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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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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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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年春节很快就要到了,应届毕业生网编辑为你整理了我市烟花炮竹燃放时间地点及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做出明确规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只有3天。

根据《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开区)烟花爆竹的零售时间为2015 年2 月16 日至2 月20 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二),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零售。

而关于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的规定,比零售时间时限更短,除 2015 年2 月18 日至2 月20 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这3天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对市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市区共有10类区域被划分为禁止燃放区,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根据规定以上禁止燃放区域内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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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一节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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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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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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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正在全体党员中展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党中央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员本色,增强各项本领。通过专题一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有看齐意识,务求政治合格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率先垂范,为全党同志做出了标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之本,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从根本上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在不断的学习中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检视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把对党的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就是要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把自己摆进去,在查问题、析根源、列清单、抓整改上付诸于行,一项一项抓落实、不达标准不收兵,真正树立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政治上合格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要有进取精神,立大志做大事

什么是“大事”? 孙中山 先生讲:“就是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邓小平同志当年复出时也曾说过:“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目中的大事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是立大志做大事。焦裕禄、杨善洲、吴金印等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做了多大的官,而是他们做出了在常人眼中认为是小事,而群众看来是大事的业绩,体现出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的权力观和拼博进取、实干兴业的政绩观。志当存高远,事须躬而为。只要我们秉承“创新、发展、共享、绿色、环保”理念,在党中央的正确引领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正确的道路上踏石留印、在行之有效的举措中抓铁有痕,就一定能够在新常态下爬坡过坎、行稳致远,党的“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要有担当责任,甘于奉献付出

为官意味着责任和担当,预示着奉献和付出。焦裕禄同志到兰考上任前,坚定地向党组织表示:“不改变兰考的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他团结带领全县人民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创造了兰考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习近平同志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媒体专访时说:“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从总书记个人风趣的自问自答中,我们能够充分领略到作为国家元首他牺牲自我,为民请命的崇高人生境界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光辉形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继承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敢于担当、在服务群众做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弘扬奉献的精神,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清风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加强作风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精气神,树立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良好形象。

四、要有大局观念,注重团结协作

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方法的传承。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分子,要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思想沟通,善于从团结中得到力量,从合作中找到方法,从集体中获得快乐,真正形成互相信任、尊重、帮助、支持的氛围,确保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只有营造了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我们上下之间、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搞好配合,补位而不越位、搭台而不拆台,真正形成有向心力、凝聚力、竞争力、战斗力的团队,才能始终树立党员干部先进性、纯洁性的良好形象,当好引领广大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火车头”和“示范兵”。

五、要有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廉洁自律是一种美德,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焦裕禄同志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严于律已的高尚情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已、守住底线就要依据《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要时刻珍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守住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纪律和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和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工作和生活,真正做一个干净无私、充满阳光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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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全文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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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号,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强调在成本与价格的“双重挤压”、资源与生态的“双重约束”下,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此外,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请听记者的报道。

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延续了这一传统,继续将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主题,提出要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分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国内生产成本在上升,我们农产品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成本上升好比是地板,在逐步抬高;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就好比人家的价格是我们的天花板,这样就出现了地板抬高和天花板向下的双重挤压的情况。另一个矛盾是双重约束,我们是人多地少水缺的国家,人均耕地和淡水资源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生态环境又严重受损,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底线,环境绷的越来越紧,我们把它称作双重约束。”

宋洪远认为,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强调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为解决我国农业近年来遭遇的“双重挤压”与“双重约束”这两对矛盾,提出了根本解决之道。

“面对双重挤压,我们就要研究,比如怎样支持保护农业、怎样提高竞争力,从根本上来说还要考完善支持政策,提高农业效率来提高竞争力。双重约束下,就面临怎样保证供给、保证质量安全、怎样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这个问题,文件着重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方式,通过调结构来解决双重约束问题。”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号文件提出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业生态治理等要求。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过去我国片面追求农产品供应数量充足,给资源、环境造成较大压力;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我们现在农产品供给数量很充足,但代价很大,主要是消耗资源太多,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出现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另一个造成不可持续、资源环境代价比较大的问题。要加大农业生态治理力度,让农业不再污染环境,同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让资源能匀速利用,环境能够友好,食品安全让百姓更有信心,这应该是硬骨头,必须取得新突破。”

相较过去几年的一号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有个突出特点,即强调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文件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李国祥认为,加强法治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

