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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圈子文化存在的问题推荐20篇

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有庆贺新春的习俗。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把中国春节定为整体或者所辖部分城市的法定节假日。那么要怎样写关于2024春节文化感受日记500字文章呢?小编精选整理了相关范文,接下来欢迎查阅:2024春节文化感受日记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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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政治合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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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有信念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承认党纲、党章,是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不承认、不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纲领和章程,各行其是,党就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被瓦解。那些堕落变质被清除出党的党员原因有多种,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不学党章、淡忘党章,不把党章当回事,最后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讲政治有信念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是党员应尽的义务。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讲政治有信念必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在党言党”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把“在党忧党”作为必备的道德准则,把“在党为党”作为起码的行为规范,把“在党爱党”作为理所当然的情感。四者直接体现一名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身为共产党员,该说不该说,能做不能做,必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面对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论时,更应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和制止。要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宣讲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把党的声音、党的理论适时向党外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宣讲,让党的理论成为全社会的行动指南。

讲政治有信念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共产党员要有理论的自觉,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各种科学知识把自己更好武装起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只有理论成了信仰,政治上才会更坚定,行动上才会更自觉。理论上的清醒有赖学习的深入。只有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弄懂弄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每一个党员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原原本本地学,踏踏实实地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家园,做合格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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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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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直以来都是我党遵从的基本理念,也是我党发展壮大的看家宝。然而随着我党执政地位的不断巩固,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我党的宗旨理念,脱离了人民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与我党的章程渐行渐远。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从严治党的方略和理念,反腐倡廉成高压态势,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断提升,执政地位更加牢靠。然而面对当今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从严治党也暴露出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首先从思想层面来说,一是存在观望思想,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如今的严管高压态势收了手,缩了步,紧了嘴、慎了言。但没有从骨子里和灵魂深处认识到从严管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认为这次的严管还是一阵风,刮一阵就过了,工作上缺乏主动,思想上极不情愿,牢骚满腹。二是有随大流思想,总认为不靠前、不落后,跟着大家中间走,被亲情、友情、朋友圈束住手脚,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只盯着不良习气,看不见甚至看不惯先进典型,不求成绩突出,但求平安自保。三是仍抱有侥幸心理,个别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安于个人享受,对党纪国法虽心生畏惧,但仍存侥幸,认为小吃小喝不存在,小收小拿没人过问,把一些违纪行为地下化,变换形式来钻空子,不愿收手,总觉得自己是小苍蝇中的小苍蝇,上面无暇顾及,却忘了自己已经是“苍蝇”的这个本质。

其次在行动上来说,一是光说不做或多说少做,也就是有选择性的做。宣传多,行动少;布置多,检查少;制度多,落实少。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质功效。二是躲,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单位的声誉,工作中躲猫猫、缩边边,能过就过,能拖就拖,把党的声誉、群众的利益放在一边,只顾自己和小圈圈的得失。

另外从制度上讲,还不够完善。我党建党不到百年,建国也只有几十年,虽然说也在不断制定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但有些制度终究还不够完善,使得一些投机取巧之人有空可钻,工作不实,严重影响我党形象,制约社会发展。

还有就是从管理上来讲,一是不愿管,这里面存在有些人感到年龄大了,再进一步的可能性小了,所以工作求稳,怕出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守摊子、平安着陆的想法;二是不敢管,有些同志要么自己有问题,要么搞无原则地一团和气,遇事睁只眼、闭只眼,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为维护小圈圈利益,而丧失基本原则。三是不会管,部分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再加上很多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后,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学习的时间很少,个人能力素质提升很慢,导致工作推进滞后。

还有就是从监督的层面上讲,一是监督不到位,特别是对同级和上级的监督,显得畏手畏脚、力不从心,有些地方,监督形同虚设,纪检干部到位,也只是签个字、走个形式,看似十分正规,实则大家心知肚明;二是乡镇纪检干部一般都兼有其他多项工作,为完成其他任务,而不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案件办理和对纪检工作的谋划和思考上;三是村纪检小组长大都文化不高、经验不足,不能有效地监督村两委各项事务,另外他们的待遇也不高,部分纪检小组长整天忙于个人事务,对村上工作,参与热情不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想,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从内心深处明白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光荣和神圣,解决想管、敢管、会管的问题;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一方面要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规范,使管理更加合理科学,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既要问责被监督人,也要问责监督人,严格考核机制,使不作为、慢作为之人没有生存空间。四是要坚持长期从严治党的方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同时也是一个政党如何执政、如何长期执政的一个重要课题。95年来,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也创造了一个个辉煌。如今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从严治党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更是每一名共产党人必须恪守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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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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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制度”,解决好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是一项很严肃的事情,其本身具有严格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要求,必须要维护好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一是落实教育制度。要把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教育作为班子成员的必修课和党员党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严格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要求规范言行,自觉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争当合格的共产党员。二是严守组织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七项制度每一项都有其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在抓落实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按步骤,按程序,不打折扣的抓好落实。同时要大胆批评指正违反规矩的人和事,搞浓搞纯党内生活的原则“空气”。这既是重要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又是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关键。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基层支部书记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负有主要责任,从党支部建设的实践表明,凡是支部书记表率作用好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就好;凡是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往往支部书记在表率作用上就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因此,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发挥支部书记的表率作用,上行下效,只要支部书记时时当表率,处处先严己,始终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立行重于立言,身教重于言教,就能在落实过程中善于发现和大胆纠正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就能靠自身的人格力量和能力素质把组织制度落实到实处。

