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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20篇)

发布“诚信之星”是弘扬诚信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全国十大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努力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今天小编整理了2024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观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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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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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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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第十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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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中国税务报社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

作品要求

1.围绕“新常态、新税风”宣传主题,从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1)税务系统再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热情服务纳税人。宣传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电话。

(2)宣传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税收政策,宣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为企业和百姓带来的实惠。

(3)税务部门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力运行。

(4)实行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更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更好规范税务人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5)宣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理念,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公开A级诚信纳税人名单,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打击假发票、出口骗税以及其他偷逃税行为。

(6)宣传税务先进典型人物,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情操,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法治素养,心系百姓、诚信服务的群众观念,展现基层税务干部的时代风采和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2.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表现形式新颖,能够体现漫画艺术特点,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要求未发表过的新作,请勿一稿多投。入选作品,我们将进行媒体公示。一旦发现重复投稿或者抄袭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4.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共同所有,在用于公益宣传时不再另外支付作者稿酬。

5. 作品形式为单幅、四格或连环画。建议创作彩色作品。

6. 每人参赛作品上限为5组。

7. 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为A4,电脑绘制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8. 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或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9. 请务必在信封或电子邮件题目中注明“税收漫赛”字样。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10. 欢迎作者同时提供原稿和电子稿件。

来稿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税收漫画大赛组委会(收),邮编:100733

电子稿件请发至税收漫画邮箱:******@126.com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办 010-****** 杨**

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权益监督 010-****** 莫**

投稿查询 010-****** 杨**

奖励及获奖规则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励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青少组特别奖3名,各奖励500元和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组织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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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制安全征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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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网 ,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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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海棠杯”全国主题散文征文启事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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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120周年诞辰纪念日。为深切缅怀一代伟人周恩来的光辉业绩,大力弘扬和践行周恩来精神,中国散文学会、江苏省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将共同举办“海棠杯”全国主题散文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国散文学会 江苏省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二、征文主题

深切缅怀伟人周恩来,大力学习宣传周恩来精神,深入挖掘周恩来精神的丰富内涵,充分展现周恩来的光辉形象和崇高品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征文要求

1.作品以原创为主,力求短小精悍,散文3000字以内为宜。

2.来稿要求:请将参赛作品用A4纸打印2份邮寄,同时将电子稿以附件形式(用word文档,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仿宋字体,正文后注明作者简介、通联、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近期照片1张等)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作品主题注明“海棠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投稿字样。

四、作品评奖

1.来稿由中国散文学会、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邀请全国名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优秀作品,版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2.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择优推荐在文艺报刊上发表;

3.截稿时间:2017年9月30日;

4.本次征文获奖作品只付稿酬、证书,不发奖金。

5.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通联地址及电子邮箱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散文征文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223200

联系人:范珊珊

电话:0517- 85940319 15161711203

电子邮箱:htbzwds@126.com。

“海棠杯”全国主题散文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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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000字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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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使我不仅对古代的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而且还了解到其产生的根源和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以习惯法为主,礼刑并用。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商代已具有成文法律,商朝的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

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商,到了西周更趋成熟。《吕刑》中对犯人施行五种刑罚的规定长达三千条;同时,明确规定了罚金等级和赎刑制度等。

春秋战国春秋时期,奴隶制法制解体,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文法陆续颁布。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确立。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称于世,刑罚种类繁多,手段也极为残酷,对罪犯往往数刑并施。

先秦以前没有专设司法机关,只是设官理刑。夏有大理,商周有司寇。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设置掌握狱讼的最高法官。

秦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后,“廷尉”列为九卿之一,作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秦地方无专门的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兼行审判权,可自行处理一般案件。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汉代确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六部制度的基础。汉代中央仍以廷尉(又称大理)为最高司法长官,地方司法机关与秦基本相同。汉代对各种机构的员额和职权都有明确规定。

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各朝都编纂法典。曹魏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18篇,规定五刑,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保护贵族、官僚、地主等8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八议”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发展。《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北魏、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官当”制度,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

隋唐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诸种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隋朝制定的《开皇律》在封建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唐律把“十恶”特标篇首,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唐律》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亚洲一些国家亦有一定影响。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案件。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亦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唐朝时,每遇重大案件,皇帝通常命令大理寺卿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