“这几年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培育了新型主体。新型主体土地的经营权怎么保护,转出土地的农民的权益怎么保护?为了让现代农业的发展能够健康推进,需要法律来规范。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法治的保障越来越重要。只有法律保障了,现代农业发展与建设步子才能迈的更稳定,方向才不至于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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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关于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全文共 2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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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四川省、成都市和我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

为确保厉行节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厉行节约、贯彻八项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厉行节约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牵头科室职能职责、任务指标分解等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以及八项规定的工作机制。局党组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给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二、广泛动员,强化认识

充分利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每一项工作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一是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按市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打印和复印用纸及打印的一次性讨论稿等能双面使用的要回收使用。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办公设备,延长使用寿命,节省办公耗材。

二是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坚持安全用电、规范用电,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下班前要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养成随手关灯习惯。节约用水,不要出现“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局接待工作,牢固树立民政局良好的对外形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根据新要求修改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上级部门来我局调研和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挂会标,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二是坚决杜绝纪念品馈赠及春节期间联谊联欢活动。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2012年春节至2013年5月期间做到厉行节约,没安排单位内部以及与外单位之间的联谊联欢活动,没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以务实之风抓好本质工作。切实做好了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年”等慰问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

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

四是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了加强民政系统资金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局机关成立了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不同科室需外出办事时,尽可能集中同线路外出办公人员一同外出。

四、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一)强化管理,措施得力。一是在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安装节能灯。二是加强电脑耗材的使用管理。各科室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打印机复印机晒鼓灌墨粉等方法,既节约了购买耗材费用,又达到环保的目的。三是加强办公成本的控制。坚持办公文具以旧换新,内部文件正反面用纸等。四是加强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坚持修旧利废,计划维修保养,合理降低设施设备维修费和材料费。五是抓好节约水、电、气的管理。把节约用水用电要求写进岗位责任制,对用水用电设备进行专人管理,真正做到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六是加强资源消耗计量和监测管理。定期开展资源消耗自查工作,汇总分析资源利用状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充分挖掘节约潜力。

(二)严格标准,加强督促。为避免厉行节约工作走过场、留死角,在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开支情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与办公室、财务科组成检查组,对全局全局4个直属单位今年14月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一般性费用支出、酒水、用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为把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将国内公务考察列入了厉行节约控制范围,实行“两个严禁”,严禁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公务考察活动,严禁以招商引资、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五、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节约意识还不够强,自觉性还不够高;二是全局厉行节约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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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调令文件引发质疑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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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宣布撤编足管中心,进行人事等方面的改革。9月1日,中国足协在内部召开员工去留大会。当天下午,林卫国(时任青少部主任)、陆煜(时任女子部主任)、苏小春(时任综合部副主任)、郭辉(时任国青、国少领队)、付玉培(时任国奥副领队)、李晓旭(时任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官员)等六名足协的中层干部被约谈,要求其到新岗位工作,足协三位副主席张剑、魏吉祥、于洪臣都参加了。

林卫国、李晓旭和陆煜同意工作安排,被调离足管中心。其中,林卫国前往篮管中心担任青少部副主任,陆煜前往总局训练局担任行政处主任,李晓旭则调至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工作。付玉培、苏小春、郭辉三名在足协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不愿意离开。他们均认为其在工作方面没有任何问题,没有理由走。

11月23日,中国足协向付玉培发出一份通知,其中给付玉培的为《关于付玉培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其中写道:“付玉培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现调你去国家体育总局奥林匹克中心工作,请于11月30日前去上述单位报到,特此通知。”落款为“足球中心”。通知的文件抬头和公章均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与此同时,苏小春和郭辉都收到了相同格式的征调函。

这份通知引发质疑。首先,8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已经撤编,但到了11月底,足协却还在使用足管中心名义开展工作;其次,即使不撤编,足管中心也没有权力把员工调往总局下属单位,下文文件和公章都应该是总局人事司的。

对此,中国足协回应:一是关于相关人员工作调整,在当前改革过渡期,以足管中心名义下发通知,是正常的;二是相关工作符合人事政策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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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中央1号文件心得体会

全文共 4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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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央1号文件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等。

今年“一号文件”五方面被分为32个小点,首当其冲仍是粮食安全。另外,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污染治理也获得重点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等,一号文件也有大篇幅涉及。而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更是近年来首次被写入一号文件。

农业现代化是此次一号文件的首要议题。在农村现代化推进的过程中,以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农业作为发展重心的农业企业有望受到更多政府支持和资金青睐。

