所,没被发现真是太好了,太激动了,嘻嘻。

谁知刚看到一半,正入神呢,突然听见妈妈开卧室门的声音。不好,要被妈妈发现了!怎么办?看到边上的马桶,我忽然灵机一动,赶紧使劲按了一下冲水按钮,把书裹睡衣里,开开厕所门大摇大摆的回到屋里。妈妈以为我上厕所,什么话也没说,还好,逃过一劫。等妈妈发出轻轻的鼾声,我又偷偷地钻进了厕所里。故事真是太精彩了,当我看完最后一页时,看看表,已经快11点半了。

唉,谁让这本书太精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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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第周勤奋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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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他从事实验胚胎学的研究近半个世纪,是我国实验胚胎学的主要创始人。

童第周出生在浙江省鄞县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由于家境贫困,小时候一直跟父亲学习文化知识,直到17岁才迈入学校的大门。

童第周小时候的好奇心十分强,看到不懂的问题往往要向父亲问个为什么。父亲每次都不厌其烦地耐心给他讲解。

一天,童第周看到屋檐下的石阶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行小坑坑,他觉得十分奇怪,琢磨半天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去问父亲:“父亲,那屋檐下石板上的小坑是谁敲出来的?是做什么用的呀?”父亲看到儿子这么好奇,高兴地说:“这不是人凿的,这是檐头水滴下来敲的。”小童第周更奇怪了,水还能把坚硬的石头敲出坑?父亲耐心地解释说:“一滴水当然敲不出坑,但是天长日久,点点滴滴不断地敲,不但能敲出坑,还能敲出一个洞呢!古人不是常说‘滴水穿石’嘛!就是这个道理。”父亲的一席话,在小童第周的心里激起了一阵阵涟漪,他坐在屋檐下的石阶上,望着父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由于农活比较多,童第周对学习有些失去兴趣,不想读书了。父亲耐心地开导童第周说:“你还记得“滴水穿石“的故事吗?小小的檐水只要常年坚持不懈,能把坚硬的石头敲穿。难道一个人的恒心不如檐水吗?学知识也要靠一点一滴积累,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为了更好地鼓励童第周,父亲书写了“滴水穿石”四个大字赠给他,并充满期望地说:“你要把它作为座右铭,永志不忘。”

读中学时,由于他基础差,学习十分吃力,第一学期末平均成绩才45分。学校令其退学或留级。在他的再三恳求下,校方同意他跟班试读一学期。

此后,他就与“路灯”常相伴:天蒙蒙亮,他在路灯下读外语;夜熄灯后,他在路灯下自修复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期末,他的平均成绩达到70多分,几何还得了100 分。这件事让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别人能办到的事,我经过努力也能办到,世上没有天才,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之后,这也就成了他的座右铭。

大学毕业后他去比利时留学。在国外学习期间,童第周刻苦钻研,勤奋好学,得到了老师的好评。获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没有电灯,他们就在阴暗的院子里利用天然光在显微镜下从事切割和分离卵子工作;没有培养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显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极细的玻璃丝;实验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从野外采来的。就在这简陋的“实验室”里,童第周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若干篇有关金鱼卵子发育能力和蛙胚纤毛运动机理分析的论文。

解放以后,童第周担任山东大学副校长的同时,研究了在生物进化中占重要地位的文昌鱼卵发育规律,取得了很大成绩。

到了晚年,他和美国坦普恩大学牛满江教授合作研究起细胞核和细胞质的相互关系,他们从鲫鱼的卵子细胞质内提取一种核酸,注射到金鱼的受精卵中,结果出现了一种既有金鱼性状又有鲫鱼性状的子代,这种金鱼的尾鳍由双尾变成了单尾。这种创造性的成绩居于世界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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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生讲故事比赛稿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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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6号选手,三年级二班的白佳鑫。

