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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汇编19篇)

9月18日至9月25日为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本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下面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学校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活动方案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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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爱国卫生月宣传简报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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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四个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市爱卫办的总体部署及区爱卫办的具体要求,结合 “创建国家卫生区,华新街街道及社会单位积极开展以“全民共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区”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

第二十四个爱卫月开展以来,华新街街道一方面以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专栏、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春季灭鼠宣传工作,参与宣传500多人次,共拉横幅29条,进一步提升本辖区环境卫生水平和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另一方面组织辖区各社区及社会单位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卫生区建设。街道领导亲自抓,并且有专人具体负责,责任落实、分工明确、认真落实,使本次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活动,对广大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卫生健康意识、倡导卫生健康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使广大市民深入了解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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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宣传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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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环境、对象、范围、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迫切要求宣传干部进一步增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更好地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认识上的清醒,才有行动上的坚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看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第一位的就是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能耐再大也不是党需要的好干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处在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担负着引导舆论、引领思潮的重要职责,宣传干部需要把好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带头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这一“看家本领”,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武装头脑,当前特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使讲话精神成为我们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不断增强“三个自信”,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立场是否坚定是衡量一个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是检验干部合不合格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宣传思想工作,维护的是党的意志,体现的是党的要求,宣传的是党的声音,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宣传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心中要有很强的“方向感”、很准的“指南针”,切实站稳政治立场,尤其是在当前社会思想文化日益多元多变多样,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杂音、噪音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更要善于认准方向,明辨是非,保持涵养“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始终做到不摇摆、不偏航、不迷失,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符合党的要求,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和省委已经做出的决策部署,提出的明确要求,必须坚决照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切实做到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

强化使命意识勇于担当负责。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河南正在奋力谱写让中原更加出彩的新篇章,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迫切需要我们宣传干部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始终坚持责任上肩、忠诚履责,坚决履行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不断增强阵地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宣传思想阵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舆情,能够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主动回应,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举旗亮剑,坚决批驳错误思潮,切实做到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

保持清正廉洁恪守为政底线。“政者,正也”。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从政操守的核心,是从政道德的原则和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曾用一句画面感很强的话告诫党员干部:“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这是对党员干部痛彻骨髓的规劝。宣传部门也不完全是一块净土,掌握着舆论监督的权力,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是被监督者,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就会伤及自己,甚至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因此,宣传干部要充分认识“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的重要性,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习惯、一份责任,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增强运用法律应对、处理和解决宣传思想工作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永葆宣传干部的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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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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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2日世界防灾减灾日即将到来之即,东兴社区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以“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主题的上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拿着“公众防灾应急手册”、“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向沿街商户、过路群众进行发放。对防灾减灾了解不深的居民,志愿者们还会耐心地对他们进行讲解,并教导他们如何开展预防、自救、互救等技能,增强辖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社区主要向居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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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爱眼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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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幼儿防治近视工作,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改善学生视力状况,2017年6月6日张店四中组织开展“目”浴阳光爱眼日宣传活动

张店四中组织开展“目”浴阳光爱眼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来自沣水镇医院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的医生们,给学生带来了如何爱护眼睛的讲座,通过

PPT、视频等让幼儿认识眼睛的构造,了解眼睛的功能和保护眼睛的方法;结合实际生活教育学生在一日活动中注意科学用眼的方法,比如要多吃蔬菜,不能挑食,少看电视、不玩手机,不用脏手揉眼睛,加强运动等;增强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尤其对于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的用眼方法做了重点讲述,对进一步培养大家科学用眼、健康用眼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张店四中组织开展“目”浴阳光爱眼日宣传活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全校师生爱护眼睛、预防近视的知识,提升了学生科学用眼、健康用眼、保护眼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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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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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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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关于昆明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启事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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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天天是春天”“今天你昆明了吗?”……这些朗朗上口的语言曾经深入人心。今天,我们公开征集一句新的城市形象广告语,为全新的昆明城市形象代言。

