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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何召唤我小说内容简介汇集20篇

乐观积极的心态就如一个永动机,推动你不断向下一个目标前进。生活的伤痛不会被轻易抚平,但有些书它不会逗你笑,却能让你在哭过之后重新斗志昂扬。不妨看看你为何召唤我小说内容简介。以下仅供参考!下面是小编为你们分享的一些你为何召唤我小说内容简介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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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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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拥有了一个聪明、傲娇又忠犬的男友……

他来了,请闭眼

他来了,请闭眼

约会时,他说:“我对这种事没兴趣。不过如果你每十分钟亲我一下,我可以陪你做任何无聊的事。”

吃醋时,他说:“与我相比,这个男人从头到脚写满愚蠢。唯一不蠢的地方,是他也知道你是个好女人。”

做爱时,他说:“虽然我没有经验,但资质和领悟力超群。顺便提一句,我的观察力也很好。”

求婚时,他说:“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她说,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

他却牵引着我,从平静平凡的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本文男主身为教授,聪明、傲娇、忠犬、高智商低情商,女主甜美温柔、敏锐聪慧。两人相处情景欢乐爆笑,在一起又一起案件中日久生情,从平静平凡的生活,携手走向刺激有肆意的人生。文章题材新颖,推理部分简明扼要不失严谨专业,言情部分萌宠甜蜜并且激情不断,都市言情与犯罪心理推理类题材完美相融,成功讲述了一个真挚、有趣、激荡、动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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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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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

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

[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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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玻璃鞋》内容简介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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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南是朱氏红狮集团的半个掌门人,他的母亲是“红狮”总裁的养女。正当他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凭空冒出一位嫡系女继承人——纪欣桐。

他绝不容许自己多年苦心孤诣,已经掌控过半的王国,如此轻而易举地被一个弱女子夺走。在谜底尚未揭晓之前,他将以追求者的面貌,诱惑她为掌中掌中之物。

纪欣桐面对突来的爱情,第一个反应是却步,因为她和利曜南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当自己的身世逐渐被揭晓,她看到了他扭曲的内心。但她已经不中救药地爱上了他,她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

作品从财产继承开始,继而向人们展开一个起伏跌宕、曲折复杂的动人故事。曜南的成功也是他的失败;欣桐接受他的爱,既是她高尚之所在,也是她不幸的开始……

三年后,富家之女谭智珍漂洋过海从新加坡来到台湾。她的目的是夺取百亿美元的工程标案。这个女子长相酷似死去的欣桐,言谈举止却与欣桐大相径庭,这使商界霸主利曜南大为困惑。

为完成使命,智珍不是不与利曜南周旋。然而,当她误入失乐园,听到关于这座深深庭院的传说以后,她的心情不由得产生了巨大波动……

玻璃鞋》的剧情进入高潮,扑朔迷离的人物一一出场,惊心动魄的事件一再发生。但是,以往的一切早已显露悲剧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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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太阳_说明文简介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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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是一篇常识性说明文,它介绍了太阳的特点,讲述了太阳和地球及人类的关系。在介绍太阳的特点时,作者运用了多种说明方法,使课文内容显得丰富多彩,通俗易懂。

一、说明趣味化

课文的第一自然段写太阳远的特点,作者先用有关太阳的传说开头,使文章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接着指出太阳离我们有三万万里远,为了说明三万万里究竟有多远,作者进一步运用了两个大胆新奇的假设,一是步行到太阳上去需要三千五百年,二是坐飞机到太阳上去需要二十几年,这样既给人留下了比较清楚的印象,又使人读来兴味盎然。

二、说明具体化

课文第一自然段写太阳大的特点,太阳到底有多大,作者都没有运用抽象的数字说明,而是拿地球和太阳相比,指出一百三十万个地球才能抵得上一个太阳,我们对地球之大多少有些认识,太阳相当于一百三十万个地球那么大,太阳之大就可想而知了。这种对比,给读者的印象比之准确的数字更加具体。

三、说明形象化

课文在介绍太阳热的特点时,先用大火球作比喻,形象地反映出了太阳的形状及发光、发热的特点;接着指出太阳的表面温度有六千度,六千度该有多热?作者通过钢铁碰到它,也会变成汽加以说明,引起了读者强烈的联想,从而使六千度变得生动形象、炙手可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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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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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我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细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贾母说她的一段话我很喜欢;“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头里他家这样好,他也一点儿不骄傲,之后他家坏了事,他也是舒舒坦坦的。待他好,他是那样安顿,一时待他不好,不见他有什么烦恼。我看这孩子倒是个有福气的。”做人就应当这样,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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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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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

春天在跌跌撞撞中来到,又在毫无预兆中离开。今天的风有点大,阳光很清澈,抬头便可一眼看穿云层,春风兴奋的摇曳着开满花的蔷薇,香气四溢。春天是个多情的季节,每年的春天都差不多,但每年的春天也各不相同,这大概就是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吧。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的时间眨眼就没了。青春仿佛是按照写好的剧本一样一波三折的走到现在。

十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初三的教室里准备中考,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年?姑且这么认为吧,十六岁的我还算是个少年。那时候,有一帮纯真的朋友,在足球场上穿着同一样的球衣尽可能的宣泄着自己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的生活里简单而快乐,只有家、学校和足球场,在这个三个地方必然有一个能找得到我。那时候的网络聊天还处在成长阶段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那时候的早恋也仅仅是放学后故意拖着不走,留到最后的两个人隔着远远的位置脸红红的相视一笑,然后一起走出教室,背着夕阳慢慢回家。

那时候的约会还个是“集体性”的活动,两个人不好意思单独出来,便会约一大帮关系好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逛,这样对爸妈撒谎成功率也会高很多。那个时候我通常是作为亲友团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自己骑着车默默的跟在后面,多我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存在感”,好友的一邀,就会挺身而出。

青春期里的感情几乎从来都没有完美的,那么对于我这样没有感情牵着的人是不是另一种完美呢?

我一直觉得青春期里的感情是不必太当真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她转身对你的一个微笑,也许是她顺便帮你打了一杯水,再或者是她给你讲解题目时认真的那一瞬间,在你的眼睛里心里产生了一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喜欢上她了,想跟她一起天长地久。然而却不知,过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原来的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或许是另一个女孩一下子闯进了你刚刚打开的心里世界,也或许是她的一个小缺点让你忍无可忍。

有些感情不能叫喜欢,更不能叫爱,只能算作是欣赏,情窦初开的年纪,情感总是很容易发芽。

中学毕业,我们劳燕分飞,所幸的是都还在同一个城市,学校与学校之间也不过只是几条马路而已。就是这么点距离却彻底击败了初中的这几年建立起来的友谊。最初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会经常的去看望彼此,随着学业的加重,新朋友的结交,而逐渐冷漠了。

再到大学,跨越了几个省的距离,从地球仪上看中国不过几厘米,但就是这几厘米足够你坐火车坐上一天一夜的。况且如果不是死死的铁哥们,谁会坐几天火车去看望一个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呢?

工作了,一切的重心开始围绕着自己的生活打磨了,友谊也只是在老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劝酒用的。

十年后的现在我坐在办公室里,为了生活中的车子和房子打拼着,看着窗外的树叶绿了有黄,黄了又绿,天空里的云彩来来去去,球场里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已经渐渐成形,生活没什么变动了,简单而知足。

人心是一个有固定容量的容器,有些新朋友的到来,就注定有一些老朋友离开,这很符合人的天性。一生中遇到的很多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然后再从熟悉到陌生,最后完全忘记。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昨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点点消散,自己也不知不觉间老了。

逐渐长大成熟的我们对于感情的理解似乎更深了一些,开始计算对于这段感情的付出和收获,得到了自然高兴了,失去了就会不开心,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时候的友谊比初中的友谊更难建立,有更多的利益味道吧。

有些人可以活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些人注定要放在心里,也有些人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去。当你的心被更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那些你忘的了的,忘不了的,活在心里的,忘记了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无影无踪,就像她们从来不曾来过一样。

青春就是那些用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过去做的那么多很二逼的事情,直骂自己骂傻自己呆,却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原封不动的重新经历一回。

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间想起自己在十六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人,做过的一些二逼的事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甜蜜,害羞还是傻笑?

