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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汇总20篇

发布“诚信之星”是弘扬诚信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全国十大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努力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今天小编整理了2024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观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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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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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使我不仅对古代的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而且还了解到其产生的根源和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以习惯法为主,礼刑并用。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商代已具有成文法律,商朝的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

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商,到了西周更趋成熟。《吕刑》中对犯人施行五种刑罚的规定长达三千条;同时,明确规定了罚金等级和赎刑制度等。

春秋战国春秋时期,奴隶制法制解体,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文法陆续颁布。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确立。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称于世,刑罚种类繁多,手段也极为残酷,对罪犯往往数刑并施。

先秦以前没有专设司法机关,只是设官理刑。夏有大理,商周有司寇。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设置掌握狱讼的最高法官。

秦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后,“廷尉”列为九卿之一,作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秦地方无专门的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兼行审判权,可自行处理一般案件。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汉代确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六部制度的基础。汉代中央仍以廷尉(又称大理)为最高司法长官,地方司法机关与秦基本相同。汉代对各种机构的员额和职权都有明确规定。

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各朝都编纂法典。曹魏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18篇,规定五刑,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保护贵族、官僚、地主等8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八议”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发展。《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北魏、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官当”制度,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

隋唐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诸种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隋朝制定的《开皇律》在封建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唐律把“十恶”特标篇首,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唐律》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亚洲一些国家亦有一定影响。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案件。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亦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唐朝时,每遇重大案件,皇帝通常命令大理寺卿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

宋代司法机关不断扩大,职权分散。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宋元《宋刑统》是宋代的基本法典。宋朝全面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皇帝可随时颁布□令作为断罪处刑的依据。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两个朝代,在法律上亦反映出封建社会后期的时代特点。明、清法规以律为主,律外有诰、例、令、条例、则例、会典等。

清代制定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司法权更趋集中、完善。于中央设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对重大案件实行“三司会审”,清称“九卿会审”,标志着皇帝对司法权的严格控制。

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的背后,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思想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③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④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司法大权。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行政机关。

感受完这一次古老的洗礼,我的受益良多。古代法律制度的背后承载了许多古老的历史文化和中国传统思想。只有我们更多地去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演变,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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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科普宣传材料

全文共 2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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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口号

——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养成健康用耳习惯,减少耳聋发生

——远离噪声,保护听力

——关爱青少年听力健康

3月3日是全国“爱耳日”。2015年第16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是:“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噪声是导致听力损失的常见原因之一。近年来,伴随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增多,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因不当用耳发生噪声性听力损失的风险日益加大。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12%~15%的青少年的听力健康受到娱乐性噪声的影响。

为唤起全社会对非职业性噪声,特别是娱乐性噪声的重视,本次全国“爱耳日”将重点关注噪声性听力损失,倡议社会公众养成安全用耳习惯,科学使用有音响功能的电子产品,提高娱乐性噪声防护意识,大力宣传有关噪声治理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推动建设健康聆听环境。

1、什么是听力损失?

听力损失是指各种原因导致人听觉困难,听不到或听不清环境声及言语声。其程度包括以下几种:

 轻度:听谈话声有困难

 中度:听大声说话有困难

 重度:对着耳朵大声喊只能听到几个词

 极重度:对着耳朵大声喊也听不到任何词

听力损失会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对于儿童,则可影响其语言能力的发展。

2、如何预防听力损失?

(1)做好孕前、孕期耳聋预防,必要时进行耳聋遗传咨询与耳聋基因检测;

(2)注意耳部卫生保健,预防耳部感染。不随意清理外耳道,防止异物、污水等进入外耳道;

(3)预防中耳炎,一旦发现及时就医;

(4)慎用耳毒性药物;

(5)健康饮食,适当运动,预防糖尿病、高脂血症等代谢性疾病;

(6)避免长时间接触噪声,防止噪声性听力损失。

3、什么是噪声?

从物理角度看,噪声是一种在频率和强度上毫无规律、随机组合的声音;从心理角度讲,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生活、休息和工作,使人感到厌烦、不需要或有害身心健康的声音,都可称之为噪声。噪声的来源主要有工业噪声、建筑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噪声是导致听力损失的常见原因。

4、什么是噪声性听力损失?

