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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汇集20篇)

文学常识是语文学习及复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吧!本文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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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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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多时候是属于每个人的,是一种个性化的感觉和理解。属于我们的幸福是什么呢?

属于我的幸福是什么呢?

每天早上,需要5点多就起床,为孩子准备好早餐,匆匆准备,匆匆吃饭,匆匆收拾,再匆匆去上班,每天早晨的日子都在匆匆中度过,有时会觉得自己是最辛苦的人!有一天,儿子说想去早餐店吃,我便随着他早早的下楼,朦朦胧胧的晨光中有那么多家里的窗户透着光亮,我猛然感到一种静谧中的萌动。生活就是这样,匆匆中充满活力,匆匆中充满生活的味道!后来的日子里,每天听着楼上的脚步声起床,一天的生活便在厨房间锅碗瓢盆曲的交响中开始,快乐的音符便在饭菜的香味中飘荡,在匆匆中奏响美好一天的序曲!

每天都是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组织活动、处理学生之间的大小事情,忙忙碌碌中好像找不出坐下来静静休息的时间。周而复始的工作最能让人产生惰性,枯燥的生活最能让人失去活力。于是,我开始调整时间的安排,每天为自己留出一段时间看书、回味、写作,当我开始能在办公室安静阅读的时候,当我能在热闹课间安心写作的时候,当我开始一遍一遍回味自己的课堂,回味和学生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时候,心情也变得不一样起来,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份宁静,少了一份紧迫感,多了一份慢节奏,享受在心灵的宁静之中,悠然于慢节奏的生活之间,每天周而复始间有了新的灵动,枯燥重复中多了新的乐趣。

每天晚上,是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晚饭后悠闲的散步,看华灯初上、霓虹阑珊,夜的静谧让紧张的心也慢慢的舒缓下来。坐在窗前,看夜空中的星星,看月亮盈亏之间的美,这一刻,周围只尚有悉悉索索的响动,心中却如一池湖水,没有一丝涟漪,在这静寂的夜间,沐浴夜色的朦胧与宁静,享受心中的恬静与安详,生活便在月色中变得光洁而富有诗意!

幸福,就在这不经意的点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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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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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惊天动地的事件,但它包含深情。它如同一本日记,记录下生活里点点滴滴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爱,如同一股暖流静静流淌在人们的心间,亲情、友情、师生情……

《十七日,囚犯》,“昨天早晨,我和父亲去一位先生的家里,他的案上摆着一个奇妙的雕刻成圆锥形的墨水瓶,先生说这墨水瓶是他的宝贝。先生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他曾去监狱担任教囚犯的学科。这些囚犯之中,有一个个编号七十八号的比别人更用功。有一天,功课完了以后,七十八号告诉先生,他被解到威尼斯的监狱里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受感动。我仿佛看到了七十八号手拿着锤子,艰难地雕刻着。终于,他雕刻好了一个满意的作品。六年过去了,还有谁愿意再去触碰过去的伤口?可六年过去了,七十八号还是没有忘记教过他的老师。六年中,七十八号不知走过了多少条街,问了多少个人,在茫茫人海中终于找到了先生。先生为他的真情打动了,收下了他的礼物。

等到我们大学毕业,手里捧着荣誉证书,迈入社会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想起曾经教过自己的、为自己铺设成功大道的老师?是他们托起了今天的太阳。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真应该好好谢谢我们的老师。

我如饥似渴地往下读,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我仿佛长大了一岁,原来世间有这么多爱。

《一日,烟囱扫除人》,让我懂得了别人有困难时,我们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无偿地帮助他。那时,别人会高兴,自己也很快乐。

《二十三日,耐利的保护者》,让我感动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弱者没有受到歧视,反而得到了许多人的关爱。理解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的心灵充满了阳光。

……

世界因为人人爱我,我爱人人而每天都有光辉的一页。我们之所以感到快乐,是因为我们的家人、朋友很爱我们。社会因为有爱变得和谐。爱可以温暖人心,让我们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我情不自禁地又翻开《爱的教育》,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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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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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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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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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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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题目1000字