世界上,有多少人把自己喜欢的人硬生生的变成了朋友?有多少人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又有多少人把陌生人变成了走一辈子的伴侣?怀念的青春里,总是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重要或不重要的有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也可能是一些朋友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可能是你曾经幻想过你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所以,怀念青春,不如说是怀念那个最初傻傻的自己。

青春的天空是透明的,青春里的情感是单纯的,就像那年五月的天空一样,干净清澈而整洁,从白云掠过的地方你看到了你喜欢过的女孩的笑脸,就像当初的那个回眸一笑一样,看着她笑着对你说再见……匆匆的十年转瞬而逝,这个五月和很多年前的一样温暖,只是我们都不在是从前的那个少年。

你喜欢过的人,喜欢过你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没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都已经成为了往事,也仅仅成为了往事。那么,下一个十年,你会在哪里?又会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

(原创作者:田超)

作者希腊爱琴海的文集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喜欢砌一杯简单的茶,端坐窗前,听着或舒缓或奔腾的音乐,翻着词,去想象词中或平凡或跌宕的故事,去触摸那字里行间或温雅或流泻的文字。

翻到晏几道,与晏对话。他与小颦一见倾心,却相守甚短。至或“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晏酒后追忆似水年华,谈年来踪迹,只有微雨,只有楼台高锁,只有伤心人独立。他洒脱,他细腻,却也难逃伤感、凄楚。于是“舞低杨柳楼新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贺铸,其貌不扬,却与诗词交欢。把酒窗前,坐望满城风絮,不知他闲情何事,也不知其伤心几许。但见“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当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的豪侠之气置于何地,都为情困。

罢了,去寻“京华倦客”,看他怎样孤苦漂泊。周邦彦词中多是身世之感,“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这样的孤独使者怕是无暇顾及爱情吧。细翻来,全是望故乡渺藐之作。我在慢慢追寻他的每一次炙热的思乡之旅,“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江南人去路缈,信未通,愁已先到”。

或者尘世太累,总期盼着袭来一阵风,涤荡我忧郁的心头。那么,把心都交付给词吧!黄花瘦,西风紧,断壁残垣,蔓草封径。去寻心灵的一片桃花源,让干涸的心长满绿草,盛开鲜花。

是为感情惜败,还是为前途难耐。冲冲撞撞,喋喋不休。

我觉得人生不是炼狱,而是挖坟,埋葬自己的心。数落一弯伤心月,惊起数颗零乱星。为了那孤独的忘却,还是杳无音信的黎明。

我要离开了,如果没有爱上这片土地,那就伤感地为它吟上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梦回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或者,可以高昂地唱喝:“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

人生有多少不称意,无需太在意,如果能穿越疼痛,就让自己关在一片嘘唏之声。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七夕意味着情侣的相聚,在这里祝所有的情侣终成眷属,七夕快乐。

八月请善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你总说我是个乐观的女孩,永远都是的那么阳光;你总说我是个善良的女孩,所有事都为着别人着想,好像你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别人而活;你总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做很多的白日梦,可是你却是坚信的女孩。

对啊,我是乐观我是善良我是爱做梦可是你有真正的了解我吗?我乐观,那是我不认输;我善良,那是我认为只要我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我好;我爱做梦,那是我给自己一个无法实现梦想的天堂。

我可以给别人一个安心的微笑,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温暖的拥抱,也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在没有人的陪伴下我可以一个人走完那没有灯的道路,在没有鲜花与掌声的鼓励下我可以一个人坚强的奋斗,一个人也可以很幸福。

我又在口是心非了,其实我一个人很孤单寂寞有时候甚至是无助。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帮结队聊得很嗨的时候,特别是遇到困难一个人面对的时候,那种心情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各种情绪都涌上心头。是的,我很孤单,我的朋友是别人的朋友,我爱的人是别人爱着的人。

七夕了,我却显得更孤单,有的朋友去约会的去约会了,有的也忙着和新的朋友聊天玩空间留言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们的陪伴我是那样孤单,不过没有关系我也从没生她们的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已经很感谢你们曾留在我生命,谢谢曾经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

八月你好,请善待孤单的我。

七夕你好,请善待那些有爱情的人们。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作者浅唱浅青春的文集

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爸,您的爱我懂

爸,您的爱,我懂!

今天是父亲节,我一大早就戴着耳机单曲循环着《父亲》,更让我增添几许伤情!每一句歌词都心扉痛彻,声声入耳,字字痛心!莫名的感伤涌上心头,无声的敲打着键盘,欲言又止,无声的爱,该怎样去表达?

父爱沉重如山,这些年来,一直在为我们默默付出,用厚实的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些年来,您的爱一直在影响着我!从你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成熟,什么叫真爱……我一直以来都拿你当我的榜样!你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我无法企及的。

我自有意识起,您就给我灌输责任的思想!或许是出于对您的敬佩,我一直在努力的成长着,尽力做到最好!做一个您能够引以为豪的儿子!很遗憾,我曾经一度的让您失望再失望!做为儿子的我,这是我的严重失责,我没有做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分!让你操心了,对不起!

我曾经以为我很有孝心,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在社会中独立!可惜,我错了!青春的叛逆,让我曾一度地迷失方向!我以为,青春,就该有青春的色彩,再不疯狂就老了!!!于是,我脱轨了。拿起包袱,远离了最初的轨道,抛弃了最初的原点!我不顾一切,所有的期盼,期望,一切一切美好的梦,都被残忍无情的我打碎了!碎得不堪入目,就像从天堂跌入地狱,所有的所有都化为泡影,我知道,您,心痛了,伤了,也累了…

那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年轻特有的轻狂还是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我逃跑了,在众目睽睽下,我大摇大摆的逃跑。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准备下一场战斗,就让我负伤累累,败得一塌涂地!

原来,脱离了轨道,远离了原点,跑出了你们的视线外,一个人的旅途竟是如此的崎岖,如此的难走!我伤了,累了,倦了,怠了…也从那时起,我变了!变得不再欢笑,不再乐观,不再开心,不再联系…沉默了,漠视了,淡然了…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孤独患者!

于是,从那时起,文字是我唯一的陪伴!落笔成伤,一道道感伤的文字刻在案上,留下一段段凄美的殇!是我抛弃了您对我的爱,那沉重如山、刻骨铭心、痛心彻扉的爱!

从小到大,我在你们的眼中,我一直在表现得很文静很沉默的孩子,我不去干坏事,却也及少去做好事。

在家里,我不喜欢热闹,像是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看书,睡觉,玩自己的小发明!小时候的日子里,我对您的记忆很模糊!那时,您总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起床匆忙的去忙工作,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吃晚饭!您总是不会有定点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甚至乎一连几天都没见你人影!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天天能看到爸爸!当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及时有爸爸替我出头。那样,我该多开心!后来,我开始理解了,开始懂了…

尽管有时我做一些"特别"的事以此来引起您的注意力,甚至欺负弟弟妹妹,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表现的懂事!因为我知道,除了您,我就是家里"第二大男人".于是,我慢慢地学着接受与承担!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倾慕,又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尊重,您在我心中永远占据着不可比拟,无法言喻的重要位置!

从小到大,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屈辱与磨难。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我都会若有所思的思考着这一切,或许懂了,或许不懂。每次沉思过后,您都深深的影响了我,在心里都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暗暗地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男人!是您深刻的影响了我,是您悄无声息的魅力塑造了我的灵魂!

