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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热门20篇】

幼苗不经历风霜洗礼,怎能长成参天大树;雏鹰不经历狂风骤雨,怎能飞上万里苍穹;溪流不经历颠簸流离,怎能交汇于浩瀚大海。而年少的我们,不经历艰苦磨炼,又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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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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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认真学习向书记报告和李校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开展“守纪律、讲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的学习情况,汇报我的几点感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

首先,守纪律讲规矩是大势所趋。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并提出“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重点要求。这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省委、市委专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团省委也在全省团干中开展了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今天利用周末的时间专题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活动,这些部署充分表明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感。其次,守纪律讲规矩是职责所在。作为党员干部,党内规矩和纪律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章明确规定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这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当前,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更需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此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担负政治责任。第三,守纪律讲规矩是发展所需。只有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才能为学校事业发展和校园安全稳定提供可靠保障。特别是当前我校正处于更名师大、加快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跟追赶超正当其时。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全部工作中去。

二、党员干部要坚决守住两条底线

一是规矩底线。讲规矩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党员干部,如果不懂规矩、不守规矩,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前天赴洪山监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刚刚观看了警示教育宣传片时,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深受教育与震撼。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并不是因为缺能力、缺经验,而是因为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政治规矩是“底线”,也是“高压线”,顺着这根“线”走,才不会走岔了路,走偏了方向。二是纪律底线。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坚守政治纪律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对于我们来说,既是一种常识,也应是一种态度。政治纪律是“底线”,更是“红线”,我们一定要强化纪律意识,将其作为从政之绳、工作之纲、人生之镜,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加强修为,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

1、强化思想认识,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白人。面对新常态和新形势,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时刻警醒自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境界,严格对照“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注重加强党章、党内生活准则的学习,明确党内的规矩;强化以党纪国法为重点的纪律学习,确保在纪律面前心存敬畏,时刻遵守廉政从政的行为准则,守住底线。

2、坚持以身作则,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示范者。从自己做起,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切实绷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作为年轻干部,要特别珍惜组织提供的良好发展平台,扎实工作,干干净净服务师生需求、服务学校发展。

3、强化责任意识,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带头人。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全校各级团组织将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要求,加强对广大团干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团干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团干部要以身示范,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为广大团员青年作榜样。作为年轻干部,我们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个人健康成长和学校事业发展的“定盘星”,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使共青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更紧,服务青年更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断锤炼优秀品德,讲诚实,讲团结,讲谦虚;不断严格自我约束,知大知小、知敬知畏、知止知戒,争当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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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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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工作的最根本的目标。要想公正司法,先要自身过硬,《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建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巩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成果,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自身行为,指导法院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都必须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将《条例》和《准则》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一、几点体会

守纪律。纪律规则是社会高效运行的前提,是社会成员交往的共同行为准则。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小到一个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纪律,势必导致组织软弱涣散,丧失战斗力。法院中党组织,党的纪律就是法院的根本政治纪律,司法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党员干部不遵守纪律,就是从源头上破坏司法正义,就会造成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崩溃,法院党员干部必须守住底线,严格遵循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讲规矩。很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都是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讲规矩的重要性,“共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守政治规矩,不搞山头主义,不搞团团伙伙,不任人唯亲”。法院干警讲规矩,就是要让法院工作时刻与党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司法人员不能妄议中央,破坏团结,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讲规矩,就是在司法的大是大非上始终与党中央站在一起,积极主动用司法行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政策和方针。只有讲规矩,讲党性,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才能真正做好司法工作。

知敬畏。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打在藐视责任的党员干部身上的板子,要想不挨板子,就要敬畏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法院加大法官的办案责任,推行责任终身制,形成责任倒逼机制,让办案法官认清肩上的责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只有心里时时刻刻想着群众,才会去认真倾听群众的疾苦声,才能在每一桩,每一件“官司”中不偏不倚,居中公正裁判。必须坚守责任,服务群众。法律是高尚的,要用司法服务人民,在守住底线同时还要坚持高线,时刻牢记党的《廉洁自律准则》,指导自身言行。

