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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鱼作文(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鱼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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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笔袋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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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我的笔袋,他是我用我的稿费25元买来的。

从外表看,笔袋是长方的,上面有淡蓝色的方格。笔袋的固定层是深蓝色的,上面趴着两只非常可爱的小狮子。公的是咖啡色的,母的是雪白的。当我写作业写得无聊的时候,看着那两只小狮子,顿时感到精神极了。

打开那淡蓝的固定层,可以看见三支钢笔躺在里面,正在安详地睡觉呢!之后,会看见一丝红色,咦,会是什么呢?拿出来一看,呀!是我的钢笔上岗证。

左夹层里放着我的修正大将:胶带、修正带。当我写错字的时候,它们就挺身而出,帮我改正错字。

右夹层大家可想而知,里面睡着我的铅笔大哥和可擦笔小弟。他们都和睦地住在一起。

啊!笔袋,你是我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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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小闹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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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小房间里有许多好玩、喜欢的东西。有漂亮的玩具:洋娃娃、各种小赛车、精美的手工制作……还有一个大大的书柜。书柜上面有《经典的童话书》《成语大全》《百科大全》《优秀作文》……可是,我最喜欢床头上面的小闹钟

这台小闹钟我十分喜爱。它的外形是一个机器猫,天蓝色的身子显得胖乎乎。一双黑黑的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又红又圆的大鼻子,一张弯弯的嘴巴总是冲着你笑,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太惹人喜爱啦!

机器猫的“肚子”里有一个大表盘,12个彩色的数字均韵匀地刻在了表盘的一周,表盘里住着四个“兄弟”,时针是老大,分针是老二,秒针是老三,定时针是老四。“兄弟”四个分工很明确。

“四兄弟”格守职责。走得最快的是老三,只要它转动一圈,老二才动一下,老二已经走了一圈,老大才动了一下,它们“三兄弟”就这样有规律地在表盘里相聚、分散,不知疲倦、日夜不停地在机器猫的“肚子里”转来转去。老四最小也最懒,只有你转动发条时,它才很不情愿地慢慢地挪动一下,如果你不调动它,它就会一动不动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懒虫起床,懒虫起床”!小闹钟又像往常一样催我起床了。我揉揉眼睛,看了看表,才6点20分,我还想在睡一会儿,便把头蒙在了被窝里,可我听见小闹钟那急促的“滴答”、“滴答”声音时,我也想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我便睁开双眼,立即起床了。

是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小闹钟就这样时时刻刻提醒我要珍惜时间,奋发努力,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我喜欢、感谢我的好朋友——小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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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传统佳节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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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春节,有人喜欢端午节,还有人喜欢中秋节,可我却与他们不同,我喜欢重阳节。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它是我们汉族人民从古代一直流传到现在的传统佳节

今年的重阳节,我们家也过得很有意义。这天,我刚起床,只见桌子上已经摆着两块圆圆的、厚厚的糕点,见我一脸的疑惑,爷爷解释道:“今天是重阳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重阳糕。”“噢1我情不自禁地拿起爷爷已经切好的一小块糕,边吃边问:“那重阳节还有哪些习俗啊,爷爷你快告诉我吧1

爷爷见我这么感兴趣,就让我坐在他身边,竹筒倒豆子般把他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说了起来。

古代,民间在九月初九有登高的习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相传此风俗始于东汉。唐代诗人的登高诗有很多,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写重阳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处,没有划一的规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还有吃“重阳糕”的习俗。讲究的重阳糕要做成9层,像宝塔,上面还做成两只小羊,以符合重阳之义。有的还在重阳糕上插上一小红纸旗,并点蜡烛灯。这大概是用“点灯”、“吃糕”代替“登高”,用小红纸旗代替茱萸。

听了爷爷的话,我了解了我们汉族文化是这么傅大精深,这让我联想起在学校里学过的一首古诗,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首诗说得正是在重阳节思念亲人的思想感情。

重阳节除了有“登高”和吃“重阳糕”外,还有喝菊花酒、插茱萸等丰富多彩的习俗。近年来,我国又把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和助老的优良风气,使重阳节多了一层新含意。所以我喜欢重阳节,它使我从心底里树立起从小尊敬老人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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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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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的名字就叫《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

一个孩子在梦中,来到一座宫殿,一个女孩出来迎接他,介绍自己叫王小零,要带他参观她的领王国。这儿的公民都是光头,你可以放心的与他们握手,但不能和他们拥抱;握手就像加号,你还是你自己,拥抱则像相乘,你就变成零王国的公民了。

