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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合集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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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引力初二作文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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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前尘,哪天高兴了,提笔写就,就像行云流水自心中飘浮而过。而后自有一番略微的小小成就感。

或许杯具往往就是在我们的自以为是中酝酿的。从没想过尝试写作小说的过程会陷落到这个引力圈中。

在反复考证资料中,一步步向远方走去。却发现这个领域是如此的浩瀚。致使附来的渺小真有种‘惧不敢回头’之感。我想是先前的热情劲头尚未觉察到此路的里程。七八万字下来,勉强支撑得住。近日这种处处瓶颈的疲劳艰涩不安。到是痛快难隐的忍受着杜拉斯曾说的‘写作就是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每每这时创作中的小说又仿佛嗤笑我:‘爱上我后悔了吧,我呢,也是嫁鸡随鸡罢了’。

近日某刻惊讶于放弃已无可能,就像爱上一个人后所产生无法摆脱的引力。

"胸无点墨,我想出去走走"。

"你想偷懒,放下我去跟诗歌散文幽会么?"她好像秀眉微蹙撅撅着小嘴在对我说。而这时我只能赧然一笑。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中跟一个小女孩在一片绿草如荫的草地上坐着,边上的小朋友们嘻闹着像是在捉迷藏。等到他们回来个头却长高了好多。

"你怎么不陪他们去玩?"我好奇的问她。

女孩清眸流盼,咯咯一笑之中脸颊处酒窝隐约可见,却是只看着我并不作答。

"那从此以后,我可以不那么急着长大了。"我望着她傻笑。

不一会有藤条缠在女孩身后的。我自腰间摸出一把砍刀奋力去砍。岂知砍到了自个左侧小腿上。登时鲜血直流,并不觉出有痛楚之感。俩人一起坐在布满花朵的草纵中,"该死的伤口,一定以为自个是朵花,不肯愈合,不安份的想离我而去。"我大概当时这样想

接着我回到房中在黑暗中坐在角落里发呆。窗棂处叮叮当当之声响起,我不由心间纳闷。‘是风铃在响,还是有人敲窗呢。’缓缓过去推开窗户,哪里有半个人影,院落中皎洁的月光洒在洁白的霜面上。须臾,那晶莹剔透的霜面上突然显出女孩的身影,光影中红花绿树,宛然一派春意盎然之景。那女孩回望我一眼,欢快的向远方跑去。‘等一等,你不就是藤绕住的那女孩子吗?我有话要说。’我边喊着,忙又跑到院落之中,却空空如也。当时不禁起疑‘这难道是梦吗?’思量半晌,仍是浑自不觉,无处归咎。遂郁郁出庭,行至野外梦醒了。"‘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昔日陶公之辞,到是很应那日梦中之景

准备睡了,当日把自己遗失在了梦中,还是此刻犹在梦中而未觉?抑或那日的梦中才是真实?不知明日醒来会否有个完整答案。

[小说的引力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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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迷上了小说作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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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在我的眼里,看小说就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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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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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解忧?——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读书笔记

我向来对翻译自日文的推理小说不感兴趣,觉得翻译过来的文字总是不到位,浮此刻脑海里的是一个属于中文世界的文学语境,与作家笔下所要构建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由日本畅销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推理小说《解忧杂货店》,却吸引了我的目光。单看书名和封面设计,就让读者产生好奇与遐思,到底一家传统的杂货店卖的是什么“碗糕”,能带给什么样有效的解忧秘方?

人生的选项附在书中的一篇导读文章,如此称赞东野圭吾创作方面的本事:“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潜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的确,这本《解忧杂货店》虽然具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充满了精彩悬念与巧妙构思,但是却能另辟蹊径,让读者对人世境遇有更深入的体会与思考,借文字中燃烧的温情取暖,从而引起广泛的共鸣。

故事中杂货店的老店主名叫浪矢(“Na-Mi-Ya”),而附近的孩子总是把他叫成“烦恼”(“Na-Ya-Mi”)。由此浪矢突发其想,不如透过纸条,在杂货店里为孩子们排疑解忧。起初浪矢收到的问题都较为幼稚可笑,但是他却对每一个疑问都认真答复,仿佛从中找到生命的另一层好处。之后,越来越严肃的问题陆续出现。在老店主精心安排下,陌生人在晚上把写了烦恼的信丢进铁卷门上的投递口,隔天就能够在店后面的牛奶箱里拿到回信解答。

