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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是一切的解释(通用20篇)

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中,都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思考,通过思考,完善我们对事物的看法,提高对事物的认知,从而完善自己,下面就是思考是一切的解释,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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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女人的词语以及解释

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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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落雁 沉:使下沉;落:使落下。一般沉鱼形容西施,落雁形容王嫱。鱼见了潜入水底,雁见了飞落地面。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动人

百媚千娇 媚:媚态,美好;娇:妩媚。形容女子姿态长得美丽动人

嫣然而笑 嫣然:美好的样子。形容女子笑得很美

嫣然含笑 嫣然:美好的样子。形容女子笑得很美

嫣然一笑 嫣然:笑得很美的样子(指女性)。形容女子笑得很美。

妍姿妖艳 妍:美好;妖艳:美丽而妩媚。形容女子的体态容貌娇美,气质出众

妍姿艳质 妍:美好。形容女子的体态容貌娇美,气质出众

滴粉搓酥 形容女子浓艳的装饰。

楚楚可怜 楚楚:整齐纤弱;怜:爱。原指幼松丛密柔弱,后形容女子形体姿态娇媚可爱,也形容神情凄楚或处境令人可怜

艳如桃李,凛若冰霜 凛:严冷可畏。形容女子容貌艳丽而态度严肃

艳如桃李,冷如霜雪 形容女子容貌艳丽而态度严肃

艳美绝俗 绝俗:远超过寻常。形容女子相貌明艳美丽,远远超过一般人

艳如桃李,冷若冰霜 形容女子容貌艳丽而态度严肃。

楚腰蛴领 楚腰:女子的细腰;蛴:地蚕;领:颈项。形容女子腰肢纤细,脖颈洁白

燕妒莺惭 妒:忌妒;惭:羞愧。形容女子貌美,使燕子忌妒,黄莺感到羞愧

燕瘦环肥 燕:汉成帝皇后赵飞燕;环:唐玄宗贵妃杨玉环。形容女子体态不同而各擅其美,风格不同而各有所长

绰约多姿 绰约:姿态柔美;姿:容貌,姿态。形容女子姿态柔美

闭月羞花 闭:躲避;羞:害臊。一般闭月形容貂禅,羞花形容杨玉环。使月亮见了也躲避起来,花儿见了也自觉羞愧。形容女子貌美

翠消红减 翠:青绿色;消:减,削。形容女子姿色减退

一顾倾城 顾:回看。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动人,顾盼之间,全城人都为之倾倒

一顾倾人 顾:回看。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动人,顾盼之间,全城人都为之倾倒

一貌倾城 顾:回看。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动人,顾盼之间,全城人都为之倾倒

一笑倾城 美人一笑,全城人都为之倾倒。形容女子极有魅力

仪静体闲 形容女子态度文静,体貌素雅。

盈盈秋水 秋水:比喻美女的眼睛象秋天明净的水波一样。形容女子眼神饱含感情。

鱼沉雁落 沉:使下沉;落:使落下。一般沉鱼形容西施,落雁形容王嫱。鱼见了潜入水底,雁见了飞落地面。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动人

玉惨花愁 惨:悲伤。形容女子忧愁的样子

玉貌花容 容:容貌,仪容。如花似玉的容貌。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玉立亭亭 玉立:比喻身长而美丽;亭亭:高耸直立的样子。形容女子身材细长。也形容花木等形体挺拔

玉骨冰肌 形容女子苗条的身段和洁白光润的肌肤。

玉骨冰姿 像冰一样的肌肤,像玉一样的骨骼。形容女子洁美的体肤

玉软花柔 软:温和。形容女子像玉一样温和,像花一样柔美

远山芙蓉 远山:形容女子的眉毛像远山一样青翠。芙蓉:比喻女子的脸色像芙蓉花一样美丽。比喻女子貌美。

月貌花容 如花似月的容貌。形容女子美貌。

月闭花羞 闭:躲避;羞:害臊。闭月形容貂禅,羞花形容杨玉环。使月亮见了也躲避起来,花儿见了也自觉羞愧。形容女子貌美

月眉星眼 像弯月一样的眉毛,像明星一样的双目。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月中聚雪 聚:集聚。月亮里堆积的白雪。形容女子又美又白

云鬟雾鬓 头发象飘浮萦绕的云雾。形容女子发美。

云娇雨怯 娇:柔媚可爱;怯:胆小。形容女子娇羞之态

艳如桃李 形容女子像桃花李花一样漂亮

鱼沉雁落 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冰肌玉骨 像冰一样的肌肤,像玉一样的骨骼。形容女子洁美的体肤

冰肌雪肤 像冰一样的肌肤。形容女子洁美的体肤

步步生莲花 莲花:荷花。形容女子步态轻盈姿

步步莲花 原形容女子步态轻盈。后常比喻渐入佳境。

仙姿玉色 形容女子姿态容貌极美。

仙姿佚貌 姿:容貌;佚:美。仙女的姿色,美女的容貌。形容女子容貌秀美

仙姿玉貌 形容女子姿态容貌都美。

纤腰楚楚 纤:细小;楚楚:鲜明整洁的样子。形容女子身材苗条秀美

我见犹怜 犹:尚且;怜:爱。我见了她尚且觉得可爱。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动人。

星眸皓齿 眸:眼珠;皓:白的样子。明亮的眼睛,洁白的牙齿。形容女子容貌美丽。比喻美女

形夸骨佳 夸:通“姱”,美好;佳:美好。形容女子身形柔弱,体形优美

杏脸桃腮 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杏腮桃脸 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同“杏脸桃腮”。

雾鬓云鬟 头发像飘浮萦绕的云雾。形容女子发美。借指美女

雾鬓风鬟 鬓:脸旁靠近耳朵的头发;鬟:环形发髻。形容女子头发的美。也形容女子头发蓬松散乱。

羞花闭月 使花儿感到害羞,使月亮藏到云里。形容女子相貌俏丽无比

秀色可餐 秀色:美女的姿容或自然的美景;餐:吃。形容女子容貌秀丽动人或景色非常美

雪肤花貌 皮肤洁白如雪,容貌美艳如花。形容女子的美丽

桃腮杏脸 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桃羞杏让 桃花和杏花都感到羞愧,只好退让。形容女子比花还要艳丽动人。