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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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尘埃,闪着光》

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尘埃,它们披着一身灰蒙蒙的外套,在这个世界上努力生存着。它们极力隐藏着自己,让抱有不能实现的梦想的心变的渺小,然而,即使是尘埃。它也闪着光芒。

——题记

尘埃里的素颜

日子如流水一般,从人的身边、从人的心上,默不作声地淌过。很多年前的土地上,生活着一群艰苦、勤劳、朴实而平凡的庄稼人。他们如同茫茫宇宙中微小的尘埃,聚集在这片亲切的土地上,他们,内心挣脱痛苦。

“包括痛苦在内的一切,暂时都是模糊的。”未来,只不过是成家立业,养儿育女,做个老实的庄稼人罢了。然而,他太贫穷了,有幸他还有几个较好的伙伴,才不至于让他没地儿睡。

然而一复一日,那躲在尘埃里的素颜

最遥远的距离

不幸的是,他知道的太多了,思考得太多了,因此才有了这种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那个外面的世界是遥远的,他站在月光下,星星也闪烁着惨白的光芒。躲在他心里的,是和他要好并见多识广的女孩―――田晓霞。

在那个年代里,出现过这种思想开放、敢于冒险的女孩是件是件无比欣慰的事。令他烦恼的,是距离。

泰戈尔说过:“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是的,没有交汇的轨迹。他是知道的,他的哥哥孙少安和润叶姐之间是相知的,本该天生的一对,但他又冥冥之中又觉得有什么东西牵扯着他们,正如牵扯着他和田晓霞一般。

在这朴实无华的土地上,每个人都被贴上了命运的标签,他不鄙视庄稼人,但他无奈,命运,是他与未来最遥远的距离

灵魂飞翔的风骨

沉默是最丰富的表述。他毅然选择了沉默,他是明智的,抵抗命运只会牵连更多的人,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会向命运低头。反而是命运教会了他的成长,躲在尘埃的愿望愈发强烈,发亲虽是碌碌无为的庄稼人,却有两个不同于他人的孩子,他理解他的苦处。

人生的第一次离开家乡,使他大开眼界,在大城市里,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人处在一种默默奋斗的状态,精神就会从琐碎生活中得到升华。”后来他去了一个又黑又脏,每天以生命为担保的地方――煤矿厂。他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挖煤工人,即使痛到无法呼吸,他一想到自己的职业能使火车启动,便也会光荣无比了。

他最喜欢颜色将是黑色,凝固的黑色,流动的黑色,旋转的黑色。在黑夜里,黑色是属于他的。他的灵魂在高空中无惧的飞翔。

平凡人生的光亮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人的痛苦却是时发生。那个敢于冒险的女孩――田晓霞,在洪水中为了救一个小女孩,牺牲了年轻的生命……他没想到,曾经跳跃在他心中的她,也会在某一天就远地离开。她的日记本中这样写道:是他,曾给过她爱的梦想。

那种由希望所带来的幸福,以及这幸福被粉碎后的痛苦,都很快退潮似一齐消失了。

他最后回到了煤矿厂,因为,他平凡的人生,仍在继续着。

他,就是孙少平。放下这本久远的《平凡的世界》,我沉重的心缓缓舒了一口气,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似乎明白了只有平凡才能塑造神奇。

原来,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承受着痛苦,灵魂也能飞翔,我看到,路遥笔下的他们,在我陌生的年代里,上演着最真实的故事,发出最耀眼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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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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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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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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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呵成地看完,当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故事,让旁人用几个小时浏览,会有些喘不过气的。这个故事讲述了眼泪,庆幸只是平凡普通的人,不必背负任何压力,书中写得比起电影没那么戏剧化,却如同起雾一样,一层层缭绕,最后伸出五指,却看不见了。悲痛就这样,一下一下,按部就班地席卷。