把握三个“注重”,解决好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强化标准意识,提高质量效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抓好组织生活制度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坚持抓落实的高标准,才有组织生活的高质量。一是注重解决问题。党支部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的实际、认真查找、破解和影响制约本单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原因分析透彻、把各种措施落在实处,把工作做到位,通过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组织生活制度质量的不断提高。二是注重抓经常。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涵盖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全部内容,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反映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规律是管长远、管根本的打基础工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作用。这就要求党支部要把抓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当日子来过,当基本功来练,真正做到决心不动摇、精力不分散、工作不放松。三是注重形式运用。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要注重形式的运用,不断拓宽组织活动的形式,努力使组织活动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相一致,同时要注意形式要用之有度,不要陷入形式主义的怪圈,致使工作指导思想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深入,致使一些有效的形式走了形、变了味。因此,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运用有效的形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坚持三个“加强”,解决好党组织生活民主氛围不浓的问题。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必须有良好的民主氛围,要形成“大家来抓”的生动局面。一是加强集体领导。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最高领导原则。党支部要在坚持集体领导上动脑筋、下功夫,通过组织带领“一班人”拧成一股绳,精诚合作,和衷共济,共同来抓,就没有落实不好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加强责任意识。支部书记要切实尊重支委的民主权力,善纳群言,鼓励、启发支委积极参与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支部委员要自觉以部队建设和班子团结为重,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履行党员义务为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当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局外人”。三是加强群众监督。群众把党员的一言一行都看在眼里,最有发言权。把党员干部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督促其履行好义务,树立好形象。党支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支部委员要经常深入官兵,与官兵“同吃、同住、同学习、同执勤、同训练”,听取他们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开展工作工作必备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要公开有关政策和制度,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方法,把检验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成效的“尺子”交给群众,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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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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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应该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编入一个支部和小组的活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倾听党员的意见要求,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加强自身思想的革命化。党员领导干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时,也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觉悟,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

⑴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至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⑵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⑶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⑷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⑸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4.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⑴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⑶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在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5.患精神病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其患病期间应保留其党籍。但由于这些党员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当其病愈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一定时间的考察,按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规定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8.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党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9.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调动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1.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申请人入党之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4.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期间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干部经组织批准停职反省是为了把他的问题查清,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反省检查自己的问题。停职反省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5.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

党内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同意见和争论是正常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对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领导人有意见,都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都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切实保障。党组织对于党员的不同意见应当持冷静的态度正确对待,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一方面,需要对不同意见作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中正确、合理的部分,应当积极采纳和接受;对错误的意见如属非原则问题,可以给予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属原则问题,则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任意夸大,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对待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上的不同认识一时解决不了,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外,一般不要匆忙下结论,可以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6.保留意见与坚持错误的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与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己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7.对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同意见的处理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还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其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议,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其说明。在未改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之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本人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18.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错误性质较严重,必须给予处分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程序,该给什么处分给什么处分。但是,不论进行批评教育还是纪律处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同志,而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党内不搞惩办主义,反对残酷迫害,无情打击。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如果在党内滥用组织手段压制、打击、惩办同志,不但不能正确地维护党的纪律,反而会伤害同志,使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以,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戒为辅。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使没有犯错误的同志引以为鉴。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愿意改正错误,就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改正,绝不能采取歧视和排斥态度。这样,既能够达到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本人,又能达到教育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目的。

19.党章第八条中提到的“其他特定组织”的问题

所谓“其他特定组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或临时组建的党组织。比如党员在外执行任务、帮助工作、度假、养病或出国援外、留学、考察等等,不能在原来支部、小组参加活动,有的需要在指定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需要在临时组建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这些都属于“其他特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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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四气方面存在问题对照检查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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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在省纪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的报告中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即: 骄气、义气、小气、暮气。

王雁飞书记在该文中一针风血地指出了“四气”的实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反腐工作实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辩证地认为,在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浪潮中,广大人民群众听到的、看到的、谈到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绝大多数都是积极的、正面的、肯定的。毋庸质疑,纪检监察干部就是战斗在反腐最前沿的铁拳和尖刀,为重塑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不遗余力的打虎拍蝇,功不可没。在此情况下,的确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缺失了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对党内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反腐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四种风气”逐渐滋生,这和省委下决心打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是相背离的。

若任凭“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漫延,必将造成反腐斗争的底气不足,进而把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和重塑政治生态战略置于不利境地。为此,王雁飞书记提出要防止“四种风气”的这盆冷水泼得好,泼很也很及时,笔者当为之喝彩。一方面,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当时刻铭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率先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出发,集中精力聚焦纪检监察主业,紧扣“执纪、监督、问责”履行本职工作;更要顾大局、识大体,既不能“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也不能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看天地、想问题;既要在政治原则上“挺直腰杆”,又要在“组织协调”上“放低身段”, 充分发挥司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既防“义气”又防“小气”。另一方面,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败斗争要增添十足底气和必胜信心,对查处个案或要案善打硬仗、敢打恶仗,对蹋方式腐败敢打大仗、打歼灭仗;同时,即便反腐工作捷报频传也决不能把尾巴翘到天上去,这就是王雁飞书记讲的“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既防“骄气”又防“暮气”,时刻保持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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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发言稿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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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刊发了题为《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之五——聚焦突出问题 体现管党治党新实践》的文章中指出:一些腐败分子为了保住并攫取更大经济利益,在政治上有更大的诉求,从而搞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这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