要想知道下面的内容可以到书店购买本书。

我想说:“我从来没有读到过这样生动有趣的数学童话,这次算是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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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文学40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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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性格相对较内向的女孩,平时比较喜欢做些安静闲适的事情,不需要太热闹和活跃,所以我特别的钟爱小说,看小说就是我喜爱文学艺术形式之一。

看的小说种类繁多,相对比较繁杂,有言情的,有励志的,有亲情的,有网络作家写的,有著名作家写的,也有许多无名作家贡献的。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我会欣赏不同的小说,爱上不同的作者。上学时期我喜欢饶雪漫老师的《左耳》我将第一二部乃至终结版都看完了,爱上了那个左耳失聪但心地单纯的女孩。

随着学习环境的改变,欣赏水平的拔高,情趣陶冶发上来极大的改变。由衷的喜欢上了韩寒的小说,在韩寒的《通稿2003》中,我看到了一个属于当代青年人的思想。那种敢说敢写的直率让我倍感佩服。现在社会正缺乏像韩寒这样大胆站出来说出自己心声的人了。

现在看到小说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中国本了,也喜欢上了外国小说。最近看了一部小说,名为《儿子和情人》,男主人公保罗就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以至于难以和其他女孩正常交往而孤独终老。通过阅读不同类型的小说,感受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让我欣赏到不同作者的不同作品内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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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小狗5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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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刚从奶奶家回来,在路上突然我看见一条流浪的小

它长着一身黑白相见间的短毛;一双透亮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翘起来的嘴巴;一个头上镶嵌着一对懒懒的耳朵。一个胖胖的肚子下面长着四条笨笨的腿,腿下的脚上有一双锋利的瓜子。可爱极了!

我决定收留它了。

我把它抱回家,它“汪汪”的叫着。我把它放在浴室里给它洗澡,它在浴盆中扑愣扑愣地玩水,还在水面上游来游去,像一只不会游泳的老母鸡。洗完澡后,我把它放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它,看得小狗羞的低下了头,它那懒懒洋洋的样子让我笑破了肚皮,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子叫“小懒虫”。

过一会儿,我开始逗它玩了。我扔出了一个玻璃球,球明明来到了沙发的右边,它非往沙发的左边跑。不知怎么“咚”的一声,我往沙发上一看,满地是水。原来小狗把鱼当成食物,把鱼缸给撞破了。小鱼晾在了外面,不久死去了。

这时,小狗老老实实地蹲在地上,好似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我微笑地说:“没事的,因为你是一个懂事的小狗”。我把它放在沙发上,给它吃鸡骨头,他快乐地叫起来,好你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我看见它快乐的样子,我也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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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花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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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是紫罗兰,因为她非常高贵、淡雅。

紫罗兰的花瓣大大的,呈五角星状,花蕊长长的,仿佛要把人卷进去似的,那淡蓝色的花瓣,那浅黄色的花蕊,让人如痴如醉。玫瑰都会羡慕她那高雅的气质,君子兰也会羡慕她那与众不同的特点。她,高雅美丽,她,芳香扑鼻,总是在群芳吐艳、姹紫嫣红时炫出最耀眼的一面。在有紫罗兰的花丛中,无论是玫瑰,还是野蔷薇,或是铃兰,都比不上她!不管在她美丽的时候,精力旺盛的时候,还是熟睡的时候,她都一样引人注目,都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花朵。冬天,紫罗兰依然不失高贵,这时候的她,是与腊梅不分上下的,娇艳的花朵挺立在风雪中,独自与腊梅做伴,享受冬天寒冷的惬意,唱响冬天的进行曲!小孩见到她,不住赞叹:“在冬天也有这样美丽的花呀!”