这些来信者都应对着人生路上重大的抉择,期望能从回信中得到心理上的辅导。女运动员是该投入奥运集训,还是就应放下梦想,陪病入膏肓的男友走完最后一程?孤立无援的未婚妈妈是该把孩子生下来,还是绝情地拿掉小生命?少年就应与负债累累的父母一齐潜逃,还是自我勇敢地去闯天下?长子是要继承父亲的鱼店,还是追求自我的音乐梦?浪矢对每一封信的问题都深思熟虑,从不敷衍了事,尽量从各个角度为对方着想,才做出回复。然而,他之后内心却十分担心,“也许他们按照我的回答去做,反而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不幸”。老爷爷的回答果真替人解忧了吗?浪矢之后发现杂货店里有个穿越时空的魔法空间,而他很想明白自我的回复是否对这些人产生了正面作用,因此他嘱咐儿子在他死后的33周年发布消息,让“解忧杂货店”复活一天。

就在“解忧杂货店”复活的晚上,三名小偷误闯了进来,发现了那些穿越时空的信件。小偷依据过去三十年来发生的时局,一一回复了信件,并让它们回到过去的时空。故事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写信人能神奇地收到这些未来的预言,而是他们在做出艰难选取时的态度和考量,以及对信念的坚持。人生中万千的因缘聚合,构成了我们不一样的际遇。在生命重要岔路做出选取,最后结果如何,是谁都无法事前知悉的。例如少年最终未听取浪矢的意见,选取独自逃走,因为“那时候,他无法相信心灵的团结”,而结果是双亲选取了结生命,让改名的儿子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也许,当初少年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一家人的命运可能就此改观。然而,少年长大后成了木雕师,对于这个决定却得出另一番领悟。他最后深切感受到父母对自我无私的关怀与保护,甚至愿意以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他的幸福。那里面闪现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辉,亲情的联结和力量,原先能够排山倒海,穿越生死的国界。

除了解谜以外东野圭吾是写推理小说的高手,本书看似由几个分别独立的故事组成,但是在作者缜密布局之下,巧妙地将主要人物联系在一齐,因果循环,人物最终的遭遇一个个揭晓,连那三名小偷的境遇也与过去的写信人有密切关系。然而,这部小说不仅仅仅以精密的情节铺排满足读者探索谜底的欲望。作者在故事的结尾处还特意构思了一个人生哲学情境,借此鼓励身陷迷途的人们去找寻生命的方向。浪矢爷爷最后收到的是小偷误置入时空转换空间的一张白纸。他认为这张白纸是最难的一道问题,毕竟这是一封无字天书,但他还是认真地做了回复。信中这么写道:“正因为是白纸,所以能够画任何地图,一切都掌握在你自我手上。你很自由,充满了无限可能。”三名小偷因而得到了人生中重要的启发。这部小说也吹起了淡雅的怀旧风。作者在描述七八十时年代的生活场景时,个性提及著名乐团披头四的音乐,让中年以上的读者去追溯那个相对纯朴的年代。迥异的时空在不一样人物的叙事角度下相互交错,娓娓陈述各自的故事,虽然少了推理小说惯常的血腥奇幻,却多了一份缅怀和感动。如此另类的故事,能够将多样的元素结合在一齐,又做到圆满无缺,不愧为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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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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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尔赛岛旅行,不明情况的姐姐和姐夫玩得开心极了,而父母则在不安和失望中度过。直到同家后父母的沮丧不安才略有缓解。

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见外面有亮光,我把门打开一个缝,只见父亲把叔叔写来的信都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还咒骂着:“这个该死的流氓!就知道这混蛋不会有出息,但愿他别跑同来吃咱们。”说着狠狠地踩地上的碎片。母亲接着说:“亏咱们还每周去等他,这个混账!”母亲想了想又说:“不行,咱们还得去等他。”父亲大叫道:“我们凭什么去等那个家伙!”母亲赶忙捂住父亲的嘴,冲着姐夫的房间比了个手势,接着说:“我们依旧要衣冠整齐地去等,不然到家的女婿又飞了,你想让女儿被遗弃啊。”

之后,我们依旧去等叔叔,而父亲却不再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母亲的眼神中也没有了期盼。倒是姐姐和姐夫的希望与日俱增。

