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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篇1:献给我那杂乱的思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外面的天气,酷热难耐。坐在公交车上,思绪万千,生活之中总会遇到些,繁琐的小事。搞得我们总是在为此奔波。
和朋友相处偶尔也要相互帮忙,人有所极,力所不逮,我们也会量力而行。凡是简单点 ,不想太复杂。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仅此而已。还记得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许三多的随嘴名言:" 好好活就是做许多许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太复杂了不好" !!有的时候发现,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迷茫。有的时候翻到了以往上学的时候,感觉那是的我们好幸福。沉醉在自己的记忆也是一种美好。
如今的我们已经成年,担负了许多的责任。彼此在为彼此的生活而忙碌。偶尔的空闲,在许多的时间找不到适合我们的休闲。减压的方式。我们只好宅在家里。面对电脑。看些无聊的电视。晚些无聊的游戏。社会很大,花样也不少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曾经的我想要的一种生活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呵呵。但是等我闲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的生活不应该这么无聊。我还有许多的东西没有尝试。不应该那么没有追求。
现在的我每天在上班,空闲的时候学点东西。不要求它是什么了不起的技能,只是要它满足我那饥渴的心灵。
杂乱的思绪总是需要整理,我们不是圣人,我们会凌乱,会无助,会迷茫。支持自己的想法,理解自己的行动。对自己负责,才能对别人,工作,亲人,朋友,以至于对社会负责。
仅以此文献给朋友们,希望有些能给大家些许启发。与君勉之!!!
篇2:溪河的小河抒情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 加入清单清晨,斜对门的堂叔进来对我说:“吃饭了跟我去河里叉团鱼。”听说去叉团鱼,我高兴得蹦起来。急急忙忙地扒了几口饭,就往对门跑。堂叔递给我一个小格篓,篾做的,小圆口,大圆肚,犹如济公和尚的酒葫芦嘴上安了个漏斗。堂叔手中的钢叉长长的,细竹竿,亮钢叉,捏在手中,好威武。
我们在河街口那里下河,那里是小河汇入大河之处,最深也只淹住小腿。河底无淤泥,细沙酥赤脚。河心没有一点水草,清澈到可见蚌们在沙上划下的一条条线路。但河边水底有草,不似岸上一蓬蓬、一丛丛,它们漂浮在那里,如马尾,如拂尘,如绸绢,如丝巾,绿绿的,油油的,任碧流梳理,任涟漪轻抚。幽幽于水底,水底也悠悠。拘束水底边边上,翠色何曾逊杨柳。
溯流而上,信步潺潺。叉落蛙跳,碎散明镜。一群雪鸭在前面徜徉,有的伸长脖子在水中追鱼,,有的拍着翅膀追赶同伴,有的叫着躲闪,有的摇摇摆摆爬上沙滩卧着,大有“黄鹤楼上看翻船”的意思。鸭见我们来了,争先恐后的涌上沙滩,瞬间,碧流空翠云水静,鸭卧平沙一片雪。
不动声色的是埠头边的一株柳树。歪于伟岸,绿荫浓浓。我们坐在树荫之下,双脚浸泡水中不动,不一会,便有小鱼吻脚趾,在趾间钻进钻出,痒痒的。这时,我如果将竹篮放在水里,过一会儿,猛然将竹篮提起,定会惊喜地看见一些玉虾,在篮底活蹦乱跳。别看鱼虾不起眼,捣衣石下有世界。
来到扦担巷埠头,一片沙滩平平,半边瓜田铺翠,小小瓜棚留守,圆圆草帽施肥。此处不仅河水宁静,空气也宁静。宁静得让我忘掉寻找团鱼。
绕过垂钓之人,趟进竹影。修长的翠竹,绕河成林。清凉的水,清凉的风,心也悠悠的。忽然,我和堂叔都看见河底有一个小小的沙包,拳头大小,冒出几个气泡。堂叔憋住气,轻脚轻手地举起钢叉猛插下去,拔起一看,空空的。堂叔把钢叉递给我,蹲下去,一手罩住沙包,一手掀开沙子,终于抓住一只团鱼。拿起一看,原来小得可怜。我放在手心,如切开的半边鸡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它竟然伸出脑壳,东张西望。我对堂叔说:“放了吧!”堂叔说:“随你!”我蹲下去,轻轻地把小团鱼放在水底沙上。小团鱼先是趴着不动,一会儿,它好像听见什么在召唤,便朝前爬。爬了几步,回过头来望望我,又开始爬。莫道团鱼没叉着,一河风韵溢乡思!
篇3: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5 字
+ 加入清单正月初5那天,是我们赣县江口中学74届“同学会”聚会的日子,上午10:30分我便骑摩托车来到了10公里外的江口镇。聚会用餐的“阿香酒家”与江口镇知名的金狮石岽仅有百米之距离,想起在江口中学读书时经常到那里去玩,再看看时间也还早,便约了一位张姓同学一同登上了阔别了34年的金狮石岽……
金狮石岽的海拔高度并不算很高,却是整个圩镇的一个制高点。俯瞰、远眺皆可将整个镇子的风景尽收眼底。当我等上这座山顶的时候,真是心潮起伏、感概万千呵。首先要感概的是时间过的太快了,当时江口中学就在金狮石岽脚下,早上跑步或傍晚散步都可能到这座山上来,想不到一晃眼34年过去了;其次是感概时代的发展日新日异,当年这坐今有一条“河排头”老街和一个圩亭的为《封锁线上的交易》做出过杰出贡献的百年老圩镇,已经发展成“全国100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了——如图所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里都还净是斜面黑瓦,现在全是平顶搂面了;还有就是,当初江口圩背及李屋的大片农田都“长出”高楼来了,“失地”的农民都洗脚上岸、适者生存的找到了自己的谋生道路,完全没有了“没有田土,怎么寻食?”之虞,的确是这个时代的伟大之体现哦。