啊,高雅的紫罗兰,你是多么的美丽啊!在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寒冷里,你没有丝毫的改变,你在一年四季里是最美的,我多么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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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爱的美丽星空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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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是在夜晚出现的,许许多多的人都喜欢这美丽的星空,我就是其中一个。

记得有一天,我和好朋友在屋顶上玩耍,当我们抬头仰望时,看见了那片星空,它是多么美丽啊!我们被这片美丽的星空所深深吸引住。

夜空中的星星就像我们的眼睛,一眨一眨的,亮晶晶;那漫天的星星也像大地上的小草,密密麻麻,充满生机。星星的颜色非常特别:这一块是红色的,那一块是绿色的……五彩斑斓的星空就像彩虹一样美丽。星星有许多充满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其中,牛郎与织女凄美的爱情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据说那美丽的银河就是王母娘娘用钗子划出来的;那像勺子一样的北斗七星会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

这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我们正沉迷在美丽的星空中却忘记了许愿,正当我们伤心的时候,天空下起了流星雨,我们赶紧许下了美好的愿望:祝我们的家人、朋友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流星雨仍在不停的下着,我们开心的跳起舞来,美丽的舞蹈和美丽的星空正相配!

过了一阵子,流星雨慢慢的停了下来,望着这片美丽的星空,我下定决心,长大了一定要去天空再看看这美丽的星空,去探索星空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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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闹钟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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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可一

“小马不停蹄,日夜不休息,一阵铃儿响,催人争朝夕。”你猜到了吗?这就是我那可爱又能干的小闹钟。它长着两只细长的腿,身子是圆形的,头上戴着铃铛形的帽子。它是由铁和塑料做成的,浑身有着橙子一样的颜色。钟面上刻着12个阿拉伯数字,里面还住着“三个好兄弟”,它们分别是时针、分针和秒针,最外面的保护层是一块透明的塑料玻璃。

小闹钟对我的帮助可大了。每天早晨6点50分小闹钟就“嘟嘟嘟”的把我从美梦中叫醒,当我还想再睡一会儿的时候,它叫得更欢了,好像在说:“哼,小懒虫,还不起床,上学就要迟到了!”于是我揉揉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时特别困,调好闹钟便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儿。不久,我被闹钟叫醒了,它仿佛在说“小主人,还要继续写作业,要不然明天挨批评了!”一下子我的瞌睡全没了,又接着写起了作业。

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小闹钟时刻提醒我要珍惜时间,它可真是我的好帮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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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年级作文最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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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蚕。它小时候是黑色的,然后就慢慢长,长成白色的,最后是淡白色的。蚕一生共褪四次皮,蚕宝宝真可爱。

小蚕吃的叶子有:桑叶、蒲公英。它吃叶子的样子很好玩,假如这是一片叶子,它嘴就对着叶子有棱的地方一直啃,好像很用力的样子。我听了听,嗞嗞、嗞嗞。有一天,我给蚕吃了一片榆叶,结果那只蚕被毒死了。从此我再也不敢给蚕吃榆叶了。

有时候,小蚕会不由自主地在大蚕身上玩,还有时候大蚕和小蚕会爬到叶子的根上,跳下去。每次它们会有好疼的感觉,这非常有趣。蚕吐丝的时候头上有一个三角形。有一些懒蚕不吐丝,直接生孩子,孩子就会不停地长成大蚕。蚕的一生很短,只有不到一年的生命。小蚕爱干净,如果你不洗手的话,蚕就不吃东西了,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蚕吃了睡,睡了吃,别看它很轻松,但它就怕鸟。

我从小就喜爱蚕,因为小蚕是那么的可爱。蚕的丝可以做衣服,小蚕的粪便可以做枕头,可真是个宝贝呀!看着小蚕一天一天的长大,我懂得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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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文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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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这些好文章能医治人类的愚钝,使人类明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世界,引发来自全世界人的情感和共鸣。人因阅读而进步,好的文章是精神食粮中最可口的美味佳肴,是成千上万读者喜爱的追求着的篇章。

而我最喜爱的“食粮”,则是老渔民写的《西沙激战》。

这篇文章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当我阅读它第一遍时,我就喜欢上它了,往后再翻篇章,也是愈加愈喜爱。它主要写了1973年8月底,南越当局非法侵占我国西沙群岛等十多个岛屿,经过半年的外交谈判和激烈战斗,我国最终以和平的方式夺回领土的故事。那时,我国军事实力不像现在那样雄厚,经常受别国欺压,再加上中央主要“驱赶来敌而不歼敌”,没有派出解放军一线部队进行作战,使敌人变得更加嚣张。

