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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向阳花作文【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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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小狗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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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你喜欢哪种动物呢?反正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我邻居家的那只京巴狗圆圆和柯利牧羊犬帅帅。他们天天在一起玩耍,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好朋友,我也很喜欢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跑来。

帅帅体型彪大,身体大约有六十多厘米长。两只腿站立时,完全能够到我的肩膀。我最喜欢看他奔跑时的身影——卷毛飞扬,活像一匹骏马。我经常会和圆圆、帅帅一起跑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帅帅奔跑时的速度丝毫不亚于纯种骏马的速度。一般狗跑起来时,都会发出“嗒嗒”声,可帅帅跑起来的声音很小,不仔细是听不见的。帅帅跑起来的样子也很帅:卷毛飞扬,身体呈弓状。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帅帅,那就是:帅。如果用一个词语,那就是:无可挑剔。

之前讲了帅帅跑步的速度很快,下面我就讲一个例子吧。

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在楼下的小公园散步。真巧,帅帅和圆圆正要比赛赛跑,我看着好玩,也加入了进去。我和圆圆、帅帅站到了我用小石子画的起跑线上我拍了拍帅帅的屁股,帅帅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拍了拍圆圆的屁股,可圆圆似乎没有明白,傻呆呆的看着我。我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三,二,一,跑!”当我说完跑时,帅帅如同脱缰的骏马,向前跑去。我也不甘落后。可这时,帅帅停了下来,朝后望去。我不知道帅帅在看什么,我也朝后看去。一看才知道,原来圆圆一直停在起点上。他的眼神里看上去很不知所措。这时我才想起,帅帅属于柯利牧羊犬中的边境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他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圆圆就不同了,他是京巴狗啊。这时,帅帅走到了圆圆的身边,“汪汪”的叫了几下。我知道,帅帅是在告诉圆圆我的意思。我又走到了起跑线上。:“三,二,一,跑!”帅帅和刚才一样,像个脱缰的骏马似的跑了出去。圆圆也如出弦的箭。可是势头很猛,速度却很慢。应为他的腿太短了。可即使这样,圆圆也很轻松的超过了我。不过帅帅可把圆圆落下了一大截。忽然,帅帅停了下来,等圆圆和我跑到了他身旁后,才开始接着跑。哦,原来帅帅是在等我们呢。我的心里感觉很感动。可即使这样,冠军肯定还是帅帅。圆圆第二,我第三。有时,帅帅会故意输给我们,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只聪明、有情感的边境牧羊犬了。

相对于帅帅来说,圆圆的体型就小了很多,身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比帅帅小了一半左右。他名字的含义来自于他的那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圆了。如同发亮的黑宝石。他的腿也很圆,圆圆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他的腿也很短,所以即使他撒开脚丫子跑,也跑不快。他也傻傻的,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那种简单的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你喜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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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传统佳节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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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端午节,端午节这天家家户户都要包粽子是为了纪念屈原,屈原是一个非常爱国的人。今年的端午节至今令我难忘。

那天,我和伙伴们一起高高兴兴地去朱威奶奶家过端午节。奶奶给我们准备了许多包粽子用的红豆、糯米、粽叶和绳子。

奶奶高兴的对我们说:“孩子们,一起包粽子喽1只见她先拿起两片洗干净的粽叶,把它们叠起来,再捏住粽叶的一边,把粽叶的一端转一个圈,往里面倒一些红豆和糯米,最后用粽叶的另一端把口包起来,用绳子三下两下就扎紧了。看着奶奶那娴熟的手艺,我们几个都又羡慕又佩服,不禁跃跃欲试了。可是看着简单做起来就有难度了,手忙脚乱的最后还是包了个四不像,有的粽子甚至散了架了呢!

