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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汇集20篇

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整理的全国爱眼日的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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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大全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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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土地哺育你我他 珍惜善用靠大家

严守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

保护土地千秋业 珍惜资源万代兴

今天不替耕地忧 明天要为粮食愁

耕地是红线 法律是底线 管理是防线

土地是生存之基 节地是兴民之本

珍惜资源靠你靠我 节约用地利国利民

节约用地始于心 保护耕地践于行

一分土地 百分珍惜。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大力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土地督察,依法管地用地

严格土地执法,打击违法用地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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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法制宣传日优秀征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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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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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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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宪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起,我县开展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县四大家领导邱晓燕、张翠梅、任各、李志龙出席宪法日宣传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永寿》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宣传重点。活动从11月8日起至12月20日,将开展县级系列示范活动,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活动,窗口单位宪法宣传活动,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公务员法律培训,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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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届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主题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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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社会动员起来,人人关心中小学安全工作”

1997年:“交通安全教育

1998年:“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

1999年:“消防安全教育”

2000年:“保证中小学生集体饮食安全,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2001年:“校园安全”

2002年:“关注学生饮食卫生,保障青少年健康”

2003年:“大力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04年:“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2005年:“增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006年:“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2007年:“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2008年:“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

2009年:“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校园”。

2010年:3月29日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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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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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2016年11月14日下午求雨山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社区维稳工作开展的。活动方式主要采用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目的是在居民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治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

通过这次活动,帮助居民学习法律、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的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以及维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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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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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6个“全国土地日”,切实做好土地日宣传工作,近日,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超前谋划,精心筹备,提前做好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

今年,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旨在通过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该局围绕宣传主题,成立了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信息联络、现场宣传、新闻报道等三个组,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方法及措施;加强工作协调,根据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局机关及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宣传展板内容、宣传栏设置及宣传口号、条幅、资料、场所进行指导,督促落实,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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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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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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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资料

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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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四、什么是国体?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五、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

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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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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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蓝山县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县城繁华街道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法治的行为方式,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活动采取悬挂法治挂图、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制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活动中重点对宪法的基本思想、宪法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年来,蓝山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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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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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希望对你有帮助。

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政府

3.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4.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5.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6.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7.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

8.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0.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11.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12.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速实现奋力崛起

1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15.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6.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7.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8.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9.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21.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22.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

23.宣传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2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5.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26.学习宣传宪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7.推进依法治市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28.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9.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3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31.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3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33.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4.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35.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36.高举宪法旗帜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3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8.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9.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40.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41.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4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3.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44.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5.大力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6.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五普法 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 掀起“五五”普法高潮。

47.深入推进“五五”普法 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48.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49.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 通俗 以情动人 以理服人 以法育人

50.人人学法用法 个个懂法护法。

51.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走小康之路,建和谐社会。

52.守法律己依法办事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53.普法教育你我他 法治建设靠大家。

54.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5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56.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57.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构建和谐家园

58.开创“五五”普法新形势 构建平安安徽新局面

59.实施“五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60.人人参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各方协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法律六进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努力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6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62.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6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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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国爱耳日宣传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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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2057万,其中7岁以下聋儿可达80万,老年性聋949万;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等原因每年约新生聋儿3万余名。听力障碍严重影响着这一人群的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

为有效开展聋儿康复和预防工作,1988年,聋儿康复工作作为一项抢救性工程列入国家计划,系统实施,中国共有聋儿康复机构1422个,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为技术资源中心,以省聋儿康复中心为龙头,以市级语训部为骨干,以基层聋儿语训班(点)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截止 1998年底,全国已训练7岁以下聋儿11.2万名,其中15.73%进入普通小学和幼儿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0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规定了30种耳毒性药物的使用标准,指导医生正确、规范地使用,减少和避免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中国新生聋儿数量多,康复需求大,但是,由于经济条件和技术能力的限制,只能达到年训2万名的能力。因此,除采取必要的康复手段外,积极开展预防,防止耳聋发生、控制新生聋儿数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为此,中国残联、卫生部等十个部门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并于2000年3月开展第一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这对减少耳聋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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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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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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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国法制宣传日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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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 的主题为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

今天,我们举行了颁奖仪式,对三位同学进行了表彰。她们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在学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脱颖而出,代表学校参加了静海县中小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复赛和决赛,最终以遥遥领先的成绩获得了全县小学组的第一名,捧回了金灿灿的奖杯,她们用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文明规范的好少年 的出色表现为我们学校赢得了荣誉,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就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 五尊 五不 五远离 和 新五不 的要求,遵法的开始。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一旦发现前面有拥挤的情况,要立即停止前进,耐心等待,听从指挥。