一、投稿要求

彰显昆明特色,同时兼具独创性和感染力;语言通俗易懂、利于传播,能迅速让受众留下深刻记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原则上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二、征集时间

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止。

三、奖项设置

经活动组委会筛选后,评选出15件入围作品,每件奖金2000元。

入围作品通过评审委员会终审后,评出一个采用奖,奖金20000元。

评选结果将在《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等媒体公布。

每件作品限获一项奖,不重复获奖。所设奖金为税前金额,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投稿方式

(1)方式一:按规定格式发送电子版到活动指定邮箱kmzj2015@163.com,或“掌上春城”微信公众号kmzscc;

方式二: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新闻中心昆明日报社1009办公室。

(2)报送格式:

#一句话,一个爱上昆明的理由#+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参评作品:

创意说明:

(3)咨询电话:*******0871-*******。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昆明报业传媒集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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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观安全宣传片有感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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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晚上6:00,我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节目。

六点时,天已经黑了。我打开电视,调至湖南卫视,专心致志看起来。

随着主持人的话语仔细一看,一个名叫小诺的黑衣人,用两只手推动了一辆大卡车!紧接着,主持人和同学们玩了一个游戏:一诺哥哥用双手撑住一块玻璃板,手上拿着一个压力器测试小朋友们推动玻璃板时产生的力量。第一次,五个小学生一次用最大的力推动玻璃板,个个呲牙咧嘴,全力以赴。可是五个小朋友的力,只让玻璃般微微晃动,黑衣人也是一脸轻松的表情;第二次,主持人偷偷告诉了他们一个秘诀,马上行动。果然,当小朋友们在稍离玻璃板远处助跑,一起冲上前去,一诺哥哥手中的压力器,就瞬间增到了627公斤!奇迹发生了,因为冲击力很大,所以,一诺哥哥支撑不住了,连连后退。我不禁瞪大了眼睛,当五个人小跑着冲上前,力量竟如此之大。这样一来,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人们一慌乱,左冲右撞,就造成了严重的踩踏事故。

踩踏事故,多么严重的字眼,就在人们的不注意时,悄然发生。

最后,一个三年级的学生鲁贝贝,则通过自己生活中那些缺少常识与不注意的细节,导致自己四次受伤的故事,告诉我们学会安全自救,不碰危险的东西,就是我们最好的保护伞!让我们争做安全、阳光、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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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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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春节即将到来,又快到小朋友们穿新衣、戴新帽,盼着除夕放鞭炮的日子了。但是,放鞭炮极易诱发雾霾天气的发生。还记得前些日子,大雾天气停课放假吗?我想你们肯定都知道!那都是“雾霾”造成的。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向全市小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哈尔滨市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让家长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他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等。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春节,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小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看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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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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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7月28日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第四个“世界肝炎日”。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病毒性肝炎的认识,普及肝炎防控知识,共同防治艾滋病和肝炎,塘沽疾控中心艾防科与疾控科于7月25日上午联合开展了主题为“战胜肝炎从我做起相互关“艾”共享生命”的世界肝炎日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得到了中心领导的支持,宣传活动地点选择来往群众较多的大梁子渡口附近,并在活动现场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展板和宣传材料。宣传地点的交通便利,加之前期的宣传准备充足和群众对防治肝炎和艾滋的需求,使得本次宣传活动掀起了一番小高潮,吸引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咨询。宣传人员以专业的知识一一解答,传播疾病防治知识,号召大家共同战胜疾病,维护健康。

活动过程中发放肝炎及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500余份、宣传折扇100把、安全套200余只、宣传袋100余个。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们呼吁公众科学认知肝炎,并积极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治艾滋,对提高大众对肝炎、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将继续组织开展肝炎、艾滋病的防治宣传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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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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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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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关于征兵宣传口号及短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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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征兵宣传发动,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自治区征兵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征兵宣传口号和宣传短片。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7月21日零时至8月5日24时,8月10日公布评选结果。