呵呵,在冰雪初化、阳光露出些许笑脸的鼠年正月初5,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伫立在柔柔的和风中,聆听对面那条由兴国流经此地的小河静静流倘,我真的不知道古时的京华烟云对于我是一种怎样神秘的召唤?当年在这座山顶上也曾放飞青春的梦想和渴望着某种远大抱负的啊,可当我的梦想一步跨过长城,回首那星,那月,已然是关山月了,我衣领上,眉毛上,以及发丝上的霜雪似乎尚未曾融化。我打那混沌的边远的地方走来,循着千百年来芸芸书生的足印,踏踏的寻梦来了。我猜想,我也清楚的知道这是命运的安排,路的尽头就是你、我、他等等所有人来的方向,在上一个时空隧道,我们曾经一起画过同心圆,流动于指尖的是幸福与甜蜜……幸好,我没有把思绪定格在“我伫立在暮色中”,而是伫立在正月初5的金狮石岽顶上,“极目楚天舒”啊,我要向老天再借五百年……
“走,下去!”同学张的一句吆喝,打断了我的梦呓,我们便下山了,顺其自然的融入了司空见惯的世俗之中。
篇4: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篇5:小样咩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4 字
+ 加入清单我的可爱的小羊咩咩,陪我去白菜地里砍白菜。白菜的叶子是绿色的,我的帽子是红色的,咩咩是白色的。
我们一起走过清清小河,绿绿草坪。
我在午睡的时候,它偷偷跑到邻家园子里啃邻家的苹果树皮。
秋收的时候,金灿灿的夕阳照在乡间的路上。我走在路上,手里牵着绳子的这头,咩咩拴在绳子的那头。
我们悠闲的走过田野,一起饱尝丰收的喜悦。
咩咩长大了。它要当妈妈了,我高兴地快要落泪,和它在一起时,总是摸摸它的头。拍拍它越来越渐大的肚子。咩咩也总是调皮的用头轻轻地顶着我的膝盖。
它不爱和我去林边漫步了。爱呆呆的站在那里不动,总是目送我离开它。偶尔向我叫上两声。它行动不灵活了,它的肚子大的快挨到地了。
它站着不动,它趴着不动。我把食物放在它嘴边喂它吃,它迅速的吃着,吃的很香,很多,也会喝很多的水。
有时我会帮助它站起来,可是它总是很快的又趴下。
家里人猜测着咩咩一定是生病了。而且是不可医治的病。
在一个夕阳美的让人想哭的黄昏,他们把咩咩杀掉了。杀死后,从咩咩的肚里取出了五只小羊。
那个黄昏夕阳红的如血。那个黄昏在六只羊面前沉默。那个黄昏晚霞红的像撕碎的心。
那个黄昏远去了,却永远留在心里。
事隔三年,我现在有了上百只羊,它们陪我一起走过清清小河,绿绿草坪,我爱它们,像爱我的孩子一样。女儿考上了大学,选择了“畜牧药学”系。咩咩身上无端猜测的悲剧永不会再重演。
蓝天下,我的羊群像云朵一样洁白,我爱白云,爱我的羊群。更忘不掉想起就心痛的小羊咩咩。
篇6:我和我的同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7 字
+ 加入清单国庆节前的一天早晨,上班推开办公室的门,眼前一亮,办公桌上放着两盆鲜花,一盆是彩色仙人球,一盆是水养的白掌。
先说仙人球吧,为什么叫彩色仙人球呢?首先是它的土上覆盖着一层七彩沙粒,看不见土,而仙人球上面喷了彩色漆和彩色水晶,把个仙人球装扮的非常靓丽,太阳光照在仙人球上,刺芒上的彩色水晶折射出晶莹漂亮的光芒,仙人球的花盆也很漂亮,白色的陶瓷花盆上写满了各种字体的“福”字,花盆下面有三个圆脚,与一个盘子似的底座相连,有种书香墨宝的文雅之气,放在电脑旁听说有吸收辐射的作用。
另一盆是白掌,则更引人瞩目,透亮的玻璃花盆,圆圆的肚子就像鱼缸似的,碧绿的根须浸在水中像一片小树林,花盆上面有一个塑料篮子,将白掌的根与叶分离,篮子里放有白色的鹅卵石,既可固定花形,又美观。白掌开了四朵花儿,花蕊是黄色的,和红掌的花蕊一模一样,很大很粗,上面有排列均匀的小触角,静静地卧在唯一的一片洁白的花瓣上,犹如扬帆起航的小船,又名“一帆风顺”。百度说白掌还有许多名字呢,白鹤芋、和平芋、苞叶芋等,叶片翠绿,花瓣洁白,非常清新幽雅,具有纯洁平静、祥和安泰之意.
“这肯定是王老师端来的花。”小陈肯定的说,“我昨天听见王老师和她爱人说花的事呢。”小陈是今年刚分配来的大学生,高挑的个头,苗条的身段,五官端正,长发披肩,这姑娘好学勤快,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到科室,看书学习,打扫卫生,为我们大家倒好茶水,因为医院里都称老师,所以刚才她说是王老师端来的花。
“是吗!这两盆要花多少钱呢?怎么放咱办公室里了?”我边看着花边随口说。
门又开了,是我们科室的男士小牟,一米六五的个子因肥胖而显得低矮,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对浓眉大眼,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三十几岁的人仍长着一副娃娃脸,见人总是憨憨的一笑。
“咦?哪来这么漂亮的两盆花?”小牟进门就嚷嚷。
“是王老师端来的。”小陈头不抬,眼不离的欣赏着花。
大家正说着,小王推门进来了。
“小王,你怎么把花端科室里来了?家里是不是晒不上太阳?”我边看花边说。
“不是,是我家小刘专门送给咱们科室的,是他弟弟花店的,漂亮吧!”小王自豪的解释道。
“哦,那太谢谢了,这两盆花要几百块钱吧?多不好意思啊!”我作为科室的负责人表示谢意。
小王小我六岁,进科室有两年多了,也踏进中年人的行列了,她是个很认真的女人,谨小慎微,做事积极向上,认真好学,在临床科室的时候就独挡一面,到了我这里就更不用说了,好多东西都没接触过,你看她那个刻苦劲真让人感动,手里拿个小本本,把我说的每件事,每个工作要领都一一记在本子上,随时翻看,很快就胜任工作了。她很小母亲就去世了,姊妹四个排行老二,却承担着母亲的角色,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吃了不少苦,是个苦命善良的孩子,现在虽说姐弟们都已成家,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体贴着大家,在姊妹们眼里是个好姐姐,父亲眼里是个孝顺女,公婆面前的好媳妇,丈夫眼里的贤惠妻子,儿子最爱的知心妈妈。
这两盆花给科室增加了色彩,同事们很精心的呵护着。小王又去花店拿来营养液滴上,说是水养的花不放营养液就不好养,真不好意思,又让人家亏本了。有一天,我看着水养的白掌说:“如果里面养上几条鱼是不是很好看呢!”
