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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小时候的成就(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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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都德小时候上的最后一课

全文共 2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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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上学,我去得很晚,心里很怕韩麦尔先生骂我,况且他说过要问我们分词,可是我连一个字也说不上来。我想就别上学了,到野外去玩玩吧。

天气那么暖和,那么晴朗!

画眉在树林边宛转地唱歌;锯木厂后边草地上,普鲁士兵正在操练。这些景像,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可是我还能管住自己,急忙向学校跑去。

我走过镇公所的时候,看见许多人站在布告牌前边。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败仗啦,征发啦,司令部的各种命令啦。──我也不停步,只在心里思量:“又出了什么事啦?”

铁匠华希特带着他的徒弟也挤在那里看布告,他看见我在广场上跑过,就向我喊:“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

我想他在拿我开玩笑,就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

平常日子,学校开始上课的时候,总有一阵喧闹,就是在街上也能听到。开课桌啦,关课桌啦,大家怕吵捂着耳朵大声背书啦……还有老师拿着大铁戒尺在桌子上紧敲着,“静一点,静一点……”

我本来打算趁一阵喧闹偷偷地溜到我的座位上去;可是那一天,一切偏安安静静的,跟星期日的早晨一样。我从开着的窗子望进去,看见同学们都在自己的座位上了;韩麦尔先生呢,踱来踱去,胳膊底下挟着那怕人的铁戒尺。我只好推开门,当着大家的面走进静悄悄的教室。你们可以想像,我那时脸多么红,心多么慌!

可是一点儿也没有什么。韩麦尔先生见了我,很温和地说:“快坐好,小弗郎士,我们就要开始上课,不等你了。”

我一纵身跨过板凳就坐下。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点儿,我才注意到,我们的老师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打这皱边的领结,戴着那顶绣边的小黑丝帽。这套衣帽,他只在督学来视察或者发奖的日子才穿戴。而且整个教室有一种不平常的严肃的气氛。最使我吃惊的,后边几排一向空着的板凳上坐着好些镇上的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肃静。其中有郝叟老头儿,戴着他那顶三角帽,有从前的镇长,从前的邮递员,还有些旁的人。个个看来都很忧愁。郝叟还带着一本书边破了的初级读本,他把书翻开,摊在膝头上,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

我看见这些情形,正在诧异,韩麦尔先生已经坐上椅子,像刚才对我说话那样,又柔和又严肃地对我们说:“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新老师明天就到。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希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

我听了这几句话,心里万分难过,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我几乎还不会作文呢!我再也不能学法语了!难道这样就算了吗?我从前没好好学习,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想起这些,我多么懊悔!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还有韩麦尔先生也一样。他就要离开了,我再也不能看见他了!想起这些,我忘了他给我的惩罚,忘了我挨的戒尺。

可怜的人!

他穿上那套漂亮的礼服,原来是为了纪念这最后一课!现在我明白了,镇上那些老年人为什么来坐在教室里。这好像告诉我,他们也懊悔当初没常到学校里来。他们像是用这种方式来感谢我们老师40年来忠诚的服务,来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

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忽然听见老师叫我的名字。轮到我背书了。天啊,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声音响亮,口齿清楚,又没有一点儿错误,那么任何代价我都愿意拿出来的。可能开头几个字我就弄糊涂了,我只好站在那里摇摇晃晃,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我听见韩麦尔先生对我说:

“我也不责备你,小弗郎士,你自己一定够难受的了。这就是了。大家天天都这么想:‘算了吧,时间有的是,明天再学也不迟。’现在看看我们的结果吧。唉,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现在那些家伙就有理由对我们说了:‘怎么?你们还自己说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不过,可怜的小弗郎士,也并不是你一个人过错,我们大家都有许多地方应该责备自己呢。”

“你们的爹妈对你们的学习不够关心。他们为了多赚一点钱,宁可叫你们丢下书本到地里,到纱厂里去干活儿。我呢,我难道没有应该责备自己的地方吗?我不是常常让你们丢下功课替我浇花吗?我去钓鱼的时候,不是干脆就放你们一天假吗?……”

接着,韩麦尔先生从这一件事谈到那一件事,谈到法国语音上来了。他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又说,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说到这里,他就翻开书讲语法。真奇怪,今天听讲,我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他也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这可怜的人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

语法课完了,我们又上习字课。那一天,韩麦尔先生发给我们新的字帖,帖上都是美丽的圆体字:“法兰西”,“阿尔萨斯”,“法兰西”,“阿尔萨斯”。这些字帖挂在我们课桌的铁杆上,就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个个人那么专心,教室里那么安静!只听见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响。有时候一些金甲虫飞进来,但是谁都不注意,连最小的孩子也不分心,他们正在专心画“杠子”,好像那也算是法国字。屋顶上鸽子咕咕咕咕地低声叫着,我心里想:“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

我每次抬起头来,总看见韩麦尔先生坐在椅子里,一动也不动,瞪着眼看周围的东西,好像要把这小教室里的东西都装在眼睛里带走似的。只要想想:40年来,他一直在这里,窗外是他的小院子,面前是他的学生;用了多年的课桌和椅子,擦光了,磨损了;院子里的胡桃树长高了;他亲手栽的紫藤,如今也绕着窗口一直爬到屋顶了。可怜的人啊,现在要他跟这一切分手,叫他怎么不伤心呢?何况又听见他的妹妹在楼上走来走去收拾行李!──他们明天就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了。

可是他有足够的勇气把今天的功课坚持到底。习字课完了,他又教了一堂历史,接着又教初级班拼他们的b名人故事:都德小时候上的最后一课,be,bi,bo,bu。在教室后排座位上,郝叟老头儿已经戴上眼镜,两手捧着他那本初级读本,跟他们一起拼这些字母。他感情激动,连声音都发抖了。听见他古怪的声音,我们又想笑,又难过。啊!这最后一课,我真永远忘不了!

突然教堂的钟敲了12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窗外又传来普鲁士兵的号声──他们已经收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我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高大。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散学了,──你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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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小时候的励志故事达尔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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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先驱达尔文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他曾经做过一件“蠢事”。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住山洞,吃草根野果,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气候恶劣人们找不到食物时,就将老弱病残的人分而食之。理由是,被吃掉的都是被认为没有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达尔文很痛心: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而这里的人还这么野蛮残忍,一定要想办法改造他们。

他用高价买下一个当地的男婴,把他带回英国,他要用现代文明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血统的小孩变成一个“文明人”。然后,再用这个“文明人”去改造他家乡人吃人的原始现状。16年之后,这个小男孩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经熟人帮助,把他送回了非洲。

一年后,达尔文又来到非洲,想看看17年后的原始部落有多大进步。可是,他却找不到那个“文明青年”。当地人告诉他,他们把那个青年吃掉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做,留下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他如何“高明”,都不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在人们还没觉醒的时候,想用自己认为是先进的文明的思想去“统帅”他人,结果只会徒劳无益。达尔文虽然是一位伟大的进化论者,但他违背了最起码的进化规律:一个人吃人的原始部落,你想在短时期内让他们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那是不现实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这不是单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改造的。人类的进化是这样,推而广之,其他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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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小时候的励志故事爱因斯坦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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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时候非常喜欢小提琴,他梦想自己能成为像帕格尼尼那样出色的小提琴演奏家。爱因斯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练琴,尽管他很勤奋,也很用心,但却没什么进步。爱因斯坦的父母认为他没有音乐天赋,但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一直没有阻止他学琴。

有一天,爱因斯坦去请教一位小提琴老师,老师对他说:“你先演奏一曲让我听听。”爱因斯坦就演奏了他的偶像帕格尼尼的一首曲子,但却漏洞百出。曲子拉完后,老师问爱因斯坦:“孩子,你为什么特别喜欢拉小提琴呢?”

爱因斯坦说:“我想成为帕格尼尼那样伟大的小提琴演奏家。”老师又问:“那你快乐吗?”

