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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随笔作文汇集20篇

导语:暑假里,我有些时候和寒假一样,炒炒菜,煮煮饭。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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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丽的花园随笔作文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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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世界是美的,夏天“缤纷的彩蝶舞姿轻盈,采花的蜂儿歌声嘤嘤。”有一天,我去了公园,那里有很多五颜六色的花。我仔细观察,我看见了我认识的花有;红色的月菊花﹑金黄色的向日葵花﹑粉红的牵牛花﹑结白的蔷薇花、红色的石榴花还有水仙花。

我想到我家有一盆水仙花,它的花瓣洁白如玉,远远望去,像是一个白色的小绒球。再加上紫色花盆的衬托,显得更加生气勃勃了。

水仙花的根像葱头,葱头上长满了像老爷爷的白白的胡须。那茎翠绿翠绿的,又细又长,就像一根绿色的长棍子。不几天,茎的头上便出现了白色的花苞。水仙花的叶子也是绿色的,它像盘子一样,托着水仙那白色的花苞。

水仙,不像牡丹那样娇生惯养,也不像夜来香那样有着迷人芳香。你只需要给它一盆清水,一些细沙就够了。水仙花开后,便散发出一阵阵清香,显得十分高雅。它像一个仙子,亭亭玉立地站在清澈见底的水中。

我爱水仙花,爱它的花、叶、茎,爱它的芬芳,更爱他那不畏严寒,坚韧不拔的毅力!

[美丽花园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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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中秋的随笔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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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青野送来一大瓶酒,董醉倒在地下,剩我自己也没得吃月饼。小屋寂寞的,我读着诗篇,自己过个中秋节。

我想到这里,我不愿再想,望着四面清冷的壁,望着窗外的天。云侧倒在床上,看一本书,一页,两页,许多页,不愿看。那么我听着桌子上的表,看着瓶里不知名的野花,我睡了。

那不是青野吗?带着枫叶进城来,在床沿大家默坐着。枫叶插在瓶里,放在桌上,后来枫叶干了坐在院心。常常有东西落在头上,啊,小圆枣滚在墙根外。枣树的命运渐渐完结着。晨间学校打钟了,正是上学的时候,梗妈穿起棉袄打着嚏喷在扫偎在墙根哭泣的落叶,我也打着嚏喷。梗妈捏了我的衣裳说:“九月时节穿单衣服,怕是害凉。”

董从他房里跑出,叫我多穿件衣服。

我不肯,经过阴凉的街道走进校门。在课室里可望到窗外黄叶的芭蕉。同学们一个跟着一个的向我问:

“你真耐冷,还穿单衣。”

“你的脸为什么紫色呢?”

“倒是关外人……”

她们说着,拿女人专有的眼神闪视。

到晚间,嚏喷打得越多,头痛,两天不到校。上了几天课,又是两天不到校。

森森的天气紧逼着我,好象秋风逼着黄叶样,新历一月一日降雪了,我打起寒颤。开了门望一望雪天,呀!我的衣裳薄得透明了,结了冰般地。跑回床上,床也结了冰般地。我在床上等着董哥,等得太阳偏西,董哥偏不回来。向梗妈借十个大铜板,于是吃烧饼和油条。

[描写中秋的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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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春需要雕琢随笔作文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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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一个花季一样的年级,让我们如期的邂逅了我的青春

我喜欢星空,深远,寥廓,充满幻想,像十六岁的青春,无边无际。我怕黑,却仍旧喜欢夜。或许这很矛盾,可是我本身就是矛盾,所以也没有什么吧。独自仰望的时候,没有童话故事里如雨飘落的流星,也没有漂浮不定的漫天萤火,有的仅仅是四周望不尽的黑暗以及星体淡淡的粲然。

数不尽的白天黑夜交替闪过,我站在青春的路口,像是光芒微弱的萤火,前方,仍是望不到终点的暮光,身后,是已踏过的黎明与光亮。

好想转身回到过往,只是,我知道,青春是条单行道,启程了便只能一路向前。于是,我就着微弱的绿光,在未知的路上蜗行摸索,就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也扬起嘴角说着我很好。因为我知道,成长就是要学着一个人坚强。

流年不会倒转,便只好继续向前,一路上经历过许多,懂得过许多,也学会了许多,时光渐渐将稚嫩与无知冲洗而去,于是,十六岁的我们有着最干净明朗的笑颜。

青春也会有阴晴风雨,可是,我喜欢每一次多云转晴的心情,就像阳光穿透乌云露出明媚的暖光,最终温暖着无与伦比的侧脸。

十六岁,我在原地打转,怀念过往,幻想将来。青春懵懂不知无从说起。

面对青春,我们有太多的任性、蛮横与无知;有太多的欢声、笑语和欢颜。青春太短暂,它转瞬即逝;青春又太漫长,它让我们经历太多的磨炼。抓住青春中的每个瞬间,让我们的青春变得多姿多彩,用最华彩的画卷,雕琢出我们最完美的青春。