“是啊是啊!有几条鱼一定很漂亮。下午上班我就顺路买来。”憨憨的小牟急切的说,好像怕别人抢去了似的。小陈和小王也赞同。
下午上班,小牟果真买来四条金鱼,放进水里鱼儿可欢了,嗨!还真好看哩,鱼儿游来游去穿梭在根须间有种大自然的感觉,阳光照在玻璃上,鱼儿得到了温暖游的更欢了,鱼儿和花儿入住我们科室已经有四五个月了,给我们带来了好心情,小王又拿来鱼食,第一次喂的太多,三条贪吃的鱼都给胀死了,剩一条显得很孤单,而后我们又相继买了几条,很少给它们喂食,已经有两个月了,还有三条一黑俩花的金鱼至今生活的很快活。昨天给鱼换水,那条黑色金鱼一下子从桌子上的盆子里跳到了地上,把我们几个心疼的赶紧捡起来放到水里,好一阵都不动弹了,我怀疑鱼儿脑震荡了,还好,休息了一会又开始撒欢了。
我的同事们都是好样的,爱岗敬业,工作认认真真,团结协作,去年还得到了省卫生厅的表彰,这都是大伙的功劳,在新的一年里,祝小王的儿子高考榜上有名,祝小牟开心快乐,家庭美满幸福,祝小陈姑娘学习、考试、工作顺心顺意。祝愿我们大家工作顺心,家庭幸福和睦。
篇7:琴弦上的流音散文
全文共 1090 字
+ 加入清单还是夏天的时候,接到县作协王主席电话,市作协和文联要联合出版一套文学丛书,我们县给了五个名额,问我能否把平时的文章整理出来,以备这次出书之用。
我听后有点吃惊,虽然之前也在悄悄做着整理,无非是些记录和随感,章章节节随性而率直。但也梦想着,有一天这些字字句句能够印成铅字,算是对热爱文字的一种总结了。
现在机会来了,心里,却不时被冲撞而来的悲忧撞击着。禁不住自问,出书的梦想真的说来就来了吗,我可以吗?一时间,又兴奋,又担心,既无地自容又不知所措。卑微的心,浮浮又沉沉。
不管怎样,文字对于我,都是虔诚和认真的。接下来,只有用心,把常年积累的文字做着整理和归纳,划分出几个类别。之后慢慢调整,字字句句推敲。
才发现,自己很疏懒,也很大意。平日里只是忙着记录来自心灵的字句,虽然不再刻意渲染,但天长日久的随意,还是使得心底流溢的语言有了独有的特性,之后又形成默认地习惯,好似一叶障目,自己却不得知,也感觉不出那些弊端。
我只有求助于朋友,请他们帮着给我校对文稿,从反馈回来的信息中发现,我文章中有比较多的连词、副词、形容词、语气助词等辅助词语,还有标点符号,在我的文章里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曾经朋友也提醒过,要懂得断句,要多用动词。我也只是口头上回应改过,却又被习惯牵动着,不予彻底纠正。单单靠着别人的提示,依赖着别人的眼光来给自己修证,长此以往,真乃无可救药也。
本以为文字在我这里是神圣也是自然的,但率性的固执和执拗的偏爱,还是让我在文字里丢失了自己。
文字是玫瑰的花蕾,我只有抬头,才看得见它的灼然和璀璨。但是我没有做好,也没有真正用心来读它,懂它。只是用记录者的身份来记载自始而来的感念。那些暗处里隐藏的小情绪,那些被冰封的封印,让我在不得要领的过程里,苦苦做着无谓的避世。
我得意于小小而清丽的空灵,得意于翱翔又不着边际的天马行空,得意于沾染佛苔的新绿和静谧。以至于忘乎所以,陶醉于流溢而分散的点点光芒。
于是,我的文字,多了繁重。我适时看到,那些无关于本篇内容的字句,即使再好,但在此时此地均已无意。该舍就要舍弃,懂得放,才能收得起。
赏心只需三两枝。我并不渴望所有的人懂我,惜我。曾也有朋友提示我,在要表白的文字上改变思路,示意要迎合,为注重读者的口味而尝试着改变风格。其实,是朋友高抬了我。我从来都没想用文字的方式试图让自己成名。
自然才是很美的艺术。在我们灵犀的时候,文字会触动我,它会舞动在我指端,跳跃在我心际,我们会一起哭,也会一起笑。
它终是来自天籁的音符,以空灵的形式驻扎在我心里。
纵然再玄妙的音韵,纵然有千朵万朵的绽开,我的世界,只此一朵,伴着琴音,且歌且行,从平凡走向简单。
篇8: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 加入清单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篇9:一阕秋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5 字
+ 加入清单在中年的秋望里,垄上轻烟摇摆,秋田已收拾得干净了。割痕泛出泡沫,双脚下到田里去,淤泥从脚趾缝隙里一团一团翻涌出来。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也是这样站在秋天里,看漫山遍野被秋光煮得透熟,身同一只硕鼠,想象着它那满满的洞穴。绿色的菜叶子在园中伏地生长,红薯在膨胀,将土层打出大个的裂缝来。大豆黄呀,棉桃白呀,芝麻香啊,密密麻麻,密密麻麻。我跳过去,从岸边的枝柯上摘下红色的浆果。它们在春天里发芽,在夏日里生长,秋天,带着酸甜的气息,从我舌头两边滑下去,我的喉间随即沸腾起一股热切的滋味,发出饱满的声响。
此时我心中生发出喜悦来,这喜悦属于儿时,为这秋熟的模样,总是暗合着一个孩子急于生长的身体。那些稻梁和浆果,给养着她的生命,使她摒弃饥饿,一路欢叫着一截截往上窜。
在中年的秋望里,秋天暴雨倾盆地来了,黄叶下落,草茎枯萎,归禽试足在水中央,温度已三分冷去。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心细如发的青年,那时我遥望云天,看到大雁向山处飞过去,回声落在云端,它们高昂的阵脚,将行程拉得如此遥不可及,仿佛从此不再回头,从此不再留恋,那一方曾有关关雎鸠的江滩小渚。再一低头,荷花谢了,红颜在烈火烽烟中死去,鲜红的泪,随一缕清波蜿蜒流转。尽夜里,雨,循至的雨,倚在窗台下,小径旁,石榴枝底,不眠不休地,敲打那扇折损了的芭蕉叶子,一滴滴,一声声,如长门怨妇的絮语。
那时我揪着一颗绝望的心去看秋天,仿佛看到一次次佛前剃度,盛夏已了,万物突然空洞起来,把孕育了一春一夏的生长,青丝一样,大彻大悟地卸下去,随风远扬。
如今我依旧以欢喜的心情去回想那个青年,庆幸她曾经凝神在秋里,看生命接踵而去,一遍遍栽着无常的跟斗。旷野无垠,它们喊着高亢的号子赴生,赴死,反复生长与断裂的疼痛,像缚在悬崖上遭受啄食的酷刑。她站在旷野,对远赴的生命不懈地追思,久久执迷于生命浓雾弥漫,是解不开的团,以夸父逐日的方式透视生命。