“我非常快乐。”

老师继续说:“孩子,你非常快乐,这就说明你已经成功了,难道非要成为帕格尼尼才算成功吗?我认为,快乐就是成功。”

爱因斯坦听了老师的话后深有感触,他明白了快乐比当帕格尼尼更重要。后来,爱因斯坦仍然喜欢拉小提琴,虽然他拉得并不算很好,但他却在其中收获了很多快乐。

快乐是世间最容易取得的成功,只有做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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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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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小时候就热爱科学,凡事都爱寻根追底,都要动手试一试。有一次,爱迪生看到母鸡在孵蛋,就好奇地问妈妈:“母鸡为什么卧在蛋上不动呢?是不是生病了?”妈妈告诉爱迪生,这是在孵小鸡,过一些日子,蛋壳里就会钻出鸡宝宝来。”

听了妈妈的话,爱迪生感到新奇极了,爱迪生想,母鸡卧在鸡蛋上就能孵出小鸡来,鸡蛋是怎样变成小鸡的呢?人卧在上边行不行?他决定试一试。爱迪生从家里拿来几个鸡蛋,在邻居家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爱迪生先搭好一个窝,在下边铺上柔软的茅草,再把鸡蛋摆好,然后就蹲坐在上边,爱迪生要亲眼看一看鸡蛋是怎样孵成小鸡的。天快黑下来了,还不见爱迪生回家,家里的人都非常着急,于是到处去找他。找来找去,才在邻居的后院找到了爱迪生。只见他坐在一个草窝上一动也不动,身上、头上沾有不少草叶。家里人见了,又生气又好笑,问他: “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在这儿孵蛋啊!小鸡快要孵出来了。” “孵什么蛋,快点出来!”爸爸大声喝道。 “母鸡能孵蛋,我要看看怎样孵出小鸡来。” “不行,不行!快回家!”爸爸又喝斥道。

妈妈却没有责怪和取笑爱迪生,因为她知道这孩子的性格,微笑着说:“人的体温没有鸡的体温高,你这样孵是孵不出来的。”爱迪生虽然没有孵出鸡来,但是通过这次孵蛋活动增长了知识。还有一次,爱迪生看到鸟儿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心想,鸟能飞,人为什么不能飞?能不能给人加上翅膀?爱迪生忽然又想到,气球没翅膀也能飞上天,那么在人的身体里充上气行不行?于是全找来一种能产生气体的药粉,让一个小伙伴喝了下去,看看爱迪生能不能像气球一样飞起来。可是过了一会儿,小伙伴肚子疼了起来,大声哭喊,差点儿送了命。为了这件事,爸爸狠狠揍了爱迪生一顿,还说不准他以后搞什么实验了。可是爱迪生还是不服气,说:“我不做实验,怎么会知道人能不能飞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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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世界名人爱因斯坦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1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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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并入瑞士籍,1940年入美国籍,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狭义相对论,并在此基础上推广为广义相对论。因物理学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发现光电效应定律,于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巨人之一,他创立的相对论的观念和方法,对理论物理学的发展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具有“改变世界”的重大意义。那么,这样一位科学巨子的童年时代,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1882年,爱因斯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3年了,却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天真活泼,爱说爱笑。他总喜欢静静地坐在客厅里,歪着脑袋认真地倾听从母亲的指间流淌出来的优美动人的音乐。母亲看着他那聚精会神的憨样,开心地笑了,说道:“瞧你一本正经的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教授!嗨,我的小宝贝,你为什么不说话呀?”爱因斯坦动了动嘴唇,没有回答母亲的问话,但他那对亮晶晶的眼睛却扑闪扑闪地不断眨动着,显示出快乐的光芒,他的内心已经体会到音乐的优美流畅,但他却说不出口。

爱因斯坦的父亲喜欢郊游,经常兴高采烈地带着全家人到野外去游玩。小爱因斯坦十分喜欢这种活动,那美丽动人的湖光山色,那耸入云霄的参天大树,那颂歌般的松涛,那金色的阳光,都使他沉醉,然而,他却不爱说话,不能用语言把这一切表达出来。而比他小的妹妹却象一只百灵鸟,一路上欢快地唱着、叫着。

邻居家的孩子们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小家伙们在一起尽情地唱呀、跳呀、叫呀,可这里面却没有爱因斯坦的身影。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客厅的角落里玩搭积木,一玩就是老半天,然后默默地坐着,忘情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就这样,小爱因斯坦已经四五岁了还不大会说话,这时,父母有点儿着急了:“难道他是低能儿,是个傻子?”父母亲赶紧为他请来了医生,却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

小爱因斯坦在常人眼里,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大会说,一方面则因为他总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让人觉得有些低能、傻气,大人们甚至怀疑他的智商是否有障碍。人们无法理解,这个幼小孩子所提出的貌似可笑无知的问题,原来出自对未知世界的强烈求知欲。爱因斯坦那被人误认为平庸低能的小脑瓜里,充满了对这个陌生世界的苦思冥想、百思不解,几乎没有安宁的时候。

在爱因斯坦四五岁的时候,一天,爸爸送给他一件小玩具――罗盘。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的小爱因斯坦为此心花怒放,立刻爱不释手地摆弄起来。

罗盘中间有一根指北针,尖端一头涂着红色,颤巍巍地抖动着,总是顽固而坚定不移地指向北方。爱因斯坦小心翼翼地转动盘子,想偷偷改变指针的方向,但无论他怎样转来转去那根针就是不听指挥,红色的那端依然牢牢地指向北方。小爱因斯坦急了,猛的一转身子,从朝北转向朝南,心想:“这个指北针总该跟着我走了吧?”但是定睛一瞧,他不由大吃一惊:红色的一端依旧指着北方!

“太奇怪了……”爱因斯坦不知所措地喃喃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想去向父亲询问,可灵机一动,他马上自己做出了解答:“对,这根针的旁边一定有什么东西在推着它,所以它能永远保持一个方向。”

于是他翻来覆去地研究罗盘,想在指针周围找出那神秘的东西。但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这个童年之谜就此深深刻印在他的记忆中,挥之不去。也许,爱因斯坦日后对电磁场的深入研究,其灵感就是源于童年时代那谜一样的小玩具罗盘呢。

爱因斯坦的童年本来就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如今有了罗盘这个有趣的伙伴,他整天精神恍惚,越发沉默不语,父母还以为这次他是真的病了呢。

这件有关罗盘的童年往事,给爱因斯坦留下深深的印象,甚至在许多年后,他还常津津有味地回忆。

到了上学的年龄,与同龄孩子相比,小爱因斯坦依然显得十分木讷,动作迟缓呆笨。在班上,他的学习成绩很差,每次被老师叫起来背诵课文,便呆头呆脑一句也念不出来。同学们私下里都嘲笑他,认为他是一个“差劲的落伍生”。爱因斯坦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求学生涯。他虽然很愚笨,然而却很善良、虔诚,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老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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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小时候的故事在挫折中坚强,做好自己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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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出生在纽约皇后区,六七岁时就有个梦想——到NBA打球。虽然这个理想似乎有些遥不可及,可它在男孩稚嫩的思想里一点点成长着,一天天壮大着。小时候,男孩曾梦想过牵着父亲的手,跨过青草地去球场嬉戏,做各种动作:腾空,跳跃,疾驰,突破,空投,站在他身后高大的父亲,会欢快地鼓掌,为他加油。

可这一切只能在男孩的梦境里出现——他父亲是个瘾君子,几乎没有照顾过他。男孩走不进父亲的世界,父亲的思想与他完全隔绝,他和父亲就像两条平行延展的生命,没有交集。缺少了父爱,男孩多多少少有些任性,全凭自己的意识行动,不管对与错。当然,这也使男孩变得坚强,把他的意志磨炼得愈加坚韧。在没有父亲搀扶的状况下,男孩跌跌撞撞地成长着,努力做好自己。

在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男孩过着简朴的生活,他体谅母亲的辛劳,渐渐成熟起来。可在男孩12岁生日的烛光还没来得及点燃时,母亲就撒手人寰,离他而去,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墙角哭泣,独自去应对未来的风风雨雨。唯一的家庭支柱轰然倒塌,但父亲依然没有出现,没有向他伸出援助之手。

之后,是外婆收留了男孩。可这位76岁的老人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无法正常料理,哪里谈得上照顾他?男孩明白,那里是避难所,是暂时的港湾。在这个老少重组的家庭,男孩奇迹般地顽强生活着,他开始接触社会,关注人生的理想,与命运抗争。他明白,要想彻底改变现状,务必努力,一切只能靠自己。

男孩重新拾起儿时的梦想,疯狂地在球场打球,不分昼夜。只有在球场,他才能找到自信,找到快乐,才能迸发出与生俱来的力量。没有父母管教,没有约束,男孩把球技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行云流水。在曲曲折折的打拼路上,上帝最后眷顾男孩——他加入了NBA。但是,在高手如云的NBA里,他如一粒滑向海滩的沙子,迅速被湮没了。别人有经验,有成绩,而他默默无闻,名不见经传。他没有气馁,努力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打球,练球,配合,提升。

可还没等时间来证明一切,噩耗传来——外婆与世长辞,他悲哀欲绝,再一次被推向精神崩溃的边缘。也许上天有意作弄,三年后,在他还没从当父亲的喜悦中醒来时,他六个月大的儿子就离他而去,丧子的悲痛使他一度心灰意冷,看不到未来。还有什么比精神重创更可怕的呢?可悲痛远没有结束,儿子的葬礼没过去多久,他在老家附近遭遇歹徒持枪袭击,与死神擦肩而过,之后没几个月,他又遭遇车祸。在紧之后的那个赛季里,队友们如火如荼地拼抢着,而伤痛却让他成了看客。