我在小的时侯,就经常听大人们说:“学雷锋,做好事”。当时我不明白,做好事就是做好事,为什么前面加一个“学雷锋”呢?上学以后,在三月五日这天,老师说:“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学雷锋日”。从那天起,我终于知道了雷锋叔叔。

雷锋,原名雷振兴,出生在湖南望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里,更不幸的是,万恶的旧社会逼得雷锋家破人亡,他的父母和兄弟都相继去世了,雷锋七岁就成了一个孤儿,然而,这些苦难却让雷锋和同样贫苦的乡亲们成了“亲人”,事事为“亲人们”着想,还经常帮“亲人们”。解放后的雷锋参了军,他依然处处为别人着想,有需要帮助的人他总会毫不犹豫走上前去……1962年,雷锋因公牺牲年仅22岁。雷锋虽然已经离开了我们,但是依然激励这我们。

钱师傅是杭州钢铁公司北苑的居民,是“爱心天天行服务站”的副站长。有人做好事不留名,可钱师傅却不一样,他大大方方地告诉大家:“有事来找我,我随时候着。”雷锋说过,一个人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活雷锋”钱师傅,退休后已经为大家服务了9年多。他说,只要身体吃得消,这个活雷锋他愿意一直当下去。他的手机号居民们全都知道,有事挂个电话,不一会就能等来乐空巢老人要去挂点滴等等,大事小事他全管,全是义务劳动。他就是这样用自己的热情谱写了雷锋精神。传承雷锋精神的可不只有钱师傅一人。就在今年的3月1人,在广州西提码头,有一位市民不慎掉落珠江,路过此地的武警郑益龙挺身而出,跳入珠江,将市民救起,自己却被激流冲走,不幸牺牲,他用生命篆刻了雷锋精神。

雷锋曾说过:“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帮助人民克服困难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是我应尽的责任。”最美女教师、最美司机、最美乡村医生,那些最美中国人,都在弘扬着雷锋精神!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习雷锋,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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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读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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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就是一个小书迷,不仅看过许多书,就连家里都有好多书,书架都已经放满了,说起我的读书故事,你们想必会笑掉大牙。

有一次,我正聚精会神的在书桌上看“女儿的故事”这本书,由于牛奶与墨汁放的很近,所以,当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拿起杯子喝牛奶时,就拿成了墨汁,可我浑然不知“危险”正步步逼近,当“咕咚”一声我吞下墨汁后,立刻大叫了起来,妈妈闻讯赶来,看着我一边“啊,啊”的大叫,一边只用手扇伸出的舌头,连忙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伸出舌头断断续续的说:“我,我刚才…拿,拿牛奶喝的时候,一不小心…一不小心就拿成了墨汁,结果…结果把我的舌头都快苦掉了。”妈妈听过,哈哈大笑起来说:“谁让你拿牛奶时不看,只盯着书呢?”我气哼哼地回了妈妈一声“哼”又回到房间里继续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厕所上看书,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小时了,“戴妍,你掉厕所了吗?都两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出来?”妈妈在门外大叫了一声。我如梦初醒,赶快冲完厕所出去。出去后,我每走一步就像踩在针上一样疼。唉,谁让我看书又看的忘记了时间呢!

在我读书的时候还有很多有趣搞笑的故事,然而每次造成这些事的“凶手”都是因为看书看的太入迷。谁让我是一个小书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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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香伴我成长征文: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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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去年,我们展开了一次“活动”。里边的“活动”甚是有趣,那就是看谁读的书多。当时,我心里乐滋滋的;读书多?那不简单,随便翻几眼就行了呗!

于是,同学们都因这件事情争分夺秒,每节下课都能看见成群结队的同学在那抢书。每次都只剩下一本,两本。但我仍不气馁,一有同学看完就向他借。有时我还趁某个同学不注意,偷偷的将他的书拿走。

我看书的速度,不要以为我厉害,其实,里面的内容,我根本没读进去。为了快,我只能将内容扫视一眼,就过了,这就是我为什么看书那么快的原因!