活着》是一位农民自述的悲苦经历,以第一人称讲述了福贵在中国封建一直到近代的遭遇——千金散尽、丧夫、贫穷、丧子、丧女、丧妻、丧婿、丧孙。让我感觉,在经历了这一切后的福贵就只是活着,和那头老牛“福贵”一样,无奈悲苦。文中两次写道福贵驱赶老牛耕作,吆喝“二喜(女婿),有庆(儿子),家珍(妻子),凤霞(女儿),苦根(孙子)”这些已死的人,说他们耕作得很好。

第一次:老人又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第二次: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半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野时尽心尽力了。”

老人对牛说的话更像是对自己一生的叹息。尤其结尾处,福贵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更是他一生的缩影,不幸的经历不由得使人悲从中来。

电影《活着》对于我们80后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有趣,但内在的价值似乎远不如小说本身,关于共产主义的那个鸡最后变成牛的寓言尤其无趣!不过能把建国前后的很多事情以独特的角度反映出来还是不错的。

正如作者说得,这个故事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本书是可以打动人的,最打动的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承担的原来是如此的沉重。原来我们是值得自己尊重的。因为我们都在坚韧地活着。哪怕转身看着跟在身后的命运如此高大,却也不过只打个哆嗦,转身,走路。直路短,风景少,所以会觉得最终的结果晦涩;弯路长,可以沿途寻花问柳,遍尝春色,以至于掩盖了结果的单薄。或许人在绝望之时总是说要死了,死也许是一种逃避,逃避这不敢去承受的苦难。而活着,才是真正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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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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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从那时起便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直到现在。

《悲惨世界》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阿让的人因为饥饿所以偷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家当场抓住,被判了五年苦役,其间因为思念姐姐和她的孩子,他企图越狱,共有四次,但不幸的是每一次都被抓住了,每一次都加刑,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监狱。十九年,最初却只是因为砸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感到很愤怒,他认为这个社会愧对了他,总有一天他要报复。在出狱的那天,冉阿让来到了迪涅城。他到处借宿却没有人肯接待他,最后他来到了迪涅城主教莫里哀先生的家中,莫里哀先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请他在自己家中住宿一晚。

半夜,冉阿让忽然醒来,他想起了他痛苦的往昔。他决定偷走主教的东西来补偿自己的人生,冉阿让成功偷走东西后,立刻逃走了。

第二天,女仆发现东西被偷了,便马上告诉了主教,但主教并没有生气。过了一会儿,警察抓来了冉阿让,来到了主教的家中。主教不仅没有怪冉阿让,还把那些东西送给了他。冉阿让感到很吃惊,他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他逃也似的出了迪涅城。

后来受到主教感化的冉阿让决定弃恶从善,他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化名马德兰,并发明了一种东西,成为了本市巨富,成为巨富后,冉阿让经常帮助穷苦的老百姓,被任命为市长。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冉阿让从警察沙威口中得知,偷走主教东西和别人的苹果再次犯案的冉阿让已经捕获了。但他明明还在这里,难道说有人成了替死鬼?

于是冉阿让也关注了这次案件,知道了原来那个替死鬼叫商马第,他其实没有犯罪,他只是从地上捡的苹果枝罢了,并没有偷。如果要证明商马第的清白,他就必须要去自首。冉阿让只要一想到他又要变成监狱里时的样子,便觉得沮丧不已。但他的良知告诉他,他必须要去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使商马第不白白受罪。

最后,冉阿让还是决定去自首。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诚实和坦然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感动了我。舍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自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顿时被冉阿让的可贵的精神感动了。冉阿让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己为人的情操,雨果用这样的人物形象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便想到了冉阿让那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怀,他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陪伴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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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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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生动有趣吗,吸引我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讲述的是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接到一封信,邀请他去“林肯号”去追捕“独角鲸”,他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 ·兰在“林肯号”螺旋桨和舵破裂的情况下,跳入大海,发现了“独角鲸”原来是一艘巨大的潜水艇,名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是最高指挥官,阿龙纳斯教授和尼摩船长相处的很好,他们在十个月的时间里,走道了两万里的海洋。看到了美丽的景象,发现了富饶的宝藏,吃到了美味的海鲜,可谁也没有想到,“鹦鹉螺”号与“复仇者”号开战,战艇破裂。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可是给我们的启发是巨大的。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想探究海地深处的奥秘,可有谁能潜入海底的最深处呢?中国潜水艇“蛟龙”号创造亚洲潜水新纪录,七千多米,可这个成绩距离海底还很遥远。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为潜入海底的更深处而努力。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所以,我也推荐大家来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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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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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作者(美)卡勒德 胡赛尼