二、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必须原创,主题鲜明,表述简练,内容正面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时代特色和正能量,富有宣传感染力,字数控制在70个字以内。

2.宣传短片: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围绕中国梦强军梦、军营生活和爱军尚武等内容,从不同角度展示我军的良好形象,且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视频短片、动漫等皆可,统一为AVI格式,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参与办法

1.宣传口号

用手机微信扫描或者搜索“guangxizhengbing”公众号,点击关注,编辑发送征兵宣传口号(例:“巩固国防,安国兴邦”+姓名+手机号码)即可;邮箱,输入“口号”+姓名+手机号码(例:“当兵两年,幸福一生”+张三+138××××××××)发送到邮箱“guangxizhengbing@qq.com”。同一姓名和同一手机号码限发两条信息。

2.宣传短片

发送到邮箱guangxizhengbing@qq.com;刻录为光盘寄送到南宁市桃源路74号3号楼自治区征兵办公室。

四、奖项设置

1.宣传口号征集:设一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0名,每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0名,每名奖金200元;幸运参与奖100名,由电脑随机抽取,奖品为100元手机充值卡。

2.宣传短片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

所有奖项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将在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和全区征兵微信服务平台上通报,获奖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按照就近原则,到所在市、县征兵办公室领取奖金或奖品,联系电话:0771-2895451。

“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热烈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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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4.29网络安全日宣传资料

全文共 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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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需要你我他。让我们齐聚北京展览馆,了解网络安全的那些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9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各级政府机关要完善政策,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互联网安全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保护用户隐私,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网民权益;专家学者及网络安全从业人员要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强大合力。

2014年,北京市政府决定将每年的4月29日作为“首都网络安全日”。就是要大力普及网络安全常识,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让每一个网民、每一个公民都参与到维护网络安全、推进依法治网的过程中来,共同肃清网络环境,共同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今年的4月29日是第三届“429首都网络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继续由北京市公安局主办,以“网络安全同担,网络生活共享”为主题。活动将采取以“1+4+1”模式,组织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互联网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多方力量,举办主题高峰论坛和系列大型活动,推动首都各界和网民群众共同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防护能力、承担网络安全责任。

届时,中国工程院沈昌祥等7名院士、100余名专家学者、20余所高等院校、100余家网络安全企事业单位将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首都十大网络安全事件

1、“7.03”特大网络贩婴儿案:

2013年,北京警方发现一以收送养名义贩卖婴幼儿的网站“圆梦收养送养之家”,该网站不仅为买卖婴幼儿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易平台,而且还提供办理虚假出生证明等服务,形成了分工明确、涵盖拐卖犯罪全链条的团伙网络,社会危害严重。北京警方迅速以此为切入点,锁定多个涉嫌贩卖婴幼儿网站,梳理出以周某某、何某某等人为首的4个特大网络贩婴犯罪团伙。2014年2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北京、广东、四川、河南等27个省、市、自治区同步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65名,解救婴幼儿406名,系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打拐”行动中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解救被贩卖人员最多的案件。

2、“秦火火”、“立二拆四”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团伙:

2013年8月,北京警方工作发现一名为“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恣意制造传播谣言,编造了“723动车事故”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郭美美”事件、“张海迪国籍”事件、虚构雷锋生活奢侈情节等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经深入侦查,北京警方一举将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3、“4.14”制作网络木马病毒案:

2013年4月,北京警方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以卖家名义,在网络购物交流过程中,诱骗事主安装木马病毒程序,骗取事主财物。经进一步核查,该犯罪团伙已形成一条专门从事木马程序编写、后台维护、实施诈骗、帮助销赃的犯罪产业链。犯罪手法非常隐蔽,诈骗活动涉及全国多个省市,侦查工作难度巨大。2013年7至11月,北京警方辗转14省20地市,抽丝剥茧,连续奋战,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据统计,此案告破后,该类警情显著下降。

4、CSDN系列网站泄密案:

2011年12月,北京警方接csdn公司报案,称其网站用户数据被盗,网站服务器可能被入侵。之后,互联网上又爆出国内多家知名网站用户数据库泄露,从而引发了我国互联网发展史上最大规模的网络信任危机。北京警方接报后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40余天地连续奋战,多次辗转于北京、石家庄、温州、南京等地,最终成功破获了CSDN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案,并连同破获了其他4起同类网络黑客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迅速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蔓延,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和群众的切身权益。

5、境外特大中文淫秽网站MM公寓案:

2012年1月,北京警方发现一境外特大中文淫秽网站“MM公寓”,该网站服务器位于美国,涉及淫秽色情内容帖子数800余万条,共有100多万注册会员,为当时全球注册会员数最高的境外中文淫秽网站,会员多为国内青少年,社会影响恶劣。北京警方经过三个多月调查,专案组共梳理出管理员级别账号66个、达到处罚标准账号5036个。其中,涉及北京地区账号132个,达到刑拘标准45个,达到治拘标准87个。5月26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统一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48人,其中刑拘530人、治安处罚910人。此案抓捕人数系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历史之最。

6、拯救天使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3年2月,北京警方发现一服务器位于美国的中文儿童色情网站“拯救天使”,该网站以论坛形式发布大量淫秽图片、视频等信息,其中涉及儿童色情视频3000余个、图片10万余张,注册会员达90余万人,分布在美、英等10余个国家,在国内国外造成恶劣影响。北京警方历时三个月,最终在江苏、浙江两地抓获了网站建立人刘某某、网站服务器托管者杨某某。经查,刘、杨两人通过网上勾连,在境外建立淫秽色情网站,共非法牟利40余万元。

7、新型系列假冒银行网站诈骗案:

2011年,北京警方连续接报:有人仿冒某银行网站骗取银行卡内余额。接报后,北京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发现此类犯罪系传统短信诱骗与网络钓鱼结合的新型犯罪手段。经深入工作,警方先后在深圳、河南、厦门将黄某某、张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起获涉案电脑7台、短信群发器19台、电话卡5000余张、手机10部、手机卡13张、银行卡17张及多张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人民币。

8、“3.01”口碑传媒等公司非法经营案:

2013年4月,警方发现一名为“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为国内大型企业提供舆情监测、维护客户网络形象为名,发现客户公司负面信息后,通过中介公司或门户网站员工,以网络沉帖、删除等手段,消除负面影响,该公司利用包月或协商定价处理的方式,从中赚取删帖差价牟利。2013年9月,遍及全国10省市的抓捕工作同步展开,北京警方投入警力286名,成功打掉了口碑传媒等非法网络公关公司6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1名,扣押电脑55台,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该案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安机关打掉的国内最大的非法网络公关公司。

9、非法获取百度推广账号诈骗系列案:

2012年初,北京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在百度引擎中,只要输入某电视栏目的名称,并拨打预留的电话号码后,就有人自称为选秀节目“工作人员”,以交纳“手续费”为名进行诈骗。经进一步工作,北京警方发现2012年1至3月,百度推广客户账号多次被非法盗用,660 个推广账号内容被篡改,嫌疑人冒充客户名义通过网络实施诈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 万元。警方远赴海南,一举抓获了13 名犯罪嫌疑人,串并诈骗案件百余起。经审查,该团伙成员供述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对数百个推广账号内容进行篡改,继而冒充网购客服、选秀节目电话等诈骗作案百余起、获利50 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该案是北京警方将先期计算机入侵和后期网络诈骗贯穿打击的首个案例。

10、重点涉枪论坛网站“北方联盟”案:

2013年3月,北京警方发现一服务器架设在境外的涉枪论坛网站“北方联盟”,该论坛是一个为注册会员提供气枪、仿真枪、枪支配件、军品等相关物品的交易平台,网站会员众多、公然发布涉枪交易信息,严重影响现实社会治安稳定。对此,北京警方经过近4个月的摸排梳理,掌握了涉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涉案人员数百名,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全国抓获犯罪嫌疑人576人,收缴枪支1005支,子弹1万余发,其中北京地区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收缴各类枪支98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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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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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句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欢迎阅读。