存戒惧。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各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但一定程度上也有一股不正之风在党内刮起,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我党夺取全国解放战争胜利的前夕,毛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习近平总书记讲:“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要想当干部”。法院干警内心一定要有一道底线,有一道红线,有一道防线,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要有戒、有惧,始终把手中掌握的审判执行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寻租的资本。

二、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建议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三是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法院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是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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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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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我区一些地方民警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典型事案例触目惊心,令人深思。为认真贯彻县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动员大会精神,端正工作态度,改进纪律作风,促进做好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查找不足,改进提高,使我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对自己的要求和实际行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以下谈谈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坚持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我认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造、不断地创新及实践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不断地强化学习政治理论,才能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不断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才能具备严格地执法能力,具备热情为民服务的素质。要做到这些,不学习、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是不行的。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因此,我要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抓紧的学,认真的学,系统的学,同时在学习中要有针对性,带着问题去学,学时想着问题,要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分清是非,要真正做到学习致用,使自己在思想上保持最高尚的境界,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勤政为民,树立好宗旨意识和良好形象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正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要勤政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 “五条禁令”坚决杜绝对群众“冷、横、硬、推”的现象,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力、话难听”的情况。要真正树立好永恒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好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应再次认识到当前整顿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迅速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要严以律己,从我做起。其次是要严格执法办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再次是强化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真正做到“落实”二字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是我们队伍建设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自己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扎实整改,用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派出所建设做出一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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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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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午间饮酒,更无无故迟到早退,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工作外自由者的角色,不能严格按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时出现纪律作风涣散的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各科学发展观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做践行严守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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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教师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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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便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发现个人在守政治纪律和讲政治规矩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基本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学院内部存在的一些有违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管理

不严,甘愿充当“老好人”;平时在生活中不能谨言慎行。

今后,我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和能力。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系统做好理论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牢筑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政治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担当,绝不充当“老好人”,在工作中做到对事不对人,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众所周知,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所以一定要谨言慎行,对自己说出的话,作出的事要负责。谨言,就是说话要谨慎,没有考虑好的话,没有把握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的话不说;表态要慎重,少说空话、套话、官话。慎行,就是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干的事情不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教师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_2

通过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我受到很大教育和启发。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首先,政治敏锐性不高、党性不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领会不深,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认识。其次,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自己主管的工作,遇到困难时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第三,执纪不严。作为后勤办公室主任,对归口办公室管理的人员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少、抓得少,导致少数办公室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发生了违纪现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通过本次教育培训,让我对今后的履职有了新的认识。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摆设,不容置疑和挑战。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讲“放开”、“搞活”。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理解得清清楚楚,执行得一丝不苟。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责任担当”,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王超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严”的要求,这对普通党员干部也具有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三是个人事业必须服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去年工作需要,我被调整至后勤办公室,离开了坚守多年的园林专业,我感到失落。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员干部服从组织安排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态摆正了,认识提高了,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体现自身价值。四是在履职过程中,要理清思路,摆正位置。后勤办公室是开展后勤工作的关键位置,办公室主任要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首要的就是做事“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出谋而不决策,参与而不干预,充当领导的“左右手”,不越权、侵权,更不滥用职权。

教师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_3

在不断深化守政治纪律和讲政治规矩学习中,对自身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在学院利益与学校利益的权衡上,更多偏向局部利益;重专业学习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精力投入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在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担当不够等问题。就本职工作而言,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毕生追求,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坚定“三个自信”,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敢于亮出旗帜、勇于捍卫真理。

二是要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始终把对党忠诚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自身行动标杆。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线,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四是要把“严”字当头作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关键举措。从严要求、抓早抓小、严肃追责,确保纪律和规矩的硬约束落到实处。

五是要从重新思考做什么样的教师、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入手致力于有效的教育,传递正能量。

六是要肩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作为二级学院的党委负责人,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次,要肩负主体责任,管好队伍、带好班子。要敢抓敢管,敢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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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民政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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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县县民政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主要采取“三结合”措施学习贯彻本条例。