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土地改革提供了最核心的制度方面的支持。此前,农业部在年终工作会议上部署2015年工作时首先提出的就是土地制度改革。会议提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智谋规模经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篇:中央1号文件心得体会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全面分析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解决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课题,应对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大挑战,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农业产业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凸显,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问题。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解决和应对好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课题与挑战,必须守住农业安全底线。

农业产业安全面临新挑战

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农业效益。但近年来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国内粮棉油糖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对提高农业效益、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带来新挑战。

大宗农产品国内外价差不断扩大。随着劳动力、土地、环境保护等成本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成本快速上升。2006—2012年,我国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籽、甘蔗价格年均涨幅均低于同期成本涨幅,到2013年我国大宗农产品国内价格已全面高于国际价格。2014年前5个月,大米、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食糖国内外价差分别为每吨318元、451元、924元、1484元、7078元、2766元。

关税的防火墙作用受到削弱。近年来,主要农产品进口税后价低于国内最低保护价和临时收储价,关税的防火墙作用受到削弱。这导致边收储边进口,政策成本过高。2013—2014年度我国临时收储玉米6919万吨,临储棉花629万吨,每吨棉花库存1年的利息和维护成本在2000元左右。临储菜籽油高达600万吨,若按当前市场价格销售,价差损失超过150亿元。食糖临储库存累计500万吨左右,隐亏估计超过200亿元。

进口对国内农业产业影响加深。受价差驱动,我国主要农产品进口激增。“大豆之殇”是我国农业产业安全问题的典型表现。我国大豆种植户均面积小,难有规模效益,生产成本比美国高30%以上。由于大豆市场高度开放,国内大豆种植比较效益低,导致大豆种植面积不断减少。食糖进口价格过低,导致国内价格持续下跌,造成糖企全面亏损、蔗农收入下降。国内外价差不断扩大,是造成洋货入市、国货入库的根本原因。

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受到威胁。虽然当前我国粮食进口量并不大,但由于进口受国内外价差驱动,国内粮食产业发展受到威胁。2013年,越南籼米价格低廉,国内企业进口动力强劲,造成南方籼稻库存积压、销售困难。玉米国内供给和库存充裕,但仍然保持一定数量的净进口。在国内粮食连年增产、库容紧张的情况下,进口激增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卖粮难”局面。

粮食安全面临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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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号文件把“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第一条,凸显了确保粮食安全、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的重要性。尽管我国粮食产量十一连增、产能达6亿多吨且库存充足,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农业开放度提高,我国粮食安全面临新挑战。

增产潜力减弱,保持产能难度加大。2003—2014年的粮食十一连增实际是波动型的微增。11年间,不同年份增产幅度差异较大,最高增幅是2004年的9%,最低是2009年的0.4%,且近4年有逐年减小趋势,在高基数上继续增产难度越来越大。我国粮食发展纲要要求到2020年粮食产能达5.5亿吨以上,尽管2013年粮食产量已超过该目标,但受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自然灾害和资源环境制约,在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保持现有粮食产能难度加大。

生产成本快速上升,粮食价格提升空间减小。据测算,从1995年到2011年,我国3种谷物和大豆每亩产出量分别增长29.1%和32.8%,但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期每亩总成本分别增长110.2%和91.8%,收益率都明显下降。直接生产成本上升是推动农业生产总成本上升的主要力量,包括化肥、农药、农膜、机械作业、劳动力等,这些投入占总成本的80%以上,而且近几年仍在上升。粮食价格缺乏高关税保护,难以相应上涨,这就使粮食生产缺乏必要的利益激励。

进口快速增长,粮食安全战略受到挑战。自2009年我国谷物由净出口转为净进口以来,进口量一路激增。尽管目前我国三大谷物进口量保持在关税配额之内,但按目前生产成本和价格增长趋势推算,今后5—7年三大谷物以配额外关税税率进口将成为现实。我国对于征收配额外关税后的进口是完全放开的,这将给“以我为主”和“适度进口”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带来挑战。

种粮比较效益低,流转土地“非粮化”较为普遍。2011年,种植苹果、蔬菜、花生的每亩净利润分别为4612元、2558元、723元,而种植3种主粮的平均收益只有251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手流转土地后“非粮化”现象较为突出。截至2012年底,全国流转后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面积为1.56亿亩,占总流转面积的56%。截至2013年底,有些种粮大省土地流转后“非粮”比例增加了20%—30%。

