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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中的这篇作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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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日记种花300字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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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浩浩荡荡的种工具,我和徐宇轩出发了。

门口的大门首当其冲,给我们来了一个下马威。“咣”地一声,门关上了,可是我们来来回回没有手空闲着,再来开门,这可怎么办?草丛中,有许多石头,其中一颗最大最明显,对了,我们用石头夹住门,不就能让门一直开着了吗。徐宇轩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跑了过去,手抱住石头:“发重啊!”抱不动。没办法,我们只好再想办法,“抱不动,可以滚啊”。徐宇轩笑着说,这可真巧了,石头正好是圆的,可是把石头滚过来后,难关又挡住了我们种花大军的去路,我们抱不动石头,就没法把石头放在楼梯上,放在门前,门却又正好过去,这个怎么办?我们想来想去,也只有把石头搬上楼梯,这个办法有用。猛得一推,不偏的正好夹在门上,门开了。

我们之后的麻烦也是不少,可大铁门却最让我印象深刻,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回来的时候,门又莫名其妙的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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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帮妈妈浇花的日记400字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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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起来,我看见妈妈正在阳台那里用水浇那些焉了的,我说:“妈妈,让我来吧!”妈妈说:“你不会?”我说:“会,说着就开始装了满满一壶水慢慢的倒在花盆里,”花儿叶子一颤颤的,像是在向我招手,表示谢谢呢!过了几天了,我发现它们又和以前一样精神焕发了,特别是我家的一颗滴水观音,它是长着心形叶子的花,它的叶子很大,大的像把“雨伞”,叶子翠绿翠绿的,为什么叫它滴水观音呢?那是因为,它绿油油的叶子底下挂着一颗颗小小的水珠,像珍珠一样晶莹剔透哦!褐色的`根,一层包裹着一层非常美!它的两侧还长出了翠绿翠绿的新芽,我很高兴,我终于能帮妈妈干活了,我爱我家的滴水观音,我更喜欢浇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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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花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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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牡丹和玫瑰,我更喜欢

桂花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花。我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样描写它:桂花是集绿化、美化、香化于一体的观赏与实用兼备的优良园林树种。桂花清可绝尘,浓能远溢,堪称一绝。每当仲秋时节,丛桂怒放,夜静圆轮之际,把酒赏桂,陈香扑鼻,令人神清气爽。古代伟大诗人白居易还为它写下了一首诗:遥知天上桂花孤,试问嫦娥更要无;月宫幸有闲田地,何不中央种两株。在我国民间也有一段优美的民间故事:吴刚伐桂。这更让桂花增添了一份神奇和浪漫。

说她神秘,但桂花却随处可见。我家离郴州五岭广场很近,广场的花圃里就种有很多桂花树,每当仲秋,桂花竞相开放,浓浓的花香便弥漫开来,晚上人们在广场散步,很远就能闻到这浓烈的花香,甚至我坐在家中看电视也能闻到桂花香。

于是,我常想:桂花虽然没有牡丹华丽,没有玫瑰娇艳,没有华丽的外表,它小巧玲珑,但每一朵花都是浓缩的精华,它默默地绽放,无私地奉献,以沁人心脾的香味带给人们轻松愉悦。我要向桂花学习,学习它默默无私地奉献,通过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虽然,我不一定能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人,但只要尽自己所能,为社会的进步奉献出自己微小的力量,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好呢?而且,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来奉献的话,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强大、我们的社会一定更和谐、我们的家庭也一定会更和睦幸福。

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桂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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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玫瑰花外形的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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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国色天香的牡丹,有人喜欢铮铮傲骨的梅,有人喜欢香气扑鼻的丁香花,有人喜欢不争一时的菊花,而我最喜欢芳香四溢,给人带来愉悦的玫瑰花。玫瑰花的品种繁多,色彩艳丽,有火红色的,淡黄色的,天蓝色的,还有白色的它们的花瓣重叠着、交织着,像艺术一层一层细心地为它们安上似的!