宋代司法机关不断扩大,职权分散。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宋元《宋刑统》是宋代的基本法典。宋朝全面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皇帝可随时颁布□令作为断罪处刑的依据。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两个朝代,在法律上亦反映出封建社会后期的时代特点。明、清法规以律为主,律外有诰、例、令、条例、则例、会典等。

清代制定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司法权更趋集中、完善。于中央设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对重大案件实行“三司会审”,清称“九卿会审”,标志着皇帝对司法权的严格控制。

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的背后,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思想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③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④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司法大权。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行政机关。

感受完这一次古老的洗礼,我的受益良多。古代法律制度的背后承载了许多古老的历史文化和中国传统思想。只有我们更多地去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演变,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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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学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横幅标语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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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希望对你有帮助。

1、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5、贯彻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重庆!

6、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

7、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8、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9、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2、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13、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4、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15、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6、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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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2024第六届“苍生杯”全国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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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至今,“苍生杯”全国有奖征文已连续成功举办了5届,共有360多篇佳作约140万字,被陆续编辑成5部《苍生录》公开出版。在全国各地和海外作者的踊跃参与下,一幅幅百姓生活的真实画卷,纷纷在书中精彩展示,更有近百名作者获得了少则500元多则3000元的丰厚奖金。征文大赛信守承诺,公正透明、认真严肃的选稿和评奖,得到了数以万计参与者的普遍信赖和赞誉。

本着“百姓写,写百姓”的一贯宗旨,现决定继续举办第六届“苍生杯”全国有奖征文,征文结束后将有60篇优秀作品公开出版,获奖人数占入选作者的近3成。

随着征文活动逐年深入,广大读者对选集质量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作为编者,也希望有更多既生动真实又富有思想深度和独具文采的作品入选,使选集的可读性和保存价值更上一层楼。

现将征文细则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征文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资金由刘海先生任董事长的洛阳华海电器有限公司全额承担。

2 面向基层作者,不看头衔、名气,在质量等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业余作者、年轻作者和偏远地区作者的稿件,欢迎生产一线的劳动者纪实人生片段。

3 征文体裁为纪实散文或杂文随笔,提倡朴素率真,拒绝假声粉饰;关注底层人物,展示凡人风采;讴歌公平正义,激励人生斗志;写百姓喜怒哀乐,叙世间隐忍沧桑。

4 设三等奖10名,二等奖6名,一等奖2名,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2000元,对30篇入围作品进行评定,并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5 每人限投2篇,每篇字数在2500字以内,附高像素作者生活照以备选用,同一作者不得重复投稿,欢迎短小隽永的精品。拒绝一稿多投和在媒体发表过的文字,对剽窃抄袭者公开曝光并取消入选资格。

6 因人力有限,应征作品的字数、格式和有关附件必须符合如下规范,否则将不予选用:来稿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字,内文用小四号宋体字,作者省、市和署名放在标题下一行,稿末附可靠的邮政地址和150字作者简介;作者近照和稿件Word文本,用同一邮件的附件发送,欲署笔名者务必特别说明。

7 征文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截止,作品无稿酬,每位入选作者有样书2册。收稿邮箱 luoyanglwhuai@126.com

第六届苍生杯征文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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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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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和东坡区分局联合在太和镇国庆音乐广场开展纪念第26个全国土地日现场宣传活动,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对土地日认知程度,呼吁大家提高保护耕地、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群众热情高涨,国土部门精心准备了《土地日宣传册》、《耕地保护宣传册》、《农村土地流转知识一本通》、《不动产登记知识问答手册》、《不动产登记热点问与答》、《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相关知识问答》、《防灾减灾(避险)知识手册》等资料在现场发放。一支由国土业务骨干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在现场认真为群众解读不动产登记、农村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国土资源领域的热点问题。据统计,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各类资料30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接受法规政策咨询60余次。

今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在6月20日—25日的“土地日”宣传活动周期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还会通过网站专栏、访谈互动、微视频和公益广告投放等一系列活动和宣传手段,着力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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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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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主要产通过和存在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对公安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安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量体裁衣,提高保密教育实效性。

公安特点一:职业生涯较长

建议: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公安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

第一,要持续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安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公安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笔者在进入海关接受初任培训时,保密教育是单独作为一门课来讲的,当时的教员就称此举是“没进公安门,先做公安人”,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公安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局域网等平台,开展对公安的日常保密教育。

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公安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公安离职时

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公安特点二:具体工作直接涉密

建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应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