从近年落马的贪官身上,人们经常发现“小圈子”的影子。个别领导干部为了照顾亲属、朋友、部下、同学、同乡,搞任人唯亲、搞权钱交易、钱色交易,危害了党的肌体健康,影响了党的先进和纯洁,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而对败坏党风政风的“小圈子”,我们党坚决反对,也从未姑息。经验告诫我们,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可能风光一时,最终却害人害己。延安整风时期,反对“山头主义”,促进了全党的团结和统一。“文革”期间,毛泽东就严厉批评帮派之风。今天,各位党员干部依旧需要防范“小圈子病”。

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之下,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一些腐败分子却顶风作案,为了保住并攫取更大经济利益,在政治上有更大的诉求,从而搞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这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由此可看,破除“圈子文化”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要破除“圈子文化”,各位党员干部仍需加强对“小圈子病”的防治,仍需时刻保持思想的先进性,保持文明高尚生活情趣和正派良好的同志关系;需要在选人用人时,严格按党的原则办事;需要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各位党员干部要对庸俗、腐化的“小圈子”坚决地说“不”。要知道一个人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变化开始的。思想不纯洁,精神支柱就会坍塌,人生方向就会迷失,廉洁勤政就要出问题。各位党员干部在各种诱惑面前要经得起考验,要保持崇高追求,要保持公仆本色,走群众路线,知道手中的职位是怎么来的、是谁赋予的,常怀感恩之心,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努力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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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班子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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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内容,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刻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大意义

《准则》在吸收党的组织生活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基础上,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出系统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这是一大创新亮点,对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党的组织生活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和载体

《准则》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这就科学揭示了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我们党在建党之初就强调,“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支部是党的政治达到群众的枢纽,支部生活是无产阶级党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没有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党的工作任务的传达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都将失去依托和载体。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最基础的就是组织引导每一名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有效载体就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从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做起,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解决党的组织生活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当前,党的组织生活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普遍存在着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的问题,“党味”不浓、政治性不强。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的领导干部对过双重组织生活缺乏自觉,没有形成习惯;有的用业务工作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对党的组织生活缺乏正确认识;有的把党的组织生活等同于群团活动或文体活动,追求趣味性、娱乐性;有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成了表扬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起不到应有作用;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就在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起。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努力在党内形成人人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人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良好氛围,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把党的好传统恢复和发扬好。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保障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高不高,严格制度标准是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基本遵循。高质量的党的组织生活,要由严格的、高质量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供根本保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又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要坚持务实管用、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强化组织生活的规范性、计划性、系统性、实效性,进一步严格标准、完善规定、优化程序,努力形成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有规可依、便于执行。要强化党组织依规治党特别是用组织生活制度管理组织生活的意识,以认真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科学认识党的组织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切实把握关键环节和基本要求。

(一)增强党的意识

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是要在党组织的熔炉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党性不可能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动增强,必须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反复锻炼、百炼成钢。《准则》强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就表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把增强党员党的意识作为首要目标,使党员真正懂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从强化责任落实严起。《准则》强调:“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这就是对党组织履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执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不创新,那形式也巩固不住。”全会通过的新《准则》,既坚持继承了1980版《准则》的一些重大原则和基本精神,又根据新情况对党的组织生活作出新的概括,提出新的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好,发扬组织生活的固有优势。要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具体制度,总结党的组织生活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丰富、细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使现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得到加强。同时,要根据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的组织生活提出新的内涵和要求,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改革,使依规治党在党的组织生活领域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是要把党的组织生活搞得死板,而是要通过创新内容和形式,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气息。

(四)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准则》特别强调“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这就凸显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特殊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要发挥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组织生活的参加者,又是组织生活的组织者。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好了,就抓住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就有了保证。

三、认真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主要任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抓住重点,统筹推进。《准则》根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需要,着重提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五项主要任务。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三会一课”制度经过发展完善,已经成为党的一项重要组织生活制度。新形势下要继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实内容、创新形式、细化规定,使之更好发挥作用。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任何党的组织和党员,都要按时召开和参加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不能搞特殊、搞例外。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是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员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有效形式。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在党组织与党员、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为促进同志之间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提供平台和保障。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要出于公心,有求团结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要讲究方式,增强针对性,根据不同人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方法。通过谈心谈话了解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党员队伍管理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出党组织。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性、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请示报告制度对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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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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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省市区委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总体要求,按照个人对照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忠实践行“三严三实”,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扎实整改,解决自身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宗旨意识,革除“四风”之害,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整改目标:

通过扎实整改落实,彻底摈除自己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选民、代表的联系,树立务实清廉、反映民意、依法监督的人大代表、人大干部新形象,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能力,为推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三、整改任务和措施:

根据自己查摆的12个问题、上级点的4个问题、群众提的2个问题,经过梳理归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1、解决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除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和人大党组、机关的集体学习以外,还要坚持每天挤出时间自学1小时,每季度撰写心得体会1篇,每半年撰写1篇调研文章,让学习成为永恒的主题,成为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二是丰富学习内容。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三学三做三带头”主题活动中“三学”的要求,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省市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立场、观点、方法,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关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充分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加强人大知识学习,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的议事规则、议事程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三是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正在做、将要做的工作学,做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力求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成效。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2、解决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突出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持续改造“六观”。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权力观、政绩观、群众观,强化宗旨意识,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征集民声,反映民意,忠实践行三严三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用科学方法、理性思维分析问题,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正确的政治方向、鲜明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完成时限:长期