奶奶把我们包的粽子都拿去煮了。趁煮的间隙,奶奶给我们讲了端午节的由来。

以前有一个非常爱国的人叫屈原,许多奸臣妒忌他的才能,就在楚王面前说尽了他的坏话。怀王死后,屈原被赶到了黄河以南,看着国家日益衰弱,屈原决定在汩罗河自荆老百姓为了不让屈原的尸体被鱼吃掉,就发明了粽子来喂鱼。

听完故事,我想:我们应该向屈原学习,学习屈原的爱国精神。正在感慨间,奶奶把煮熟的粽子端了上来,吃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感觉特别香甜。

端午节是我最喜爱的传统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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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动物高中作文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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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狗,名叫“豆豆”,它是奶奶送给我的。我之所以叫它“豆豆”,是因为它很喜欢吃豆腐。

它美丽、可爱,全身长着黑色的毛,一张圆嘟嘟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乌黑亮丽的、炯炯有神、水汪汪、调皮的大眼睛,不时东看看,西瞧瞧,仿佛在侦察四处的动静。头上立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倾听着周围的声音,一个乌黑的鼻子,还有一张贪吃的嘴巴。“豆豆”的四肢非常有力,可以快速地在陆地上奔跑,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总是来回地摇摆着。

“豆豆”很贪吃。有一次,我的奶奶来了,家人们忙碌了起来,切菜、烧菜、做饭、泡茶,忙得不亦乐乎。不一会儿,我们大家都开饭了。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吃着可口的午餐。而“豆豆”在桌子底下“巡逻”,等待着美味的食物从天而降。过了好长时间,它依然一无所获。“豆豆”开始有点不耐烦了,就来到我的身边,不停地用身子蹭我的腿,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还发出轻轻的“哼哼”声,好像在可怜巴巴地对我说:“小主人,行行好,给我一点吃的吧!”我被“豆豆”的神情感动了,就拿了一块还有肉的骨头,放在它的头上方。“豆豆”见我舍不得给它吃,就开始抢了,只见它用爬上凳子,等嘴巴快要够到骨头的时候,用一只脚支撑身体,迅速地伸出另一只脚,凶猛地与我抢夺食物,几乎没让我看清楚就把食物夺下来了。我被“豆豆”的搞笑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差一点就笑破肚皮。“豆豆”咬着美食,躲到角落里,独个儿、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美餐。

它虽很贪吃,但也很忠守职责。有一次,我在楼上看电视,正看得入迷。突然,“豆豆”发现了陌生人,就汪汪地叫了起来。我跑下来一看,原来是一位送报纸的叔叔。我抚摸着它的头,说:“‘豆豆’,送报纸的叔叔来了,不要叫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走到一边,不叫了。“豆豆“对主人也很忠诚。我每天放学回家,它总是第一个迎上来,冲我又蹦又跳,又摇尾巴,讨好我。

我喜欢豆豆,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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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表达对一处景物的喜爱之情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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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游玩的西湖公园,并不是杭州的西湖,而是家乡的一个小公园。它的景色虽然比不上真正的西湖,但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一个天气晴朗的周末,我和家人再一次来到西湖公园游玩。

进入公园,左侧是一个动物园,在我的苦苦央求之下,母亲答应让我再进去看一看。动物园中有许多小动物,瞧,一只孔雀为了吸引异性,开屏了。还有那些小猴子,灵动如孩童,接过游客递过来的花生,剥开后,立刻把果实往嘴里送。最搞笑的是那些骆驼,有的驼峰都瘪了。听爸爸说,驼峰里装的是食物,它们的驼峰瘪了,可能是没吃饱吧。

出了动物园,我们走过石桥,来到了一片小树林。这里尽是花草树木,沿着石板路往前走,我看到了粉色的樱花旁,有蝴蝶飞舞。我还闻到了阵阵芳香,虽然不知道是哪种花的香味,但确实沁人心脾。还有那些挺拔的大树,有些树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见证了西湖公园的荣辱兴衰。

最后,我走得有些累了,便和家人来到读书亭休息。这个读书亭来头可不小,它是北宋大诗人苏轼修建的。不过,经历岁月的洗礼,这座亭子已经显得有些破旧了,柱子上的颜色深浅不一,显然是该涂漆了。还有亭子的顶盖,有破损现象,需要修补一下。不过也正是因为它的破旧,才能显出它历经风霜啊!

