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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鱼作文(精选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鱼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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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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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玩具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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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许许多多的玩具,有五颜六色的积木,可爱的玩具小熊和好玩的玩具小汽车,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辆消防车。

这辆消防车是去年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它身穿着一身大红衣裳,体型巨大,像一名强壮的大力士,车顶上有一架亮亮的云梯,当发生火灾时可以帮助消防员爬上高楼灭火救人,底下是四个黑色的车轮。当启动它的按钮就会发出救人的信号,消防员叔叔就会驾着它到火灾现场。

我喜欢这辆消防车,因为它包含了妈妈对我的爱,也包含了妈妈对我的期望,她希望我能像消防员一样做一个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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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李老师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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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数学老师是一位个子高高的,瘦瘦的英俊潇洒的男老师,从我上一年级开始到现在一直教我们班,当时数学李老师也是刚开始当老师,他总是对我们说,我们来互相帮助,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对于李老师,我是从心底里喜爱和佩服。

李老师是一位非常负责的老师,上课总是充满激情,在那小小的讲台上,他总能带动着台下的我们随着他的节奏一起向前走。因为他的负责和严谨的教学态度,使得我们班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历次考试中都能取得年级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这不能不说是李老师的功劳。

李老师讲课经常会把枯燥的数学知识跟生活常识结合到一起,在讲到重量问题时,我们大家经常会出错,如果是直接比较大小,我们都能做对,可是换成一袋盐和一只鸡比较时,我们就爱犯迷糊,老师上课就带糖块来,让我们分析比较,答对了可以吃糖,这回我们可都做对了,而且记住了,老师还鼓励我们到超市中观察生活用品的重量和价格,然后写出数学日记,这样对我们的数学能力提高特别有帮助。

李老师上课时严肃认真,条理清楚,有着为人师表的风范,而课下,他又是一位很好的朋友,和我们谈天说地,有什么时尚话题,流行电影也会跟我们说,就像一位大哥哥。李老师给人的印象总是充满活力,一直是那么的认真和负责,即使是在他嗓子沙哑的时候还是要坚持给我们上课。

我喜欢李老师,喜欢李老师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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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欣赏艺术品的作文:我喜爱的艺术品--贝雕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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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的书桌上,有一件最显眼的东西--贝雕。我十分喜欢这个做工精细的艺术品。

这个贝雕身长约十五厘米,是用无数个大大小小的贝壳组成的。大的颜色较深的贝壳组成了近似菱形的船身,船身中间一根木棍支撑着用小的颜色较浅的贝壳组成的帆,帆上还有用墨笔写的“一帆风顺”等字。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船身中间有两个人,一个头带草帽,手划双桨;一个身坐船中,欣赏风景。造型惟妙惟肖,精致极了。

望着这只贝雕,我仿佛面对着大海,在狂涛猛浪中一只小小的帆船在海中拼命挣扎,当波涛过去之后,这只小船又迎来了新的曙光,继续在茫茫大海中前进......

它又让我想到了劳动人民。他们不也像这只小帆船一样吗,在生活的汪洋大海中坚持不懈,不怕困难,在狂涛猛浪中驾稳自己的那一只帆......

啊,这小小的贝雕后面,包含着多少劳动人民的心血啊!多少灵巧的双手打造出了这个精致的贝雕啊!

我一定好好珍藏这只贝雕让它永远闪亮,永远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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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保温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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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温杯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它已跟随我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它身上有一只斑马的图案,所以我叫它“斑马儿”。斑马儿是紫色的,杯盖可以喝水,档底有杯垫,杯子的把手是透明的,把斑马儿放在阳光下是闪亮亮的。斑马儿的质量非常好,晚上放热水在里面,第二天早上水还比较温,所以它的功能很强大。