应对生活中的各种考验,他没有放下,总是勇敢地去应对,在挫折中升华着自己的人生。他说:“我经历过很多事情,而一般人可能没法挺过这些困难,尤其是在精神上。有的人会把这些事情当成他们放下生活、停止战斗的借口。但是,这么多的困难,并没有将我击倒,因为一旦我倒下了,那我就不是我了,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虽然没有成为NBA最好的球员,但是他用心乐观的心态感染了每一个人。人们在他身上看到了力量,看到了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以及从容走出阴影的豁达。虽然三十而立的他,已在湖人打了六个赛季,但他至今都未获得一项个人荣誉,不论是“全明星”,还是“最佳第六人”。应对别人友善的批评或不怀好意的指责与抱怨,他总是笑笑:“我能做的只是做好我自己,我的人生是快乐的。”

他就是湖人队全能前锋拉马尔·奥多姆。2010年6月18日,经过长达9个月的鏖战,奥多姆和队友们奋力拼杀,在总决赛的“抢七大战”中,湖人以83比79击败凯尔特人队,从而以4比3的总比分夺得2009——2010赛季NBA总冠军。

在湖人队,奥多姆没有科比那样光芒四射,没有加索尔那样咄咄逼人,也没有阿泰斯特那样疯狂至极,但他用独特的个性抒写着自己的传奇。有人评价说:因为有了奥多姆,洛杉矶这座城市更加光怪陆离;因为有了奥多姆,湖人这支球队有了更多娱乐元素。当被问及今后的打算,奥多姆自豪地背诵着他们的格言:“即使你被所有人众星捧月,寄予厚望,即使你嘴里含着金汤勺,甚至即便已经戴上了总冠军戒指,你也得每分每秒都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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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小时候的故事周杰伦

全文共 3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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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18日,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一个普通的家庭。回忆起他的小时候,妈妈用了一句“感谢老天把他赐给我”,充分体现出她对这个宝贝儿子的爱。“胖嘟嘟笑起来带着小酒窝,可爱的模样真的很讨人喜欢。从小杰伦听到音乐就会兴奋地随着节奏摇晃,不只爱看孙越、陶大伟的表演,也常戴着墨镜模仿高凌风唱歌,坐在电视机前也会跟着广告唱唱跳跳。三岁对录音有兴趣,就常常拿着录音机录自己的声音,或唱歌,或编故事,自编、自导、自演又自唱一番。”

而他的爸爸对儿子小时候的评价是,“他从小就爱耍帅”。爸爸回忆说:“杰伦还小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经常一起到海边踏浪,其他小朋友乖乖站着拍照时,他一定会跑到镜头的最前面去抢镜头。爱表现的他,家庭聚会时的表演,常常逗得我们惊喜连连。杰伦从小就爱耍帅,不只裤子要穿宽版裤,头发要留中分头,连车都一定要骑重型摩托车。高中就读淡江高中音乐班,每天从台北到淡江,光车程就要花两个多小时,所以就想买台摩托车′小绵羊`让他代步。结果,杰伦一开口就要重型的FZR,只因为骑重型的看起来才帅气。”

在棍子下长大

14岁时周杰伦父母离婚了。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他,从小是妈妈和外婆带大的,因此外婆和妈妈就成了他生命中最敬爱的两位女人。3岁开始练习弹琴时,妈妈就看出他在音乐上的天分,因此对他的要求很严格,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杰伦说:“如果说自己的音乐底子打得深厚,还得感谢那根棍子呢。”他同样碰到了个很严厉的钢琴老师。只要一弹错、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小杰伦因此双手布满淤青,这让他一度心生反抗,不想再学琴了。但是等他冷静下来,却又忍不住想弹琴,自己想了几天后,小杰伦不但乖乖地继续练琴,而且以后无论老师多么严格,再也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小时候周杰伦很调皮,被痛打是常有的事。他曾偷学过妈妈的签名,好偷签联络簿或成绩太低的考卷,有时还会故意用口水把考卷分数弄得模糊一点,再跟妈妈说是被雨淋到。而在学校,考试成绩没到标准就会被打手心。还有一次被老师捏耳朵,直到上初中才稍好一点,所以小时候被打都已经习惯了。

童年很孤单

杰伦是家中独子,个性内向害羞。小的时候他曾经想过能有一个弟妹可以陪伴,但他又觉得爸妈养他已经很累了,如果再多生一个,生活负担会很重。独生子的生活比较无聊一点,但也因为是独生子,对人生的想法也会比较不同,很多事情只能自己解决没人能帮忙,这让他变得比较独立。杰伦坦言,若有弟妹的话,他会变得比较会替别人想,童年不会无聊,每天可以跟弟妹一起玩,所以还是羡慕别的家庭有兄弟姐妹的。父母离婚后,让他更加孤僻,不爱讲话,因此玩伴并不多。大都是跟邻居还有同学一起玩,不能说我自闭,但的确自己的空间比较大。要他回忆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事,他居然说是外婆家里养的大狗狗,因为小杰伦常常和狗狗玩,有时还想像自己是大,把狗狗当马骑。他说如果有了兄弟姐妹的话,他的人生想法也会跟现在不同。

高中的风云人物成了服务生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水高中的音乐科后,因为弹得一手好琴,又很会打篮球,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更是许多女同学心中的白马王子,这时候的杰伦才开始有谈得来的好朋友,而且在同学的鼓励下尝试自己创作歌曲,不少同学还抢着收藏。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幸运。有一位学妹帮他报名“超级新人王”这个台湾的偶像征选节目。该节目制作人后来和讶异不已的周杰伦联络上,要他参赛表演。但周杰伦不敢独唱。最后,他帮一位想当歌手的朋友钢琴伴奏。表演得很差。当时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一直都在寻找新人。他看了一眼那个紧张的钢琴伴奏小子和歌声像乌鸦叫的歌手,心想,算了吧!吴宗宪说:“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听,那个歌手唱得真烂。”不过,他看了看乐谱:我从裁判的肩膀后头,看了一眼乐谱,结果惊为天人。非常地复杂、做得很棒。录完影后,吴宗宪走到后台找周杰伦,他当时头戴棒球帽,几乎盖住整个眼部。吴宗宪回想: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很安静、很害羞。我以为他自闭。吴宗宪签下他,专职写歌,一年半后,吴宗宪决定把阿尔发唱片的经营权交到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歌手的杨峻荣手上,周杰伦才从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偶像歌手。3个月内,周杰伦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机会终于来了。1997年,周杰伦参加了《超猛新人王》。表现并不算好的杰伦意外得到了吴宗宪的垂青,他和杰伦深谈之后,决定聘请杰伦到自己的唱片公司担任音乐制作助理的职务。制作助理的工作做了一年多,这个工作什么杂事都得做,有时还得帮大家买饭盒,而且薪水又很少,不过杰伦做得很快乐。逐渐的,他从小扎扎实实打下的音乐根基让他的表现越来越亮眼,老板吴宗宪看在眼里,决定给这个很有才华的小伙子一个机会,让他拥有自己的舞台,当个创作歌手。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周杰伦兴奋不已,跑到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挣扎。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不但唱片大卖,而且还一连夺得两届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作曲人等大奖。从2000年,他的第一张专辑上市被抢购一空开始,到现在他的专辑销量无人能及。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周杰伦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一个时代性的音乐人,而非昙花一现。的确,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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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名人赵一曼抗日女英雄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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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之初,在五四运动的浪潮冲刷下,反动、腐朽的封建制度虽然受到了一定的抨击和摧毁。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彻底推翻封建社会的统治,尤其是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封建制度下提倡的封建礼教、男尊女卑、女子贞节以及“三从四德”等,仍然在严重地束缚、压迫和摧残着中国农村妇女。赵一曼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山村封建地主家庭里,也就必然逃脱不掉当时操持家业的兄长像“阎王”似的以封建礼教严厉地管束她,使她失去自由。男尊女卑,一方面造成了男性在家庭中的骄横,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对女性的压迫和侵夺。

在赵一曼十二岁那年的腊月二十五日,赵一曼的父亲李鸿绪因为咳嗽痰涌昏迷不醒后死去了。按世俗规矩,大哥李席儒便名正言顺地成了当家人。

父亲病死后,小一曼失去了父爱,家里的生活更是沉闷极了。大哥不仅没有父亲那般行医抓药的本事,反而成天赌博、抽鸦片,还要天天摆着家长的派头。大嫂也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之人,两口子三天两头吵嘴闹气。在这种家庭环境里,赵一曼受到了极大的憋屈,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有一天她便向大哥提出:“这样活着实在太没意思了,我要出门读书去!”大哥只顾抽烟,耷拉着眼皮,头也懒得抬地哼道:“不行,我没钱供你!”

