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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结局(精选20篇)

逆鳞,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逆鳞小说原文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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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捡起心中的珍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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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你知道吗?我曾经很恨你。

是的,是曾经,我想或许你早意识到。虽然我是您的亲身女儿,但您对我的态度和我的“战争”倒更像是阶级敌人。

很小的时候,我们没有别的父女之间的亲昵,记忆中,您总是对我训斥,让我做这做那,只要我把东西弄坏,您就对我大呼小叫。

您还记得吗?一次运动会,我参加跑步比赛,不小心摔倒磕破了膝盖,老师同学们急忙扶我下场,带我去医务室,钻心的疼痛不得不使同学送我回家。一进门,妈妈见了忙问疼吗,怎么摔倒的,看伤处…妈妈眼里噙着泪水,好心疼呀!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您则好似丝毫不关心我,只看了我一眼,依旧冷漠,那时您在我重伤的伤口上撒了把盐。

就这样小小的我,学会了自立,这全因为您的“功劳”,我从来没有依靠过您,因为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

长大一些,在我看来您则更加“肆无忌惮”,摆明态度和我做对。要求我自己洗衣服,天知道这对一个孩子的痛苦。妈妈有时来帮我,可这一旦让您看到,那后果就是惨不忍睹(加罚我干家务活),妈妈曾经因此和您商量,甚至吵了起来,可您对我的态度却丝毫没有改变。看着同学们被捧在手心,我只好强装淡然,但我多么希望能得到您的关爱。尽管我努力做好,努力维护我们的关系,却依旧不会换来您一丝温暖。失落、悲伤。

但,我知道我错了,是我错怪您了…

暑假住在大姨家,每天我最早起床,迅速洗漱完,开始背单词;每次吃饭,我吃得最快,最干净;饭后洗碗是我最拿手的活,不需要谁指点我,自觉地去洗碗;每天很规律,却没有半点刻意。大家夸我懂事,我似乎听懂了,听懂了什么。

老鹰为了教小鹰学会飞翔,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将小鹰推下悬崖。而我呢?爸爸为了让我自立,曾经一次又一次折磨着我幼小的心灵。

心灵的珍珠我曾经捡起过,但这次,我要再一次捡起心灵的珍珠,在茫茫中,那颗最亮的一定是它,尽管我曾经抛弃过它,可它的光亮却依然存在,这颗珍珠捧在心上很暖很暖,很贴心,我将永远将它捧在心上,永不抛弃。

再一次捡起心中的珍珠,捡起父亲对我的那份特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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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思美人小说屈原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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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中记载可以知道屈原喜欢的是莫愁女,当时莫愁女凭借精湛的歌舞表演进入了楚王宫,之后便和屈原认识了。屈原在见到莫愁女后,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加上在宫中一起相处的时间也很长,彼此更加了解对方,屈原更明白自己真的是喜欢上莫愁女了。在电视剧《思美人》中, 屈原和莫愁女之间的爱情和历史记载中是差不多的。所以说《思美人》里屈原应该是喜欢莫愁女的。

关于《思美人》屈原跟谁在一起这个问题只能讨论屈原曾经跟谁在一起过,这可以从他和莫愁女认识说起。在屈原和莫愁女相识后,他们原本可以幸福的在一起。可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导致了他们的爱情终究只能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因为当时社会动荡、各国纷争不断,在这战乱的年代,屈原和莫愁女的爱情遭到了阻碍,所以可以断定屈原最后没有和莫愁女在一起。当然,除了社会环境的阻碍,还有家庭背景的阻碍,以及二人思想方面的困扰,这种种原因都导致屈原和莫愁女的爱情不会有结果。

在电视剧中,屈原对莫愁女有好感,他爱着莫愁女,可是喜欢终究是喜欢,他们最后却不能在一起,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比较混乱,不允许他们在一起。这对于屈原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不但为当时国家的发展情况担忧,自己的爱情也让屈原看不到结果。所以说在《思美人》里,即便屈原知道自己喜欢莫愁女,可是却也知道他们不能在一起,这种种的不幸导致了屈原最终选择了跳江结束自己的一生。之所以在《思美人》这部剧中,屈原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是因为屈原和莫愁女都有一腔热血,时刻准备着报效祖国,因为当时的楚国处境堪忧。从一定意义上说,此时莫愁女和屈原在思想上已经达成一致,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效楚国,爱情在当时已经被他们放置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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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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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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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再听传奇作文700字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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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无法入睡,一直再听王菲那首《传奇》。歌词很好,我很是喜欢。梦想着有一天能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再改变,多么生动,多么贴切,我知道你很用心的了,谢谢你对我的好,在寂静的夜里,我喜欢静静的想你,喜欢独自分享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好像你就依偎我的身旁,听着我对你的眷恋,听着我给你讲一天所发生的事,你的眼是那么的清纯,我好想轻抚你的发丝,给你我无尽的温柔、