[青春需要雕琢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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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吸血鬼日记随笔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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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吸血鬼日记这部影视作品后我的第一个感觉是达蒙太帅了,非常的有魅力啊,绝对是那种越看越耐看型的美男子。而我对他之所以这么的喜爱最重要的并不是他的外型而是他对女主那深入骨髓的刻骨铭心的爱。他爱她所以不想让她知道,他爱她所以宁愿她怨她也只盼她安好。你若安好我便是晴天。

在第一部中达蒙开始是寻找凯瑟琳的,他爱的专一,而男主虽然为人更为正直但是相对来说达蒙更加的敢爱敢恨。他其实更早一步就见过了女主,但是在明白自己心意的时候为了弟弟也为了女主他忍痛不让人知道,即使告白也不敢让女主记住,他爱得隐忍而辛苦,他虽不是君子但他是真小人。

我很心疼他是因为女主即使是和他弟弟分手以后才选择了他,他却仍然如此的满足开怀。只是一部难得的好剧,这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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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培根随笔有感笔记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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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书桌前,摒弃心中的浮尘,泡上一杯茶,静静地品读着《培根随笔》,感受着前人感悟的真理。读培根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好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读培根的《谈天性》却震撼了我,对人的天性的剖析深入人心,令我浮想联翩,随着历史的推移,在历史中回忆起了人的本性。

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这是刘备坚持不懈、执着追求的天性;三国鼎立时期,曹操为了城池,为了胜利,不惜用阴谋,这是他狡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天性;关羽大意失荆州,这是他艺高胆大,狂妄自大的天性;张飞死于内__的刺杀,这是他脾气火爆、爱喝酒的天性;诸葛亮神机妙算,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这是他聪明智慧的天性。刘备死后,诸葛亮尽力辅佐刘禅,却一再失败,这是刘禅好玩、胸无大志的天性。

这些人都因为自己的天性而成就了大事业,或者死于非命。

清朝末年,皇帝软弱无能,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时,实行了海禁政策,闭关自守,殊不知"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__终国土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沦落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这是统治阶级狂妄自大

不愿面对现实、软弱无能的天性。

近代,孙中山建立国民党,却被北洋军阀抢走了政权,这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天性。随后,蒋介石篡位,掌控了国民党,这是对权利的渴望。蒋介石又发到四一二__政变,大肆屠

杀爱国 军民,这是视人命为草芥的残忍的天性。而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的西安事变,正体现了国人正义、渴望和平的天性。

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发展,贪官在进步。以前是公家的粮食私家吃,现在是走私、黑 社会、情 妇横出、巨额受贿。这都是贪婪、犯贱、没有责任感的天性。

但是,人却可以克服这种天性。书中写到"压力使天性的反抗力更强。纪律和教育能使天性规矩一点,但只有习惯能改变、抑制天性。"天性只能被习惯所克制,只能被人的意志力所控制,一个人的意念如何,决定了他的天性好坏,更决定了他的成就大小。

培根这样写道"人要想战胜天性,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任务过大,他就会屡遭失败而气馁;任务过小,虽常常得手,但进步甚微。"这不正好应了中国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么,改变自己的习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循序渐进。

人的天性不长香卉,便长野草。在这尘世中,歪风邪气颇重,与其发现恶习再改正,不如先给自己培养良好的习惯,在尘世中坚守一方心灵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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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随笔日记15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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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我们决定去采摘园摘枣。

今天,我们开着车,早早地从家出发,一路上欢声笑语,不一会儿就到了。

来到目的地,我迫不及待地跳下车,我看见一排排矮矮的枣树,枣把一棵棵树枝压弯了腰好像老人一样驼着背,上面的一颗颗红枣,远看像一个个小小的灯笼,近看像一个个小精灵在树叶上坐着,一颗颗通红诱人好看极了。

我跑到树下面伸手就能摘到枣,只不过这些都是青的,一点也不甜,我伸长胳膊努力往上面摘怎么也摘不到,农家主说:“我们这儿有钩子,你们用吗?”我说:“谢谢叔叔,我用。”我拿着钩子往上面一钩使劲一拽,枣掉了一地,只可惜枣掉到地上都摔坏了,我心想,唉,这样可不行,摔坏了太可惜了。

正不知怎么办好呢,农家主走过来说:“我们这有布,你们可以用布接着。”我说:“好呀。”拿到布后,我们每个人拽一个布角,把布撑开就像一个大毯子,叔叔用钩子钩住树枝使劲摇晃,枣纷纷掉下来像仙女下凡,缓缓落到布上,叔叔晃得更用劲了,天上像是下了枣雨一样,有一两个还打在了我的头上,好痛哦。

这时弟弟说:“姐姐,梯子”,顺着弟弟手指的方向,我看见了一个高高的梯子,叔叔把它搬过来,我小心翼翼地爬上去,伸手就能摘到红枣,东摘一串西摘一串,真有趣呀!