当季节与生命手把了手,一趟春花一趟秋实地催熟了凝望的目光,人到中年时,我又看向秋天。秋天是一味悦纳生命的药,凉血,清热祛燥,散结止痛。喝一口,一寸一寸沁入骨髓,便觉得合心合肺,连心神也是契合的,可相互奉为知己。
在秋天里凝视中年,需把自己调弄成闲云野鹤,从一条小径,一片落叶,一颗清露开始,揭开疆野里的层层叠叠,寻找自己随秋天一起双栖双飞的影子。
常在深夜倾听秋天,听风声轻扫。不知是谁遣来这位贤能的主妇,手持拂尘,喃喃细语,间以摇头,喟叹,轻笑。从山头到郊野到村落,平扫,拂抹,点厾。拂尘丝缕绵长,在空隙间疏朗,不凝滞,不回旋,像流水滑过平台。我听了,知道这风与往日不同,不推波逐浪,是通透旷达了不少,带着中年的性子,季节便是秋天了。听秋,听雨声滴落残荷。荷是枯竭的荷,丛中折着几支莲蓬,僵硬得一碰就碎。鲜红碧绿已经流落干净,只剩影子般的风骨在泥里宁折勿弯。雨来了,与雨声再作秋日的回响。这回响参差顿挫,依旧带着中年的质地,声音沉郁了些,苍浑了些,慢慢悠悠,滴滴咚咚,像古刹沉年的木鱼声响,又像古琴弦上的宫徽商羽角,更像一位讲述者,隔着光阴徐徐道来一个故事,此故事只与中年人相际会,此故事绵长如静水深流,与深夜里的中年人作会心一笑。
无需挑选日子,随意穿件轻衣,着双薄履,施施而行,我这样走到秋天里去,像远道而来的老友,更像久别的归人。看脚下草附身在小径上,踏步而上,到达一处平冈。秋阳平铺过来,秋阳不大不小,有温笃的脸,有羞涩的笑,秋阳正为夏时的孟浪饱含歉意。阳光直透疏林,一条条光秃的干,一条条光秃的枝,横斜竖倚,各自遣兴,泛出一林子的干脆利落。伸手摸去,树干几乎是要脱身而去,连皮都不要了,只剩满手骨质的触感。而叶子,在树底杂色相驳,一层层叠铺下去,一片又一片像负累不起的片状、结状、条索状的衍生物。
爱极了这样一片爽气逼人的林子,孑然而立,岂不等同于抛却一切世事纠纷,保留一股刮骨疗伤后的畅意给我。这舍得,必然只是秋、只是中年才有的气概。我躺下来,与高林与高空相对,想这秋阳,这平冈,这林子和中年半日的闲光,如果再加上一本书,必是人生好际遇!我掏出一本书来,姿势慵懒,庆幸书中一没有黄金屋,二没有千斤粟,倒是淬满了时光那乱雀纷飞的影子。我捡起小棍子翻动书页,期待人迹不可到来,慢慢地看,将心性里一些细小的翅膀,秋风吹落叶子似的,慢慢地甄别,筛选,放飞。
像这样将一带秋光落脚在中年的安宁里,不只是喜欢或是攫取,更是浸溺。
喜欢安静地闭眼,静侍在路途,去感受秋天越来越浓的气息。天空高远,大地静默,河水澄清,朝雾浸润日头。秋越深,行走的线条拉得越长。大山大川竖立如大斗,斟满秋天的气象。这气象浩如阔大肚肠里海纳百川的气魄。快去快去,快拉开步子向山川挺进。当我站立在高高的山顶上,昂首向秋,我看到高阁久置的经卷山彻底摊开,露出大荒苍苍般的底色。远近高山壁立了,平野坦荡了,一树接一树,像鏖战后卸甲,垂手,肃立,静思。我看到秋,也看到海,看到深海一般的秋自远山滔天而至,以涤荡的气势剥夺千山万壑。它来了,它所到之处,厚的重的向下,轻的盈的向上。秋意袭身而来,崖上大风披发,我看到天高了些,山高了些,原野高了些,树高了些,我的脚也高了些。
脚踏高岗我屏息凝神,任由浩瀚秋声自由进出我的脏腑,作着智慧的启迪。我靠近秋天,如同面临神袛,它说,删繁就简,以厚重向下沉淀,以高远向上提升,中年应如此立身安命!
秋又来了,我听到季节行走在我的脉搏里,它一路击节而歌。
篇10:偶遇分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5 字
+ 加入清单有人曾经对我说:人的一生会有很多偶遇,是的,偶遇是缘分,偶遇是人生的调味品。
在偶遇中,也许有过一见心跳的感觉,也许有过,含情脉脉的感觉,也许有过话到嘴边却羞于启齿的感觉,也许有过缠缠绵绵散布在街灯,小河旁,交通站旁回眸一笑的感觉。是的,遇到情趣相投的人,相见后甚至会有一种恋恋不舍,特别是一次孤单的旅行,一次短暂的外出学习,感受完全来自于他(她)的心,他(她)或许会陪你聊天,陪你散步,虽是偶然,却是一生美好的回忆。离开后,当你从平静的心里换起那个感觉时,那偶然的一瞬是多么的幸福。
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时候?无论是何种原因,与曾经有个感觉的人分手时,那种难以言述的心情会如何?带着遗憾离开时,你是否也希望背后有人能大声的叫住你,别走啊,我想你!甚至多么希望他(她)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你,说一声,我舍不得你走!此情此景,多么希望挽留住你越走越远的脚步?
我的生命里也曾经历了很多次各种各样的告别,每次告别的心情都大同小异。害怕面对那样的时刻,因为分别就意味着不在一起,一起共有的很多东西就会留在过往的时间和记忆里,不能再次欢愉。特别是孩子长大后,每一次分别,我都会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然后总在车开出很远很远以后,才让眼泪静静地地滑下来。哪怕她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我也仍能听到她们从心底呼唤我的声音。
很多时候的告别,心底里都偷偷地希望有人真心地挽留。即使明知道挽留是过眼云烟,可还是想从那份不舍里找到能安慰自己那么多牵挂的东西。人之常情尚且如此,更何况象我这样自由和任性的人呢!自由和任性的人,都有一颗狂野的心需要收服。
为什么有的人在矜持的生命里,不能试着再给我多一点的鼓励?我坏坏地摔掉电话的时候,试着多发一条短信给我;我温馨地与你僵持的时候,试着多说一次,等有机会吧;在茫茫的人海里,也许,你我心里都有过微浪的起伏,也希望着再次相遇。到时,多么希望你在人静时,轻轻的喊声我。
有些东西,试着再多争取一次,也许它就是你的了;而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呼唤,可能都不会再回来了,可是当你再多一次呼唤的时候,心灵里总会有个地方因为感动而颤抖,那一瞬间的情景与复杂的情感会定格成为永恒,留在心里,成为此生的难忘记忆。
生命里总会有那么多的不舍,所以,你我要知道:无需说爱,只要你喊我的名字,再远我都听得见!
