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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小说左耳【汇编20篇】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分享了有关小说家理想的作文,一起来看看吧!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推荐的饶雪漫小说左耳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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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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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的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欺负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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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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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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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800字:走进小说的天地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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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天地800字。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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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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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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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十大励志小说NO1.《谁动了我的奶酪》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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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宾塞·约翰逊

【推荐阅读】  推荐指数:★★★★★

作者是全球知名的思想先锋、演说家和畅销书作家。他的许多观点,使成千上万的人发现了生活中的简单真理,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更成功、更轻松。 面对复杂的问题提出简单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这方面,他被认为是最好的专家。他是许多畅销书的著作者或合著者。他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提供了应对变化的极好的方法。

《谁动了我的奶酪?》,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人生犹如“迷宫”,每个人都在其中寻找各自的“奶酪”——稳定的工作、身心的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甜蜜美满的爱情,或是令人充满想象的财富……

那么,你是否正在享受你的奶酪呢?

如果是的,恭喜你,你只需要阅读一下书中的小故事即可,因为它会时刻提醒你,你的奶酪是否已经变质;

如果不是,欢迎你,请你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阅读一下,希望你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尽快享受你的奶酪。

自本书出版以来,已经有众多读者从奶酪的故事中得到启发,从而改善了自己的事业、婚姻和生活,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第一部分:“同学聚会”----讲述一群过去的同窗在一次聚会上讨论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化。

第二部分:全书的核心----“谁动了我的奶酪”的故事。

在故事里,你会发现,当面对变化时两个老鼠做得比两个小矮人要好,因为他们总是把事情简单化;而当两个小矮人所具有的复杂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化。这并不是说老鼠比人更聪明,我们都知道人类更具智慧。但换个角度想人类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

当你观察故事中四个角色的行为时,你会发现,其实老鼠和小矮人代表我们自身的不同方面----简单的一面和复杂的一面。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许简单行事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的便利和益处。

第三部分:“讨论”----是那些同窗好友们围绕这个故事展开的讨论,他们讨论这个故事的意味,以及如何把这个故事带给人们的启迪运用到生活与工作中去。

有些读过成书之前的手稿的读者读完故事本身后就停下来,不再继续阅读关于这个故事的讨论。另外一些人则更乐于阅读故事后面的“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从中可以受到启发,可以思考如何将从故事中的东西运用到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去。

无论怎样,我都真诚地希望各位像我一样,在每次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都能从中领悟到一些新的、有用的东西;希望它能帮助你妥善地应对各种变化,不论你的成功目标是什么,它都能助你走向成功。

我希望你们能欢欣于你们从故事中所发现的道理,并能享受到这一发现的乐趣。祝你们一切顺利。 请记住一句话: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

了解各种实际的选择,要比呆在舒适的环境里把自己孤立起来安全的多,尝试冒险,与奶酪一起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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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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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见到小巧的动物总是非常喜欢,因此,我家的小金鱼可是倍受我的青睐。

我家的金鱼有三条,两条大一点的,还有一条小不点。大的是一条黑的和一条红的。它们在一起,很像一家字。那条黑金鱼,背上是黑的,肚皮却是橙色的,游起来似闪电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位披着斗篷的将军。红金鱼全身通红,尾巴尖上有点黑色,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像一位漂亮的公主。至于那条小的,是橘红色的。尾巴和鳍的尖上是黑色的。眼圈和嘴巴也是黑色的。很像一只大熊猫。就是小了许多。

它们很能吃,爸爸把鱼虫干撒在水里,水面上全是鱼虫干,本以为它们能吃半天,可不一会儿,它们就把鱼虫干“消灭”了。它们吃起来很有意思,一张嘴,眨眼工夫就吞下去了。动作非常快,并且,吞下去的时候,身子也随着腮的张开往后一退,这可能是反冲吧。吃的时候,它们先看一看四周有没有人,没有才敢上来吃,要是有一点动静。它们就马上退回水第去了,还挺警惕呢!小金鱼吃饱了,瞧,那肚子被撑地更大了。嘴里还高兴地吐着泡泡。

小金鱼也很调皮,它们经常在一起打架,很不和睦的样子,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和好如初了。这不,前几天,它们又打架了。大红鱼的尾巴被弄去了一大快,小不点的嘴巴也发了白,只有大黑鱼“身强力壮”,丝毫没有损伤。过了几分钟,它们又在一起跳起了“水中舞蹈”。它们可真是三个欢喜冤家。

我家的小金鱼真可爱,我喜欢它们,更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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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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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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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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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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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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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后,感受很多,就让我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吧!

