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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通用20篇)

发布“诚信之星”是弘扬诚信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全国十大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努力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今天小编整理了2024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观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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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字法制征文: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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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作为青少年,也有与我们相关的法律,那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样,就使我们青少年受到了一定的保护。

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地方,对他们的影响不言而喻。不少青少年的犯罪,都是家庭造成的,最为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有的孩子因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怀,甚至遭到父母的虐待,使他们逐渐走向犯罪。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教育,监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他们这么做,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机构,未成年人有很长的时间是在学校度过,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我曾经看过一则案例:一位年轻的男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单独把某个女学生叫出去,侵犯她。刚开始,她们都不敢说出来,后来她们告诉了家长,家长到校方要求讨回公道,校方竟以该老师是有名教师的理由来否认,也没有做出调查。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相终究水落石出,该老师也被判处死刑。但是,对于受害者身心的创伤是校方无法补偿的!这就看出,校方的不负责任,他们作为教育机构,对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居然对家长的话置之不理,使更多的同学受害,实在可恨!

我们每时每刻都置身与社会中,社会环境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有的人却没认识到这点:某女生,因为虚荣心作怪,到一家影楼照了一辑明星照,在老板娘的诱惑下,还与一位不相识的男孩照了婚纱照,最后竟糊里糊涂地签下了一份协议。不久,相片被挂了出来,人们都以为她订了婚,后来在大家的压力下,16岁的她被逼退学到南方打工。虽然最后她的母亲为她讨回了公道,但是她觉得,她在家乡已经抬不起头了,所以还是没回家。从这个案例就看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还不多,不会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是社会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所以也是难辞其咎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他们需要多方面的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哪一方面都不可缺少。另外,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十分必要。我们应该做到依法自律;而且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最重要是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这几点,就必须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使大家都依法律己;青少年要抵挡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心中要有法制的理念,这样才能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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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12.4法制宣传日优秀征文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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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建立,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立,在此背景下,依法治国的理念渐趋走进人们的视野。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市民社会自治作为一种越来越强烈的话语出现在理论界,民众参与依法治国成为市民社会自治的必然要求。

民众积极参与依法治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越性:

民众参与本身是直接民主的表现,是依法治国的当然要求。民众参与依法治国,表达自身的诉求,有利于集中智慧,减少失误,改善政府管理,形成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是实现利益兼得的要求。依法治国,实行法治,意味着政府治理应规范化、法制化,公共利益不再绝对本位,应切实尊重保护个体利益,应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兼得。但我们的困境在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道德多元,利益多元,公共利益的判断日趋困难。且随着经营化思想的兴起,行政主体逐渐有了自身的私益,其在公益与自身私益发生冲突时的两难选择中,很难舍己为公。解决问题的路径在于:通过民众积极参与,确保自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体现,同时通过民主讨论,形成公益,并使之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兼得。

是国家稳定的要求。现代社会政治稳定取决于制度化参与的比例。社会中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有序参与到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去。从这种制度化参与机制中,国家权力获得了稳定的支持来源和控制权。

上述分析表明依法治国尚需民众的积极参与,然民众如何参与?从参与的层面来讲:区分社会自治层面的参与、国家管理层面的参与。

对于前者即意味着民众在社会自治领域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参与的内容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自治并非排斥国家的指导,甚至在政务方面仍需接受国家的领导。社会自治不能滥用权利,需遵守和权利相对应的法律义务。现有的社会自治主要体现为: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行业自治。

对于后者,国家管理层面的参与,从其流程来讲是指参与立法、参与决策、参与执行、寻求救济。参与立法、参与决策是抽象意义上的参与,旨在确保立法、决策维护体现自身的利益,相较于其后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具有特殊的意义,可防患于未然。参与执行、寻求救济则是比较具体的参与,民众需配合政府权力的行使,可对其执行行为提起异议,并可寻求进一步的救济:自身提起诉讼。

依法治国要求改进政府的治理方式,推动民众的参与。民众的参与需制度化的保障,否则民众的参与将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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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全国爱耳日黑板报宣传资料内容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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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的功能主要是听觉和保持平衡。耳聋一旦形成,一般不可恢复,小儿耳聋还会造成语言学习障碍,成为聋哑人。耳朵内的前庭器官与眼睛、肌肉、关节的感受器一起作用,保持着身体的平衡。前庭器官就在内耳,内耳疾病容易造成眩晕和平衡失调。