保温是斑马儿的强项,可是有几点却不是斑马儿的强项,而是斑马儿的弱项,一是杯子不小心刮到就会掉漆,它就失去了美丽又闪亮的外衣,露出了难看的银灰色。二是斑马儿只能装热水和冷水,它不可以装果汁、饮料以及汤。一旦装了这些东西,斑马儿就会生病,发出难闻的气味来。三是清洗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温柔地对待它,只能用海绵球来清洗,也不能接触到醋。啊!这真是一只娇情又高傲的杯子呀,怪不得在超市里我一眼就看中了它。

我和斑马儿有许多小故事,其中有一天我带着斑马儿高兴地去上学,有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向我冲来,他们撞到了我,我不生气,可是他们把我的保温杯撞到了地上,还撞掉了一块漆,小朋友们也没有说对不起,还不小心踢了斑马儿一脚,当时的我好生气,好心疼我的保温杯。

当然我的保温杯也有给我带来开心的时候,我见到斑马儿的那一天,阳光明媚,大家都在晒被子,我那天刚好过生日,我放学回来时家里无人,静悄悄的,斑马儿站在桌上。一瞬间,妈妈他们就端着蛋糕唱着生日歌走了出来,我很惊讶妈妈为我办了一个生日派对,最令我开心的是生日礼物是一个叫“斑马儿”的保温杯。

斑马儿的颜色很漂亮,而且还比较实用,我喜欢我的斑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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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7我喜爱的植物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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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中,一直铭记着我所喜爱的一切事物,我的玩具、我的文具、一些书籍以及我喜爱的体育运动项目……然而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最喜爱的植物——“满天星”。

“满天星”—这是一种花儿的名称。我想大家对这种花一定很熟悉,因为这种花十分常见,我家就养着一盆。这种花其实很平常、很普通,它对土壤要求不高,酸性或碱性土壤都可以生存。地理要求也不严,既可以在南方生长,也可以在北方开花,只要温度合适,它就会保持四季常青。即使在冬天也能给人们带来生命的绿意。

“满天星”的叶片和花都很小,只有食指的指甲盖那么大,小得让人感到可怜,但也小得让人感到可爱。我喜爱这种花独特的性格,它与其他花儿不同,它想比其他花儿更早的表现出自己的美丽,于是,一等到万物复苏的春天,它就会迫不及待地展示出自己新“做”的那一朵朵桃红色的小花外衣,它还选择了一片片接近黑色的叶片做背景。在微风的吹拂下,小花们得意地摇摆着花枝,就好似黝黑的夜空中,几颗水晶般的星星在调皮地眨着它们那一双双充满疑问的眼睛。

我喜爱“满天星”,不仅仅只是因为它有着美丽的外表,也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一种强大的力量。虽然它没有玫瑰花那样美好的象征意义,也没有一串红开得那样鲜艳迷人。但它表现出的那种坚韧、执着和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却使我敬慕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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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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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喜欢的东西,那就有很多很多种,比如:铅笔、橡皮、书包、玩具、电脑等……但今天我想说的,都不是这些物品。我想说的是我最喜欢的物品——铅笔盒。

它有一个让我非常喜欢的特点——外形。它的外形是这样的:它看上去就是一个长方体,颜色是蓝色的,它的外部有个两个空的转笔刀和一个放橡皮的盒子,这个铅笔盒分上下两层,两层都有一只大大的米老鼠,这个铅笔盒看上去很大。每当看见这个铅笔盒,我就觉得自己在一片蓝蓝的天空上游玩。

它的用途则是我喜欢它的第二个特点。它有这些用途:它第一层的里面有一个笔架,笔架最多可以放五支笔,为了拿笔时的方便,铅笔盒有一个白色的按钮,按一下就可以自动提升笔架,就可以非常方便的放笔和拿笔了。铅笔盒的第二层里面是空的,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不过这层可以放下一把长度为15厘米的尺子。转笔刀也是非常的实用,不同大小的铅笔都有自己的专属位置,而且这个转笔刀削得又快又好。橡皮盒子可以放下一块长4厘米,宽5厘米,高2厘米的橡皮。

这个铅笔盒真的是我最喜欢的物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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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水果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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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妈妈带我去水果市场买水果。一走进水果市场一阵阵水果的甜香扑鼻而来,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是葡萄。

妈妈买回来一串深玫瑰红色的葡萄。葡萄挨挨挤挤的,一个个像甜甜睡觉的小花苞,不注意看,还以为妈妈买的不是葡萄,而是一束没开的玫瑰花呢!