著,书中主要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很是值得推荐一部好书。

作者文笔优美,译者文学功底深厚。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感慨良多。身为子女,感谢父母以正直、善良、诚实品质影响着自己,身为父母,希望子女健康成长,从生活中获得勇气,成为正直、诚实的人。“风筝”是象征性的,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哈桑为了阿米尔,他一次又一次的勇敢的保护着自己的小主人,风筝大赛之后,为了追寻那只象征着荣耀的蓝风筝,为了蓝风筝不被人抢走,哈桑悲剧的承受着恶少阿塞夫的侵犯,他的少爷阿米尔因为原本“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结果,我跑开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地去追。在此明白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哪个国家,人性的本质是一样的,追求真善美是人类永远不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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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稻草人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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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后,我想到了很多。

书中描写了好多人物形象:有调皮的猴子,温顺的老牛,也有善良的稻草人和奸诈的飞蛾。我最喜欢稻草人了!因为他尽职尽责、乐于助人。

稻草人虽说是农民亲手造出来的,可他努力保卫庄稼的精神实在让我倍感佩服。他不吃饭,不睡觉,不管烈日怎样暴晒,无论狂风肆意吹打,他总是直挺挺的站在那里,手里轻轻摇动着扇子,赶走前来破坏庄稼的敌人,无怨无悔地守卫着田地。

有一次,稻草人看到一只小蛾子落到了稻叶上,他马上认出了那是稻子的天敌,他努力的挥动扇子,想把它赶走,但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最终还是由于距离远风小,没能将小蛾赶走。他痛苦极了,恨自己的没有能力。小蛾终于飞走了,但稻叶上却留下了小蛾的卵。主人来查看稻子的长势,但由于主人年迈眼花,没有看见致命的蛾卵。稻草人十分着急,他用力抖动着臂膀,想引领主人发现并铲除祸根,但主人并不知道发现他的苦衷。他彻底失望了。几天后,蛾子的幼虫将一大片稻子啃了个精光,稻草人难过得哭了。他为自己无能为力而感到惭愧,为农民伯伯的劳动成果被葬送而心痛!

这一情节,使我颇受感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稻草人的珍贵之处,他毕竟是一个不能走动的草扎人,可他已经尽力了,他的善良,他的忠于职守,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决心从现在起,学习稻草人的奉献精神,培养自己不求索取的品德,刻苦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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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著《茶花女》高中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4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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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茶花女》故事讲述了一个青年人与巴黎上流社会一位交际花曲折凄婉的爱情故事。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I read the Chinese version of “Camille” a few years ago. At that time I was deeply moved by the main character Marguerite Gautier. “Camille” or “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 by Alexandre Dumas, fils, is the story of Marguerite Gautier, a young courtesan, or kept woman, in Paris in the mid 1800s, and how she falls in love with a young man, Armand Duval, and then tries to escape from her questionable past. Unfortunately, it comes back to haunt her and she ends up returning to that life and dies painfully and alone, but with the knowledge that she was a noble woman at heart. When I first began to read the book, I did not care for Marguerite or her attitude or lifestyle, but as I got further into the narrative, I realized that her saucy attitude was a front to cover the lonely woman that she really was. She felt used, abused and unloved, until the gentle Armand Duval came into her life and showed her that he loved her as a person and not for what she could do for him. It must have taken great courage for Marguerite to leave the life she had lived for so long, knowing all along that it was probably too good to be true and would not last indefinitely. And it also showed that Marguerite really loved Armand Duval for she could even change herself for him.