减少耳聋的发生关键在于预防和早期干预。

耳保健应该注意:

1.克服不良习惯――掏耳。

耳屎在医学上称为耵聍,是耳道皮肤耵聍腺的正常分泌物结合皮屑等形成的。一般少量屑状耵聍,可以随运动时的振动和下颌运动时自行排除。大块硬结的耵聍,应该请耳科医生用专门工具取出。

掏耳容易损伤外耳道皮肤,把细菌带入外耳道,引起发炎,不仅痛苦而且难治。如果造成鼓膜穿孔,易引起感染,患中耳炎,就会影响听力。

如果耳痒难忍,可以用棉棒占酒精擦拭,但不要插入太深。

2.预防游泳性耳病。

硬块耵聍可以形成栓塞,耳朵进水,耵聍变软膨胀,影响听力,刺激耳道,引起发炎。如果耳膜已经穿孔,则不要游泳,以免引起各种疾病的复发。

游泳时最好用用耳塞,头部仰起,高于水面。

游泳不要深潜水。一是深水会对鼓膜有压力,二是易引起眩晕,造成危险。

3.保护好听力

耳聪目明是身体健康的标志,平时应该注意保护好听力。

影响听力造成耳聋的最常见原因,一是药物中毒,二是噪音。

药物最多最主要原因。可以致聋的药物主要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这些药物易损害内耳、耳蜗(听觉感受器),前庭(平衡感受器),造成耳聋和平衡失调。

耳蜗中毒症状主要有:用药期间或停药物以后,出现高调耳鸣,听力下降,并且逐渐加重,直到全聋。

前庭中毒的症状主要有:眩晕、恶心呕吐,走路不稳和平衡失调。

作为医生要了解药物的毒副作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能少用的不要多用,肌注不要点滴,不可滥用。

致聋药物有交叉易感性,一种药不行,其他药物也不能用。

致聋药物可母婴感染。怀孕期间应避免使用各种耳毒性药物。

另外,耳聋还有家族易感性,如果家族中有人发现容易致聋,其他人更应注意。

4.噪声失聪

不规律、强刺激噪声,不仅能引起心理不适,而且能伤害听力。噪声损伤听力是缓慢的,进行性损伤,很难治疗。强烈刺激的音乐也会使听力下降。

噪声引发耳聋的特点是:出现高调耳鸣,且由间歇性变成持续性,最后致聋。

判断小儿是否耳聋,可观察小儿对声音的反应。如果小儿睡觉从来不被大声音吵醒,对家长的呼唤不理睬,说话时间晚,或者一岁时,能说简单的话了,后来生病又失去了语言能力,则应该怀疑是否对听力有了损害,要及时听力测试,或者一耳,或者双耳。

根据损伤程度,及早配戴助听器,早进行语言训练,可以做到聋而不哑,保存甚至提高听力。

现在拥有的人工耳蜗可以帮助恢复听力。电子耳蜗适用于重度或全聋者,2-70岁的人均可进行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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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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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_年_月_日至_月_日,我参加了___培训班。两天的培训,紧张而充实,让我收获颇丰,现我将此次培训的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新时期给工作提出更多新的难题。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这种发展趋势可以简单概括为: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网络化。当今时代又被称为“信息时代”,大洋彼岸发生的事情只要几秒钟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使我们的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机遇,就是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工作得到发展和进步;所谓挑战,就是各种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给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二、新时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保密与交流的界限划分越来越不清楚。“应该保住的保住,应该交流的交流”是工作的原则之一。不能为了保密,就不公开、不交流。保密是暂时的、相对的,公开、交流是绝对的、永恒的。经济全球化使得保密与交流的界限难以掌握,这无形中增大了工作的难度。二是信息安全面临巨大挑战。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为此,国家保密局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的规定》等等,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问题。