我知道我深深的爱上你了,爱的是那么用情,我知道我的爱是注定没结果的,可我愿意守着它,那是我对你的眷恋,今天和你聊天我很开心,也很幸福,每天都感觉到你在陪我,我努力的工作,很用心的呵护对你的那份感情,我怕失去你,一分一秒都不想,在我的心里你永远是个好女人,我们没做什么对不起你老公的事,所以你也不必内疚,我们是知己,朋友,我不要求你为我付出什么,就这样 就这样淡淡的想你,这样平静的陪伴,这样默默的祝福,这样彼此放在心里就可以了,我的心里也会有污点,可在我的心里那块最圣洁的地方永远为你留着呢,我不想也不会去玷污你对我的感情,现在可以说是寒冬了,虽然还有阵阵寒意,可我只要想到你,心里就会暖暖的,好像上天给我注入了新鲜血液一样,充满活力和生机,晚上见不到你上网,我就一个人静静坐在电脑前,也不觉得无聊,喜欢看窗外那繁星点点,总觉得有你的那双眼睛在注视着我,我手托双腮会毫无意识的对着夜空傻笑,心里想着和你在一起的甜蜜,想着你叫我的喜悦,你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们一起散步,一起喝咖啡,一起聊我们的未来,在密林之下我们靠在一起,肩并肩,我紧握你那温柔的小手,总喜欢把你的小手放在我的腿上轻轻的抚摸,很真实,也很惬意,我们聊人生,聊事业,聊感情,聊爱好,聊我们对生活的看法,偶有一阵轻风吹乱你的秀发,我会给你抚平,我俯身看着你的秀脸,发现我那熟习的她是那么清纯,长发衬托出你的温柔,清秀的脸庞显现出你的干练,深邃而略带忧郁的眼神让我心痛你,你一定有很多很多话想和无痕说,然而梦终会是会醒的,醒来是我最痛苦的时候,我宁愿在梦里静静的死去也不想痛苦的生活在人世间,你知道吗?爱一个人,想一个人是多么的痛苦多么的难熬吗?---------------------夜很深了,可我毫无倦意,只是在窗前静静的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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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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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海迪姐姐的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印象很深刻。

海迪出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她一直都生活得很快乐。不幸的是,在她五岁那年,患上了“骨髓血管瘤”,患上这种病,就等于一生都站不起来了,因为这是严重的高位截瘫。这对海迪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这场病并没有让海迪放弃她的理想。她每天在家里学习,自学了小学、中学的全部课程,并攻读了大学和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她还自信针灸医术为百姓免费治疗。又自学英、日、德等外语,还自学修理无线电。1982 年海迪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3年开始,她翻译并创作出版了多部作品。她曾到日本、韩国、德国游学访问,长期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最后她当上了残联主席。

“身残志不残”这句话说得好,海迪就是这样。命运对她如此残酷,病痛和残疾始终伴随着她,但海迪从来不向命运低头,一直在顽强拼搏。她努力学习知识,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和人民做贡献,不求回报。面对困难,她百折不挠,以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感染身边的人。树立坚定的信念,追求伟大的理想。“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这就是张海迪的信念!大家想一想,张海迪残疾,还能做出那么多贡献,我们都很健康,难道就不能创造出一番好事业吗?所以,让我们向张海迪学习吧!努力拼搏,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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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传奇为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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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女子,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似若风扶柳,美好和纯净堪比潇湘馆中的一丛湘妃竹。她就是林黛玉——我心中那块永恒的璞玉。

父母双亡,离乡痛苦,一人辗转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南京。大观园里的人情世故、阿谀奉承,对她来说是那样陌生;家宴上众人假意的嘘寒问暖,处处谨慎的生活环境,也让她头痛。唯独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令她倍感温暖。然而他们却早已忘记,前生,灵河畔上那如甘霖般的浇灌。

论老练,比不上宝钗;论能言,比不上凤姐;论稳重,比不上李纨;论机敏,比不上湘云……只有每每下笔时令四座皆惊的才气,只有细腻如清水般的内心,只有孤傲而自我的敏感……她是叛逆的,是不拘的,是大观园里小小的异类,可是她的别样,又有谁能懂?