有一天,姐姐和姐夫在厨房做饭。有人来敲门,母亲去开门。忽然母亲变了声调,大叫道:“出去,你给我滚出去,混账东西!”我闻声而至,母亲砰一声把门关上了。姐夫问是谁,母亲说:“只不过是一个乞丐罢了。”可我分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又老又穷苦,满脸愁容,还有那双枯皱的手,我绝不会认错的,那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于勒。母亲把父亲拽进屋子里,只听父亲说道:“还要回来,又想干什么?借钱,蹭吃蹭喝吗?”后来便听不清说些什么了。我跑上楼去,将我偷偷积攒的私房钱抱在怀中,冲出门去,追上我的叔叔,把钱送给他说:“我只有这些钱,你拿去用吧!”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他说:“哦,谢谢你,我的约瑟夫,愿上帝与你同在。”

第二天,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在门口,与父母交谈,递给父母一张支票说:“我们主人吩咐我们将约瑟夫少爷带走,我们会给予他最好的待遇,他将会受到最顶尖的教育,这是我家主人给的小费。”父母看到支票上“1”后面的那么多“0”,眼都直了,态度立刻恭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你家主人是?”“于勒·达尔芒司,现在美洲最大连锁公司董事长,兼美洲部分金矿的特权开采者。这是主人的名片,请收下。”父母惊呆了,一下子竟然忘记了叫我,管家不耐烦地问:“请问可以把约瑟夫少爷叫出来了吗?我们很快就要启程去美洲了!” 父母懊悔不已,但母亲最先反应过来:“可否将我们一起带上,我们作为他的监护人,应一同前往,况且我们是你家主人的大哥大嫂啊!”“很抱歉,我们主人吩咐只带约瑟夫少爷,而我们向来只照主人吩咐办事。”父母极不情愿地将我叫来。

我离开之后,父母还在那里捶胸顿足地后悔着。但他们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攥着手中的支票狂呼起来,似乎在为“卖掉”我这个儿子换来那么多钱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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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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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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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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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凯、陈乔恩主演的电视剧《放弃我抓紧我》将于12月11日起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那么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该剧讲述了设计师厉薇薇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与以前的爱人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找回爱情的故事。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与陈亦度分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为何在厉薇薇失去记忆后,发小霍骁突然出现在厉薇薇面前谎称是她的未婚夫?

其实霍骁从小就喜欢厉薇薇,但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陈亦度截胡了,所以最后不得不使计破坏厉薇薇与陈亦度的爱情,而因为意外导致厉薇薇失去记忆,所以霍骁从中抢回厉薇薇,但却发生了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曾经的厉薇薇是个表面没有感情的女魔头。陈亦度是DU集团董事长,阴郁俊美才华横溢,冷酷无情的霸道总裁。

经知情人透露厉薇薇与陈亦度的分手是因为霍骁与Tiffany的介入才导致分手的,之所以变成相见眼红的敌人,都是TiffanyA喜欢上了陈亦度而又嫉妒厉薇薇,所以制造意外让厉薇薇溺水身为。但是没想到厉薇薇大难不死可却失忆,因此Tiffany变得蛇蝎毒肠屡屡陷害厉薇薇,可最后Tiffany还是被leo的爱打动退出这段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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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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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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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有感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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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华而不实》这篇文章。

《华而不实》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穷人,他自己不愿努力,却很要面子,于是他便攒钱每隔十星期去一次富人消费的地方,当这个穷人再次去装富人的时候,偶遇了一位贵族小姐,便卖弄起来自己,结果却被这位贵族小姐瞧不起的故事。

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笔名)创作,其书带有强烈的讽刺意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在这个故事中,欧·享利完美的展示了他所指责的对象。更让我惊讶的是这篇小说的结尾,因为不像其他作家一贯的美好结局,而是一个令人挽惜的结局。但是在仔细品读欧·享利的这篇小说的结局后,你也许就会觉得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慕虚荣、要面子、而且还不肯自己努力的人,这种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恩惠和自己的幸福。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向往某种生活,就应该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把自己伪装成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种生活。更要放下虚荣心,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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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一语文古典小说阶段的知识点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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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小说萌芽于先秦,发展于两汉,雏形于魏晋南北朝,形成于唐代,繁荣于宋元,鼎盛于明清。大致可分六个时期。