三、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然而,在平时的工作中,部份涉密人员、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有所淡化,保密麻痹思想滋长,认为“周边无战事”,可以“刀枪入室,马放南山”了,孰不知当今世界并不安宁,缓和中蕴藏着动荡和危机,特别在科技、经济领域,没有销烟的斗争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因此,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经常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利用各种时机敲“警钟”,使全体人员认清:保守国家机密不仅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同时,要经常利用失泄密的典型案例,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忧患意识,绷紧有密必保这根“弦”。

四、加强保密技能学习,养好良好工作习惯。广大工作者和涉密人员要不断学习保密知识,严格按章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优盘和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及调任时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有关部门应监督其登记、交接,不留隐患。

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杜绝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切实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入手、从身边事入手,严守纪律,守住秘密。篇3: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肖锋涛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

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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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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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在海口举行的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交警贺文昌和禁毒警察胥瑞用“国际范儿”十足的原创说唱歌曲《路之星》彻底颠覆警察叔叔一贯严厉形象,令人耳目一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更佳。

“这道路上最亮的星,总是陪你安全一路同行,坚持这颗赤诚的心,守护平安我决不放弃……”海口交警贺文昌和禁毒警察胥瑞两人在现场配合的默契十足,用时尚动感的歌曲《路之星》传递出交警的内心想要对交通参与者说的话。

“很多人都喜欢音乐,音乐的形式跟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知识结合,使得一些生硬的东西能够更好地传播,更能让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接受。”贺文昌说,希望年青人能通过听歌对交警多一分理解和支持,将交通安全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希望能更多人,主动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会挖掘更多新的宣传形式,也从交通违法员、驾驶人等多个角度去创作歌曲内容,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胥瑞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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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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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我社区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 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社区多形式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全社区居民参与普法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普法活动小结如下:

一、拓展普法宣传园地,充分利用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社区在宣传橱窗栏里张贴了多张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海报,通过图片、文字展览方式,让居民更直观掌握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同时,组织了社区志愿者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200余本,多途径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12月4日,社区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及部分居民代表开展了“法律进社区”的主题学习活动。从党法制教育角度出发,我们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重大部署,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还学习了“民主法治社区”有哪些要求、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如何规定的等社区法制相关知识,让居民可以真正了解民主法治社区,如何更好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到社区自治工作中来,更好的监督我们社区的日常工作,真正实现居民自治;当然,也特别安排了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小常识的学习,主要有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遗弃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丧失继承权、买房时要看哪“五证”等。整堂课学习下来,大家都受益匪浅,都感叹自己平日法律知识学习的太少了,以后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三、关怀社区帮教人员。12月6日,由社区干部结对,对社区3位帮教人员家庭进行了探访。主要关心他们工作、生活近况。是否有什么困难,思想情绪上有什么变化,做好开导辅助工作,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开展正常的生活。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不足之处,社区居民多,流动人口也众多,普法宣传广度还不够。今后,社区会继续开展好“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公民守法观念,为减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提供法律保障,构建和谐安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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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制在我心中优秀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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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法制在我心中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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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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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从6月1日开始,一个月内,广东电台、珠江电台每日播出《国土一分钟》节目。节目分为六大板块,包括全国土地日小常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常见问题解惑、耕地保护知识、广东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成果、广东国土资源再创新局等内容。

除了《国土一分钟》节目外,宣传活动期间,广东厅将举办“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报告会、“民声热线”上线直播、“随手拍”摄影比赛、“广东最美国土人”评选、“我与国土的情缘”分享会、“土地·家园”百名儿童现场绘画比赛、“南粤大地情”图片展、微电影“守田家的秘密”视频展播等;同时还将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广东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成效,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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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000字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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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使我不仅对古代的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而且还了解到其产生的根源和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以习惯法为主,礼刑并用。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商代已具有成文法律,商朝的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

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商,到了西周更趋成熟。《吕刑》中对犯人施行五种刑罚的规定长达三千条;同时,明确规定了罚金等级和赎刑制度等。

春秋战国春秋时期,奴隶制法制解体,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文法陆续颁布。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确立。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称于世,刑罚种类繁多,手段也极为残酷,对罪犯往往数刑并施。

先秦以前没有专设司法机关,只是设官理刑。夏有大理,商周有司寇。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设置掌握狱讼的最高法官。