古时候,大诗人苏轼曾说过:“西湖虽小亦西子。”他称赞西湖公园是小西湖,我觉得还是十分贴切的。这就是我常去游玩的西湖公园,它虽然名声不显,但是古代的许多名人都来过这里,我非常喜欢这个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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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文具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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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该有自己喜爱文具吧?我也不例外,我喜爱的文具分别有:钢笔哥哥、橡皮妹妹、尺子弟弟和文具盒姐姐。

一天深夜,我的书包里传出一阵阵的争吵声。起先,我听着很烦,但是,越听越有趣,就躺在床上听它们在吵什么。

铅笔哥哥说:“我的功劳最大,要是没有我,小主人就写不了字。”橡皮妹妹说:“我的功劳最大。小主人可以用你来写字,但是写错了,可以用我美丽的身体来擦掉。”尺子弟弟说:“我的功劳大,做试卷的时候,小主人可以用我来画角、画直线、画三角形……厉害吧?”文具盒姐姐得意洋洋地说:“嘿,我的功劳最大,你们一个个还不是被我包住了?小主人如果没有我,只能把你们随处一扔。”就这样,为了争谁的功劳大,它们一直在吵。

这时,我听得不耐烦了,就走过去。它们看到我来了,异口同声地问:“小主人,你来说说我们谁的功劳最大。”我温和地对它们说:“你们的功劳都不小,各有各的用处。”它们听了我说的话,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的文具们可爱吧!如果想有这样可爱的文具,那就必须爱护它们,不要伤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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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运动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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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锋利的宝剑是如何铸成的?起初的它就是一块平平无奇的铁块,经过烈火煅烧和打造师傅的千锤百炼,它展现出了独特的锋芒!人亦是如此,百炼方能成钢。

篮球是我最喜爱的一项运动,我的梦想也是当一位职业的篮球运动员。俗话说的好:“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我也是努力的在为这个梦想付出,或许有人说我是不务正业,甚至会瞧不起我。而我却不会被这些流言蜚语所击败,而是将它转换成自己的一种动力。坚持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追求,更是一种品格。

在篮球方面我并不出色,学起来也很笨拙,我深知没人家有天分,就必须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选择了篮球这项运动就注定磕磕碰碰不断,哪个打篮球的身上不带几处伤,大概就是这个缘故,才让很多一开始热爱篮球的人放弃了这项运动。我每次训练完身上总会有一些伤病,没等恢复就又开始了下一次的训练,即使被伤弄的弯不了腰,腿也迈不开一步,可我不甘放弃,用伤痛磨砺自己的毅力。

训练会消耗大量的体力,训练开始不到五分钟我就大汗淋漓,额头上这些调皮的汗珠滑过我的脸颊跳到了我的衣服上,渗进衣服里,使衣服比之前重了很多。

浸透汗水的衣服像胶一样黏在我的身上,使我的双手变得笨拙。训练场上的各处都有我用汗水留下的记忆,这已经是我习以为常的事。我现在已经成为不比别人聪明只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的人。我坚信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凭借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书写自己的未来。

我坚信“汗水”会刷新我们的时代,刷新历史,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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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植物作文600字:我喜爱的植物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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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没有桂花那么清香典雅;没有玫瑰那么娇艳美丽;没有荷花那么闪闪动人,但我却最喜欢它,花中强者——仙人球。

仙人球的身上长满了如钢针般的刺,整个身体绿油油的,圆胖胖的,如果你去碰一下,一定会被刺的。

仙人球刚被爸爸带回家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丑八怪”,便把它放在阳台上的角落里不管它。

一日复一日,春慢慢地走去,烈日炎炎的夏天来了,我怕别的花会被阳光晒的枯萎,便把它们带进了舒适、阴暗的地方,唯独没有把仙人球带进那里去。它与烈日对战着,每天都顶着烈日,连人也承受不了高温的折磨,仙人球更不可能战胜烈日活过来。

夏天过去了,我走进阳台,却发现仙人球并没有枯萎,它的刺比原来更硬更粗了,我这时兴奋无比,连忙给它松松土、浇浇水。花中强者这个名字果然名副其实。

仙人球不仅能在几个月不喝水的情况下生活,还能开出花来!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丑八怪”能开花,你看仙人球绿色的刺球上渐渐地长出了许多粉红色的小颗粒,仙人球像一只背着野果的刺猬。