每一名公安既可能是国家秘密产通过的参与者,也可能是国家秘密的使用者,相对于其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来讲,公安是一个涉密较直接的群体。因此,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其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安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在提高公安保密意识抽理,要扎实开展保密技能培训,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最近,一些单位发通过了泄密事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稀里糊涂”泄密的:他们或因自己的电脑接收了不明邮件,或因U盘违规交叉互用。可见,由于相关技能的缺失,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泄密者。

公安特点三: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建议:主动向公众宣传保密知识,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

公安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这就决定了公安要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义务。针对这一特点,应促使公安承担好保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自身学习的同时,适当向社会公众宣传,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是每位公安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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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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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_年_月_日至_月_日,我参加了___培训班。两天的培训,紧张而充实,让我收获颇丰,现我将此次培训的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新时期给工作提出更多新的难题。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这种发展趋势可以简单概括为: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网络化。当今时代又被称为“信息时代”,大洋彼岸发生的事情只要几秒钟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使我们的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机遇,就是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工作得到发展和进步;所谓挑战,就是各种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给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二、新时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保密与交流的界限划分越来越不清楚。“应该保住的保住,应该交流的交流”是工作的原则之一。不能为了保密,就不公开、不交流。保密是暂时的、相对的,公开、交流是绝对的、永恒的。经济全球化使得保密与交流的界限难以掌握,这无形中增大了工作的难度。二是信息安全面临巨大挑战。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为此,国家保密局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的规定》等等,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问题。

三、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然而,在平时的工作中,部份涉密人员、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有所淡化,保密麻痹思想滋长,认为“周边无战事”,可以“刀枪入室,马放南山”了,孰不知当今世界并不安宁,缓和中蕴藏着动荡和危机,特别在科技、经济领域,没有销烟的斗争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因此,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经常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利用各种时机敲“警钟”,使全体人员认清:保守国家机密不仅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同时,要经常利用失泄密的典型案例,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忧患意识,绷紧有密必保这根“弦”。

四、加强保密技能学习,养好良好工作习惯。广大工作者和涉密人员要不断学习保密知识,严格按章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优盘和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及调任时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有关部门应监督其登记、交接,不留隐患。

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杜绝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切实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入手、从身边事入手,严守纪律,守住秘密。篇3: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肖锋涛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

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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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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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是第16次全国“爱耳日”。在过去的一年,由我会出资、牵头,与西秀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实施了全区婴幼儿听力筛查及防护

知识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爱耳、护耳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听力残疾的发生,促进了我区听力残疾的预防与康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初级耳科保健工作,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按照上级残联确定的2014年第15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以及省市残联的安排,结合我会挂村帮扶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深入扎实,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及响应。

1、此次活动发放“爱耳日”的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3日充分利用“挂村帮扶”点西秀区轿子山镇河安村的 人脉设立咨询台,大力宣传爱耳护耳的防护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聘请西秀区人民医院的眼科医生到帮扶点免费为周边村民检查耳病。得到广大村民的好评。

4、为听力残疾病人及家属送去慰问金1600元整。

此次爱耳日宣传活动总体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帮扶联系点”及周边村民对保护耳朵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为什么要爱护耳朵有了更深的了解。

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和普及了保护民众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加强了广大村民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康复;提高了民众爱耳护耳的意识;倡导了“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的理念;推动了防聋治聋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爱听力与言语残疾人群,推动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构建和谐社会,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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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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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33个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在城南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展示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就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毒、反邪教、妇女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向过往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并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进行重点宣传。不少市民表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对于他们了解更多法制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非常有帮助。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展示宣传展板33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2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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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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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五五”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街道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现将“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街道根据镜法宣办字(、9)6号文件通知,及时召开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街道、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大力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街道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政策的普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街道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宣传主题,由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25日——12月10日先后组织了6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11月25在两村一居中开展 “12、4”法制宣传栏竞赛评比活动,推出优胜作品参加区司法局评比活动。二是11月28日结合前期长街火灾事故,集中境内企业经营单位、矿山、工业园区、两村一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到会人员30余人),进一步提高大家大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一次送法进家庭活动。11月底开始各村(居)结合每年一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1800余份。四是12月4日上午街道在荆峰路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站,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站,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10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五是12月10日下午辖区中学20余名学生,组成红领巾法制宣传小分队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六是街道司法所12月4日向街道机关、两村一居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此外除了区司法局设有148法律服务热线,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也设置了法律咨询电话,形成了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一条龙的服务网络,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街道开展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的新进程。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辖区广大村(居)群众工矿企业职工、中小学生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街道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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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制征文6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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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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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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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主办的青海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宁举行。祁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峨堡中队作为先进集体,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科副科长曹延军等9名最美交警、省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黄玉荣等10名最好司机受表彰。