秦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后,“廷尉”列为九卿之一,作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秦地方无专门的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兼行审判权,可自行处理一般案件。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汉代确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六部制度的基础。汉代中央仍以廷尉(又称大理)为最高司法长官,地方司法机关与秦基本相同。汉代对各种机构的员额和职权都有明确规定。

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各朝都编纂法典。曹魏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18篇,规定五刑,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保护贵族、官僚、地主等8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八议”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发展。《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北魏、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官当”制度,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

隋唐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诸种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隋朝制定的《开皇律》在封建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唐律把“十恶”特标篇首,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唐律》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亚洲一些国家亦有一定影响。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案件。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亦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唐朝时,每遇重大案件,皇帝通常命令大理寺卿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

宋代司法机关不断扩大,职权分散。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宋元《宋刑统》是宋代的基本法典。宋朝全面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皇帝可随时颁布□令作为断罪处刑的依据。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两个朝代,在法律上亦反映出封建社会后期的时代特点。明、清法规以律为主,律外有诰、例、令、条例、则例、会典等。

清代制定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司法权更趋集中、完善。于中央设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对重大案件实行“三司会审”,清称“九卿会审”,标志着皇帝对司法权的严格控制。

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的背后,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思想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③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④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司法大权。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行政机关。

感受完这一次古老的洗礼,我的受益良多。古代法律制度的背后承载了许多古老的历史文化和中国传统思想。只有我们更多地去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演变,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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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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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候六海任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军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信访股,分管法规信访副局长罗方彪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法规信访股股长、地环股股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的具体事项。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安排为一周,采取纸媒宣传、电视宣传、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短信宣传等多形式宣传,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作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共2000余本,发送短信3000余条。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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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古韵犍为茉莉飘香"全国诗歌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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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历史悠久,汉武帝开西南夷置犍为郡,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设犍为县,“犍为”之名已沿用2100多年。犍为人文醇厚,西汉大儒扬雄客居子云山,留下“西蜀子云亭”的典故;唐代诗仙李白途径犍为清溪驿,留下“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的千古绝唱;宋代文豪苏轼情系犍为,留下《犍为王氏书楼》的名篇;岑参、杜甫、范成大、陆游、邵伯温、马一浮、黄炎培等历代名流,都曾留迹犍为。犍为文旅资源丰富,犍为文庙大气雄浑,罗城古镇形制独特,嘉阳小火车珍藏绝版,同兴桫椤湖穿越远古。犍为茉莉馥郁,清茗氤氲,拥有茉莉花8万亩、茶叶15万亩,是西南地区最大的茉莉花种植基地,已建成“中国茉莉之乡”、“中国茶乡”、“中国茉莉茶之都”。

为了深入挖掘犍为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展示犍为的独特魅力,中共犍为县委宣传部与《星星》诗刊联合,在“犍为县第二届茉莉花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首届“古韵犍为 茉莉飘香全国诗歌征文活动。现面向全国广大作者征稿。

一、征文主题

围绕“古韵犍为 茉莉飘香”主题,挖掘犍为元素,展示犍为历史悠久、人文醇厚、文旅资源丰富、“两乡一都”内涵。(请登录犍为新闻网、犍为旅游网,或百度“犍为”查找资料)

二、征文体裁

现代诗歌(分行诗、散文诗)、旧体诗词。现代分行诗不超过10首,总行数200行以内;散文诗不超过10章,总字数5000字以内;旧体诗词不超过10首。

三、征文处置

1、《星星》诗刊将组织著名诗人、评论家、刊物编辑,在所有来稿征文中选出优秀作品,编辑出版一期征文专号,并付优厚稿酬。

2、对于入选征文专号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在“第二届茉莉花文化艺术节”期间,在音乐会、闭幕晚会上予以展示,同时拥有其他宣传、出版等非商用之使用权(不另付酬)。

四、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五、投稿要求

1、一律电子邮箱投稿,拒绝纸质稿件。稿件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等基本信息。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古韵犍为 茉莉飘香诗歌征文”字样,投至xskzyuanchuang@126.com。