玫瑰花属于单茎单花,含苞待放时,一个花骨朵儿,褐绿色的茎上长着毛茸茸的小刺儿。去年圣诞节,看着送给的那一大束玫瑰花,我心想真好看,就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拿,一个不小心,就被小刺儿扎得生疼,原来小刺儿是它的武器呀!盛开后的玫瑰花,整个花苞绽放,花瓣向四面展开,红彤彤的,像极了羞红的脸颊!这时的它香味芬芳,素有国香之称。宋代诗人杨万里就曾形容玫瑰:别有国香收不得,诗人薰入水沈中。夸它是的露精心培育的结果,色泽鲜艳,香气四溢,香气惹人沉醉。听说,如果你学习或者工作累了,还可以用玫瑰花泡一杯花茶,缓解疲劳,让人精神十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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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迅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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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读鲁迅先生“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文字,别有一番滋味儿。

《朝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早上的花到晚上来捡。即使现在不能带露折花,也期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这是鲁迅取名为“朝花夕拾”的用意。朝花永不凋谢,那童年、少年、青年的点点滴滴时而温暖,时而苦涩,常蛊惑他时时回顾。

鲁迅是浙江绍兴人,是离我最近的文学家了,对于他的人生经历我非常好奇。为什么要留学日本学医,为什么弃医从文,以及创作这本散文集的坎坷背景,这些问题我都从书里找到了答案。父亲的死让他深感庸医的无能。治病救人,破除封建迷信,避免再发生父亲这样的悲剧,是他学医的初衷。然而在日本的几年,他无比强烈地意识到中国的孱弱。“物以希为贵”、“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更让他绝望的是国民的麻木,“花下标志的清国留学生”“那些闲看枪毙犯人喝彩的看客们”。终于,鲁迅先生毅然弃医从文,比起医治国民身体更重要的是医治国民的灵魂。

即使《朝花夕拾》是为回顾童年的美好,是鲁迅少有的温暖安慰,也依旧给予对封建习俗和封建思想文化尖锐的鲁迅式讽刺和批判。可以说鲁迅的人生轨迹和当时的社会息息相关,应该说每个人都与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我已经告别了多彩的童年生活,步入了青年时期。我已经是小大人了,不能只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随波逐流,也应该好好学习,多了解社会的发展,找到自己的目标,为祖国的强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又是一个下午,手捧《朝花夕拾》,坐在窗边,这个下午只属于《朝花夕拾》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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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日记最喜欢的花300字左右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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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许许多多的开了。有郑州市的市花月季花,有带刺的玫瑰花,有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还有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和金黄金黄的油菜花……好一个五颜六色的花世界呀!其中我最喜欢

就是油菜花。

油菜花及好看又代表着好收成,花的颜色是金黄色的,整片整片的油菜花黄橙橙的像是满地的黄金,在春风吹拂下荡起层层金波,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芳香的油菜花引来无数的小蜜蜂,小蜜蜂

在花丛中飞到董飞到西,忙着采蜜,传播花粉。油菜成熟了,晒干以后拿到榨油坊里,炸出香喷喷的菜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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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蒲公英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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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随风飘落,没有痛苦和光辉;蒲公英,随遇而安,没有不适与孤独;蒲公英,一飘解体,没有不舍与思念梦回童年,看到一抹青翠,童年的蒲公英在飞

“老爸,快来看呀,我又找到一株蒲公英!”一个女孩向在太阳下劳动的男人喊道,语气中透露着无限的喜悦。男人停下手中的活,走近女孩,抚摸着她的头发,问道:“你为什么喜欢蒲公英啊?”

“因为它随着动力向梦想飞,没有痛苦和负担,看起来好幸福。”小女孩说着,吹走了手中的蒲公英,看着湛蓝的天空,走入了自己的联想中。男人叹息一口气:“小孩儿,真好。”

没错,这就是我的梦,女孩是童年的我,男人是我的老爸。蒲公英还是童年的蒲公英,想法还是童年的想法,梦回童年,那时的蒲公英,真好。

“爸爸,你领我到这儿来干什么?我作业还没写完呢!”十四岁的我,抱怨着走入童年的那一抹青翠。“你应该放松一下”,老爸拔起一株蒲公英,放到我的手心里。我随手拿起,轻轻一吹,小声嘟囔道:“不就是蒲公英吗?有风则飞,有什么奇妙之处?”

爸爸对我讲述了我童年时对蒲公英的联想,然后一笑:“你失去了梦想,也失去了力量。”仔细一想,我的梦早已荡然无存,心灵也麻木不仁,早已没有了童年时的豁达乐观!

