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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通用20篇)

发布“诚信之星”是弘扬诚信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全国十大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努力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今天小编整理了2024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观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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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制在我心中主题征文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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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的时候,我们学校观看了两部励志的微电影,让我难以忘怀。

这部片子都是讲了道德和法律,一个是偷钱一个是打架,打架的那个少年最后杀死了一个人,也被关进了冰冷的监狱。

法律是一根绳子,约束你的行为,让你同那些邪恶、落后、肮脏的思想彻底隔绝。法律在我心中。时代在飞速前进,科技在不断发展,所以便造成了有些学生不务正业,一放学就钻进网吧,几个小时不出去,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十分严重,老师叫,叫不的,家长管,管不了。可让人伤透了脑筋,管教和劝导是“治标不治本”的,所以这是就要用到法律,这一有效的武器。首先必须从网吧开始抓起,“未成年人不得进网吧”这一规定,已经在全国得到有效实施。看来只有让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约束我们的行为,引领我们走上成功道路。

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看见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连两岁小孩子都懂得的规矩。然而又有几个人遵守呢?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规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也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还有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规健全,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

法制在我们心里,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当我们都行为规范,行为好的时候,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永远伴随着我们。

法律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就会依照法律解决一些矛盾,化矛盾为友谊。如果法律在大家心中,那么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也是端正的,就没有了战争,有了和谐。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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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全国质量月优秀征文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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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至17日8时,,三鹿奶粉库存2176吨,召回产品8218吨。同时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各地报告临床诊断患儿一共有6244例。其中,4917例患儿症状轻微,生命体征稳定,正在进行院外随访治疗或已经治愈。现仍留院观察治疗患儿有1327人。所有临床诊断病历中,有158人发生过急性肾功能衰竭,占总病例数的2.5%。经有效治疗,目前158例重症患儿当中,已经有94人病情平稳或已经治愈出院。此外,回顾性的调查发现有3例死亡病例,其中甘肃省有2名,浙江有1名,不包括在我刚才提到的6244名诊断病例之中。

多么可悲的数据啊?企业的损失不用说,人们以后对企业的信任有会怎么样啊.食品和药品,都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物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发展长远的根本,如何把好“质量关”,如何崩紧质量这根弦呢?这个问题是我们所有员工必须引起深思的的问题。影响产品质量的三大元素里,“人、机、料。人一直是排在一大因素的最前面,因为人在这里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因素,人的自身因素很重要,如果人的自身因素能确立的话,那么,质量问题就会少出现或杜绝在萌芽状态。质量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工作理念!质量意识在我门的心中,更在我们全体人员的心中,所以我门要100%按着标准操作程序完成岗位操作,安全高效生产出合理数量高品质产品. 并且需要每一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对于自己所用的辅助材料应该去了解,这样,才知道应该怎样去控制,从那个方面去控制,鼓励持续改进,不断对所有细节问题进行改进,降低所有能够降低的生产成本。

三鹿成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这些部门就应该负起责任来。不能把人民的生命安危视为儿戏。除了三鹿以外,其他企业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呢?除了奶粉以外,其他的产品还会不会出现对人体有危害的问题呢?为什么一定要等到问题出了再引起重视,再来查处,而不能防患于未燃呢?那些对人体有害的成份在产品出厂前难道就检查不出来吗?我门要从中感触一些.每个员工不希望我门的企业成为不赢利的企业。管理人员更不希望如此.三鹿的品牌,也是名牌,以获得大家的青睐,最根本的是以前的产品是良好的、过硬的、稳定的质量来立足的。好听的名字,铺天盖地的广告,大张旗鼓的渲染,都不会稳定这一基石。但现在一个岗位的疏忽和轻视使三鹿企业的整体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三鹿在人们心中已经痛到底了.就算三鹿以后生产的都是合格的产品,人们心中的阴影会不会米灭呢?企业倒了,我门也就失业了.其实我们都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生存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企业的发展而工作,企业提供我们懒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假如我们不用心工作,将是自毁长城,自挖墙角,自断后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和我们个人的命运就把握在我们的手中。把握质量就是给企业添砖加瓦,就是把握自己,把握未来。我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要视责任如泰山,视产品在手中,质量在心中,细节在精益求精中,真诚在每一道工序中,让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一观点用脑、用心溶入到我们的工作中去,让我们安装的机组精益完美,让时间磨损不了优良的质量,让企业因为质量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充满生命和活力。让三鹿的事件永不出现.