1、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2、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遵章守法,善待生命

4、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5、安全自觉,平安是福

6、安全监管,消灾积德

7、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8、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9、弘扬安全文化,凝聚安全共识

10、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2、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13、重安全人人把关,保安全人人有责

14、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15、严格执行安全规章,落实员工安全责任

16、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提高员工责任意识

17、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18、抓“三违”防微杜渐,重安全责任为天

1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安全事故

20、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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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最新植树节宣传标语

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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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每年公历3月12 日是我国植树节。起初,植树节是个农历节。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重视植树,把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纪念这位革命先行者,就将孙中山逝世的公历日期3月12 日定为植树节。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植树造林的光荣传统。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做过多处地方官,每到一处他都要栽花种树,这在他的诗中也有反映:“手栽两松树,聊以当嘉宾”;“白头种松桂,早晚见成林”。苏轼任杭州刺史时,修浚西湖,并在湖堤上种树因而留下了“苏堤春晓”这一著名景观。柳宗元贬官柳州,但仍不忘种树:“柳州刺史,种柳柳江边”;“手植黄柑二百株,春来新叶遍城隅”。

清末左宗棠率部新疆平叛,沿途大种柳树,被称作“左公柳”。他的幕僚杨昌俊以诗歌颂:“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 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名胜古迹,都有先人们为我们留下的绿荫。在黄帝陵,传说是黄帝亲手栽种的柏树(称“黄帝手植柏”)郁郁葱葱,令人顿生思古之幽情;古城曲阜有孔子的“先师手植柏”。泰山岱庙也有“汉武帝手植柏”。这些千年古树现如今都成了重点保护的文物。“中庭树老阅人多”,炎黄子孙树下瞻仰时,自然会生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崇敬之情。

古人不仅重视植树,也十分重视保护林木。早在夏禹时代,我国就有了有关保护林木的行政法规。《逸周书》记载:“禹之禁,春三月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春秋战国时期,管仲治理齐国时曾说:“为人君而不能保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宋太祖赵匡胤规定:“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清朝雍正继位时就要求严格保护山林:“严禁非时之斧斤,牛羊之践踏,歹徒之窃盗。”

近代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也十分热爱树木,他在带兵时规定:驻防官兵要在驻地植树造林,即使行军打仗时也不许践踏林木。他屯兵徐州时,为了严明纪律,特意写了一首护林诗:“老冯驻徐州,大树绿油油。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

在民间,也流传着许多有关保护林木的故事。传说西湖净慈寺有一古松,某新任太守为修造衙门下令征伐,方丈无计可施,幸亏有个济颠和尚写了一首诗,派人送给了太守。诗云:“庭松百尺接天高,久与山僧作故交。本谓枝柯千载茂,谁知刀斧一齐抛。庭前不见龙蛇影,宅畔无闻风雨号。最苦早间飞去鹤,晚回不见旧时巢。”太守见诗,权衡利害,终于收回成命。

植树节宣传标语

三月十二植树节,大家都来种小树,一棵二棵三四棵,种下之后施施肥,小树才能变大树,人人都来动动手,绿化地球靠大家。

多一片绿叶,多一份温馨。

植树在当代,得宜在下代

树木棵棵种,绿荫点点阴

一棵两棵三棵,棵棵皆成栋梁材

千重林山真宝库;万顷绿海活银行。

年年植树树成荫,代代造林林成森

万里长城抵御外敌,绿色长城造福人类

双木成林染尽山河,独苗虽绿怎抵风沙

多植树,广造林、现在人养树,日后树养人。

植树造林,青山不老; 种槐栽柳,富水长流。

植树造林,青山永不老; 种草栽花,赤县更增光。

植树造林,创造新天地; 移风易俗,改变旧乾坤。

树木树人,同系千秋大业; 爱家爱国,常昭一片丹心。

年年义务植树,无山不翠; 岁岁绿化造林,有岭皆春。

屋前宅后栽树,延年益寿; 荒山隙地造林,利国富民。

绿化祖国,处处山青水秀; 改造自然,年年林茂粮丰。

植树造林,平衡自然生态; 开源增产,促进社会文明。

植树造林,绿化神州大地; 栽花种草,点缀锦绣江山。

植树造林,绿化神州大地;栽花种草,装点雄中华园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植下一棵树,收获万点绿