噪声性听力损失又称噪声性聋,是由于长期受噪声刺激而发生的一种缓慢的、进行性的听力损伤,损伤部位主要为内耳的毛细胞,之后可波及蜗神经。人体的内耳有内毛细胞和外毛细胞,而外毛细胞最容易受噪声损害,严重损伤后难于再生。噪声强度越大、接触时间越长,造成的听力损失越严重;当噪声强度非常大时,即使接触很短的时间也会导致听力损失。

由于噪声性听力损失通常是缓慢的、进行性的,故初期不易察觉,直至出现常将电视机音量开得很大、听门铃声有困难等才引起注意;有人甚至到出现语言交流障碍,常听不清别人讲话才意识到听力有障碍,此时听力下降常较重。

5、日常生活中的声音有多大?

声音强度一般用分贝(dB)表示。下面列出了日常生活中一些声音的平均强度:

 冰箱的嗡鸣声 45 dB

 正常的谈话声 60 dB

 城市交通噪声 85 dB

 摩托车声 95 dB

 MP3最大音量 105 dB

 警报声 120 dB

 鞭炮声和枪声 150 dB

根据我国2008年颁布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康复疗养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白天的环境噪声限值为50 dB(A);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区域白天的环境噪声限值为55 dB(A);商业金融、集市贸易等区域白天的环境噪声限值为60 dB(A)。

6、什么样的噪声会引起听力损失?

总体来说,噪声强度越大、个体接触时间越长,越可能导致听力损失。研究显示, 85 dB以上的声音即可损害人体内耳毛细胞导致听力损失。我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对不同强度噪声下的工作时限有如下规定:

噪声强度 dB(A)

每日工作时限(小时)

85

8

88

4

91

2

94

1

7、噪声性听力损失的表现有哪些?

(1)听觉疲劳:短时间暴露于强声环境会感觉耳朵里嗡嗡作响、听力下降,此时听力损失程度一般较轻;离开噪音环境一段时间后听力可自然恢复,这种现象称为听觉疲劳,属于功能性改变。

(2)噪声性聋:如果在听觉疲劳的基础上继续接触噪声刺激,功能性改变就可能发展为器质性病变,听力不能完全恢复,这时就出现了永久性听力损失。

(3)爆破性聋:当个体突然暴露在强度极大的声音下而未采取适当保护措施时,几分钟内导致的听力损失称为爆破性聋,又称急性声损伤,这种情况下听力一般不能完全恢复。

噪声除损伤听觉外,还可引起耳鸣、头痛、头昏、高血压、失眠、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差、食欲减退等。

8、什么是娱乐性噪声?

娱乐性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它是指由于进行娱乐活动产生的可能导致听力损害的声音。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性噪声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比如MP3、平板电脑、手机等各种播放器发出的声音;KTV、迪厅、游戏厅、广场舞等休闲娱乐活动发出的声音;一些庆祝活动燃放鞭炮、聚会联欢时发出的声音;电动玩具车、玩具枪等儿童玩具发出的声音等。这些声音如果个体连续接触时间太长,均可能导致听力损失。

9、娱乐性噪声对听力有何影响?

娱乐性噪声对听力最常见的影响是导致听力下降,其表现是语言接受和言语信号辨别能力下降,即听人说话有困难;听力下降严重到一定程度可造成耳聋。娱乐性噪声还可能导致听觉过敏,即对声音刺激变得异常敏感,听任何声音都不舒服,即使对轻声细语也觉得刺耳。

10、如何防止娱乐性噪声造成听力损失?

(1)减少接触:加强对娱乐性噪声可能危害听力的认识,尽量减少噪声接触;

(2)个体防护:参加噪声活动者必要时可使用耳塞、耳罩和防声帽;经常戴耳机,尤其是戴内置耳机听CD的爱好者,注意不要把音量放得过大,听的时间不要太长;

(3)定期检查:经常接触娱乐性噪声者,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听力检查;接触噪声频繁,如娱乐场所演员、相关工作人员和声音娱乐喜好者,建议每年检查两次;

(4)养成良好习惯:A.在地铁站或大街上等噪音较大的地方,最好不要用耳机听音乐,因为为了盖过噪声,人们常常会不自觉地加大音量;B.睡觉时不听耳机,因为耳塞夹在枕头和耳朵之间,会对鼓膜造成伤害;如果听着音乐睡着了,不仅会延长音乐声暴露时间,还由于耳朵处于休眠状态时所受的损害会更加明显。

11、如何治疗噪声性听力损失?