据了解,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我省结合实际,将开展为期10天的主题活动,由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宣传、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重点选择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免费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等活动,利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活动,有效带动全民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倡导“交通文明”、践行“安全交通”。

活动当天,由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文明办、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举办的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心广场正式启动。活动中,西宁交警向群众演出了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设置交通法规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在3个视频点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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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三关于法制的征文800字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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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法律不单单只是人人都要墨守陈规的一个个规矩,更不是一条条限制人身自由的条例,它的存在同样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思想或是列举出处事中我们不应有的错误应对方法。林肯就这样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在法网包围之外就肆意为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被见者视而不见就认为此事被所有人的道德所接纳。法,是所有良好道德与行为的囊括,是帮世人解决矛盾的桥梁,而不是能被人轻易跨过它的界限的装饰品或是“打扰”到我们正常生活的干扰者。这是一名守法者应有的觉悟。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校中我们何尝没有校规、班规!而在这些条例中,我想大家应有的反应应当是觉得没有一件是会让人觉得做起来很困难的,因为这其中的规则都是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做到的或所能养成的习惯,或是说是应有的品德、行为而已。然而有意违法、违规者,在我的眼中,就是已经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法律,它是一个我们行为的标准,就像是一个生活之中的楷模,尽管或许我们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们始终都要学习这位“楷模”所带给我们的道德修养。因为“法者,乃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执法无论是宽还是严,最重要的是要自身的清正严明。

如今在校园或是放眼社会,行不端者不在少数,其道德的深浅便在其一言一行中表露无遗——衣冠不整、动作散漫、神情轻浮……这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的低下,更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否对自己的发色与行为做出过反思,自身所做的一切是否已渐渐划过自身道德(法律)的边线……而这便定为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的行为,无疑众人会以蔑视相加,鞭挞相

以对。而遵法者不单是不违法,更是要拥有自身的良好道德,让他人生活的更好,让自己无愧于心,鞭策自己不与不正之风相联系,这种感受是一名真正的守法者应有的感觉。

此乃守法者也。了解何为法,怎样遵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达人!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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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五届“小作家杯”全国中小学生征文启事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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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校园文学杂志社

中国校园文学社团联谊会

一、征文对象

全国在校中小学生。征文分小学组、中学组(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二、征文日期

2016年10月1日到2017年3月31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三、征文办法

1.征文设部分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征文启动时间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2.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参加的小型团体,可直接与征文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报名,由征文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人数具体安排评审办法。

3.个人参加,可直接将作品邮寄到征文组委会。

四、征文范围

一个故事,一则见闻,一种观点,一刹触动……把你内心最想表达的文字找一个恰当的切入点,写成一篇文章。

要求:

1.书写规范、整洁;

2.文章必须是文学作品,题目自拟,文体不限;

3.题材新颖,立意积极阳光,传递正能量;

4.小学组不少于400字,中学组不少于8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所有作品不得多于5000字,未公开发表,每人仅限一篇。

五、评审办法

1.评审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2.组织单位单独进行初评,复评由征文组委会对各组织单位的初评结果进行集中评审。

3.直接寄到征文组委会的作品,由征文组委会组织文学界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

六、评审专家

由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和文学杂志编辑组成。

七、奖励办法

1.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老师奖;组织奖等奖项。

2.由主办单位对各类奖项的获奖者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3.在《中国校园文学》杂志及中国校园文学网、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公布获奖名单。

4.获奖作品择优在《中国校园文学》刊登,获奖作者将获得丰厚稿酬。

5.优秀获奖作品由《中国校园文学》出版获奖作品专号,或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优秀获奖作品集。

八、注意事项

1.参加者所交作品不得抄袭他人或由别人代写。如有上述行为,取消参加资格。

2.征文组委会设在《中国校园文学》编辑部。

3.所有征文作品必须粘贴征文组委会专门印制的第五届“小作家杯”征文标志。(征文标志见《中国校园文学》2017年第1期,此期刊物可单独购买,每本定价8元。)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文联大楼《中国校园文学》编辑部“小作家杯”全国中小学生征文组委会

