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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婚晚育婚假(20篇)

结婚是人生喜事,那么婚假请假条应该怎么写呢,开学吧小编整理了婚假请假条,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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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5省份均取消晚婚假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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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的新计生条例出炉,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记者注意到,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5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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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晚婚婚假多少天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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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男方未达到,男方不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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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取消晚婚奖励假婚假增加至10天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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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将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保持不变。

据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本市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奖励假7天”。

刘振刚在做修改说明时表示,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也是可以的。但参照其他城市有关规定,此次修改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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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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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的新计生条例出炉,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青海、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注意到,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5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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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北京晚婚假现行规定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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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拟取消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附注:

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为此修正草案新增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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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计划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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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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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晚婚晚育婚假规定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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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事件解读:

草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欢喜有人忧。对此,四川省人大代表、市民和企业各有说法。“啥子喃,晚婚晚育假可能就要取消了?为了赶上最后一波长婚假,逼得我要在本月31号前扯证啊!”12月21日,陈女士在朋友圈里感叹。在同事的眼里,陈女士已经结婚了,只是婚假还没有休。其实她因为户口簿没有更新地址,与身份证不符合,所以一直没有领到结婚证。听说有可能要取消“20天”的长假福利,她一下子着急起来。

有点慌

为20天婚假,她想立马扯证

听闻明年元旦后晚婚假有可能从23天变成3天的消息后,从事媒体公关行业的王小姐坐不住了,“比现在少了20天。”

王小姐今年26岁,晚婚年龄。幸福的是,她在上周刚刚被男友求婚成功。不开心的是,她突然感觉少了20天婚假,“想马上扯证。”

王小姐告诉记者,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家里父母也同意,只是还没定下时间。”王女士说,20天的假期是很大的诱惑,小两口能有充足的时间度蜜月。

“结婚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也不能单单为了一个20天的假期而结婚。”当王女士还在纠结,同城的李小姐已经行动,从单位人力资源部核实消息后提出请假申请。

“人力资源部说只要12月31日前请假,还是批23天假期”原本想把假期留到明年开春的她这下决定不等了。

不到预产期,准妈妈想请产假

除了“抢”婚假,也有担忧产假打折的准妈妈坐不住了。在某事业单位就职的何君如怀孕近9个月了,“如果元旦后请假就没有晚育假,何不现在提前请?”何君如说,根据她所在单位的规定,晚育假能多出30天。

不到预产期能请产假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汉沙告诉记者,中国孕妇有坐月子习惯,因此习惯性将产假安排在生完孩子之后。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按照惯例和医学常识来批准产假。一般情况下,产假在怀孕7个月之后就可以申请了。”

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的一位女职工在离预产期还有1个月时,因为身体不好而请假,是按照病假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怀孕职工提前半个月或临近预产期才能请产假。因为中国孕妇有坐月子的习惯,都愿意把假期靠后安排。“但是我们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

晚婚假

有的单位放23天,有的放10天“我们单位的生育假和婚假很宽松,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一天都不会少。”成都一家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批准给员工的晚婚假是23天。“我的婚假只休了10天。”在成都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当培训老师的黄女士告诉记者。

“黄女士公司的做法算是违规。”刘汉沙说,按照规定来说,20天是四川省市规定,如果企业违规,事后应当给员工相应的补偿。

咋个调企业人力资源:还没接到通知怎么调产假“如果按照草案规定,以后产假要减少1个月的时间。”记者查阅到,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也就是说,草案的修改意见如果通过,2016年1月1日之后这些属于晚育妈妈的福利就可能被取消。

“今年我们单位的一名女职工生孩子请产假,假期从7月31号到次年的1月6号,约150天左右。”成都一家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企业还没有接到通知如何调整产假。

1、2016年晚婚晚育假或将取消(公告)

2、晚婚婚假规定2015【官方】

3、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4、2016年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最新】