整改任务:3、解决工作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向中央基准看齐。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区委和区人大党组的集体领导,维护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树立全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大局观念不强、对全局工作重视不够的“本位主义”思想。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人大机关严格按照《党章》、党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思想和行动上维护班子团结,自觉贯彻区委、人大党组决策,维护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认真履行职责。自己作为区人大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首先要敢于监督,坚决克服自卑心理、从众心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有善于发表不同意见的勇气和决心。其次要善于监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再次要充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大胆工作,扎实做好自己分管工作,依法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经常深入包扶镇村、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4、解决下基层调研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在调研点上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指导好面上的工作,全面掌握情况。调研时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深入到所联系镇办、村组、企业和单位,深入到包抓的重点项目,详细了解情况,全面吃透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坚持全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蹲点调研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2天,每年撰写2篇对全区工作有指导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特别是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中,自己一定认真做好“双包双促”工作,真正沉下心,接地气,给包扶的企业、村、贫困户送技术、送资金、送产业,引导他们共同致富,充分发挥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大代表的作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5、解决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做到勤政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三是时刻用延安精神、焦裕禄精神要求自己,强化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决不出入私人会所,决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四是坚持从严律己,自己负责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标准,不铺张浪费。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带头树立勤俭节约良好形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6、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八项规定出台前,有公车私用现象。八项规定出台后,自己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假日车辆封存,已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完成时限:已经整改

(三)“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7、解决作用发挥和工作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把握好人生“总开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安排部署工作限定完成时限、明确标准要求,对于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查,认真总结,坚决克服重视安排部署、忽视跟踪检查,确保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二是在推进工作中,注重点面结合。抓典型推全面,既要培养重点、突出特色,又要推广经验、整体推进。三是经常深入基层,依法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活动。敢于指出问题,多谈工作意见建议,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更好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四是扎实做好包抓联系镇办和部门工作。围绕区上中心工作,每周督查干部纪律作风不少于1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五是狠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每年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视察、督办、调研不少于3次,努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不断提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8、解决落实为代表履职服务意识不强和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群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联系一包抓”镇办人大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季度采取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至少联系一次镇办人大和人大代表。二是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邀请镇办人大负责同志和区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积极参加镇办人大开展的各项代表活动,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决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三是积极开展“三学三做三带头”和“一联三带”活动,经常主动找选民谈心、交流思想,与选民(群众)结成互帮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到选区、企业、农村和贫困群众之中,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群众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四是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与交流,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继续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并提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9、解决工作缺乏新动力、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工作成绩。一是工作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分管工作,科学果断决策,不优柔寡断、贻误工作。二是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调研与决策,全力推动全局工作。三是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瞻前顾后,不患得患失,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在视察调研中,注重暗访,真正了解实情;在执法检查中,敢于直言,敢于指出问题;处置信访问题,敢于依法依规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包抓重点项目,积极帮助企业跑资金、送技术,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10、解决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基层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继续组织开展镇办人大主席、联络组长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镇办人大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代表阵地建设,指导规范开展代表活动。继续抓好代表活动小组的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指导代表积极参与“三学三做三带头”代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加大镇办人大工作指导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镇办人大工作调研活动,召开一次镇办人大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到镇办人大调研指导工作、联系包抓代表和群众不少于3次,尽力帮助镇办人大、基层代表和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11、解决对人事任后监督、代表候选人考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实行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履职承诺、履职承诺公示制等制度。二是积极探索新的干部任后监督制度,加强代表的教育管理,跟踪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三是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工作,在民营企业的人大代表考察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反映民意。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12、解决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研究制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评价办法,定期开展督办和检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继续实行重点建议领导包抓督办责任制,选择一些群众反映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建议,采取主任会议集中督办、分管领导分工督办、各工委合力督办、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等制度。三是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力度,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一次专题调研,将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及时在商州人大网公示,确保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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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

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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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中央巡视清单和大量案例表明,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的腐败均存在圈子腐败”,13个巡视点5个被指“圈子文化”,26家央企五大突出腐败问题之一即为“圈子文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季建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的落马就源于“小圈子”腐败。“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法庭上曾这样陈述。

然而,无数事实表明,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酒肉朋友明“抬轿”暗“挖坑”

“有菜有酒多兄弟,遇难何处见一人?当你手中没有了权力,还会有人送给你钱,还会有人来关心你吗?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落马后忏悔道。即便在基层,也有官员陷入“圈子文化”无法自拔,少数官员被老板“朋友”抬着“轿子”送上法庭。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收受的大部分贿赂都是在工程竞标完成后来自“朋友”的“感谢”。

近年来中国各地在加大力度“打虎拍蝇”的同时,也将打击腐败的重点瞄准这些不正常的“关系网”。

◎“齐头并进”编“政商圈”:一些不法商人成“座上宾”,“朋友”一路相随。今年7月,山西国投董事长上官永清被查,一个“山西汾酒会”的政商圈子渐渐浮出水面。“汾酒会”是对以晋官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据披露,该“会”总人数近40人,目前很大一部分已被调查。