再轻轻拔起一株蒲公英,看着它飞,体会到了童年对梦想的执着,渴望得到童年时的蒲公英,而体会当年的梦想在飞

蒲公英,执着向梦飞,有了动力就有了方向;蒲公英,童年的堡垒,有了防护就能安心飞;蒲公英,童年的向往,载着幸福向成功飞渴望得到童年的蒲公英,得到飞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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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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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鲁迅为什么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夕拾”,但不得不说,夕拾的朝花,不仅是旧事的,反倒是新事,开心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分为五种味道:酸、甜、苦、辣、咸。

酸。的确,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到《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最后,衍夫人唆使作者喊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的是,暗地里不乏对衍夫人自私的多话做出不良形象的讽刺。

甜。不要说阿长与过年行礼的温馨,也不要说,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君子”的仇是苦,阿长,父亲的死是苦的,藤野先生的死是苦的,跳进了老家里的“大染缸”不自由,是苦的。辛亥革命苦了,人民苦了,鲁迅苦了,也苦出了这本书,在暴虐、黑暗、瘴气的旅途中《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它的笔尖指向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形象塑造了一个坚强的男人,对反对派、保守派势力的攻击和奚落是无情的。

比如,对陈、徐的尖酸刻薄的讽刺在嘴里有点辣,但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眼泪的味道。简单感人的散文,足以让人流泪。老一点一点的,是《朝花夕拾》能被啜泣的盐,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

读过回忆录的人,也都是风月残花,追风寻影的闲情逸致,却没有看到夕拾的朝花也别有一种味道,也就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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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

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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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

带露折,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却不能够。便是现在心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可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吧。”这带露的朝花,想必就是鲁迅美好的童年往事吧!回忆中的朝花,更多了一份朦胧的美;回忆中的童年,更多了一份温馨。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的情节,以故乡为背景,以童真、童趣为中心,鲁迅以其深刻的思想、生动的语言铸就了这本清新智慧的《朝花夕拾》。

读第一遍时,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实在不好懂。读第二遍时,我仿佛读懂了一点东西,但还是似懂非懂。读到第三遍,我终于发现了这本书的一些趣味,悟出了一些道理。其中作者所描绘的童真、童趣留给我深刻有趣的印象:

《狗·猫·鼠》中写道:“我的报仇,就是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多么活灵活现的儿童描写。读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大文豪怎么和我一个“德行”?

可是,成年后,鲁迅“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偷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 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常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失其用处而被裁汰。”同样是对猫,童趣已荡然无存,与猫斗争变成了与人斗争、与腐败的当局斗争。

儿童的心理毕竟是幼稚的,因为幼稚,所以可爱。

《五猖会》中写道:“大概羡慕他们出风头罢。我想,我为什么不生一场重病,使我的母亲也好到庙里去许下一个扮犯人的心愿的呢?”只有小孩才会有这样可笑可爱的想法吧。

《无常》中写道:“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的还简单,不拿铁锁,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必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幼稚的小孩才乐于看这热闹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也讲到听长妈妈讲美女蛇的故事。“这故事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典型的小孩心理。我小时候,第一次自己睡觉,心里不免有些害怕,由于刚看完《鲁滨孙飘流记》,便效仿鲁滨孙刚上荒岛第一夜的样子,将两支玩具手枪放在枕边,一支玩具步枪靠在床头,果然睡得很安稳。

这些美好的童年往事,对于“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的中年鲁迅,无疑是一种安慰;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也是一种美好的回忆。童年如朝花,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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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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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薄薄的不足百页的小册子中,共有十篇文章,每一篇都风韵十足:反映社会现实的《狗·猫·鼠》;无奈而又曲折的《五猖会》;令人流连忘返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人敬佩的《藤野先生》;让人怜惜的《父亲的病》等等。

我最喜欢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文章,并非是在课堂上,而是因为着实被这一篇文章里所描写的百草园所深深折服。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情趣的地方呀,虽然只是一片荒草几块破石,却在其中充满神奇与乐趣,让人好奇而又向往这妙趣横生的生活,它不时的吸引着我。

最让人揪心的《父亲的病》这一篇文章,如此孝顺的孩子服侍着自己抱病在身的老爹,却在尽孝中遭人冷落,以至于父亲的病情越发的严重,不幸离开了人世,使孝子终生在愧疚中度过,读完他的这篇文章,只是叹息以及疑惑:为什么那年头的城中,连一位善良无私的医生也没有呢?由此可以见的那时社会的面貌,基层的人怎么也无法翻身,这也是国家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啊!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多读读此书,品味世间百态,乐观的生活吧,品味生活,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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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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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作品有很多,有:《呐喊》、《朝夕拾》、《阿Q正传》,因为鲁迅写过一句话,说《朝花夕拾》的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因为好奇一代文豪的童年,于是我今天就怀着激动心情来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就被鲁迅先生优秀的文笔吸引了,让我读后爱不释手。而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狗、猫、鼠》。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鲁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一类人。

从这篇《猫、狗、鼠》能看出当时鲁迅的爱憎分明的性格,当他听说因为自己的《兔和猫》文章而被传言仇猫时,真的是气坏了,就像现代生活中,我们丢东西或被别人把自己的东西损坏时或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我们的做法肯定跟鲁迅一样一定要对这类小人予以反击,当鲁迅后来得知“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鲁迅开始对猫客气,由此看出鲁迅的爱憎分明性格里还有对误会解除冰释前嫌的那一面。

其实,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误会,我们的做法是默默生气,结果是两败俱伤,如果社会上像鲁迅这样光明磊落这样的人多一点。对就是对,是错误也会自我反思认识到,朋友之间的矛盾还会有吗?