仙人球不怕风吹雨打、不畏严寒酷暑,不求别人照顾,不计得失,顽强地生长着,并将美丽的花朵展现在人们面前,默默地奉献着。

我爱花中强者——仙人球,更爱它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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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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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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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的兔子作文200字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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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它有一身雪白的衣服,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它还有一双小眼睛。

它平常喜欢吃白菜和萝卜,每次它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发出“吱吱”的声音,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好像有一只老鼠在我身边,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小兔子正在品尝今天的午餐。

还有,它跑得很快。有一次,我跟朋友要进行兔子跑步比赛,我说:“预备,开始!”我的小兔飞奔了出去,而朋友的小兔一蹦一跳地走着,朋友急了,连忙喊了一声:“停!”我咪咪笑了一下,我的小兔已经趴在我的脚下在舔我的脚了,朋友只能认输。

这就是我家的小兔,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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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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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虽然“完全”地看一本书要看好长时间,但是你看的时间越长,所获取的知识就越多。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好多道理:不能失信与人;要学会忍让;人没有仁爱之心,有礼仪也没用……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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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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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一本,我非常的珍惜它,爱护它,每当我看到它时,我都会想起我的童年。

这本书,在我家书柜最顶端的一个小盒子里,这本书的书名叫《狼王梦》。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每次我看完后就会把它放到那个小盒子里,然后再把那个小盒子放到柜子里。

这本书是在我二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借别人的书《狼王梦》看了一会儿,觉得挺好看的,于是我就跑回家拿钱,准备也买一本。我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书店里还剩下最后一本了,就回家把我全部的零用钱都拿了出来,飞快地跑向书店,生怕别人先买走了。我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对老板说,要买一本《狼王梦》。出乎意料的是,老板一句“对不起,这本书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让我激动的心情变得很失落,我非常失望。

当我回到家,妈妈把生日礼物给我后,我耷拉着头,苦着脸,虽然感觉这不是我想要的礼物,但还是打开了,打开后我惊呆了,这礼物不就是我想要的那本书吗?我高兴极了,这时我明白了,原来老板说的那个买书人就是妈妈呀!

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再看它了,不再拿它了,但我仍然很爱护它,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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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作文:我喜爱阅读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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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买书,流连大书店不如进小书店,进新书店不如进旧书店,旧书店不如旧书摊,寻觅不如巧遇,这是大作家孙犁的话,我深以为许。正如昨天周日,我在街上一处旧书的地摊前一块钱一本,花24块钱买到了全年的《读者》;又花五块钱买到了一本半旧发黄的,1980年出版的《师陀文集》。

我从小爱阅读,也没有什么章法,非得什么作品不读,而是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逮到什么看什么。很小的时候,街边的小人书摊成了我最喜欢的去处,五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坐在小板凳上细细翻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学生时代,家长、老师推荐的中外名着经典当然看了不少,同学之间传阅的琼瑶的、岑凯伦的爱情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也一本接一本几乎看了个遍。套着课本的封皮,用上历史课、政治课等副科的时间看完了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萧逸的《马鸣风啸啸》等大堆武侠小说而从未被老师查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得意。

看过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的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侦探系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成了我的偶像,连带那些古代的《狄公案》《包公案》,民国时代的《霍桑探案》我也喜欢上了,到处搜集这类作品来看,强忍住不看最终结局,先仿佛自己就是大侦探,试着去分析和推理,刚开始十次只有一二次猜中答案,到后来几乎十有八九能猜中,真是大有成就感!飘飘然觉得自己这么有水平,要是能进公安局,肯定就是当代的大神探!

再大一点,我又爱上了张爱玲和三毛,尤其是三毛的《倾城》、《撒哈拉的故事》把我迷得茶饭不思,痴痴地幻想着也要和她一样背着旧书包,穿着旧牛仔,潇潇洒洒,一路风尘一路歌,万水千山皆走遍。

长大了,参加工作了,喜欢阅读的习惯持续下来。周末我经常光顾书店,倚着书架阅读,一泡就是一个下午,离开时不买几本回去怎么好意思呢?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中国的外国的,高雅的通俗的,工具书、专业书,也有大量的文艺杂谈,诗歌小说等等,五花八门,书架早就不够用了,茶几上,床头边,后来干脆买了好些箱子来装我的书。