回到家,我的眼睛就像和葡萄连了“一条线”,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葡萄,直到妈妈拿起葡萄要去洗,这根“线”才断。

妈妈洗好葡萄拿了出来,“哇!那还是我们买的葡萄吗?”它们现在紫莹莹的,像闪着紫光的大眼睛;亮闪闪的,像光彩夺目的黑珍珠。我都舍不得吃了。

最终我还是抵挡不住酸酸的口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葡萄籽像子弹似的飞快地射进了垃圾筒,而葡萄皮像紫蝴蝶似的优雅地落进了垃圾筒。

葡萄不仅好看好吃,而且维生素含量比较高,希望你也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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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小闹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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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房间里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小闹钟,这个小闹钟是我最喜爱的工艺品。

它是用铁和塑料做的,呈椭圆形,长约5厘米,宽约3厘米,它全身都是黄色的,头上顶着两个小铃,中间有一个铁锤,每当时间到了,它头上的小锤就会左右摆动,敲击两个小铃,发出“叮当,叮当”的清脆的响声,它的前面有一个镜片,镜片里的指针下画着两个滑稽的小眼睛和一个咧得大大的嘴巴,这个闹钟可谓是暗藏玄机,你不要以为它只有这一个表情,等到闹钟一响,笑脸就“唰”的一声收回去了,随即就会弹出一张画有愤怒小脸的纸,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你,等闹钟时间一过,又立刻换成笑脸了。

小闹钟不仅外表漂亮,还很实用,一天早晨,我因为贪睡,结果超过了时间,这时,闹钟响了,那愤怒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还不快起来,你今天已经超过时间了!这样懒惰怎么能把成绩提高呢?听了小闹钟的话,我惭愧的低下头,小闹钟见我知错就改,马上换成了笑脸,好像在说:“你真棒”。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工艺品——小闹钟,它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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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的动物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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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叫白白,我喜爱动物作文。

白白长得可漂亮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毛茸茸的头上;一双长长的大耳朵非常迷人。

它最爱吃苦菜了,只要一见到苦菜,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样子可爱极了,人见人爱。

不过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一次,白白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我见了,气得抡起拳头就打它,只见白白连忙跑到我身边,用头蹭蹭我的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个小主人,我顿时心软了,抱起白白,心疼地对它说:“白白,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我把东西都收拾起来了,这是为了让白白脱出困境。

白白高兴地在原地打转转,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呀!我今后一定不会再惹祸了。”

可是有一次,我和白白出去玩。

不一会儿,白白跑到一个拐角处的草丛里,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它,以为白白失踪了,就伤心地大哭起来。

白白听见我的哭声,马上跑了出来。

我见了,立刻停止了哭声,抱起白白边哭边问:“白白,你跑到哪里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了。”白白点点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我和白白又出发了,白白在前 ,我紧跟在后,怕白白又走丢了,可又过了一个转弯,白白又不见了。

我想:“完了,白白真的失踪了,怎么办?突然,我晕了过去。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我那可爱的白白,我真想再抱抱你啊,白白!

我们幼儿园的刘老师送给我一只小狗,它那时也就两个月左右,它的名字叫小白,中学生作文《我喜爱的动物作文》。

因为它胖乎乎的身上长着雪白的长毛,就像穿着一件厚厚的白袍,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就像两颗宝石镶嵌在那里,秀气的鼻头上顶着一圈黑晕,乖巧的嘴巴上挂着点点胡须,它既聪明又可爱,有时也很调皮,我非常喜欢它,它也愿意和我一起玩。