官员“权力寻租”的欲望是形成官商“小圈子”的重要原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松峰表示:“通过‘小圈子’,一些官员私售权力,商人奉送钱财,各取所需。”

◎“民俗异化”衍生“圈子文化”: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民俗外衣”,利用“攀亲”手段搞“小圈子”。四川青神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认干亲”,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攻守同盟”形成“对抗圈”:2014年9月26日,中央纪委网站首次在对中央网信办副局级干部高剑云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表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的公开通报中,至少有20名被查官员存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类似行为。

圈子文化的表现:

什么是官场“圈子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为一己私利编织利益同盟。或是“官官相护”,一些官员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或是“山头主义”,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当成家臣;或是“官商勾结”,一些官员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经营方式虽然各异,但是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是其共同本质。

官商“小圈子”,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不爱百姓爱土豪”,热衷于和土豪老板称兄道弟,经常参加他们各种私人宴请、聚会,成为他们家中的贵客、“座上宾”,老板们为了收买官老爷,往往抓住领导干部的弱点,用金钱、美色铺路,拉他们落水,把他们变成为自己捞钱的傀儡。从中可以看出,作为混迹于这种“圈子”中的官老爷,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事实也的确如此。从近几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搞权钱交易的贪官锒铛下狱之时,必然有靠公权力谋取利益的商人步其后尘。山西官场“地震式”塌陷现象,刘铁男、苏荣、令计划等高官涉腐案件,都深刻说明了这一点。据统计,在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高官中,以“官商勾结”形式收受贿赂的有75名,比例高达100%。一些官员公然违背党纪国法约束,用手中的权力入股,用手中的信息入股,成为地方老板们的“隐形股东”“隐形顾问”,成为亲人公司里的“隐形掌柜”,为商人谋取经济利益,自己也中饱私囊,把自己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公仆蜕化为人人憎恨的贪腐分子。

好人主义的表现:

“好人主义”表现为八面玲珑、卖乖讨巧,实质是牺牲原则、个人得好,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弃批评,一团和气。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党组织战斗力强的重要标志,然而我们不少地方和单位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发现同志滑向危险边缘,也不愿“拉拉袖子提个醒”,说些“性格有点急躁”、“有时工作不够细致”等隔靴搔痒的话,说真话、道实情、提意见反被视为“不注意团结”、“政治不成熟”。

二是回避矛盾,明哲保身。要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就得直面矛盾、迎难而上,甚至得罪一些人,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讨欢心的事抢着干,得罪人的事互相推,宁可留下隐患、贻误事业也不做“恶人”,尤其避免因为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而“树敌”,说不清什么时候遭“暗算”。

三是不讲原则,迁就退让。党员干部应该“大事清楚”,对于违反原则的事不能无底线地迁就退让,然而有的同志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团结”,花钱买“平安”,于是“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人民币解决人民问题”,只要不上访不告状,委曲求全,有求必应,原则可以放弃,道义可以不顾,政府毫无公信力。

四是不辨是非,包庇纵容。有的同志错误地理解“以人为本”、“与人为善”,靠地方保护主义来消极避免干部“出事”,以“好人主义”挑战法律尊严,或者为了优化所谓的“投资环境”,有案不查、违法不究;或者为了维护所谓的“地方声誉”,处罚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成为一句套话。

“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拒绝积极的思想斗争,必然纵容助长错误思想和庸俗行为,消解丧失党政组织解决自身矛盾、实现自我革新的能力,最终削弱党的战斗力和执政根基,必须下决心治理,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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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在组织生活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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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尽期”“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如何准确把握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部署,吸收、借鉴和巩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规范各级党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促进本行业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将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党组织生活的现状

通过深入基层及各党支部的调研情况来看,存在部分党支部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方面工作规范化情况不够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涉及表决、学习、汇报、交流、监督、服务、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方面内容,但从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基层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到位。一些支部除了进行表决(选举、发展党员等)、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外,其他组织生活开展得比较勉强和存在应付的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是有选择地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另外,相对“三农”发展与农业经济工作,党建工作也存在难以用规范细化的指标来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党建工作的“虚化”。

二是组织生活开展质量不高。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内组织生活的新要求,少数党务工作者仍然习惯以老眼光看新问题、以老办法抓新工作,在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设计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不能很好的满足党员干部解决思想滑坡的需求问题。具体表现在:从集中学习情况看,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学习重形式、轻质量的情况比较普遍。

三是党务干部对于业务不专。由于没有专门的党务办公室、党务干部多是兼职和其他业务繁重等多方面原因,有的党务工作者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党务工作少数同志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业务知识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开展工作得过且过;有的党务工作者由于经历和精力的原因,不熟悉党务工作,面对党务工作找不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党务工作能力不强;党务专职副书记不专职,经常还兼任着单位重要业务部门的工作,其精力和心思都难以聚焦于党务,致使督促经常性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在客观上受到较大影响。