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要遵守纪律,规范活动。

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友好相处,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法纪观念,冷静处之,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口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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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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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是第16次全国“爱耳日”。在过去的一年,由我会出资、牵头,与西秀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实施了全区婴幼儿听力筛查及防护

知识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爱耳、护耳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听力残疾的发生,促进了我区听力残疾的预防与康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初级耳科保健工作,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按照上级残联确定的2014年第15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以及省市残联的安排,结合我会挂村帮扶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深入扎实,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及响应。

1、此次活动发放“爱耳日”的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3日充分利用“挂村帮扶”点西秀区轿子山镇河安村的 人脉设立咨询台,大力宣传爱耳护耳的防护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聘请西秀区人民医院的眼科医生到帮扶点免费为周边村民检查耳病。得到广大村民的好评。

4、为听力残疾病人及家属送去慰问金1600元整。

此次爱耳日宣传活动总体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帮扶联系点”及周边村民对保护耳朵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为什么要爱护耳朵有了更深的了解。

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和普及了保护民众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加强了广大村民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康复;提高了民众爱耳护耳的意识;倡导了“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的理念;推动了防聋治聋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爱听力与言语残疾人群,推动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构建和谐社会,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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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县政府12.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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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广大职工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12月4日,公司工会联合法律审计部在F区篮球场组织开展了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本次活动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围绕宪法、民商法、刑法、公司法、道路交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加强职工学法、懂法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活动一开场的普法文艺歌舞、“三句半”等演出把法律宣传教育与维权相结合,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吸引了广大职工驻足观看,进一步营造普法氛围,宣传普法知识。同时结合知识问答、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为职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及援助。通过与职工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广泛好评。本次活动共计200余人次职工参加。

据悉,本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期一周,将于12月7日结束。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职工法制观念,提高了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维权意识,在公司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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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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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乾县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乾县”的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该县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形式,重点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平创建设、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面对面宣传。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6万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30多条,摆放展牌250多块。

在12月份“法制宣传月”期间,该县还将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窗口单位宪法宣传、宪法精神网络传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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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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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岚皋县检察院组织20名干警在岚皋广场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岚皋”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该院以宣传宪法和检察职能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发放《宪法》、检务公开手册等法律书籍及宣传资料,集中展示了检察机关法律职能。活动当天发放《宪法》及其他法律宣传册70本、宣传明白纸2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7次。

通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岚皋营造良好的法治保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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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法制宣传日口号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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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2、法治建设你我参与,和谐日照大家受益。

3、同筑法治长城, 共享法治阳光。

4、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的好公民。

5、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6、一日学法终身受益,一人学法全家受益,全家学法社会受益。

7、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9、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10、培育法治文化,创建法治城市;树立法律权威,构建和谐水城。

11、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依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

12、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3、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1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5、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16、树立宪法权威 弘扬法治精神

17、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8、加速法治建设进程,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19、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

20、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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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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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是“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周的第一天,桑植县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在利福塔镇中心集镇,一些市民驻足在资料发放台前,领取发放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等,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一边发放,一边耐心解答市民询问;也有不少市民停留在宣传展板前,认真仔细的阅读展板上的文字内容,天空虽然飘着绵绵细雨,市民热情不减。

当天,共发放宣传单、法治宣传手册、不动产知识登记手册等22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发动宣传车辆2台。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桑植县国土资源局还将深入洪家关、陈家河、瑞塔铺等乡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粘贴宣传挂图、悬挂横幅、现场解答等方式,讲解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土地证书办理程序等知识,进一步增强市民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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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国消防宣传日观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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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世界上什么东西最珍贵?”我想大家都会明白是人的生命。虽然人的一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但只要生命不息,就能享受到新鲜的空气,温暖的阳光;享受到亲人的呵护,老师的教导,朋友的关怀!要想生命之花傲然绽放,我们务必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提到消防,或许会有同学说:“消防?那离我们太远。”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大家可明白,每年有多少个花一样的少年在残酷的火海里悄然离开这世界;有多少起火灾的根源是儿童玩火……记得我曾亲眼目睹过这样一齐火灾事故:去年年初,外婆所在小区搬来一家新住户,经过精心装饰,他们家富丽堂皇,让周围邻居羡慕不已。但是有一天,我和几个小朋友在楼下做游戏时,忽然听到凄厉地叫喊声:“着火呀!快来人呀!救命呀……”我们吓坏了,赶紧往叫喊声那儿奔去,原先就是新邻居家着火了,好在有冷静的大人一边打“119”,一边帮忙找来扫帚、水桶救火,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火最后灭了。之后外婆下楼警告我们这群已经吓呆了的孩子,说“就是他们家小孙子不懂事,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玩火,大人没注意,结果那么费心装饰的房子被烧得一塌糊涂,好在发现及时,没殃及这幢楼的其他住户,也没人受伤。”我呆呆地站在他们家门前,看着烧得黑乎乎的墙壁,心里不由得感慨,火不仅仅是给人类带来光明与温暖的完美使者,它在一瞬间也会变成一个吞噬完美的凶神恶煞。