篇11:赖子散文
全文共 1488 字
+ 加入清单赖子好唱歌。我们上高中那会儿,音乐课的时候,赖子很喜欢到讲台上表演。低着头,拿一个本子(本子上都是歌词),说一句:“我给大家唱一首我自己写的歌……”说完就唱了起来。赖子唱歌的声音极小,坐在第一排的都听不清,更不用说我们了。但赖子唱的却很投入,眼睛眯缝着,头微微的仰着、晃着……估计他是在自我陶醉。赖子会写歌,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了不起的,于是我们都叫他“音乐才子”,他听了以后对我们说:“在乐坛,陈奕迅被称作小张学友,林宥嘉被不少人称作小陈奕迅,你们都别叫我音乐才子了,干脆都叫我小林宥嘉吧。”我们听了都做呕吐状。
我学过几天吉他,也喜欢音乐,就跟赖子说:“我们建个乐队吧。我当吉他手,你来唱。”赖子很高兴地同意了。我们的乐队叫“梦之队”。赖子当时写了很多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高考怕个啥?该咋还得咋……”可见当时的水平确实不怎么样。我们疯狂的迷恋音乐,下课不停地唱,放学后不停地唱,后来发展到上晚自习的时候,逃课到外面去唱……有一次,我们逃课被班主任逮到了。赖子对班主任说:“跟孟楠没关系,是我鼓弄他这么干的,要罚罚我一人好了……”好在老师也只是说了我们几句,就让我们回去了。我对赖子说:“你真够意思!够爷们儿!”这是我心里话。
赖子借钱很有意思。他朝我借钱的时候,经常会借一百零二、二百零三、三百零二……还钱的时候,直接还给我几个整票子,两三块的零头不还。他觉得“没有必要”,我也觉得没有必要;这么好的关系,不能连两三块钱都斤斤计较,显得小气!于是他就像捡了大便宜似的,咧着嘴嘿嘿笑。我也只好笑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把这些零钱存起来,捐给街道上卖唱、乞讨的老人了。街道离我们学校很近,很破旧,总有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人,在那儿乞讨。赖子把零钱捐给他们,不多,每人摊两三块。我能想象得到:赖子把钱捐给他们的时候,肯定是咧着嘴嘿嘿笑的。
高中毕业后,我在宿迁上大学,赖子在南京上大学。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在南京工作。我到南京的时候,赖子已经在南京混了一年了(他上的是大专,比我早一年毕业)。我刚到南京的时候就住在他那儿,他帮了我很多。我因为是三流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找工作四处碰壁,高不成低不就,所以那段时间很压抑。赖子就在工作之余,邀我一块儿去夫子庙、玄武湖、紫金山,让我好好放松放松。赖子对我说:“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工作会有的,这段时间该吃吃,该玩玩,找个工作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儿,不要整的跟破产了似的……”那段时间真多亏了赖子。
有一回,我和赖子在玄武湖玩了半天,该回去的时候,赖子说还没玩过瘾,就提议去附近街道上逛逛。我们在街道闲逛的时候,碰到一个乞讨的老人,赖子二话不说,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恭恭敬敬的铺在老人面前的“破碗”里。我也学他,二话不说,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恭恭敬敬的铺在“破碗”里。他对我笑笑:“以前给都给2块,现在物价涨了,就给5块!”聊起学生时代的事儿,赖子说:“咱哥俩都没当上歌手。但当年疯狂了一把,这就够了!”赖子说他刚到南京来的时候当过酒吧歌手,他说当时他想当下一个林宥嘉;但没过多久就不干了,因为养不活自己。赖子一边说一边笑,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生活,断送了赖子曾经美好、天真的梦想,却把成熟、坚强留给了他。他没有成为第二个林宥嘉,但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赖子——一个平凡、善良、坚强、豁达的年轻人,一个曾经追过梦的有志青年。这,就够了。
前几天,赖子找我借钱(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工资、待遇都不错)。我问他借多少钱。赖子说借二百零七。我笑笑,说物价又涨了?赖子点点头,咧着嘴嘿嘿笑了。他笑的很有意思。
篇12:春晚怎么出这样的神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6 字
+ 加入清单近些年很少看春节晚会了。前几天看到网上对今年春晚的报道推介,随除夕晚上留意正在播出节目。
从电脑间出来,刚好遇到直播蔡明,潘长江表演的《车站奇遇》。情节大概是说潘开一座车去车接在外国打工回业的儿子,蔡去接在外工作回来的女儿,遇到一起。蔡一个老大妈打扮,潘一个乡村老头装着。潘正开着破车,蔡座身边。对话也没有感到特别有味有意思,有几个离奇情节,让人着实不敢恭维。一个是车灯经常不亮,潘蔡大“啊”几声,车灯亮了。觉得他们具有特异功能。啊一声就能电路通电,或坏灯变好,估计将来电气修理工程师要失业了。一个情节是潘个小,为跑快动劲踩油门,人缩下座位,竞看不到人了,车还在飞跑,让人看得提心吊胆。车走走停停,两人吵吵嚷嚷,敢情这路是为这一辆修的,或路上没车,更是超出常情。警察发了他们争吵,上前盘问,还把两个陌生人盘问成了夫妻,唐突离谱。结尾处更是俗不可耐。两个毫不相干的家庭,仅仅搭车偶遇,一父一子,一母一女最后竞然凑到一起吃团年饭,过除夕夜。最可笑的是,警察还为他们送一碗饺子。还有相声《忍受不了》,拿胖子开涮逗乐,题材就不恰当合适。
看了这样的神剧,真让人无语。却又如骨鲠喉,不味不快。艺术来源生活,又高于生活。但不能违背基本的常识常情。好的文艺节目,不仅要能给人一种美的艺术享受,更要让人从中受到教益。用现在流话说,就是要积聚正能量。纵观这个节目,不知要向观众表达的是什么?你说主角行方便做好事新雷锋,若是车出状况,安全出了大事,是在做事还是坏事?你说为了增加笑料,插科打浑,但又语言剧情,陈俗老套,没有一点新鲜感和奇特之处。让人看了,反而觉得有些低俗不堪。编剧们拿出这样思想内容的作品,让大腕明星也形象大损。
春节晚会是每年春节央视送给全国人民的一顿文化大餐。汇集了全国的文节艺精英,经过了长期的编排,经过了编导们的精心筛选,花费了不菲的国帑,观众期望一年的春晚,奉献的却是这样水平的节目,无论如何难收叫人喝彩鼓掌。这也是现在看春晚越来越少,过去一家大少守着春晚看到头,盛况不在的原因。当然,也有少数贴近生活,针贬时弊的节目,受到观众的欢迎。但总体上,未改几十年程式化,单调,呆板的印象,还不如一些地方台办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富有创意,与观众的期望,越来越大。这是全体春晚编导演艺人员值得深思的。
篇1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苍老的身躯搁浅于岁月的沙滩,沉寂的灵魂守望在季节的河畔。
你静静的躺着,寂寞的姿势如同天山盛开的雪莲花。是在默默的回忆曾经迎狂风博巨浪的艰辛时光,还是偷偷编织着一个于风和日丽的日子重扬帆航的梦想?