从装备上看,我国派出的四艘武装渔轮总排水量不过1800吨,16门85毫米以下火炮16门;而南越海军四艘驱逐舰总排水量6000吨,127毫米以下火炮多达50门,实力悬殊极大。但是,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中国海军以弱胜强,最终取得胜利,靠的是不屈不挠、敢打硬仗恶仗的精神,这是中华五千年以来的不屈精神,它是侵略者不寒而栗,让侵略者闻风丧胆。中国军魂正是在这种精神下日益壮大,中国军力正在高速发展中奔上顶尖。这种不屈的民族精神也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每当遇到学习上的困难,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想要妥协放弃时,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幅海军将士顽强的战斗场面,我就咬紧牙关、迎难而上,最终解决了难题。

在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中,一遍又一遍地洗涤我的心灵,层层世界、璀璨人生,似乎又拉开了新的帷幕。人类以智慧的文字传递情感,过去是古老的历史,未来是无穷的世代。一篇好文章乃是美与灵性的结合,短短几千字,却能滋养整个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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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麻辣粉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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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河坎的各种风味小吃中,我最爱吃的要数麻辣粉了。

麻辣粉的颜色很好,红艳艳的辣子油里,一根根晶莹透亮的粉丝浸入辣子油里,如同一条条晶莹透亮的丝带沉浸在一片鲜红的世界里。上面还有一丝丝绿绿的海带,一根根黄黄的豆芽,让人看了,还没吃早已是“口水飞流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

麻辣粉不仅颜色好,而且也很香。如果街道上有一家麻辣粉小餐馆,百米之外都闻见麻辣粉那独特的诱人香味,不信,亲自去试一试吧!

它的味儿很辣。它能把你的舌头都辣麻,让你说不出话来。我想,也正是因为这种味,才给它取名叫“麻辣粉”吧!那粉丝上有许多辣子皮,所以,吃的时候我便找到粉丝的“头”,“嘘”的一声吸进去了,这样既可以甩掉辣子皮,又能将汤溅开,不是很辣。不过,如果吸的太猛,汤就会溅你一脸,因此,我又给它取名叫“辣子汤四处溅”。即使这样,每次吃完,都忍不住想吃第二碗。

它的做法很简单:首先将洗好的粉条放在一边,然后把火锅料用烧沸的菜油爆炒,那“嗞嗞”声变得就像唱歌一样动听,再加上提前备好的辣子骨头汤,这样,那红艳艳汤就做好了,再把粉条加入锅内,盖上锅盖,耐心的等待粉条煮熟后,再捞到提前调好的加有葱花、香菜、豆腐丝、海带丝、榨菜、花椒粉等的碗里,就可以美美的品尝享受了。

我非常喜欢麻辣粉,喜欢它的色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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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喜爱梅花的作文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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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不喜欢花。因为有了花,生活才变得更加美满。可你能告诉我,你最喜欢什么花吗?

如果你问我,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梅花

论外表,梅花并不出众,构成它的只是那五片粉红色的小花瓣。但就是这普普通通的外表,却给我一种纯朴而不寻常的感觉。论香气,它散发出来的不是水仙花那种浓重的香味,而是一股淡淡的清香。这种香味让我感到很清爽,清晨的时候闻到这种香味,一整天都觉得心旷神怡、精神饱满。

梅花吸引我的不止是它纯朴清秀的外表和清爽宜人的香味,还有它那乐观、顽强的品格。

号称“报春梅”的梅花在大地还是一片苍凉的时候,在人们期待春天早日来临的时候,它第一个冲破严寒,映入人们眼帘,预示着寒冬将过去,春天将要来临。是报春梅请来了春天,给世界带来了许多生机。花儿都慢慢弯下了腰,垂下头去,但梅花却在刚落叶不久的枝头开了花。在寒冬里,依然可以看到梅花在顽强开放着,是那么美!

梅花的品格,不正是我们学生所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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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动物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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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动物有兔子、小狗、小猫其中我最喜欢小耳朵、大尾巴、动作敏锐的小松鼠了,那是我的邻居甜甜家养的,她家养了两只小松鼠呢!

小松鼠长着一身松软的毛,是黄色的,上面还有一条条黑色的条纹。也许是它们觉得太冷了,也套上了一件狐狸皮大衣让自己更暖和,也让自己更漂亮些。小松鼠一只是公的,叫贝贝,一只是母的,叫文静,贝贝总是爬到文静身上,可调皮了!文静比贝贝斯文多了,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但有时也很调皮!