秋天——我爱你,更爱这诱人的红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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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随笔日记4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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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一句台词:“平庸生活不如大干一场,先把脸抛在一边,轰轰烈烈地干,等有了地位再把脸捡回来,谁都会尊崇这张脸;而一直带着这张脸,不舍得丢掉,就不会得到任何东西,别人也会践踏这张脸。”其他人都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喜欢这句话,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被人厌恶的人。可是,这句话真的富有哲理。

人有很多理想,什么愿做大树为人乘凉;愿做花草芬芳世界;愿做小草染绿大地;愿做春雨滋润人生……到头来,也只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平淡的人,一个活着的人,就什么也不是,一切便是空谈,就算又再远的的抱负,到头来也别忘了自己是人,一个生活在人世的人。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高尚,在虚伪的面具下是一张丑陋的脸。不如做真实的自己,就算再难看,也比丑陋的脸好看,起码比它多了真实,多了勇气。就像那句台词,虽然让人厌恶,但他勇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一面,比那些厌恶的人好很多。很多人都喜欢体面,有地位,但也要有脸有面,有尊严。但是,往往你要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

我想要出人头地,我想要成为年级第一,我畏缩在虚伪后面,大方体面地说着:不在乎名次,其实心里比谁都在乎,以至于我要了脸,而失去了机会。我嫉妒,但是我从来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是我的胆小让我失去的真实的自己。

其实,活着,也许是为了生存,也许是为了颜面,也许是为了自己的一快,但是不要忘了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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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随笔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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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我有许多事要告诉你们可是找不到时间,还找不到勇气,正好这次老师要求我们给家长写一封,我就大胆地将它说出来吧!

我跟你们睡的时候,爸爸和妈妈都会轮流帮喜欢踢被子的哥哥盖被子。有一次,妈妈刚把哥哥的被子盖好,哥哥就不耐烦地把被子踢开,而您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把他的被子盖好,为此您一夜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到了早上,大家一看您就知道您一夜没睡觉,看,您眼睛有一层黑不溜秋的眼圈,两只眼皮刚一垂下一半就被您给硬提了上去,一副没精神的样子。我看了,眼泪本在眼眶里打转转。啊!您是多么爱我们啊!

爸爸,您虽然是一家之主,可是您却爱那可以让人慢性自杀的香烟,每当我把烟拿走,您总是从口袋里再摸出一根“慢性自杀”烟来吸。希望您可以戒烟。

祝你们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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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日记600字初中随笔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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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十分

当日出东方,薄雾被光线照得四下散开,安静的大街开始被喧闹的人群填满。

流水声。汽笛声。喇叭声。母亲第三遍叫赖床的小孩起床的声音。

慢慢醒来的世界。

行走在路上,留意着身边的事物,一草一木,一花一树,都仿佛充满了生机,我正享受在这美好景物时,一个摊铺令我投过去目光。

这是一对夫妻,平时开着一个面馆,天气好的时候便把小摊摆在外面,他们家有一个女儿。我知道这家面馆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太多的收获,但是我所看到的,是洋溢在这个家庭脸上的笑容,每次看到他们,总是觉得很快乐。

早上七点十分

走回来的路上,看见面馆人渐渐多了起来,我走过去,女主人微微对我点了点头,笑了笑,我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家三口忙碌着,男主人怕女主人累着,抢着从女主人手里拿着面,女主人怕女儿累着,催促她快点去学习。不知道为什么,我看懂了这一切。而恰巧的是,旁边桌子上放着收音机,收音机里面放着《感恩的心》,我想这一家三口彼此心里都装着彼此,而我现在才明白。

中午十一点十分

回到了家,熟悉的菜香飘来,随着妈妈一声:“姑娘,回来啦!”拉去了我的思绪,我终于知道,我所看到的面馆那一家三口的生活,也真真实实的发生在我身边,心里微微的感动与感恩。

晚上七点三十分

我写下这篇日记,心里微微的酸楚,也就是在这一刻,我学会感恩爱我的人,珍惜身边的人,那一家三口给我的感动与感触,像一颗发光的星,在我未来的时光里留下脚印。

我开始喜欢上父母不经意的拌嘴,开始喜欢上母亲的唠叨和父亲小小的责骂,因为那都是我最美好的拥有,我愿意一直陪伴着这唠叨和责骂,在成长的路上陪伴着他们,最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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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随笔日记800字左右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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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是什么时候存在于我记忆中的?我早已记不清了。

到底读过多少他的文章?这似乎也早已记不清了。

不清楚他话中的感染力在于哪,我只清楚在受了他的影响之后,我开始将他的书一摞一摞地从书店往家里搬。以致连《让“死“活下去》、孙立哲的《想念史铁生》我都一一深究。

对于先生的残疾,我想对先生一定是重创——在清平湾插队时因眷恋当地的景色而选择留在乡下,错过了医治而落的残疾。那年,他才二十一岁,还是在生命中最狂妄的年龄,残疾于他来说,是梦的葬送。他曾一度轻生,仰仗朋友的劝导才选择留下。