之后,老师将看书的排名展出来了。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结果不太好,第四名,加油吧!

“活动’’仍未结束。为了排第一,我看书的速度越来越快,以至于这次连瞄都不瞄了。每次看到同学那么专注,认真的神态,我心里一酸,决定不再争什么第一了,我要认真看,我要好好看。

后来,我领悟了这一点道理,认真看才是最重要的!

[书香伴我成长的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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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说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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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周日,当我写完作业就不由得走到书架,寻找我喜欢的《格林童话》。我情不自禁地抽出书来,就像如鱼得水,尽情地畅游。这时我会感觉我的天地是那样的宽阔,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小鸟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欣赏着大自然的无限美景。书的内容很精彩,我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情境当中。我像故事里的小公主,被人欺负了会伤心的流下眼泪;当收到了圣诞礼物时,那高兴劲令我不觉开怀大笑起来,我的情绪跟着书中的情节变化着。

读书的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的到了午饭的时间了。妈妈喊我都没听见,直到爸爸拍响了我的门,把我吓了一跳才如梦初醒一般,依依不舍得放下书,走出书房,可我的心却不能平静,依然留在书的故事情节里。“我”和他们做游戏,他们高兴,我也高兴。吃着吃着饭不由得笑起来,更可笑的是我把妈妈都喊错了!惹的爸爸说我“书痴”。

我喜欢读书,也爱买书,我的书架上全是我喜欢的书,每次去书店我都不会空手而归,总有几本书被我带回家。我爱读书,因为我从书里可以体会到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也让我感受到不同的时代养育着不同的人。书是我的调味剂,伤心了我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读自己喜欢的书。开心了,我还是要读书,把我的高兴心情带到书中,与书中的故事情节波澜起伏。书给了我快乐成长的动力,让我懂得在家如何做一名孝顺听话的好孩子;书是我不会说话的老师,他告诉我在校如何做一名老师喜欢的学生。

书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到很多的知识,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书是我们遨游的海洋,伴随我们快乐的成长。只有多读书才有所进步;只有多读书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只有多读书才会让我们的脚步平稳向前;只有多读书才能开阔视野走在时代的前头。总之,今后我会更加发奋读书,读很多很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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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小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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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故事,虽然不多,但是十分有趣。

那是发生在暑假的事情。一天,我在堂姐的房间里玩,发现房间里堆着许多的书,琳琅满目的,各种各样的书应有尽有。伯父知道女儿十分喜欢书,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堂姐,让她饱经诗书,有所获益。我跟堂姐也合得来,因为我们的爱好都是读书,聊在一起,满嘴都是书的故事。我的书借给她,她的书借给我。这不,我跟她在房间里,仔细地阅读课外书籍。正巧,我们在房间里,家人都不知道,以为我们出去玩了,他们出去时把门锁上了。而我们被关在房间里,一点也不知情,因为我们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了。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我觉得有点累,想出去走走,我们使劲地拉门,就是拉不开。我们大声呼喊,就是没有人回应。我们急得就要哭了,像被人绑架一样。幸好房间有书给我们看,不然不知道该怎么过。虽说如此,可我们俩的肚子不争气了,咕噜咕噜地唱着空城计。过了几个小时,父母终于回来了,我们使劲地呼喊,他们听见了,赶紧给我们开门。门一开,我们立刻冲了出来,赶紧找吃的。正好父母带回了方便面,我们一把抢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父母见了我们那个急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们也陪着他们笑。我们边吃边笑,差点给呛着了。