此刻,我们每个学校都进行消防演练,同时也经常对我们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但是有好多同学都不以为然,认为是完成任务、走走形式。但是,当可怕的灾难降临时,谁还能不当回事,还能悠闲自在?据了解,每年由于人们的消防意识不强,火灾事故随处可见:春节放鞭炮、清明节烧纸钱、春游野炊架起的柴禾、家中忘记关掉的电热毯插头等等,这一系列的小问题,都有可能引起火灾,危及人们的生命。

“星星之火,能够燎原。”无数的火灾案例带给我们的震撼还不够吗?难道那些惨痛的代价还不足以唤醒大家沉睡的消防安全意识吗?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务必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认真参与校园消防演练,用心宣扬校园防火的重要性和措施,做一名校园安全的维护者和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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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全国土地日宣传资料

全文共 2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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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国人生存主要涉及内容是什么?

1、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涉及粮食安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出发,必须确立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不能把米袋子放在人家国土上,要做到这一点,18亿亩是不能少的。据有关权威部门介绍,18亿亩这个数字是经过有关部门科学测算过的。预计到2020年,中国人口有可能达到16亿,考虑到我国人均消耗的粮食量,耕地质量以及平均亩产等要素,要保障粮食安全,18亿亩是一个底线,绝不能突破。

2、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涉及经济安全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各行各业都在大发展,甚至是跨越式发展,建设摊子越销越大,工业用地越来越多,城市规模膨胀,土地既是一切经济生产活动的基本要素,也是生产单位获得信贷的筹码,在当前各地发展热情高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屡屡降不下来的情况下,要保持健康平衡运行的经济发展大局,必须从根本上管住土地。

3、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涉及政治安全目前我国大多数人口还是农民,对几亿农民来说,耕地就是他们的保险。现阶段他进不了城市也没法提供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只能从事农业,只能以种地为生,不难想象,一旦土地没有了,上亿农民变成“三无”人员,将会造成怎样的社会问题。

二、保护耕地的重点是什么? 保护耕地重点是保护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大多是高产优质耕地,被老百姓称为“吃饭田”、“保命田”。所以,保护耕地重点是保护基本农田。必须做到:一是总量不能减少;二是用途不能改变;三是质量不能下降。

三、基本农田“五不准”是什么?

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

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饲养,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如何办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一)办理程序

1、户主提出用地申请,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申领并填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

2、经村(组)集体及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并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中签署意见。

3、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逐级报批。

①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连同申请表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②不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文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4、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5、住宅建成后,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所需材料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分户,需分户前和分户后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原办有土地使用证书并且改变土地使用面积的,需提交原有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条件 农村村民申请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建设住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平原地区的城市郊区每户宅基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③丘陵地区、山区每户宅基地面积超过150平方米;

④出租、出卖原住房的;

⑤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要求另立门户的;⑥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子女另立门户需要的。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遗失登记?

(一)范围:

1、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包括: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没办理设定登记,包括农村个人使用宅基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没设定登记的。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

①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转让、赠与、交换、继承、错漏、更名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②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转让、更名、分割。改变用途、调整用地位置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③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

(二)登记发证应提交的资料: 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权利人身份证明.单位用地包括:单位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个人用地包括:户口簿或户主的身份证;如需委托的还包括:委托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及公证书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证明;

②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个人用地,由四邻签名认可,居(村)委会开具证明。 单位用地,由四邻签名或盖章,原土地权属单位拟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由其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盖公章。

4、地上物权权属证明。

5、宗地图(城镇范围内用地,还需提交规划红线图)。

6、应缴纳土地增值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凭证。

7、其他材料:国土部门审查材料时,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变更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用地包括:单位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理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个人用地包括:户口薄或身份证;双方是直系亲属包括:由居(村)委会出具材料,并由户籍部门加具意见的证明书;如需委托的包括:委托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或监护人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原土地证书原件。

4、宗地图。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因转让、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转让、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属继承的,需提交被继承者死亡报告及申请继承用地证明书;属转让的,需提交经确认的地价评估资料;出让用地的,需提交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批准文件及转让合同、转让地块投资证明或处分财产证明文件等。房改中出售公房的,需提交公房出售批准文件、售房合同。

②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变而需更名的,提交名称更名证明文件;更名个人用地的应提交户籍部门的姓名变更证明文件;单位用地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批准文件;

③地址更名的提交户籍或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文件;

④用途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城建规划部门或其他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土地用途变更的文件。

6、地上物权属证明。

7、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凭证。

8、其他材料:国土部门审查材料时,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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