(1)脱离噪声环境,改善噪声条件,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2)使用血管扩张剂,改善内耳微循环;

(3)使用营养神经药物,ATP、B族维生素等;

(4)短期使用激素类药物;

(5)已造成永久性听力损失者需配戴助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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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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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候六海任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军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信访股,分管法规信访副局长罗方彪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法规信访股股长、地环股股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的具体事项。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安排为一周,采取纸媒宣传、电视宣传、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短信宣传等多形式宣传,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作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共2000余本,发送短信3000余条。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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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古韵犍为茉莉飘香"全国诗歌征文启事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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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历史悠久,汉武帝开西南夷置犍为郡,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设犍为县,“犍为”之名已沿用2100多年。犍为人文醇厚,西汉大儒扬雄客居子云山,留下“西蜀子云亭”的典故;唐代诗仙李白途径犍为清溪驿,留下“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的千古绝唱;宋代文豪苏轼情系犍为,留下《犍为王氏书楼》的名篇;岑参、杜甫、范成大、陆游、邵伯温、马一浮、黄炎培等历代名流,都曾留迹犍为。犍为文旅资源丰富,犍为文庙大气雄浑,罗城古镇形制独特,嘉阳小火车珍藏绝版,同兴桫椤湖穿越远古。犍为茉莉馥郁,清茗氤氲,拥有茉莉花8万亩、茶叶15万亩,是西南地区最大的茉莉花种植基地,已建成“中国茉莉之乡”、“中国茶乡”、“中国茉莉茶之都”。

为了深入挖掘犍为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展示犍为的独特魅力,中共犍为县委宣传部与《星星》诗刊联合,在“犍为县第二届茉莉花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首届“古韵犍为 茉莉飘香全国诗歌征文活动。现面向全国广大作者征稿。

一、征文主题

围绕“古韵犍为 茉莉飘香”主题,挖掘犍为元素,展示犍为历史悠久、人文醇厚、文旅资源丰富、“两乡一都”内涵。(请登录犍为新闻网、犍为旅游网,或百度“犍为”查找资料)

二、征文体裁

现代诗歌(分行诗、散文诗)、旧体诗词。现代分行诗不超过10首,总行数200行以内;散文诗不超过10章,总字数5000字以内;旧体诗词不超过10首。

三、征文处置

1、《星星》诗刊将组织著名诗人、评论家、刊物编辑,在所有来稿征文中选出优秀作品,编辑出版一期征文专号,并付优厚稿酬。

2、对于入选征文专号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在“第二届茉莉花文化艺术节”期间,在音乐会、闭幕晚会上予以展示,同时拥有其他宣传、出版等非商用之使用权(不另付酬)。

四、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五、投稿要求

1、一律电子邮箱投稿,拒绝纸质稿件。稿件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等基本信息。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古韵犍为 茉莉飘香诗歌征文”字样,投至xskzyuanchuang@126.com。

2、所有来稿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若遇抄袭、剽窃作品,将被取消入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中共犍为县委宣传部

《星星》诗刊杂志社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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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意义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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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让“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使现代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3、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种创新。通过这一形式来引起广大公民对社会法律环境的关注,提高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感,从而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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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制伴我成长的征文7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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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那样的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正气凛然的它,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

环境对人类来说既是天堂,又是地狱,人们睁大那贪梦的双眼,恨不得将所有的财富占为己有。人类破坏环境,就是在破坏自己,自己的生存环境,人类应该用眼睛证实一下,这奇特现象存在的事实,进而能不能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我们希望可以生活在一个干净明亮的城市里,鸟语花香,绿草如茵……但是我们的环境却不断被破坏,现在,我们的愿望还能实现吗?在环境问题如此严重的当下,我们还能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吗?