2、所有来稿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若遇抄袭、剽窃作品,将被取消入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中共犍为县委宣传部

《星星》诗刊杂志社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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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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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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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2024全国“平安与和谐”征文大赛全面启动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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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是一位能言善辩的律师;或许,你是一名出生入死的警察;或许,你是一个充满理想和才情的新闻系学生;或许你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演员;也或许,你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关系,只要你有记忆,就能用你的心灵和你的智慧来为我们讲述中华大地每一片沃土上发生的那份真实的“平安和谐”,讲述发生在我们每个平凡人身上的法治故事。

为了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激发社会正能量,发现法治新闻人物,大力宣传“国家宪法日”,中国新媒体信息网法治频道将整合优势资源(各大中专院校、书画院和其他网络媒体资源等)联合开展全国“平安与和谐”征文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主题:平安与和谐

二、征文范围:全国

三、征文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2月4日

四、征文组别:

1、社会组:主要面向社会各界,不分年龄、性别、职业等非全日制在校学生;

2、校园组:主要面向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园记者和喜爱创作的学生。

五、征文类别:

1、新闻类:各地原创法治新闻(包括消息、通讯、时评等,必须附有照片);

2、文学类:用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形式讲述你心底的法治故事;

3、摄影类:各地平安创建过程中的摄影作品,尤其欢迎见义勇为和公益类的新闻图片,必须美学和新闻要素兼备;

4、书画类:书法作品尽量突出“平安与和谐”主题,绘画作品可不受主题约束,能体现和谐的艺术审美价值即可。

六、奖项设置:

大赛按组别分类设奖,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新人奖若干,并附设组织奖。所有获奖名单将在网站公布,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者将择优聘为本网兼职采编或频道通讯员;优秀作者,尤其是书画作者可由本频道采编在网站给予专题采访报道;获奖作品择优在网站法治频道刊发,所有获奖作者和单位将有机会获得刊有获奖作品的《平安中国》刊物一本,并有机会参加在国家著名5A景区举办的笔会夏令营。

七、注意事项:

1、投稿务必注明征文组别和类别;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处置权;

3、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

朋友们,别再犹豫了,拿起您的笔,或者掏出您的手机,举起您的相机,或者敲击您的键盘,为我们讲述发生在您身边“平安与和谐”的精彩瞬间吧。您给我们一个故事,我们会还给您一生的宝贵机遇!

特别提示: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大赛冠名单位和赞助单位和各省市承办单位,一旦确定将在网站法治频道公布。

投稿邮箱:zhongguofazhi2008@163.com

咨询电话:010-63256478 15303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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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文苑杯”全国闪小说大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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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作家文苑》报编辑部特举办第1届“文苑杯”全国小说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文主题:反映爱国、敬业、奉献,勤劳朴实、追求梦想,扎根基层、创新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感恩有心,廉洁奉公、奉献爱心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题材。

二、征文要求:1.内容贴近时代、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视角独特,构思巧妙,发人深思。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3.题材自选;字数不超过600字。

三、征文对象和时间:即日起至3月8日止,向全国精短文学爱好者征稿,4月1日前颁奖。

四、投稿邮箱及要求:投稿时注明“文苑杯十标题”字样,请先粘贴在邮箱正文框内再从附件发组稿邮箱:2768692058@qq.com,(文末注明通联邮编、地址、真实姓名、电话、QQ或微信号),编辑部将及时审核作品,并及时通知作者是否入围。入围作品将在《作家文苑》报上择优发表,获奖作品将荐在《精短小说》杂志上发表。

五、奖项设置: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元;三等奖4名,奖金50元;优秀奖10名,获奖作者均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作家文苑》报和《精短小说》杂志上发表。

六、主办单位:作家文苑报社

七、评审委员会:

评审顾问:王 蒙 贾平凹 莫言 郏宗培 杨晓敏 阎刚

评审委员会主 席:刘公(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和陕西精短小说研究会会长,著名作家,《精短小说》杂志主编)

副主席:凌鼎年(世界微型小说研究会秘书长,著名作家

申弓(沈祖连,广西小小说学会会长,著名作家)

王培静(北京小小说学会会长,著名作家)

修祥明(小小说著名领军人物之一,著名作家)