收入有限,吃可以随意,穿可以节俭,看到心仪的书却一定要拥有它。可是物价在涨,书价也涨得厉害,随便一本就是几十块钱,我也吃不消了,也开始精打细算。以前常年订阅的《读者》《国家地理》杂志也不再订了,无需时效性,到旧书市上买过期的旧的合算得多;书店仍然爱逛,却是看多买少,实在喜欢的就上网搜索,在当当网上订购,也会便宜很多。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有很多畅销的电子书可以看,我也跟风在《榕树下》《红袖添香》等网站上阅读了当前人气很旺的一些盗墓、穿越之类的通俗小说,代价是眼睛成了熊猫眼,视力也下降了很多。

但我还是喜欢纸制书,那种纸张特有的油墨书香让我深深迷恋。先不说看电子书容易伤眼,而且对于爱好阅读的人来讲,真正艰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书,难读的书,要回味要思索,都需要一册在手,一看三叹,而不是在冰冷屏幕上一下跳到另一个陌生的窗口。

阅读有什么好处让我这么投入和迷恋?我也回答不上。学生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不错,作文也写得还可以,应该就是拜阅读所赐吧。通过看旧体的《宋词选》,《红楼梦》,我掌握了繁体字,出游在外可以没有困难地认读古迹碑文,看港澳和海外版的中文印刷物也没有问题,也算是阅读的一个收获吧。

今天,出版业空前繁荣,有太多的书,里面不乏也有许多的糟粕,这也是个烦恼。可是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每天晚上临睡前,洗完澡坐在床头,在静谧的台灯下看书的时光是我内心最平静最充盈的时刻。拿一支笔,把喜欢的段落和句子划下来,甚至有感而发在旁边写点什么,或是折个角,合上书,默默回味刚才的文字,那份愉悦带来的身心充实,伴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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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的偶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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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歌星、大影星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生物学家——达尔文。

达尔文是一个杰出的生物学家,可是他并不是一出生就是天才。据说,他以前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小孩,对身边的每一件事都充满了好奇。甚至每次遇到不懂的问题都要问到底。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孩”变成“天才”呢?

这也许是归功于他的父母,达尔文的母亲苏珊是著名制陶商的女儿,她不但和蔼可亲,也很有见识和教养,她喜欢栽培花卉和果树,时常利用各种机会培养达尔文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同时她又很有耐心,十分爱护他们的好奇心,每次孩子们提出稀奇古怪的问题时,她从不横力加指责,而是耐心地给予解答。正是妈妈的这份爱心和耐心,使达尔文对生物、对他所生活的这个奇妙的生命的世界产生了最初的兴趣。

有一次,达尔文围着一棵老树转悠。突然,他发现在将要脱落的树皮下,有虫子在里边蠕动,便急忙剥开树皮,发现两只奇特的甲虫,正急速地向前爬去。达尔文马上左右开弓抓在手里,兴奋地观看起来。正在这时,树皮里又跳出一只甲虫,达尔文措手不及,迅即把手里的甲虫藏到嘴里,伸手又把第三只甲虫抓到。看着这些奇怪的甲虫,达尔文真有点爱不释手,只顾得意地欣赏手中的甲虫,早把嘴里的哪只给忘记了。嘴里的那只甲虫憋得受不了啦,便放出一股辛辣的毒汁,把这达尔文的舌头蜇得又麻又痛。他这才想起口中的甲虫,张口把它吐到手里。然后,不顾口中的疼痛,得意洋洋地向市内的剑桥大学走去。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首先发现的这种甲虫,就把它命为“达尔文”。

后来,达尔文凭借着他对各种各样的生命的好奇,提出了被当时誉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的进化论。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努力,不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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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爱家乡新变化作文集锦

全文共 1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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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的家乡在江苏沭阳,有“花乡沭阳”的美称,它虽没有北京、上海的繁华喧闹,也没有苏州、杭州的绚丽多姿,但我却更爱它,因为我爱这片土地,更爱这些勇于探索创新、勤劳质朴的人们。