这件事之后,我变得更加喜欢看书了。我经常用零用钱买书来看,也叫妈妈买。妈妈也非常支持我,因为妈妈知道读书有好处,对学习有帮助,能增加课外知识的积累,能开阔视野。

真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读书,也许是他们没明白读书的益处。我对读书的热情,是永远也不会熄灭的,到老我也要读书。因为能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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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5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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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还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两句话在我小的时候让我爱上了书籍。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当时我把这本书拿回老家去看,因为我出身于书香门弟,外公是一名退休教师,妈妈和小姨都是大学生,所以他们就非常喜欢我看书,我把书拿回老家,被家里人看见了,他们就要我把看过的书,全部抄到本子上,我现在已经抄了100多本。

在晚上,我通常都会熬夜,熬夜干什么了?就是看书。我觉得白天的时间拿来看书不够所以我晚上就会熬夜看书,我看书喜欢反复的读,找到我以前忽略的东西,有时我会把喜欢的句子单独抄的到一个笔记本上,我现在已经抄了350多个句子了。现在我算得上是一个满腹经纶的人了。

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所以我们要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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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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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童年,我最喜爱的是什么?哈哈,你猜猜,告诉你吧,是读书

读书,我听到有人感叹了:一本书有什么好看的,读来读去都那个样,一点都不好玩!

对此,我的回答还是那句:我喜爱读书,我并不在乎那上百或上千的字,我在乎的是书中的故事,是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悲欢离合。

今天像往常一样,我一写完字催着父母去买书,一来到书店里,我会像虫子找到食物似的在书架“迷宫”里找自己喜欢的书。每要去还钱时,父母总会皱着眉头,嘻嘻,你看看在收银台上堆着像山似的书,就明白了。回到家,我会第一时间打开书,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得看起来。有时侯,妈妈那100%“超音波”也叫不醒我。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就最清楚了,妈妈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生气得说。“孩子,你喜欢看书我很高兴,但是如果你能乖乖得听我的话,我就更高兴了!”妈妈指着我说。“但是,我还没看完呢!”我辩解道。妈妈又说:“你看看都十点了,你怎么还看哪?快睡吧!”说完,就把书都拿走了。我被妈妈拿走书后,气呼呼的关下灯,躺在床上,结果我一整晚都在想那本书接下来的内容。

读书真的很简单,但是内容却意外的不简单。但是如果你用心得去读那本书,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奥妙是那么多。请把书当做你的朋友,当做你的知音,去体会其中的真谛,其实读书也是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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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类的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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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米特人,又称闪族人,亦称“塞姆人”(Semu)。《旧约全书·创世纪》,称其为挪亚长子闪的后裔,是起源于阿拉伯半岛的游牧人民。阿拉伯人,犹太人都是闪米特人(不过,有着共同祖先的两个民族却历经多次中东战争,中东和平依然没有实现,巴以冲突依然还是冲突。)。

希伯来人,古犹太人,闪米特语系的一支。大致在公元前1900年至前1500年之间,他们逐渐由美索不达米亚迁入叙利亚,随后迁入埃及。

犹太人,其祖先为希伯来人,是起源于阿拉伯半岛的游牧民族,属于闪米特人的一支,原始血缘上与阿拉伯人相近,主要信仰犹太教。

腓尼基人,闪米特人的一支,生活在今天地中海东岸相当于今天的黎巴嫩和叙利亚沿海一带,是古代世界最著名的航海家和商人。

雅利安人,原居于今天俄罗斯南部乌拉尔山脉附近的古代部落,使用印欧语系的语言,被认为印欧语系民族的共同祖先。

古希腊人的先祖为野蛮的赫愣人。

古希腊前7世纪以前为僭主制度,德拉古改革改革法律过分严厉,梭罗改革将其废除。

波斯人入侵希腊时候。在军界,支持陆军的阿里斯蒂里司和支持海军的泰米斯托克展开政治斗争。后者获胜。温泉关失守,波斯人直捣雅典。泰米斯托克率雅典海军摧毁波斯海军,切断其后勤供应。