袁炳发(东北小小说领军人物之一,著名作家)

侯发山(《精短小说》杂志副主编,著名作家)

邵火焰(《精短小说》杂志责编,著名作家)

评审办公室主任:王大煜(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副会长兼四川省分会会长,《精短小说》杂志责任编辑、《作家文苑》报执行主编)在线QQ2290543088咨询电话:13350635526(微信wdy2290543088);

评审办公室副主 任:朱会鑫(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四川省分会副会长,《精短小说》杂志责任编辑、《作家文苑》报副主编,知名作家)

中华精短文学学会作家文苑编辑部

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四川省分会

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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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制安全征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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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网 ,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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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法制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2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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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那个金秋,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一页。在那个满目都是丰收景象的十月,我成了大通县塔尔地区的一名教师。学校,一个神圣又充满希望的地方;教师,一个高尚又充满激情的职业。从踏上教书育人的这条路起,我决定尽我所能,让孩子们懂得更多的知识。

转眼间十四年多的岁月过去了,回想起这不算长,但不算短的教师生涯,通过和孩子们、和家长的不断接触,我渐渐地发现,做为一名老师,在教会孩子文史理化知识的同时,更要让学生健立健全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这对学生长大成人走向社会以后,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人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教学十余载,每当老师在课堂教学、班会课中讲述到法律知识,每逢学校费时费力联手司法部门给学生进行法制讲座时,我屡屡发现总有那么些为数不少的同学无视台上老师苦口婆心的讲述,在台下或玩耍或打盹儿,不屑于听。问其原因,基本的回答都是:老师,我们又不去做杀人放火的坏事,犯不了法的,法制那是大人们的事,离我们远着呢!

孩子,法制离你们真的远吗?不,让老师告诉你,法制就跟你每天呼吸的空气一样,你似乎看不见,但它确实存在着,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孩子们,在塔尔镇这个纯回族聚居的地区,清晨,伴随着清真寺里悠扬的颂经声,你的爷爷或奶奶开始洗浴,虔诚地做起了礼拜。这是穆斯林家庭最常见的生活场景,因数常见,你觉得这跟法制无关?不!孩子,“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信仰伊斯兰的回族,是中华这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会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请记住: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年前,老师带到小学毕业的一个男同学刚上初中就辍学了,那是一个多么聪明好学的孩子啊,他的初中班主任老师一次次上门动员,劝家长让孩子来上学,差点磨破了嘴皮,可家长却始终不为所动,说庄稼人的孩子,读不读书都一样,还不如让他早点寻个挣钱的路子。不久,我在药草开往桥头的班车上见到了他,年仅十四岁的孩子,正应该在校园里读书学习的年纪,却早熟地成了这趟班车上的票员,开车的正是那个拒绝让孩子上学并屡劝不听的家长。看着曾经清澈充满求知欲望的那双眼睛,我多么心酸。孩子们,这样的事例你也许见过不少,或许不久的将来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也许你觉得这是人家的自由,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去学校读书,是我国神圣的法律赋予你们未成年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即使是你最亲最爱的父母!