我一直都认为我很幸运,很幸福!我拥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虽然物质上不富裕,但是精神上却从不匮乏爱与幸福!我想,这也许就是平凡的幸福,一种简简单单的,平平淡淡的幸福。

我一直认为上帝做得很公平。世界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物,即使是有,那也是上帝让人们心存希望的一丝灯火!所以,得失之间总得有个选择。这世间才会得以平衡与稳定!这也是您一直教导我的理念,得与失、取与舍之间,得有个合理的抉择!我一直都铭记于心,也一直以这个理念为基准,努力地成长着。

还记得两年前,我高中毕业了。我并不是像很多同学一样的解放,肆意地放松自己身心!然后玩够后等待着跨进梦寐以求的大学,而我面对的却是苦不堪言的,艰难的抉择!就业还是从学?在这个分水岭里,我迷茫了,完全失去了方向!对于一个刚考完高考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道没得选又不得不选择的单选题目!哪个答案都对,又好像哪个都不对!我很为难。你说,我知道知道这对你来说有点残忍,可是你不得不在它们之间做个抉择,我给你时间,好好思考,想清楚再给我答复#…我刻意地看着你说话的表情,平静的语气,淡定表情。却让我的内心更加的翻云覆雨,境像万生!那时候我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思考。内心挣扎了十几天,却想不出两全其美的答案,最后竟然糊里糊涂地选择了就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可笑!带点小小的遗憾却也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去年,是我去同学学校最多次的一年。那时候,我每次都狠刻意地,深深地留住那些片段,在那里,我一个人安静的哭过,伤心过,思念过,那种痛,撕心裂肺。我也算是体验过几天的大学生活吧!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爸,您不给我这个选择题!我就顺理成章的上大学,现在的我也会是像他们一样吗?又或许,当初我一味地,死脑筋地坚持要读书,而不是就业,两年后现在的我,还会是以前的晴天男吗?而不是现在多愁善感的伤感男吗?我不敢想象,因为我狠害怕!看到天堂般的大学生活,也许我会像很多同学一样荒废了青春!而以我这样性格的人来说,我肯定会疯掉!思想包袱肯定会比现在更加地沉重!所以,虽然有些许遗憾没结束了学业。但,我更多的是庆幸!您当初是那么的及时,不偏不倚,给我出了道这样的选择题!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成长了!

在学习上的,您一直狠支持我,也狠尊重我。您很少会干涉我的学习,也很少给我施加压力!只是偶尔地鞭策一下!您的政策,总是不紧不松,让我在有限范围内又有一定的自由!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您给我买了个新书包,我开心了好久,好久,后来,我突然神经地对您们说,我读到六年级就不读了!或许那时太天真烂漫了吧!谁知后来,我居然是家里读了最多年的孩子!每次想起都不禁一笑!这么多年来,真心感谢您的爱!这无声无息却又沉重无比的爱!我该怎样报答?一生坚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从09年开始渐渐的觉得,只有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看到您流眼泪,我知道,因为妹妹那些事,您的心真的伤了,伤得是那么的彻底,撕心裂肺!这泪,积蓄了十几年,那次,我想您一定流尽了!那一次,我们都泪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看着您伤心,我感觉到很无助也很无奈…

那时,我感觉天好像塌下来一样,黑压压的乌云,挥之不去,让我感觉到沉重的危机感!没了您的支撑,这个家快要散了一样!那时候,我读高二第一学期。也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变了。没人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从那时起,种下了多愁善感的根!而家的责任感在我心里愈加强烈!我常常对自己说,该长大了!该承担了,不能再让您再次伤心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更加努力地逼迫着自己成长!想让自己能快点有能力去承担一切,于是,我的心思变了,变得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开朗乐观,心早已不在校园内!或许有些极端,有些恶虐,又或者是…我渴望着长大,不想再做个只会读书的小呆子!也不想别人认为自己没用处!渐渐地,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侵蚀着我的灵魂!也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心逐渐远离人群,不再爱开玩笑,不再爱聊天,更不喜欢热闹的地方!那时,很多关心过我的同学都注意到我的变化,他们也曾对我说,你变了!!!!!而我确实是变了……只不过,爸,您没察觉到!因为,我在你面前得把自己伪装起来,不想您担心,更不想让您知道我的学习情况!如果让你知道我在辜负你的心意,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去对您!爸,请原谅我当初的自以为是和不孝!

今年,我再次做了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在你们的再三坚持下,我不得不放下我当初脱离轨道的执着与信念!我知道,离开轨道的一年里,我得到了许多,但是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体验过,我尝试过,痛哭过,悲伤过,无助过…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如今还历历在目,我成长了,不再是是个天真幼稚的小孩!而失去的,却让我更加的痛心,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意外脱轨,让你们操碎了心。就像一面镜子,破碎了后,再粘回来已不是原来的镜子!我无法弥补这一年来我给你们带来的痛苦与忧虑!在过去的一年的青春岁月里,这是我唯一最感到后悔和痛心的遗憾!我以前在日志里说过,别让自己的青春留下斑点!可惜,这一次,我错了,刻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一直感觉愧对于您!因为,我还没尽到儿子的责任!我努力的想办法弥补过去!这一次,我很认真的做了选择!我重新回到了当初脱离轨道的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将回到远点,重新出发当我下定决心告诉您的时候,我知道,我现在能为您做的同时也为自己做的就只有这些了!我想,您当初知道我的决定后,您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似乎生活又燃起一丝丝的希望与期望!我努力地这样想,或许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些……而事实证明,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我重新获得了当初失去的东西,你们也重新有了美好的期待!我现在努力地潜行着,第一个目标我也快实现了,我想,那时您们会更加开心,快乐,期待的!我重新扬起了帆,努力的向着美好的彼岸前行。我想,我一定会实现的!

尊敬的爸爸,想说声爱你不容易!因为我还没真正的做到!也没勇气说出口!这些年来,总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您说,可是爱在心口难开,每一次想要说出口时,都哽咽了回去!也许,这就是父与子之间无声而密切的爱吧!

爸,您的爱,我懂!我现在很珍惜,可惜我不在你身边照顾您,只希望您一切安好!我只希望树欲静而风已止,子欲养而亲还在!那我此生足矣,何欲还求?

【落笔成殇,唯芯独醉】

2013.7.2

作者【落笔成殇,唯芯独醉】的文集

借倚春风,沉醉

果然是春色已浓了,漫山遍野的野花竞相开放,摇曳在风中。绿草葱茏,疏疏密密。山间田胧,翠****流。一眼望去,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春意无边的绿野上,俨然是一张天然的大幅地毯。

野草莓花开了,五片白色的花瓣托着花蕊,在低矮的地莓树上洁白如雪,远如纸片。金黄色油菜花正是繁茂时,白色的萝卜花、会变色的豌豆花也纷纷高踮花枝,摇曳生姿。贴在地面上的不知名的野花数不胜数,有紫的,蜷曲如团绒一朵;有白的,优雅如兰花纤指;有玫红的,细小如繁星点点,……姿态万千,争奇斗艳。

春意之中那些不抢人眼目的树也改头换面了。新生的嫩芽弯如细眉、凤眼。新生的细枝纤腰一束,在风间袅娜生姿。有些微微泛红的叶片,如红唇一点,含羞轻启。老树叶就高高地托举着那些新生的叶片,无声地垫在新叶之下,墨绿、葱绿、翠绿、碧绿、嫩绿……有层次的绿意渐变,相携相生。一树之上,不同程度的绿,不同大小的绿,不同年纪的绿巧妙地搭配在一起,浓淡相谐,老幼相间。也有微红的叶片点缀其间,让人难以分辨是花,是叶,还是蕾。怕是如喙的画笔也无法精妙地将它们这种细微的色彩变化与时日的长短精准地描绘下来。惟有自然这只神笔幻化奇迹,一丝不苟地以笔笔惊艳唤醒每双停驻观赏的眼睛。

阳光透过高矮不一的枝叶的缝隙,无数明亮的光斑闪烁其间。每一片都闪着光,亮着眼儿径直奔入眼底,仿佛叶片是呼扇着翅膀,轻轻悄悄地穿过这长长短短的距离钻入眼瞳里的。让每一次触目之时,都被晃了眼儿。

纵目远望绿树扶摇轻风,起伏如浪波。绿波绵延万里,与天相接。有些拔节的椿树类的植物则秀如翠竹,高耸挺拔。松树的针叶间拱出了许多淡黄的花朵,满树黄绿相间。零落的几颗桃树,错落有致的桃红点缀。翠竹,弯弯细梢,风中摇曳,妩媚多姿……不由想起“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看我应如是。”伫立风间少许留连,然后借倚一阵春风,醺然沉醉。

下得山来,提一壶清凉的泉水,直把这清甜的天地甘霖带回家,好好润一润家中的茶叶、茶壶,继续沉醉于茶香氤氲,有如漫山雾起,白雾轻纱。

绿是一叶,红是一叶,高是一叶,低是一叶,满山无数叶片装点了春色无限。一壶茶水里,同样如此,绿是一叶,红是一叶,整是一叶,残是一叶,满壶众多叶片沸腾了香茗杯杯。如此静思如冥,远山近茶,山色悠远,茶氤飘浮,出入其间,渺如虚实相和。仿佛借一茶一泡,又挪移了一整面的青山绿水,对语三千,不问年华。它们由我的指尖触摸的温度再到唇齿间的留连,片片低语,叶叶缠绵,有如山风应和,林涛起伏。

虽说青山原不语,泉水本无声,春色亦默然,但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能借倚春风,如此低吟沉醉,谁说不是一件酣畅的事儿?