马其顿的亚历山大远征波斯。顺便消灭了腓尼基,征服埃及,推翻波斯帝国。

在《人类故事》中,印欧人和闪米特人争夺地中海与其他区域统治权,展开战争,这是一条主线。

罗马繁盛时期的内部矛盾:富人阶级和贫民阶级。其代表就是马略和苏拉的政治斗争。

穆斯林纪元:纪念默罕默德出走麦地那

默罕默德的继任者为哈里发。

纳维亚人是海盗一族。

英格兰,先做了200罗马帝国殖民地,后被日耳曼部落盎格鲁和撒克逊人征服。

公元1000年,西欧,南面默罕默德信徒;西海岸,北欧海盗;东面,匈奴,匈牙利人……

骑士的兴衰,国王强大起来,骑士变为乡绅。

土耳其攻陷圣地耶路撒冷,引发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全军覆没。

公元1096,第二次十字军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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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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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古时用羊皮卷制成。书写匠门在珍贵的羊皮上书写,他们的指骨被砍下装饰封面,告诉人们此书再无第二本。中世纪,一本羊皮卷值一个大庄园。一个人拥有的羊皮卷越多,他的社会地位就越高。通常人们在羊皮卷上写的都是一些很神棍的东西——炼金术、黑暗魔法、巫术。所以又被称为亡灵书或者魔鬼书。伟大的亚历山大图书馆曾经拥有三万本羊皮卷——说不定记录了什么元精、占卜、邪术。不过却被阿拉伯军队烧的一干二净。

书,是文化的载体,记录了古老文化。书,是灵魂的寄托,寄托着作者心中之感。书,是知识,是精神,是历史长河的不朽见证者。

翻开一页书,记得那时自己是11岁。书名是“哈利波特”扉页签了一行字:别忘记了找彩蛋。很快这本书就迷住了我,魔法与现实的元素碰撞,关于此书,能谈的我只有两点来谈。记得在11岁生日晚上躲在被窝,等到晚上,想着会不会有霍格沃茨的猫头鹰——什么也没有,失望极了。到现在却还抱着这种幻想。第二点便是此书的隐喻——希特勒,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党卫军为之狂热者。便是伏地魔的原型,他们信奉进化论。纳粹认为自己是雅利安人会进化。而食死徒们相信纯血至上。哈利的故事可对应第二次世界大战。莫非老魔杖便是核弹?而伏地魔真是一个悲剧人物——成绩全部达到O完美当选学生会主席,天赋与法力超凡。因为家庭不幸而痛恨麻瓜所谓泥巴种。就元首痛恨犹太人。最后两次阿瓦达索命杀死了自己——“哈利什么也不用说,我念出咒语时自会终结自己。”这本书还有更多亮点等我,希望第八部书《被诅咒的孩子》也能有彩蛋伏笔。

全世界人似乎都在反法西斯。JRR托尔金所写的《魔戒》被评为两千多年来最伟大的书。有人猜测终极大反派索伦也有纳粹血统。魔戒是纳粹追求力量和权力的象征。纳粹对于强大力量和终极权力的醉人追求。纳粹化身至尊魔戒,纳粹党便化身为了半兽人与强兽了,而纳粹中的精英则变成白袍巫师萨鲁曼。而索伦的魔眼便是盖世大保。

关于这些,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很早在读这些书时,其实只是觉得它们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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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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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陪伴我成长有许多事情,读书、练书法、打乒乓球、画画等。对我影响最深莫过于读书。由于我成长在教师家庭,从小家人就十分注意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当我刚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买单张彩色卡片对我进行日常教育,随着我的成长,渐渐地由卡片过渡到色彩斑斓的小书,又到趣味十足的故事书。等到我上小学时,我自己已经可以读故事书了。