天生丽质 天生:天然生成。丽质:美丽的姿容。形容女子妩媚艳丽。

天香国色 原形容颜色和香气不同于一般花卉的牡丹花,后也形容女子的美丽。

天姿国色 天姿:天生的姿色;国色:女子美色冠绝全国。旧时形容女子容貌极美。

亭亭玉立 亭亭:高耸直立的样子;玉立:比喻身长而美丽。形容女子身材细长。也形容花木等形体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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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生思考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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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在我还没反应过来,它已经将过去切换到现在了,将本来看上去远在天边的事情变成了近在眼前了。

我的高中生涯一过去了一年多,去年的七八月份时,我还觉得高中生活有三年,三年并不短,高考离我还有三年;可现在想法却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既然一年这么快地逝去,那两年还不快吗?如果算得仔细,就会发现,从现在起到高考,连两年也不到了。我可以想象,两年就像两分钟那样迅速,一眨眼就会离我而去。

高考,在一个人一生中占很大的分量;高考,给了我们一个施展个人才能的舞台;高考,决定了一个人的终身,被考生和家长称为“一考定终身”。

也许对现在刚刚开始读高二的我来说,是未来的事。许多人认为,像我这样的年轻人,有着如海一般宽广的前途,未来很光明。可是,如果现在不付出汗水,那未来会是美好的吗?高考我还会取胜吗?

我听过一位老师说过一句这样的话:“今天就是为了明天而打基础的”。我很同意这种说法,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这个道理。今天你做了多少,就得到多少回报,天上从不会掉馅饼,不会让那些懒惰的人白白得到成果!

自己的命运的好坏都是自己造成的,不是别人或上天安排的。每年高考考完后,有些人欢呼雀跃,有些人的脸上全是乌云,嘴里总是抱怨自己多么倒霉, 一见到人就发牢骚,眼泪留得没个完,看上去很委屈,事实上,这是他自己造成的!他可以问问自己,考前到底付出了多少?有没有付出?

其实,未来是什么样子,是黑暗还是美丽都取决于现在,成功的基石离不开平时那一块块努力的砖的组成。只有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比如,在今年的北京奥运会上,美国体操运动员柳金在奥运赛场上光芒四射,夺得多枚体操金牌,她那优美的身姿受到人们的欣赏,她的胜利离不开她平时一点一滴的付出。

因此,对于将要参加高考的我和明年就要高考的高三学子们,我想说,从现在起,订好合理的目标,抓住一分一秒,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天的事

情,那么,未来就是那么灿烂。

高考的好坏,是一辈子好坏的指南针,我思考着自己的前途,品味着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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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雪四字成语解释

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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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飞舞:雪花在天空中飞舞。比喻雪花飘落情景,像跳舞一样。