(1)先秦两汉时期:当时社会出现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史传文学成为古典小说叙事的源头。神话传说已经具备人物和情节两个基本因素,散见于诸子百家书中的寓言典故提供了借鉴经验,历史著作有比较完整的结构、人物形象和历史背景。

(2)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严格意义上说这仍然算不上是小说,只能算是小说的雏形。《世说新语》也是这个时期的优秀作品,里面收集了许多短小精悍的小故事。

(3)唐朝时期:古代小说的发展趋于成熟,形成了独立的文学形式—传奇体小说,由此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唐代三大爱情传奇是此时期的标志性作品。

(5)宋元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井文化的兴起,给小说创作带来深厚的土壤。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形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

总结: 小说的价值本质是以时间为序列、以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为主线的,非常详细地、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中各种角色的价值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的产生、发展与消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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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恶灵之门》小说和现实,真的分的清楚吗作文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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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现实,你真的分得清楚吗?“

恐怖小说家两年前开车意外撞死了一对路人母子,妻子张静茹替他顶罪,出于对妻子和那对意外身亡母子的愧疚,他的情绪出现失控,把自己封锁起来,得了自闭症,还出现了幻觉。

从那以后,他忘记以前关于自己的一切,也忘记了替他顶罪的张静茹。

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他把那对意外身亡的母子写进了他的小说,“包装”成他的老婆和孩子。而他妻子坐牢出来之后再遇到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漂亮性感的新邻居。

多么讽刺!

随着“新邻居”介入他的生活,让他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出现了裂缝。或许是因为曾经跟张静茹之间的爱,让沉浸了虚幻世界的泽田出现了动摇,他开始在小说里幻想这位性感的“新邻居”,感受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与悸动。

张静茹的出现让他在现实与小说里挣扎。

他看到张静茹开车”撞死“了他的老婆和孩子,愤怒地想杀了她。在寻找张静茹的过程中,所有的真相逐渐被揭开。而他,也被迫走入这个陌生的现实世界。

结满蜘蛛网的破败房间,发霉的散落在地上的苹果,被虫子腐蚀过的泡面……他不敢相信,这就是他之前生活了两年的房子……

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清醒之后的泽田面对这个陌生而又的熟悉的现实世界,他适应不了,他始终过不了自己那关。

他不能原谅自己开车撞死了那对无辜的母子,也不能忘记虚幻里有老婆孩子的三口之家的幸福。即使张静茹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但他还是愿意选择那个幻想出来的世界。

他又一次看到了他的老婆周丹和孩子小天......

周丹告诉泽田,只要没有张静茹,他们一家三口还可以回到原来的日子。到这一次,泽田已经彻底疯了。他逃避这个现实的世界,他想要回到以前的虚幻的世界,所以,他要杀了张静茹。

在摇曳的灯光下,他将张静茹绑在椅子上,目光凶狠。他拿出绳子,勒住张静茹的脖子。只有杀了这个女人,他才可以做回以前的那个泽田,那个好爸爸,好老公。

画面一转,他推开了奄奄一息的张静茹。在现实和虚幻之间,他选择了现实。

就像张静茹曾经问过他的,小说和家,你选哪一个。当时他的回答是,两个都选,他认为这两个并不冲突。然而,现实是,这两个,他只能选择一个。

出于对张静茹的爱,他没有杀她,而是选择自杀。他告诉她,如果自己不死,早晚会杀了她的。他把绳子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欠那对母子的,打算用这样的方式还给他们。电影结尾是张静茹虚弱的声音——“你说过你爱我,我现在信了。“

由此可见,即使最后泽田想要摆脱那个虚幻的世界,但他那时已经陷得太深,回不来了。电影里他放过张静茹而选择自杀的画面,只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证据就是他当时看见了周丹和小天)。而最终,张静茹还是被他杀了。

至于泽田的结局,不知道,可能,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也可能,他在杀了张静茹之后,真的自杀了。