我曾在一篇作文中提到他:

“在自己本该最狂妄的的青年时,命运夺去了他的双腿;在他最颓废无助的年华里,笔墨却将他不可完成的梦还给了他。”

但也许先生的残疾对他来说也是足以改变他生命的:如果没有残疾,估计此时的先生会是一位英文教师或者是翻译,更不会有在地坛公园中的种种关于人生的思索;如果没有残疾,估计患有尿毒症的先生不会得到读者与作协的资助而得到很好的医治以维持生命。

也许就是这样吧,他凭借自己强大的意志重拾了自己的人生——到底是怎样的意志?由肾病发展到尿毒症,一周三次的透晰,每次四个半小时,经过一千多次针刺的他,动脉和静脉点已成了蚯蚓状,但他仍以“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来自嘲,终是用自己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理想。

那么,我呢?不如他命运多舛的,我又将演绎出什么呢?我是不该在这幸福的环境中自怨自艾了吧?我不过是在孤独中未被人发现理解罢了,若是能如先生一般的放空自己,放下这些,执着地追求自己的信仰,那么拥有信仰的我,又怎会真正的孤独呢?

先生既已离开,逝者安息!生者珍惜!

我该做的,是不是学习先生的豁达呢?我该做的,是把自己具备的不被人理解的种种坚持下去吗?

我想。是的吧!我应该放下这些不快的,继续向梦的彼岸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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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随笔日记600字高中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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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终于把剩下来的所有寒假作业都写完了。心中感觉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于是我开始肆无忌惮的四处瞎转悠,而眼睛则在四处扫射。我在寻找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我忽然间停下了脚步,向后退了两步。厨房的菜还没洗,我的大脑飞速运转着。老师好像跟我们说过,寒假别光顾着玩,得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与此同时,如果我把菜洗了妈妈肯定会觉得我长大了,懂事了。说不定就不会再说我老是长不大了。我越想越觉得兴奋。

说干就干,我拿着篮子来到水池旁,打开水笼头,开始认认真真地洗。我一片一片地洗起来,连一点脏、一个蚜虫也不放过。洗着洗着,突然我触到了一个软绵绵得东西,我得手就像被电击了一般。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大青虫,正趴在菜叶上享受“洗澡”带来得乐趣呢!吓得我把这片菜叶一下子给扔出好远。可回头望望那片菜叶,又肥又大,嫩汪汪得,扔了多可惜呀!再想想,妈妈原来洗菜时,这样得遭遇又不知有多少回呢!可是妈妈却没有怕,而是不慌不忙地把大青虫拣出扔掉,继续洗我开始后悔把它就这么扔了。于是我又把它捡回来,继续洗了。

正当我把菜洗好,妈妈便回来了。我马上跑回自己的小房间里。只见妈妈匆匆忙忙放下包,准备洗菜,却发现菜已洗好了,很惊讶,就过来问我:“菜是谁洗得?”我假装不知道,说:“大概是神仙洗得吧?”“你这小鬼还敢逗妈妈。”我哈哈大笑起来。妈妈一把把我搂在怀里,高兴地说:“我的女儿长大了,会帮妈妈做事了。”

今天我不只学会了洗菜,还通过大青虫一事,锻炼了我得胆量,使我懂得了只敢于面对困难,困难就会逃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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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生存的意义随笔

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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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时候都会很迷茫,不知道我是为什么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其实会这样想,也是迫不得已的。一天一次的疼痛不断在提醒着我——我这破烂的身体。原本白皙的肌肤早已不知被遗忘在何处,现在拥有的,只是浑身青青紫紫的扎眼的痕迹。

原本,这些所有的疼痛我都能忍受。但是,事实一直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简单。几天后,我发现我不能如从前那样起身,必须慢慢起身,不得一下站起来。呵,好搞笑,原本数秒就可以完成的动作,现在竟必须花费近分的时间才能完成。我不知道,在这样下去我该怎么办……

是的,不知道改怎么办。

因为在三天以后,我发现我竟然不敢上楼梯了。原本早已习惯的四楼,现在上去竟然可以让我直直的晕眩。头晕,胸闷,炫目……这些问题在每次回到我居住在四楼的姑姑家时,全都会一样也不缺的通通出现。

但是,这些还远远只是个开始而已。

然后,我感觉到自己不能走动,即使只是一里路。

然后,我感觉到自己不能站立,哪怕是区区的十分钟。

然后,我感觉到自己甚至不能晒太阳,一刻也不能。

然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切要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不好,为什么要让我承受这些。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些还不算上是什么,更加严重的,还没有出现。

慢慢的,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对很多食物反感。反感到不能听到有人说出它们的名字,不能见到它们的图片和名字。不然就是恶心,反胃。想吐却无论如何都吐不出来,只是难受的想吐。

令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竟然对矿泉水也反胃了。

更可怕的是,在那几天以后,我对全部的水都开始反胃了……

这些日子,谁也不知道我是如何度过的,包括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渐渐不知道了,我生存意义。我是为什么而活下来的。

想哭,却滴不出半滴眼泪。所以最终只好,无奈又无望的笑。经常喜欢一个人呆坐着发呆,让眼睛没有聚焦。好想就这样死掉……

如果这样死掉的话,是不是所有痛苦就会消失?是不是所有一切不愉快就会被掩埋?