一个真正有生命的企业是因为有着重厚的质量基础作保证的,一个企业的质量形象是靠每一位员工精心打造出来的。质量是生产过程的积累,只有生产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点点控制,所生产的产品才有可能保证质量,成为人们心目中信的过的产品。

质量是一个准则,质量是一个忠诚,质量是一个责任,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没有的质量,没有了诚信,没有了市场,也就失去了生存的能力,那么将近上千名员工将何去何从,将近千百个家庭的生活将如何维持。为了宏源的发展和繁荣,同时也为了我们自身生活的安定,让优质的产品和优质的质量托起宏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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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开展"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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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是全国第22个“爱眼日”。为了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居民对眼睛的重视。吉木萨尔县北地社区与“健康小屋”志愿者开展了“全国爱眼日”大型义诊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健康小屋”的志愿者们为前来的眼部患者做常规检查,提供眼科保健知识,并对患者提出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其他的志愿者则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向前来的居民们发放“护眼小常识”等宣传册,大力宣传如何注意用眼卫生、怎样进行眼睛锻炼以及不要经常揉眼等常识。

居民张瑞瑞说:“平常我们都不注意眼睛的保护,经常玩手机,看电脑,长时间的看电视。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知道眼部的保健知识,重新了解了眼睛的重要性,今后我要好好保护我的眼睛。”

活动共有100余名居民参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活动现场为30余名患者进行了眼部检查,并发放药品20余份。

通过开展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了“护眼”常识,唤醒了居民爱眼护眼的意识,让居民们充分认识到养成良好习惯的重要意义。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居民们的一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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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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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乾县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乾县”的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该县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形式,重点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平创建设、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面对面宣传。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6万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30多条,摆放展牌250多块。

在12月份“法制宣传月”期间,该县还将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窗口单位宪法宣传、宪法精神网络传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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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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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心社会福利事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2、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寒学子,用我们的双手撑起爱的绿荫。

3、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

4、弘扬互助精神,加快实现福利社会化进程!

5、扶贫济困互助互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6、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实施福利设施、复明、助行、助学、解困等五大慈善工程!

7、共同架起慈善的桥梁,建设文明祥和、美好温馨的美丽社会!

8、加大到村到户扶持力度,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

9、全面落实到户帮扶政策,加快贫困群众致富步伐。

10、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合力推进扶贫开发民生工程

11、扶贫攻坚发展产业,精准到户引领脱贫

10、一份捐赠,一份爱心

11、落实扶贫开发政策,竭诚服务贫困群众

12、深入开展扶贫工作,早日建成小康社会

1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扶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建成小康

14、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产业脱贫

15、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扶贫攻坚致富幸福

16、金融扶贫兴产业,精准扶贫强基础

17、创新扶贫思路,助推民生工程

18、三到村三到户,帮民兴助民富

19、扶贫开发是一项头号民生工程,必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0、坚持群众路线,推进民生工程

21、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良好氛围 推动共同富裕

22、瞄准扶贫对象,建成小康家庭

23、先富帮后富,共走小康路

24、扶贫攻坚,当心所向,民心所依

25、10•17,邀您一起

26、情系困难群体,奉献诚挚爱心

27、到户扶贫强基础,金融扶贫兴产业

28、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9、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30、扶贫济困,积德行善

31、我国将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32、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

33、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

34、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事业

35、扶贫开发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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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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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从6月1日开始,一个月内,广东电台、珠江电台每日播出《国土一分钟》节目。节目分为六大板块,包括全国土地日小常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常见问题解惑、耕地保护知识、广东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成果、广东国土资源再创新局等内容。