However, happiness didn’t last for long. When M. Duval, Armands father, came to her, pleading for her to leave Armand to save both Armands reputation and that of his younger innocent sister, Marguerite saw a way to become pure of heart, if not in body. She felt that it was her duty, because she loved Armand so much, to do this even though it meant giving up her own happiness and hurting Armand temporarily. She reluctantly returned to her former life, knowing that some day Armand would forgive her. Sadly, she died in debt and basically alone, except for her one female friend, Julie Duprat, who helped her during her illness. She had her journal sent to Armand after her death, explaining why she had made the choices she had. I think Dumass last few lines about Marguerite being the exception, not the rule were quite true, and I also agreed with his view that while her lifestyle could not be condoned, we as a society assume that all of these type of women are cold and heartless, while this may not always be the case. A person can make the wrong choices in life when they are young, and try to redeem themselves, but sometimes past situations prevent them from changing their lives, even though they desperately wish to do so. This applies to both men and women in many different types of circumstances: involvement in crime; drug or alcohol abuse; gambling; prostitution; financial problems; poor marriage choices; etc. And this is the fact, which exists in the whole society.

As far as the other characters in the book, I think Marguerite was right in saying that no one truly cared about her, but only wanted something from her, the only exceptions being Armand and Julie Duprat. Of course, the Comte de G. and Comte de N. wanted her body and appearance. The Duke needed to “wake up and smell the coffee” and realize that she could never replace his dead daughter. If he truly cared, he could have helped her leave her lifestyle without “keeping” her himself. And lastly, Prudence was a blood-sucking leech who used Marguerite almost worse than the men. I also think she was jealous of the fact that Marguerite had so much more courage than herself and someone truly loved her.

Last morning, when tiding my bookshelf, I took this book out of the shelf, and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I held it against the morning light and blew on it. The soft breeze carried it away. Camille is just like the camellia, she could never escape from the destiny of withering. But it wasn’t her fault; it’s because of the evil of Capitalism and the hideousness of that society.

Suddenly, I remembered a saying: “Women are like the flowers”. Those pretty women are lik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their delicate beauty makes people feel they are the miracle of life. However, even the God envies their beauty. It seems that beautiful women always have tragic endings. As we are normal persons, even we can see the hideousness of humanity that results in their fate of withering, we can at most ask quietly in our hearts: Where hav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they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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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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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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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作文题目习惯的作文

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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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习惯”:①指常常接触某种新的情况而逐渐适应,如习惯成自然/对这里的生活还不习惯;②指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

显然①是对动词“习惯”的解释,其近义词是适应(tobeusedtogetusedto);②则是对名词“习惯”的解释,英文对应的词汇是aacustom。

我们大约可以这样界定:个人的“长期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谓之习惯(ahabit);群体的习惯就是风俗acustom,或者习俗、风尚。

下边重点讨论一下个人习惯,即个人“长期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方式。

习惯,是一个人惯常的行为方式。按照习惯行事,就感觉自然,感觉理所当然,感觉天经地义,感觉到没感觉。而违拗一个人的习惯,让他或强迫他去做某事,他必然感觉不爽,因为他不习惯这样做,这样做不符合他的习惯。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都生活在自己的习惯中,都是习惯的产物。小至生活起居,大至国际交往,莫不如此。

个人的习惯,很大一部分是社会风俗和风尚影响、熏染的产物;另一部分则是在身边个体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就前者而言,个人的习惯又融入到社会风尚和风俗中,进而影响和熏染同代他人或者下一代人的习惯。就后者而言,个人的习惯,直接影响他身边影响力低于他的个体,比如其子女或者下属。