我想回家。

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让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里不是我的家,再好,也始终不是我自己的家。难道说,我这个要求很过分吗。我只是想回到自己的家里面而已啊,这个要求真的是在奢望吗,真的很过分吗……

妈妈,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你要到外省出差。如果……如果你在的话,这一切根本不会这么糟糕……

我到底是为什么,才苟延残喘的如此狼狈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到底是为什么,我这样生存的意义……

偶然回想起,不久前和小学的同学一起去爬山的那一天。那时我没有这么多的症状,那时我是从我家里出来然后回去的,那时,真的好开心……

他们,都没变呢。和小学一样,除了长高了一点外,什么都没变。无论是穿着,言谈,给人的感觉,还是其他什么,都和以前一模一样……

尤其是我的芸芸,她甚至比以前更加的单纯。这样,改变后的我和他们在一起,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那一天,我把自己的改变用尽全力收起来,不让我与他们的热闹气氛显得格格不入。我怕他们知道,就算仅仅只是一年,就足以令我变得可怕。

其实我早该料到,从我答应来这所学校上学的时候开始,宿命中就已注定了我的格格不入。

好想让时间后退一年,然后就那样定格在一年之前的六年级。那些让我心安的人,全部都陪在我的身边。尤其是,能让我在放学后等一个小时就为了能和她一起回家的芸芸。

可惜,那一切就像一场美丽的梦一样。梦醒了,一切都没有改变。即使再美好,那也只是一场梦。没有人会留恋一场梦,但是我却留恋了,我不愿醒来。即使那场梦,早该醒来……

最后,在我准备放弃自己的时候。我打开了近几个月以来一直没有更新的文坑。令我吃惊的是,那并没有想我预料中的成为文坟,里面的好多关心我的话,让我渐渐感动起来。

原来时间,也会说谎。这些肩膀,一直在身旁,就那样安静地等着我去依靠。而我,却一直因为那可笑的,害怕失去站立的资格,一直逞强到最后……

我知道了,生存的意义。同时我又不知道,生存的意义。

但是现在我不必着急着知道了,因为我可以,在所有关心我的人的爱护中,去静静的细想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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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心情随笔作文5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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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拿着崭新的教材进入实训楼,熟悉的同学,陌生的老师,一天的科目学习开始了。

开课前,老师幽默风趣地说一堆关于新学期的课程安排和学习成绩考核的相关内容,并且强调了本学期的课程都是以实践性为主。在台下的我们对于新的老师特别感兴趣,也非常乐意的听课。接着就开始讲课,看着屏幕上的PPT,还有书本,当时我傻了眼,觉得技术性的东西是要一点一滴实践积累起来的。很多要学习的东西都是靠自己平时认真听课,并且多动手,多想,多练才知道其中的奥秘。这道理,谁都懂。而且在大学里,学习更需要的是自主性。

所以珍惜学习的机会,不仅要学习课堂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学习做人道理。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一生虽然短暂,匆匆几十载,但是如不珍惜,不把握好,碌碌无为,人的一生也就这样颓废了。我们不需要别人异样的眼光,也不要太安逸的生活,有压力有动力,我们才会向前迈进。

当初小学入学直至高中的我们目的是考出好成绩,上好中学,上重点高中,上名牌大学。对于高学府,我们对它憧憬着,奋斗着,有时我们会慌张因为一时的坏成绩,有时我们会激动因为考了个好成绩或是被表扬被表彰了。然而现在呢,回过头再想,小学毕业考中学,中学毕业考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大学毕业之后呢,继续学习还是早日进社会磨练了?其实我想,我们的目的从一开始很简单,就是学好要学的,将来找份好工作,帮帮父母亲分担,给他们舒适的生活,也给自己一个舒适一点的生活空间。如此简单明了的目的。

那就好好学习吧。

[学习心情随笔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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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寒假随笔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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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怕你笑话,我每天只有一项使命——做那些做不完而且永远不可能做完的作业。说句实在话,老师平时上课嘴皮子不是很“勤快”,一到布置作业,这张嘴就显得特别利索,经常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听不清她到底在说些什么,有一次,老师布置作业竟然整整说了三十分钟。

五年级了,家人常说,五年级是关键,必须好好学。于是,我便成了作业机器人,一天到晚就做作业。 放寒假了,本以为只有短短几天的寒假会轻松愉快,拿到作业时,我还是差点被吓死:除了每日一练的《寒假新时空》,还得完成十篇作文和读书笔记,更没想到《寒假新时空》里的题目是那么的难,于是,我只得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思考那几道难不胜难,该死的数学题。