赵一曼已经十几岁了,李席儒不仅不叫她上学读书,还让母亲严格地监视着她。

母亲虽然慈祥善良,却受封建思想禁锢,既然丈夫死了,“长子为父”,儿子的话也是要听的。她不让赵一曼再出院门,不让赵一曼像小时候那样到草丛里捉蝴蝶,也不能到竹林里去挖幼笋,自然更不能和男孩子们一起玩耍了。

赵一曼的母亲按着老辈留下的规矩,要给赵一曼扎耳朵眼儿,要给她缠足。

按封建传统,女人“三寸金莲”被认为是一种美。赵一曼母亲的脚就是姥姥给裹的,穿着一双尖尖的小鞋,走起路来一步三摇的,实在是活受罪!在少年时期的赵一曼看起来既可怜又可笑。

一天上午,母亲把赵一曼叫到八仙桌前,拉住赵一曼的一双小手郑重地说:“淑端哪,你该裹脚了,再不裹,大脚丫子会被人笑话的。长大了也是没人娶你的!”

一听裹脚,赵一曼的心就像被蜂蜇针扎似的缩紧了。村里的小脚女人她看得多了,本是一双天然脚,却被一条长长的白布缠成了“尖辣椒”,有的连脚趾骨都被勒断了。尖尖小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快。她低头看看母亲那一双只有三四寸的小脚,心头涌起一股酸楚。小时候,她常常看到父亲一不顺心就要拿母亲出气,连踢带打,母亲总是颤巍巍跌倒在地,为躲避丈夫只能满地爬行;有时候,遇到天阴地湿,母亲要到山间拔两棵青菜,也要爬着去。一次,她随母亲一起下田,正好碰上下雨,妈妈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满身满脸的泥巴……想到这些,赵一曼不寒而栗,她打内心深处不愿意像母亲一样活受罪!

她倔强地对母亲说:“妈,我不裹脚!”

“女孩子大了都要裹脚,这是祖辈留下的规矩!”

“裹了脚走路都走不稳,我不裹!”赵一曼坚持说。

“不裹也得裹!”母亲也强硬起来。

“不,我就不!”赵一曼一边说着一边就从母亲眼前溜出了门外。

赵一曼还能跑到哪里去呢?晚上她小心翼翼地又回到了家里。母亲似乎已经心平气和了,给她用辣椒油烧了两个菜。赵一曼一边吃饭一边用两眼观察着母亲的脸色,看母亲若无其事,她以为已经闯过了这一关。

然而,赵一曼猜错了。第二天一大早,母亲就请来村里一位老婆婆当帮手,对她实行强制裹脚。两个人把小一曼死死摁倒在木床上,紧紧地压住她的双脚,母亲将她的脚趾使劲捏拢,老婆婆用一条白粗布将她的脚一层一层地裹紧,每裹一层,老婆婆就使劲勒一勒,赵一曼痛得号啕大哭,眼泪“刷刷”地直往下掉。缠呀,缠!裹呀,裹!一层一层又一层,赵一曼拼命抗争着、挣扎着,嗓子也哭喊得嘶哑了,直到哭喊不出了声,也挣扎不动了,两只脚也已被裹成了像母亲那样的“尖辣椒”。

母亲满意了,她又给女儿双脚套上了两只尖尖鞋,板着脸儿对她说:“从今天起,不准你出大门、上大街,所有男人都不能见!”

赵一曼看看自己被缠了足的双脚,嘟囔着说:“这样的脚咋走路啊!”

母亲安慰她说:“慢慢习惯就好了,来!站起来走一走,让妈看看咋样儿。”

赵一曼试着慢慢地站了起来,抬起身却根本站不住,两只脚麻痛麻痛,还没有迈步走路就一下子跌倒了。她一阵懊悔,索性在地上打起滚来,哭闹着把两只小鞋甩得远远的。

母亲没有发火,弯腰把她甩远的两只小鞋捡了回来,又要给她穿上,她说啥也不穿,母亲就哄着她穿。

这一次,赵一曼被关在屋子里,躺在床上却烦躁得难以入睡,她透过窗棂望着朦胧的月色,发痴发呆。满山的竹林在夜风中呼啸着,如涛似浪,她家的小屋就像一叶扁舟在夜雾茫茫的大海上颠簸着,一会儿被推拥到浪尖上,一会儿又被埋入浪谷下,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在夜海中被吞没。她想在船上站起来,但两只小脚痛得钻心,说啥也站不起来。她便大声呼救。没有人理睬她。母亲就坐在屋门外,她睡得很晚,却装作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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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比尔盖茨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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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拥有好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他是首先开发利用高科技和高智商,创造巨大财富的典范……那么盖茨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的事迹有许多厚厚的书作了详细的介绍,这里单讲他几个小时候故事吧!

盖茨出生于1955年10月28日,他和两个姐妹一起在西雅图长大。他们的父亲William H.GatesII是西雅图的一名律师。他们的已故母亲Mary Gates曾任中学教师、华盛顿大学的校务委员以及United WayInternational的女主席。

比尔从小就精力过人,早在婴儿时期自己就能让摇篮晃动起来,从小就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从外祖母循循善诱的启蒙教育到父母不辞辛苦地为比尔·盖茨寻找适合他天分发展的社团与学校,无不为他天赋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清新的空气。盖茨三四岁时,母亲外出总是把盖茨带在身边,当他在学校里向学生讲解西亚图的历史和博物馆的情况时,盖茨总是坐在全班最前面,尽管盖茨是个好动的孩子,但在教室里他表现得比其他学生还要专注、认真。盖茨从小酷爱读书,尽管他是个儿童,但他喜爱读成人的书。在自己家里,他可以随意翻阅父母的藏书。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反复看个没完的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经常几个小时地连续阅读这本几乎有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地从头到尾地看。他常常陷入沉思,冥冥之中似乎强烈地感觉到,小小的文字和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和魔幻般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而又笨重了吗!能有什么好办法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地把一大本大百科全书都收进去,该有多方便。这个奇妙的思想火花,后来竟给他实现了,而且比香烟盒还要小,只要一块小小的芯片就行了。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次忽然对他四年级的同学卡尔·爱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株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如大人股的深思熟虑。他在另篇日记里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的外祖母特别喜欢和聪明的小盖茨一起做游戏,尤其是涉及一些智力的游戏。她教比尔下跳棋、玩筹码,还有打桥牌等她所喜欢玩的东西。玩游戏时,外祖母总爱对小比尔说:“使劲想!使劲想!”她也常常为比尔下一步好棋、打一张好牌而拍手叫好。外祖母还常常让比尔·盖茨读书,给他讲故事,比尔·盖茨从中受益匪浅。外祖母意识到比尔·盖茨在思维与记忆上的潜力,她总是不失时机地激活比尔这方面的潜能,有时祖孙俩到公园散步,外祖母常会与比尔·盖茨交流下棋的技术或看某篇佳作,让比尔寻找更新下法或表达更独到精辟的见解。

小盖茨的父母还尽可能鼓励和提供他各种机会,在他逐渐长大时,父母鼓励他参加童子军的野营活动,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夭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站检查,当领队发现他的脚发炎的非常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他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盖茨不论做任何事情他都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最出色完成。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中的环境已无法满足比尔·盖茨天赋的进一步发挥。小比尔有时会责备母亲智力不足呢!于是,父母把目光投向社会,积极为比尔寻找属于他的空间。在一次活动中,比尔·盖茨给班上准备一份报告,叫《为盖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这篇报告几乎成了全家人的事,他的外祖母帮着弄封皮,连父亲也插手帮忙,气氛很活跃。

小学毕业后,父母在征求比尔·盖茨意见后,送他进了湖滨中学。在湖滨中学读书时,他常按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安排学习。比尔·盖茨在喜欢的课程上下功夫,学得非常棒,痴迷上令他今后倾注毕生精力的计算机。

中学毕业后,比尔·盖茨很想到哈佛大学去读书,这也正是父母们最大的心愿。幸好,比尔·盖茨的父母并没有像其他父母那样把孩子看做是自己的私产,必须让孩子们来完成父母喜欢的事。经过冷静思考后,父母放弃了让儿子当律师的想法,让比尔·盖茨在大学领域里自由发展。这一点帮了比尔·盖茨的大忙。

但一年后,更大的难题摆在了比尔·盖茨的父母面前:比尔·盖茨要离开哈佛,放弃锦秀学业,与别人一起创办计算机公司!比尔与父母多次交谈,平静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了解儿子秉性和志向的父母又能说什么呢!或许儿子的天赋与计算机事业是最佳的切合点吧!比尔·盖茨便毅然离开了令亿万学子向往的哈佛大学,开始在软件领域大展鸿图。1975年比尔正式创办微软公司,二十多年后,成为世界顶尖首富,个人资产近200亿美元!