自从小白来到我们家,它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天早上我都带它去跑步,而它总是跑在我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看我,又继续向前跑,有时它跑累了就围着我的腿转圈,如果遇见别人家的小狗就会顽皮地扑上去和它们打在一起,你咬我一口我踢你一脚,最后干脆滚在一起,这时保准一身白毛变成一身黑。

回到家,我往往训斥它一顿,它蹲坐在地上,一双可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好像在说:“我错了,请你原谅我”。

于是我只有打来水给它洗澡,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很配合,我整整给它洗了两大盆黑水,终于我的小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我又用毛巾给它擦干,它用力一抖,身上的毛立刻蓬松起来,它回头看了我一眼,爬进自己的窝一动不动,就像犯了错的小孩儿一样,我心疼地摸着它的头轻轻地说:“改了就好”。

小白睁着眼睛看着我,象是听明白了似的伸出舌头舔我的手,在表示“我下次一定改正的决心呢”!

这就是我的小白,小白使我的生活充满了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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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季节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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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猜到了吗?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秋天是个风景宜人的季节,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秋天是个寄托希望的季节……

天空中,掠过一群大雁,它们时而排成“一”字型,时而排成“人”字型,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向南飞去。我来到了森林里,大家总是觉得春天的百花盛开,花团锦簇,夏天的枝繁叶茂才是最美的,但殊不知秋天的森林也有一种别样的美。刚进入森林,我的视线就被红色与金黄色所包围。有火红,深红,淡红,浅黄,蛋黄,金黄,土黄……那些颜色深浅不一,多种多样,有些颜色我甚至连名字也叫不出来。我的眼前是一片五彩缤纷的海洋。不仅颜色绚丽,而且树叶的形状也各不相同。有椭圆,扁圆,长条状,方形……。你瞧,那满树的枫叶,火红火红的,似乎有一把火在燃烧。从远处看,那棵枫树就好像是一位热情似火的少女,正准备邀请我们到它哪儿去坐坐呢!在一些果树上,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果实,那一个个红彤彤的小精灵,水灵灵的甚是可爱。

观赏完秋天的森林,我来到了秋天的田野。如果说森林总体是红通通,火辣辣的感觉的话,那田野就是一片绚丽的金色,给人一种丰收的感觉。你瞧,那一颗颗稻谷圆润饱满,一条条麦穗都快压弯了腰。一阵微风吹过,金色的麦穗随风摆动了起来,好像一位身材婀娜的小姐在展现着它那曼妙的舞姿。从远处看,一层层麦穗摆动着,好像掀起了层层麦浪,浪花此起彼伏,一层高过一层,像是在为我们进行一场盛大的杂技表演。农民伯伯的脸上也挂满了笑容,他看了看自己的田野,说:“今年,一定又是一个丰收年!”农民伯伯们辛苦了一年,在这个时候,终于有了回报。秋天可真是个丰收的季节。

秋天,不仅风景秀丽,硕果累累,而且,还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秋天,各位学子都结束了轻松、愉快的假期,准备再次步入学堂。“人之初,性本善……”,朗朗的读书声从教室里传出。这又将是一个崭新的学期,是个新的起点。让我们发愤图强,好好学习,也从秋天开始播种希望的种子。

秋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它景色宜人,硕果累累,又充满希望。我爱你,美丽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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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喜爱的季节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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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天。冬天,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她没有春天那么轻盈,也没有夏天那么闷热,更没有秋天那么忙碌。她,只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在冬天里,我最喜欢洁白无暇的雪了。

有一年我们去外婆家过年。刚到了那儿,我便被那银装素裹的世界给迷住了。村路两侧的菜地上、树枝上、茅屋上,到处都飘满了可爱的小雪花,我轻轻捧起一把雪,那洁白的雪花在手中慢慢地化了,变成透明的了,冰凉冰凉的,让人感到很舒服。看到这么多的白雪,我忽然想起来一个好主意。我从外婆家拿来一个塑料盆,挖了半盆雪回去准备做一个雪人。我用手抓起一把雪,用力一握,一个小雪球就做成了,我又用同样的方法做了一个大一点的,把它们安在一起,就差不多做好了。我找外婆借来一个干辣椒和三个纽扣。我拿辣椒做雪人的鼻子,又用纽扣做眼睛和嘴,一个雪人就算是做好了。