“花谢花飞花漫天,魂消香断有谁怜”。捧起落花的碎片,盛入小小的香囊,莲步轻移,可怜她娇柔的身体,微笑的力量,那般艰难地为落花刨除一方花冢。“你这样侍弄它们,也不觉麻烦?”恍惚中宝玉的身影出现,说完便握住一丛花瓣,将它们投入流水,“这样岂不干净?”宝玉回过头来顾笑道。她没有说话,默默拾起被水打湿的花瓣,重新埋进土里,待将落花收尽,才缓缓抬头回答:“质本洁来还洁去嘛!”

可惜这样的女子,终究敌不过传统而又本分的宝钗,得不到大观园众姐妹和长辈的青睐。“有道是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为何命运如此波折?终于在宝玉的洞房花烛夜,大观园上下老少欢腾一堂时,她孤傲地、冷寂地在凄凉的潇湘馆中含恨魂归天了。果真如自己所说,“质本洁来还洁去”;果真如《葬花吟》中所写,“花落人亡两不知”。可想而知,宝玉掀起盖头,该有怎样惊愕的表情。殊不知她来人间走一遭,只是为报前生浇灌之恩,还他一滴眼泪。

纵然有再多的悔恨,却也无法挽回她的离去;纵然弥补得再多,却也填充不了失去逝者的心怀。林黛玉,就这样美好而纯净地走了,带着她的满腔愁绪;带着她的满腹经纶;带着她的别离愁恨;也带着她对人世深切的缅怀和眷恋。

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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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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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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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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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不要抱怨自己平庸,即使伟大也不见得生活的多幸福。

保尔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他时刻都在为革命事业而奋斗。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

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人应该怎样活着?看完了这本书,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最完美的解答。

我读着,读着,保尔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他,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钢铁般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他鼓舞着他前进呢?那不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这也就是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教育我如何正确对待疾病,如何战胜困难。他一个全身瘫痪的都能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我,一个在党,在人民的阳光雨露抚育下的少年儿童,怎么能够被一些区区困难而吓倒呢?

这本书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从作者的这句话,我看到了保尔的一种钢铁精神,然而也从中领悟到任何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经过艰难险阻的考验,才能迈向成功。当然,如果失败了,也不应垂头丧气,要学习保尔乐观的态度,昂首挺胸,迎接生命的挑战,实现人生的价值!

人生本来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险路。如果,早就有人为自己铺好了未来之路,走下去就会使生活失去色彩变成一杯白开水,无味、暗淡。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也可解释成另一种意思:属于自己的路,自然是自己开辟出来的。只有自己创造的东西,才能属干自己!在走上这条路时,就应明白自己必定会经受风雨的洗礼。但只要信念坚定,别人说什么又何妨?保尔不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吗?他从不顾虑别人怎么说。

信念支撑着我们的信心,让我们鼓起勇气,向残酷的命运挑战,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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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续写不朽的香江传奇杂文随笔

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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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经过一百年的翘首企盼,香港,你终于回家了!

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太平山上升起,在香江河畔飘扬时,历史永远地铭记了这一刻——这百年梦圆,民族崛起的时刻!

时光飞逝,转瞬之间,你回归祖国已经20年了。

我们欣喜的是,回归二十年来,你,璀璨依旧,稳定依旧。

你,作为国际和亚太重要的航运枢纽和具有强劲竞争力的城市,是东方的明珠,是紫荆的花海,也是中华大地的瑰宝,全国人民的珍爱。

我们希望的是,在未来的日子里,你这个美丽与繁荣之都,永远春江水暖,永远鸟语花香。

近些年来,因为“港独”的幽灵时常在香江上空徘徊,所以,你这颗“东方之珠”一度被经济倒退的阴云笼罩,黯淡了光芒,让人们心中不免产生了丝丝困惑与点点悲凉。

是谁造成了你停滞不前的现状?是什么原因阻碍了你的发展和进步?这些问题在拷问香港,也在拷问每一个香港人!