2、雪花透亮:形容雪花白透。

3、迎风冒雪:顶着寒风,冒着大雪。常形容旅途艰辛。

4、漫天风雪:漫天,满天。满天风雪。形容风雪很大,弥漫了天空。

5、萤窗雪案:形容刻苦读书。

6、白雪皑皑:形容雪花堆积了很多。

7、雪舞轻扬:形容雪花飞舞。

8、冰天雪地:形容冰雪漫天盖地。

9、冰消雪融:冰雪开始融化。

10、轻舞飞扬:形容雪花轻轻飞扬。

11、雪意涔涔:雪花不止下。

12、玉树琼枝:白雪覆盖树。

13、茸茸雪片:必须雪花软绵。

14、纷纷扬扬:形容雪、花等多而杂乱地在空中飘舞。

15、大雪封山:是雪很大很大,把山都掩埋起来了。比喻雪下得很大,积雪很厚。

16、大雪盈尺:形容雪堆积很厚。

17、冰冻三尺:形容雪多,且厚。

18、雪雾弥漫:带雪大雾漫开。

19、风雪交加:暴风雪一齐袭来。形容天气十分恶劣。

20、银装世界:形容雪花堆积了整个世界。

21、粉装玉砌:冰雪覆盖万物,像是玉雕。

22、大雪茫茫:雪很大,且多。

23、洁白无暇:形容雪花洁白没有杂质。

24、白雪飘扬:形容雪花飞扬。

25、玉琢银装:形容雪覆盖大地。

26、雪花飞舞:雪花落下,像跳舞一样飞扬。

27、银装素裹:形容雪花覆盖着万物。

28、瑞雪纷飞:吉祥雪花飞洒漫天。

29、冰封雪飘:冰铺满地,雪花飞舞。

30、云起雪飞:如云兴起,如雪飘飞。

31、雪飘如絮:飞散雪花像柳絮一样。

32、狂风暴雪:狂风:很大风。:暴:肆虐。雪:下雪。形容风大,雪肆虐地下着。也形容冬天环境恶劣。亦比喻猛烈声势或处境险恶。

33、银装素裹:形容雪后一片白色世界。银、素:白色。裹:包。从上到下没有一点彩色,非常素洁,干净,一般用来形容下雪后美丽景致。

34、晶莹剔透:形容雪花晶莹可爱。

35、白雪阳春:指高雅艺术。

36、漫天飞雪:雪飞扬了满天都是。

37、冰凝雪积:形容冰雪堆积。

38、堆银彻玉:形容雪堆。

39、大雪封山:大雪封住了山。

40、漫天雪花:漫天,满天。漫天都是飞舞雪花。比喻雪很大。

41、山舞银蛇:山岭好像银白色蟒蛇在飞舞。

42、雪花飘飘:描写下雪时,雪花飘落下来时情景。

43、风雪之夜:风雪交加夜晚。

44、雪碗冰瓯:形容碗、盆器皿洁白干净。也比喻诗文清雅。

45、银粉玉屑:形容雪花。

46、瑞雪飞舞:吉祥雪花飞洒漫天。

47、大雪纷飞:雪片大量飘落样子。形容雪下得大。

48、白雪飘扬:白色雪花扬洒在空中。

49、银花珠树:形容书上堆满了雪花。

50、冰天雪地:冰雪覆盖满天都是。

51、鹅毛大雪:形容雪花很大,像鹅毛一样。

52、弥天大雪:形容雪大。

53、雪窖冰天:到处是冰跟雪。指严寒地区。

54、冰天雪窑:到处是冰跟雪。指严寒地区。

55、雪晴美景:雪地上晴天,很美。

56、玉树琼枝:雪挂满了枝头。

57、银蝶飞舞:形容雪花飞舞。

58、风雪交加:有风又有雪。

59、雪化冰消:冰雪融化。

60、雪窖冰天:到处是冰跟雪。形容天气寒冷,也指严寒地区。

61、大雪纷飞:纷:多而杂乱。雪花大量飘落样子。形容雪下得大。

62、雪压冬云:即冬云压雪,指雪稠云低样子。

63、白雪晶莹:白雪晶莹剔透。

64、银光耀眼:形容雪花光洁,反射出来光芒很耀眼。

65、冰天雪窖:窖:收藏物品地下室。到处是冰跟雪。形容极为寒冷景象。

66、雪兆丰年:指冬天大雪是来年丰收征兆。

67、鹅毛大雪:像鹅毛一样雪花。形容雪下得大而猛。

68、洁白无瑕:洁白,指没有其它颜色污染白色。无瑕:指没有瑕疵(斑点)。原指纯白无斑点玉,现用来比喻没有缺点或污点。

69、万里雪飘:万里雪花飘。

70、原驰蜡象:高原上丘陵好像许多白象在奔跑。

71、梅雪争春:形容雪跟梅花。

72、玉鳞飞舞:形容雪花纷飞。

73、银霜满地:雪花铺了一地。

74、玉树银花:形容雪覆盖在树枝上。

75、雪花飘飘:雪花飘在空中。

76、白霜铺地:形容雪花铺满了地面。

77、晶莹如玉:形容雪白而亮像玉一样。

78、白雪皑皑:皑皑:洁白样子,多用来形容霜雪。洁白积雪银光耀眼。

79、银霜遍地:形容雪铺了一地。

80、雪虐风饕:又是刮风,又是下雪。形容天气非常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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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拓展:两字好词加解释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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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冰冷:很冷。

2、惧怕:害怕。

3、沸热:滚热。

4、溽热:湿热。

5、郁热:闷热。

6、炙热:炽热。

7、灼热:炽热。

8、悲切:非常悲痛。

9、哀愁:悲哀忧愁。

10、悲叹:悲哀叹息。

11、快乐:心意稍顺。

12、悲痛:悲伤哀痛。

13、仇恨:仇视愤恨。

14、忧虑:忧愁思虑。

15、畅快:轻松愉快。

16、悲戚:悲伤哀伤。

17、严寒:极度寒冷。

18、燥热:犹炎热。

19、冰雪:比喻清纯。

20、焦热:犹酷热。

21、愤然:愤怒的样子。

22、悲悯:哀伤而同情。

23、悲惨:悲苦凄惨。

24、哀痛:悲伤;悲痛。

25、愤恨:愤懑悔恨。

26、狂喜:极端高兴。

27、寒冬:寒冷的冬天。

28、湿热:潮湿闷热。

29、冬令:冬季的气候。

30、愉悦:欢乐,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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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生思考作文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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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我将蔡礼旭老师写的《幸福人生十八讲》这本书带回家,有时间就静下心来读一读。

通过读书,我对蔡礼旭老师有了一些了解。他专心致力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与推广。他的幸福人生讲座,以“落实德行教育、回到做人根本”为主题,影响遍及海内外。

这本书的名字叫《幸福人生十八讲》,那么,什么是幸福呢?这个问题我和其他人不只探讨过一次,答案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甚至有些人没有什么幸福的感觉,每天总是忙忙碌碌,像一只旋转的陀螺。为什么我们总是觉得苦大于乐,忧大于喜呢?其实我们总是把不属于痛苦的东西当作痛苦,把不属于忧伤的东西当作忧伤,把不属于悲哀的东西当作悲哀,而把原本该属于快乐、欢喜、幸福的东西看得很平淡。没有把他们当作真正的快乐、欢喜和幸福。幸福其实很简单,幸福是一种心境,你用积极的心态去看待世界就会收获一分内心的安宁。生活就是面镜子,你对它笑他就对你笑,你对它哭他也对你哭。 当我们觉得烦恼很多,看谁也不顺眼的时候,问题绝对不在别人,问题在于自己。所以不是别人跟我们过不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当人了解到这个真相,才会慢慢懂得什么应该放下。而如何拥有幸福生活呢,如讲座中所言,做一个如法的人。“如何做一个真正如法的好人”这是《幸福人生》讲座的主题。提到了修身与待人接物,其中最重要的两点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就是任何事情没有做好。要反过头来找自己的问题。因此如果我们教不好功课不可以怪学生。性格不好不可以怪父母。幸福的人生要靠自己去

创造,靠自己去坚守。对别人要学会宽容,对自己要懂得勉励和自省。正所谓“知足而长乐”简简单单的才是幸福的。意气用事,人生则无法走向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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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重新认识思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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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成大事,重在于思考。思考,是出于一个有目的性和价值观的基础上进行的。现如今,智能化改变了生活。人们开始缺乏思考或是无目的性的思考。因此,在我看来,我们应该重新认识思考,学会思考。

在古时,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而不是单取其一。也有“三思而后行”,在作出行动之前,进行多次的思考,从而不盲目地行事,犯下错误。如今,人工智能改变了人的思考,有的人只顾学而不思,有的则思而不学,缺乏价值观念。

现在处在多媒体时代中,人们对于信息筛选的思考开始减少。从网络新闻可以看出,多种各式各样的新闻标题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而一些标题党的设计可谓是无中生有、虚张声势。只有一个目标,“吸引眼球”的设计,让思考缺乏了一些过程和价值。从读者看来,判断一个标题属真属假也需要多重思考,然而读者对于信息的筛选并不能做到严密的思考。一些人甚至在未经思考后就对一些虚假信息作出个人评价与批评。例如在之前的报道上写出,上海的一位老太太被外国人骑着助动车撞倒后站起。在未经过实证后,网上便疯传出“老太太碰瓷外国人”的消息。这些网友可曾有人想过未经思考带来的后果?在这些网友无同情心的思考或是无思考后所作出的舆论背后,对于这些被指责的人,留下的阴影是巨大的。而只有当网上传出事实说老太太是被撞到后,才有人恍然大悟。人不作思考的主人,却被一心的浮躁而操控,那么这也正印证了苹果公司总裁库克所认为的“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

人对思考应重新认识。在过去的几年里,新媒体迅速发展,快节奏让思考变了味,改变了人的思考观,越来越多的人在不经意间,改变了思考的方式方法。在学校里,不难发现同学们的思考是盲目跟风的,有人给了一个答案,就只会复制,抄写,缺乏对于题目的用心体会与思考。社会上也同样如此。一味地追求快速、时间,从而闯下一个又一个的红灯的司机同样缺乏一种价值观的思考。

因此我认为应当重新认识思考。作思考的主人,学会正确的、有价值观和目标的、同情心的思考是十分必要的,而不要去被思考所“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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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像计算机一样思考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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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进展十分迅速。现在的我们可以用计算机帮我们完成许多事情,其中人工智能开始变得越来越实用,应用于工业、家庭护理、医疗设备等等。