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新挑战

调查显示,目前城市居民感到最不放心、最不安全的社会问题是食品药品安全。因此,中央1号文件专门部署“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因素多。一是农业生产环境影响。据专家估算,我国粮食生产每年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二是农业生产技术影响。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比较落后,非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现象屡见不鲜。三是经营方式及市场影响。我国有2.5亿农户和约50万个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分散经营的模式很难实行标准化生产,在利益驱动下农产品质量控制往往被忽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条中,种、养、收以及初加工等环节是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相对于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难以控制。一方面,化肥、饲料、农药、兽药等各类投入品使用的技术千差万别,生产经营者众多,农产品种类繁多,难以全面监管。另一方面,农产品中微生物、重金属、兽药和农药残留等有害物指标,以目前的检测技术,再考虑成本等因素,难以全面检测。

确保我国农业安全的对策

农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和国家安全,必须按照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总要求,从战略高度积极应对。

完善农业产业安全战略。在涉农国际贸易谈判中坚持粮棉油糖关税税率不减让、关税配额不扩大、农业“黄箱”支持空间不削减。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积极利用“两反一保”措施,使贸易救济常态化。研究建立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加强对国内产业的贸易补偿,对因进口农产品竞争而受到损害的农业产业和农民提供补偿性援助。

实施差别化的粮食安全战略。根据“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区分口粮、工业用粮和饲料粮的不同需求特点,明确国内必须保有的基本面积和基本产量,确定农业支持优先重点。合理确定粮食进口预警阈值,运用有效手段把握进口时机和节奏,确保进口规模适度适当。

强化农业支持战略。一是完善财政支农长效机制。探索“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财政支农政策,使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得到更多补贴。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二是明确金融部门支农责任。明确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和服务粮食安全方面的责任。加大国家对涉农贷款的补贴支持力度。三是明确大型涉农企业粮食安全方面的保障责任。对经营大宗农产品且达到一定市场份额的大型企业,实行强制性信息报告制度和库存储备制度,规定规模以上粮油经销企业必须建立相应规模的粮食安全储备库存,明确其在粮食安全方面的法定保障责任。

推进农业“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完善农业“走出去”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和监管。一是抓住重点环节,突出重点领域,主攻周边国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二是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进口渠道,充分利用双边协定和多边协定,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和节奏,稳定进口来源。三是把农业“走出去”与市场多元化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走出去”对象国的生产能力,为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进口渠道夯实基础。四是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市场交易,争取掌握粮食价格国际话语权。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战略。一是加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明确农业部门在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监督、认证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主导地位。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业部门对违法违规农产品的处罚管理。二是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及原料基地建设力度,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业管理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素质。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技术的应用,实行优质农产品标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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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山西婚假最新规定:保留30天

全文共 2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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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山西修改山西计生条例。在山西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婚假30日。以下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2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条例》修改情况,并通报山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工作情况。此间,山西官方解读称,婚假30天,主要考虑“结婚是家庭大事、喜事”。

婚假30天考虑“结婚是家庭大事”

发布会称,此次修改重点解决了山西原《条例》与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的问题,结合山西实际完善相关内容,修改后的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新条例修改了立法宗旨的表述,将立法宗旨进一步明确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依据人口与计生法,此次将原来有关晚育产假的规定,修改为合法生育延长产假的规定,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产假60日;将原来有关晚育护理假的规定,修改为有关合法生育护理假的规定,天数不变,仍为15日;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对于被网友热捧的“30天婚假”,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永明解释,“主要考虑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婚假时间为1到3天,在当前结婚普遍较晚的情况下,同时也考虑到结婚是每个职工家庭生活的大事、喜事,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优生优育,因此并没有简单删除晚婚假期,而是作了适当修改,既照顾了夫妻婚假需求,也考虑了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全面二孩落地 山西预计出生峰值两年后显现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山西人口变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社科院,结合此前数据对该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全面两孩夫妇进行目标人群测算。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杨建勇介绍,“初步估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全省平均每年人口出生率将提高3个千分点左右,总出生率为14‰左右,预计出生峰值在2018年—2019年。”

针对人口增加可能给医疗服务带来的压力,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强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重点解决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不足和服务能力短缺等问题,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增加扩大免疫规划项目资金,对各级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冷链设施进行全面扩容。

人口的增加是否能给山西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与社科院联合开展的相关课题研究表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拉动全省经济消费增长。伴随着新生人口数量增加,住房、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民间和政府投资都会逐步放大,这将有助于该省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的增长领域和热点。