5、2016年婚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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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晚婚晚育婚假政策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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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拟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晚婚假相关内容被删除,是否意味晚婚假取消呢?早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鼓励晚婚晚育相关条款时,就曾引起广泛关注。当时,长期从事婚姻法研究工作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而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在薛宁兰看来,当时就判断晚婚假被取消为时过早。那现在我省拟将涉及晚婚假的内容删除,是否意味着我省要取消晚婚假呢?对此,有专家表示,人口与计生条例主要规范的是生育,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

不过,记者查阅发现,婚姻法第六条虽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对于婚假长短,并没有具体规定。据了解,目前人们常提的3天婚假,来自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各省区市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大都增加了婚假天数,但是增加天数不一。

尽管按照婚姻法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除了人口与计生条例,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他法律法规对晚婚假有过明确规定。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口计生法修订鼓励大家按政策生育,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及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都不利。

对于此次我省的草案征求意见稿,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分析,删除晚婚假相关内容就意味着晚婚假将取消。当然,也不排除其他部门,例如劳动保障等部门规章、文件会对婚假作出新的规定,但这种规定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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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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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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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四川晚婚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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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元旦后晚婚假就没了?”“那还不赶快去把证扯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2日下午4点50分,成都市主城区当天登记结婚的新人超过600对,青羊区、锦江区扯证的新人甚至比平时翻了两三倍。新人扎堆扯证,难道真的是为了赶上最后一批晚婚福利?

21日公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让未婚青年,尤其是已到晚婚年龄的未婚青年急了:晚婚晚育夫妻是否真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虽然还没有最终定论?但是,如果晚婚假取消,四川的晚婚夫妻将少20天的婚假。记者调查了解到,真有不少已到晚婚年龄的情侣们打算,为了这20天假,一定赶要在元旦前把证扯了。

22日,草案公布的第二天,记者走访成都市5个主城区各婚姻登记处,确实出现了扎堆扯证的情况。“今天扯证的人确实变多了,从上班到现在几乎没休息过。”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工作人员一边核对表格,一边说。

截至下午4点50分,据不完全统计,成都5个主城区当天扯证结婚的新人超过600对,虽比不上“520”、情人节等特殊日子,但比平时有所增加。以青羊区婚姻登记处为例,今年12月22日有125对情侣登记结婚,而去年同一时间,这一数据仅为30对。

“12月22日,又是星期二,应该很多人会觉得比较吉利。”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曹先生认为,22日这天扯证的情侣翻番,除了为赶上晚婚福利,也可能是因为这一天确实是“黄道吉日”。

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2015年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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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晚婚晚育政策终结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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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不过,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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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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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1、2016年晚婚晚育假或将取消(公告)

2、晚婚婚假规定2015【官方】

3、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4、2016年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最新】

5、晚婚晚育婚假规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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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再奖励晚婚晚育夫妻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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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会议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备受社会关注。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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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晚婚婚假规定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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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规定,女性的生育假可延长。但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以后可能就没有“晚婚晚育假”,也没有“独生子女奖励”了。

详解:

1提倡生育两个孩子

现行计生法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正草案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2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将退出舞台

现行计生法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修正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

但是,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3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现行计生法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修正草案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4删晚婚晚育说辞,保留延长生育假奖励

现行规定

根据2012年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假,难产的,增加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的有关规定,对晚育(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修正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准妈妈:希望生育假能延长30天

昨天,正在待产的小刘看到国家拟取消晚育假的新闻后,很担心。她今年30岁,怀孕38周,预产期恰好在元旦前后。“如果我元旦后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虽然生育假可能延长,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延长30天。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二孩妈妈享受不了晚育假 八成网友力挺产假延长》,这个愿望有希望实现了!此次草案修订,虽然拟删除晚育奖励,但同时规定,可延长生育假。这对二孩妈妈来说,可是个利好。

那么妈妈们希望能延长多少?多数人表示,希望至少与取消晚育假前天数一样。也就是说,希望基础性产假能延长30天。

“98天真的有点少了,都过不到孩子百天。”小刘表示。

5婚假可能只剩3天

现行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修正草案规定

晚婚不再获得延长婚假的福利待遇。

网友:度蜜月只能用年假凑了

泰州人梅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当年加上公休日一共休了半个月,前三天双方家里各办了一场婚宴,又跟老公去欧洲旅游了一个星期。