有许多电影曾大胆设想:不久的未来,人工智能变得可以和人类一样,有了自己的思想、主张,最好发动战争,统治了人类。这种天马行空的想法的确很有趣,但这也引发了我的思考。我们担心人工智能会变得跟人类一样,但我更担忧人类会变得人工智能一样。

计算机和人类终究有着天差地别。机器人冰冷、麻木,没有情感、价值理念,但人类是自然中极具灵性的哺乳动物。我们有自己的思想、认知和感悟。每个人类是极其的相似,又是极其的不同。但如今,却又越来越多的人变得和计算机一样冰冷麻木。

现如今,我们发现社会上流出了各种令人寒心的失去道德人性的事件:许多人为了贪图小利而不择手段,于是有了“碰瓷”、勒索等事件。这导致了老人真的摔倒时,路人不敢扶,热心人减少的现象。

还有更多的黑心商人向顾客出售劣质假冒的商品,这种行为不断引发食物众多、过敏事件。让市场变得十分不稳定,人心动荡。最有代表的例子就是“三鹿奶粉”事件:利欲熏心的商家导致无数稚嫩婴幼儿的健康失去保障。这些人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已经失去了价值观,本末倒置,违反了道德的底线。

羚羊是国家保护级动物。正是因为人类的疯狂杀戮而让它们濒临灭绝。在可可西西里一望无际,广阔的草原上,有无数支冰冷的黑管猎枪正瞄准着它们。它们暴露在无数双被利益蒙蔽的眼睛下,即使有护卫队的巡逻保护,也寡不敌众,无处可逃。

现今有许多网络红人,“网红”一词流行大江南北。有人为了成为热门,录制了残忍的虐待小动物的视频。看过的人都浑身战栗,背脊发凉。原本动物是人类的伙伴,他们忠诚,善良,可爱。它们曾帮助警员找出贩毒凶手,引导盲人过马路,让患有自闭症的孩子重新微笑。但却在一声一声撕心裂肺的呻吟中绝望,终结。它们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主人要如此对待它。可见,这样的人连最基本都同情心都没有了。变得和杀人机器一样冷漠生命,无视其珍贵。

苹果公司的总裁库克曾说:“我不担心人工智能会让计算机会像人类一样思考,我更担心人类向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价值观和同情心,罔顾后果。”

的确,被利益和虚荣蒙上了双眼和心灵的人们就像一头失去了理智的野兽、像冰冷的机器。如果我们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人性,那么怕是刚升起的太阳也会为我们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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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会独立思考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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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代孩子,都是温室里的花朵,饭要父母做,衣服要父母洗,作业还得父母监督,但有一件事让我明白我们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要学会自立自强。

一天放学回家,咦!怎么开着门呀?妈妈呢?只见妈妈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看见我进了家门,就说:“仔仔回来了啦!哎呀,我还没做饭呢!”于是妈妈撑着有气无力的身子,准备下床做饭,我急忙说:“不用了,我吃方便面就好了,你还是休息吧!”妈妈实在没有力气起来又躺下了。我准备下楼买方便面,可是我吃方便面,那妈妈吃什么呢?方便面可没有营养,妈妈吃可不行,于是我脑子一闪,有了好主意,煮饺子给妈妈吃。

我走进厨房将锅里放好水,“啪”的一声打开煤气灶,熊熊大火燃烧起来了,不一会儿水开了,我从冰箱里拿出水饺,打开锅盖,沸腾的水让我感到有些害怕,怎么办呢?会烫到手的,但是一想到妈妈无力的呻吟声,难过的表情时,我鼓足勇气地,小心翼翼地把饺子一个个地放放锅里,没烫着手哩!真不错,我想起妈妈煮饺子的情景,便操起锅铲轻轻的铲动了一下饺子,再盖上锅盖,等待水再一次开,不一会儿水开了,饺子浮上来了,我朝里面加了一些水又再盖上锅盖,就这样连续加了三次水,最后一次水开后,饺子便熟了。我将热腾腾的饺子端到妈妈的面前,妈妈看着热腾腾的饺子,眼里闪动了泪花,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通过帮妈妈煮饺子这件事,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再也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了,只有自己独立了,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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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个豆浆杯”引发的思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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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走进教室,每个人的心情都如晴天的太阳一样十分灿烂,但意想不到的事却在早读课之后发生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听完晨会,等待徐老师对我们最近的表现进行点评,徐老师并没有像平时一样柔声细语的向我们提意见,而是眉头紧锁,双唇紧闭,一声不吭的拿出一个豆浆杯,厉声责问道:“这是谁喝的?”我们46双大眼睛死死的盯着豆浆杯,但并没有人站起来承认错误。徐老师机关枪似的眼睛盯着我们,仿佛要看个明白—谁心里都清楚带豆浆来学校喝是违反校规的,并且,过了这么久谁也没承认,那就是不守诚信了,罪加一等,对徐老师来说,这更是火上浇油。到底是谁干的?我们46束目光相互对峙着,你怀疑我,我怀疑你。而徐老师也把眉头锁的更紧了,“那既然没人承认,就一起受罚!”我们的心情顿时晴转多云……

下课了,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思考,我在想:诚信,光是嘴上说说就可以了吗?是的,我们现在都在学习许多诚信得课文,但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其实,诚信离我们并不远。一声认识到自己做错的“对不起”,为了办事对朋友的信赖……没错,诚信是触手可及的,这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是诚信,何况,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豆浆杯。我虽然不知道这豆浆杯是谁的,但我也希望他能勇敢的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

所以,诚信就藏匿在生活中,从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有道德,守诚信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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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思考不能停止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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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于韩国首尔举办的人机大赛以1:4的人机比分结束引起了巨大轰动。

我们不难发现,科技进步的脚步越来越快,人工智能一点点的入侵我们的生活。看似遥不可及。可却近在咫尺。小到我们家中的自动扫地机,大到谷歌人工智能系统“阿尔法狗”,其实它早已无处不在。

那么问题便已然产生,关乎人工智能,亦关乎人工智能对人类生活的影响,甚至可以将人工智能的范围扩大至整个科学技术的存亡。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因为它早已有了必然的答案。科技进步的步伐不会停止,也决不会放缓。那么应该如何呢?

