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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汇编20篇)

发布“诚信之星”是弘扬诚信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全国十大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努力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今天小编整理了2024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观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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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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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2016年11月14日下午求雨山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社区维稳工作开展的。活动方式主要采用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目的是在居民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治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

通过这次活动,帮助居民学习法律、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的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以及维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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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制教育与我同行征文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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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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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法制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2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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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那个金秋,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一页。在那个满目都是丰收景象的十月,我成了大通县塔尔地区的一名教师。学校,一个神圣又充满希望的地方;教师,一个高尚又充满激情的职业。从踏上教书育人的这条路起,我决定尽我所能,让孩子们懂得更多的知识。

转眼间十四年多的岁月过去了,回想起这不算长,但不算短的教师生涯,通过和孩子们、和家长的不断接触,我渐渐地发现,做为一名老师,在教会孩子文史理化知识的同时,更要让学生健立健全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这对学生长大成人走向社会以后,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人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教学十余载,每当老师在课堂教学、班会课中讲述到法律知识,每逢学校费时费力联手司法部门给学生进行法制讲座时,我屡屡发现总有那么些为数不少的同学无视台上老师苦口婆心的讲述,在台下或玩耍或打盹儿,不屑于听。问其原因,基本的回答都是:老师,我们又不去做杀人放火的坏事,犯不了法的,法制那是大人们的事,离我们远着呢!

孩子,法制离你们真的远吗?不,让老师告诉你,法制就跟你每天呼吸的空气一样,你似乎看不见,但它确实存在着,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孩子们,在塔尔镇这个纯回族聚居的地区,清晨,伴随着清真寺里悠扬的颂经声,你的爷爷或奶奶开始洗浴,虔诚地做起了礼拜。这是穆斯林家庭最常见的生活场景,因数常见,你觉得这跟法制无关?不!孩子,“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信仰伊斯兰的回族,是中华这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会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请记住: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年前,老师带到小学毕业的一个男同学刚上初中就辍学了,那是一个多么聪明好学的孩子啊,他的初中班主任老师一次次上门动员,劝家长让孩子来上学,差点磨破了嘴皮,可家长却始终不为所动,说庄稼人的孩子,读不读书都一样,还不如让他早点寻个挣钱的路子。不久,我在药草开往桥头的班车上见到了他,年仅十四岁的孩子,正应该在校园里读书学习的年纪,却早熟地成了这趟班车上的票员,开车的正是那个拒绝让孩子上学并屡劝不听的家长。看着曾经清澈充满求知欲望的那双眼睛,我多么心酸。孩子们,这样的事例你也许见过不少,或许不久的将来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也许你觉得这是人家的自由,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去学校读书,是我国神圣的法律赋予你们未成年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即使是你最亲最爱的父母!

孩子们,要问你们童年生活中最怕的事是什么?我相信你们一定会说,那就是挨家长的打呀。也许因为顽皮淘气闯了祸,也许因为粗心大意少做了作业题,你们经常免不了接受来自父母的皮肉之苦。还记得转学到新疆的那个叫娟娟的女同学吗?小小年纪的她因为经常在班里偷窃其他同学的钱物,被她的父母知道后,一怒之下她的父亲抡起皮带将她打得浑身青紫。第二天当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带着满身伤痕来上学,我给她的家长打电话寻问,家长的回答竟是:“我管教自己的孩子,跟你老师有什么关系?”其实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一定要用“打”这种粗暴且违法的方式吗?而平日里与她一起读书一起游戏的孩子们,也没人觉得她的家长打人犯法,你们是不是觉得因为她老偷东西啊,还不该挨打吗?从小我们就听老一辈的人说过,“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是管教的需要”,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也有一句老话说:“树不绑不成材,人不打不成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所以,如果是挨外人的打,你会觉得打人的人犯法了,可是打人的换成是疼爱自己的父母,难道这种行为就可以被允许吗?不,孩子,以后当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知道,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没有想打就打的权利。如果父母殴打孩子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面对父母高高举起的棍棒,孩子,你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刚开学时,老师收到了曾经教过的一位女学生的电话,尽管我们的通话虽然聊聊数语,却让我惊讶得半天都回不过神来。我知道,按她小学毕业的时间算起,正当花季的她应该坐在九年级的教室里,和同学们一起努力学习,迎接即将到来的六月份的毕业考试。可是她却告诉我说,在寒假的时候,父母已经将她远嫁到了民和,刚结婚不久,她的婆家全家要去广州开饭馆,她也得跟着去饭馆干活,所以打电话跟我告别一声。电话中她的语气平淡,似乎对家人的这个安排也没有什么异议,我听不出有丝毫的不满。问她十五岁的年龄怎么能领到结婚证,她告诉我双方父母约定先把婚事办了,等她到法定结婚年龄了再去领结婚证。听到这儿,孩子们,你们是不是觉得,在农村这样的事也不少见,因为孩子不反对,因为没有人追究,所以这事也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我们暂且先不论不领结婚证的婚姻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仅凭让正在读书的十五岁女孩子辍学去结婚就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简明概括起来就是: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更不能允许未成年人结婚。所以孩子们啊,当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你还能认为这事跟法制无关吗?