忽然,我想起多年前看过的一部叫《狮子山下》的香港电视剧。据说,这部电视剧在港岛可谓家喻户晓。

该剧中讲述了当时的香港“草根”阶层挣扎奋斗,在逆境自强不息的励志故事。

这部电视剧,也是香港人发奋图强,坚韧不拔的“狮子山精神”的起源。

狮子山,坐落于香港九龙塘及新界沙田的大围之间。对香港人来说,狮子山,是香港的精神高地。狮子山在,自强不息的精神就在,欣欣向荣的香港就在。

一百多年来,狮子山见证了香港由一个小渔村到国际化大都市的艰辛变迁,更鼓舞了一代又一代香港人奋发进取的坚实脚步。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香港经济腾飞时,狮子山精神代表着草根阶层挣扎奋斗以及他们的顽强不息的进取努力。像李嘉诚、刘德华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近半个世纪以来,香江儿女正是用自己勤劳的实践,不朽的传奇演绎着“狮子山精神”,并为这种精神不断注入新的内涵:

在逆境中团结奋斗、和衷共济、守望相助及包容和谐,为香港创出一个又一个奇迹,写下一个又一个传奇。

此外,该电视剧的同名主题曲《狮子山下》,多年来在香港也是脍炙人口,甚至有香港“市歌”之誉。

“放开彼此心中矛盾,理想一起去追。同舟人誓相随,无畏更无惧。同处海角天边,携手踏平崎岖。我们大家用艰辛努力,写下那不朽香江名句……”

记得,在2002年,香港经济萧条期间,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梁锦松在宣读他的首份预算案时,就曾朗诵过这首《狮子山下》的歌词。

后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也向香港市民深情地吟诵了这首歌词,他号召香港市民发扬狮子山的精神,也就是香港精神,和祖国一起,团结奋斗、和衷共济、守望相助、包容和谐,创造香港永久的,持续的繁荣神话。

香港,是香港人的香港,也是我们13亿中国人的香港。香港,只有依靠祖国才有前途,香港人,只有心向祖国才有未来。香港和祖国密不可分!

如今,为了前途和未来,广大的香港人要继续弘扬伟大的“狮子山精神”,放下纠结,迈开步子,撸起袖子,与祖国同舟共济,相伴相随,美好的明天,灿烂的愿景,将指日可待。

香港人对未来是有信心的。香港著名企业家尤金先生说:“当然我们有信心,我们现在已经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我们跟中国同步去成长、进步,我们一定会越来越好。”

的确,紫荆花开20载,今日花开别样红;香江回归20春,今朝江水格外暖。

祝福你,香港!祝福你,东方之珠!

东方之珠,让海风吹拂了五千年,每一滴泪珠仿佛都说出你的尊严;东方之珠,让海潮伴我来保佑你,请别忘记永远不变黄色的脸,还有,永远挚爱中国的心!

此刻,在狮子山下,掬一捧香江水,举一束紫荆花,祝愿你续写不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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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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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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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的教育小说介绍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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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主人公恩里科的日记;他的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小故事。《爱的教育》曾经陪伴过无数人成长,更感动过亿万人的心,让每个读者都意外看见了自己不为人知的智慧深度和感性本质,真是所有热爱这个世界的朋友的心灵经典。

《爱的教育》中的主要人物:

恩里科:本书的主人公,就读与意大利北部的丘陵的一所小学,出生在一个充满爱与信任的家庭。他天性善良,观察敏锐,是个乐观进取的好少年。

加伦:体格壮实,力大如牛,尤其富有侠义精神,是班上弱小同学的守护神,也是所有同学眼中的正义的象征。

得洛西:是个品学兼优的模范学生,不管是气度、修养、学识、待人处世各方面,他都有令人刮目相看的表现,所以班长非他莫属。

涅利:是个天生驼背,身体虚弱的可怜小孩,因此经常遭人戏弄欺侮,但他却格外发愤图强,发挥无比的毅力与意志,在友情的世界里茁壮地站了起来。

安东尼奥:外号小泥瓦匠,擅长模仿,惟妙惟肖,尤其装扮兔脸更是他的绝活。

普雷科西:他有个铁匠父亲嗜酒如命,动辄对他拳打脚踢,但他仍孝顺有加,即使带有伤痕到学校仍极力替父亲辩护,终于获得学校表扬并感动父亲。

斯塔笛:身材矮小肥胖,反应迟钝,平时独来独往、沉默寡言,在班上人缘不是很好,但他极用功读书,凭着一股傻劲得到第二名。

克洛西:他的家境极为不幸,父亲因犯案被囚,母亲沿街卖菜,在同学面前他总是深感自卑,幸好一群同学的鼓励和父亲的返家,他才重拾欢颜。

科勒提:是个乐天派的好搭档,在家帮忙搬运劈柴同时背诵文法,因受父亲的影响而有强烈的爱国情操,是个典型的勤读书,爱运动的好学生。

父亲:采取一种设身处地的教育方式,让恩里科从日常生活点滴中体验到生活以外的许多宝贵知识和人情,是影响恩里科很深的一个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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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梦回大唐高二作文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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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梦向天阙,冷月无边。狼烟走牧笛来,不见大漠荒原。谁的爱让天下,万方奏乐金银散人心聚,还看绿水千山。

上下五千年,大梦无边。梦回大唐可看见,遗留的诗篇。纵横九万里 ,大爱无言。一曲长歌可听见,拨动的和弦 ——题记

缱绻自语的潮汐,蜿蜒淡漠的海岸,阳光投在礁岩上,折射出散碎的暖彩。天是暖暖的蓝,清凉的海风带着些海腥气扑面而来。我抬头仰望天空,想象千年前的大唐,是否也有一位女子抬头仰望天空,想象千年后的世界。

一曲鹰笛还在盘旋,一声低叹还压在心底。然而王者已逝。梦回大唐,回到贞观年代,看到你-----吴王李恪。是当朝天子,母亲是前朝公主,有着高贵的血统和尴尬的身份。你文武双全,风华绝代。因而你的父亲一代雄主李世民曾赞叹道:“吴王英果类我。” 可是,正因为你身上留着前朝王室的血,所以你无法成为天子。对你来说,这是多大的讽刺。我看到当你的父王宣布太子的人选时,你眼底的痛。弥漫的白雾遮住了你孤傲而悲凉的眼神,我想向前去扶起你,可我只是一个梦中的过客,无力改变历史,我只能静静的看历史的车轮驶过,淡淡的叹一口气。你是雄鹰,只是被世俗折断了翅膀,你无法自由自在的飞翔。在长孙一氏强加给你的罪名前,我听到了你低低的一叹,雄鹰飞向了天堂。一曲终了,你只留给世间无限遐思。

破碎的梅花在飞舞,就像你额前的梅花妆。梦回大唐,看到你——一代才女上官婉儿。心狠手辣也好,水性杨花也好,那不过是世人强加在你身上的罪名。没有人为你与李贤的唏嘘,他们只是一味的指责你见异思迁。我听到你低低的哭泣,桀骜的抬起头,抓起一把尘土撒进权利的漩涡。而你,终究无法与天对抗,被反泼了一身污水。纵然是死,你的目光依旧犀利,冷冷的看着红尘千年。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盛名还在朝野传诵着,而你却已醉卧在不知名的酒家。梦回大唐,看一代诗仙——李白 。本是才华横溢,豪情壮志的大才子。想利用自己的谋略兴邦安国,荒淫的玄宗却要你写词作乐。你失望了,这不是你要的,于是你离开了。漫游梁宋,东去吴越,探幽燕,走江南,举杯销愁,千金换酒。看,水中的有多美,就像你心中不灭的。所以你毫不犹豫的奔向你心中的明月,奔向你一直在寻找的天堂。世上再无诗仙,只有江边的明月依旧皎洁千年,床前的明月光永远是思乡的霜露。

梦回大唐,我看到了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的英雄;梦回大唐,我看到了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落魄书生;梦回大唐,我看到了巴山也于剪红烛的李商隐。