四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不够。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实际上,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双重身份,致使其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自觉组织和开展规范化组织生活落实得不是很到位,没有很好地展现一个单位领导干部的带头与引领作用,进而对组织生活开展与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五是服务党员工作不够到位。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其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包括通过组织学习帮助党员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与为民服务工作能力,深入理解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决定,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个人特长、履行责任感、提升成就感等。但是,目前除了偶尔开展帮扶困难党员、重要节日慰问贫困党员等活动外,没有很好的创造让党员发挥个人特长的机制和平台,使党员同志个人在组织中缺少成就感,在社会上缺乏认同感,在单位上缺少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党组织生活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是对党组织生活认识不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体现党的全部工作与战斗力的基础。党内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遍观基层组织生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等现象普遍存在,对于组织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不足进行追根溯源,究其原因还在于我们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规范开展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二是对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虽然也纳入了开展组织生活的考核内容,但注重检查会议与学习等记录,但对开展组织生活的方式、质量与效果缺乏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机制。一些党支部缺乏开展高质量的党组织活动的必要经费,在开展理论学习、党务培训方面,对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理论培训明显不够,导致机关党总支不能为基层党支部提供理论宣讲服务,导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陈旧和空泛。

三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内监督机制缺乏规范,不够健全,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致使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难以充分发挥。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开展不够好。

三、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的对策与措施

一是强化主业意识,努力解决思想认识的根本问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基层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前提。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建立年度集中谈话和交心谈心制度,签订工作责任书,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建立个别约谈制度,适时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欠佳的党组织进行诫勉;要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选任、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等紧密结合,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养与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豪感。要通过集中培训、分别轮训、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将如何当好党组织书记、如何组织好党内生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观摩党课、列席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升业务素质和抓党建的各种技能。

三是强化需求导向,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党员实际需求。要实行“组织生活计划”制度,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模式,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各级党组织党员思想实际,制定本级党组织开展党内生活计划,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灵活调整。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突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管理学等重点内容,努力将党内组织生活打造为党员提升素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自正“三观”的综合平台。

四是强化活动创新,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实效。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禀承“内容上有突破,形式上有特色、效果上有亮点”的原则,坚持抓好传统的党内集中学习形式,开展“读一本好书”“学一篇好文章”“看一部好电影”,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开展“大家谈”“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积极引导党员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积极开展“党员大讲台”“党课大家讲”活动,让党员有对比、有体会、有目标、有行动。不断创新组织生活载体、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增强组织生活实效,着力推进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党内生活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强化测评考核,建章立制确保党建工作质量。“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要有效发挥考核测评的“指挥棒”作用,以考核+测评的模式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要制定“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文件,对“三会一课”的要求、程序、考核、测评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做到有章可循。要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将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集体、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探索和开展“最佳组织生活”、“我最喜欢的组织生活”、“党课擂台”、“我最喜欢的一堂党课”等各具特色的评选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单位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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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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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还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阻碍了经济发展步伐。

一、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是从信访量及发案率来看数量居高不下。2011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73件(次),立案查处案件24件;2012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79件(次),立案查处30件;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59件(次),立案查处32件。这些案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较多,共计49件,占案件总量的56.98%,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3件,占案件总量的15%,农村干部36件,占案件总量的41.8%。

二是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如某村党支部书记,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私批宅基地等行为引发群众不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中心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亲自操作为其亲属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单位门面房7间,从中获取利益22万余元,引发单位职工不满联名举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村党支部书记在给村组打井、开发村组土地、硬化村间道路、承包工程项目及买卖村组土地过程中收受贿赂累计4.5万元,群众举报后,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党籍。

三是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不仅严重制约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经常激起民愤,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全县立案查处的24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8件,占案件总量的33%;2012年立案查处的30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2件,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立案查处的32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6件,占案件总量的50%。

四是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前列。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一些一般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万到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镇一村民小组长白某,在担任组长三年时间受贿11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3个月时间,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还有一些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待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力,引发群众越级访和集体访。近三年查处的5起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案件,都是镇、村干部失职渎职造成的。如2013年3月份查处的营头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县上对红河谷旅游景区有规划的情况下,对发生在本村的违规违法现象不予制止和反映,导致部分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加盖住房、私建住房,破坏了镇村统一规划,影响了红河谷旅游景区整体规划和对外形象,就属于典型的基层干部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款和救灾救济扶贫等资金和物资;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财政所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形式,伙同村组干部套领粮食直补款,贪污公款6.64万元、受贿6.86万元、挪用公款25万元;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并将国家拨付给村民的低保金和村民沼气池建设水泥款共0.7万元,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予以私分。

二、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1、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仅有18人,高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68人。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制度、法律知之甚少,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如查处某中心主任李某案时,他还面对办案人员说,“该说的事我都说了,我家里还有事,我得回去处理家务”。另外,目前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缺乏政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无不有关。由于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才外流,致使农村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偏低,他们除了村上工作之外,还要耕种自己的田地,对政治、思想、业务的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以致对党的农村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加之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往往把当干部作为谋财之路,把集体财产视为自己的私家财产,以权敛财,以财争权,损公肥私;还有的干部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用人上搞小团体,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以致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甚至串通一气违法违纪。

2、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绝大多数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放松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一是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变“公仆”为主人,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像某中心主任明知自己亲属租赁单位房屋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仍然以低价出租给亲属,甚至还把合同签到自己退二线以后。二是少数人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这一点在基层干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他们大多有一定文化程度、头脑较灵活,看到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或外出打工者有钱潇洒快活,心理产生失衡,利用手中的权力骗取国家资金、变卖集体资产,在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能捞就捞,能贪就贪,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