晚上,天上又下雪了,我坐在门前,欣赏着雪景:一片片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宛如一根根羽毛,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洁白、美丽了。到了早上,雪停了。因为刚下过雪,空气十分清新,没有一丝杂质,呼吸着这样的空气,立即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我爱你,冬天,但我更爱冬日里洁白的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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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惹人喜爱的玫瑰花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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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的阳台上放着许多美丽的,有月季花、牡丹、菊花……。可是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盆可爱的玫瑰花。

玫瑰花多姿多彩,红的胜火,粉的似霞,白的如雪……但是她并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富贵;不像桂花那样十里飘香;也不像菊花那样傲然屹立;更不像梅花那样有姿有态,她,是平凡无奇的。

玫瑰花的花朵重重叠叠,大概有五六片花瓣,呈红色,就像一团火焰。红色的花瓣在绿油油的叶子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娇媚,花瓣一片连着一片,层层叠叠,像在给花芯盖被子似的;花瓣中间有金黄色的花蕊,花蕊顶端粘着花粉,散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群蜜蜂“嗡嗡”地奔波忙碌;玫瑰花的叶非常茂密,绿色的叶子一片一片地挤在一起,让你看不到花茎,而且茎上还长满了小刺,如果你不小心,碰到了它,它就会扎你一下。玫瑰花被春风轻轻地一吹就会左右摇摆,就像小姑娘一样翩翩起舞。它虽然放在阳台上,可我在屋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会闻到它的芳香,沁人心脾。

每年的春天我都能看见玫瑰花开,也能闻到那迷人的香味。玫瑰花真美呀!我最喜欢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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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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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第一次真正的让脚与大地接触,在这次漫长的让人屡想退缩的旅途中,当初的新鲜感早已被脚底的几个血泡磨得消失殆尽。于是,当我看见学校校车停下时,我所有的疲惫都被唤醒了,当看见车上老师冲我们招手微笑时,有那么一瞬,我竟觉得那微笑似乎比世界上最甜的甜甜圈还要诱人。但同学们没有一个上车,于是我也混迹着人群与校车擦肩而过。那一刻,我没有后悔,却忽然想到一个故事:有一个善良的人,为帮小蝴蝶破蛹而出,剪开了束缚它的蝶蛹,却最终害了一条本该翩然起舞的生命。

想想看,其实人的生命亦是如此,生命中的种种困境以及在困境中的挣扎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老天爷让我们顺利地度过一生,也许我们就不会变得坚强,也不会成长,更不会学会飞翔。

然而,如此简单的道理,在现今的社会又有多少父母真正懂得呢?物质高度发达的社会,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掌中宝,受不得半点委屈。一路走来,父母为其打理的道路畅通无阻。但,当他们步入社会时,才发现原来自己什么也不会。父母早早的将他们的茧戳破,他们从来不曾是蝴蝶,从此也不能翩然起舞。

这时他们才明白:人生是需要不幸与困难的,它可以砥砺人的意志,激发人的斗志,然后让你在破茧而出的那一刻,耀眼得让星辰都黯然失色。

亲爱的父母们,爱我,就请让我自己面对苦难;爱我,就不要把我搂得太紧;爱我,就不要夺走我化蛹成蝶的机会……

人生路漫漫,谁不想摆脱苍白的桎梏,飞向高远湛蓝的天空;谁不想沿一路欢唱的溪流翩翩起舞,撩起浣女们的情丝;谁不想乘着坎坎伐檀声,留连于江南烟雨中;谁不想……而我明白,脆弱的翅膀最经不起风吹雨打。

蝴蝶破茧,方可翩然起舞;凤凰浴火,才能涅磐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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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一种小动物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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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过五十只小龙虾,它们非常帅气厉害,霸气侧漏。