比尔·盖茨的成功是个人天赋与家庭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尔的故事告诉我们:

其一、我们应不断激活孩子的天赋,注重对孩子天赋的培养与保护。

其二,培养孩子的专注力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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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小时候的故事列宁

全文共 2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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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年春的一天,一个神情严肃的年轻人走到伏尔加河边。他一语不发,凝视着湍急的河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猛然举起拳头,重重地击在旁边的小树上,缓慢而又坚定地说道:

“不,我们不走这样的路,应当走的不是这种道路!”说完,年轻人庄严地向哺育他的伏尔加河深深地鞠了一躬,抬头向远方眺望,两眼露出炙热而又充满希望的光芒。这位年轻人,就是刚刚17岁的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他刚刚接到亲爱的哥哥萨沙被沙皇亚历山大三世绞死的消息,心中异常的悲痛,才走出住在辛比尔斯克的家中,来到宽阔的伏尔加河畔。

萨沙是参与谋杀沙皇亚历山大三世而死的。在当时,俄国人民不堪专制、腐朽的沙皇统治,纷纷起来斗争。萨沙同一些正直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民意党”。他们斗争热情很高,但始终找不到一条正确的革命道路,因而就把国家落后、人民痛苦,归结到沙皇个人头上。1881年3月,“民意党”组成了一个刺杀小组,在街上用炸弹炸死了亚历山大二世。但没有过多久,亚历山大三世又上台了,仍然沿袭老沙皇政治制度,人民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些单纯的知识青年,又一次组织一些骨干分子,其中就有萨沙。他们同仇敌忾,又一次行刺沙皇,可这一次沙皇早有准备,刺杀未成反被敌人抓住,萨沙表现得非常英勇,为了保存革命实力,自己一人承担下来,结果,对他们恨之入骨的沙皇。便下令绞死萨沙。

消息传来之后,乌里扬诺夫全家非常悲痛,尤其是这位年轻的弟弟,听到自己尊敬的哥哥被沙皇杀害,心中充满复仇的火焰,但他是一个稳重而又勤于思考的青年,几天来,他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怎么才能解救人民的苦难,改变祖国现状?

弗拉基米尔来到伏尔加河旁边,面对流淌河水,终于想通了这个问题,要想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只有去发动千百万工农群众,用暴力推翻腐朽的沙皇统治。让劳动人民自己当家做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他心中顿时豁然开朗,哥哥被害的悲伤心情也好了许多。他暗暗在心中念道:亲爱的哥哥,你的鲜血没有白流,它使我擦亮了眼睛,更是懂得了做人的神圣使命。

想到这,弗拉基米尔转身离开了伏尔加,迈着矫健的步伐,从此踏上了革命的征程。

就在这一年秋天,弗拉基米尔全家迁往喀山,他随即进入喀山大学法律系学习。他发奋研究各种社会学说,并参加了青年学生小组和学生的反抗斗争。他斗争坚决,且对当前的政治问题非常了解,经常向同学们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学说,鼓动大家向沙皇政府作坚决的斗争,因此在同学中威望很高,大家亲切地称他列宁(发表文章时所使用的笔名)。

这年冬天,列宁因组织同学参加一个集会,被反对政府逮捕。在解往监狱的途中,一个警官看着走在最前面的列宁说道:

“年轻的小伙子,你为什么要造反呢?”警察似乎难以理解,接着便以教训的口吻说:“要知道,在你的面前是一堵墙!”“那只不过是一堵朽墙,只要一推就会倒掉。”年轻的列宁毫不犹豫,勇敢而坚定的答道。

这位警官一听,心中吓了一跳,但马上对这个年轻人由衷的产生敬佩之情。

在监狱中,列宁与他的战友们不屈不挠地同敌人展开了斗争。有一次,一位同学与列宁相互交谈时问道:“你出狱后想作些什么?”列宁回答:“在我面前只有一条路,就是进行革命斗争!”

1887年12月19日,列宁被当局放逐到离喀山40多公里的柯库什基诸村。在村中,他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利用这段时间,他博览群书。潜心自修。一年后,列宁又回到喀山,秘密参加了一个马克思主义小组,认真研读马克思的着作,并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

1889年,列宁迁到萨马拉来住。他刻苦学习,用两年的时间,自学完了大学四年的课程。1891年,他以校外生的资格,参加了彼得堡大学法律系的国家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被授予最优等的毕业文凭,并成为注册的助理律师。

然而,列宁对律师职业并无兴趣,他关注的是推翻沙皇政府,使人民获得解放。因而,他刻苦学习德文、法文和英文,认真钻研马克思、恩格斯的着作。与此同时,在萨马拉组织了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小组。

但萨马拉远离无产阶级运动中心,他渴望到无产阶级聚集的地区去。终于1893年8月底,23岁的列宁来到了俄国的政治中心彼得堡。

一到这里,列宁便秘密地同马克思主义小组取得联系。他多次发表演讲,经常到工人居住区去,给工人讲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他的积极倡导下,彼得堡很多独立的共产主义小组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名叫“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的秘密织织,表现出他的非凡的组织才能。出于对马克思主义者的尊敬,他成为公认的领导者。

“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的组成,使俄国第一次完成了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的结合,也为我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但组织越大,目标就越明显,不久,列宁便因密探盯梢而被捕。

在监狱中,列宁一面进行斗争,一面又勤奋学习,写作,就在一间2米宽、3米长的单人牢房里,他写出了着名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一书的大部分书稿。

除此之外,列宁还在狱中写了大量的传单和小册子,以指导外面的工人运动。为了把这些文字顺利地传出去,他想了一个巧妙的方法,把字用牛奶写在要归还的书的空白处,干了以后一点也看不出来,然后乘家人来探望时把书带出去,用火一烘,字迹就出来啦!

为了不让看守发现,他便用面包做成“墨水瓶”,里面灌上牛奶,偷偷地用它来写东西。有一次,列宁正沉浸在写作之中,不小心看守已开门走了进来,他急中生智,一口把小“墨水瓶”吃了下去。他曾在一封信中写道:“我今天吃了六个‘墨水瓶’”,就这样,列宁在狱中机智勇敢地坚持同敌人斗争。

列宁在监狱中被关押一年零两个月后,于1897年5月,被流放到西伯利亚东部的舒申斯克村。这是一个荒僻的村庄,距离铁路有600多公里,全村连一份报纸也没有。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列宁依然充满着乐观精神,忘我地进行工作。在这三年的流放生活中,列宁完成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部着作。此外,列宁还写了30多篇文章,翻译了2本书。期间,列宁还一直考虑着党的建设问题。这首先要办份报纸,才能把工人阶级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此,他勾勒了一个较为成熟的计划。

流放期满后,列宁到了国外,1900年12月,这份名叫《火星报》的报纸,终于在法国莱比锡出版了。列宁写了大量文章,来论述党的建设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这些报纸通过各渠道运回俄国,在工人手中秘密流传。列宁的名字,也随之传遍到整个俄国。

经过长期的筹备工作,俄国社会民工党代表大会,终于在比利时王国的首都布鲁塞尔召开了。经投票选举出党中央机关,以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获得了多数票。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诞生了。从此,他开始领导人民走向胜利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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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名人宋庆龄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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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庆龄诚实守信的故事

一次,妈妈给小庆龄讲了“自食其言”的故事:春秋战国时,鲁哀公的身边有一个重臣叫孟武伯,他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说话不算数。因此,鲁哀公对他很不满。一天,哀公举行宴会招待群臣,孟武伯和哀公的宠臣郑重也参加这次宴会。孟武伯向来不喜欢郑重,在宴会上借机出郑重的洋相,便问道:“郑先生怎麽长得越来越胖了?”哀公听到后,便插嘴道:“一个人常常吃掉自己的诺言,当然会长肥呀!”在座的大臣一听就知道哀公并不是批评郑重,是在暗中指责孟武伯说话不算数。

妈妈的故事是教育她说话要算数,要谨守诺言。对此小庆龄铭记心间。

一个星期天,宋耀如准备带着全家去朋友家作客,孩子们大都穿好了礼服就要出发了,只有宋庆龄仍在钢琴前弹奏着那动听的旋律。

母亲喊道:“孩子们快走吧,伯伯正等着我们呢!”

听到妈妈的喊声,宋庆龄立即合上琴盖,跑出房间,拉着妈妈的手就走,刚迈出大门,突然又停住了脚步。

“怎麽呀?”一旁的宋耀如看到庆龄停住了脚步,不解地问道。

“今天我不能去伯伯家了!”庆龄有些着急地说。

“为什麽不能去,孩子?”倪桂芝望着女儿说。

“妈妈,爸爸,我昨天答应小珍,今天她来我家,我教她叠花。”庆龄说。

“我原以为有什麽非常重要的事情呢?这好办,以后再教她吧!”父亲说完,便拉着庆龄的手就走。

“不行!不行!小珍来了会扑空的,那多不好呀!”庆龄边说边把手从父亲的大手里抽回来。

“那也不要紧呀!回来后你就到小珍家去解释一下,并表示歉意。明天再教她叠花不也可以吗?”妈妈说。

“不!妈妈,您不是常说要信守诺言,我答应了别人的事,怎麽可以随意改变呢?”宋庆龄不停地摇着头说。

“我明白了,我们的罗莎蒙黛是一个守信用的孩子,不能自食其言是吗?”妈妈望着庆龄笑了笑,接着说:“好吧,那就让我们的罗莎蒙黛留下吧!”