有一次,贝贝又爬到文静身上了,贝贝一会用爪子挠文静的毛,一会在文静身上跳来跳去,像在玩蹦床一样。文静有些不耐烦了,猛得站了起来,贝贝没有防备,一下子摔到了地上,它把眼睛眯着,好像很疼的样子,文静昂着头,得意地说:哼!我可不是好惹的!哈哈!这次文静也展示出了它的威武。

这就是我喜爱的动物——小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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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秋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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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九月下旬,仔细算算也已经是仲秋时节了。可从小生活在都市里的我早已习惯了城市里的喧嚣,没有见识过真正的秋天。今天我将要踏进大自然欣赏秋之美丽,体验秋之神韵。

看那棵巨大的枫树,上面的叶子虽然没有深秋时那般艳红,但也微微露出些许深黄色,正在为今后的爆发做着准备活动呢!刚刚送走了夏菊,秋菊也已经含苞待放,看那娇小的骨朵儿,真是惹人喜爱。走到一棵桂花树前,满树的桂花散发着浓浓的幽香,闻着这沁人心脾的香气,我竟禁不住有些飘飘然了!

人们都说秋天是一个最容易生病的季节,可我却觉得这是一个十分舒适的季节,人们终于关上了空调,走出了房间,看:小孩子们嬉笑着放起了风筝;青少年们在篮球场上打起了篮球;老年人们则在空地上打起了太极拳,跳起了广场舞。一切是那么活泼。突然,从草丛里飞出一只小鸟,还在叽叽喳喳地叫着,好像也在感叹这秋日的美好。

早晨,被闹钟叫醒。打开窗户,外面传来丝丝的寒意。洗漱过后,走出家门,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觉神清气爽。突然,我的手上传来一丝寒意。原来是下雨了。呵呵,秋天的天气还真是变化无常。刚刚还阳光明媚呢,现在又飘起了毛毛细雨。

秋天的美,不仅仅是表面的那种花的艳丽,人的活泼,气候的舒适。还有那种超凡脱俗的神韵。它不像春天那样浓艳,也不像夏天那样奔放,更不像冬天那样含蓄。它就是那样质朴。

我爱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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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小动物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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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养了三只小鲤鱼,一只是红色的,还有两只是橘色的。

每天它们都在我家阳台上一个白色的桶里游来游去,有时候还在桶里吐泡泡。我放一些铜钱草的圆叶子在水里,它们就可以在叶子下面玩捉迷藏了。

它们最爱吃鱼粮,它们没有牙齿,直接张着嘴把鱼粮吞下去,好像直接吞水一样。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它们没有牙齿也可以吃东西,我问了妈妈,和妈妈一起在网上查了鱼的知识,知道了鲤鱼是杂食的鱼,没有牙齿,却有发达的咽喉齿,也可以把食物弄碎,世界上也有很多有牙齿的鱼,像大白鲨、食人鱼、狗鱼等。

小鲤鱼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我很喜欢它们!

——邵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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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小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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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小,名叫来福。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只灵敏的鼻子,一张宽而大的嘴巴,矫健的四肢和一双锋利的爪子,威武极了!

来福小时候特别爱喝奶。他饿了的时候,就会跑来跑去地找我。我一看到它就去给它冲奶喝。它喝奶的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就喝完了。它这么急着喝奶,好像在说:“我要快点长大,将来还要保护小主人呢!”

来福不仅爱喝奶,而且超爱我们吃的零食、鸡腿。有一次,我们正吃着土鸡,小狗闻到了土鸡的香味,朝着餐桌跑去,“汪汪”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快给我点吃的吧!”我看它这样可怜,就给了它一块肉。谁知我刚转头,小狗“讨食”的声音又响了,还一边用它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我忍不住又给了它几块肉。谁知它又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摇头摆尾地在我身边蹭来蹭去,还不住地发出“哼哼”的声音。就这样来回了好几次后,我发现原来一满锅的土鸡肉居然被它吃得一块不剩。唉,我还没吃呢!不过来福是我的好朋友,它吃,不也是我吃了嘛!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来福,它虽然贪吃,但它也很可爱,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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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卡通明星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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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动画片,也认识了许多卡通明星。他们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和美妙的梦想。

在这些卡通明星里,我最喜欢的一位是动画片《小马宝莉》里的小马——珍奇。它是一匹心灵手巧的小马,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一身的鬃毛洁白无瑕,而头发和尾巴却是深紫色的。珍奇有一个“可爱标志”——一颗美丽的蓝宝石,这使它显得更加与众不同。小马珍奇不仅自己漂亮,还特别善于服装设计,经常为小马伙伴们打扮、装饰。有一次,它的好朋友没有合适的衣服去参加派对,一时也来不及去商店订制。珍奇知道了,就利用它的旧衣服重新设计并连夜做成了一件新礼服。它的好朋友穿着这件新礼服按时参加了派对,还成了当晚最令人瞩目的小马。