山西对新政前独生子女家庭给予政策倾斜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实行审批;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仍需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条例》规定,将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一级。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张晓清称,未来,山西将逐步实行出生登记、妇幼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多证合一制度。

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山西省要加大帮扶力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中遇到的问题。

发布会现场,邓永明称,对于一些《条例》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根据国家有关配套法规政策的出台情况,按照程序制订相关实施细则,以保证《条例》的更好地贯彻落实。

附注:

婚假国家规定2016

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劳动法对婚假的规定

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丧假 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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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1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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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必须切实在打牢"学"这一基础上下功夫、见成效,这也是系好"两学一做"第一颗扣子的着力点。我认为在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方面要具体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高度重视,增强学习自觉性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与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是开展好学习教育的基本前提,关键是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坚决克服“事务忙坐不住”的浮躁心态,做到沉下心、坐下来、认真学、反复悟,努力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时代背景、深刻内涵、基本遵循和实践要求,增强自觉践行的原动力。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只有真正读懂了原文,悟透了原理,努力做到吃透吃准、了然于胸,确保学懂弄通;二要坚持融会贯通学。把中央关于这次学习教育的精神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学;把中央关于这次学习教育的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某某的要求,与省委对学习教育,与省市

县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起来学,用联系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发展的观点,进一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次学习教育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三要坚持结合实际学。通过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使命感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重要部署,也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严肃的态度、严抓的韧劲,步步深入、环环相扣,把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巩固发展下去,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为推进行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使全体党员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落实到每名党员,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

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为推动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全面贯彻,扎实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与中央精神和学习教育县委协调小组部署安排,一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就全体党员来说,学党章党规,就是要通读熟读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领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权利、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学系列讲话,主要是把握好“三个基本”,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要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员的职责使命。就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学得更多更深,要求更严更高。学党章党规,要熟知尽知全体党员应学习掌握的内容,同时还要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党章规定的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包括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着力提高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二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

到“四讲四有”。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学习教育中,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此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争做劳动事业发展的排头兵、改革创新的实干家、攻坚克难的急先锋,在建设和谐发展中建功立业。三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学在前、做在前,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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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春节威海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全文共 2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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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预防爆炸等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威海市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环翠区政府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所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监督协调机制,并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范围。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供销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五条 市公安部门会同安监、质监等部门、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环保的原则,从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C、D级产品中,确定市区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外),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中的B级喷花类产品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第六条 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孙家疃镇所辖区域;

(二)高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经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市政府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农历每年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的每天6时至22时(除夕日和正月初一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选择具备资质的专业燃放单位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燃放。燃放期间,应当配备专业安保消防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危险等级较高的,应当派出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第九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或场所;

(二)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域;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高压输电线、通信线路、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区域;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文化体育场所、海水浴场、商业区、停车场、城市主次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出入口等公共场所;

(七)景区和山林、绿地、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房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九)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 范围内;

(十)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负责管护。

第十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注意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高层建(构)筑物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

(三)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四)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宾馆、酒店、婚庆公司等单位,对责任区内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 经公安部门许可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十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 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 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六条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十八条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九条 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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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对残疾人车作全面规定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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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设专章进行规定,设立了统一车型制度和一人一车制度,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购、登记、行驶、年检、报废、停放、牌证使用作出全面的具体规定。

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中有关型号编制方法,规定统一车型制度即等于规定了使用特定企业的特定产品。此外残联是人民团体,直接规定由其发售不妥。为此,修改意见稿中删去统一车型和直接发售制度,改为规定技术标准和依法组织有关销售机构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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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解读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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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第十八个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约15000字,共分6个部分30条。文件对未来5年农业发展提出了诸多目标,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27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5万字,共分6个部分30条,包括: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文件指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王宇、刘羊旸)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27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5万字,共分6个部分30条,包括: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文件指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解读

三大红线不能碰

1、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

3、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四大举措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推动农产品[-0.29% 资金 研报]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

2、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开展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行动,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4、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五个数字

1、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2、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

3、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

4、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5、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等措施解决5000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十三个“建立”:

1、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2、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

3、基本建立农业资源有效保护、高效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

4、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

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跨地区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6、建立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

7、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

8、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9、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10、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11、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12、2016年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建立并开始运营;

13、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

最重要的问题:土地、宅基地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规定。

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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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国家规定五一放假几天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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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只有五月一日这一天,其他两天属于周末休息,通常国家安排放假都是会把离五一这一天比较近的周末调整到五一一起放假。