作者宇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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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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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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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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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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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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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人浮躁气息的浓重,越来越多的鸡汤文充斥网络,但是慢慢地反鸡汤语录的出现反而更加受人欢迎。例如: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舒服;咸鱼翻身也还是咸鱼等等,反鸡汤语录一出现,瞬间爆红网络,我想是因为它们道出了许多人对于现实的无奈。其中有一句是“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看到这句毒鸡汤时,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东野圭吾写的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故事的开头是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那些信件里面,有参加奥运会的女孩为了给身患绝症的男友圆梦而备战奥运会,心里却种.种不舍,在爱情和事业之间徘徊;为了心中的音乐梦而退学的男孩,远离故乡,却在诺大的都市里举步维艰,而重病的父亲却在家族店铺倒闭的困境里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不要放弃;有优越环境里长大的热爱披头士的男孩,遭遇家中变故,负债累累的父亲带着全家潜逃,而男孩却在半途中挣脱了亲情的羁绊,义无反顾地离开;还有为了解决养父母的经济危机而选择白天公司上班,晚上陪酒为生的署名“小狗”的女孩。

这让我们觉得,快乐是一样的,烦恼却各有各的不同。如果事先预知了未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又该如何抉择才更有意义呢?摘抄,女运动员是该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陪伴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男友身上?还是争分夺秒训练击剑争取参加奥运会?辍学的男大学生是该坚持遥不可及的音乐梦想继续在东京漂泊等待机会?还是应该回老家接替父亲的小店安分过日子?

书的最后,我们都知道解忧杂货店中女运动员选择了追求梦想,那同时也是她男友的梦想,尽管那届奥运会因为俄罗斯入侵阿富汗造成日本抵制而没有去成,但是努力了就无悔!那个纠结的徘徊在音乐与现实之间的大学生,最终坚持了音乐的追梦之旅,尽管到死也没有成名,但是却启迪了一位下一代的音乐天才,这样的人生何尝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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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明清小说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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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和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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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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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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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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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题记

书看了不一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撒野》,一本教会了我如何奋发向上的小说

小说重点讲述的是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的所在地——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的学校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令其感到压抑和郁闷。直到某一天,在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希望”与“拯救”的故事。

“日子总是往前走,不知道淡忘还是适应。”

小说里的他们相遇、相知、相引,就像是白月光照亮了我。整本小说没有金钱的虚假,没有出现玛丽苏剧情,非常满怀希望就会单纯的描写了两个满身伤痕的男孩。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表达出细腻而强大的情感力量。

书中无论是角色设定还是场景设定,都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或是没有经历过的。

他们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远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希望我们都能朝着自己想要的、自己的目标迸发。

这本书令人动容,值得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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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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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该书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说的故事性很强,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这可能是受到说书话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小说随处可见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智取生辰纲,风雪上神庙,景阳岗打虎等。《水浒传》还写了不少战争的场面,再现了起义军的战略战术,体现了辩证法思想,如三打祝家庄等。

《水浒传》的影响巨大广泛,几百年来,其具有反抗意识,乐观精神和理想化的英雄一直为人民所乐道,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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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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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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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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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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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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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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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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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说迷”爸爸,每天晚上他一回家就坐到电脑前,看起小说来。

瞧,爸爸又下班了,他回到家就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上网,选一个好看的小说看。

有一个晚上,我爬起来去上厕所,模模糊糊地看到爸爸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手不停地移动着鼠标。上完厕所回来,我看见爸爸坐在电脑前傻笑,好像看到了好笑的地方或精彩内容,我有一次装睡着了,观察着爸爸看小说时的表情。我看到爸爸几乎可以不眨眼睛看完一章内容,如果带着这种状态去参加不眨眼睛比赛的话,肯定是第一。虽然眼睛很疲劳,但至少可以拿一个奖杯回来嘛!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起来我问妈妈,昨天爸爸几点睡的?妈妈说爸爸三、四点才睡。哇!我十分惊讶,小说不至于这么好看吧!以看起来竟然可以看几个钟头。

爸爸这个“小说迷”我都说过好几次了,可爸爸就是听不进去。每次爸爸回到家,就看电脑,抢了我玩电脑的时间,我每次只要不让爸爸,妈妈就会过来跟我说:“你让你爸爸看会儿呗!再说多看你的眼睛会不好,你爸爸就相当于帮你分担了痛苦。”妈妈每次一讲就讲好久,我只好让爸爸看会儿。可是半个钟头过去了,爸爸还没看完,我只得强行关掉网页了。我关掉后,爸爸就会抱怨,我刚看到精彩的地方,就被你关了,真扫兴。

爸爸就是如此,一个忠实的“小说迷”。

[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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