繁华的夜空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面对大山我无限惭愧,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归天。”

“这么多年来,遇到过多少次清朗的月色,有过多少次想一直走下去的念头,总是盼望着能有人和我在相同的感觉在清如流水的月色里,在香草芬芳的山路上,陪着我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让所有的事物都永远不会改变,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刻。”

时间改变了一切被证实过的单纯,灯红酒绿的社会让一切模糊的轨迹变得清晰起来。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永恒。除了那数不尽的星星,还有那扇永不被开启的屏风。屏风那边早已是神话下的号角,响着,却看不到。

“单纯与宽厚的灵魂在成长中逐渐变得复杂与锐利,在种种牵绊上不断地伤害着自己与别人,在腐烂的空气中发怒、哭喊,还要学着不后悔。”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早已被铸造在冰冷的铸铁内,只身保留着固执的冲动与呼唤,在箭猪般的生活中,没有听得懂的人。

一切闪着光的雨滴都是由阴沉的泪线注释着,每一个摇曳的脸谱都没有留下欢乐微笑的痕迹。在那轻风吹袭的山路上,在那光华四散的摇灯下,在完整而宁静的痛楚中发现,只身的冲动与呼唤遮住的屏风旁,环绕着死寂的另一种沉默,夹杂着种种放弃的念头。无论是生活,还是活生生的心脏。

慢慢地习惯在黑暗中点烟,摇晃着被烫伤的步调,和那不时狂吼的回响。在颤抖的笔尖上,不敢再铭刻自己的梦想。面对宁静的地平线,荒唐地写下满的关于春天的谎言。在贫困的烟头上,在疲倦的手指中,一切希望在低沉的乌云中吹散。

也许是一种借口,让人固执地独自留守布满尘埃的路口。看那洒满一地的黄叶,是否还写着关于春天的美好画面。当一切美好变成烟灰随风燃尽的时候,终究会有人明白,生命里可以停留的位置,是那缠绕成一圈圈的寂寞,还有那纯黑色的瞳孔里倒影出的空虚的剪影。明白这是至少还活着的感觉。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可以看到那美得似醉的黄昏,依然想对着这一切放声大喊,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我再没有喊出口的理由。我再没有机会默立在落幕里等待黑暗的吞噬,甚至开始觉得在那能哭能喊的痛苦的年代是幸福的。

如今,我徘徊在这里,看每一段揪心的对白,沿着鸽子的哨音,希望能在迷途的倒影下看到白昼的方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思考时,早已在准备追寻中结束。冰冷的房间比山中的草屋更寂静,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着某种过度的东西,也许是故事听多的原因,或许是心里作用,抑或是世界多了一个没有堵上的裂口,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止住它的狂流。灯光带着我的一部分死去了,而音乐带着我亟待爆发的另一部分活了下来。载着那忧伤的眼神,及那辛酸的泪水。

当呜咽的月亮吹起古老的音符,将一缕缕微风收入黑暗的掠夺中,沉默依然想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白色的寒光中,战栗的嘲笑声在雪白的墙壁来回飘荡,半透明的影子像一个孤零零的逃犯坚决要让一切发生在夜里的故事,结束在不属于任何一天的夜里。

渐,学会在每一个宁静的夜里,写下生活的诗,在始终诚实地遵守着一个没人共誓的诺言的同时,伴随着从没有饶恕过我的不能相容的世界,在没有选择的地方,倒下去。让所有充满信仰的烛光,埋葬在冗长的梦里。

[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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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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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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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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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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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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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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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内容简介

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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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佳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罗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之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埃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人奴隶的爱戴。女儿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勒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勒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勒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2]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佳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勒妮即将临盆,斯佳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佳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佳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佳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赶走的管家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佳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佳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佳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佳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佳丽与家人用母亲爱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佳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佳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佳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佳丽谎称苏伦将与托·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佳丽一笔钱,斯佳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佳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佳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佳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斯佳丽全家,包括艾希礼、梅勒妮、威尔等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勒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佳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佳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佳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佳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勒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佳丽马上去找梅勒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勒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佳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勒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佳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佳丽。

不久,斯佳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佳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佳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折断了肋骨。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勒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佳丽。这时,斯佳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勒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爱梅勒妮。

梅勒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佳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佳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佳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佳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佳丽。此时此刻,对于斯佳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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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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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小说,准确地说是漫画,各种各样的。

经典的名着总是排在流行的小说之后。看的时候很激动,身边会放大把的纸巾,准备好垃圾桶,以备不时之需。我还记得我看的第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送牛奶的boy和一个说话大声粗鲁的girl的浪漫故事。当然,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又是一片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杂志还是登这些故事。女孩子总是很平凡,她遇到的男孩子永远很帅,很有钱,很会打篮球,而且总是转校生,自己的学校一直都是“青蛙聚集所”。

这个男主角很冷很酷,拽拽的,不爽的话就要挥拳头揍人,学校里的男生女生还很配合,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郁闷死我了,看到这里我就很痛心地想到鲁迅先生,他奋斗了这么多年,中国人的奴性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并且还被视为理所当然,难道这些作者都加入了一个秘密团体——不会是鲁迅复活团吧?难道是为了把先生从坟墓里拉出来吧!就像是《达芬奇密码》里说的那个秘密团体要守护的秘密一样。

哎,扯远了,转回来,转回来。那个男主角身边总是有一个很漂亮很聪明的女配角,死心塌地的喜欢着他,于是一场场误会就来了,女主角伤心得死去活来,男主角为了他那什么自尊之类的鬼东西,也不解释什么,误会就一直持续下去,后来他的一个好朋友终于受不了了,向女主角坦白男主角的心意,于是他们的误会就这样冰雪消融了,两个人拥抱在一起。终于修成正果了。

或者是出现了一个很温柔的男配角,爱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连生命都不顾了。可是,不管他做什么,那个笨蛋女主角总是泪涟涟地看着他说对不起,你很好,我很感动,可是我真的很爱他,离开他我会死的。一场无望的单相思啊!这个是不是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用几米画上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总是残忍地对待善良的人”。

为什么男主角不喜欢优秀的女配角,女主角也不要出色的男配角呢?他们都有被虐倾向吗?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一见钟情,这么多的灰姑娘产生呢?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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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内容简介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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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述诺第留斯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或:鹦鹉螺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赛尔和一个捕鲸手尼德兰,跟随尼摩 船长乘坐这艘潜艇在海底做了两万里的环球旅行。

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他们依靠沉船中的金条生活。潜艇艇长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之后不再允许他们离开。阿龙纳斯一行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终于,十个月之后,在机缘巧合下,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出了“诺第留斯号”潜艇。这时,生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凡尔纳没有到过海底,却把海底的景色写得如此生动,读来引人入胜,使读者身临其境,表明他具有非凡的想象力。

凡尔纳的小说得以广为流传,还因为他具有社会正义感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他笔下的人物都是品质高尚、献身科学的人,是英勇顽强、不畏艰险的人。像尼摩船长等反抗压迫的战士的形象,正是他反对殖民主义,反对奴隶制和压迫者的进步思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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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作文

全文共 6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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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稍后,我这就去禀报家主。”另一个小厮虽然也崇拜秋枫,但也有几分聪明,现在把这问题丢给家主才最为妙。于是深深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小厮,才转身进门。

凤语汐点点头,完全没有听到前一个小厮的问句,因为,她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力气。

那小厮狠狠瞪了一眼凤语汐,倒也不再说话。

没有过多久,秋枫就急匆匆地出来了。

“语汐!”秋枫温润的眼神看着凤语汐,也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个时候凤语汐会来。

“秋枫。”凤语汐声音中毫无波澜,不过也一笑,“怎么,不请我们进去?”