它们是在放假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去三级桥捉的,小龙虾身披红黑大铠甲,坚固而又有力的大钳子,六只跑得很快的小短腿,凑成了帅气厉害的小龙虾。

其中,有一只小龙虾我特别喜爱,它的铠甲和别的小龙虾不同,它的铠甲是全黑的,我就一直叫它:“黑将军”。它比较喜欢打架。它和别的龙虾的特点也不同,别的龙虾喜欢站到一个地方一动不动的,只有“黑将军”在周围乱跑。

“黑将军”很勇敢,它比较喜欢挑战一些其他龙虾做不到的事情。比如,从高处往下跳,它的铠甲比别的龙虾的要厚一些,所以,它摔下来估计不咋疼,它还喜欢打架,它打死了八只龙虾,我都没有生气,因为他是那么帅气厉害。

几天后,妈妈说:“把小龙虾吃了吧,反正也活不了几天了。”我说:“好吧!但是,‘黑将军’必须留下。”一会儿龙虾做好了,我们吃地很香,“黑将军”看到我正在吃小龙虾,它似乎伤心极了,不一会它也站到那不动了。

我好怀念我的小龙虾,“黑将军”死了。让我难过了好几天,至今都忘不了它那无助的眼神,让我再一次意识到不能随便去杀死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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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一个传统佳节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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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许多传统佳节: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节……这些节日承载着悠长的民族文化,各自有着鲜明、独特的节日风俗。而我却更偏爱春节。

每个春节都让我难忘,下面就和大家交流“20xx年一个春节”吧。

新的一年到了,每家每户都有着浓郁的“春节味”:大红服的衣裳,噼里啪啦的爆竹声,还有大家的欢笑声!早晨,我醒来一看钟,“呀”!上学迟到了!妈妈笑着说:“傻孩子,今天是放假!”我嘘了一口长长的气。正穿到外套的时候,发现我的衣服被妈妈换成了红色的小旗袍,哦!今天是农历20xx年的最后一天,可要穿喜庆的颜色呀!

吃完午饭,我惊奇地叫道:“爸爸去哪儿了?”哦,原来是去买爆竹了!一刻钟后,爸爸拎着几挂小鞭炮回来了,笑了笑:“擦把脸,走吧!”我飞快地刷了牙擦了脸后,和爸爸、妈妈、舅舅、舅妈来到了楼下。只见爸爸点起鞭炮,快速跑开。我也便立即捂住了耳朵。“噼啪!噼里啪啦!”随着一连串鞭炮声的响起,我有了一种书不尽言的感觉--啊!那是幸福的感觉!

“辰辰,吃年夜饭喽!”随着妈妈的呼唤,我大步流星地走到餐桌前。哇!年夜饭就是不一样,多丰盛呀:有火锅、炒面、水饺、炒素、红烧肉,还有我最爱吃的八宝饭等等。哈!舅舅也乐得把葡萄酒都拿出来了。大家碰着杯,说着祝福语,欢笑声不断。瞧!舅舅的脸通红,不知是喝酒喝出来的,还是乐出来的呢?在我眼里,欢笑声盖过了鞭炮声,温馨的笑声响彻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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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地方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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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地方,我也不例外那就是——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可美了。有弯弯曲曲的小河;有绿油油的树木、小草、鲜艳的野花;还有成片成片的麦田;虽然我观赏过很多自然的景观、旅游胜地、名胜古迹,但是我最喜爱的还是我家乡这美丽的麦田。

春天,在去麦田的路上你会感到一片芳香,麦田是清新的,看到绿油油麦田随风舞动,就好像它在向你招手,在田地里走上一圈跟着它起舞你的心情就会开朗。

每当收获的季节来临,麦田姑娘换上了新装站在麦田里放眼望去,一片金灿灿的光芒仿佛置身在金色的海洋,美丽极了。夕阳斜斜地挂在天的一边,微风拂过金黄的麦穗左右摇摆着,就像是在轻声低语诉说着丰收的喜悦。