当父母将年幼的你们丢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给你贴上“留守儿童”这个辛酸的标签时,你要知道这条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当父母让年老体弱本该安享晚年的爷爷奶奶丢在家中长年累月在外打工时,孩子,你要让你的父母明白,家庭经济固然重要,但是维系亲情更重要,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长时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属违法。

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是否清新是否受到污染关系着法制;我们身边美丽的小河是否清澈是否浑浊充满难闻的异味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吃的每一粒米每一棵菜是否安全质量是否合格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所走的每一条路每一辆车关系着法制……

孩子,法制并不是抽象的,遥远的,法制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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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是第几个法制宣传日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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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第几个国家宪法日:2015年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2015年国家宪法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与生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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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制护航快乐成长征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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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而神圣的,它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也都是在这圣洁的法律之下成长着,它永远的保护着我们。

在生活中,总会有些不尽人意的事,有事我们甚至会遇到生命的危险,但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例如,在青岛有一位叫孙正雯的女孩,年仅十三岁,她就自杀了,在她死之前,她留下了一份遗书,从信中可知,她自杀的原因竟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孙正雯的父母确确实实对她构成了虐待,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虐待是家庭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监护责任的恶劣表现,孙正雯却没有向当地相关司法部门或其他可以帮助她的人报告,天真的她,没有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却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如果她能够用法律保护自己,就能挽回这一切,可见法律对我们是有多么重要,我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保护自己,我们也必须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快乐的成长。

我们既然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一定不能轻易的违反法律,即便我们是未成年人,也是不应该的,也正因为我们是未成年人,我们更不能随随便便就违反法律,比如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避免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例如,在江苏有一男孩经常在网吧进出,结果连续几次被打劫,最后被绑架了,所以我们要克制自己,千万不能进入这些地方。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却无视了它。相同的道理,有人认为违反法律是小事,可我们是祖国的一份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明天,我们应该从小学会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一定要树立好良好的法治观念,在生活中的每一处都要做到不违法。相信大家都听到过中国人过马路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人过马路时,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相信很多同学也都是这样的,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陋习,可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礼仪之邦,现在的这种情况都是因为大家没有树立好一个良好的法治观念,就连这过马路,大家也都不重视了,都认为只要图个方便,或者是交通管的不严,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觉得闯了红灯也不会怎样,而大多是交通事故多来自于这样的想法。“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所折射的,不仅仅是管理手段的乏力于无奈,还有更多的是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淡薄。按理说,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但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各方相互争夺、吞噬他方路权的情况比比皆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行直撞,一先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让我们共同树立一个良好的法治观念,先从过马路不闯红灯开始吧!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可取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了现代公民的基本,法治护航国家,法治护航社会,法治护航我们。让我们一起遵法守法,在法治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做一个法治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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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区开展"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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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是全国第22个“爱眼日”。为了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居民对眼睛的重视。吉木萨尔县北地社区与“健康小屋”志愿者开展了“全国爱眼日”大型义诊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健康小屋”的志愿者们为前来的眼部患者做常规检查,提供眼科保健知识,并对患者提出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其他的志愿者则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向前来的居民们发放“护眼小常识”等宣传册,大力宣传如何注意用眼卫生、怎样进行眼睛锻炼以及不要经常揉眼等常识。