一是与防汛抗洪救灾相结合。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必须与结合防汛抗洪救灾起来,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认真收集各类灾情汇总上报,对受灾户分类施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主题,查摆自己是否在党规党纪方面不知敬畏、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交党费、不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三是与民政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学习条例精神融入到当前殡葬改革、灾民救助等民政重点工作中去,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完成年初制定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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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教师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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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解决教师思想作风纪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自身表率作用,教育局统一部署,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树正气、讲师德、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第一阶段的认真学习,我对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下面就"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落实行动求真务实"发挥自身表率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指导性,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本次教师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学校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一定带头做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把整顿作风与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教育整顿和当前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二、立干见影,从我做起。从现在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作风、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始终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始终牢记教育宗旨,认真落实"双常规";始终牢记党员形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实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热情,把心思凝集到教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提高教育质量上,释放出自己最大的能量,以追求一流的责任感,用自己最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业绩。

三、落实行动,求真务实。树立务实形象,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认真做到"五实":安排工作重实际,检查工作查实情,对上对下说实话,解决问题想实招,评价工作求实效。崇尚实干,绝不空谈,扭住目标,锲而不舍;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搞浮夸,让事实说话。

把精力和时间全部放到各项工作的落实上,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努力使学校形成党员干给教师看,领导带动教师干的新局面。

四、加强学习,自我完善。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作为一名教师终身的任务。宽广的视野、正确的决策,来自不懈的学习。我要通过学习,增强自身工作的预见性、洞察力和驾驭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动性和自学性。加强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熟悉中央大政方针,正确分析宏观形势,善于捕捉发展机遇。向先进学习,学先进的理念,学成熟的经验,为我所用,助我发展。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创造业绩的行动。

五、顾全大局,畅通政令。畅通政令,是确保步调一致、夺取胜利的法宝。我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重大决策。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到位要履职,履职要到位,增强执行力,做到"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同班子其他成员多沟通、多尊重、多补位,少猜疑、少埋怨、少拆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树立学校领导班子威信。

六、改进方法,大胆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是学校工作始终充满活力的关键,如果仅凭经验办事,按部就班,不愿创新,怕承担风险,就会被时代发展的车轮远远地抛在后面。我要通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与时俱进,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超前发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讲究工作方法,特别是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把新的教学思想、新的教学方法、运用新教学手段的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善于运用新的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以此激发学生创新活力。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大胆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不断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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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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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们党员干部职工提出的新要求。

王岐山同志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13亿人,不可能仅仅靠法律来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领导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这再次说明了一个党员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

我们政务服务人员,有了想干事的愿望,具备了会干事的基本素质,怎样才能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就是要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

守纪律,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组织原则,照章办事,找准位置,帮忙不添乱;就是要懂得人情事故,知大小、明荣辱、辨是非,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作为一名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我应该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

讲规矩,“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句俗语,常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当今社会,是一个讲规矩的社会,任何一个群体、集团,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规矩,国家有有法律法规,村有村规民约,学校有校规,一个家族,也有自己的族规。如“不拿百姓一针一线,是我们党纪律严明军队的老规矩。

人是社会的一个细胞,任何一个人都处在社会的群体中生存、发展,因此,都必须遵守所在群体的规矩。市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部门对外最直接的形象窗口,作为一名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如何严格要求自己守纪律、讲规矩,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呢?