我爱我家乡麦田,农民伯伯守望着麦田,一年四季辛勤的劳作才能获得收获。我要像他们一样好好学习,让自己成长,播种希望,才能收获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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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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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

相信你已经猜到了,她就是那个家喻户晓,人见人爱的还珠格格小燕子。

我爱小燕子,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像全国上下千千万万喜爱她的观众一样,是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感染。我不知道一千个观众眼中有多少只不同的“小燕子”,我只知道,在我的心目中——

她,是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燕子。她来自民间,在嬉戏玩闹中长大。她不会四书五经,却爱歪解诗词;她不会琴棋书画,却会跟人打架……然而,神差鬼使地她进了皇宫。从此,她总能让乾隆皇帝乐得笑哈哈,总能把皇后娘娘气得吹胡子瞪眼(尽管皇后好像没有“胡子”),总能搞得老佛爷老人家哭笑不得……戒备森严的皇宫竟也能被一个小女子搅得鸡犬不宁,怎能不叫人佩服?跳出剧情,回到现实,这种大胆创新、轻松幽默的风格也是从前古装电视剧中少有的。然而,就是琼瑶笔下的这只“小燕子”,轻轻松松地飞出了封建礼教的包围,穿着清朝满人的服装在荧屏上疯疯癫癫,活蹦乱跳……她颠覆的不仅仅是剧中的皇宫……

她,是一只情深义重的小燕子。尽管今天才和紫薇结拜为金兰姐妹,明天也可以替“妹妹”奋不顾身地去闯围场、见皇上;尽管当了“格格”,却跟“明月彩霞小邓子小卓子”打成一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尽管大大咧咧的她平时没少闯祸,但她愿意“一人做事一人当”,最难过的是连累了朋友们……这样的一只“小燕子”,怎能不叫人肃起敬?

她,是一只嫉恶如仇的小燕子。“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本该是形容水浒英雄梁山好汉的,岂能用在一个小女子身上?不过,她的性格确实是如此。遇上恶霸欺负平民,二话不说就把他打个落花流水;“赶车棋社”的黑心老板、老板娘也栽在她手上;尽管皇阿玛是她最爱的人,但是非分明的她还是义不容辞地把香妃娘娘救出了皇宫……她就是这样的“巾帼英雄”。

她,是一只自由自在的小燕子。就像小鸟热爱蓝天,不愿被人类禁锢在囚笼之中,小燕子永运是崇尚自由的小燕子,不愿被条条框框束缚;不愿失去自己的个性。大概,这正是“小燕子”这个名字真正的含义吧!

就是这样一只“小燕子”,“飞入寻常百姓家”,飞进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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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小白兔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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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穿皮袄,耳朵长,尾巴小,三瓣嘴,胡子翘,一动一动总在笑!”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时,就想起了我家的小白兔。

我家的小白兔,毛雪白雪白的,用手轻轻地抚摸它,感觉特别舒服。它耳朵可长了,还有一个酒心巧克力似的鼻子,有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它的嘴巴很特殊,分成了三瓣,它的尾巴可是短得不能再短了,只有两厘米左右。

我家的小白兔和小狗的饮食习惯大不相同。我家的小狗每天只想着让我喂它肉吃,当我喂它胡萝卜、白菜吃时,它就会生气。小白兔却与它截然不同。有一次,我盛了一些肉,给我家的小白兔吃,它死活不肯吃。我看到这种情形后,不得不把碗中的肉换成胡萝卜、白菜。

当我看到我的小白兔只吃胡萝卜、白菜,不吃肉时,心里很是担心,生怕它营养不良。可是我现在看到它身体棒棒的,才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高兴。

在生活中,它也是我的好朋友。当我成功时,它和我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当我失败时,它安慰着我。我们就像是一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姐妹”。