前绿万绿源自心中有绿,你说我说不如马上行动

杨柳抽芽始于人,万物萌发源于春 村上无树锅不开, 四方绿化沙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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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9·26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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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育龄人群的安全避孕意识,普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9月22日,朱沱镇开展了以“知性知行——爱要有一套”为主题的“9·26世界避孕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是日上午,朱沱镇计生办、卫生院工作人员在该镇经贸广场设置咨询台2个,与群众面对面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全面两孩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对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和义诊,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50多人次、接待义诊群众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免费发放围裙150条、避孕套200余只、香皂50块、宣传包50个。

此次活动使该镇育龄女性形成了科学、健康的生育理念,提高了生殖健康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促进了家庭的幸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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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七五普法宣传标语大全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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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成功路,学法第一步。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七五普法宣传标语,希望对你有帮助。

1、法是双刃剑,惩恶又扬善。

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通山。

3、法律进社区,服务到身边。

4、家有和则兴,国有法则安。

5、学法辨是非,用法止纷争。

6、你不依法,法不依你。

7、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

8、农民工,法要通。

9、学法守法用法,护我护你护他。

10、情让人间温馨,法令社会和谐。

11、守法走遍天下,违法寸步难行。

12、和谐水城,法治护航。

13、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4、做守法公民,建法制社会。

15、法制走进万家,法治和谐天下。

16、以德修身,以法治国。

17、共建法治水城,同享和谐社会。

18、法治创造和谐,文明永驻水城。

19、学法明心志,守法正言行。

20、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

21、春为四时首,法居百业先。

22、一方水城热土,满城法治和风。

23、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文化。

24、学习法律知识,造就美好人生。

25、法治随心,和谐随行。

26、守法路路畅通,违法步步难行。

27、普法恒久远,法制暖人间。

28、学法明权利,懂法尽义务。

29、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30、人人守法,户户平安。

31、做人德为本,治国法当先。

32、和谐社会,普法先行。

33、处事和为贵;处世法为先。

34、政惠千家福,法昭四水城。

35、同筑法制长城,共享法治阳光。

36、人无信不立,国无法难宁。

37、社稷唯法治;江山因道存。

38、学法守法用法,天宁地宁水城。

39、普法创造和谐,法治促进文明。

40、精彩人生路,学法第一步。

41、学法守法,爱我中华。

42、做人要诚信,做事要守法。

43、一朝学法,终生受益。

44、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

45、守法时时乐;违规日日忧。

46、紫薇说法,给你说法。

47、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48、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49、幸福水城,和谐如画。

50、同沐法治阳光,共建幸福水城。

51、建设法治水城,打造和谐天堂。

52、春夏秋冬,法在心中。

53、普法千万里,守法零距离。

54、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55、法律进万家,幸福你我他。

56、普法进万家,和谐你我他。

57、和谐最幸福,守法最自由。

58、心中有法,畅行天下。

59、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60、无法则国乱,普法才民安。

61、立身诚为本,治国法当先。

62、普及法律知识,共享法制文明。

63、人生成功路,学法第一步。

64、法治进万家,和谐你我他。

65、普法给你说法,学法给你力量。

66、不法于始,必悔于终。

67、与时俱进,与法同行。

68、人人学法用法个个懂法护法。

69、崇尚法治,共创和谐。

70、人人守法,法护人人。

71、创业新城,法治护航。

72、学法立行,守法做人。

73、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74、加强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75、牵手法治时代,相约幸福水城。