“哪里,语汐,她是谁?”秋枫上前一步,满脸笑意。

他正在计算最少要用多少财力,却突然有人来通报,一蓝衣女孩来到,秋枫便猜到是谁。就急匆匆地来了。

在这尚短的时间内,秋枫也明白了,完成父亲的夙愿,把秋家发扬光大,或许跟着凤语汐的脚步,才是最快,最正确的决定,这个秋枫和凤语汐都明白,世界上并没有不为了利益着想的人,两者都是以利益为原点,但感情大于利益,或许秋枫会放弃很多,凤语汐亦是如此。

“现在不好说,我们进去吧。”凤语汐先拉着蓝羽离走进秋家那古朴的朱门。

秋枫也没有说话,却是跟着凤语汐进去。

直到三人都走远了,那最先问凤语汐的小厮才发觉背上已湿了一片,那是冷汗。但他还是不敢置信,他没有看错,家主是跟在女孩身后……

秋枫在他眼里,一直都是一个不向任何人低头的人,不亢不卑,可这时,他眼花了?

他不敢想象,万一凤语汐说起他,他这辈子可就玩完……

那报信的小厮叹口气,拍拍他的肩:“不是别人没有能力治你,而是没有把你放在眼里,小心着点吧。”

那小厮僵硬的点头。

“小姐怎么会认识秋家家主?”暗处的人影眼中闪着疑惑,不过也没有阻止凤语汐她们进入,“看秋家家主没有恶意,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吧?丞相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现在小姐面前,还是等等吧。”话音未落,他便再次隐于暗处。

一处静室内,对坐着三个人。

“语汐,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秋枫倒了三杯茶,一一放到几人的面前。

凤语汐细细品着茶,抬头,淡淡的笑着:“当然是有事。”

“什么事?”

“嗯,她是蓝羽离。这事与她有关。”凤语汐做起了介绍。

“蓝丞相之女?”秋枫视线转到蓝羽离身上,蓝羽离也向他一笑。

“我听赵烨常说起。赵烨他说他虽然没有见过你,倒是很羡慕你,才十岁,父母就让你出国游玩,要是他,他的父母非把一大票人绑在他身边,所以,赵烨才老是溜出来。我叫秋枫。”秋枫像一位兄长一样,看着蓝羽离,然后才看着凤语汐,“语汐,到底是什么事。”

“我想把她放在你身边一些日子,不过也可能会好久。我替她回到蓝家,所以,你能不能尽力让她锻炼?”凤语汐问道。

“这——是什么意思?”秋枫有些不明白,前面的话他懂,可语汐要替蓝羽离回蓝家?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我爹爹和她父亲是朋友,她不想回到蓝家,她还想在外面历练,所以想让我替她回到蓝家。另外,我此时的容貌,和她真实面貌一样,她现在戴了人皮面具。”凤语汐解释。

“我戴的是人皮面具?”蓝羽离惊讶的说,虽然她的声音与凤语汐近似,但完全不同的语气,很容易让人区分,“是那个万金难求的面具?怎么听起来这个和那个不一样?”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连自己都察觉不出来,比外界的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此时的容貌?”秋枫抓住了这个缺口,当然凤语汐有人皮面具他也小小的惊讶一番,只是很快就释然了,不论什么出在这个神秘的女孩身上,都是正常的。

“嗯。”凤语汐点头:“我此时的容貌,并不是我真正的面貌,但是你们相不相信我?”

“相信!”两声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一沉稳一清脆,同样的坚定。

“以后我会让你们知道,但现在我不会说出。”凤语汐情绪没有多大波动,但心里还是温暖一番,她感觉从来都是最敏感的,当然也知道两人是否是真心。

“我会让蓝小姐得到锻炼的,并且我会保护她的安全。”秋枫明显还没有完全接受蓝羽离,自己一向独立行走,后来多了个赵烨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赵烨也不能常来,现在又多了一个蓝羽离,虽是答应了,也有些不自然。

蓝羽离撇撇小嘴,她当然可以感受到秋枫的排斥:“这样吧,你叫我羽离,反正看样子以后我要天天和你相对,我就勉为其难和你结拜,叫你哥哥算了。”

妹妹?秋枫没有太多波动的眸子忽然动了一下。

他是家里的独子,从来没有和谁特别亲近,除了结的朋友之外,他没有尝过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亲情。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也很让他不觉想接受。

稍稍迟疑,他点了点头。

两个人的互动,凤语汐看在眼里,她不觉松了一口气,她最担心的是没有发生,如果这两个人不和的话,就算答应了她,这锻炼也不会得到效果。她必须为爹爹的朋友负责。

“好了,秋枫,一切都布置好了之后,再来找我吧。”凤语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心里暗想,那个丫鬟买东西已经快回来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语汐,放心,我会做好一切的。”看见凤语汐站起来了,两人都站起来了。

“你做事,我放心。”凤语汐淡笑,摆了摆手,抬脚就要出去。

“语汐,等一等。”蓝羽离的声音喊住了凤语汐,凤语汐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蓝羽离。

蓝羽离犹豫了又犹豫,咬了牙,说道:“凤语汐,我蓝羽离,一定会有一天超越你的。”清澈的眼中,闪着坚定的光。

凤语汐一笑:“好,我等着。”凤语汐也有些佩服蓝羽离,尽管她还是一个孩子,不懂有多困难,但是在见到凤语汐的实力后,还敢这么做,就让凤语汐不得不赞叹。

连秋枫也有些赞赏,虽然他还不清楚凤语汐实力有多少,但以凤语汐的天资和聪明,这绝对不会低。

凤语汐走出秋家大门,开始走向客栈,心里却在暗想,如何处置那个丫鬟又不暴露自己。

忽然,她想到了那个一直暗中保护蓝羽离的人,虽然没有证实的确有这个人,但看起来不会有错,连她也不相信蓝丞相不会放人保护蓝羽离。至于这样,那就很好办了。

“小姐,怎么这么晚回来?”才刚进客栈,那丫鬟又不满地说。

“送朋友回家。”凤语汐笑眯眯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将死之人一般见识,所以她也好心地回答了一下,要是以往,她不死已经够好了。

“哦。”似乎也没有想到凤语汐的态度,丫鬟也没什么可说。忽然,她才不觉惊讶:“小姐,你的衣服怎么不一样了!”

刚刚凤语汐也没有注意,现在才看到自己身上还没有和蓝羽离对换衣服,她抬头看向丫鬟,很淡定的说:“我和那个朋友聊得很开,与她对换了衣服,而且我觉得这身衣服很漂亮。”

丫鬟点点头,这身衣服的确很漂亮,蓝色和白色的结合,看得最顺眼,穿在凤语汐身上,更显得这衣服是为了凤语汐而存在。

丫鬟没有多注意,在她眼里她家小姐从来是个小孩子,不值得她放在眼里。小孩子嘛,总会对事物新奇,特别是她家小姐,所以也不觉得奇怪了。到现在,这丫鬟还没有发现她家小姐被掉包了。不过也是因为丫鬟没有将蓝羽离放在眼里,丫鬟也不想过多的注意蓝羽离,对蓝羽离只有表面的一层了解。

所以,她就注定成为悲剧。

入夜,清凉的月光洒在凤语汐的房间里,凤语汐正站在窗前,欣赏着那轮明月,不是她赞叹,而是月亮永远是最美的,不论是什么时候,总会有让人惊叹的美。

凤语汐嘴角勾出一抹笑,不过不是为明月,而是为飘在她鼻下那香气,虽然她不知道是什么,但她还是闻出了里面有制作****的药物,只是太劣质了,劣质到她都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她制造的****,可以让人一闻就倒,但这****,估计还要过些时候才会有效果。而且还那么刺鼻的香,谁都会知道是****吧?她就知道把十岁的凤语汐当白痴。

虽然这样,凤语汐还是夸张的喊了一句:“是什么香味?”既然要演,就要演像一点,还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演,这样才有效果。

看样子,那丫鬟也是傻子,她还没有十岁的蓝羽离聪明,她也不想想,蓝丞相会不会暗中派人保护蓝羽离?