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不断调整,我的家乡跟过去相比,真是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家乡的人变了,地变了,交通也更方便了:京沪高速穿境而过,205国道贯通南北,新沂河水路连接四海,铁路也铺起来了。农村的变化就更大了,人们富裕了。这几年,村里的楼房就像雨后的春笋不断从各个角落冒出来。外表装修得很漂亮,室内的装修就更不必说了,光滑得能照得出人影 … …

更值得期待的是我们的学校,我们学校正在建新的教学楼,旧的教学楼正在翻新,此外还添置了很多现代化教学设施。你看看呀!这一栋栋宽敞明亮的教室,干净卫生的宿舍,是多么舒适啊!听爸爸说:从前的教室又小又窄,一到冬天,同学们就冷得发抖,哪像我们现在,一点也不冷。

变了,变了,我的家乡一切都变了,变得那么繁华,那么美丽,那么整洁!我深深地感到家乡的建设如此之好,变化如此之大。望着这一排排新建的高楼,展望未来,我相信家乡的明天会更好!

(二)

记得原来还是一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那时候我的家乡非常荒凉,那里的人生活水平很低,只追求一天吃饱,睡好就行。

前几年,我回了一趟老家,那里还是黄土高原。满眼都是近于单调的土黄色。每当大风吹来。风就裹挟着黄沙铺天盖地的飞来,让人不禁眉头一皱。路面上也肮脏不堪,交通非常不便,有的人连摩托车也没有,更谈不上汽车了,就算骑摩托,那凹凸不平的路面也会像坐蹦蹦车一样,使你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可只过了几年,我惊奇的发现,我的家乡变了:

我的家乡变美了,一条条犹如丝带的高速公路代替了泥泞的小道。新鲜的空气令我神清气爽。各种景象焕然一新。我的家乡变绿了。到处都是那么春意盎然。一排排常青的松树像哨兵一样屹立在路旁。而公园又是另一番景致,苍翠欲滴的树木和一望无际的青草让人不时发出赞叹:“这真是和仙境一样!”杨柳在湖边梳理着长发,绿色的柳叶在微波粼粼的湖面上像一只小小的帆船。湖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湖水里自由自在地畅游着,有黄的,黑的,红的……

我爱我的家乡。爱它绿树成荫,爱它的春意盎然,更爱它令人惊奇的变化。

(三)

我的家乡是西安。以前,西安城外不住人,城里也都是低矮的平房。一些偏僻的小道凹凸不平,路旁都是满地的垃圾,散发着臭味,肮脏极了,也没有人清扫。晚上,整个街道都是那么阴暗,只有一点朦胧的月光,使人感觉到恐惧。整座城一共只有六十所小学,教学楼里满是学生,非常拥挤。(.)学生也没有统一的校服,随意地穿了几件衣衫,道路上没有红绿灯,只是偶尔会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

而现在,西安变成了一座现代化都市。城内外都是那样繁荣昌盛,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路旁有一排排垃圾桶整齐的排着队伍,文明的人们都愿意抬起那美丽的手去扔垃圾。平坦的道路上车水马龙,人们都快速地走着,各忙各的。全城共有三百多所小学,学生都穿着干净的校服,整齐地排好队,红领巾胸前飘扬。晚上,在温馨的小屋里,坐在床边往外观看,路边是一列列彩灯,映照着喷泉,啊!我好像在梦中进入了仙境。小鸟从温暖的窝里弹出毛茸茸的头,十分可爱。爸爸快乐的说:“西安变了,更美好了!”妈妈也兴高采烈地说:“是啊!家乡变了,山美、水美、人美!”我的心里暖洋洋的,非常幸福!

啊!改革开放给家乡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让家乡更美丽,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

[喜爱家乡新变化作文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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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一道菜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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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最喜欢、最期待的时间就是放学,不是跑到公园滚了一身泥巴,也不是要和同学如同三姑六婆般聊着八卦,而是急着享受走进家中窜进鼻腔里鲜美的菜香。

我们家特别喜爱的一道菜是义式蔬菜汤,因为此汤的味道可说是一绝的。尽管在视觉上就像平凡无奇的汤,然而当你饮入时─哇!一种酸酸的味道侵入你的味蕾,但后面的蔬菜大军又接着登入,散发出淡淡的甜味,让你感觉到了人间仙境,春风迎面、花苞绽放,等你将这些军队都吞噬下去之后,眼前浮现的竟是那慈祥的母亲,小心翼翼的将蔬菜切成丁状,那份情、那份爱,就如此大摇大摆钻进你的心,包覆着它、温暖着它。真甜啊!