霍金说:人工智能对人类产生威胁。李开复讲人工智能未来将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两个观点看似全然相反,事实上却并无任何矛盾。对人类有威胁不代表不去做,对人类有益不代表会全然实施。

霍金与李开复的言论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人类在计算一类事务上不可能超越机器,不肯超越人工智能。无论是逻辑思考还是科学推理。可以说当人类面对上人工智能时将毫无胜算。然而,我们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即使再强大的人工智能也是由人类开发设计的,由人类创造的。所以,若说人类在哪一方面对人工智能占绝对优势,那必然是思考,是思想。在人工智能这些科技产物中的世界是固定的,由一条条公式组成,不存在感情也不存在精神思考,是一个绝对的物质化世界。他们执行的再复杂的命令,最终的结果无非是0和1。他们的思考是单纯的且单薄的。可以一览无遗的展现在别人面前。正如《三体》中所刻画的三体人,他们拥有超水准的科学文明,可他们的精神文明却单薄的可怜,甚至无法理解人类的一个寓言故事。这便是他们,也是人工智能的局限性。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与思考,他们所能做的只有判断当前的情况,使用已有的命令去执行。

而人类不同。我们知道,有些鸟儿是绝对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他们没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这便是人类的思考,人类的不可入侵的精神世界。人之所以不同于人工智能,便在于拥有自我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他们能够不断创新的动力源泉,是他们精神文明发展的必要要求,也是人工智能永远无法理解与拥有的,更是人类能够掌握人工智能的重大筹码。所以日呢类决不能丢失,抑或是放弃这项能力。只要还有一个人在思考,在思索着,那么人类的进步便不会停止。所以思考不能停止!

科技发展史不可抗拒的历史必然,过高的科技水平需要同之相匹配的精神文明。谁缔造了今日人类文明的繁荣?是人类千万年来的思考的孕育。只要仍在发展,那么思考必然不可停止。

为何我们执着于此?因为我们是一起走在一棵叠青泻翠的树下。会因为树的过分美丽,而把同行的人而一并爱了的人。所以,请在生命之树枯萎之前,永恒的思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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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带着思考去学习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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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我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要带一本书,在地铁里、在餐厅等餐、在外旅行,我都会见缝插针地看看书。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比如读书让我感到愉悦,识字比小朋友们轻松,我的知识面也很广,我非常感谢这一屋子的书籍!

爸爸妈妈都很支持我看书,常常带我去书店选书买书,也会带我去图书馆阅读。从绘本到桥梁书,现在妈妈又推荐我看一些古今中外的名著,我看过的书有上千册之多。有一天,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孩子,你那么喜欢看书,那你知道学习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妈妈就推荐了几本书给我《劝学》、《汉书》、《论语》,陪着我一起阅读。

书里讲了我们先人许多发愤图强努力读书的故事,《劝学》里讲:“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可见,勤学苦读自古就是大家提倡的一项优秀品质。《汉书》里也有勤奋学习的故事:“孙敬,字文宝,好学,晨夕不休。及至睡眠疲寝,以绳系头,悬屋梁。”和苏秦的“锥刺股”合在一起,便有了“悬梁刺股”这个成语。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就是要“两耳不闻窗外事”。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是《论语》中记载的。孔子这句话讲得非常好,只学习而不思考,就会因为迷惑而无所得;只思考而不学习,就会精神疲倦而无所得。《论语·子张》中也提出:“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也告诉我们要恳切地提出问题、多思考眼前事物,才能从中实现仁德。我看后恍然大悟,尽管我看了很多书,阅读量很大,但我并没有带着思考去学习,更没有提出过问题,很多时候就是在走马观花,这样知识就很难消化吸收。

我现在明白了,学习除了刻苦认真,更要带着思考去学习。习爷爷在我们浙江工作的时候就提出,“主动来一场‘学习的革命’,思考是阅读的深化,是认知的必然,是把书读活的关键。”我们要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成为新时代好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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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秋天的好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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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风萧瑟:形容秋风吹树木的声音。

2、果实累累:果实累累,此处读léi。累累:连续成串。

3、五谷丰熟:指年成好,粮食丰收。同“五谷丰登”。

4、一叶知秋:从一片树叶的凋落,知道秋天的到来。比喻通过个别的细微的迹象,可以看到整个形势的发展趋向与结果。

5、枫林如火:形容秋天时枫树叶子变红了,像火一样的颜色。

6、仓箱可期:仓箱:盛粮食的工具。粮仓有望装满。比喻丰收大有希望。

7、年丰时稔:稔:庄稼成熟。年成好,庄稼大丰收。

8、丰收在望:丰收的景象看得见。丰收:大多指农产品丰收。在:马上。望:预料、希望。

9、时和年丰:和:和平;年:年成;丰:盛,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10、麦穗两歧:一根麦长两个穗。比喻年成好,粮食丰收。

11、秋高气爽:形容秋季晴空万里,天气清爽。

12、秋风习习:习习,形容风声。形容秋天吹风的样子。

13、穰穰满家:穰穰:丰盛。形容获得丰收,粮食满仓。

14、黄澄澄:具有金子般颜色的。如:黄澄澄的麦穗。

15、秋雨绵绵:我国南方秋季时常下很久的小雨,也称梅雨。

16、一丛金黄:描写秋天果稻谷成熟了。

17、丰收季节:秋天粮食等都成熟了,因此陈秋天是丰收的季节。

18、盈车嘉穗:盈:满。稻重长得茁壮,一棵就能装满一车。形容粮食丰收。

19、硕果累累:累累:连续成串。秋天果实成熟了,一串一串的。

20、秋色宜人:秋天的景色非常美丽,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21、秋兰飘香:秋天时兰花盛开,香飘数里。

22、五谷飘香:五谷指粮食,五谷即稻、黍、稷、麦、豆。秋天粮食成熟了,飘着香味。

23、春花秋月: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指春秋美景。

24、春种秋收:春天播种,秋天收获。

25、秋风过耳:像秋风吹过一样,形容说的话没有引起注意或留下印象。

26、丰收在望:丰收的景象看得见丰收:大多指农产品丰收。

27、五谷丰登:登:成熟。指年成好,粮食丰收。

28、秋雨绵绵:指金秋时节的雨,预示着丰收与喜悦。

29、金色的麦田:秋天麦子成熟了,看上去一片金黄色。所以称为金色的麦田。

30、秋意深浓:秋天的意味很深,形容已经到了深秋。

31、硕果累累:硕果,大的果实。累累,形容积累很多。指结的大的果实特别多。也比喻取得的优异成绩相当多。

32、春兰秋菊:春天的兰花,秋天的菊花。比喻各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33、稻谷飘香:秋天稻谷成熟了,飘着阵阵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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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勇敢的词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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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发音:勇敢[yǒng gǎn]

勇敢的词语解释:勇敢就是人们有勇于敢为人先的精神或气质。

勇敢的反义词:怯懦、胆怯、懦弱

用勇敢造句

1、看着老师慈祥的微笑,我一下就勇敢了起来。

2、面前涛天大火。消防队员们丝毫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投入了灭火的工作。

3、我们每个人都要勇敢的面对横在我们面前的重重困难。

4、我相信你会勇敢的面对一切!