居民张瑞瑞说:“平常我们都不注意眼睛的保护,经常玩手机,看电脑,长时间的看电视。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知道眼部的保健知识,重新了解了眼睛的重要性,今后我要好好保护我的眼睛。”

活动共有100余名居民参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活动现场为30余名患者进行了眼部检查,并发放药品20余份。

通过开展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了“护眼”常识,唤醒了居民爱眼护眼的意识,让居民们充分认识到养成良好习惯的重要意义。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居民们的一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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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与法同行”安顺法制杯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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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展示安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文联联合承办“与法同行”安顺法制杯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示安顺法制宣传成效

彰显安顺文明城市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文联

协办:市作家协会

市摄影家协会

顾问:曾永涛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贡桥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好理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组委会主任:

唐 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姚晓英 市文联主席

征文办公室成员:

杨 勇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罗念刚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邹春芳 市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 麟 市文联副调研员、《安顺文艺》编辑部主编

杨汝祥 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西秀区文联主席

林 媛 市文联办公室主任

李天斌 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关岭县文联主席

尹文武 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梅培源 市文联《安顺文艺》编辑部副主编、市作家协会秘书长

征文评审专家组成员:

佟建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启忠 地方文化专家

宋茨林 作家

唐 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姚晓英 市文联主席

胡一平 安顺日报社副总编辑(副社长)、党委委员

三、征文目的:

(一)通过征文活动,广泛传播安顺近年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二)通过征文展示安顺近年来法制宣传所取得的成效;

(三)通过征文突出法制观念提升对普通安顺人思想上和生活上的转变。

四、征文期限:2016年4月1日----2016年8月1日

五、颁奖时间:2016年8月下旬

六、参加对象: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七、征文内容:征文内容紧扣建设法治安顺主题,反映我市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业绩,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等。

八、征文形式:文字稿件,字数在3500字以内。

九、征文要求:

(一)征文作品必须客观真实,系作者原创,杜绝虚假捏造,严禁抄袭剽窃,若经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应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每个单位至少报送2篇文章;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至少报送10篇文章。

(三)征文版式为纸张A4纸,正文标题采用二号黑体,正文采用三号仿宋字体。

(四)所有作品务必在首页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五)各县区、各单位参加本次征文活动情况,将列入2016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十、征文评审:

征文截止后,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承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来稿进行评选。

十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篇奖励1500元;

二等奖:4名,每篇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每篇奖励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篇奖励200元;

组织奖:3名,每个奖励1000元。

获奖作品将刊发在市政府法制办主办的《法制动态》刊物上,并由市政府法制办向省政府法制办主办的《政府法制工作》、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工作》等推荐,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联系电视台进行专访。同时,对优秀征文作品编印成册,入选作者每人获赠1册。

十二、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统一接受电子文稿,来稿请注明“征文”字样。征文收稿截止到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林媛(市文联)

联系电话:33281925

收稿邮箱:770633119@qq.com

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安顺市文联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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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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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

平安的学习氛围,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3月16日下午,学校聘请了朱王堡镇派出所所长曹万勇在我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 关爱学生

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

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

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 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

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 错误性质严重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当然,法制教育对学生而言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

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 生活的学校 家庭 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 自救 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

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 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

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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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全国质量月优秀征文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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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需要讲质量,飞机需要讲质量,就连我们日用的小家电也需要讲质量,不然的话,我们骑着车子会突然发生事故,小则擦伤拗脚,大则可能会没了性命;一个小小的部件,因质量不合格,也可能会导致飞机飞不起来,或者可能会把百余条生命瞬间烟消云散。朋友,别以为我在故弄玄虚,我是想说:质量问题无处不在,不可回避。……