生命在于奋斗!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个问题。保尔·柯察金在残废后,毫不灰心,还是顽强地学习,努力地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其艰苦的努力。经过顽强、刻苦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一部小说《在暴风雨里的诞生》。读着,读着,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着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一直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唤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做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了身体残疾但意志却不残的伟大榜样。生命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但他却又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上,挫折是难以避免的,可是只要去奋斗、去拼搏,那么将会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上辉煌的一页。

而我,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智力也不差。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是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知识,贡献给人民群众,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啊!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有了学习的榜样。我还要不断地学习,从这本书中汲取更多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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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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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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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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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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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小说潮流的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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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有关小说潮流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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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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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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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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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它让我十分感动。

从这本书中我才体会到友谊是可贵的,如果你不去珍惜他,它就会很快就会消失。读过了《爱的教育》后,我最终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我读到洛贝谛跑到马路中央,把惊慌失措的小男孩往马路边一推。自我却被马车扎伤了,这是多么伟大的举动呀!他真的好英勇啊!这时我的心中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爱的力量涌入到我的心田。当我读到无论谁向卡罗内借小刀或什么,他都会借给他,甚至送给他。如果在一百个人中,其中不必须会有一个像卡罗内一样的人!当我读到奈利向老人砸去一块石头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他会这样对一位老人做出如此野蛮的举动,我很气愤,甚至想进入这个书中替老人讨回公道!可是当我读到他向老人深深鞠了一躬,然后依偎在老人怀里时,我的眼睛模糊了,因为我当时并没有想到他会很有勇气的站出来向老人十分诚恳道歉!这代表着他与老人之间的一份情感是分不开的。

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就是友谊,如果你失去了友谊,就等于失去了朋友、同学。《爱的教育》能够告诉我许多东西,也告诉了我人生中许多无比重要的东西。

我们都要以真诚的心去对待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用真诚的心去对待你。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必须要以这样的心态与每位朋友同学相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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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纳妾记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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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纳妾记2》是一部历史架空类小说,作者是沐轶。该小说主要讲述了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纳妾记2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纳妾记2小说结局

杨秋池让宋晴更换衣服,宋晴不明所以。杨秋池把宋晴带出城外,原来他不愿宋晴遭谋反之罪而送命,要私放宋晴。宋晴不走,说这样会连累杨秋池,她情愿领罪。杨秋池不容分说,硬是把宋晴抛下,径自离去。因杨秋池私自放走朝廷重犯宋晴,宋知府等人正急的焦头烂额,杨秋池却提议去唱歌,杨秋池把所有人叫到自己家的院子里唱歌,他把21世纪的歌唱给大家听,宋芸儿听得入迷,而杨秋池的歌是唱给柳若冰的,柳若冰躲在屋檐上听得泪流满面。

一时醉酒,杨秋池拽住龙子胥,拿出上次从屠老四家搜出来的猩红色亵衣探讨一番。杨秋池感叹上面绣了一首词,像一个深闺的怨妇正在等待着远方郎君的归来,龙子胥拿着红色亵衣很不自在。杨秋池故意逗龙子胥,要给龙子胥叫几个姑娘来快活快活,结果龙子胥脸色骤变,夺门而出。清晨,消息传来,宋晴已经向官府投案自首,现在被关押在应天府。杨秋池闻言,痛心不已,她知道宋晴是宁愿死也不想让自己遭受私放之罪。

入夜,龙子胥独自来到郝家,悄悄进了郝倩的房间,开启了一个机关。杨秋池发现龙子胥也不见了,在他房间里发现了郝倩的一幅画,画上所提的诗句与在屠老四家里发现的那件亵衣上的诗句一般无二,杨秋池似有所悟。杨秋池唤来安迪杨,让他嗅了龙子胥的衣物,安迪杨随即跑开,杨秋池和宋芸儿等人跟上,在安迪杨的带领下来到郝家,进了郝倩的房间,安迪杨在机关处的书柜前躁动不已,杨秋池发现了书柜上的机关,他开启机关,一条暗道出现,杨秋池等人随即进入。

杨秋池等人果然发现了郝倩!此时的郝倩正裸着身,手持皮鞭鞭挞拴着链子的邓有禄,在玩SM。龙子胥在一旁极力劝郝倩离开,郝倩却丝毫不理睬龙子胥。郝倩一边玩一边朝龙子胥得意的冷笑着,密室里显露出一种淫邪怪异的气氛。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有杨秋池一人泰然自若,赞叹郝倩真是先进。

杨秋池发现郝倩用的皮鞭跟之前在铁匠铺的皮鞭一模一样,回想起当日龙子胥为何一见皮鞭很是不安。郝倩一见杨秋池等人,怒斥龙子胥引他们进来。杨秋池开门见山,质问郝倩,可莹是否是郝倩指使屠老四杀的?接着屠老四被郝倩叫人杀了灭口!然而郝倩对杨秋池的这些指控压根就不承认。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全新,是与上一部没有直接联系的新故事。

这一次,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

人逢乱世,他本无意争霸,却身不由己,本想靠法医知识推理侦破赚钱,娶妻纳妾,可 华夏大地,已无一块宁土,只能投笔从戎,为心上人征战沙场。

且看小小法医如何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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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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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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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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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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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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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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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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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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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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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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