一、守纪律讲规矩要付诸行动、推进落实。

习总书记指出,严守党内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向党员标准看齐,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党的纪律和规矩看齐。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肃纪律,遵守规范。努力做到齐心、齐力、齐步。齐心就是要切实增强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齐力就是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懈怠,做到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共同把新常德新创业不断推向前进。齐步就是要始终在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不盲目冒进、也不畏缩不前,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行、行必果。窗口工作人员应有集体荣誉感,思想行动要保持一致,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共同维护政务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自身修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作为一名行政工作人员,要注重自身形象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确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要有责任感、事业心,竭尽全力做好当前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时时刻刻做好表率;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事事、处处做到率先垂范,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心为公,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凡事三思而后行,带头做出表率。

我们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做到头脑中清楚、行动上自觉。要牢记入党誓言,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对党、对人民、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诚老实,为国尽忠、为党分忧、为民尽责。要知规矩、讲规矩,严格落实党章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切实做到不越“雷池”,不闯“红线”,不乱“章法”。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格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争做行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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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县政府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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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正如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因此,笔者认为,落实问责条列,首要必须牢牢抓住落脚点、着力点和关键点。

落实问责条例的落脚点在“责”。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今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正式实施,为党员行为规范设定了红线和底线。问责条例剑指十分明确,就是要狠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彰显党员干部的对责的担当,对权的敬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该担当的责任,身处领导干部岗位上,这是党和人民的信任,理应为党尽职、为国效力、为民尽责。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其实就是责任,而有责任就要有担当,这里的“责”就是坚定理想、坚守信念,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尽职尽责、实干苦干,改革创新、攻坚克难。

落实问责条例的着力点在“问”。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只有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方可体现权、责、利的对等。如果党员干部有了权力,有了职责,却没有责任追究,就好比做生意“包赚不赔”。事实上,从近年查处的典型贪腐案件中的领导干部来看,相当一部分都是源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此处失责异处为官,今天停职明天升职等等,说到底就是在“问”上无力甚至是缺位。落实问责条例功夫就应下在“问”字上,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问”把党纪党规利剑高悬起来,让警钟长鸣起来,真正“问”出从严治党成效。

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点在“人”。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由此来说,问责条例的落实关键还在人。这个人就是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条例作用得以发挥,关键看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不仅仅是释放出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还应以此紧紧牵住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的“牛鼻子”,倒逼党员干部增强权责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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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2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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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 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 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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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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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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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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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规章制度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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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两学一做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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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暨2016年第三季度集中讨论交流,围绕“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和党规党纪意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讲规矩、有纪律的表率,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主题进行研讨。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前,中心组成员用了两天时间进行自学。在集中讨论交流时,陈武、李克、黄道伟、李康、蓝天立、于春生、喻云林、王可等同志紧扣研讨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谈了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

彭清华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什么是纪律和规矩、为什么要严明纪律和规矩、如何严明纪律和规矩作出了全面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掌握、贯彻,做讲规矩、有纪律的模范。

彭清华强调,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扎实加强党性修养,把“守纪律、讲规矩”培养成为工作、生活中的自觉行为。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严格按党内政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要强化党的组织纪律,落实民主集中制,运用好《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熟悉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方法,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欺骗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换届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努力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选人用人环境。要把讲规矩、有纪律与敢担当、有作为有机统一起来,在守规矩的前提下,敢担当、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要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守好阵地,管好队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应尽之责。

彭清华强调,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要落实责任,抓好基层党建七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上,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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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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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应(践行弟子规心得体会范文)主要把握其中的“减”与“加”。

两部党内法规缩减了内容过繁、难以记住、难以践行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增加了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减去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增加了更多规矩和底线。这样的“减”与“加”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破解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厚重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底色。

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要减的就是麻木不仁、无所畏惧,要加的就是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为上要减的就是“私”、“腐”、“奢”的恶劣习气,要加的是“公”、“廉”、“俭”的良好风尚。