习惯虽然是个人的事,他人一般是无权干预的——比如你习惯做百灵鸟,早睡早起,我习惯做猫头鹰,昼伏夜出,甚至彻夜不眠,大家互不干预——但是,对习惯的评价,很多情况下还是有客观标准的。个人习惯被容忍的底线,是当你依习惯行事的时候,不影响别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你的习惯,便难以被道德甚至法律所许可。再进一步,对个人身体健康或者事业成功有益的习惯,会被认为是好习惯;反之就是坏习惯。坏习惯如果不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也会被容忍,但是很难被认同,比如某人喜欢闭门抽烟写作的习惯等。

有人这样形容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便是最差的主人。前者显然是指好的习惯,你可以驾驭他,使之为你服务;后者是坏习惯,你被他驾驭,他让你的状况越来越糟糕。

习惯既然是“长期逐渐养成的”,那多半是后天的产物。没有人天生是有条不紊的;也很难有人天生是乱糟糟的。但因为个人诸多的习惯中,很大一部分是社会习俗和风尚熏染的产物,而社会习俗和风尚的形成,必然有其客观性;故这些习惯,便不是你想怎么培养和改变就能怎样培养和改变了的。比如要让一个人养成日暮而作、日出而息的习惯,估计也难,甚至完全做不到。

关于习惯的养成,有一段妙譬:它有如纺纱,一开始只是一条细细的丝线,随着我们不断地重复相同的行为,就好像在原来那条丝线上不断缠上一条又一条丝线,最后它便成了一条粗绳,把我们的思想和行为给缠得死死的。可见习惯一旦养成之后,它就像在模型中硬化了的水泥块——很难打破了。

但俗话所说的“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前者毋庸置疑——好的习惯,实难短时间养成;后者倒也未必。比如对一个信仰坚定的成年“好”人(如方志敏烈士),要让他学坏,甚至根本办不到,哪怕给你三年乃至一辈子时间去教养或者怂恿他。可见习惯一旦养成,其顽韧和巨大的力量,不容小觑。这也正是教育存在的必要所在。

恶习并非不能改变,虽然这改变是很难的。因为人毕竟是理性的动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改变之以方法,再假以时日,一个人就有可能成为新人。

有人说要除掉旧习惯,最好的方法是培养新习惯、开辟新的心灵道路,并在上面行走及旅行。作者对此颇(极、深)为认同,但这显然亦非一日之功也。

人们往往将事业成败的因素,归结到智力和非智力因素中的意志。习惯却往往被轻视甚至被忽视。事实上,让良好的习惯推助成功,会更加轻松而有效。如果你渴望成功,就尽快养成好的习惯吧。而好习惯的养成,从自身方面说,贵在重复和坚持。寄语重视成功的读者每天一问:今天,我重复和坚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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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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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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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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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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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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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

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

《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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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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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掀起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表现了一种面对死亡过程的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很艰难,延续生命就得艰难的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最近的一则新闻消息,10月31日一架从埃及飞往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俄罗斯航班坠毁,机上共217名乘客和7名机组,除俄罗斯游客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一名白俄罗斯公民。飞机起航约23分钟,失去联系,最后发现坠毁于埃及西奈半岛,机上224人,没有生还迹象。遇难者中有17名儿童,最小的还不满1岁。在这些失事人员中大部分都是整个家族出境旅游,遇难者遗体陆续运抵开罗。对于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众说纷纭,埃及总理称机上无异常现象,坠机或因技术故障,具体的情况还需进一步的调查。最新消息一架俄罗斯货运机又坠毁了,自马航失事以来,飞机出现意外的频率很高,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多少灾难,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也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没有理由不再珍惜已经拥有的时间,也没有理由再抱怨现实的残酷。

每天清晨醒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街道人来人往,你会感觉到:活着真好!在你人生不如意的时候,想想那些还未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人,你就会觉得活着真好!因为你比他们幸运,还有时间和家人相聚在一起,还有时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自我价值,为这个世界奉献一份微薄之力。等自己老了,走不到了,回想自己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也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感到后悔,有梦想就去追吧,万一实现了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活着的意义在于责任,出于一份对父母及家庭的责任。我记得初中时老师给我们讲了一段刻苦铭心的寄语:人为什么要有肩旁,就是因为你生下来就要承担责任,责任伴随着你的一生。是啊,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每件事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顿时觉得那些因为事事不如意而选择逃避,轻生的人,或许他们是真的没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但我觉得无论你对生命的感慨是什么,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不如意,你没有理由去选择轻生,因为你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及你爱的人,不管是什么时候,想想那些比你还要悲惨的人,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离去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痛苦及多大的伤害,别因为自己承担不了责任,而拖累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多替别人考虑。