5、在面临生命威胁时,勇敢和智慧往往比逃避和莽撞更安全。

6、消防队员们勇敢地投入了灭火的工作。

7、做一个勇敢的人,不再懦弱。

8、勇敢就是做正义的事而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多一分勇敢少一分遗憾。

9、我们要勇敢的面对自己所遇到的艰难困苦。

10、勇敢是需要一步步锻炼的。

11、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保持一颗勇敢的心。

12、勇敢就是做正义的事而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13、面对困难,我们不应该胆小的逃避,而应该勇敢的面对。

14、失败并不可怕,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

15、你是个坚强的孩子,相信你能勇敢地闯过这一关。加油!

16、勇敢可以拂去心头的乌云,发现掩藏在背后的彩虹

17、勇敢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18、我是一个勇敢的人,什么事都难不到我。

用勇敢的反义词造句

怯懦:每次考得不好,回家后见到爸妈我都会心里怯懦。

胆怯:当我们面临困难时,不要胆怯,要勇敢的面对。

懦弱:爸爸教育我懦弱的人一生都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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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由端午节引发的思考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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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些新闻,相关韩媒称“屈原是韩国的,端午节也是韩国的。”这让屈原先生在九泉之下怎么能安心?而且韩国端午节申遗成功了,他们的言论被世界承认了,这个事实无疑让中国人感到讶异和愤怒,同时我也在思考:韩国为什么要这么做?它的目的何在呢?它为什么敢这么做?

为什么?众所周知,韩国在历史是一个向中国俯首称臣的附属国,在近代又受到日本的压迫,如今国家经济的发展又不得不受约于美国,这导致了它疯狂的剽窃中国文化,除端午节外,中医、甲骨文、汉字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侵犯现象,韩国正在极力地改变受中华文明影响的韩国文明,于是它想出了一个好方法:据为己有。何况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好的东西谁不想拥有?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全球化,不少国家收获了累累硕果,韩国也不例外,经济的飞速发展让它开始重视这个国家的内涵:文化底蕴。试想一下,没有强大的文化支撑的国家怎么能经历风雨昂首挺立在世界这个大舞台上?韩国想用中华文明填补自己的空白,企图利用文化来抬升自己在东亚的地位,明明是强盗般的行为,偏偏还要装得光明正大理所当然,它的虎狼之心,早被世界识破。

它为什么敢这么做?第一,它的强大后盾是美国,美国的超级地位代表了强大的实力。第二,中华儿女越来越不重视文化的现象被发现了。因此,韩国认为:既然你们不在意,我们又有强大的大哥,抢你的端午节不行吗,有本事你拿大炮轰击我呀!

这给我们深刻反思的机会,当韩国一次又一次地肆无忌惮的侵略中华文化的时候,我们除了愤怒的谴责,是否应该反思为什么韩国可以将中国的端午节申报成自己的传统习俗呢?归根结底还是我们重视不够,保护不当。我国的文化保护部门也应该更加重视自己的工作,防止他国的文化侵略,早日把中国文化申遗,刻上世界认同的烙印,并且让国民更加认同自己国家的文化。

端午节,一个纪念屈原和吃粽子的盛大节日,在所有的华夏子孙心中都是重要的存在,单单从过节的时候我们收获的喜悦来说,我们决不允许端午节离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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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思考刷新着我的生活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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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于青春季节的你,生活天天在刷新。是什么带来这些变化呢?是你身边的亲人,老师,朋友,还是内心的勇气,乐观,执着?是校内的阅读,思考,互助,还是野外的探险?当然,也许有人会发现,是感悟,是挫败,无论哪种,都陪伴着你的旅程,刷新着你的生活,而我与你们一样,有各种各样的事在刷新着我的生活。

每个人都会思考,都会为不同的事而思考,而我是在做一道题中学会了思考的方法,从而刷新了我的生活。

那一天,我和朋友们围在一起想一道奥数题,我在一旁看着他们,当他们叫我一起思考一下的时候,我问他们,要怎样思考呢?他们说;“思考要有一个过程,就好比这道题,自己先要在脑子里分析这道题,用已知条件来求出答案,思路要清晰,思考时不能太过于浮躁,要心平气和,只有这样你才能想出这道题。”我焕然大悟。于是我拿出了纸和笔,把这道题慢慢的分解开来了。思路越来越清晰,慢慢的我想出了这道题的解法,于是开始动手算,算出来的结果不对,我很失望一位朋友走过来说;“没关系,其实你的思路是对的,也许就是那里出了点小错。即使答案不对,只要好好检查几遍就可以算出来了。”我重新开始检查,很认真很仔细,终于我找到了原因,改正之后,答案是正确的,他们都说我很聪明,我也很开心。从此之后,我做每件事的会先思考一下,找出最好的做法。

思考刷新了我的生活,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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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思考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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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早晨一醒来,我就发现屋里亮堂堂的,温暖的阳光从屋外照射进来,是屋里变得暖烘烘的,很是舒服!

“久违了,阳光!”的确,前几天因为冷空气的来袭,天空一直是“灰蒙蒙的”,吹过脸颊的风,也充满了寒意!现在,天空十分晴朗,空中还漂浮着几朵棉花糖似的云彩,格外迷人!