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减的就是与主责工作无关的事项,加的是继续聚焦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减的是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要加的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自我提升的坚持。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省公安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实际抓好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公安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xx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公务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公务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务员。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公务员,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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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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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要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3月27日至28日,王岐山同志到河南调研时,第一次提出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此后,“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这句话便成了中央纪委反复强调的一个判断。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作为党员干部,要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力度及目标,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正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真抓、真管、真担当,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严、真查、真问责,敢于得罪人,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案件,既查违纪、违法人员的问题,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真正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最前沿。把纪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紧了、更严了。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难度更大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逐步向加强纪律建设转移,纪律建设要经常化、制度化、高效化,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严守纪律,不以身试纪。要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要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一环,坚持真严、真查、真问责,突出问责重点,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真正做到应追必追、追必到底,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让规矩和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总纪律,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国家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循的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公民的要求,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就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团结、引导、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的面前。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在真信、真懂、真明白上下功夫,天天讲、反复讲,保持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干部真受教育、做明白人。要真严、真治,严到点、严到份、严到位,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强化执纪,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考量是否违反纪律,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有人监督与没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一个样。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止恶于未萌,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和规矩就要管全部,各级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不能只管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使多数党员干部“脱管”,必须在拔“烂树”的同时,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治病树”“正歪树”,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和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纯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要从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高度,敢于得罪少数人,敢于问责少数人;要当战士,不当绅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把纪律这条线看住了,就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把纪律严起来,做到经常化、长效化,动辄则咎,就是要告诫全党,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这样才能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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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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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作为全市“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客管处作为局下属的行业管理部门,既是管理部门又是一个执法部门,常年处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之中,前期又在纪律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深入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思想环境。要守纪律,讲规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营造一个良好政治思想环境。

一、划好纪律红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吹响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努力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反对“四风”,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都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纯洁党性的重大决心。今年年初,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对我市提出了“四个强起来”的要求,在作风建设上明确了更高的标准。我们就是要充分贯彻落实市委、市局有关精神,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水平。要以“把纪律挺在前面”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守住纪律红线,严防腐化堕落,切实提高纪律作风水平,防止发生的一些违纪事件再次发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客运事业作为第一追求,防止精神懈怠;始终把学习作为第一要领,防止能力不足;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宗旨,防止脱离群众;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第一准则,防止消极腐败。

二、常挥纪律戒尺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严格纪律要求,要把纪律作为戒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在工作中要从领导开始做起,领导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主体责任切实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纠“四风”,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我处已准备设立监察室,就是要以抓监督促党员干部抓牢、扛稳、做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让“把纪律挺在前面”这项工作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切实推进我处作风建设的改善。对每位党员干部而言,都要经常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这把扫帚,扫一扫身上的灰尘,做到心中有敬畏、言行有底线。

三、严追违纪之责

执纪必严,动辄必究,绝不放任自流。从中央到地方对纪律执行的严明,从市里、局里关于对违纪情况的处理都充分表明了对违纪处理的态度是坚决的,纪律要求是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有侥幸心理,都不能忽视违纪的后果,要真正抓好纪律、抓好监督、抓好问责的,不管是行业也罢、本单位也罢,实际工作中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再不严肃纪律、再不强化问责,怎么去发展、怎么去改革,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全国都在讲改革、讲发展,如果我们没有严明的纪律,市场整治、行业治理都无从谈起。过去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总是讲感情、讲人情,但是一而再的发生问题就表明再不抓好违纪的追责就是我们领导班子的责任了,小事不纠就会造成大患,抓好违纪追责其实是保护干部,这也是党中央多次要求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在实际工作也就要让纪律挺在前面成为常态,要把执纪问责作为我们工作的常态,要向全行业亮出我们的决心,传递我们执法必严的决心、信心。

四、紧绷纪律之弦

之所以我们会出现一些问题,产生一些不足,我个人认为一方面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缺乏自律;另一方面在于一些部门负责人以为犯点小错没关系,管理松散,纪律这根弦松了松。在任何时候党员干部更应该自觉、主动守纪律、讲规矩,工作中一项一项任务盯着干,一件一件事情抓落实, 加强作风建设,他律不可忽视。强化从严执纪的意识,就是要经常性拿起规矩这把“尺子”,纪律的“扫把”,挨个瞧一瞧、量一量。对那些无视纪律和制度要求,仍然我行我素,自由散漫,尤其是不能及时为群众办事的干部,要从严教育、从重惩处。只有从严从实教育管理,严肃认真执行制度和规矩,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营造出人人聚精会神干工作的良好氛围。