果然是不了解啊。

她敢打赌,那人绝对会在外面注视着窗前的她,也不知道她突然倒下,那人是什么表情。

“怎么头有些晕?”凤语汐皱起了眉,手扶着额,把头摇了又摇。迷离的眨着眼,模模糊糊的倒下去。

屋外那人影动了动,又隐进了黑暗中。

门吱呀一声开了,鬼鬼祟祟进来了一个人,看样子,就是那个丫鬟,凤语汐从那浓密的眼睫毛下看到,丫鬟一步一步向她迈来,脸上带着试探的表情。

见到凤语汐真的被迷倒了,丫鬟才舒了一口气。踢了踢凤语汐,眼里闪着恶毒的光。

“小姐,不能怪我,谁叫你是蓝丞相的女儿,既然是他的女儿,还敢独自出来游玩,就要做好准备,蓝丞相的仇人很多吧?”

看着凤语汐清秀的面容,丫鬟摸了摸自己漂亮的脸庞,眼里恶光更甚,“凭什么,我要服侍你!凭什么,你是丞相之女,而我却只是一个仆人之后!明明我比你长得要好看!”

丫鬟想着双手抓向凤语汐,双手呈鹰抓状,目标直去凤语汐的脖颈处!

“好了没有!”那为蓝羽离赶车的车夫进来,“住手!”他低喝道。

“你还想不想那银子!只要把她交给那人,我们就能远走高飞,你干什么!”

丫鬟止住了自己想杀凤语汐的冲动,刚想狠狠地踢脚凤语汐,屋外如影似魅的身影闯了进来。

“你……你是谁……”车夫惊恐的睁大双眼,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心更是如梗塞一般。

“谁派你来的,说!”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眼中闪着睿智的光,凤语汐仔细感受一下这男子的气息,七级!

凤语汐暗暗惊叹。

“我……陈家……”车夫刚想反抗,看到男子锐利的眼神,像是呼吸不自然一样,他的心猛颤,竟没有反抗的想法了。

“哼!”男子勾起嘲讽的笑,“看来陈家也不想活了,竟派你们这群笨蛋来!”

“不!求你放过我!”丫鬟惊恐睁大眸子,跪下乞求,更是让男子觉得鄙视。

“你们都该死!”手起刀落,两条生命的结束。

“看样子,要向丞相说明,小姐可不能再任性了。”男子抱着凤语汐把凤语汐安抚在床上,细心地为凤语汐盖好被子。然后叹了口气。收拾了地上的两人,默默的出去。

屋里很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如果不是空气中残留着淡淡血腥味,连凤语汐也会这样认为。

男子又出现了,放了一盆充满芬香的花,再次出去,这一个过程,没有一点声响,只有凤语汐鼻尖那男子的气息,证明他来过。

凤语汐颤了颤睫毛,睁开了眼,屋里只剩下黑暗,和那月光。

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实力啊。凤语汐有些自嘲,她如果和男子对上,绝对没有胜算,那男子是同一级别中的佼佼者,也只有把自己的守护神兽召唤,才能打败他。

凌清水玉在衣衫里闪着光,虽然凤语汐取不下来,但还可以稍稍掩盖,就看不出来了,只是每到晚上,就比较难掩盖。它会发光,但不注意看,还是看不出来。这块玉还会改变自身的温度,时暖时凉,凤语汐也惊叹。

凤语汐摩挲着玉,那清凉的感觉让她不安的情绪微微稳定,纵然现在没有实力,以后总会有的。先把自己的势力建起比较好。

第二天,凤语汐正面见到了那男子。

“小姐,我名为影风,丞相派来保护小姐的。”看到了凤语汐惊讶的神情,影风叹口气,暗叹“蓝羽离”的天真,“昨日,那丫鬟与车夫想要谋害小姐,我已经解决的,请小姐尽早回到丞相身边,免得丞相和夫人担忧。”

影风简单的说了昨日的经过。

凤语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也有一丝后怕,想了一想:“那你会不会害我?”凤语汐天真地问道。

“放心,小姐,我会保护你的安全。”影风看着凤语汐,想起了自己家的那可爱的小女儿,心不觉软了,口气也没那么死板。

“那谢谢影叔叔。”凤语汐甜甜的笑了。

“嗯。走吧。”影风笑了笑,拉起了凤语汐的小手。

其实轻视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凤语汐笑了。自己十岁的身子,可以掩盖很多,包括实力,总会让人放松警惕,就比如现在,影风把背后给了凤语汐,凤语汐一下就找出了许多一击杀死影风的方法。只是,凤语汐也没有杀影风的理由。

路程很缓慢,影风像是怕那天的事吓着凤语汐,一路和凤语汐说说笑笑,尽量把马车开得很慢。这也让凤语汐产生了对影风的好感,想要挖到她的势力之中,只是如果是蓝铭涯的属下,凤语汐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

影风的见识很广,凤语汐从影风嘴里,了解了许多大陆上的事情,凤语汐也在心里打算如何走下一步,只是不久,她就必须去寻找金丝的解药了,金丝的毒,不能再拖下去了。蓝家小姐的身份,只是为了方便行事而已。

一路停停歇歇,一个月后,他们终于来到皇城。

仰光皇城异常繁荣,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由此可见,当今皇帝的开明统治。

影风坐在马车上,充当车夫的角色,他往里喊道:“小姐,我们已经到皇城了。”声音很愉快,掩饰不住归家的喜悦。

“嗯。”凤语汐淡淡应着,心里在想如何应付蓝丞相和蓝夫人。

马车一路安安稳稳驶到蓝府。

凤语汐透过窗,还是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蓝府门口有几个人影在不安地走动。

“柔儿,你别走来走去了。”蓝铭涯揉了额角,有些无奈的看着在他眼前不停晃悠的花淋柔。

花淋柔瞪了蓝铭涯一眼,却还是焦急的走动:“你别告诉我你不担心,哼,离儿才几岁,你就答应她去异国游玩,一个月前还差点出事!如果不是有影风,我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去玩!”

“那是我答应的?明明是你耐不住离儿的要求,跑来劝我答应的。”蓝铭涯觉得他特别的冤,但看到妻子着急的样子,心软了,“好啦,影风都传信,离儿没事,你看,这不是来了。”

不远处,一辆马车缓慢的驶来,蓝铭涯远远就看到影风在挥手。

“丞相,小姐已平安归来,我是否可回家一趟?”影风恭敬的向蓝铭涯拱手,眼中迫不及待。

“影风,你回家吧,辛苦了。”蓝铭涯拍了拍影风肩。

得到允许,影风几个眨眼,便消失在众人视线。

“离儿。”花淋柔满是心疼的拉着凤语汐,把她拉入怀中。凤语汐动了动,没有挣扎。

“好了,离儿也累了,你先让她去休息吧。”蓝铭涯慈祥的看着凤语汐,但还是发现不对的地方,他并没有多问。

凤语汐离开花淋柔的怀抱,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三人。

蓝铭涯,当今左丞相,看上去大概三四十岁,眼里闪着睿智的光,又不失一片和祥,相貌也是数一数二的,举手投注之间,便有一股难以说出的气质。不愧是当今左丞相,凤语汐暗叹,想必蓝铭涯也开始怀疑她了,毕竟她没有做任何掩饰,因为在父母面前,过多的掩饰也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对,还不如坦白。

花淋柔,一个如水温柔的女子,也大概三十多岁,但看不出多少岁月的痕迹,此刻她满是温柔的看着凤语汐,对孩子归来的喜悦,令她没有多思考,一味的认为凤语汐是她的孩子,是她在外面受了惊吓的孩子。

还有一个——

凤语汐看着比她身高还要矮的一个可爱的男孩。

应该就是“她”的弟弟,蓝羽萧。蓝羽萧长得很可爱,他的眼神有些飘忽,见凤语汐看向他,他露出了一口白牙,笑得很灿烂。据影风说,这可是全帝国最有天赋的孩子,现在是八岁,已经开始学习念力,至今已到了一级高阶。据说,是绝世天才。如无意外,下下届的冠军非他莫属,只是可惜下一届他无法参加。

“我有话,对你们说。”凤语汐收回视线,吸了口气,说道。

她太反常了!三人或都或少都感觉有些不对劲,如果是蓝羽离,此刻应该是蹦蹦跳跳地谈她的见闻,她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路途中受了惊吓吗?花淋柔有丝不确定,还有些不安。

她还想说什么,被蓝铭涯拉住。

“那我们走吧。”蓝铭涯对凤语汐说,现在说什么,他也猜到一些了!