这是一艘被人遗弃的古船,班驳的红漆紫青的摇浆,在风的带动下伴着涟漪轻轻的晃动。
看河床里潮起潮落,观岸边花谢花开。古船静静的停泊在岸边,它沉默了太久,它寂寞了太久。
听老人说,这艘船曾经是船中的先锋在海上披风斩浪,迎击过无数敌人,风风光光数年,拥有英雄样的时光。
船很寂寞,每天凝望着那片曾经属于自己的海,任由夕阳的余辉不断的勾画它孤独的线条。古船喜欢夏天的傍晚,那时会有顽皮的孩子半它嬉戏,会有摇着大蒲扇操着浓重的乡音谈论家乡地里收成的老人。
它安静的如同一条离群的鱼,孤独的在水里摇摆着笨拙的身躯,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夕阳下古船的惆怅,曾经不止一次听到古船用那“吱吱‘‘声唱起的寂寞的歌谣。
有位退伍的老军人经常着一身洗的发白的军装,坐在岸边,用枯老的手摩挲着沧桑的船桅,喃喃自语。那是曾经驰骋沙场的老将,退伍还乡,与古船一样寂寞,伴着古船与它一起回忆当年的辉煌。
古船啊,不必悲伤,老去的不只是你,还有那清清淡淡的岁月和那群曾经伴你漂泊的水手……
篇14: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篇1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 加入清单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玄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篇16:消失的空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6 字
+ 加入清单凝视孔明灯高高地升起,橘黄的灯光摇曳不止,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一阵微风就可以将它熄灭。它越升越高,灯光越来越暗,渐渐的,只能隐隐看见一个半明亮的小点,是那样微弱和无助。在烟花鞭炮的浓浓烟雾中,它被迫隐匿行迹,像一艘船驶向海雾弥漫的汪洋,没有灯塔,没有日月星辰。汪洋悄无声息地吞没小船,接下来便是永久的死寂。只能想象,孔明灯在烟雾中娇小可怜的身体,一寸寸斜飞向天空的迷惘和踟蹰。目不转睛地盯着漆黑的夜空,夜空吞噬一只只孔明灯,像饕餮的庞然大嘴,不停地咀嚼承载希望和祝福的孔明灯,并可恶地反刍其尸体。孔明灯为何不驶向更高的太空,永远不要坠落大地?是太空太冷吗?就如苏轼所说:“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但是,太空代表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那里没有人世间的烦恼愁绪,没有人情冷暖;那里是一片圣土,像伊甸园,环境怡人,气氛和谐;那里是自由和快乐的代名词,是希望和祝福的福祉。或许正是因为那里集中一切美好并趋向为完美,才使孔明灯觉得不可思议和难以相信吧,因为凡尘俗世每天不断地上演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苦情剧。
孔明灯燃尽气血,心脏停止跳动,从万人瞩目的高空,把写于灯上的祝福重重砸向人间。多么大的笑话!我目睹灯火残留的它坠落的轨迹,像一个温柔的流星,轻盈地,稳稳地,落在地面上、树梢上和屋顶上,或者池塘里、江河中。它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然后等待自然的风吹雨淋、日曝霜打和人们的蹂躏摧残、遗弃丢掷。我喜欢孔明灯的另一个名字——天灯,总感觉每次细细吟咏便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电流一样流窜全身。天灯,以“天”为名,多么郑重和严肃,同时又博大和宽容。当初这样命名的人,一定穷愁潦倒,饱受世人讥诮挖苦,尝尽人间的冷眼毒舌,把自己的种种不幸都写在天灯上,希望得到自由摆脱烦恼。他不想让灯降落大地,心底的暗示驱使他为灯取名“天灯”。处于崩溃边缘的他,无比坚定内心幼稚的想法——只要灯不落下,烦恼就会远离我。他或许成功了。因为“天灯”一词,随着人世轮转依旧保留至今。
一盏盏的孔明灯,升起,降落,升起,不断重复雷同的祝福,不断编织善良的谎言,不断慰藉漫长愁苦和扑朔迷离的人生。我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生一堆火,听爆竹噼里啪啦的声音,看姹紫嫣红五颜六色稍纵即逝的烟花,偶尔也目送一盏孔明灯的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旅程。我满足于此时此刻的孤独和寂寞。火苗有时窜出火炉,吱吱地舔着茶壶。有时忘了添柴,温暖的空气像无水的鱼,冷冰冰的鱼鳞贴近肌肤。于是立刻添一块柴,浓烟从炉子里疯狂地向外涌,等一会儿,像约定好似的,一齐燃起熊熊大火。这时,我是很高兴的,像获得重生般,像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春节所带给自己的温暖。茶壶的水沸腾了,咕噜咕噜的翻滚声厚重稳妥,像男低音雄厚粗哑的嗓子。沸水顶着壶盖,另一种嘹亮清脆的声音响起,很像冲锋的号角声。守着火炉,享受独有的年味,孤独和寂寞越发有了实际的寄托,感觉自己也不是那么可怜。
落下几滴雨,打在头上,冰凉的感觉像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灌一身。春节下雨,总是显得不合时宜,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雨滴砸在屋檐上,噼啪噼啪地作响,更添几分冷清。我暂住在小城里。楼顶的一间陋室,是我的栖身之地。父亲回来,仿照农村的建筑风格,搭了一间小柴房,存储捡来的干柴和一些杂物。我坐在柴房下,紧靠着火炉,徐徐的温暖合拢我。夜已经很深了。农村的家,此时应该在飘雪吧。回忆小时候早早起床,妈妈做饭的炊烟飘过窗户充盈卧室,我循着这种熟悉的味道,翻身将脸贴紧玻璃。啊,窗外是朦胧可见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还在不停地飘落。小城是没有雪的。我不可能像小时候,早上起来推开门一看,整个世界一片洁白。没有,小城是没有雪的,只有冷冷的雨,有意无意地稀稀疏疏地落。身处异乡,童话的谎言也经不起推敲,童年的记忆已经隔了久远的时间距离,不再真实。
越来越冷了,燃烧的火抵不过冷气的侵袭。孔明灯很少了,很久才出现一盏,孤零零地,向高空飘去。不过,一盏灯火给我感激不尽的温暖。我便做一个忠诚的观众,目送它的离开。我总是对着各种各样的天灯许愿,这些愿望无一不是坠落于地。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孔明灯了,也没有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整个世界突然安静,安静得有几分死寂。
我不得不承认一些已定的事实。父亲和母亲未在家,此时我独处一间陋室,思想是格外敏感,敏感得带着丝丝的脆弱。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中,像一只精神抖擞的猫头鹰,把现实、记忆和环境不断地掺杂在一起,一些光怪陆离的思维无声无息地幻想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若是此刻正逢一场洋洋洒洒的大雪,母亲正在火炉旁生火做饭,父亲在隔壁继续白天未完的家具打磨,忙着粉刷和上漆,我也不会以为这就是曾经令我亲近怀念的家。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家,无论用多么先进的技术还原那时的场景,像许鞍华执导的电影《黄金时代》,我也不可能体会萧红被嫌弃的一生中所碾压出来的对生命的热爱与追求,因为我不是萧红,这个时代不是民国时代。总是少了些什么,才让我仍然觉得想象的画面永远是那么突兀,色调不协调,环境和人物不一致,甚至连我自己,也变了模样。
诚然如此,不可否认,妹妹离世已有两年了。兄妹之情,亦不亚于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正豆蔻年华,妹妹突然离世,于我的打击犹如晴天霹雳。哪怕已是两年后,每到春节,我还是惴惴不安,内心忐忑。我所知道的,是悲惨的命运对活着的人无情的摧残和压迫。春节,已经变成一个沉甸甸的词,将我们一家人的脊梁压成骆驼的驼峰。是少了妹妹吧!每个春节,盛饭拿筷子的时候,总会不免唏嘘几声,因为如今再也不能盛四碗饭拿四双筷子了。
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以想象为酒,时间总会过得很快。孔明灯不见踪影,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消失殆尽。炉子的火,已经熄了,唯有几星火石在苟延残喘地闪烁,忽闪忽灭,做无力的挣扎。
篇17: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17 字
+ 加入清单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湘江徐徐向北流淌,令人心醉。在橘子洲的一座了望亭,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我——毛泽东。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亭中欣赏美景,此时山上摘中的枫树全都红了,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想熊熊燃烧的火焰,也像血液,它们将红像H7N9似的疯狂传播,将水彬乌拍全染红了。与山枫不同的是江水,水绿绿的玉一样美,一艘艘在其中行驶。天上的雄鹰奋展翅,自由翱翔。水中,鱼群摆动着锦尾,任意遨游。所有秋天的生灵都在竞争自由,我不禁一阵怅然,这么美丽的大地,谁来掌管?