今天,公园里的人也很多,大概都是借这么好的天气出来透一下气的吧!回首一望,时间过得真快呀!眼看着,都要秋末了,一年又像溪水一般流过。好想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呀!我可以永远都不长大,可以永远像现在这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翻翻过去的相片,他们记录了我们的成长,从出生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到现在,我们成长了多少有变化了多少呢?在这阳关灿烂的一天里,就让我们一同来思考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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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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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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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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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思考的名言警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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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人生需要不断思考,在思考中创造人生的价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思考的名言警句,供各位阅读和借鉴。

1、沈默是最好思考的方式,也是最好做选择的方式。

2、先认识自己能够降服自己再去思考和行动。

3、创造始于问题,有了问题才会思考,有了思考,才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有找到独立思路的可能。

4、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我们每天忙忙碌碌,谁还记得小时候那些“大大”的梦想。有多久,没有停下脚步,哪怕只是单纯的晒晒太阳。是谁说,现在的人,科技先进,却越来越空虚。开着电脑,什么都不做,也迟迟不肯睡去,长大的代价,是不是就是心里有填不满的寂寞。

5、我真想知道为什么人一旦得到他们想要的,就突然变了。从现在起,我将不再期待,只珍惜我所拥有的。生活如水,人生似茶。会有人说你好,也会有人说你不好,但只要我们做人做事问心无愧,就不必执着于他人的评判。

6、人是为了思考才被创造出来的。——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帕斯卡

7、对演员来说,不想成名是说假话。但没有人能做常胜将军,所以才会有所谓代表作之说。这个职业带给你多少精彩,也带给你多少失落。我能做的就是多思考,多耐住寂寞,多往前走。

8、人间充满着许许多多的因缘,每一个因缘都可能将自己推向另一个高峰,不要轻忽任何一个人,不要疏忽任何一个可以助人的机会,学习对每一个人热情以待,学习把每一件事做到完善,学习对每一个机会充满感激。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静静努力,静静收获,切忌喧哗。

9、我不是累,只是在思考人生该怎么走!

10、人生如梦,岁月无情。蓦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想想,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有些话,适合藏在心里,有些痛苦,适合无声无息的忘记,有些回忆,只适合偶尔拿出来回味。

11、人应当相信,不了解的东西总是可以了解的,否则他就不会再去思考。——歌德

12、思维是灵魂的自我谈话。——柏拉图

13、人们都是凭天性思考,按规则说话——恺撒

14、和自己的心进行斗争是很难堪的,但这种胜利则标志着这是深思熟虑的人。——德谟克利特

15、学而不思则惘。(词语网())——孔子

16、谁有用脑子去思考,到头来他除了感觉之外将一无所有。——歌德

17、独立思考能力是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一项必备才能。在历史上任何一个较重要的科学上的创造和发明,都是和创造发明者的独立地深入地看问题的方法分不开的。——华罗庚

18、我思故我在。——笛卡尔

19、不下决心培养思考习惯的人,便失去了生活中最大的乐趣。——爱迪生

20、缺乏知识就无法思考,缺乏思考也就得不到知识——日本

21、草要经过牛的反复消化,才能变成牛奶;书要经过人的反复思考,才能变成知识——塔吉克族

22、思考可以构成一座桥,让我们通向新知识。——普朗克

23、在艺术创作中,第一个意念最佳;在其它的事情上,反复思考的结果最好。——布莱克

24、伟大不只在事业上惊天动地,他时常不声不响地深思熟虑。——克雷洛夫

25、思考是我无限的国度,言语是我有翅的道具。 ——席勒

26、理论是思考的根本,也就是说,是实践的精髓。 —— 波尔茨曼

27、思则睿,睿作圣。 ——周敦颐

28、书的真正目的在于诱导头脑自己去思考。 —— 莫利

29、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爱因斯坦

30、智力取消了命运,只要能思考,他就是自主的。 ——爱默生

31、活着就意味着思考。 —— 西塞罗

32、虚伪喜欢躲藏在最高尚的思考之中。它从来企图脱离思考,因为思考能使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高尚的美名。 ——埃德蒙·伯克

33、习惯支配着那些不善于思考的人们。 ——华兹华斯

34、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米兰·昆德拉

35、“;思考”应当走到众人前面去,“;愿望”不妨留在后面。 ——富兰克林

36、思考是行为的种子。 ——爱默生

37、让我们将事前的忧虑,换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吧! ——佚名

38、在艺术创作中,第一个意念最佳;在其它的事情上,反复思考的结果最好。——布莱克

39、如果没有人向我们提供失败的教训,我们将一事无成。我们思考的轨道是在正确和错误之间二者择一,而且错误的选择和正确的选择的频率相等。 ——刘易斯·托马斯

40、一个博学者的思考,不如三个普通人的商讨。 ——藏族

41、人是为了思考才被创造出来的。 ——帕斯卡

42、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不会思索,他将一事无成。——爱迪生

43、谁有用脑子去思考,到头来他除了感觉之外将一无所有。 ——歌德

44、别让你的舌头抢先于你的思考。 ——德谟克利特

45、思考,就是暂时地摒除细枝末节。 —— 布克明斯·福勒

46、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 ——爱因斯坦

47、沉思就是劳动,思考就是行动。 —— 雨果

48、思考的意思是:亲近自己。 ——乌纳木诺

49、今天心里知道的事,明天头脑就明白了。——James Stepens

50、独立思考能力是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一项必备才能。在历史上任何一个较重要的科学上的创造和发明,都是和创造发明者的独立地深入地看问题的方法分不开的。——华罗庚

51、简单的快乐有两种人:一种是孩子,一种是彻悟人生的智者。物质的确可以买到快乐,但持续的快乐来自于内心深处的精神快乐。之所以生活得比较愉快,是因为你学会了放大美好。

52、走在人生长河中,览人生之快乐,惜生活之光彩,明人生之痛苦,思人生之纯洁。在这些事物中,他们与我无数次的走过一段人生,让我明白人生的真理。

53、要独立思考问题,不要人云亦云。——美国作家爱默生

54、别以为你很惨,最起码你比瞎子看的清、比聋子听的真、比瘸子走的稳,比弱智会思考!所以你没资格抱怨!

55、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亚里士多德思考名言

56、我比较欣赏美国的《纽约时报》和英国的《卫报》,他们敢于独立思考,不那么随波逐流。但在台湾,你不媚俗,就很难生存下去。

57、思考的意思是:亲近自己。——西班牙作家乌纳穆诺思考名言

58、小时侯,幸福是一件东西,拥有就幸福;长大后,幸福是一个目标,达到就幸福;成熟后,发现幸福原来是一种心态,领悟就幸福。做自己做自己的梦,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59、一切总是那么的突如其来,都还来不及思考,便已覆水难收。

60、被框定的天空产生了光和影,促使人们去思考自然的意义,帮助人们理解空间的组织因素。场地意匠就是对大地的三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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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燕子的成语及解释如下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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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鱼幕燕】:宛如鼎中游动的鱼,帷幕上筑巢的燕子。比喻处于极危险境地的人或事物。