大家不常说“质量是企业之本,质量是企业是生命”,而信誉是建立企业形象的关键。先辈们用他们“敬业报国,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让我们的企业,走过了艰辛而光辉的XX年的历程,今天,我作为102车间的一员,让我有种建设信誉企业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记得日本一位企业家土光敏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沉不了的船,没有倒闭不了的企业,一切取决于人的努力。”作为化工制药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环环相扣,每个细微环节都需要员工认真敬业的工作,稍有不甚,就会造成事故隐患。尤其作为我们一线员工,如果技术工作不细心,不到位,造成生产质量出现问题,即而有可能导致产品不合格,甚至危及用药人员生命安全, 所以,作为企业员工,我毅然要求自己做到“技术立足,统筹协调”。有句老话:言必行,行必果!为了做到这点,无论多么具体而繁锁的小事,我都会锲而不舍落实到底!因为我知道生产合格的产品,是我刻不容缓的使命!所以尽管生产任务重,让我忙的不易乐乎,但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我会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

当然,质量保证光靠某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生产中我们员工提倡创合格产品的理念,倡导团结合作、忘我奉献的工作作风,强调增强内部凝聚力!为提高技术素质,对新员工,我们在生产中采取一师带一徒形式进行培训,并受到良好的效益.

我想说:知必言,言必行,行必果,是我的工作理念,更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工作理念!质量意识在我的心中,更在我们全体人员的心中!我们渴望着、并努力着用自己的双手,打造出宏源化工优质产品. 所以,公司.车间.班组一直在培训我门岗位训练,当然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生产任务刚刚制定,任重道远,全体员工将一如继往,以饱满的热情,以优质的质量,投入到生产中去!同时,我们相信在公司及车间各级领导的带领下, 在全体员工团结一致的努力拼搏下,达标创优,100%按着标准操作程序完成岗位操作,安全高效生产出合理数量高品质产品.

质量在我心中 产品质量在我手中,以质量诚信为荣,以假冒伪劣为耻;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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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六年级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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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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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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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许多未成年人在进行盗窃车辆,偷东西,进入网吧、KTV等,还有的甚至杀人。

那么,有没有治他们的办法呢?当然有,就是法律,尽管如此,还是又许多未成年人无视法律。

有一次,我在新闻上看见一名未成年男子进入了网吧,第二天也没回家,他的父母就很着急,赶忙去了他的朋友、亲戚家找,可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在他母亲心急如焚的情况下,他们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下,终于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她的儿子,可惜的是,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双手僵硬,似乎还在敲打着键盘,连死的姿势都还保持着玩电脑的样子,在当天下午,警方把这名男子抬出了网吧,这真让人心寒,沉迷于网络,却把自己性命给搭了进去,问世间,又能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呢,只是可怜了他的父母,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孩子,还盼着儿子以后能有出息,为自己争光,却被网络夺去了生命。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法律也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进去网吧,为了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恪守本分,不要做超乎自己身份的事,这样明天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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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制护航快乐成长征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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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一声声叹息声在看守所的大门前响起,随后就会是一句:“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不那么做了”一个个罪犯被送进看守所,一个个家庭就这样被拆散,有的在看守所里几年后就回家团圆了,有的则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一统计,发现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为了钱,一类是为了仇恨,一类是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栽赃嫁祸后被发现。种种的原因都是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为了钱可以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赚取,而不是去敲诈勒索;有了仇恨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而不是认着性子去杀人、去诋毁他人;责任是自己的为什么要把它强行的“转”给别人呢?是因为自己不愿意承担想找“替罪羊”去为自己承担责任。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某日,一伙青少年为了搞到钱到网吧去上网,先是问同学、亲友借,但很快就挥霍完了。于是他们就买了几把玩具仿真枪和几双丝袜,到银行去抢劫,直到最后别制服才肯罢休。还有一个案例:一伙来自国外的贩毒团伙,为了赚钱,不惜用别人的生命来赚钱。他们竟然让一个怀孕6个月的孕妇来用身体运输冰毒,让一个只有3岁的小孩用身体运毒。记得去年那场娱乐界的新闻吗?内容是:房祖名提供场所让柯震东等人吸毒。这是使人不能够相信的,一个年仅20多岁的小伙子,是正当年轻力壮的时候,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却染上了吸毒这种恶习,最终背叛了刑。这还有一个案例: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因为妻子出轨,丈夫十分伤心。一天,丈夫借着酒劲提着砍刀来到了那个男人家。等男人开门时,二话不说就是一刀看过去,把男子砍死后竟把他给分尸投入江河。还记得2个月前的呼格其特勒一案吗?一个年仅18岁的小伙子,因为被人诬陷强奸杀人而被判死刑。知道今年才翻案。