虽然当时家里就我自己是小孩子,但我从没有感到过孤单。书中一个个动人的小故事,吸引着我,每天我都沉醉在丰富的世界中。《水浒传》让我认识了一百单八将,并从每个英雄的身上感受到不同的人物性格。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不是大名鼎鼎的宋江,也不是足智多谋的吴用,而是看似粗心的李逵。他行侠仗义、讲义气的性格让我佩服。读了《水浒传》后,我对108个人物不说个个十分熟悉,也八九不离十,妈妈不相信我能把人物掌握那么熟悉,就考我每个人绰号和事迹,我几乎都能说上来,妈妈见我这样也就相信我读书比较熟了。再读《狼图腾》时,我更是废寝忘食。第一次我对狼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只限于童话中《小红帽》和《狼和小羊》中狼的反面形象。在《狼图腾》中我认识到了狼对人类虽然凶残,但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的。狼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它们作战的时候,有头狼指挥,头狼甚至比人还要聪明,还会设计战争。在毕力格老人的思想里草原人一些智慧都是向狼群学习的,草原生存的法则也是在狼群身上学习。陈阵因为想要了解狼养了一只小狼,没有想到就是那么小的狼根本没有丢失自己的狼性,无论吃食还是休息,小狼总是保持着狼性,高贵而深沉。书中最后深深地留恋草原在也没有原来草原那样美丽而迷人,因此狼群也就失去了。留给我深深地遗憾。

我自从上小学开始就没有午休过,我把午休的时间都用来读书。甚至所有的假期也在读书,伙伴们在玩的时候,我在读书,伙伴们上网看电视玩手机的时候,我还在读书。我认为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有我没有掌握的知识,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自从升入初中以后,读的书不在是故事类,而是各种各样的书,可以是中国的,也可以是外国的。读书,对于我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自己认为不读书我的人生就不够完美。

读书也给我带来丰厚的回报。上初中后,读书多优势显现出来,每节课都是我的最爱!不论是年号丰富的历史课,还是枯燥无味的数学课,我都能津津有味的学习,甚至磅礴引论侃侃而谈!因此,我的成绩也在班级甚至年级名列前茅。

书中有我喜欢的“金砖”,我就向搬运工那样,不断地把“金砖”搬进我的头脑中,同时我也知道这“金砖”一辈子也搬不完,但我会一直搬下去。

我还会继续读书,继续我的读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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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报就像一本故事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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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就像一本故事书》,刘顺仁著。很遗憾,学习价值投资这么晚,才读这本书,这本书,应该早几年就读的。

我不是财务会计专业出身,许多财务会计知识,我只是一知半解。但是我知道作为一个投资人,自己这方面是短板,一直想恶补,曾经找来注册会计师的课本和课件,想认真学习注册会计师的课程,但真的要深入下去,对我这个外行来说,实在是枯燥得不得了,头大得不行。于是每次碰到自己很想搞懂的会计知识,才到网上拼命百度,比如融资租赁。

偶尔看见一些价值投资人说写财务会计知识的入门书籍里面,这本书很不错,于是找来一读,还真没失望。对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来讲,这本书肯定太简单了,但对我这样的投资人来说,还不错。不管怎么样,毕竟是系统性的一本书,而且关键是,这个系统性,没有难到我看不懂的程度。

书中,通过讲故事一样的写法,将财务会计的重要性、原则等大道理解释得很清楚,又根据沃尔玛、Kmart、戴尔、惠普、苏宁、国美等公司财报,将四张表的科目、作用娓娓道来,还讲了投资者如何利用财务报表来探究企业的竞争力,来防备造假、保护自己等等。书中说得好:“财报是问问题的起点,不是答案”。但如果起点也不稳,那就不是在做投资分析了,是在白日梦中天马行空了,尤其是对价值型投资者而言。

我向那些非财务会计专业的,初学价值投资的网友们推荐这本书,值得一读。

(读完这本书,莫名的,格雷厄姆曾经留在我脑海里面的那句话,和前不久惠特曼的那句话反复在我脑海里面纠结。格:“一般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并不是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了那些高品质的证券,而在于以一般的价格购买了大量质量平庸甚至糟糕的证券。”惠:“美国的现状是资产转换比长期持续经营更频繁、普遍”。两句话都不 是原话,但应该是我写的这个意思。投资,真的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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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作文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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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想象力也很丰富,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画面,我也能想出一个故事