除了《国土一分钟》节目外,宣传活动期间,广东厅将举办“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报告会、“民声热线”上线直播、“随手拍”摄影比赛、“广东最美国土人”评选、“我与国土的情缘”分享会、“土地·家园”百名儿童现场绘画比赛、“南粤大地情”图片展、微电影“守田家的秘密”视频展播等;同时还将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广东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成效,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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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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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5日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5、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9、严格用地标准,推行集约用地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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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度全国小学教师童话征文启事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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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童话寓言文学研究会、湖南教育报刊集团《小学生导刊》编辑部、“小学生导刊·中国童话网”。

二、征文范围

小学教师是最了解孩子的成年人,童话是美好的教育资源。我们倡导教师尝试写作童话,提高儿童文学素养,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本次征文邀请广大小学教师以原创童话作品参赛,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在“小学生导刊·中国童话网”开设个人博客,将参赛作品贴在博客里,接受读者评议。同时,请将童话作品电子稿发送到xxsdk22@163.com邮箱。2017年9月1日以前传送的所有童话作品参与本次评奖。

四、评奖规则

2017年9月初,根据读者点击排名,前100篇童话作品进入终评。将组织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在教师节前夕颁发证书和奖金。部分获奖作品在《小学生导刊》发表。

湖南省童话寓言文学研究会

湖南教育报刊集团《小学生导刊》编辑部

小学生导刊·中国童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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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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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许多未成年人在进行盗窃车辆,偷东西,进入网吧、KTV等,还有的甚至杀人。

那么,有没有治他们的办法呢?当然有,就是法律,尽管如此,还是又许多未成年人无视法律。

有一次,我在新闻上看见一名未成年男子进入了网吧,第二天也没回家,他的父母就很着急,赶忙去了他的朋友、亲戚家找,可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在他母亲心急如焚的情况下,他们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下,终于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她的儿子,可惜的是,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双手僵硬,似乎还在敲打着键盘,连死的姿势都还保持着玩电脑的样子,在当天下午,警方把这名男子抬出了网吧,这真让人心寒,沉迷于网络,却把自己性命给搭了进去,问世间,又能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呢,只是可怜了他的父母,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孩子,还盼着儿子以后能有出息,为自己争光,却被网络夺去了生命。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法律也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进去网吧,为了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恪守本分,不要做超乎自己身份的事,这样明天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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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制伴我成长征文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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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禁猎区那些举着猎枪的猎人们心中。法律无处不在。

今天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依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这是人尽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走的如此流畅。

当那庄重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宣判,善恶终得报,听见的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的是一个触犯了法律这张大网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不贷,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新的人生。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有时也会向他服务的人民动武,但他从不冤枉好人,总是明辨是非。这是公正无私的法,惩恶扬善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明辨善恶是非。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法律伴随着我,跟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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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五届“宋韵杯”全国高校征文第三期启事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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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文时间和主题:

在去年我们已经结束了第一期与第二期的征文,也挑选出了一批优秀的稿件,现在进行的是第三期的征文,时间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1日,我们也给出了一些关于主题的建议,如大学生活,梦想,朋友;青春,友情,爱情;其他,等等。微信关注“征文约稿小助手”获得更多征文资讯。

二、征文要求:

1、主题:主题不限,详见公告上述内容;

2、题材:为给文友提供广阔平台,文体不设限制,为保证有限时间内的审稿质量特规定作品字数6000字以内;

3、内容:充实丰满、积极健康,有一定的内涵,具有可读性;

4、格式:标题宋体四号字体,正文宋体小四;

5、广大文友才华横溢,下笔有神,宋韵欢迎大家多多投稿,展示自己的才华;

6、具体分类和投稿要求如下:非诗歌类:小说(无分类),散文(无分类),论文【时政论文;学术论文】,诗歌类:诗歌【古诗词;现代诗】;

7、请作者务必在作品题目前注明作品所属分类,如:(小说)红楼梦;(时政论文)当代中国的文学现象;(古体诗词)鹊桥仙等;

8、为保证获奖证书及奖品的及时发放,请作者务必在作品结尾注明姓名,院校,年级,联系方式(qq,电话,邮编,地址);

9、作品按大分类投递指定信箱:非诗歌类:投递hedasongyun@126.com;诗歌类:投递hedasongyunshige@126.com 。

三、主办单位:河南省青少年作家协会,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河南大学图书馆,河南省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简称河南省高校文联)