我不明白,难道多做作业就能成为一位好学生吗?少做作业就不能成为一个好学生吗?再说了,多做作业对眼睛也不好,现在不是提倡“减负”么?!真不知道那些老师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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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随笔日记250字初中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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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按厦小区。位于中原路东端。是一个风景优美,景色迷人的小区。

一进入小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中心花园,花园里花团锦簇,百花争艳。有一串红、菊花……花园的中间有许多健身器材,供人们锻炼身体。花园里还有一个小亭子,供人们夏天乘凉。花园的周围是拔地而起的家属楼,每当我们放学回家的时候,都要路过中心花园,然后沿着四通八达的小路回到家写作业、看书。晚上吃完饭后,我们就出来玩:沿着四通八达的小路来到花园的休闲场所玩,花园真好似个休闲娱乐的好地方。

早晨,金色的霞光,犹如一只神奇的.巨手,徐徐地拉开了柔软的雾帷,整个小区豁然开朗了。人们早一起来晨练。顿时,整个小区里生机勃勃。中午,烈日炎炎,人们都纷纷赶回家做饭。不一会儿,饭菜就飘香万家。晚上,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人们三三两两地出来了,有的散步,有的荡秋千,有的跳健美操,真热闹!

我的小区真美丽呀!我要爱护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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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年随笔_750字

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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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家

随着老师说完最后一句话:“预祝同学们新年快乐,多拿红包,回家的时候注意安全哈!”教室里立马沸腾了,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算盘,有点是多拿红包,有的是新年要领游戏礼包,有的是到哪儿疯玩,一些品学兼优的是利用放假好好预习新内容,我同桌说:“lol要到30级。”而我的心思,却在于又过年了,哥哥们打工也快回来了,今年又会换什么新发型,或者染什么颜色的头发。

联系好车子,装载行李,回家,便这么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安静的坐在车上,沿途的风景千篇一律:连绵起伏的青山,稀稀疏疏的房屋,田间不时还传来牛的哞叫。见惯了这样的风景,正如城里的孩子见惯了高楼大厦,越看越是烦躁,越是想要迫不及待的回家,如果有空间玉简,我定会马上捏碎它,开启空间通道,几个瞬息便是回到家,但现实中没有,也不存在这种东西。我索性塞上耳塞,闭上眼,在黑暗中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可是我可以根据播放每一首歌的时间累加起来判断已过时间,再根据已过时间与回家所需时间之比来推算出距离家大概还有多远,于是我索性把耳塞摘下。

闭上眼寻找光明的结果是……睡着了。司机将我叫醒,我猛地一睁眼,一道极为不弱的光线让我难以适应,慢慢的适应下来,聚焦一看,逆光的尽头,赫然是此行终点站——天堂,呃,不,是家。

2。感动

推开家门,爸爸那熟悉的背影,妈妈那慈祥的面容如今看起来略显憔悴,就如父母见到自己的孩子,即便重了几斤也会轻抚儿子说廋了,原因两点:一是久别重逢,人总是有些变化的,二是爸妈心疼自己的孩子想让孩子多吃些家中的饭菜,学校的哪比得上家里的好。我心中一阵暖流,对着爸妈幸福的笑了。

无意间朝厨房看了一下,我惊讶的发现厨房已经变了模样,装修得整洁、干净,四面墙壁雪白得耀眼,新买的橱柜,整修后的洗菜池,重新摆放的家具,我看得张大了嘴巴,妈妈得意地说道:“我故意不告诉你,给你个surprise!”我乐了。接着,我关上房门,一道明亮的光斑闪过我眼睛,我惊愕的发现门后不知何时多了块镜子,我更加乐了,问:“这是又一个惊喜吧?”妈妈笑着点了点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乱乱的头发,一个浪子模样,而且还是个不浪的浪子,心里满是归属的温馨。接二连三的惊喜是爸妈精心的设计,很是让我感动。

3.过年

过年的日子总是热热闹闹的甚至热闹得有点过分,门前一条街万人空巷,车水马龙,喇叭叭齐鸣,已经达到爆满的地步,小车怎么也有几十来辆,摩托车更是有上百之数,人群则密密麻麻玄之又玄的填满了车子与车子之间的空隙,车轮子转上一圈就要按上五六次喇叭,这种堵车程度堪称恐怖,“好多人!”我轻吟一声,爸爸告诉我过年了,外出打工的人这不都回来了,我心中产生的想法是人多力量大,问题也大。说到打工,我心又突然一紧,我想到了外出打工的哥哥们,前些天,三哥打电话回家说过年不回了,工作忙而且新年的工资特别高,所以想赚多点钱,听到这一消息心中一阵失落。