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回家时垂头丧气,小白兔好像知道了我的心思,两只眼睛深情地望着我,好像在说:“主人,过来吧,我有话对你说。”我望着小白兔的双眼,仿佛知道了它要说什么,便走了过去。它对我笑了笑,小脚丫在我的身上蹭来蹭去,仿佛又在说:“主人,别垂头丧气了,下次一定不要粗心了。只要改正了这个坏习惯,下次一定能考出好成绩。”我对小白兔点了点头吗,然后又和它相互对视了一会儿,这时我感觉心中的不快已烟消云散。

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家小白兔的乳名呢。告诉你们吧,它的乳名叫“牛奶”。

我家的“牛奶”很可爱吧。如果你们想看看它,请来我家做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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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查理九世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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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的时候就像在看一本电影一样,刚来到一个以为是安全的地方,但却总是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又招来一场杀生之祸。比如,在鬼公主的嫁衣中他们刚刚逃离金丝线铺天盖地的攻击,躲进了神农百草园,却因胡沙碰了一下冬虫夏草,又引来了更大的麻烦……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查理九世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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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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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小动物是我家养的斑点狗。它非常可爱,也很贪吃。所以我给它起名为“小贪吃”。

说它可爱,首先要数它那一身好看的黑色斑点,这些大小不规则的斑点就像一件漂亮的衣服穿在它的身上。它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脖子长长的,它还有一对耷拉着的大耳朵。它跑起来的时候,胖胖的身子一摇一摆的,可爱极了!说它贪吃,一点也不过分,每当我回到家时,它会活蹦乱跳地向我跑来,并且咬着我的裤子把我拉到狗粮旁边,然后“汪汪”地叫起来。我想它应该是在说:“主人,我饿了,请给我吃点东西吧!”于是,我把狗粮到进狗盆里,它就像风一样地冲了过去,狼吞虎咽地把狗粮吃了个精光。吃完了以后,它充沛的体力似乎瞬间得以恢复,在家里摇着尾巴,跳来跳去,似乎在告诉主人:“谢谢您的关心!”

这就是我喜爱的小动物斑点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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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电视节目作文_人物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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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是一部令我疯狂的节目,这里邀请到的明星每个都是我的最爱:李晨、王祖蓝、陈赫、邓超、杨颖、郑恺、王宝强、包贝尔和鹿晗。在这里属于我的偶像的肯定是杨颖和郑恺,他们俩一个是美女,一个是帅哥,都是青春派系。在节目里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时不时屏幕里还蹦出他们的爱人,让他们警惕着点,导演组也真是的!这些嘉宾是每期注定的嘉宾,还有一期来一次的嘉宾,也非常让我喜爱,这里面除了明星还是明星,真是太吸引我了!所以我每次都会忍不住,打开电视看看。

在节目里,他们也都是开心果,逗得我笑呵呵的,唉,每次看完这个节目,晚上我就入不了眠,看来这是个整人的节目啊!网友都给《奔跑吧,兄弟》的成员取了外号,比如,郑恺的外号是猎豹,他之所以叫猎豹,是因为他在节目中跑得像猎豹一样快,见到打不过的敌人就跑,我也是对他的跑步技能赞不绝口,的确,他真的跑得很快!再比如李晨,他被称之为黑牛,因为他拥有一身强壮的肌肉,拥有像斗牛场的黑牛一样凶猛的气概,也是惟一一个打败比他更强壮的金钟国,我真是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们之所以有这些头衔,是因为他们都是在游戏环节中体现出来的。说到游戏,我真的很想体验体验,有时看着电视,就会有情不自禁想冲进电视里的冲动。他们那里的游戏有很多、比如说:水上拍照、猜谁不知道,还有最著名的撕名牌等等,这里的游戏都很好玩。

在最近几期里,有那个“古堡杀人游戏、谁是继承人”,太费脑筋了,在最后投票环节的时候,我真想冲进电视里,告诉王祖蓝、冯绍峰和鹿晗,继承人是李晨和邓超,陈赫和ELLA是外族人,不要选邓超,选ELLA!幸好在最后投票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投邓超,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奔跑吧,兄弟》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它是最搞笑、明星阵容最大、游戏最新颖的节目。他是关于运动的,所以,让我们也一起奔跑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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