小时候的我。只晓得「义式蔬菜汤」真是美味可口,就经常吵着母亲煮给我喝。但是长大后,我才深刻体会到制作一份菜肴需要下极大的工夫,从采购食材、备料到开始煮,哪一项不是需要费精费神。而如今,妈妈也鲜少下厨了,几年前,偶然在一家餐厅喝到了义式蔬菜汤,纵使那味道、卖相皆为优等,但喝起来总感觉少了一种关键的味道,而我如今才晓得那就是母爱的味道。我多么希望能再次品尝到那酸甜酸甜加上母爱的味道啊!

长大后,回到家已经闻不到那鲜美的菜香,多么怀念从前回到家,家中洋溢着令人着迷的香气。竹笋排骨汤固然美味,提拉米苏或许好吃,海鲜豆腐煲也许是众人所爱,但我们家最爱的永远是专属于母亲的义式蔬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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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校园的一角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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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校园不光是一个大家庭,到处充满欢声笑语,也是一个美丽又快乐的公园,处处都是美丽的景色。

校园最美丽的一角当然是那面挂满红灯笼的墙了,这些红灯笼都是我们学生的手工作品。

那面挂满红灯笼的墙位于学校操场的东边。墙上的红灯笼,没有一个形状是相同的。你看,这些灯笼是圆形的,那些灯笼是正方形的,还有一些是长方形的,每一个都十分精致。有的灯笼上贴着剪纸,有的灯笼上写着一些有趣的话,还有的灯笼上画着同学们喜欢的动漫,每一个动漫人物都十分生动活泼。

一阵微风吹来,红灯笼你碰我,我碰你,发出细细的声音,像是在说悄悄话。

太阳出来了,红灯笼的影子在那面墙上摇晃……

红灯笼墙为新年增添了浓浓的节日气氛。晚上,红灯笼全亮了起来,给夜晚带来了一片光明,给冬天带来了一片温暖。

红灯笼墙是我们校园一道靓丽的景色,那些红灯笼也就是我们的好朋友。每天,它看我们做游戏、踢球;每天,它听我们读课文、唱歌。就这样,红灯笼墙陪伴着我们一起成长。

这就是我们校园的一角,我爱红灯笼墙,更爱我们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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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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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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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花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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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梅,我就想起唐代诗人“王安石”的一首诗《梅花》。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这首诗写梅花,在严寒中怒放,洁白无暇,赞美了梅花高贵的品德和顽强的生命力。这就是我喜欢梅花的所在之处。

公园里的梅花,有的白花像片片雪花。朵朵冷艳,缕缕幽香,孤傲自赏,纯洁无瑕,像只孤傲的白天鹅,屹立于冰雪之中。有的红的像燃烧的火炬,多么娇艳,显得生机勃勃把公园装扮的多姿多彩。有时,风一吹梅花伴着枝干“沙沙”的声音飞向天空,旋转着迷人的舞姿,最终落在雪白的地上,展现它们一生最后的辉煌。

梅花,拥有最高尚的品质,默默无闻,自强不息,坚强刚毅,不向困难低头,不夸耀自己。你虽然不像春天开的那些桃花和李花那样艳丽,而你却敢于和凛冽的寒风,冰冷的大雪抗争,直而险恶的环境,勇敢地面对挑战。

我要向梅花学习,做一个像梅花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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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的贝贝作文_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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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贝贝”二字,你或许想:这可能是个小孩、小狗什么的。对了,贝贝是我大姨家的一条狗的名字。

贝贝,身披棕黄色的毛,长着一双滴溜溜转的大眼睛,不时“潇洒”地摇晃着那只大尾巴。它大约50厘米高,60厘米长,挺有“体形”的,叫人一看就喜欢。

每次我去大姨家,将要进门时,它一准会吠着跑出来,一见是我,就变凶悍为温顺,哼哼两声,闻闻我的脚,然后晃动着尾巴跟在我后面,随我走到大姨家的堂屋门口。我和大姨打过招呼后,就只顾出去和这条狗玩了。我不时地把它喜欢吃的小零食抛到空中,它也随着张开口,跳跃着去接食物,一边吃还一边用身子蹭蹭我,有趣极了。