几个哥哥外出打工也有几年了,记得小时候的我们,每逢过年总是一个劲的高兴,拿着一个红包就能笑着过一整天。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买一大堆鞭炮,全揣兜里,走到哪放到哪,可开心了,炸泥巴、炸鱼、炸竹子、甚至炸牛粪,搞的一身邋遢还傻乐,看到烟花就欢快得手舞足蹈,那时的我们总是很容易快乐,怎么快乐怎么玩,也完全不想后果,因为我们还是孩子,很单纯,或者说无忧无虑,等到逐渐长大了,过年的感觉也越来越淡了,但责任却越来越重了,爷爷奶奶老了,爸爸妈妈也日渐力乏,干不了太重的活,家里的重担自然就落到几个哥哥身上,他们要拼命赚钱赡养老人,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过年了,没有收红包的喜悦,而是为发红包而苦恼。

唉,或许是这些年工作越来越难找了,哥哥们打工回来赚的钱越来越少,以致于没回家的路费,每每听到家人谈到他们,总会听到,看看邻家的某某某一年挣了十几万,再看看别村某某某赚了钱过完年就盖新房了,再看看再看看……从没见过打工一年到头一分钱都没有的。然后话锋一转,对我说你啊,要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千万别像他们一样。对此我只能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一阵难受。

4.除夕

除夕,当12点的钟声响起,夜,一下子变得热闹了起来,爆竹声、电视里传出来的主持人的祝贺声,以及烟花升空划破夜空的尖锐声响,参杂在一起,雷鸣般地响彻整个空间,绚烂的色彩肆意在天空舞动,满是繁华,旧的一年轰轰烈烈的结束,新的一年又轰轰烈烈的开始了。看着这美丽的夜空看着那稍纵即逝的烟火,我想,那么多的稍纵即逝叠加起来就能上演一场盛大的狂欢,但终究是会平息,可是什么事物能永恒呢?就像人生,终究会结束,但我想我也要像这烟花,明明知道自己的生命会结束,但也要在素色的夜空留下绚烂的色彩,把众多稍纵即逝叠加起来成就属于自己的锦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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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军训学生随笔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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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记否,去年夏天我们带着刚见到新同学的激动与兴奋,掉进为期5天的地狱之旅;

曾记否,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水深火热,对这生活感到无所适从;

曾记否,那些“如狼似虎”的教官让我们经历了狂风暴雨般的考验;

曾记否,我们共同欢笑,共同哭泣,共同承受这五天给我们带来的挫折;

曾记否,我们在这五天中学会了坚强,学会独立,学会在苦难面前百折不屈。

让我们再次重温军训时的点点滴滴。你可别以为坐着就有多舒服,This isn’t cfrtable at

all!看着我们那表情凝重的样子,你就能知道我们多么辛苦,多么难受,多么讨厌这坐姿啊……我们可是宁愿站着也不要坐着啊。

瞧瞧咱们那挺拔的身姿,是不是像一颗颗小青松?告诉你们吧,我们可不是自愿干的呢!还不是因为那可怕的教官。当时啊……光是练这站姿,就把我们练得筋疲力尽,气喘吁吁的呢。一开始站的时候还好,结果站久了后,我们就感觉到一阵一阵的疼痛从膝盖后面传来。太难受了啦……我们还在后面画个圈圈诅咒老师咧。

走路是我们每时每刻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把这个路“走”好,那可不是容易的事啊~前后要对正,左右要标齐,就连手臂摆的高度,脚抬起的角度,都不能出现一丝一毫的错误。

最痛苦自然不是前面的坐,站,行啊,而是“蹲”!想不到吧!蹲这个动作可是把我们给累得个死去活来,欲哭无泪啊……蹲的时间只要超过两分钟,就会感到腰部抽痛,脚底发麻,腿更是酸到不行。再加上太阳先生不配合,老把火辣辣的光芒往我们身上撒。所以,这个军训最辛苦的动作,“蹲”可是当之无愧!

军训是辛苦的,但同时也是令人快乐的。我们用辛苦的训练而换来甜美的成功果实,然而大家都分外珍惜的不仅仅只是这成功果实,还有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与酸甜苦辣。上面的每一幅照片都记载着我们军训所发生的事情,或许你们都能在图中发现我们军训时的努力付出。军训宛如一杯清香的绿茶,闻起来带有淡淡的香气,看起来清澈见底,入口时是苦涩,但之后,便是一股淡淡的香气在口中荡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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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日记心情随笔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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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记忆起,妈妈总不断给我买水果。水果既好吃,又补充维生素,还能防止上火,是个好东西,我也吃得不亦乐乎。

在南京,桑葚算是一种很稀有的水果,十块钱买到的也只是小小一盒。而且一年见不了几次,它漂亮,好吃,但很难吃到。我很快就爱上了它。三年级时,我发现我妈工作的八一医院里有几棵桑树,它们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桑园。那里的桑树因无人打理,显得有些营养不良,但它却挺争气,还结起了桑葚。我很想摘到那些泛红的桑葚,可惜当时的我很胖,不灵活。便打起鬼主意叫来我的死党秦茜茜,让她帮我摘桑葚,我则充当望风的角色。当秦茜茜爬上半米高左右的绿化带的护拦上,手快要够到桑葚时,双腿却剧烈地抖起来,因为护拦的铁管子毕竟太细了,直径不过三四厘米。秦茜茜想下来,却脚下一滑,头磕到了一根树枝,血染红了半边脸,“咚”一屁股坐到我身上。尽管有了这次教训,但我俩对摘桑葚的兴趣仍然没减,每年春末夏初都“光顾”这个小小的桑园。