【旧燕归巢】:从前的燕子又飞回老巢了。比喻客居在外的游子喜归故里。

【劳燕分飞】:劳:伯劳。伯劳、燕子各飞东西。比喻夫妻、情侣别离。

【社燕秋鸿】:燕子和大雁都是候鸟,但在同一季节里飞的方向不同。比喻刚见面又离别。

【燕巢飞幕】:燕子把窝做在帐幕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同“燕巢于幕”。

【燕巢幕上】:燕子把窝做在帷幕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燕巢幙上】:燕子把窝做在帐幕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同“燕巢于幕”。幙,同“幕”。

【燕巢危幕】:燕子把窝做在帷幕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燕巢于幕】:燕子把窝做在帐幕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燕处焚巢】:燕子处在焚烧着的窝里。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燕处危巢】:燕子处在焚烧着的窝里。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燕妒花惭】:指的是女子貌美,使燕子忌妒,使花儿感到羞愧。

【燕蝠之争】:燕子和蝙蝠争论何为晨昏。比喻无意义的争吵。

【燕雀不知鸿鹄志】:鸿鹄:指天鹅。燕子与麻雀不知道天鹅的志向。比喻平凡的人不知道英雄人物的志向。

【燕雀岂知鸿鹄之志】:鸿鹄:指天鹅。燕子与麻雀怎能知道天鹅的志向。比喻平凡的人不知道英雄人物的志向。

【燕舞莺歌】:燕子在飞舞,黄莺在鸣叫。指的是春光明媚。同“燕舞莺啼”。

【燕舞莺啼】:莺:黄鹂。燕子在飞舞,黄莺在鸣叫。指的是春光明媚。

【燕语莺呼】:莺:黄鹂。燕子的话语,黄鹂的歌声。指的是春天里大好的景象。也比喻女子说话声音婉转动听。

【燕语莺啼】:莺:黄鹂。燕子的话语,黄鹂的歌声。指的是大好春光。

【莺歌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指的是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比喻革命和建设蓬勃兴旺的景象。

【莺歌燕语】:黄鹂歌唱,燕子呢喃。指的是春天的美好景象。

【莺啼燕语】:莺:黄鹂。燕子的话语,黄鹂的歌声。指的是大好春光。

【莺吟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指的是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比喻蓬勃兴旺的景象。

【鱼游沸鼎,燕巢飞幕】:沸鼎:滚开的锅;飞幕:飞动不定的帐幕。鱼在滚开的锅里游,燕子在飘荡不定的帐幕上筑巢。比喻身处绝境,极其危险。

【鱼游沸釜,燕处危巢】:沸釜:滚开的锅。鱼在滚开的锅里游,燕子在飘荡不定的帐幕上筑巢。比喻身处绝境,极其危险。

【越凫楚乙】:同一只飞鸿,有人以为野鸭,有人以为燕子。比喻由于主观片面,对于事物认识不清而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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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命的思考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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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对水说:“你看不到我在流泪,是因为我活在水里。”水对鱼说:“我知道你在流泪,是因为你活在我心里。”每次读到这两句对白,我的心都会被深深打动了。

当我们以一声啼哭向世界宣布我来到了这个世界的时候,同时也预示着我们父母甜蜜的负担开始了。他们为我的吃、穿而辛勤工作,用爱将我们养大。我们快乐,他们也快乐了我们忧伤。我们痛苦,疼的是他们的心,我们流泪,湿的是他们的脸。这就是亲情,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先得到的爱。亲情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种情感,从我们人生的开始到结束都陪在我们身边。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我们走出了父母的怀抱,走出了家。这时候我们又接触到了一些人。他们和我们年纪相仿,有着同样的天真,同样的活泼,同样的可爱,我们在一起时总是有笑声,我们生活在一起,无忧无虑无牵挂。开心时我们放声高歌,即使把狼引来也不怕了;悲时候,我们相互安慰,知道笑容写满了挂着泪花的脸颊,风雨中我们同行,阳光下我们互相追逐。嬉戏玩耍。在一起时,我们不是天时却有比天使还灿烂的笑容。我们无拘无束,无惧无怕,这些被我们称作朋友,这伤情被我们称作友情,友情陪我们走过严寒酷暑春夏秋冬。生命中友情是我们的支持,以内有了它,我们才能走完人生的道路。

在绿茵下,有两个人手牵手一起在湖边散步。他们相互看着,诉说着彼此的心事,当听到不好的时候,他们会为对方伤心听到快乐的事情,他们会为对方高兴,在生命中爱情虽然有时也会成为一种折磨,可却是因为折磨而更迷人,让我们身心陶醉,无法自拔。

生命是因为有了亲情,右倾,爱情,而更加值得我们去珍惜。人的一生总在不断的奔波劳碌,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我们感到幸福不觉的辛苦,才觉得这一生是值得的。

生命的思考在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于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情,在于亲情,友情,爱情的奉献,人间是因为有情,人生才充满意义。

生命的存在让我觉得伟大,真情的出现,让我觉得生命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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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夜晚的四字词语解释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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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观暮览:观、览:看。早晨也看,夜晚也看。形容对珍贵的东西百看不厌。

2、昼夜不息:息:停止。从白天到夜晚一直不停。

3、呼昼作夜:昼:白天。把白天叫作夜晚。比喻颠倒黑白,不分是非。

4、春宵苦短:为春天的夜晚太短而苦恼。形容人处在欢乐之中,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5、良宵好景:美好的夜晚和景色。同“良宵美景”。

6、鬼火狐鸣:鬼火闪烁,野狐悲鸣。形容阴森恐怖的荒野夜晚。

7、灯火辉煌:形容夜晚灯光明亮的繁华景象。

8、以日继夜:白天接着夜晚,日夜不停。

9、俾夜作昼:把夜晚当作白昼一般利用,夜以继日。

10、昼伏夜动:白天埋伏,夜晚活动。

11、月夕花朝:月明的夜晚,花开的早晨。形容良辰美景。

12、灯火万家:家家都点上灯。指天黑上灯的时候。亦形容城镇夜晚的景象。

13、不眠之夜:眠:睡眠。不曾睡眠的夜晚。常指极度兴奋或过分忧虑而睡不着觉。

14、日短夜修:指冬至前后几个月白天短夜晚长。

15、月黑风高:比喻没有月光风也很大的夜晚。比喻险恶的环境。

16、昼慨宵悲:慨:慨叹。白天慨叹,夜晚悲戚。形容心情十分烦闷。

17、蛤蟆夜哭:蛤蟆于夜晚哭泣。形容毫无根据诬陷好人。

18、朝歌夜舞:朝:早晨;歌:唱歌;舞:跳舞。早晨唱歌,夜晚跳舞。形容沉迷于歌舞欢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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