3、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管。腐败的主要根源是权力,不管是上至中省达官要人,还是基层党员干部,贪腐无不与手中的权力有关,权力过分集中,加上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一言堂”、“家长制”。一是对领导干部监管不到位。单位“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性及时发现问题;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怕伤和气,在监管上存在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查,甚至有时忽视了监督和管理,所以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二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缺失。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任职时间较长,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工作中不听从上级领导,不服从上级管理,甚至在有些重大工作推不动时就甩手不干,因此,出于工作、人情等方面的考虑,乡镇党委、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持“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还有部分村干部是书记、主任一肩担,权力就更集中,村两委会一人说了算,他们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执行都流于形式。

4、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机制不畅。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贪污贿赂长达数年,却长期未能被发现,使其有恃无恐。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增多与当前财经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松弛等因素密切相关,大多数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对“一把手”领导言听计从,对其错误的做法不予制止,甚至与其共同违反财经纪律。四是村组帐务混乱。目前,农村集体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书记或主任掌握;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五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尚未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如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账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四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逐步改变目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村民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监督和约束。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布,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质量、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关口前移。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生活奢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眉县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述廉述效、一把手末尾表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反腐倡廉十五项制度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三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和办公、招待等费用的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健全对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管体系,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拓宽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打破只在本村选拔干部的局限,采取下派干部挂职锻炼、公开招考等方式,选派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情况、有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工作,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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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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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共产主义确定为远大理想。《党员微课堂》第十二期,就和大家谈谈为什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深认识。

第一,理想信念动摇和滑坡,必将导致党失去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动摇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区别于中国历史上一切政治组织,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这使我们党能够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没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党就会失去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失去保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的共同思想基础,就无法在前进的道路上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

第二,理想信念动摇和滑坡,必将导致党失去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自成立的那天起,就把人民立场鲜明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无论在哪一个历史时期,我们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摆在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放弃了人民立场这一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党就有可能蜕化变质为为少数人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绝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的党,就无法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必将失去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第三,理想信念动摇和滑坡,必将导致我们党腐化堕落、断送党的生命。

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全体共产党人始终保持对理想的不懈追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开展,商品交换的那一套也逐渐渗透到党内来,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导致党内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没有理想信念的党,必然是一群随波逐流的乌合之众,必然会变成腐败堕落;一个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党,不可能拥有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精神力量,不可能成为领导国家和人民不断前进的领导核心。

因此,我们共产党人要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为崇高理想奋斗的伟大实践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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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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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党员都要把握这些本要求,并把它作为自我检查的镜子、自我衡量的尺子,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不断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坚持不懈地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

加强学习,着力夯实“做”的石。要以学习打牢“做”的思想根。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是“做”的思想根,是“做”的动力源泉。共产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先进分子,但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哪里来?关键来源于学习。一个不断深入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学习的进步是一切进步的础,学习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政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一名党员,不解决学习问题,就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纪律淡忘或不解,就无法从行动上去发挥带头作用,就会导致思想修养、党性修养的滑坡,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更为严重的是,党员放松学习,会使大脑停滞不前,思想模糊不清,方向辨别不准。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复杂的现实矛盾,只能靠学习,才能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

要以学习增长“做”的才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一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忙于事务、忙于应酬,强调一个“忙”字,很少静下心来读书学习。要知道“思路决定出路”,不学习哪来“做”的思路、“做”的才干、“做”的本领?那么,学什么?怎么学呢?“两学”,就是最好的学习。“两学”的同时,还要善于向书本学,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向他人学,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向实践学,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聚焦“合格”,不断明确“做”的标准。党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每一个党员在社会上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信仰和组织形态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分子;另一方面,他们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职业和岗位,在社会上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如果撇开职业差异去泛泛地看党员的先进性,去讲“四讲四有”,就会使标准难以落到实处。每一位党员既要从总体上去把握,又要联系具体环境、具体条件和具体任务,与各自所在岗位、所负职责相结合,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贡献。我们的党需要“接地气”的党员,把先进性要求贯穿于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之中,贯穿于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

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争当“做”的模范。要敢于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去做,去作为。敢于担当,要强化问题意识、勇于直面矛盾。只要每个党员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只要每个党员都能做到“四讲四有”,党的工作就一定会发光出彩。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共产党人肩负的历史使命。硬脊梁才能挑重担。面对改革征途中的一个又一个险滩,更需要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以“抓铁有痕”的胆识和干劲,攻坚克难,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还体现在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上。共产党员一方面要心存敬畏,约束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另一方面还要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唱“黑脸”,敢于站出来批评有错误的人和事,不随声附和,不当老好人。

要发挥模范作用。“四讲四有”标准是全体党员的标准。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就要把“四讲四有”标准具体化、实践化。其实,现实中的党员大多数是默默无闻的。但平凡中孕育着伟大,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要自觉做到“四讲四有”,坚定信念,严格标准,立足现实,就能干大事。要始终走在前列,发挥带头作用。党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带头同各种错误倾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发挥骨干作用。党员要努力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兢兢业业,立足本职带头争创佳绩,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赖。要发挥桥梁作用。党员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时刻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群众与党紧密联接起来,自觉地维护和服从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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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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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区委党校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布置学习贯彻措施。

一是强化集中学习。党校姓党,作为党校教师,必须学深学透,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成为党的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为此,我校组织两次集体学习,指定教师进行宣讲,每个听众谈体会、谈责任、谈措施,为宣讲好两个党内法规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领导带头宣讲。校纪委书记高美燕精心赶备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课,给全校党员干部进行宣讲。校纪委书记高美燕从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内容以及如何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方面为全体教职工作了学习辅导报告。