“把纪律挺在前面”不仅仅是一项活动,更是我们一项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绷紧遵守纪律之弦,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为人处事的底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防线,防止自己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坚守原则、恪守规矩,切实增强“守纪律如生命,视规矩为天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纪律这把身边的 “戒尺”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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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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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有纪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课题。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殷鉴不远,苏联共产党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连续执政70多年的大党老党轰然倒塌,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当前一些党员纪律观念淡薄,个别人甚至视纪律规矩如无物,肆意忘为。强调讲规矩、有纪律,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章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始终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我们面临的形势越严峻,承担的使命越艰巨,就越要讲规矩、有纪律,就越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应对国际、国内的新变化要讲规矩、有纪律;担当起发展宜章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使命,要讲规矩、有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交办的各项新任务要讲规矩、有纪律;落实执行好换届纪律的“十严禁”、“十不准”更要讲规矩、有纪律。

讲规矩、有纪律是一项无条件服从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一纸空文”。要严守政治纪律,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经济纪律,绝不能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严守组织纪律,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合力;严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制度办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守生活纪律,带头遏制打牌赌博之风、吃喝玩乐之风、封建迷信之风、大操大办之风、坚持防微杜渐。

讲规矩、有纪律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讲规矩、有纪律,重在一个“严字”,不仅立规要严,执纪也要严,不仅要严于律人,更要严于律己;不仅党委、纪委要严抓严管,各级各部门也要严抓严管。县委办要在“讲规矩、有纪律”中走在各级各部门的前列,带头学规矩、懂纪律,带头守规矩、讲纪律,带头立规矩、护纪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讲规矩,有纪律,一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在浮躁的社会氛围中,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则道义被一些人视为摆设,他们什么规矩都敢破,什么红线都敢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认为这是“有能耐”的表现。小到迟到早退、插队抢座,在公众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大到经营企业不守规矩,什么假冒伪劣产品都敢做,什么昧心钱都敢赚;政府部门的人不守规矩、不作为乱作为,靠潜规则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司法机关的人不守规矩,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屡屡办出冤假错案……

守规矩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是一种境界和修养,是每个人立身处世的底线,是社会和谐有序的保障。只有人人恪守规矩,人与人相处才能简单,社会才会向着有序、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当前,我们并不缺少规矩,缺少的是对规矩的敬畏与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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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领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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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这是中央政治局对问责条例的定位。早在2009年6月,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新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提出,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机制。从彻查山西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再到彻查十八大前辽宁省委、省人大换届选举问题,问责工作的持续深入,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制度创新积累了重要经验。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问责条例既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条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下一步要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体现党纪特色,做到务实管用。“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才能唤醒全党的担当意识,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我们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高悬从严治党的利剑,让全体党员尤其是440万基层党组织、80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我们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就能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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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纪律教育月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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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八月份,我县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两个条例、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禁赌专项治理等系列活动,特别是通过观看汪洋湖的先进事迹,结合本人实际工作,我深深感受到新的形势对我们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使我收益颇多,下面谈一点自己的感想。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公仆、基层纪检干部,首先,必须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必须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全面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克服消极落后思想,坚决反对只看眼前利益、因循守旧。其次,要不断加强学习,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金钱、美色面前不动摇。一切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党性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人民公仆、群众信赖的干部。

有一些人说:“基层干部是没有什么好处可捞的,也没有人会给你送礼或行贿的。”事实不是这样的,可以这么说,有权力的地方或部门都可能产生腐败现象,通过这几年我搞纪检工作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和深入群众了解的情况看,如果办事人员办事稍拖拉一点或卡一下,有的群众就认为不送礼事难办,送了礼什么事都可办。作为党的干部,在这方面如果思想发生动摇,一切向“钱”看的话,你的心灵势必会被玷污,必定会走向腐败。人总不是在真空中生长,通过这次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廉洁要从自身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无论是送给你一包烟或是请你吃顿饭,你要想想为什么。因为没有免费的晚餐,他人请你吃饭或送东西给你,是有一定目的的,他是看准了你手中的权力,所以一定要做到谨小慎微,保持纯洁的共产党员本色。