所谓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污染环境;二是不适当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个生活质量问题,更是一个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环境问题在我国同样严重存在。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然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屡禁不止。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依法规范人们的行为。为此,我从一个中学生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应在全体中小学生中普及环保教育,开设环保科目,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对环保作出贡献。如在植树节规定每个学生一年必须种一棵树等,从而让每个学生都明白:对于环保,自己也有一份责任,自己也应该出一份力。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环境方面的法制建设,不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那些违反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单位实施重罚,并对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 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治理污染。

再次,对在环保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能更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对于全民树立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环保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最后,国家应加大环保投入,拨款建一些环保设施,如建一些污水处理站,保证流入江海湖泊的水的质量;采取 “ 垃圾分类回收 ” 措施,并在行动之前加以宣传,以得到全民的积极响应。

让我们一起为我们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开始,让环保成为最平常的事!我希望环境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希望法制环保可以伴随我们成长

作为一个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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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六年级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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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女儿,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

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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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沈阳市于洪区第四届丁香湖诗会全国诗歌大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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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于洪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与日俱增,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赞美在于洪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发展成果,讴歌全面打造“绿净亮美畅”为核心的“卫生文明、幸福和谐”新于洪,特举办“沈阳市于洪区第四届“丁香湖诗会”全国诗歌大赛”。

主 办:

中共于洪区委宣传部

于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于洪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

于洪区作家协会

辽宁乡村广播电台

盛京文学网

征稿内容:

展现于洪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描写历史沿革、人文古迹、生态廊道建设、城市环境建设、经济区建设、于洪新城建设的独特魅力;刻画于洪创业者的闪光形象,抒发对于洪美好明天的展望。

征稿要求:

现代诗单首不超过40行,组诗不超过150行。传统诗词,每人限投1-3首。要求符合格律。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诗词亦可用新韵,但同一首诗词中,新、旧韵不得混用。使用新韵者请予注明。来稿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其他评奖,严禁抄袭。来稿须注明真实姓名、地址、邮编、电话。主办方对获奖及入围作品享有版权和其他使用权,著作权仍为作者所有,但不另支付稿酬,凡投稿即视为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备注个人简介、通联方式。

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名,优秀奖若干名,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作品集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请 关 注:于洪信息网: www.syyh.gov.cn

沈阳市于洪区微信公众号:CNsyyuhong

于洪文艺界微信公众号:syyhwy

电子版来稿发至:yhwenL504@163.com

咨询电话:024-2532400315840395075

联 系 人:林老师

沈阳市于洪区第四届“丁香湖诗会”大赛组委会

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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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征文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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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危关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铸坚不可催的“防火墙”;让我们携起手来,共造和谐社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火,是美丽的。黑暗时,它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冬天里,它给我们以温暖的拥抱;生活中,它让我们品尽天下的美食。然而,火,也是最无情的。它能将俊秀如画的江山在瞬间毁灭,将充满活力的生命在眨眼的功夫中活活吞噬。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火失去控制的,就会给人类及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当火焰蔓延全身时,当生灵垂死挣扎时,当生命被扼杀时,我们除了焦急万分,除了束手无策,除了悲伤流泪,更应该深入贯彻消防知识,从根本上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人们的生活心在已经是一点儿也离不开火了,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光明与希望!火也早就是我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然而,火竟然能够便利我们的生活,自然而然地也能给我们带来火灾,严重的话伤亡不计其数。因此,我们要正确地使用火,更要小心地堤防它,以免带来不必要的伤亡!家中和公共场所尽可能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以备不时之需。公共场所更危险,必须被配配好消防安全设备,还得有逃生路线图,因为公共场所是火灾的“容身之处”,危险可能无处不在。可能只是一个人的小小的举动,却造成了一行大火灾。我们的心里总会有这样一个想法:我没有真正见到火灾,它一般都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我肯定不会遇到的!如果这样想,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也许有一个人只是扔了一个烟头,结果却酿成了一场大火灾;也许只是在家里潮湿的地方安上了煤气热水器,它突然就爆炸了正好给火灾促成了一个天大的好机会,乘虚而入;也许在家里煤气一直没关,可能火势还没起来,就已经一命呜呼了。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多见,只是没有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火灾更是因此而酿成了大祸!如果是在公共场所的话很可能造成死亡人数不计其数啊,很多人为此也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呢!我们要从别人的灾难中吸取教训,保住珍贵的生命要紧,千万不要让火灾把生命无情地夺去了!1989年8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油库油罐因遭雷击而导致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个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大型油罐5座。