三是调整教学计划。发挥好党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已经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安排,成为廉政教育重点模块之一。已经安排党建教研室主任孙桂华老师在五个班次中进行宣讲,为全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起到了理论引领作用。

四是认真对照检查。要求所有的党员干部将此次学习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召开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推动党校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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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对照四个合格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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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讲政治、有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力量。

做到讲规矩、有纪律。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做到讲道德、有品行。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把立德树人内化为教育使命,主动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严把个人的“交际圈”“生活圈”,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做到讲奉献、有作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同教育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练就过硬业务本领,变被动“接招”为主动思考,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立足岗位,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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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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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基础,也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坚实力量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兰考县乡村干部座谈时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乡村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这话讲得很形象,既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也充分说明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和重大责任。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率先垂范、强有力推动下,形成雷霆之势,横扫一段时间积累的令绝大多数党员、群众深恶痛绝的思想之霾、行为之垢,党风日新,民心日振。同时,更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这项伟大的系统工程,越是深入推进,越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提出新的要求,越需要基层交出高质量的答卷。为此,笔者以为,“基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成败关键。

常言道,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党的根基在基层,基层的关键在支部。据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们党有基层党组织436万个。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巨大成效,党风政风呈现出新气象,包括基层支部在内的各级党组织得到了进一步的纯洁和净化。但也应该看到,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巨腐”“小官巨贪”现象,从“3亿村官”到“百万镇长”“千万园长”,乃至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频现大盗之举,充分暴露出少数基层党组织的软弱涣散,群众对“鼠盗”“蝇贪”深恶痛绝,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对党的影响最大、危害最深,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归属感,侵蚀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基础,威胁的是党的执政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客观要求,是树立和维护党的形象威信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基层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坚强党的一线组织、实现伟大事业兴盛的客观要求。

总之,“基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成败关键。“万丈高楼平地起”,凡事只有打牢根基,才能有所建树。基层党组织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的党组织,不但数量庞大,而且最能体现党的纪律性,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基层党组织开展和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才能使党的形象从整体上得到提升,让党的优良传统深深植根于最基层的群众之中,能够获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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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反假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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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视程度不高。有三个方面的表现:其一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反假意识淡薄;其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由于各种原因很少深入开展反假币培训和练兵活动,致使一线反假币人员在相当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专业培训,反假综合技能整体水平不高;其三是农村人民币反假设施不齐全,防假意识差,尤其对小面额假币警觉性不高。

2.执行制度不严。有的储蓄所窗口没有设有醒目的“假币一律没收”警示牌,而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在收假币过程中,出于亲情、友情考虑且放弃对假币的收缴,致使假币继续在社会中流通。

3.宣传力度不够。一方面是各金融机构对一年一度的反假币宣传月比较重视,在群众中大力宣传之外,并没有把反假币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平时则很少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宣传单调。对人民币防伪标识特征及识别假币宣传得多,深受群众喜爱的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数量少,对有关假币的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和反假币工作的进展程度及成果宣传的少。

4.打击力度不大。一方面金融机构没有严格执行对假币案件的一案一记、一案一报的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假币往往仅限于柜台的收缴,导致违法犯罪份子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和惩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侦破假币案件过程中,与金融机构缺乏沟通,对一些可疑票币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鉴别判断,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加大了人民币反假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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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守纪律讲规矩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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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战斗部队,严明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马克思曾经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今天,作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大国执政的大党,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严的规矩,就不可能完成治国理政的历史使命,也不可能完成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保持集中统一的“利器”。“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这是1942年整风运动开始后,毛泽东同志对于纪律问题的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场合和重要讲话中,也反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因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严明纪律、严守规矩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段时期以来,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淡忘了。一些人把个人喜好凌驾于纪律之上,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任何纪律和规矩,只要影响到了自身利益,都可以打折扣、搞变通。欺上瞒下、干预司法、权为私用等等行为,无视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败坏党风政风。此风不可长,此风必须刹。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只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高悬规矩戒尺,才能不断提高我们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对我省而言,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尤其需要用纪律和规矩来保障和形成凝聚力、战斗力,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党员干部心中划出一道纪律和规矩的红线,真正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法治规则严明起来。严明政治纪律,就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在我省贯彻执行,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在各地落地生根;严明组织纪律,就要自觉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搞人身依附、拉拉扯扯那一套;严明财经纪律,就决不允许党员干部搞利益输送,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严明工作纪律,就要坚决按中央和省委要求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明法治规则,就要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用权力,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锻造一支守纪律、讲规矩的“铁军”,我们就一定能在今天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一往无前,战无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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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查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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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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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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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贯穿着强烈的历史担当意识和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为我们树立了思想和行动标杆。“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讲党性、敢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勇于担当,就要落实好中央精神。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国梦”,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的顶层设计,关键是要心中有责,把为党的事业作贡献作为自己的本分,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确保中央决策落地生根。

勇于担当,就要破解好发展难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当前,地区发展都会遇到一些躲不开、绕不过的难题,既有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结构性调整等问题,也有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病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制约地区发展。解决这些难题,就要不回避、不绕行,以我为主、攻坚克难,把问题解决在当下。

勇于担当,就要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来自于群众,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现在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能够上好的学校、看好的医生、呼吸新鲜的空气等问题,我们就必须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让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能勇于担当、干字当头,就一定能够完成好我们共同的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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