宋耀如夫妇放心不下家中的小庆龄,在客人家吃过中午饭,就提前匆匆地回到家中。一进门,宋耀如高声喊道:“亲爱的罗莎蒙黛,你的朋友小珍呢?”

宋庆龄回答说:“小珍没有来,可能是她临时有什麽急事吧!”

“没有来,那我的小罗莎蒙黛一个人在家该多寂寞呀!”倪桂芝心疼地对女儿说。

“不,小珍没有来,家中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但是我仍然很快活,因为我信守了诺言。”宋庆龄辩解道。

听了小庆龄的话,宋耀如夫妇满意地点了点头。

二、从小心怀祖国

1908年,宋庆龄15岁。这一年,她被父母送到美国留学,进了佐治亚洲梅肯市的威斯里安女子大学。宋庆龄是个文静而爱沉思的女孩子。她学习非常勤奋,尤其是想到将来要为穷苦的祖国人民做事时,她就更加刻苦地学习。

有一次,班里要讨论历史方面的问题,她认真地收集资料,认真地思索,做了充分准备。

宋庆龄小时候的故事

在讨论会上,一位美国学生站起来发言。他说:“我认为,历史的发展是难以估计的,你们看,那些所谓文明古国,譬如亚洲的中国,已经被历史淘汰了。人民的希望在欧洲、在美洲。在我们这里。”

这时,坐在前排的宋庆龄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她紧缩双眉,耐心地听者美国同学的发言。那位同学刚讲完,宋庆龄就站了起来。教室里立刻静下来了,宋庆龄显得有些激动,但她仍然用柔和的声调说:“历史确实是在不断变化的,但它永远属于亿万大众。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没有被淘汰,也不可能被淘汰。有人说中国像一头沉睡的狮子,但它决不会永远的沉睡下去。总会有一天,东亚睡狮的吼声将震动全世界!因为它有广阔的土地,勤劳的人民,悠久的历史,富饶的物产,有无数革命志士,为了它的振兴在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大家交口称赞:“说得好,以理服人。”“这些话多么有力量!”

宋庆龄虽然身在国外,但她时时刻刻关心着国内的情况,她常对同学说:“我不能忘掉中国,我对祖国充满了理想和希望!”

有一次,班里要讨论历史方面的问题,她认真地收集资料,认真地思索,做了充分准备。

宋庆龄小时候的故事

在讨论会上,一位美国学生站起来发言。他说:“我认为,历史的发展是难以估计的,你们看,那些所谓文明古国,譬如亚洲的中国,已经被历史淘汰了。人民的希望在欧洲、在美洲。在我们这里。”

这时,坐在前排的宋庆龄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她紧缩双眉,耐心地听者美国同学的发言。那位同学刚讲完,宋庆龄就站了起来。教室里立刻静下来了,宋庆龄显得有些激动,但她仍然用柔和的声调说:“历史确实是在不断变化的,但它永远属于亿万大众。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没有被淘汰,也不可能被淘汰。有人说中国像一头沉睡的狮子,但它决不会永远的沉睡下去。总会有一天,东亚睡狮的吼声将震动全世界!因为它有广阔的土地,勤劳的人民,悠久的历史,富饶的物产,有无数革命志士,为了它的振兴在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大家交口称赞:“说得好,以理服人。”“这些话多么有力量!”

宋庆龄虽然身在国外,但她时时刻刻关心着国内的情况,她常对同学说:“我不能忘掉中国,我对祖国充满了理想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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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300字:李四光小时候的故事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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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1889-1971),中国地质学家,地质力学的创始人。在20年代,他首先发现了我国存在的第四纪冰川遗迹,提出了地质力学的构造理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部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李四光是湖北黄冈人,原名李仲揆。14岁那年,因他学业优秀,被保送去日本学习。在填写出国护照时,他把年龄“十四”误填入姓名栏里。怎么办?李仲揆灵机一动,把“十”加几笔成了“李”字。一看,名叫“李四”,又太俗气了;又在后面加了一个“光”字。从此,他开始叫“李四光”。

李四光小的时候,家里很穷,兄弟姐妹7人,爷爷又卧床不起。父亲是教书先生,收入微薄,妈妈一人种田,日子很艰难。李四光排行老二,年岁很小,但十分懂事。他平时看到妈妈一人干活,心里难过,就千方百计帮助妈妈干活。天刚亮,他就起床,把水缸装得满满的;上山砍柴,总要挑得满满的才回家。

李四光从小爱动脑。他帮妈妈舂米,用脚踩踏板,人小踩不动,他动脑筋用绳子绑在石杵那一头的踏板上当脚往下踩时,同时用手使劲拉绳子,这样石杵就动起来了。他和小朋友去荷塘采藕,小伙伴大多嘻嘻哈哈,打闹取乐,半天只能采几节断藕带回家。而李四光精明能干,他先顺叶踩到藕,再用脚小心地探出藕的方向,然后依着它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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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林书豪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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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在一周之前,不会有多少人关注林书豪这个名字,尽管这个毕业于哈佛大学的美裔华人已经在NBA摸爬滚打了近两个赛季。如今,再度提起林书豪这个名字,不了解NBA的人也在津津乐道于纽约尼克斯队的五连胜和林书豪从板凳球员一跃成为耀眼明星的传奇故事

林书豪林书豪,美籍华人,祖籍浙江省平湖市,祖辈移居台湾彰化,林书豪的父亲林杰明和母亲是在上世纪70年代从台湾移民来美国的,在林书豪的成长道路上也曾遇到教育重压和个人兴趣选择的问题,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开明、不功利的父亲,支持他坚持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很重要,作为人父人母的我们,在林书豪的成长故事中能得到一些启发。

5岁在父亲的影响下接触篮球

林书豪的家庭具有篮球基因。身为计算机工程师的父亲林杰明是一个NBA拥趸。他在上世纪70年代移民美国之前,就已经为NBA着迷。台湾电视画面中任何有关NBA比赛的画面,他从不放过。

从台湾移民美国后,他就开始研究“大鸟”拉里?伯德和“天钩”贾巴尔。上世纪80年代湖人与凯尔特人的世纪对决,让他如痴如醉。“我无法解释为何会迷上篮球,但我就是爱。”林杰明说。

5岁时,林书豪就开始接触篮球了。他被带到一个基督教青年会参加儿童篮球联赛。不过,他并非与篮球一见钟情。“那个赛季,他有一半比赛是站在球场中央吮吸大拇指。”比他年长四岁的哥哥约什?林如此回忆。

后来,母亲不再去看他打球了。林书豪恳请母亲重新回到场边。她承诺儿子只要改变态度,就会去助阵。“他当即就表态‘我会拼命,努力去得分’。”约什透露,母亲真的去了,而弟弟也砍下儿童比赛规则下所能得到的最高分。“从此之后,他正式在篮球路上起飞,再也没回头。”约什说。

亚裔家庭对学业看得太重

整个孩提时代,林书豪完成家庭作业后,就和父亲一起泡在基督教青年会的篮球场上。他们会在一起训练,打单挑比赛。“很多亚裔家庭对学业看得太重了。但我觉得,能与孩子们一起玩耍同样很棒。我很享受这一天伦之乐。”林杰明说。

父母也曾逼他学琴为其规划未来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随时可能中断。第一个障碍是林书豪的妈妈,她在上世纪70年代移民美国,一直坚持传统的台湾教育理念,敦促林书豪勤加练习钢琴,以后成为一个医生。幸好普渡大学计算机工程学博士毕业的林爸爸林杰明坚持让林书豪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完全没有想把他培养成职业球员的想法。如果那个时候他说自己不喜欢这个运动,那么我不会强迫他做这些事情。”

虽然只有1。67米的身高,但林杰明疯狂地热爱着篮球。几年后,他的第一个孩子约书亚已经5岁了,林杰明开始向他传授那些从录像中学来的技巧。随后就是林书豪(Jeremy),最后是小儿子约瑟夫(Joseph)。林杰明用各种方法培养孩子们对篮球的兴趣,并制定了严格的家庭训练制度:每周训练三次,每次90分钟,风雨无阻。一家人因为这个制度而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每天一放学,孩子们会迅速完成家庭作业,然后从晚上8点半开始与父亲一起训练,项目包括基础技术训练以及2对2的对抗赛。林杰明确信:成功来自于扎实的基础,从这个年纪开始苦练,这些技术将在他们的肌肉之中根深蒂固。

林书豪家庭的做法和我们很多父母一样,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灌输他们很多知识和技能,甚至有时只是家长自己的梦想。好在林书豪的父亲对篮球疯狂地热爱,并且做到了尊重孩子的选择。最重要的是,在培养起孩子的兴趣后,他做到了风雨无阻的坚持。