二、心里装着群众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我们开展工作,要以党的事业为重,心系百姓,心中装着群众,依靠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才是权力的所有者,所以,我们一定要为群众谋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急,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

在农村,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很多很多,有农业生产的,有经济特产林开发的,有水利交通建设的,有民房住宅审批的,有民间纠纷调解的,有贫困群众救济的,等等。当然,我们不可能包揽一切,也不可能都有能力帮他们办好,但是,只要我们把群众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积极帮助,全力以赴地支持他们解决问题,兴办事业,即便是一点点小事,群众都将会满意。要像汪洋湖同志那样,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开展工作,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

三、做好本职工作

要正确对待自己,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一切都来自于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要懂得,成绩属于人民,职务意味着责任和义务,这就意味着我们去奉献,去牺牲,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真本领,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党建资讯网各项任务。要立足岗位,扎实开展工作,不负重托,报答人民。要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尽责尽力,致力于干出一番事业来。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全身心投入,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更多的利益。要模范遵守法律、纪律,身体力行,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要求人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党建资讯网做到。通过观看汪洋湖的先进事迹,我更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深入农村,切实解决好农村的信访问题,积极下访、约访,加大查案力度,把农村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其次,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清正廉洁慎用权力

党章规定,党除了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员干部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谋取个人私利的特权。滥用权力,将个人私利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搞特权,就必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每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廉洁自律,做到不贪财,不谋私利;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惠,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获取个人正当的报酬,决不谋取非份之财,决不见利忘义,不搞权钱交易。为人民慎用权,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只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一定能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进而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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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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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成为一种新常态,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使严守党纪成为全体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也是我党长期发展的“生命线”。特别是2015年10月份,中央从立德和立规两个方面,重新制定并向全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新时期的党员,严守党纪是党组织的刚性要求,是民心向背的基础,是应对挑战的需要,也是我们是事业发展的保障,要真正做到知规矩、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第一要知规明纪。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把对思想理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要强化严守党的纪律方面的意识,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做到了然于胸、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切实把党纪刻印在心坎里,落实在行动上,确保自己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言行都合乎党组织的要求。

第二要知行合一。要坚持以党纪为“底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安排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自觉带头遵守党纪,正确处理好组织和个人的关系,不搞山头主义、不搞小圈子,站在党的立场说话,维护党的团结,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与各种不正确言行作斗争,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第三要知责有为。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同时,也要避免出现“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为官不为、当太平官的心理。要把握好严守纪律和干事创业之间的辩证关系。要通过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抓学习和干实事中来,做一名始终保持浩然正气的合格党员。切实抓好党纪的贯彻落实,使全体党员都能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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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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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1.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

2.就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3.就要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这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委怎么办?

党委要负起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用纪律和规矩关注大多数党员干部,各级党委必须肩负起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

2.党委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应有之义。

3.党委抓纪律建设,立起来就要抓紧党纪党规篱笆;严起来就要发扬啄木鸟精神,发现违纪违规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

三、把纪律和轨迹挺在前面,纪委怎么办?

转变政绩观 冲着纪律去:

1.按照党章规定的职责定位,回归本职,回归党章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围绕纪律开展。

2.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

3.深化“三转”的方向,就是真正管住纪律,把从严执纪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管到位、严到份。

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执纪方式怎么转?

抓早抓小 动辄则咎:

1.把查处“违纪”挺到查处“违法”的前面,决不能等到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触犯法律了才去执纪。

2.要在“严”字上铆足力气,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动辄则咎,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3.着力于早发现,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主动了解情况,平时抓细抓实,把红红脸、出出汗作为常态。

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审查如何体现政治性?

纪律审查就要体现“纪律”特点:

1.纪律审查就要冲着纪律去,尤其要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

2.立案审查、移交司法的只是少数,纪律审查应把主要精力从立案审查中抽出来,使违纪问题成为纪律审查的重点。

3.线索管理和处置应针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而不是“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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