读后感.再者就是鲁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人人都有天性善良的那一面,都可以不用后天教育天生就会对这些弱小的生灵悠然而然生出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人们反思一下。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性格就是爱憎分明的,他的性格是有棱角的,而不是光滑的镜子,这为鲁迅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我读到一句话说我们除了生活的世界之外,还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叫作“文化世界”。我们当然要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文化的熏陶,我们的生活永远是在一个非常庸俗、卑微的境地当中。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就进入了那个“文化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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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玉兰花作文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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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娇艳的牡丹;有人喜欢美丽的荷;而我却喜欢有着各种颜色的玉兰花,玉兰花有红、黄、白、粉四种颜色。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白的似雪,粉的似霞。玉兰花只有一两层花瓣,那椭圆形的花瓣围住金黄色的花蕊。我掐下一朵,别在头上,啊,好精致啊!原来玉兰也是一种头饰。

玉兰花绿色的花托和彩色的花瓣,让玉兰花显得生机勃勃,半开的花才刚刚伸展出两三片花瓣。还没开的花瓣,紧紧闭住,似乎马上就要爆裂开来。玉兰花的叶子呈椭圆形,表面光滑,没有长刺。玉兰花的叶子是翠绿色的。玉兰花是先开花后长叶的。

每一种花都有属于玉兰花的传说,玉兰也有自己的传说,以下,便是玉兰的传说。在一座深山里,有三姐妹。大姐叫红玉兰,二姐叫白玉兰,三姐叫黄玉兰。一天,她们出去游玩,发现这里没盐了。于是,她们造成凿穿当地的盐库,大家又有盐了,人们为了纪念她们,就把这种花叫“玉兰”。

虽然我非常喜爱玉兰花,但大自然中的千万种花,我也很喜欢啊,但是,我最爱的是玉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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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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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粉色的,它就跟女孩子化妆的脸一样,一片展开着,它的样子像一个爱心形,我轻轻的把它摘下来,放到鼻子前,闻了一下,真香。它有一点烂了,在一个角上,有了黄色的烂掉的地方。我轻轻的把它放在我手心,摸了摸叶片,软软的。

它的反面,我摸上去有一些粗糙,上面还有露水,水上还散发出花香的气味,我把水抖掉,不一会儿,花瓣就粘在我手背上,把它想完好无破地下来。还不怎么好拿,上面要是有几十只蚂蚁,哪怕是上万只,都还觉得有空地玩耍。

花的正面,整个想乌龟壳,翘起来。仿佛这就是一只粉色的乌龟,正面很光滑,花的纹路,一条一条的,虽然看不清楚,但我还是能摸出来,感觉到。上面要是有蚂蚁,不到一秒,老早掉到九霄云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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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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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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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花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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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是蔷薇开的季节,也是我们踏入校园的季节,那年的九月,我们意气飞扬,随着蔷薇花的脚步,我们走进这个有欢乐,有誓言的地方。

6月,栀子花开的季节,也是我们踏出校园的季节,这年的六月,我们成熟稳重,随着栀子花的脚步,我们将走出这个有留恋,有不舍的地方。

蔷薇总在新生来的时候开放,而栀子花却总在老生走的时候开放,仿佛看到那棵树上又写着谁与谁的名字,仿佛看到那条小路上又有谁手拉手畅谈着彼此的心事,仿佛听到那棵树下又有谁承诺着“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却还不知道一辈子的约定是多么奢侈,可能终还是免不了提着背包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一片栀子花落在我的掌心,有多少秘密还没有说?有多少歌还没有一起听?有多少面孔还没有记住,有多少古诗还没有默写?随着“咔”的一声,毕业照上一张张不舍的笑脸却已经为这一切画上了并不完美的句号。

此刻,只有一片栀子花瓣静静的躺在我的手心,再一次走进教室,站在并不宽阔的讲台上,曾经在老师眼皮底下的恶作剧,此刻想来却是那么可笑,厚厚的书墙埋葬了我们多少操场的梦想,当记忆被岁月一点点漂白,一点点磨平,是否在也叫不出你的名字。

骂了三年的饭菜如今想来却是那么美味,是否还可以为吃那么一点点鸡肉去插队?随着一阵喊声人群逐渐散开,食堂的阿姨还会蛮横的对待下一届学生吗?为何此刻我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他们多给一点菜汤的微柔呢?又听到广播里传来了“卓玛”为何烦了三年的预备铃,此时听起来也是那么悠扬?