那次大火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540万元,在大火扑救中有14位消防官兵牺牲,68人受伤;5明油库职工死亡。1998年3月5日下午4是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储气罐区一座400立平方米球形储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泄露,处理不当,发生爆炸,14死亡,30人受伤。有许多人不知如何用灭火器,让我告诉你们吧:1、干粉灭火器,首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2、1211灭火器,首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压杆就能使密封间开,在氨气压力作用下,1211灭火剂喷出了。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据初步统计,过火面积达101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近70%。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内含居民住房40万平方米,贮木场4处半,林场9处,存材85.5万立方米,烧毁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群众5万多人,死亡193人,受伤226人。

在“1115”火灾事件现场,一名50岁左右,家住12楼的男子,火灾发生时他在外面,而妻子留在楼上。看见火势逼人,很可能危及妻子的生命,这位男子拼了命冲进了大楼。由于大火后电梯失去了运营能力,男子直接爬楼梯冲上了12层,敲门后无人应答,打家里电话又无人接听。以为妻子不在家,男子又跑下来,后得知妻子还在屋内并未外出,于是又重新冲上了12楼,踹开了门,此时家中已经着火,妻子就在火海中挣扎。男子冲进去一把将妻子抱着拖到了门后,又跌跌撞撞地从消防通道跑了下来。

这一切都是因为人们用火不当而引起,难道我们不该为此反思吗?然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次次血的教训,人们才意识到,在火面前,生命如此脆弱,仿佛一碰就碎。都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因此哪怕是小小的火苗也不容忽视。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去解决这催人泪下的一幕幕,但我想在此呼吁大家重视消防知识,不再让“火”成为摧毁人类家园和生命的危险物种。

日常生活中多注意防火细节多向大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让大家都做好安全措施,使火变得不再可怕!让火灾的悲剧不再重演!珍爱生命,火灾是无处不在的,生命无价,而生命也将是火灾所造成的惨重的代价,无辜的人也会被突如其来的火灾夺去生命与健康,有的会命归西天。而酿成火灾的相关的人就是上海这些无辜的生命的罪魁祸首!消防安全,危关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铸坚不可催的“防火墙”;让我们携起手来,共造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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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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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居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法律素质,国光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及居民、楼组长共20余人,开展了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此项活动紧紧围绕社区维稳工作而开展。活动主要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目的在于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制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的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以及社区的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居民们纷纷表示要多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并通过活动使更多的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给他们以法律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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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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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22”交通安全宣传队走进实验小学 “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 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小学生现场画画表达122文明交通心声。

“我希望从这次交通安全日以后不再发生交通事故,能平平安安上学、放学。”

“我希望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把车堵在校门口。”

“我希望开商店的人不要把商品摆到路面上。”

“我希望没有车辆在我们过斑马线时抢行。”

孩子们用彩色笔绘画出一个个渴望文明交通的心声。

活动现场交警采取互动的方式向学生传授了交通安全常识,散发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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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2024年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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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12月3日,邱县古城营小学利用国旗下讲话开展了“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 学法 知法 守法 护法 为你为我为大家”为主题,目的是通过大力宣传,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达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的目的。

二年级二班主持了这次升旗仪式,邢校长用生动的语言、典型的事例做了精彩的讲话,让学生明白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结合学校的法制安全实际对学生进行教育,希望全体同学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除宣传活动外,该校还将采取不同的形式,选用不同的内容,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如法制演讲、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开设黑板报的法制专栏等等,相信同学们一定会有所收获,在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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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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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冬季冰雪天气来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11月28日,龙门乡司法所与乡安办、综治办共同组织召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全体乡、村干部,面包车驾驶员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告知司机驾驶机动车必须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严禁买卖驾驶执照,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驾驶员。

在随后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宣传资料,提醒群众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以近期的事故为例,向驾驶员讲解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法律后果。

本次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法规等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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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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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坚定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性任务,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此,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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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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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主要产通过和存在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对公安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安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量体裁衣,提高保密教育实效性。