孩子们,要问你们童年生活中最怕的事是什么?我相信你们一定会说,那就是挨家长的打呀。也许因为顽皮淘气闯了祸,也许因为粗心大意少做了作业题,你们经常免不了接受来自父母的皮肉之苦。还记得转学到新疆的那个叫娟娟的女同学吗?小小年纪的她因为经常在班里偷窃其他同学的钱物,被她的父母知道后,一怒之下她的父亲抡起皮带将她打得浑身青紫。第二天当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带着满身伤痕来上学,我给她的家长打电话寻问,家长的回答竟是:“我管教自己的孩子,跟你老师有什么关系?”其实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一定要用“打”这种粗暴且违法的方式吗?而平日里与她一起读书一起游戏的孩子们,也没人觉得她的家长打人犯法,你们是不是觉得因为她老偷东西啊,还不该挨打吗?从小我们就听老一辈的人说过,“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是管教的需要”,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也有一句老话说:“树不绑不成材,人不打不成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所以,如果是挨外人的打,你会觉得打人的人犯法了,可是打人的换成是疼爱自己的父母,难道这种行为就可以被允许吗?不,孩子,以后当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知道,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没有想打就打的权利。如果父母殴打孩子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面对父母高高举起的棍棒,孩子,你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刚开学时,老师收到了曾经教过的一位女学生的电话,尽管我们的通话虽然聊聊数语,却让我惊讶得半天都回不过神来。我知道,按她小学毕业的时间算起,正当花季的她应该坐在九年级的教室里,和同学们一起努力学习,迎接即将到来的六月份的毕业考试。可是她却告诉我说,在寒假的时候,父母已经将她远嫁到了民和,刚结婚不久,她的婆家全家要去广州开饭馆,她也得跟着去饭馆干活,所以打电话跟我告别一声。电话中她的语气平淡,似乎对家人的这个安排也没有什么异议,我听不出有丝毫的不满。问她十五岁的年龄怎么能领到结婚证,她告诉我双方父母约定先把婚事办了,等她到法定结婚年龄了再去领结婚证。听到这儿,孩子们,你们是不是觉得,在农村这样的事也不少见,因为孩子不反对,因为没有人追究,所以这事也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我们暂且先不论不领结婚证的婚姻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仅凭让正在读书的十五岁女孩子辍学去结婚就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简明概括起来就是: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更不能允许未成年人结婚。所以孩子们啊,当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你还能认为这事跟法制无关吗?

当父母将年幼的你们丢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给你贴上“留守儿童”这个辛酸的标签时,你要知道这条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当父母让年老体弱本该安享晚年的爷爷奶奶丢在家中长年累月在外打工时,孩子,你要让你的父母明白,家庭经济固然重要,但是维系亲情更重要,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长时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属违法。

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是否清新是否受到污染关系着法制;我们身边美丽的小河是否清澈是否浑浊充满难闻的异味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吃的每一粒米每一棵菜是否安全质量是否合格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所走的每一条路每一辆车关系着法制……

孩子,法制并不是抽象的,遥远的,法制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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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街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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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xx)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xx)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标语,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xx)

4、请法制副校长盛群同志来校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xx)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xx)

6、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xx)

7、依托少校大队部,组织各中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并参与评比(xx)

8、精心制作法制宣传小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xx)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学校安全办 少先大队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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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一届“听雨轩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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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作家协会、慈溪市观海卫文联、慈溪市杜湖文学艺术研究院《杜湖》杂志社、慈溪市爱可制笔有限公司、慈溪市爱可制笔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慈溪文化,多角度诠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夯实慈溪的文化软实力,展现慈溪和谐、创新、慈孝的精神风貌与人文景观;即日起,举办第一届“听雨轩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

据了解,此次征文设置了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征文结束,举办方将邀请专家参与评审,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视情在《杜湖》杂志发表。

征文大赛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本届征文只接受电子稿,一律投“听雨轩杯”征文邮箱duhu2016tyx@sina.cn。投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据悉,本次征文要求内容丰富,感情真挚,弘扬生活中的真善美。征文体载为散文;题目自拟,字数5000字以内。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每个作者投稿一篇。用独特的笔触描绘百姓幸福生活,用文学的视角记录慈溪的自然风光、历史风貌和改革发展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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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法制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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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这样一则新闻:法国一个青年因为吸一种香烟太贵,钱不久就花光了,于是,他就把所有东西变卖又去买烟,钱用完之后,他干脆去偷钱或变卖更贵重的东西,钱一到手他就直奔香烟店买烟。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他在抢盗一个珠宝店时,被警方抓获,锒铛入狱。在狱中,他十分后悔自己当初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可见,小错误不改习惯了也会酿成大错误。

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教过我们体育的官老师,我向她问好,“是你呀!”官老师说到,“昨天我看到你们班XXX同学闯红灯,差点就被撞到了。”官老师关切地说,“你们上下学一定要注意安全,闯红灯是很危险的,要遵守交通规则。”曾经,他也抓到过闯红灯的同学,这些同学不仅违法,有的还险些送了命。可还是很多人不屑一顾。后来,官老师因为受不了我们班学生太调皮而不教我们了,但是他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我们十分怀念。