四、承办单位: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河南大学宋韵诗文学社

五、本活动名誉顾问:

宋韵诗文学社创始人、河南省青少年作家协会主席张晓亮;

河南大学图书馆老师刘银萍

共青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团委书记孙建杰;

《东京文学》诗歌组编辑纳兰容若(周金平)

六、本次活动的征文对象:

1、全国各大高校文学爱好者,各高校同学均可参与征文活动,并享有平等的资格和待遇;

2、本届宋韵杯征文面向主体主要是学生群体,对于社会人士的来稿,我们会甄选部分文章刊登在《宋韵》报刊相应版面,但不再纳入“宋韵杯”文学奖总评。微信关注“征文约稿小助手”获得更多征文资讯。

七、奖项设置:本届“宋韵杯”奖项将由专业老师进行三轮评审并继续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五个级别。

1、特等奖一名,“宋韵杯”纪念章、特等奖省级证书各一份;

2、诗歌、非诗歌两项各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获奖者将会获得我社提供的纪念章一枚和省级获奖证书一本;

3、优秀奖若干,将获得“宋韵文学奖”之“优秀奖”省级证书一本。

八、注意事项:

1、投稿者需注明自己的姓名、院校、年级、以及电话、QQ等联系方式,否则将影响您的作品参评。

2、征文作者要求使用真实姓名(笔名亦可,但须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我们不会退还稿件,希望作者们留下底稿。

3、征文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对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否则,文责自负,并直接取消参赛资格。【请特别注意此项要求】

4、凡参与“宋韵杯”征文活动者,所投稿件在一年内请勿参与河南大学校内其他文学性社团所承办的征文活动,一经发现,我们将直接取消稿件作者的参赛资格。

5、为及时了解您的稿件运转情况,请关注、咨询我社官方QQ:347401054 、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345545411。

6、特助“宋韵杯”全国高校征文活动网站 河南高校文学网www.hngxwx.com

7、凡参与“宋韵杯”征文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对来稿具有处置权。

8、参与“宋韵杯”征文活动者,可加宋韵读书交流群192539550,以文会友,共襄文坛盛事。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宋韵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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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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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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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年级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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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法并不遥远,它无处不在就像邻居家的小弟弟,带给你安全,快乐。

法律像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笼罩着我们心,笼罩着我们家庭,笼罩着我们家园,笼罩着我们祖国!正是有法,才使中国人有着一片法的蔚蓝天空!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民族。那么,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度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你也许会认为这只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用太过在意,那你就是一个不懂祖国法律法规的人!这些人是在违法!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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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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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五五”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街道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现将“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街道根据镜法宣办字(、9)6号文件通知,及时召开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街道、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大力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街道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政策的普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街道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宣传主题,由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25日——12月10日先后组织了6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11月25在两村一居中开展 “12、4”法制宣传栏竞赛评比活动,推出优胜作品参加区司法局评比活动。二是11月28日结合前期长街火灾事故,集中境内企业经营单位、矿山、工业园区、两村一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到会人员30余人),进一步提高大家大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一次送法进家庭活动。11月底开始各村(居)结合每年一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1800余份。四是12月4日上午街道在荆峰路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站,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站,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10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五是12月10日下午辖区中学20余名学生,组成红领巾法制宣传小分队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六是街道司法所12月4日向街道机关、两村一居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此外除了区司法局设有148法律服务热线,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也设置了法律咨询电话,形成了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一条龙的服务网络,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街道开展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的新进程。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辖区广大村(居)群众工矿企业职工、中小学生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街道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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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届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主题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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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社会动员起来,人人关心中小学安全工作”

1997年:“交通安全教育

1998年:“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

1999年:“消防安全教育”

2000年:“保证中小学生集体饮食安全,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2001年:“校园安全”

2002年:“关注学生饮食卫生,保障青少年健康”

2003年:“大力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04年:“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2005年:“增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006年:“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2007年:“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2008年:“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

2009年:“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校园”。

2010年:3月29日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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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国法制宣传日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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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 六五 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 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优秀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3)篇优秀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3)篇。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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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省关于全国第五个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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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平安》——2016山东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今天在济南举行。活动现场,山东省公安厅发布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红色预警企业名单。

山东省公安交管部门对全省重点车辆责任单位实施预警管理,根据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程度以及所属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检验及报废情况,实施累计计分,积分在15分及以上的列入红色监管范围。今年以来,全省共有562家企业被列入红色监管名单,其中达到50分以上的有5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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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法制宣传日优秀征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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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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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法制教育征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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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我们全体学生在新操场听取了魏老师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听了魏老师的讲演后,我知道了什么是大恶,什么样的良好习惯能影响人的一生,什么才是一份责任.