在我看第一本书的时候,觉得有些乏味,毕竟我平常看那些好莱坞大片看多了,对没有画面的东西难免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慢慢的,书中的故事使我完全沉迷于此。之后,我阅读了四大名著,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诸葛亮的机智让我佩服,我也记得我和语文书上某个课文的作者一样,看到关羽死了的时候,气得直接把书扔在床上,足足有一个星期没看它。

之后,我们的班主任苏老师带我们班同学参加了百班千人共读活动,那时我记得还是第八期来着,转眼间,已经第十几期了。这期间,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最喜欢的是《尼克代表我》。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阅读的美好,当我沉迷于书中时,如果不是太饿、太困,不把书看完绝不休息。平时读书呢,就爱先仔细看开头,然后,看内容也仔细的看,并在旁边写批注和自己的想法,看到结尾时,好好的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样的结尾。

读书最大的乐趣在于把自己代入这个故事里,想想看自己会怎么做,文中的主角为什么要这么做。就那我最近很喜欢的《三体》系列来说吧。看第一部地球往事时,我会思考叶文洁为什么受到了监听员的警告后,还要回复,明明没有把握,确还是回复了三体人。看到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又会思考程心为何在三体人入侵时不启动引力波发射器……看书的乐趣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

看书,看的不仅是故事情节,还看的是主角的表现,一个主角令人十分喜欢,这是本事;但如果一个角色让人恨到极点,这也是本事。就拿《三体III:死神永生》来说,里面有一个在三体圈里备受争议的人——程心。我对这个角色呢,也可以说是恨了,第一次,她让三体入侵;第二次,她导致歌者文明丢二向箔将太阳系压缩成二维,最打脸的是,她阻止维德开发曲率驱动引擎(既光速引擎)结果丢二向箔的时候自己坐唯一的光速飞船星环号跑到云天明送她的小宇宙里了。最气的是,归零者文明说了宇宙质量要守恒,但程心还在小宇宙里留了五公斤物质导致宇宙从坍缩转向无限膨胀……看完这三次大错误,在生气之余,我也由衷的佩服刘慈欣的人物塑造能力,无论是叶文洁还是罗辑,又或者是程心,都有正反两面,且描写完整。

在读了《三体》和一些其它类型的小说之后,我也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脑中强大的故事编造能力了,那时候我就在想:“干脆把它写成小说吧!”虽然是给自己看的,但还是很认真的写了,目前我已经写了三篇小说,前两篇都有一万字以上,目前第三篇正在更新。从这以后,我的作文水平在之前已经很好的基础上又大大提高。读书的收获还不止这些,以前就喜欢恐龙,然后我就买了本恐龙百科,又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学到了更多知识。我的书架上有差不多一百本书,全部都看完了。

不得不说,读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拥有好莱坞大片的所有东西,甚至更好。

读书的心得:绝对不要因为你看了很多书就有优越感,学海无涯,越努力越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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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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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我看了书之后知识真的增加了,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

从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虽然不认识几个汉字,但看那些插图也觉得十分开心,慢慢地我上了幼儿园,爸爸经常给我买书,我对读书的兴趣提高了很多,上了小学我对小说又有了浓厚的兴趣。天天抱着书看,一年下来积累了不少知识。我最喜欢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他的书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还想看二遍、三遍、四遍、五遍……他的书让我百看不厌。渐渐地我又品味了其他作者的书,发现他们的风格一点也不同,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看法,每一本都很精彩……现在我的书柜已经摆的满满当当地了,全都是我喜欢看的书

如果没了书,我就会像饥渴找不到食物,如果没了书,我就会像鸟儿没有翅膀,不能飞翔。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我离不开让我增长知识的好老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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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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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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