看呐,多么真实的案例啊,看守所不是囚禁人的地方,是让人知道悔过的地方。为了钱,为了所谓的爱情,使多少人踏上了这条不归之路。许多人发现踏上这条不归路没有回头路可走便去投案自首了,有的人则认为只要找不到“我”就不会判“我”刑,有的人犯了法之后就开始了“逃亡之路”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人可以逃得掉。

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一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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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社区开展"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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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下午,吉木萨尔镇文明路社区开展了“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活动。社区干部、访惠聚工作队队员、楼栋长,信息员共5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一边为辖区居民发放“日常爱护眼睛”小常识宣传单、宣传图书。一边为居民们讲解了如何注意用眼卫生等内容。居民们听的非常仔细,志愿者们还耐心解答居民们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本次“全国爱眼日”的主题是“‘目’浴阳光,预防近视”。活动中志愿者们向居民传达如何保护视力以及日常方法。视力1.5不等于没有视疲劳;儿童斜、弱视,切莫错过6岁以前最佳矫治日年龄;孩子总眯眼,尽早去查眼;青光眼可致盲,早期治疗极重要;任何水晶眼镜对眼睛都有害。无论是看书还是用电脑时间都不宜过长,每隔30至40分钟就休息10-15分钟,眺望远处,让眼睛充分放松。注意眼睛锻炼坚持做眼保健操。朋友们休息眼睛的时候可以顺便做做眼保健操。此外还要多吃保护眼睛的食物补充营养,不要在光线太暗的地方看书,不要经常性地点眼药水,不要使用劣质太阳镜。

家住永康小区的居民阿白板·阿不地里木说:“岁数不饶人啊,一上年纪毛病就出来了,前几天眼睛干涩的不行,还想的去看看医生呢,今天社区干部们来宣传正好帮我解决了这个小问题,现在社区干部总是能及时把我们老百姓需要的信息传达到,让我们省了很多事,感谢社区干部们兢兢业业的付出。”

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们的眼保健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增强了居民爱眼、护眼的意识,使大家认识到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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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制征文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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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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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1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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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5日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集约用地,科学发展

9、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土地市场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规范土地市场,保护土地资产

12、土地市场要坚持公平、透明、规范和法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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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法制教育征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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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我们全体学生在新操场听取了魏老师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听了魏老师的讲演后,我知道了什么是大恶,什么样的良好习惯能影响人的一生,什么才是一份责任.

魏老师讲到了青少年犯罪的事,其中大多是因赌博而起的,因此可见,赌博是多么的危害人,它可以让一位天真可爱的孩子变成一个囚犯,它可以让一个胆小如鼠的孩子成为胆大妄为的杀人犯.赌博可以腐蚀人的心灵,让处在青少年时期的我们迷失自己的方向,从而无法自拔.

在汶川大地震中,许多幼小的孩子都担当起重大的责任,全力以赴的救被困的同学,老师……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那些优秀的青少年,有些还只是小学二年级的同学,像林浩:"因为我是班长"这童稚的声音,但在危急的时刻却能去承担无限的责任,难道不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吗?当然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的,并且还能去做得更好,虽然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去救被埋没在废墟下的人,但我们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去完成我们的使命,比如: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老师,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回报自己.我们能把自己的学习生活装点得最炫丽.