公安特点一:职业生涯较长

建议: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公安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

第一,要持续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安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公安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笔者在进入海关接受初任培训时,保密教育是单独作为一门课来讲的,当时的教员就称此举是“没进公安门,先做公安人”,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公安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局域网等平台,开展对公安的日常保密教育。

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公安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公安离职时

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公安特点二:具体工作直接涉密

建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应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

每一名公安既可能是国家秘密产通过的参与者,也可能是国家秘密的使用者,相对于其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来讲,公安是一个涉密较直接的群体。因此,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其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安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在提高公安保密意识抽理,要扎实开展保密技能培训,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最近,一些单位发通过了泄密事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稀里糊涂”泄密的:他们或因自己的电脑接收了不明邮件,或因U盘违规交叉互用。可见,由于相关技能的缺失,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泄密者。

公安特点三: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建议:主动向公众宣传保密知识,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

公安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这就决定了公安要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义务。针对这一特点,应促使公安承担好保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自身学习的同时,适当向社会公众宣传,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是每位公安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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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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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我县于12月2日在中心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喻孝迦,县人大副主任程国,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侯中华,县政协副主席王庆文参加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日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资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活动中,组织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重要法纪法规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培养全县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资源县长期以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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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社区开展"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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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是全国第22个“爱眼日”。为了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居民对眼睛的重视。吉木萨尔县北地社区与“健康小屋”志愿者开展了“全国爱眼日”大型义诊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健康小屋”的志愿者们为前来的眼部患者做常规检查,提供眼科保健知识,并对患者提出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其他的志愿者则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向前来的居民们发放“护眼小常识”等宣传册,大力宣传如何注意用眼卫生、怎样进行眼睛锻炼以及不要经常揉眼等常识。

居民张瑞瑞说:“平常我们都不注意眼睛的保护,经常玩手机,看电脑,长时间的看电视。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知道眼部的保健知识,重新了解了眼睛的重要性,今后我要好好保护我的眼睛。”

活动共有100余名居民参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活动现场为30余名患者进行了眼部检查,并发放药品20余份。

通过开展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了“护眼”常识,唤醒了居民爱眼护眼的意识,让居民们充分认识到养成良好习惯的重要意义。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居民们的一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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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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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5日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5、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9、严格用地标准,推行集约用地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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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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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是第16次全国“爱耳日”。在过去的一年,由我会出资、牵头,与西秀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实施了全区婴幼儿听力筛查及防护

知识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爱耳、护耳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听力残疾的发生,促进了我区听力残疾的预防与康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初级耳科保健工作,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按照上级残联确定的2014年第15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以及省市残联的安排,结合我会挂村帮扶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深入扎实,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及响应。

1、此次活动发放“爱耳日”的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3日充分利用“挂村帮扶”点西秀区轿子山镇河安村的 人脉设立咨询台,大力宣传爱耳护耳的防护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聘请西秀区人民医院的眼科医生到帮扶点免费为周边村民检查耳病。得到广大村民的好评。

4、为听力残疾病人及家属送去慰问金1600元整。

此次爱耳日宣传活动总体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帮扶联系点”及周边村民对保护耳朵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为什么要爱护耳朵有了更深的了解。

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和普及了保护民众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加强了广大村民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康复;提高了民众爱耳护耳的意识;倡导了“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的理念;推动了防聋治聋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爱听力与言语残疾人群,推动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构建和谐社会,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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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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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展现全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成效,12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在新区阳光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金祥参加了宣传活动。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指示由市局法制支队牵头,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市局法制支队重点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个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协调各执法单位,印制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定制法治宣传横幅,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12月2日下午,市局在新区阳光广场设立宣传点,抽调法制、交警、治安、经侦、禁毒、出入境、网安等部门10名民警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回答市民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集中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入境管理法》《禁毒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盗抢骗、远离毒品、电信诈骗等日常防范知识。刘金祥副局长亲临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和安全防范传单,教育动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制,做文明驾驶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向群众解释便民利民操作流程,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据统计,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设立宣传点6个,出动民警46名,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3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9条,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公安队伍形象,密切了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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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制教育安全征文500字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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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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