今年暑假期间,我又有机会在大姨家住了几天。一天上午,我带着贝贝出去玩。在一个小巷里正玩得欢,不料,一条大狗从什么地方窜出,龇着牙,咧着嘴,迎面向我猛扑过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狗吓呆了。就在这时,只见贝贝“嗖”的一声,勇敢地迎了上去,和大狗撕咬了起来。也真应了那句话“两军相遇勇者胜”,大狗没料到比自己小很多的一条狗,竟会这么勇敢地和自己搏斗,心生胆怯,只应付了一小会儿,就灰溜溜地逃窜了。

我脱险了,激动地抚摸着贝贝的头,连声说:“谢谢你,贝贝。谢谢你。”你说,这么可爱的贝贝,能不叫人喜欢吗?指导教师:刘翠梅

简评:该作文文笔生动,用词丰富,较好地从不同侧面把贝贝的可爱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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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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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是个女生,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却是《三国演义》,那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回了这本书,一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了三国时期刘备、曹操、孙权在打仗争地盘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周瑜等。

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有“刘备三顾茅庐”,刘备不怕严寒酷暑一番诚心终于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了他,最后成就了一番霸业。还有“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是讲关羽的,在关羽出战之前,曹操亲自给关羽满了一杯温酒,关羽说回来再喝这杯酒,结果关羽杀了华雄回来以后,嘿,那杯酒还是温的呢!华雄可是当时著名的大将呀!“火烧赤壁”,孙刘联盟用大火把曹操烧的大败,最后败走华容道,多亏关羽念旧情把他放了,最后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这本书我终于读完了,我受到的感悟不小呀!我要学习刘备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学习周瑜勤于用脑;学习关羽的勇敢和勇猛;学习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怎么样?你觉得内容不错吧!我向你推荐这本书,有时间你也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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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件物品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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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爸爸从商店里买来了一瓶清香剂,这瓶清香剂非常香!给我家带来了香味!

这瓶清香剂很香!是小熊牌子的水晶清香剂,大家听了水晶这两个字一定明白了,它是透明的,我们都养过水宝宝,这个水晶也和水宝宝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水宝宝可以长大,而水晶却不能长大,而且水晶会随着时间的变长而缩小。这个盒子的样子是椭圆形的,上面的盖子是紫色的,顶上有一个漏气孔,香味可以从这个洞中飘出来。我发现这个水晶放在厕所比较合适,我发现里面的水晶是紫色的,而且向玻璃一样是透明的,我想测一测他是不适合水宝宝那样一捏就碎的,没想到我轻轻一捏就碎了,哎!他还真像是水宝宝啊!样子虽然很好看,但是不知道它是不适用呢?我就把它放到厕所,想明早来看看!

眨眼间一天已经过去了,我来到了厕所,哇噻!好好问呐!我高兴的大喊着,我觉得实在是太香了,于是我把清香剂拿到自己的鼻子前闻了闻,爸爸突然说:“不要凑到鼻子前闻,它也有一定的毒性!”我听了忙放下,就去做作业了。它的味道像面有一样,但我知道其实这并不是面有味的。

又过了几天,我来看水晶清香剂,没想到它尽然缩小了,比原来的小多了,颜色也变深了,好像是已经死了的蚕宝宝一样变成了暗黄色的,我用手抓了一颗,硬邦邦的,非常的华润,有时我没抓住它,它就滚到地上去了,这到底是则么回事呢?为什么里面的水也变少了,难道他还会像人一样喝水吗?也许是这样的,也可以说它们就是水宝宝!我看着慢慢缩小的水晶,心中很不是滋味,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清香剂罢了,而且它给我们家带来了香味,它真像蜡烛啊!默默无闻的为家人做出贡献,却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真令我敬佩啊!清香剂你是多么的高尚,是多么的好,我会永远让你做我的朋友!

清香剂你已经是我的朋友了!我希望在网上的朋友们个个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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