而如果删除晚婚奖励,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婚假3天。“少了十天,不够用啊。结婚前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事需要准备。”“已经预订了度蜜月的行程,如果真取消了,只能用年假来凑了。”不少网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只剩3天有点少。

6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卵子等

当前,禁止代孕等规定只在相关条例中予以规定,此次修正草案将其写入计生法。相关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草案规定:

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7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为此修正草案新增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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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晚婚晚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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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婚奖励政策

1、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2、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二)晚育奖励政策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3、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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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拟增7天婚假产假最长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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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5年12月21日实行新的规定后,各地的晚婚假都被取消,但是有些省市也新出了适合本地的相关放假规定。

北京拟规定新婚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新增配偶的陪产假。

这是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获悉的。当天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婚假有望休10天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他介绍,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

据悉,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刘振刚介绍,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但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故草案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刘振刚说,在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为了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他说,主要考虑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

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 婚后或可再生

再生育政策也将进行调整。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又生育的。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内部指导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案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夫妇达一定年龄 或可领1000元

根据草案,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除(三)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是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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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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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是: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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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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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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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拟新规定:婚假产假天数不变新增配偶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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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面开放两孩政策后,北京出台的相关细则。

本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围绕北京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等政策,聚焦生育条件和生育假奖励及相关福利待遇等问题。《决定》细化了再生育政策,规定了再婚夫妇再生育和子女病残再生育等条件;将晚育奖励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增加了配偶产假;将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不变;删去了有关晚婚晚育、生育间隔、生育服务证管理以及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等内容。

产假天数不变

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这样,相当于取消了独生子女假,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原有产假时常保持不变。

增加配偶陪产假

《决定》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

婚假天数不变

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本次《决定》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规定,更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这使得婚假的总体天数也没有改变。

再婚夫妻可有3个娃

本次《决定》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对于再婚夫妻,《决定》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决定》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未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未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据悉,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根据《决定》做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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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晚婚晚育婚假规定202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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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晚婚假取消,山东17天变3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晚婚假却缩短了,2016晚婚假为什么缩短原因?晚婚婚假多少天?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日报报道称,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这意味着,此前晚会晚育的福利今后可能也不会再有了。

要知道,此前晚婚有10-30天不等假期,明年起婚假或只有3天!

剩斗士们一个个都该哭了吧,结婚给三天的假期,够干啥???

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

将达2.43亿

全国人大21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自1999年我国进入人口老龄社会后,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来势猛、占比高和“未富先老”等特点。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

此前,新华社文章称,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负责人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形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减弱,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

早在1980年,党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就指出,到30年后,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作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指明了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

网友说:

>@秋日折桂:多亏结的早啊

>@丝红:每一条都充满了对80后,90后深深的恶意!

>@otco_co:结婚的唯一动力没了,麻麻不要怪我!

>@我就乐意这样儿:二胎政策跟晚婚假毛线关系,老娘毕业就“被晚婚了”,还不允许早恋,这是要逼劳资终身不婚不育的节奏

>@_De_La_Rosa:不结婚不生娃!爱咋地咋地

>@小泡妹子别来无恙:3天,结毛的婚,异地分居的还没汇合假期就结束了。

>@学姐在忙:3天婚假,让我们外地工作的怎么过,领证都没时间啊,办酒都没时间啊,耍流氓吗?

>@高兴的每一天:晚婚晚育假取消了,你还想让我生二胎?

>@孔大爷是只猪:几年前,你对我说:“乖,听话。不许早恋!”今天,你告诉我“活该,让你不耍朋友!” 呵呵…你咋不上天呢?

>@王二家的狗:清闲的日子到头了,大家忙着过圣诞,忙着等元旦。我却在忙着背政策,二胎才接受,婚假就没了。

>@我不玩了你慢慢玩:以后你们再也不能用“国家鼓励晚婚晚育”这个理由来掩盖自己单身的事实了。我国已经开启官方虐狗模式。

不过据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

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

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在12月31号前赶紧把婚假请了吧

不然到明年

就只有3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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