梦回大唐,金戈铁马的大唐,歌舞升平的大唐,豪情壮志的大唐,凄凉沧桑的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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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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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据说是收录他的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爱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方,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此刻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联——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但是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正因经历了严酷的时期(),之后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沉默是一种人类学好处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能够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体会到阅读的快感和思维的乐趣。如《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驴和人的新寓言》和《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都是异常幽默犀利的好文章。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被他拉到一齐,说出了个性的味道,有点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如在《驴和人的新寓言》一文中,他从驴的角度去谈父子与路人的行为,说他要替受罪的驴说话,当翻译义不容辞。文中驴被老子和儿子四脚抬起的时候叫喊,“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得出了这篇新寓言的寓意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与原来寓言的寓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大相径庭,但同样意味深长。而且,在论述的过程中,幽默诙谐之处信手拈来。许多口语的使用,让文章更为生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大大加强了文章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王小波说,选取沉默的人就应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正因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能够不予计较,正因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留意?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最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

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期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正因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爱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发奋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能够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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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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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婆婆……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婆婆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婆婆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婆婆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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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之链小说续写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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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依醒来后发现耳边放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包裹,打开一看,他愣住了。因为他根没想到会有那么多钱,乔依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向妻子问道:“我的床边哪里来那么多钱?”“是一位老妇人说在她困难的时候,有人帮助了她。所以现在她也想帮帮我们。”妻子回答道。乔依笑了笑,他似乎知道了什么一边向外跑一边说:“别人把爱传给了我,我也要把爱传递下去!”

乔依穿了一件毛衣,外面只套了一件破夹克在荒无人烟的雪地里缓缓的走着,忽然,他踢到了什么,那个东西一下子滚没了。乔依回头看了看,在一个死胡同里有位大爷正弯着腰,俯着头,拾起一个个金灿灿的小橘子。他抬起头对乔依笑了笑,那银

白色的头发上沾满了雪。乔依赶忙帮老大爷捡橘子,因为带着手套橘子会从手上滑下去,所以他再次摘下那破手套,两只手也再次冻得几乎没有知觉,清水鼻涕又一次流了下来。他们将橘子全部拾起来放到推车上去,老大爷抖了抖衣服上的雪水,又向乔依笑了笑,脸上的皱纹瞬间绽放开来。他又从推车上拿了几个橘子,递给乔依说:“我也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你,就只有这几个橘子,你拿回家吃吧……”乔依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大爷,我帮助您不是为了要你报答我,如果您遇上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就请给他一点帮助吧!”

后来卖橘子的大爷把爱传给了卖花的小姑娘,卖花的小姑娘又把爱传给了扫雪地的大妈,扫雪地的大妈把爱传给了卖海鲜的小伙子……就这样爱一直传递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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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家的珍珠鸟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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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学了《珍珠》这篇文章后,我就一直缠着爸爸妈妈要珍珠鸟。爸爸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终于买了一对珍珠鸟回来,我欢喜极了。我绞尽脑汁给它们起了两个好听的名字,雄鸟叫小勇,雌鸟叫小珍。每隔几天我都会去给它们换水换食,这时它们就会叽叽喳喳的凑过来,好像在说“小主人,快点快点,我们都饿了。”有的时候它们还在谷子里洗澡,可调皮啦!有的时候,它们还会扭头梳理羽毛,简直萌翻了!傍晚小勇还会和小珍聊会天呢!

可是不幸却悄悄的降临了。突然有一天清晨小珍悲哀地叫起来,我赶紧跑过去一看,发现小勇病故了,我的眼泪立刻就流下来了,看着小珍悲伤的样子,我伤心极了。

从那以后再也听不到小珍唱歌了,整天没精打采的,尾后的羽毛和翅膀下的白斑点也失去了光泽。我知道它一定很伤心,所以只要我写完作业就赶紧去陪它,好害怕它也突然离我而去。

这就是我家的珍珠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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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亮剑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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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亮剑人物结局,欢迎借鉴!