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公休,共3天。

据了解,2015高速公路免费时间共计20天。具体高速免费节日分别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具体免费时间段为

2015清明节3天高速免费时间段是(2015年4月5日零时~2015年4月7日24时止),

2015五一劳动节3天高速免费时间段是(2015年5月1日零时~2015年5月3日24时止),

2015国庆节7天高速免费时间段是(2015年10月1日零时~014年10月7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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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文实际篇幅以超过规定字数的底线一两百字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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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题目要求“不少于600字”,那么考生不要只写600字,而要超出一两百字,直观地说,就是要写到答题卡上“600字”标记下面四至八行。作文字数没达到底线的,扣分绝对不只“每少50字扣1分”;字数刚达到底线的,也会给人一种“挤牙膏、凑字数”的感觉;超出底线一两百字,会给人一种内容充实的感觉。

当然作文也不必太长,不必写到答题卡的最后一行。文章写得太长会花去许多宝贵的时间,导致没有充足的时间复查前面的答案,而且在视觉上会给人一种塞得过满、没有回旋余地的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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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部分省份婚假规定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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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1、一、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2、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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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情况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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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市委规定及要求,齐信公司结合公司情况,清理了原规定文件,自已也严格执行了以下要求:

①加强公司廉政建设。商务接待用餐、住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②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司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执行商务用车相关规定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③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员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不足的是:未做到时刻关心员工群众生产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

一、 “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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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家法定年假规定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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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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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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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召开以来,一股股政坛清风瞬间吹遍大江南北,中央已出台了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重庆市审议通过《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借着这股东风,我们龙都小学开展了全校性的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建设的活动。我们把“八项规定”“八严禁” “十二不准”,作为当前推动学校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党员干部素质建设的大事来抓,作为全体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社交的准则。学校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八严禁”、“十二不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内涵;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八严禁”、“十二不准”,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恪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摒弃形式主义,努力树立学校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新形象。怎样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有了深刻的体会

一、增强带头意识,发挥先锋作用。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作为学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八严禁”、“十二不准”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待学校的工作,要先想一步、先行一步,工作带头实干,廉洁带头遵守,服务带头奉献。

二、增强责任意识,发挥示范作用。责任意识和示范作用,是每一名党员必须具有的思想品格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如何增强责任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我,要认真学习、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自觉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能力素养,提高服务水平,及时解决师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增强实干意识,发挥榜样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提出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警示和要求,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讲担当,我们要从平凡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勤学习、强素质,常警醒、务清廉,拒腐蚀、永不沾,促效能、谋发展。

四、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习总书记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 我也进行了自查,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作创新不够,很多工作还没有做好。改进:力所能及,积极争取做好其他工作。

2、与教师谈心交流沟通不够。改进:每周同教师谈心交流沟通二次以上。

3、理论专业学习不够。改进:理论专业学习每周二次以上。

总之,作为一名学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想为学校所想,情为师生所系,严格要求自己,让学校的教育教学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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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深圳警方:没有硬性规定时间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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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对乱用远光灯司机的惩罚,是让司机坐在远光灯前5米的位置,两眼直视远光灯5分钟,体验远光灯的危害。这样的惩罚措施引起网友热议,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一招确实很有杀伤力。

截至昨日晚7时30分,这条微博被转发上万次,获得上万个赞,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多家中央媒体的官方微博也转发。

评论中,网友“刘炜同学”是有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他表示:“这种做法很好,干得漂亮!期待处罚乱开远光灯能和处罚醉驾一样重!”网友“芝麻糊了”说,让违法者感受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其换位思考,这种非强制性的“体验式执法”值得称道与推广。

虽然“深圳警方”官微已解释,只是象征性地让违法者体验乱用远光灯造成的视觉盲区,并没有做出时间上的硬性要求,但仍有网友表示:“我不支持这种惩罚,因为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光灯,是会受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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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已被评为烈士,文件只待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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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4点,从坠机现场赶回部队驻地的余旭父母及亲属、余旭生前所在部队领导和崇州市政府、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同志,一同在余旭部队驻地就善后事宜进行了商讨。

“部队领导非常关心此事,在现场向家属表态,将配合家属,尽最大努力为余旭办好后事,让她放心地走。”崇州市人武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余旭被评为烈士一事已经过官方确认,只待正式公布

此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余旭父母将获得相应的抚恤金。今后,按照政策,余旭父母每月还能领到一笔补助金。“余旭是个孝女,不论是部队还是地方政府,一定会处理好她的后事,绝不让她的父母老无所依。”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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