魏老师讲到了青少年犯罪的事,其中大多是因赌博而起的,因此可见,赌博是多么的危害人,它可以让一位天真可爱的孩子变成一个囚犯,它可以让一个胆小如鼠的孩子成为胆大妄为的杀人犯.赌博可以腐蚀人的心灵,让处在青少年时期的我们迷失自己的方向,从而无法自拔.

在汶川大地震中,许多幼小的孩子都担当起重大的责任,全力以赴的救被困的同学,老师……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那些优秀的青少年,有些还只是小学二年级的同学,像林浩:"因为我是班长"这童稚的声音,但在危急的时刻却能去承担无限的责任,难道不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吗?当然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的,并且还能去做得更好,虽然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去救被埋没在废墟下的人,但我们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去完成我们的使命,比如: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老师,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回报自己.我们能把自己的学习生活装点得最炫丽.

让我们告别过去的不良行为,用全新的自己去诠释学生的"荣"与"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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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国消防宣传日观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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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捧着一盒火柴,一股历史的沧桑感悄然徜徉在心中。

从原始社会到如今,不可煨末的是火留下遍布史页的印迹。从钻木取火到火避兽,无不展现出祖先的聪明与智慧,那时的火如此的亲切与温和。

但,随着人类进化的演替,随自制火种的进步。火广泛存在于四处的同时,战场的声声震耳的声替代名户门前喜气的爆竹声,从此火背上一份黑森的阴霾,对于火的评价不再是那样亲妮和仁善。火开始象征杯具的策划者,漫天浓重的黑烟沉沉覆盖在人们的心头。

看着森林频繁的火灾,看着报上条条关于瓦斯爆炸的噩耗;看着一所所温馨的家园崩倒在浓烟中;看着一位位红衣战警在生死线上的徘徊;看着火灾后零丁的孩童流离失所在街角,这一切切的杯具,不得不引起我们关于消防的思考,关于安全的沉思。

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以转瞬的速度吞噬着或小或小的人类的财产,甚至有时有可能会危及至生命,生命本是五彩缤纷的。但是在火的面前显得如此的无力,褪去了多彩的外衣,留下便是伴随泪泣声的炭黑,宝贵的生命因为一时的疏忽或一时的大意,却隔死亡有着纸厚般的距离,消逝的悄无踪迹。但同时,我们也应歌颂红衣火警无畏的情操,每一次置身度外的营救,每一次生与死线上的彷徨,只为了素不相识的群众,捎去一份生的期望,留下一份关于生命的警示。

俗话说:“水火无情:”“贼偷一半,火烧全光”。多么形象呀!火以醒目的深红敲响谨慎的鸣钟,以灼人的火舌昭示灾难的悲痛。用火的安全遍布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留意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杜绝一个个可能存在的隐患,树立强烈的消防意识,是每个人举手可劳的事。有时可能在不经意的状况下,就丢了一个烟头,便留下了一个隐患所以将烟头轻轻踩灭,将煤气旋纽牢牢地拧紧,或是将老化的机器更新……虽是一个个小小的举动,捎去的是却是对亲人的职责和承诺。

灾难是谁也无法预测的,但应对灾难我们能够避免或减少受伤,所以平时也应学会一些逃生的方法,例如,在遇到火灾的时候,必须不能慌乱,要有顺序的逃生,报警。同时要掌握些消防知识,例如:火灾基本常识、灭火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谨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职责重于泰山。”

划一根火柴,暖暖的温度在手心间温和的传递着,在黑夜中拉出一条关于消防的思考通道,直达生命的终点。让火再化作人类的精灵,相携走向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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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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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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