让我们告别过去的不良行为,用全新的自己去诠释学生的"荣"与"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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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海棠杯”全国主题散文征文启事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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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120周年诞辰纪念日。为深切缅怀一代伟人周恩来的光辉业绩,大力弘扬和践行周恩来精神,中国散文学会、江苏省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将共同举办“海棠杯”全国主题散文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国散文学会 江苏省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二、征文主题

深切缅怀伟人周恩来,大力学习宣传周恩来精神,深入挖掘周恩来精神的丰富内涵,充分展现周恩来的光辉形象和崇高品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征文要求

1.作品以原创为主,力求短小精悍,散文3000字以内为宜。

2.来稿要求:请将参赛作品用A4纸打印2份邮寄,同时将电子稿以附件形式(用word文档,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仿宋字体,正文后注明作者简介、通联、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近期照片1张等)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作品主题注明“海棠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投稿字样。

四、作品评奖

1.来稿由中国散文学会、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邀请全国名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优秀作品,版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2.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择优推荐在文艺报刊上发表;

3.截稿时间:2017年9月30日;

4.本次征文获奖作品只付稿酬、证书,不发奖金。

5.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通联地址及电子邮箱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散文征文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223200

联系人:范珊珊

电话:0517- 85940319 15161711203

电子邮箱:htbzwds@126.com。

“海棠杯”全国主题散文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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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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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在海口举行的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交警贺文昌和禁毒警察胥瑞用“国际范儿”十足的原创说唱歌曲《路之星》彻底颠覆警察叔叔一贯严厉形象,令人耳目一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更佳。

“这道路上最亮的星,总是陪你安全一路同行,坚持这颗赤诚的心,守护平安我决不放弃……”海口交警贺文昌和禁毒警察胥瑞两人在现场配合的默契十足,用时尚动感的歌曲《路之星》传递出交警的内心想要对交通参与者说的话。

“很多人都喜欢音乐,音乐的形式跟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知识结合,使得一些生硬的东西能够更好地传播,更能让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接受。”贺文昌说,希望年青人能通过听歌对交警多一分理解和支持,将交通安全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希望能更多人,主动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会挖掘更多新的宣传形式,也从交通违法员、驾驶人等多个角度去创作歌曲内容,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胥瑞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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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安全征文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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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学校开展了安全教育报告会。滨州经济开发区小学部安全教育专题报告;“走近北川,珍爱生命。”我们很幸运能够请来北川的牛义斌校长亲自讲座。原来五彩滨纷的校园和鲜红的生命瞬间成了一片绝望和无助的撕肺声。

同学们如果我们遇到破坏性比较大的地震时我们一定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逃离现场,在逃离过程中要用衣服捂住口鼻逃跑千万不要慌乱,稍有不慎就会丧在无情的地震中。我要对北川受伤地同学说:“坚强吧!不要失去勇气,请记住我们永远支持你们,你们一定会胜利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万众一心、众志诚诚。”

我坚信明天的北川会更加美丽富饶的。加油吧,让我们动起来吧!的生命瞬间成了一片绝望和无助的撕肺声。我们也要遵守交通安全。我们中国出交通事故可以做满北京两间体育馆那么大。大约有十万人左右,在世界排名第一。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让我们为这个数字努力拼博而奋斗吧!相信我们会做的更好。

对了,我们还专门做了逃生演练。我们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从二楼大厅到下面迅速站队。怎样,快吧。我相信在地震面前一定会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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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2024年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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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12月3日,邱县古城营小学利用国旗下讲话开展了“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 学法 知法 守法 护法 为你为我为大家”为主题,目的是通过大力宣传,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达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的目的。

二年级二班主持了这次升旗仪式,邢校长用生动的语言、典型的事例做了精彩的讲话,让学生明白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结合学校的法制安全实际对学生进行教育,希望全体同学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除宣传活动外,该校还将采取不同的形式,选用不同的内容,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如法制演讲、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开设黑板报的法制专栏等等,相信同学们一定会有所收获,在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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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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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22”交通安全宣传队走进实验小学 “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 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小学生现场画画表达122文明交通心声。

“我希望从这次交通安全日以后不再发生交通事故,能平平安安上学、放学。”

“我希望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把车堵在校门口。”

“我希望开商店的人不要把商品摆到路面上。”

“我希望没有车辆在我们过斑马线时抢行。”

孩子们用彩色笔绘画出一个个渴望文明交通的心声。

活动现场交警采取互动的方式向学生传授了交通安全常识,散发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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