面对不公的际遇,教会孩子内心坚强

美国媒体曾这样形容亚裔球员:“在美国篮球界,身为亚裔球员,你的头顶上总有一个难以穿越的玻璃天花板,透明却坚硬。”纯正的亚洲血统,是林书豪篮球道路上的无形障碍。虽然有姚明、易建联这样的中国NBA球员出现,但在多数美国人眼里他们全是靠巨大的身高本钱。

高一时,林书豪入选了校队,一年后他入选了分区年度最佳二年级生阵容,随即又两度荣膺最有价值球员。然而,虽然拥有美国国籍,但歧视和嘲讽一直在学校里伴随着林书豪。每当他走进篮球场的时候,就会有人不屑地说:“快回去吧,中国人,这里是篮球场,没你的事!”还有人说:“看他那细长的亚洲人眼睛,能看得见篮板吗?”林书豪当时的身高只有1。60米,在一群身材高大的美国学生中就像个“小不点”,这更加重了他的自卑。

面对受委屈的儿子,父亲林杰明告诉他:“即便有些人对你品头论足,你也必须保持冷静,绝对不能因此动怒。只要你赢下比赛,人们自然会尊重你。”林书豪果然做到了。高中最后一个赛季,他交出了场均15分7助攻6篮板5抢断的华丽数据,率队取得32胜1负的惊人战绩,并最终在加州二级联赛成功夺冠。这时候,林书豪的身高也蹿到了1。88米,甚至超过了那些曾经取笑他的学生。

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自卑便油然而生,这是成长必经的过程,同时也是成长的拐点。面对并战胜挫折的过程,也是打造孩子人格、个性的过程。林杰明对儿子说的话颇有深意,首先是要保持冷静,别让别人的言谈激怒自己;其次,反击他们的最好方式就是自己的表现。有些家长总是为孩子提供各种物质的保障,当孩子遇到辱骂恨不得自己“出头”,却错失了教育孩子的最佳机会。

“以退为进”,教会孩子适应环境

林书豪急切地想证明自己,他几乎把所有课余时间花在篮球上。但第一个赛季,林书豪平均出场时间只有18分钟,场均4。8分,表现一般。

林杰明教育儿子:“不要急于求成,你首先是一个哈佛大学的学生,完成学业是你首要的职责。”“欲速则不达”,此时,林书豪才体会到这句中国成语的深刻意义。他开始合理分配学习与训练时间,该学习时,一定全身心地扑在学习上,学习累了再到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这样学习与打球二者相得益彰。不仅如此,他还当上了哈佛大学校报的编辑。

与同学、老师关系融洽的林书豪,第二个赛季出场时间飙升到31分钟,场均得分也达到12。6分。第四个赛季,林书豪已经成为绝对主力,得分、助攻和抢断都排球队第一。

2009年,林书豪在对康涅狄格大学的比赛中独得30分;三天后他又拿下25分,连续第二年击败波士顿学院。7胜2负的开局创下哈佛大学男篮25年最佳战绩。一个身高仅有1。91米的华裔后卫成为比赛主宰,NCAA赛场上似乎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林书豪征服了美国篮坛。那些曾经对他冷嘲热讽的人也成了他的拥趸者,他终于用成绩赢回尊严。2010年7月22日,林书豪正式与金州勇士签约,踏入了自己和父亲梦想中的殿堂——NBA。虽然在这个篮球殿堂里几经波折,但父亲教给他的人生信条始终支撑着他,终于在本赛季,林书豪迎来了化茧为蝶的最后转变。

刚进大学的林书豪,面对的是“亚洲人打不好篮球”的歧视,更重要的是,他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和许多陌生的人。父亲让儿子先完成学业,乍看之下仿佛在回避问题,但又寓意深长。结果,林书豪一方面让学业与篮球形成互补与激励,同时又融入环境,恰恰印证了中国“以退为进”的哲理。遇到瓶颈时,退一步或跳出来,往往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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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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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小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追求成功,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小男孩们之间总会难免发生“战争”。有一次,上四年级的拿破仑和一个大他两岁的男生“狭路相逄”了。拿破仑身材矮小,怎么能是大男生的对手呢,不一会儿,他就被大男生打成了熊猫眼,正巧的是,上课铃响了,拿破仑就跑去上课。下课以后,他又跑去找那个男生,但是这次更惨,嘴巴都变成了“腊肠”。拿破仑可并没就此罢手,他每次下课都去找那个男生,直到那个男生都被他缠烦了。

“你为什么老来找我?你明明打不过我吗!”那男生终于忍不住问拿破仑。

拿破仑像个骄傲的小公鸡,他理直气壮地说:“你惹了我,必须对我说对不起!不然我会一直和你打下去的!直到你说对不起为止!”

大男孩也许是被拿破仑的话语震撼了,也许是已经厌烦了和拿破仑这个弱小的对手打架,他踌躇了半天,终于向拿破仑说了“对不起”三个字。

拿破仑虽然被打得伤痕累累,不过他听到“对不起”三个字后,还是心满意足地走了。

拿破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竭尽全力争取最后的胜利,最终,他心中远大的抱负也成功地实现了,当他坐拥自己的帝国时,一定不知道有多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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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兴趣成就成功的名人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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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随着一声哇哇啼哭,他出生在希腊风光旖旎的克里特岛。小小年纪的他,总喜欢拎个竹篮,在离家不远的海滩捡贝壳玩耍。

一次,几位女游客沐浴着夏日阳光,眺望着远方美景,一时又齐声哈哈大笑。好奇心促使他走上前去,想搞明白她们在说啥。

“小家伙,能送几只贝壳吗?”虽然一个字也没听懂,但他思忖了一会儿,乐呵呵地递上两枚漂亮的贝壳。游客们向他竖起了大拇指,给了一美元作为酬金。他手舞足蹈,因为从内心理解了晦涩的外文。自此,去海滩成了他每天的期待,慢慢地,他也能听懂一些复杂的外国话。

这天,他随手从家里拿了本书,如约去了海滩。他完全沉浸在书里,一呆就是一整天。他回到家时,母亲心急如焚,厉声呵斥:“上哪儿了?”“在海滩看德语教科书。”将信将疑的母亲决定考考他。让母亲又惊又喜的是,他嘴里竟迸出了几句拗口的德语。他还信誓旦旦地说:“从明天起,我要天天去跟游客学语言。”

孰料,晚上,他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痛得嗷嗷大叫,因为整天的曝晒,让皮肤严重受伤。母亲耐心地给儿子擦药,儿子却一直喋喋不休,冒出一句:学语言这么苦,明天不去海滩了。

母亲眉头一皱,郑重其事地说:“你不想去海滩,妈不反对……但如果你想学更多语言,去很多地方游玩,就需坚持兴趣。”

他似懂非懂。但幸运的是,他似乎被母亲描绘的未来吸引住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便起床,又来到那片熟悉的海滩……

自此,他的兴趣一发不可收拾。读高中时,他已熟练掌握了英语、意大利语。慢慢地,他理解了学习语言的真谛:深入语言背后的文化,就能更快地掌握一门外语。

他俨然一个修行者,全身心地沉浸在与语言相关的事情中。上世纪80年代,为了能更深刻地理解土耳其语,打破人们眼中的语言藩篱,他来到伊斯坦布尔最大的清真寺参观,在那里傻傻地观看祈祷仪式。看别人怎么做,再笨手笨脚地模仿……两个月后,他就能说上一口流利的土耳其语了。

1994年,他被欧盟三大机构之一的欧洲议会聘为翻译。接下来的几年,大多数来欧洲议会演讲的国家元首,都由他担任翻译。他就是欧洲议会里名副其实的明星翻译家伊科诺姆。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他是欧盟唯一可以准确翻译重要中文文件的翻译家。

他成了传奇人物,总被记者追问:“是什么秘诀,让您精通42种语言?”

他总会提及儿时捡贝壳的往事,然后微笑着说:“我始终坚持语言兴趣,也就一路走到了今天。”是的,在生活的道路上,你能取得多大成就、理想能走多远,往往取决于你兴趣的长度。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事实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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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李白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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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是我国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极善于描绘壮丽的自然风光,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这位伟大的诗人小时候就很聪明,但是却很贪玩,不爱学习,常常趁老师不注意,溜出学堂,四处捣蛋。

一天,李白又逃学了,调皮的他带着弹弓,准备去后山打鸟。飘过山下的小溪时,他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正吃力地磨着一根粗粗的铁棒。李白觉得很奇怪,就走过去问道:“老婆婆,您这是在干什么呀?”