邮 编:100125

网 址:http://www.xywx.org/

联系电话:010-65389815 010-65389951

联 系 人:周方佳 郑迪菲 王莉芳(中学组)

李 娜 宋启平(小学组)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校园文学杂志社

中国校园文学社团联谊会

“小作家杯”全国中小学生征文组委会

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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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讨会征文启事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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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7年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讨会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为主题,于10月在青岛举办。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同主办,由《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协办。

会议重点研讨如下议题:

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研究;

2.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本质与特征研究;

3.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

4.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研究;

5.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和规律研究;

6.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研究;

7.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研究;

8.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新媒体融合研究。

现就以上议题向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征文。论文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有学术创新,写作规范。来稿请围绕会议主题撰写,字数在8000字以内,包括内容提要、关键词、作者简介,并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会务组将向论文入选者发出正式参会邀请函。会议结束后将正式出版论文集,并将遴选优秀论文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发表。

征文邮箱:qgszyt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7年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讨会”)。

征文截稿日期:2017年9月10日。

联系人:赵国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手机:13884970967

朱 燕,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电话:010—85195671 手机:13811610293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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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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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面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助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曾经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文明城市、文明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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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二届全国曾国藩家教论坛发起征文启事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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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家风建设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把"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为在青少年人格教育中突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普及,引起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广泛关注,双峰县在2012年成功举办"首届全国曾国藩家教论坛"暨"第三届寻根之旅"。"首届曾国藩家教论坛"征文启事发出后,全国各地研究专家、教育工作者踊跃投稿,组委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共收到各类稿件近100篇,经过评审和筛选,优秀论文分"国学传播"、"曾氏家教研究"、"现代家教研究(青少年健康成长研究、留守儿童家教研究)"三个部分结成论文集。今年11月26日,是曾国藩205年诞辰纪念日。双峰县将在曾国藩研究会、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会、中国报业网、湘潭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指导下,于11月下旬举办"第二届曾国藩家教论坛"和"寻根之旅"。

本届曾国藩家教高峰论坛的主题是:"曾国藩家训与当代教育"。论坛将邀请国内家庭教育领域知名专家、主流媒体、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新兴家庭教育机构资深人士,共商青少年教育和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大计。现面向全国征集以青少年教育和家庭教育为主题的课题报告与论文。论文经专家评选后,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作为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研究成果结集出版。现特启事如下:

一、征文范围:

青少年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可分家教组、中小学教育组、幼儿教育组、家长组等(征文选题附后)。

二、征文要求:

1.应征论文要有针对性、创新性、经验性,防止抄袭;

2.稿件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调查报告或实践创新案例。

三、征文截止日期

征文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来稿请注明"曾国藩家教论坛"字样,同时请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手机、邮箱,以便联系)。

四、投稿方式

1.所有征文稿一律为电子稿,投稿邮箱:509616606@QQ.com

2.联系人:胡老师18973821018 熊老师13873817498

五、凡征文稿被采用者,组委会将邀请免费参加"2016第二届全国曾国藩家教论坛"和"寻根之旅",并获得"首届曾国藩家教论坛"《论文专集》。

"2016第二届全国曾国藩家教论坛"组委会

2016年8月12日

附:征文选题(供参考)

1、当代教育与圣贤教育

2、素质教育与经典诵读

3、弘扬国学,与经典同行

4、儒家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5、曾国藩家训解读

6、曾国藩家训与廉洁齐家

7、曾国藩家教与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

8、曾国藩的家教思想

9、家风与家教

10、国学教育如何与义务教育结合起来

11、曾国藩家教成功经验探索

12、做有灵魂的素质教育

13、文正家风借鉴

14、国学教育典型经验介绍

15、家长对孩子一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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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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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从6月1日开始,一个月内,广东电台、珠江电台每日播出《国土一分钟》节目。节目分为六大板块,包括全国土地日小常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常见问题解惑、耕地保护知识、广东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成果、广东国土资源再创新局等内容。

除了《国土一分钟》节目外,宣传活动期间,广东厅将举办“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报告会、“民声热线”上线直播、“随手拍”摄影比赛、“广东最美国土人”评选、“我与国土的情缘”分享会、“土地·家园”百名儿童现场绘画比赛、“南粤大地情”图片展、微电影“守田家的秘密”视频展播等;同时还将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广东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成效,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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