“语箫,你回自己的房间去。”听到这句,蓝羽萧张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点点头,退去。

“说吧,你是谁。”众家仆退下后,只留下空空的前厅,和静静对望的三人。蓝铭涯有丝不确定的说道。

凤语汐看了蓝铭涯一眼:“我不是羽离。”

“离儿在哪?”花淋柔焦急的看着凤语汐,她没有问,凤语汐是谁,她现在只想知道,让她牵挂的女儿,在哪?

知道会从这个女孩口中说出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还是微微心痛。他们知道,依蓝羽离的性格,绝不会这么安分的回来,可知道和猜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放心,羽离很安全,她会得到锻炼,她想以一个新的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我估计她是因为自己弟弟的天赋而下定的决心。再见她时,你会看到一个成长的她。”

听到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都有些惊讶,又有些欣慰,但的是担心。

长长的沉默之后。

“她终究也是成长了。”蓝铭涯叹口气,安抚着一旁落泪的妻子。

凤语汐默默看着眼前的夫妻,眼中羡慕蓝羽离的光芒被迫隐下去,努力让自己不再想起父母。

可是,她真的羡慕蓝羽离。有着父母的疼爱,可以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如果可以,她宁愿永远生活在父母庇护之下,宁愿不要这不值一钱的实力。可是,现实就是现实,她现在只能努力拥有实力,拥有报仇的实力。

“唉,孩子。我知道你是受离儿拜托,来替她传信的,可是,当下你能帮我们一个忙吗?”蓝铭涯看着与他女儿一模一样的面庞,心里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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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时代的召唤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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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随着生命的演化,随着征途的步伐加快,转瞬间人们已步入了高科技时代,在这个大千世界中人们演绎着各自的苍翠年华,出演着各自的人生轨迹,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改变着各自的人生。

对于不同岗位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对于一个打工仔来说,必须经过自己不懈努力才能在商业界混出名声,他虽然不是出生在城市中,但是他经过几十年的奋斗能和那些本身就出身豪门的人平起平坐,和他们举杯畅饮。这是那些所不能及的,是他们所没有经历过的灿烂人生,是他们无法想象的一个原本就是普通的农民能屹立在城市之巅,这是一个人奋斗的结果,是力量与能力的结晶,是人道征途路漫漫,坚贞不屈是勇敢,敢破千万重阁楼,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英雄气概所无可比拟的。

城市中的人,对于我们这些广大人民来说,是需要几年甚至是十几年才能赶上的,我们没有像城市人那样奢侈,没有像他们甩钱的大气,而有的是我们朴实的心,用辛劳换来的劳动果实,用艰辛刻画的人生传奇,我们没有他们那样的身份地位,显赫的身价让人不可遮挡,但是我们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家园,创造出了属于我们的幸福蓝天。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有了科技的天堂,有了自己的技术,能够在广阔的田野里放飞自己的理想,耕种自己的希望之花,我们不再卑微,而是以坚强的身份出现在舞台最耀眼的位置;我们不在胆怯,而是以自信者的睿智展现在世人面前;我们不在懦弱,而是更勇敢地往前冲,因为时代为我们铺平了前面的道路,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时代的步伐已然敲响,伴随着时代的曙光,我们扬帆起航,驾着碧波荡漾,伴随着春暖花开,释放严冬的冷涩,我们昂扬挺胸。

人生短短数十载,时间在不停地运转着、流动着、变化着,我们需要用人生的几寸光阴来实现人生抱负,因为时代在向我们招手,时代在向我们呼唤,登上时代的风帆,让我们赶紧行动,努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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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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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原因,但是被逼上梁山这点,许多人是共同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冲,他武艺高强、正直善良,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在一再忍让的情况下,仍被高俅、富安、陆谦等人再三迫害,最后无奈被逼上梁山。在林冲棒打洪教头故事中,双方交战前对洪教头的无理和挑衅,林冲一直忍着。两方交战时林冲不急于进攻,一直防守,等待时机变守为攻,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败了,这正是林冲武艺高强、忍辱负重的体现!

我读了《水浒传》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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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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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是以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形式,通过一个小学生的所见所闻为主题。这本书里虽然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夸张的手法,但是,有许多美跟理智的品德,值得我们去学习。

主人公安利科的妈妈帮助了住在阁楼的穷苦人克洛西一家;女子小学的女孩们帮助了扫烟囱的孩子集了30多个索尔多;卡罗的爸爸是一位绅士,知道自己的孩子侮辱了贝蒂的爸爸时,硬要他向贝蒂的爸爸道歉,还要他和贝蒂的爸爸握手;洛贝蒂看见一个最低年级的小学生一不小心摔倒在马路上,正巧有一辆马车要撞上去了,就跑上去把他拉过来,自己却被马车压到脚了……

这本书通过对生活朴素的描写,使人感受到人类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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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七月与安生的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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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青春文学的重要代表,庆山(安妮宝贝)从1998年10月开始在网络上写作和发表作品,《七月安生》是她最受欢迎的小说作品之一。

故事的主角是两个从13岁开始就相识的女孩七月和安生,她们对世界、对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完全相悖,却在机缘巧合之下爱上了同一个叫做“家明”的男生,最终得到各自命运的安排。

庆山(安妮宝贝)回忆,创作这部小说时自己也不过二十几岁,面临对生活的很多思考和选择。也正是这份贴近年轻人内心的熟悉感,小说《七月与安生》自2002年推出以来,网友们对于更喜欢“七月”还是“安生”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而书中三位主角的关系也曾被冠以“闺蜜”、“劈腿”、“渣男”这样的现实标签进行品评。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读后感:

喜欢上安妮宝贝的作品,是因为这本《七月与安生》。这个凄楚却温情的故事,满溢着倔强的情感。延续了这份悲美,开始在安妮沧桑与无奈的故事里穿行,在冷冽萧索的语调里流离。

爱情,从来就没有完美的结局,终归是要以别离收场,只有孤独才是真实。多么清醒冷峻的思想,生活与爱情在她笔端赤身裸体不留余地。

《七月与安生》讲述属于两个世界却倔强的爱着对方的两个女孩的成长、友情和爱情。七月,温和宁静,喜欢安定,顺利的学业,稳定的生活。安生,坦率不羁,向往自由,漂泊的生活,随意孤寂的人生。就是这样好不搭调的组合缠绕了彼此的一生,羁绊了一世的爱与牵挂。

喜欢故事的结尾,用离开成全生命中的最珍贵的两个人。安生怀上家明的孩子,难产而死,七月抚养那个孩子。烂俗的结局,却让我沦陷,纯粹的爱恨与自由,低迷复杂的情感,矛盾挣扎的内心,影响于我至今。

你是完美柔情的七月,还是随意孤寂的安生?