老婆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微笑着说:“磨铁棒呀,我想把它磨成一根绣花针。”

“将这么粗的铁棒磨成绣花针?怎样可能啊!”小李白脱口而出,惊讶极了。

这时,老婆婆停下手中的动作,信心十足地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相信,只要天天磨,总有一天能将这铁棒磨成绣花针的。”

老婆婆的信心和勇气让李白十分感动,想想自己平时贪图玩乐而荒废学业,李白惭愧极了。他拜别了老婆婆,立刻回学堂上学去了。此后,李白再也没有旷课逃学,不仅仅如此,他还坚持博览群书。经过不懈努力,李白最后成为名垂千古的“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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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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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欧阳修四岁而孤,其母含辛茹苦,亲自教其识字。因家贫买不起纸,以芦荻划地成书。贫苦的生活令欧阳修磨练出刚强的个性,从不向恶势力低头。

一年,街上来了一个算卦者,鹤发童颜,望之有如神仙。其实那老者是一个退官的读书人,因看破世情,隐于市井,并精研出一套处世哲学,柔能克刚。

他见欧阳修天庭饱满,他日必成大器,但过于刚强,日后仕途恐有挫折。老者有意开导他,便说道:“看你的机灵模样,想必读书不少,能对句吗?”

欧阳修当然不会在乎,老者便道出上联:

齿刚唇柔,刚者不如柔者久,柔能克刚;

欧阳修年纪还小,一时不明老者之意,还以为老者讥笑于他,于是答道:眉先须后,先生何似后生长,后来居上。

老者点头称赞,但不禁心中暗叹。后来欧阳修果然大有作为,但由于数以直谏逆旨,屡遭贬谪,晚年锐气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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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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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李白(公元701-762年)一生写诗1000余首,他的诗雄奇豪放,把我国古代的诗歌创作推向了高潮,对后世和世界都有极大的影响,被后人尊为“诗仙”。

李白5岁那年,跟着父亲从西域(yù)回到四川青莲地区定居。到10岁的时候,他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有一年春天,岷(mín)山山脚下有个客人前来拜访李白的父亲,恰巧他外出未归。客人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就要离去。李白见了,连忙拉住客人说:“伯伯,您远道而来找我父亲,累了半天也不休息一下,就要返回,这样会伤身体和精神的啊。”

客人见李白礼貌热情,能言会道,心中暗暗佩服,便坐了下来。

李白开始忙起来,他又是送茶,又是递毛巾,对客人非常尊敬。为使客人不寂寞,李白放下手中正在读的书,到客厅陪着客人说话,他大大方方地说:“请问大伯尊姓大名,以便我转告父亲。”

客人有心要试试李白的才学,便咳了一声,用手指轻捻(niǎn)了一下胡须,大声说:“我的姓是‘有人偷’,名字是‘鸟落山头不见脚’。”

李白认真思考了一会,便拱手回答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父亲回来,我一定告诉他。”

客人疑惑地问:“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

李白他立刻回答说:“‘有人偷’就是把‘偷’字去掉单人旁,那么就是‘俞’字;‘鸟落山头不见脚’,就是‘岛’字。您姓俞,名字叫岛!”

客人听后,十分佩服,连连拍着他的脑袋说:“童子真是奇才,可喜可贺!”

李白不到10岁时,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家乡。14岁时,李白来到南浦(今四川万州市),当地有个姓胡的乡绅(shēn)自以为有学问,看不起别人,他想考一考李白。有一天,他当着李白的面就出了一副上联:“梁山栽大竹,无须淋(邻)水。”这个上联含有当地三个地名,因此是一个很难对的上联。谁知李白随口答道:“南浦人长寿,何惧丰都。”这个下联前后也是三个地名,对仗非常工整。

胡乡绅很不服气,他又指着墙上的一幅画让大家看。那画上有个老神仙,怀抱一个大酒坛,睡在崖边,坛口朝外面流着酒。胡乡绅以画为题又出了副上联:“酉(yǒu)加卒是醉,目加垂是睡,老神仙怀抱酒坛枕上偎,不知是醉还是睡?”

李白不慌不忙地回答:“月添半是胖,月添长是胀,胡乡绅挺起大肚堂中站,不知是胖还是胀?”

胡乡绅本想借联讥笑李白,谁知反被李白针锋相对嘲讽了一番,大家一看胡乡绅肥胖如猪的模样,都哈哈大笑起来。胡乡绅羞得满脸通红,还想找个机会再挽回面子。酒席散后,他领众人到花园散步,只见荷花池里有几只小鹅浮在水上,游来游去,便灵动一动,对李白说:“白鹅黄尚未脱尽,竟不知天高地厚!”

李白心里明白胡乡绅的用意,回头向池塘中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一只乌龟伸出头来,便应声答道:“乌龟壳早已磨光,可算是老奸巨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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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世界名人丘吉尔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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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顿·丘吉尔是本世纪最负盛名的英国政治家之一,他诞生于一个贵族家庭。

由于先天不足。他体质赢弱,头发稀疏,说话有些结巴。

他8岁开始上学,14岁进入专为贵族子弟开设的哈罗公学。丘吉尔读书疏懒,很不用功。他不喜欢数学和拉丁文,但对历史和古典文学有兴趣。他生性好动,又不刻苦,所以学习成绩很差。

丘吉尔的父亲曾担任过英国财政大臣,母亲是美国一个百万富翁的女儿,他俩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长子如此不争气。当时,军队是上层阶级中不大出色的孩子们的避难所。因此,他们决定让丘吉尔去上桑德斯军事学院。无奈丘吉尔的基础太差,经过三次考试,才终于进了这所学院。

在学院学习期间,丘吉尔也并不老实。一次帝国音乐厅的一个酒吧关门了,温斯顿高喊:“跟我来!”率领一帮乌合之众,冲了进去,成了全校有名的捣蛋鬼之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丘吉尔逐渐认识到不能这样闹下去,他开始注意读书了,尤其是优秀作家们的作品。

终于,丘吉尔不但从劣等生变成了英国的首相,而且还是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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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故事安武林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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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1966年出生,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名人故事安武林小时候的故事希望能帮助到你!

小时候,我的家乡很穷,没有地方可以买书。即便有买书的地方,我也没有钱,所以,借书成了我主要的阅读方式。我像一只警觉的猎犬一样,无论大人和孩子,只要我能闻到那股特有的书香味道,我一定会软磨硬泡把人家的书借来不可。因为别人催得紧,所以我看书速度很快,差不多是一目十行,估计我的快速阅读法就是借书养成的。

有一次,我到一个同学家里,看到他正坐在苹果树下的小桌子上读书,那是一本发黄的很厚很厚的书。

“什么书,我看看!”不容分说,我就从他的双肘之下将书抽了出来。

同学很不高兴地说:“我正看得带劲呐,是《红日》。很好看。”

我说:“我先看,我看得很快的。”

他说:“不行不行,我也是借来的。再说,我正看到精彩处,不看,难受。”

我说:“我家里正炸麻花,我带你去吃。先借我看吧!”

我这么一说,他就动心了。毕竟,物质的诱惑远远大于精神诱惑,我看他很贪婪地咽了一下口水,喉结那里一动。我们谈妥了,三根麻花换三天先看书的权力。

《红日》这本书,差不多像砖头一样厚。发黄以后,就像发酵的馒头一样,膨胀了许多,就显得更厚了。我不分白天黑夜玩命地看起来了。而那个同学,差不多每天都要问我看了多少页,催命鬼似的。

我从小和爷爷、奶奶、弟弟睡在一张炕上。电灯的绳子被爷爷接了一根布条,长到可以放在爷爷的枕头边上。爷爷每天晚上负责熄灯,催促和监督我们睡觉。那天夜里,我看得入迷,爷爷说:“快睡,我要关灯了。”我说:“等等,还有几页,马上就好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吧嗒”一声,爷爷把灯关了。屋子里黑乎乎的,我没脱衣服,就钻进了被窝,但是,那看过的故事情节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现,而故事的发展又牵动着我的神经。我睁着眼睛,注视着窗外的夜色,直到听见爷爷的鼾声,我又悄悄地拉亮了点灯。

“明天还上不上学啊,啊!”突然,爷爷大喝一声,吓得我一哆嗦,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醒的。他的声音很大,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显得格外响亮。

我赶紧又钻进被窝,脱掉衣服,这一次,假装真的要睡的样子。

灯熄灭了。爷爷的鼾声像摩托车发动机的声一样响起来了。

我突然感到腿边有个冰凉的东西,顺手一摸,呀,手电筒。我欣喜若狂,看来可以继续阅读了。

我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缩作一团,开始看书。我不时要掖掖被角什么的,怕手电筒的光亮暴露我的秘密。但这样的小心,总不能持久,因为故事太迷人,书太好看,所以警惕性就渐渐放松了。

突然,我发现自己的被子被人揭开了,很冷。爷爷哈哈大笑几声说:“你跟我玩捉迷藏呀。”我说:“我睡不着啊。”这一次,爷爷没有生气,而是慈祥而又关切地说:“天都快亮了,你睡一会儿吧。”

啊,天快亮了?可不是吗,窗外天空中的黑色像海水退潮一样慢慢远去。我赶紧丢掉手里的书,合上了眼睛。

多年后,我一直保持着躺在被窝里看书的习惯。看书累了,睡梦会格外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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