珍奇心地善良,乐于帮助同伴,心灵手巧还勤于学习。它身上的这些优点是我学习的榜样。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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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的季节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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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春天的到来总能使大地焕然一新,到处都是绿色,生机勃勃的绿色。夏天是孩子们最爱的季节,孩子们可以穿着清凉的衣服手里还拿着冰淇林,脸上止不住的笑容。秋天是农民伯伯最爱的季节,因为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丰收使农民伯伯一年的努力得到回报,看着那满山的红叶,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冬天则是满世界的白色,动物开始冬眠,植物开始落叶,唯独这纯白的雪,直至冬天的尾声才渐渐消退……

如此多的季节变化,我唯独喜爱给人有点寂寞感觉的秋天,因为这是我最爱的外婆最喜爱的季节。

我的外婆是不折不扣农民出身,她很早就嫁人了,平时就在家带孩子或是下地干干农活,现在的外婆已有70几岁的高龄,满头的白发,满脸的皱纹,还有一对听不大清的耳朵,但是外婆的身体却依旧硬朗,还能下地干活呢!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一年的努力只为给我这外孙女准备点绿色食品,没到秋天外婆都会很高兴,眼睛似是都眯成一条线了,我爱这让外婆高兴的秋天。

我不爱春天,因为春天太过平凡;我不爱夏天,因为夏天太过热情;我不爱冬天,因为冬天太过平静;唯独秋天能勾起我的思绪,却不会因为太过热情而将我的思绪打乱。

我爱行走在秋天的林荫道上,满地的落叶,说不出的诗意,走上去咔咔的响。每当这个时候,我的记忆就会追溯到从前,想起一些值得我回忆的往事。

闲暇时,我爱一个人坐在我家的阳台上,听着抒情的歌曲,画着漫画亦或是看些小说,我想这因该是由于秋天给我的感觉更好些,所以在其它季节我不会这么做,每当我妈妈看到我在阳台上看着书,都会打趣的称我为文艺小青年,说我有诗人那淡淡的气息。

也许不止是我对这秋天情有独钟,从古至今已有许多诗人对秋天表达过赞美。戴望舒在《秋天的梦》中写到:“迢遥的牧女的羊铃,摇落了轻的树叶。秋天的梦是轻的,那是窈窕的牧女之恋。于是我的梦静静地来了,但却载着沉重的昔日。哦,现在,我有一些寒冷,一些寒冷,和一些忧郁。”杜牧则在《秋夕》中这样描绘:“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这似乎是诗人之间共同点:他们总能在这秋天找到一丝惆怅、一丝灵感,像我一样深爱着这秋天。

我出生在秋天,所以我也最爱秋天。

秋天的安静适合我的个性,秋天总能牵动我的思绪,带动我的情绪,改变我的生活。秋天,我最爱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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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鸟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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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小巧玲珑的麻雀,有人喜欢搏击风雨的苍鹰,而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纪律森严的大雁。

大雁又称野鹅,天鹅类的大型候,是我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不过在我眼里它更像一级的保护动物,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我们把野鹅的鹅字分成“我”和“鸟”,再把它的“我”和“鸟”造句成我们要保护的鸟儿,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感觉大雁更像一级保护动物了。

成雁的体重约五到六千克,大的可以达到十二千克重,纯种的大雁额的部位没有肉质的突起,而人工驯养与是和家鹅养在一起的大雁,都不知什么原因它们的额部都有肉质突起,恰恰和纯种大雁相反。每到冬季,大雁都会进行一次集体大搬家,成群结队的往南迁徙到我们南方来过冬,到了每年的春季,大雁又会飞回遥远的北方去。大雁在飞行的时候会布“一”和“人”的形状。为什么呢?最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便去问聪明的爸爸,结果,我得到的答案是:当飞在前面的“头雁”的翅膀在空中划过时,翼尖上就会产生一股微弱的上升气流,排在它后面的大雁就可以依次利用这股气流,从而节省了许多的体力。但是“头雁”因为没有这股微弱的上升气流的补助,所以很容易疲劳,在长途迁徙的过程中,雁群需要经常地变换队形,更换领头的大雁。

怎么样,大雁还是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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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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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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