安妮说,生命的苍凉与绚丽,是自己的选择。

读后感:

七月爱安生,安生也爱七月

七月与安生,这一对酷似矢泽爱笔下的NANA一般的双生子

她们偶遇,相互选择,互补又相似的品性牵连着两手之间温暖的触摸与平和的轻拂,她们在凛冽的时光迁移中互相保护且心有灵犀,分享彼此并相濡以沫,相生相灭仿若一体,如此而已。

因而对于她们,世界显得陌生而苍白,无法觊觎,无法交换。

13岁到26岁,是一张在尽情涂鸦之后漂白洗浸的干净白布,直刺心间。

痛得记不住每年生日礼物是谁寄

记不住最爱的人喜欢喝什么饮料

记不住从教室楼梯跑到操场的香樟树所需要的步数。

从前冰冷暗淡的眼神现在想起恍若前世,然后习惯于逆来顺受安于现状。

我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藤井树,有NANA,却也有七月与安生,秀仁和景熙。

藤井树直到最后看到另一个藤井树所画的卡片,笑着哭了

NANA疲倦地回到家,NANA上前去摸着她的头,拥抱她

秀仁和景熙交换了一生的名字,直到景熙死去,秀仁留着景熙的发型,写着无法寄出的信件

而安生最后甩掉旧的躯壳,在鲜活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间重生,七月释然了

我总以为,女生之间的情谊是我始终无法了解的。在我看来,她们相处无非两种,一为只限于见面应酬,再则便是如上般彼此分享

有时候,文字过于唯美会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样的安生,让我想起[picnic]中的coco,仿若折翼的天使,在残酷而陌生的自我世界活得力不从心,小心翼翼等待世界末日的到来。说到底,她们都是寂寞的,安生一无所有,七月无法走出自己,coco单纯无助,对于现实,无法面对。

我还是更喜欢七月,因为安生,终究是头低头匍匐的充满敌意的小兽,除了七月,别人无法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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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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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懂一本书,首先要了解作者以及他的生活时代背景,余华通过他独特的写作方式创作了《活着》这篇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富贵一生悲欢,详细体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剩衰。年少的富贵是富家公子,有着村里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就是因为这样满足与幸福的生活,富贵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

这篇小说富贵把自己的一生生活缩成了一个故事,年少的他在自身生活习惯的影响下,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一步步的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但他从未想过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人总是在自由中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然无息了,富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而这一陷再也没出来过。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这一生虽然很可怜,但都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赌城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自己的一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富贵不再是富少了。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的,富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霉运当头时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的死悲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紧接着家珍的父亲锣鼓张声夺走了自己的女儿,同时带走了未出生的孩子。这充分体现了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后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他亲眼看着妻子的离去,整个世界都奔溃了,只好自己一人默默种着人家给的五亩地养活着一家人。人往往在活的自在的时候不安分的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的活下去,所以他得靠自己生存,学会了耕地,学会了自己做饭等,从他母亲的过世,女儿的离开,妻子过世以及最后儿子的过世,妻离子散正是真实的写照。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坚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自己的生活别人不会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用刻意去懂,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切不能犯下不可回转的大错,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不要惧怕死亡,上帝给我们关上一个窗户的同时就会打开另一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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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有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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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读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有感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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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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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旅居巴黎时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间用英文写就的一部长篇小说,并题献给抗战期间“英勇的中国士兵”。小说英文名为《MomentinPeking》,后译为小说《京华烟云》。在写书之前,林语堂先生原本打算将《红楼梦》译作英文介绍给西方读者,因故未能译成。后决定仿照《红楼梦》的结构写一部长篇小说,于是便写出了小说《京华烟云》。有趣的是此书成为他最具代表性的几部小说之一,也成就了他文坛的地位。温闻名遐迩的美国《时代》周刊评价称小说《京华烟云》“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小说《京华烟云》这部小说虽然是用英文写成,却极富中国文化底蕴色彩,非中国人是很难看出来的。如小说对姚、曾两家深宅大院的描写:古色古香的紫擅木家具、屏风、八仙桌、石狮把门;琳琅满目的亭台楼阁、花园池塘。这些不仅使迪菲的外国朋友再三感叹,也让中国的读者也有些应接不暇。书中亦有涉及甲骨文、古董、陶瓷、古画、京剧、二胡等内容的描述,又有佛教、道教文化思想的渗透。此种极具中国特点的小说,对于西洋人看书的习惯,是很难能体悟出来。正如书中谈《红楼梦》之处,当然非未读《红楼梦》者所能欣赏的。也有几处讽刺某一派人,也得中国人才能领会。

本书大体上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间的悲观离合和恩怨情仇,并在其中安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等历史事件,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当时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但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既非对旧式生活进赞词,亦非为新式生活做辩解。用林语堂先生本人的话来讲:“本书只是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形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的确,读完小说《京华烟云》会发现此书确向西洋人介绍了一个真实、深刻、完备的中国社会。

林语堂这位艺术大师,用小说《京华烟云》这样一部中国近代的史诗。真实、深刻的记录了从1900—1938年的中国历史;记录了那个时代老北京人的喜怒哀乐;记录了那个时代中国人或沉睡或激愤的精神世界;记录了那段不会被忘记的屈辱与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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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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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娉婷一向不信“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

她是小敬安王的侍女,却过得比一般小姐更加矜贵,

孤芳不自赏 所凭恃的不是容貌,而是比男子更睿智聪敏的头脑;

她不需要旁人为她平庸的外在感到遗憾,

她想要的是能够并驾齐驱、一较高下的心灵。

因此,纵使那男人是敌国大将、纵使两人之间尽是谎言与阴谋,

她依旧无法不为这个男人动心,

但是在爱情与忠义之间,只有一个选择,

她仅能祈望,楚北捷的爱,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深……

天底下此女最恨最恶最该杀,天底下此女最柔最慧最应怜。可怜他苦苦追逐的,竟是这样的女子。她叫白娉婷,原是归乐国敬安王府的头号丫环,更是小敬安王不可或缺的军师,正因了她,归乐才可对抗东林国多年。

历来军功显赫的,下场都并不好。敬安王府也并不例外,之后她因一次意外被卖到了东林国,在机缘巧合下,竟认识了那个他,一直与她在沙场上对抗的镇北王楚北捷。

楚北捷初时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而她亦有意地隐瞒着身份,以便可知小敬安王下落。可既能与她抗衡,楚北捷又怎么是个平平之辈,任她欺瞒?于是她瞒他,他欺她,可是那感情啊,偏偏这一天天流逝的时间里,越来越浓厚。

可是抉择的那天还是来了。

他以俘虏试她,后她诱他入围,在兵戎相见的那一刻,再没什么可以欺瞒。日夜相对,温柔入骨,不是假的。互相欺瞒,用计诱骗,也不是假的。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国家,即便那之后夜夜对月离魂,她还是说了:“王爷请回,娉婷不送。”

真的很难想象那一刻她的心情,爱不假,民族情亦真,舍情取义,是高尚,可心里又受的是怎么的煎熬?家国之仇、兄妹之谊、知遇之恩甚至军事谋略融于一体,没有枯燥晦涩之感,读来大气磅礴,荡气回肠。

四国(东林、归乐、北漠、云裳)相争的乱世,两国交战的沙场上,归乐敬安王府婢女白娉婷使计侥胜东林镇北王楚北捷,在为敬安王府取得归乐人民爱戴的同时,也掉入楚北捷精心设计的反间计中,使小敬安王何侠招来毁家灭族之祸。

当精于谋略、骁勇善战的镇北王遇上七窍玲珑心的归乐双琴之白娉婷,在智谋的运筹和心神的交锋中,彼此赞叹,互为倾心。一个是雪月魂魄红颜纤手,一个是天地心志强弩宝刀,中间,却隔了国恨如山。

白雪纷飞的边境,狭道之上,是相伴十五载却遭毁家灭族的何侠;狭道之下,是深情包容并使之怦然心动的楚北捷,她的心何去何从?当理智战胜情感,她不忍无情战火,祸及归乐百姓,甘与之同日同时死,迫他立下五年不犯归乐之约。至此,人尤在,魂已离。

国恨如山,却情深似海,情恨煎熬之下,她选择远避北漠,望能心如止水度过余生。怎料世事多变,东林大军兵临城下,楚北捷于万千兵马之前,三招斩杀北漠上将,北漠国济济可危。为保挚友腹中胎儿不沦为遗腹子,白娉婷不得不与他再次对决于沙场。

独自一人孤立于北漠城楼之上,压下翻滚的思绪,冷然面对对千军万马。

轻抚一曲,弦断,声破,东林退兵二十里。

当惨烈的沙场渗入绵绵儿女情长,这血染的江山也透出柔情的颜色。

自古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在经过阴谋、毒杀、计诱、猜忌之后,更多的是交付彼此的信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孤芳不自赏》[1]就像是一副大画集,儿女柔情似温馨漫画,江河秀丽似大气国画,战场激杀似血艳油画。书中,人物繁而不杂,情节曲折紧凑,文笔精练大气。作者精心描绘,细细勾画,感动——在不知不觉中沁入你的心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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