遵纪守法,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也许你会说:“我才不会做偷窃这种的可耻的事呢!”大家都知道偷窃违法,却觉得离我们很遥远,但违法却离我们很近,比如说闯红灯,通常很多人都没有遵守,有的人为了赶时间,有的已习惯闯红灯,这不但触犯了交通法,也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

法律就在身边,希望人人都能严以律己,遵守法律,珍惜生命,文明少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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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安中国建设宣传获奖征文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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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中国梦的种子,或大或小,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知识,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在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只要我们努力学习,坚持奋斗,我们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我的梦想是当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回顾中国的历史,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火烧圆明园.日本入侵中国,在中国烧杀抢掠,抢走中国无数的财富,南京大屠杀,杀害无辜的百姓三十余万,给中国造成了无比巨大的灾难.更有近年来,日本无故挑起事端,争夺中国的钓鱼岛,这都是中国的耻辱.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不如他们国家强大.长大以后,我要研制出更先进的武器,提高国防能力,来保卫祖国,防御外敌入侵,捍卫祖国的领土完整.我还要研制出先进的机器设备,生产高端的产品,创造更多的利润,使国家更加繁荣富强,让老百姓过上更富足的生活,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从现在开始,我要从生活的一点一滴开始做起,要把马虎、不认真的坏习惯改掉,做一个认真仔细、善于思考的自己.

在业余时间里,我不会看那些对学习没有用处的书,要多看一些作文、科学一类的书籍,来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在学习中,我要养成独立思考的好习惯,遇到难题不气馁.上课时,要做到集中精力,认真听讲.当天所学的知识,务必掌握起来,并做到能够灵活运用.做作业时,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遇到不明白的问题,要虚心向老师或其他同学请教,直到弄懂为止.决不能不懂装懂,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认真学好每一门课程,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好少年.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谎言是不可能从生命中结出灿烂的花.在学习过程中,如果你欺骗学习,那么,学习就会双倍地欺骗你,学习成绩就会直线下降.长大后,也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我们一定不要欺骗自己,要认真听课,好好学习.

在生活中,我也一定要充满自信的面对生活.一次,老师让我们制作一个小手工,我做了一会儿,觉得怎么也做不好,便生气不做了.爸爸见了,便不厌其烦地开导我,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有信心.我深受启发,便又用心的做起来.最后我做成了一个精美的小汽车,非常高兴.这件事让我懂得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充满自信的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和挑战.

记得,妈妈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是《高贵的施舍》.它的内容是一位只有一只手的残疾人,向一位母亲乞讨.那位母亲并没有直接给他钱,而是让他把房前的砖搬到房后去.他用一只手去搬,一直搬了两个多小时,才把砖搬完.那位母亲给了他三十圆钱,这时,那位残疾人才恍然大悟……后来,他成为了一个有钱人.

查字典作文网(ZUOWEN.CHAZIDIAN.COM)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是一个残疾人,也不要小看自己.只要付出劳动,同样会创造出奇迹,要学会独立,而不能只想依赖别人的帮助与施舍活着.

当然,我也会告诉朋友们,要充满信心,乐观的面对生活,让他们也努力学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够生活的快乐.

在思想上,我们要热爱祖国,保护环境,在学校里,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家里,我要尊敬长辈,帮助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都有一个梦想,它就叫中国梦.一份信仰,一份怀念,一份奋斗,到处都弥漫着中国梦的味道.就算是在异国他乡,都还能轻松哼着国歌的旋律,心怀着祖国,铭记着中国梦,创造美好的未来.看着眼前正在富强的中国,我笑了起来.

人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但每个人的梦想又不尽相同.怀着一份坚强,一份荣耀,一份铭记,时常勉励自己.心中已准备好,种下中国梦,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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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征文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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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耳日在每年公历的3月3日,是在1998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后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并于2000年最终确立实施。2011年3月3日,农历1月29日,星期四为2011年全国爱耳日。

全国爱耳日的由来与来历

1998年3月,在全国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1999年国务院工作协调委员会所属的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正式将我国设定"爱耳日"活动列入1999年度工作计划。而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等十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并于2000年在首都和各省会城市成功地开展了第一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2010年为第十一届全国爱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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