我想起了曾经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此游玩,当时我们的意气风发全被岁月掩盖那段峥嵘岁月是我们无法忘记的,在这个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们正值青春年少,才华横溢时。我们赞叹锦绣江山,赞美大好河山,去鄙视当时的军阀如粪土一样,曾经记得,我与同学们一起玩耍,在湖中游泳,打水仗,仿佛那一瞬间,我回到了那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江边边划着小船边唱着动人的曲调。
曾几何时,我的心回到了现实,眼神也灰暗了起来……
篇18: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0字
全文共 3902 字
+ 加入清单2008北京奥运会那一年,表哥大婚,我主持婚礼。
表哥和表嫂是模范情侣。他们是高中同学,谈恋爱谈了八年。当年高考为了和表哥上同一所大学,表嫂还复读了一年,终于考到了表哥所在的学校。大学毕业后表哥在北京读研,表嫂去了上海工作,两个人异地了三年。
跟许多异地恋人不一样的是,表哥和表嫂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要不要在一起这个问题。什么时间啊距离啊不能陪伴啊这些在其他恋人那里构成阻碍的问题,在他们那里似乎根本都不存在,因为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没有“不在一起”的概念,而只有“在一起”。无论做什么,分开多久,只要情况允许了就是要在一起,天经地义。
所以表哥研究生毕业一找到工作,就把表嫂娶了回来。表嫂辞了职,跟着表哥生活在了北京。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一个男孩。表嫂在家带孩子,表哥工作,男耕女织。隔了几年,又有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
儿女双全,羡煞旁人。
表嫂在家带孩子,开过一阵子网店,卖婴儿服装,生意还不错。后来有了第二个小宝贝,就没时间打理了,关了网店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表哥在石油口上班,待遇也不错,两个人在北京有车有房,跟邻居处得好,常常一起喝酒聚餐,交换育儿经。表哥有假期,就带着家人出去旅行。近了就去秦皇岛,远了飞厦门,今年看我在云南待了两个月,还说也想组织朋友们一起去云南玩。
总之这两个人,从模范情侣又变成了模范夫妻。表哥向来不花心,跟女同学女同事泾渭分明,从来没有红颜知己也没有所谓的好闺蜜。表嫂就更是,朋友都是和表哥共同的朋友,在北京也没时间出门瞎晃,最多就是带孩子逛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最近听说两个人还打算一起创业开家餐厅,生活按部就班,欣欣向荣。
再说说我表弟。表哥是大姨家的,表弟是三姨家的,只比我小半年。他和他老婆,更是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表弟是那种一根筋的男人,他喜欢上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就会死心塌地认准这个人。当时他和他老婆好,两家人都不同意。女方家嫌弃我表弟家境没有她们家好,觉得低就。表弟父母觉得对方嫌贫爱富,而且知道女孩曾经为情自杀过,怕心理不健康。两家都不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但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我表弟更是做牛做马都愿意,总之就是雷打都不会散,从来没有一刻动摇过在一起的决心。
三姨虽然苦口婆心劝过,但自知拗不过表弟,也就作罢。女方家也是心有不甘,但是因为有前车之鉴,想到万一反对得太厉害自己的女儿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于是也就默许了。两人结束了九年长跑,三姨家欠债给两个人置办了婚房,小两口欢天喜地喜结连理。2009年两个人结婚,还是我主持婚礼。
有一次表弟老婆晒出了表弟当年给她写的情书,字字情真意切,我真是没有想到一向学习不咋地的表弟能写得如此一手好情书。所以我发现,情书写的好不好,其实有时候也不在于文笔如何,而在于感情真挚不真挚。
扯远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常常卿卿我我出双入对,在朋友圈里是一对可人儿。表弟老婆爱打扮,每每把表弟打扮成韩国偶吧一样帅。表弟继续发扬一根筋对老婆好的精神,把老婆宠得脾气越来越大。我一般一年也回不了老家几次,但几乎每次回去都会在最大的超市的零食区遇到表弟。每次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推着购物车,一路走一路按照老婆的指示往购物车里装零食。结婚几年,俩人眼看着发胖,跟吹气儿似的足足胖了有一倍。这俩胖子平时也不做饭,常常下馆子,还爱喝啤酒,于是更没法减肥。
人家都说了,幸福的人才发胖。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吃成胖子。
我一个二十多年的发小,大学时和一个男生在自习室一见钟情。俩人谈浪漫的校园恋爱,漫天大雪里拍的合影至今让我想起来就觉得甜蜜。毕业后两个人一起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同居,然后过起了幸福小日子。女孩子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一边在家做饭等他下班,男孩子每天勤勤恳恳工作赚钱。后来女方想结婚,男的说没房子也没钱,俩人僵持了很久。因为发小实在是喜欢这男的,想分分不开,于是女方家在北京一口气备好了房子车子。俩人结婚后,女的成了法律顾问,男的依然做IT。生活皆大欢喜。
我还有一个闺蜜,多年前嫁到外地,然后就没有了什么联系。再重新联系起来,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个孩子都十分乖巧可爱。她似乎嫁的还不错,当年老公追她追得感天动地,婆家是做生意的,环境比较优渥,她嫁过去比娘家生活要好。她不用工作,带着两个孩子,公婆也时常帮她的忙。我这个闺蜜,身材高挑,皮肤白净长得也出众,生完两个娃也没见老也没见身材走形。偶尔发自拍,看到她开着车去接娃或者去玩儿,觉得也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以上,是我身边的人的寻常生活。我们每天刷着朋友圈,满眼看到的都是幸福团圆的结局,看到的都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单身的人常常会因此而感到难过,见到晒娃晒婚纱照的就恨不得屏蔽。在她们眼中,满世界都是别人的幸福,使得自己的羡慕嫉妒越发明显,而空虚寂寞冷也对比得无处遁形。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别人的幸福都来得那么轻易,而我的幸福却如此艰辛?
我前一段时间去丽江找朋友玩。朋友来机场接我,在回客栈的路上,我们叙旧。她突然说很羡慕我们在北京的一个同学,说她嫁得好,不用工作,看起来很幸福。看她的言谈间艳羡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告诉她真相。我说不必去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生活永远没有一帆风顺,你羡慕的这个女同学,从结婚就开始想要孩子,已经努力了五六年都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想出去工作,是她老公比较没有安全感,不过现在已经好多了。朋友听了颇为惊讶,而后沉默。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过得挺不容易的。李嘉诚有李嘉诚的烦恼,流浪汉有流浪汉的辛苦。没有完美的世界完美的生活,故事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而生活却在柴米油盐中继续。在每天看似欢乐的生活后面,你若仔细探寻,总会看到其他一些什么。幸福的大团圆结局后面,是真真实实的生活,是把完美面纱撕开来,暴露出后面的反转剧情。
表嫂有一天突然在一大堆孩子的视频和照片里发了一条朋友圈说,她产后先是得了躁郁症,后来变成了抑郁症。就那么一条,轻描淡写的,我已经感觉到了她生活的另一面。她为了家庭,放弃自我,没有自己的圈子,没有自己的事业,一切都为了孩子和老公。很多时候她看着孩子茁壮成长,心里是幸福和满足的,但是还是免不了有一些时候,有那么一些失落和不开心。
表弟老婆得了子宫肌瘤做了手术,然后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每天发的朋友圈都是各种励志鸡汤,加油做更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听说表弟爱上了别人。一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往往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就像他曾经爱上她一样,他的移情别恋也是那么坚定不移,九头牛都拉不回。而她还是强作欢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悲情。每天她依然兴高采烈记录自己的生活,甚至比从前安排更多的节目和聚会,减肥打扮让自己越来越美,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卸下白天的伪装暴露出脆弱的自己,她边自斟自饮边独自垂泪。
嫁去外地的闺蜜,时常会转一些“男人当你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可能就晚了”之类的朋友圈,后来侧面知道,结婚以后她老公常常忙着应酬很少回家,连孩子也不怎么管。她发烧在床上,他也不在身边。打电话给他,他只说忙。闺蜜想不通,为什么当初追自己追得那么凶的一个男人,如今却判若两人?