76、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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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制宣传日初中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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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坏人总是无处不在。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将这些坏人制住的就是法律。法律并不遥远,反而在我们身边。

记得上次,我们重庆出现了一个重要罪犯——周克华。他曾制造了六起持枪抢劫案,20__年8月10日在重庆沙坪坝某地,实施抢劫,并在过程中造成一死两伤,随后逃逸。就算他在厉害,也逃不出法律的手中,这正是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呀。

就在上个星期,我也遇到了一个坏人。我从南坪往家里走,在一处楼梯口,我系鞋带时,无意发现了一个行为诡异的人。他一看见我的目光就转过头去了,起初我也没怎么怀疑他。可是,我走到楼下时,又看见了那个人。他头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大部分遮住;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裤子则是牛仔裤,在那个人的手臂上,我隐约看见了纹身。怎么办?我心头只有这三个字。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我并没继续像家走去,而是想那人口密集的超市走去。我每走几步就想回头,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只好向前走去。我心中十分煎熬:如果他现在跑过来,把我绑走了怎么办?他身上有钱没有?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超市。一进门,我就装作伸懒腰的样子,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果不其然,他跟来了!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我的心情。我利用超市那复杂的地形,跟那个人玩起来躲猫猫。我透过商品的缝隙看见了他,他正在寻找我的身影。我急忙拿出电话,给老爸打了电话。电话一挂,我看见他马上就过来了,我急忙往另一个货架跑去。好险,差点被发现了。接下来,我就只好和他一直躲下去,时不时的让他知道我还在超市里。突然,我看到了老爸的身影,可要去老爸那必须要经过那个男子。我想来想去,准备硬冲过去。我抓准时机,双腿发力使劲地往前跑去,我仿佛看见那名男子惊讶的目光。接着我撞到了老爸的怀里,心里只有两个字:安全了!我急忙给老爸指了那名男子,老爸立马喊道:“抓人贩子了!”就去追那名男子了。可后来听老爸说,那人还是跑了。可我也长了一智,再也不怕那个人再来了。

同学们,在遇到坏人时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法律会制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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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七五普法宣传标语60句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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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七五普法宣传标语,希望对你有帮助。

1、扩大基础民主, 搞好村民自治

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5、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6、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 ,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8、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9、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0、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11、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2、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4、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15、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6、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7、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8、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1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20、开展普法教育, 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21、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2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23、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24、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25、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26、假日出游 ,依法维权

27、依法保障食品安全, 营造放心饮食环境

28、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9、切实加强监管, 依法保护环境

30、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31、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32、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3、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34、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35、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36、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3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8、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9、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40、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41、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4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43、关注交通, 保护生命

44、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45、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46、正确行使宪法权利, 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47、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48、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 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49、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0、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5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52、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5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5、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科学发展

56、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57、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58、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59、心中遵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60、关注生命, 关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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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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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则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作品征稿启事,快踊跃报名参加吧,说不定得奖者就是你!

为增强广大居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以人民防空为宣传主题,面向社会征集书法作品。

主办单位: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与部分书法名家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活动内容:征集以人民防空为内容的书法作品,组织开展评奖;对参赛的优秀作品进行展览,邀请书法名家作品参展;编印出版《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优秀作品集》。

截稿时间:

2016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参赛对象:

凡湖南省居民书法爱好者均可参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6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名。

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时限: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2.作品内容:作品必须以人民防空宣传为主题,谢绝其他主题作品。为方便创作,组委会拟定部分文字内容供参考。

3.作品类别:书体不限(含篆刻、刻字),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作品一律不需装裱。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

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40乘40厘米(0.16平方米)。

4.作者信息:按要求写好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作品使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和特邀书法名家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影、出版、悬挂、张贴、制作石碑灯箱广告等公益宣传的权利。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因人力物力因素,均不退稿。

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始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

作品投递方式:

作品统一送至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琅

联系电话:0731-28580599

QQ号:34736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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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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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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