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并且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同的,各具特色。不要埋怨生活的快节奏,也不要因为昨天的逝去而苦恼,把握好今天,规划好明天,活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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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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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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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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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某某某某。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某某某某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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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作文题目大全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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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家和姥姥家隔了一堵墙。

姥爷走后,姥姥便多了一个习惯,每天忙完之后,就拿个小凳,坐在小院里,时而望着墙边的石榴树发呆,时而听着墙那边传来的欢声笑语而失神。

姥姥怎么了?仅一墙之隔,为什么不过去呢?

“傻孩子,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呢?那么多营生都等着我去忙活呢,你过去耍吧!”说着,便拿起小凳回了屋。“是吗?”望着那堵砖墙,我陷入了沉思,“仅仅是因为营生多吗?”

舅妈来了,让姥姥过去玩。“哎呀,我老了,哪会耍,你们耍就行了。”姥姥嘴上推辞着,脸上的神情却比刚才多了份欣慰,少了份失落,眼睛里满满的全都是笑意。

经不住舅妈一再恳求,姥姥终于坐到了舅舅家的旋转椅上,正对着炕上打闹的我们。姥姥先是静静地看着,而后小心翼翼地转动着坐椅。我朝姥姥看去,竟一时失了神——这是怎样的一种神情啊,似孩童一般,有局促,有迷茫,有满足,那上扬的嘴角,流露着满足和喜悦。

我明白了,姥姥独自一人在高墙另一边的小院里,是多么孤独和寂寞啊!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依稀记得很多年前,姥姥和舅舅是住在一起的,舅舅的家就是姥姥的家,姥姥住前屋,舅舅住后屋。那时的姥姥,忙前忙后,从屋的这头走到那头,撂下笤帚拾起锨,仿佛一刻也不闲着,嘴角却一直是上扬的。

姥爷去世后,姥姥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再也看不到姥姥的笑容,更听不到姥姥的笑声。姥姥的天井里,一下子寂静下来。那堵高墙,把姥姥与外部世界隔开。我担心着姥姥的身体,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当我再次来到姥姥家,感觉眼前豁然开朗,偌大的庭院变得更加宽敞了,明亮了,温馨了。“姥姥,墙拆了!”我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哪来,自己倒的,这样方便多了呢。”姥姥笑着走了出来。边说边打量着那只剩下一小截的红砖墙。顺着姥姥的目光,我打量起来,真的,进进出出,只需将脚一迈,连大门都省得走了。

“姥姥,怕时间一长,咱家大门都要抗议了。”

“哈哈哈——”笑声回荡在庭院上空。

果不其然,从那以后,舅舅、舅妈、弟弟每次到姥姥这边来,都要加上一句:“嘿,你还别说,没了这堵墙,可真是方便了。”而后,大家就聚在一起唠唠家常,其乐融融。

后来,我从妈妈那里得到了真相:墙,并不是自己倒的。牢固的砖墙哪会自己倒呢?舅舅想要拆掉墙,姥姥不同意,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一会说这样不好,一会又说会砸着东西,舅舅打量了一下姥姥的小院,目光落在墙边的石榴树上,那是姥爷生前亲手栽种的,舅舅有办法了。

趁着姥姥到二姨家的工夫,舅舅谨慎地拆除那堵墙,“轰隆”一声,墙从姥姥那面直倒向舅舅那面,偌大的院子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损坏,那墙边的石榴树,似乎也在高兴地打量远处的蓝天白云呢!

拆掉那堵砖墙,连空气中都散发着浓浓的亲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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