至于我那个发小,结婚一年后他老公出轨被她发现,两个人沟通无果最后还是离婚了。男人说不想一眼就看到自己几十年之后的生活,并说若不是她逼自己,自己根本没想过这么早就结婚。发小耿耿于怀的是,如果他当初根本不想结婚,为什么最终还是要答应我?
在外人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幸福。至少没有实际上那么痛苦。家庭和睦,有车有房,夫妻恩爱,衣食无忧。但是只有我这个朋友圈里的人知道,她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着什么。
前阵子我在北京的朋友家小住,单身了很久的女性朋友早出晚归,下了班带着一身疲惫洗澡换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抽着烟跟我说,她也不是没想过要找一个人结束单身生活。有时候其实特别孤独,尤其在偌大的北京,忙了一整天晚上开车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心里一点奔头都没有。家里黑着灯,房间里没有人等着,回到家里也是面对空荡荡的墙壁,说话都仿佛可以听到回声。尤其是遇到委屈心情不好的时候,连个述说的人都没有,只能把自己蜷在被子里哭。打雷下雨的时候,躲在厕所里刷马桶。可是想到身边那些结了婚有伴的人,其实也没过得有多好,找了老外生混血娃的,因为生活背景不同,两个人现在除了孩子之外已经找不到什么话题了。姐弟恋的,因为男生赚钱不多又好面子,女方想过生日的时候开个趴请朋友吃喝玩乐一番都放弃了,为了怕男孩伤自尊,连生日礼物都免了。平淡过日子的,男的回家就玩游戏,女的回家就想睡觉,周末看看电视节目,基本没什么可以交流。她说,这样想想,还不如我一个人过。
感情就像围城。外面的人郁闷,里面的人也未必有多开心。人会变,感情也会变。当然,开心的时刻还是有的,所谓幸福的夫妻,不过就是开心的时刻大过了所有不开心。世事跌宕起伏,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在平静的日子里,那些涟漪荡漾之后,又重新恢复平静。
在时间的洪流中,每个人都那么平凡普通,毫不起眼。在你来说,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在外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当日新闻。每天的信息量如此之大,今天的头条,明天就被人们遗忘。所以,真的不必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你怎么想你,别人其实也不过就是茶余饭后打了一个饱嗝而已。
在上帝的视角里,天底下发生的任何事都是小事。在人类视角里,其实除了生死,世间事也都是小事而已。我那个离婚的发小最近她在朋友圈发了新男友求婚的照片,我被满屏幕的玫瑰花,心形蜡烛,钻戒,还有热吻刷屏。而我只回了一句:祝你好运。
篇19: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 加入清单【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篇20:纸扎散文
全文共 1336 字
+ 加入清单纸扎在我家已经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
自从太爷爷去世后,大字不识的太奶奶为了生计把他的所有医书手札都拉着平板车卖掉了,儿女们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本来远近闻名的杏林世家就这样悄悄消弭了。
我爷爷是入赘到我奶奶家的,老奶奶当时已经改嫁多年了。
爷爷年轻时是个十分清俊的小伙子,奶奶娇小丰满,两人婚后先后生了五个儿女。
都是农民,为了吃口饭,当时生产力也落后,所以地里活儿还是很忙的。就那样,爷爷还是接受了村里的推荐,做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的村长,以至于后半生都为村里操心使力,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做主事。爷爷人缘极好,人品严正,从不虚言妄语,于是很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敬重。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爷爷什么活儿都做过,凭着心思灵巧缜密,性格憨厚实在,多学多看,慢慢自己研究出了独特风格的纸扎,于是,以此为长期的副业,算是多了一份比较稳定的收入。做纸扎的,家里都会有许多秸秆、纸屑、浆糊等等,再加上小孩子多,一般来说居住环境应该是十分混乱腌臜的。但是爷爷一生勤谨清廉,早睡早起,每天清晨都打扫好屋内院内,担粪担垃圾到处去,然后才正式打开大门迎客。爷爷说家里干净了,才是对来往的客人们的尊重。清茶、八仙椅、收音机、中山装、毛呢帽……几乎是爷爷晚年的定格照。
家里每个人都多多少少识字,因为有爷爷教。大姑姑温婉勤快,打小就帮奶奶带下面的弟弟妹妹,纳鞋底、干农活、做家务,成年后嫁到了外村。大伯父从小成绩极好,后来参军留在部队,并于十几年后转业做了检察官。三叔性子温雅和善,一辈子沉迷书画。小姑姑苹果脸可爱,后来嫁到了外村。我爸排正中,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确实最早成婚的一个。为了撑起这个家,爸爸在最后的关头放弃了入伍,也在逃婚后还是娶了妈妈,老老实实地传承了爷爷的手艺,以一双磨得日渐粗厚的大手每天扎架子,做活计。
爷爷去世后,爸爸曾经想放弃过纸扎,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由于没有本钱,又要顾着家里,就放弃了,还是在家做纸扎。爸爸的纸扎传承了爷爷的风格,扎实、大方、灵动。妈妈一般只负责糊纸什么的,因为扎架子只有爸爸一个人会。爸爸也继承了爷爷的热心和才干,做过村长,也常常都会被村里办红白喜事的乡亲们请去主事。
弟弟长大后有些叛逆,但是心不坏,反而很天真很老实很讲义气,所以被他一个所谓的朋友先后骗去做传销、玩绑架而不自知,因此入狱。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听到这一消息都是又疼又怕。奶奶的病因此加重直至逝世,爸爸妈妈曾跪地上痛哭,砸锅卖铁四处托关系也不济事,都不敢外出见人。
我辞职回家呆了半年多,爸爸妈妈的情绪才好转些。慢慢的,家里还是继续做纸扎,农活也兼顾着。一年会去看弟弟几次,送钱送衣。随着时间,也许所有会变淡些。
到目前为止,爸爸的纸扎手艺没有继承人,还是他一个人在做,不管冬寒酷暑。妈妈是他的固定搭档,帮忙糊纸。除了粮食,这就是唯一比较稳定的小收入,勉强够家里日常开支。经过弟弟的事,还有帮我筹钱买房,爸爸头发已经全白,闲的时候拎着茶杯,常常去搓搓麻将,手气大多时候不错,俨然一个退休闲适在家的老者,尽管他才40多岁。
纸扎,印象中是爷爷和爸爸的一生。最亲爱敬爱的人,从我出生起就已经镌刻在我的生命里了。
纸扎,是一种风俗的衍生,也是老家生活的一种。不知道以后如何,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