今年五一,我和爸爸回到老家滨海,爸爸说郊区有桑园,可以自己采摘,在里面免费吃,出来则可以用很便宜的价格买。我一直期待着这一天。

五月初,桑葚熟了。我们一行六人挤在一辆小车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在郊区停了下来。映入眼帘的是大片大片的果园。在果园入口处,我们每人领了一只装桑葚的桶,兴致盎然地进入园内。眼前一排排枝叶繁茂而丰满的桑树,一望无际。树上的紫桑葚犹如羞涩的少女,半遮半掩地藏在绿叶间。细细看,大得吓人,摸起来,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摘下一颗,放在手心里,觉得它似乎在跳动。轻轻地咬上一口,甜甜的紫红色的汁液顺喉而下,仿佛与心脏溶在了一起。

我们边走边看边吃。我一直以为桑葚都是紫颜色的(南京只有紫色桑葚买),没想到在这里发现了黑色的桑葚。黑桑葚比紫桑葚更大,都快赶上小型的花红了。黑桑葚黑得很彻底,在桑葚的世界里很显眼,如骄傲的公主在风中跳舞,展示着它丰满的身躯。黑桑葚的位置很高,就是我爸那种一米八的大汉也够不着。于是我壮起胆,学着秦茜茜的样子,踩着树枝,一点一点地向上爬。爬到最高处,看到的全是黑桑葚。黑桑葚已经开始发软了,但它散发出那种特有的桑叶清香原来比紫桑葚还甜美。第一次吃到这么甜这么大的桑葚,我索性坐在桑树上贪婪地吃起来,直吃到嘴里品不出任何味道。

起身下树,我想吃一点酸桑葚,因为我怀疑自己还有没有味觉了。放眼望去,哪里有酸的桑葚呢?好不容易才发现了几株结着红色果实的桑树。这种桑葚是鲜红鲜红的,红得一点杂质都没有,让人感觉轻轻一戳就会破似的。其实它很硬,摸上去更粗糙一些,手感不是太好。我有些迟疑地摘下一颗,放进嘴里,原以为是酸的,没想到也是甜的。不过,我还是品出了它的味道,不像紫桑葚和黑桑葚那种蜜一般的甜,它甜得很爽口,很清新,连果汁也是鲜红色的,每吃一口,都让人我感觉焕然一新。

偌大的桑园里,人却寥寥无几。滨海人到底是滨海人,他们吃桑葚太多,也许早就厌烦了吧。而我更想体会的是摘桑葚的乐趣。徜徉在桑园里,品尝着各色的桑葚,我觉得自己快要醉了,醉在桑葚的海洋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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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培根随笔读后感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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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佳作,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有内在美和外在美。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

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美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是内在美重要,抑或是外在美?

我本人十分赞同培根先生的观点---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本人认为,外在美要建立在内在美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单单只有外在美的躯体,永远都散发不了高贵的气息。

在街上往往会见到一些外貌非凡的人,衣着也十分高贵,但口中总是说出一些与他们外在身份不相符合的话语。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一个外貌美的人可以瞬间迷倒他身边的人,但真正令人欣赏和尊重而耐看的人,是拥有能力,内涵和气质的!

所以与其花时间装扮自己的外貌,不如把时间用在吸收知识,丰富自己的阅历和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上。

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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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随笔生活日记4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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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跟爸爸说,今天吃完晚饭后,碗我来洗,好吗?爸爸爽快地答应了。不过爸爸说一要洗干净,而且别把衣服弄脏了。

吃完饭后,我就在想该怎么洗碗呢?我想把碗,盘子,还有筷子分开洗,这样可能会更干净点。我先把碗放进水池,往水池里挤了点洗洁精,用抹布洗啊洗啊,直到碗里没有污渍为止,最后用水冲一遍。后来,我就把洗好的碗,一起放在旁边。

开始洗筷子了,我在筷子上稍微的滴了点洗洁精,然后用两只手搓啊搓啊,直到手上没有泡沫为止。用清水冲过后,我就把筷子放在旁边的筷笼里。

到了开始洗盘子的时候,我就挤了点洗洁精在盘子上,用抹布一遍一遍的擦,然后用水仔细冲了一遍。这样碗、筷、盘都洗好了,但我还是把它们再冲洗了一遍。看到身边闪闪发光的碗和盘子,干净而又整齐的排放在旁边的柜子上,我自己感到很满意,哈哈。后来爸爸看到了,也连连夸我真棒。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原来洗碗其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呀。以前我总以为洗碗很容易的。以后我要每天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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