《亮剑》是都梁写作的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是大陆不多见的比较公平、客观、尊重历史事实的抗战小说。书中并不讳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为造成的反右扩大化、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事件,也并不像其它抗战小说一样严重偏向共产党,甚至塑造了具有中国儒将风范的国军将领楚云飞做为主人公李云龙终身的对手、朋友、劲敌。

《亮剑》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16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的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的苦苦思索。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割了原著真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

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意识形态主管机构改造成了“弘扬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般自我陶醉意淫的壮阳工具。

我们不妨来看看小说中这些英雄们的最终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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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请尊重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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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留下的最后一抹芬芳,最后一片花瓣落地的时候,请尊重结局

——题记

永恒不能给人带来永远的记忆,一世的绚丽也许会在心中留下一个余地。

睁开眼,阳光直射向我的眼睛,我没有躲开,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让我接受阳光的洗礼。一只雪白的蝶向我飞来,她就停在我的枝叶间,也许是春天的明媚,让我兴兴然地与她谈话。“小白?小白?唉,你从哪里来啊!”“你叫我么?”白蝶用触角指了指自己。“是啊,你通体全白,不介意我叫你小白吧?”我试探地问了问。她似乎很高兴我这么叫她:“好吧,很好听呢!”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仿佛上辈子便注定是知已。我清楚的记得那是春天,一个美丽的季节。

时间仿佛不曾因为任何人停留,它永远在机械地奔跑,谁又知前方是不是无尽的漩涡。

夏天,一个多变的季节,早上还是火烤大地,下午便暴雨倾盆。我和小白在聊天,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蝶,总爱和我说她日日的所见所闻,一说便像夏日的昼夜雨,叫也叫不停。但我似乎很乐衷于听她说东谈西,也许是太专注,连作文天上太阳的那一副阴沉样也未曾发觉。

一滴,两滴,豆大的雨点从空中而落,打破了我们欢乐的谈话,雨似乎不给人一点喘息的机会,便倾盆而下。

小白被雨点打落在地上,她的翅膀怎么也飞不动,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我恨我不能有一双手帮助她,我叹着上帝的不公:“为什么上帝创造了美丽的你,却还要让你们如此脆弱。”“知道烟花为什么一直被人们所喜爱么?因为它拥有短暂的绚丽,就因为只有一刻,所以让人们惊喜,爱惜。有人批评它太短眩,但他又有想如果烟花永远在天际,还有人会热爱她么?有些事,短暂的美丽胜于永久的华丽,这是,结局!”说完,小白便没了声音。

此后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沉思,夏季已去,秋色已来,我等待着我的结局。

当秋风扶过枝头,带走了我的生命,我最终笑了,我懂了,因为她短暂的夺目的美,我至离去却还依然记着她。

秋风已不在惋惜结局,也许只有短暂的悲剧,才有了永恒的美丽吧,一世的伤与离去,成全了美丽的结局,到最后,那么,请尊重并成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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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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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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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传奇之门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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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平常的夜晚,又会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呢?

就在这普通的城市,普通的街道,普通的房子,藏着一扇门,谁能打开,走进去,就可以得到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有着一种无法控制的欲念:如果我能进去就好了,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过无忧无虑的生活。谁说不想,都是假的。

门就在那,需要走过一条不寻常的小道,胆大的已经冲了出去,胆小的躲在大家的背后,怕藏着什么危险。才一会儿,许多人遍体鳞伤,许多人不停叫唤,退了出来,吓住了更多人的脚步。

我犹豫三分,还是决定出去,有人劝我,我摆摆手,坚持前行。每走一步,我都小心谨慎,走过了乱石,逃过了箭雨,躲过了重拳,门的真实面目出现在我眼前,虽然不那么高大,但它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夺人眼球。

我推开它,里面富丽堂皇,有营养的海鲜,丰富的水果,齐全的家具。我挥起笔,写上几个大字:自信之门。

走出门,我抬头挺胸,昂首阔步,大家都惊讶极了:“你还活着?”“机关这么多,你没受伤?”“你一定很神!”

我笑道:“因为我自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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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珍珠鸟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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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鑫李

我是一只珍珠,我的家在一个笼子里,那里有秋千,还有水罐和食罐,住在这个家里可舒服了,我的主人是顾珈宁,今天主人把我和我的小伙伴一起带进了她的学校,我第一次见到了主人的同学们,他们对于我的到来,感到十分惊奇和高兴,都围过来看我,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主人把我带到操场,一到操场,哇!好大的绿色草地啊!咦,这地上一圈红色的是什么?难道是传说中的跑道,我今天可长见识了。主人还把我带进了课堂,正好今天讲《珍珠鸟》一课,我可是一个很好的活教具啊!老师跟同学们具体介绍了我的外形、叫声……等,我以前对自己还是不大了解,今天算是真正的认识自己了。

我和同学们度过了难忘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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