炊烟总会飞远,但它的源头却留在了屋里。气球总会飞远但他的线头却留在了我们手里,我们总会飞远,但我们的欢笑却留在了母校的剧场。

栀子花开了,我们了却还留恋那个蔷薇花开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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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初一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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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买了一套名著,其中有一本鲁迅先生所写的散文集《朝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想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鲁迅先生幼年时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仿佛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加了一种风韵,而那似有似无的清香则更加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很小,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夏天,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仔细品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先生一起向往自由,回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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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二年级作文摘花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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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明和小红出去玩。玩啊玩,他们来到了一个园里。啊!多么美丽的花呀!小红瞧着瞧着,忍不住伸出手想去摘,小明连忙拦住说:"小红,我们不是说花很美丽吗?你怎么还动手摘啊?我们可要爱护它们呢!呀!你看,花姐姐正在对着我们笑呢!"小红不好意思地缩回了手,轻声说:"花姐姐,对不起!"

轰隆隆,轰隆隆,"雷公公来了,小红,我们快回家吧!"说着,他们就急着往家里跑去。雷还没响多久,雨就开始下了。

滴答,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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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3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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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趣味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向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并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此刻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异常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应当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趣味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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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读后感简短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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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鲁迅先生的经典著作,我读了这一本书,讲了鲁迅将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写成了这一本书。这本书就将是他的回忆录,纪录了他那五彩缤纷的童年生活。

在百草园可以看见幼小的鲁迅在哪里玩耍,在那捕鸟。在私塾里,那些调皮的身影,都很孩子气。当鲁迅老了的时候回想着小时候,会别有一番回忆,他写的这么有感情肯定是他小时候经历过,要不然不会写的这么出神入化。我认为鲁迅会想起原来那些美好的的回忆,我们虽然不在同一个年代,但我们的快乐却一样,看见在院子里玩的那些小朋友,拿着一个放大镜在那观察小昆虫,我便会想到鲁迅,想到他的小时候,想到他那时不也和这个小朋友一样么?稚气未脱,是那么的可爱,是那么的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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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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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小道上,几棵歪了的脖子树上没有一片树叶,而是落满了皑皑白雪;屋顶的边边角角、门前的石阶和窗户的木棱上洒满了层层雪白;墙壁的缝隙和路边的废石中塞满了洁白的“棉团”。远处隐约可见的群山万壑仿佛一峰峰落雪的驼峰一般。

在这洁白无瑕的世界中,时间仿佛停止。可路上两串新踩的脚印告诉我们时间仍在流失;向着脚印追随,一老一小引入眼帘。在世界的包裹中,他们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凄凉中带着一丝丝凄美的封面引起我的遐想;难道这就代表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吗?并不是这样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这是鲁迅先生快乐的源泉,但也是埋葬他快乐的坟墓。没错,鲁迅先生快乐的回忆仿佛都发生在这里,同时也在这里戛然而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天真活泼的话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产生共鸣,带给了我无限美好的幻想……

可是谁能想到呢,这并不是最悲哀的。后来,鲁迅先生的父亲病故了。也就是说,家中的顶梁柱倒塌了、鲁迅心中最敬爱的父亲永远不会回来了。这在幼年的鲁迅眼中,一直都是不可磨灭的沉重的痛;是一段辛酸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况且父亲是被江湖庸医所误。

但文章中,并没有用过多笔墨描写鲁迅先生对父亲病故之事的难过与悲哀,而是一再讽刺了江湖庸医的荒诞;他们巫医不分,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简直是强盗。他们的行为作风屡次遭到鲁迅先生的批评,也应当遭到全社会的唾弃。封建主义孝道并不可取,人道主义才应该是真理。我们一定要为父母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向他们为我们一样。

整本书留给我太多想像,几个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腐败的真实面目,几句简短的话语便能让人拍手叫好甚至陷入自责。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的魅力吧。也许这一切都源于他悲喜交加,大起大落的童年生活。他自由的天性给予他不同于常人的东西,于是他充分利用这不同打造了一个不同的自己,勇敢地站出来,与全社会的黑暗奋力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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