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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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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没有硬性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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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对乱用远光灯司机的惩罚,是让司机坐在远光灯前5米的位置,两眼直视远光灯5分钟,体验远光灯的危害。这样的惩罚措施引起网友热议,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一招确实很有杀伤力。

截至昨日晚7时30分,这条微博被转发上万次,获得上万个赞,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多家中央媒体的官方微博也转发。

评论中,网友“刘炜同学”是有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他表示:“这种做法很好,干得漂亮!期待处罚乱开远光灯能和处罚醉驾一样重!”网友“芝麻糊了”说,让违法者感受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其换位思考,这种非强制性的“体验式执法”值得称道与推广。

虽然“深圳警方”官微已解释,只是象征性地让违法者体验乱用远光灯造成的视觉盲区,并没有做出时间上的硬性要求,但仍有网友表示:“我不支持这种惩罚,因为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光灯,是会受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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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温州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管理规定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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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年春节很快就要到了,应届毕业生网编辑为你整理了我市烟花炮竹燃放时间地点及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做出明确规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只有3天。

根据《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开区)烟花爆竹的零售时间为2015 年2 月16 日至2 月20 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二),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零售。

而关于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的规定,比零售时间时限更短,除 2015 年2 月18 日至2 月20 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这3天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对市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市区共有10类区域被划分为禁止燃放区,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根据规定以上禁止燃放区域内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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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专家解读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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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十三五”期间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文件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路径。

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体系面临哪些问题?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如何具体展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解读

“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

“十二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十二五”期间,我国粮食生产连跨两个千亿斤台阶,农民收入年均增长9.5%,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9∶1以下,农民生活显著改善。

然而,好的形势遮不住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陈锡文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粮食价格下跌,进口和库存都创历史新高,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尽管国内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但在品种结构存在产需矛盾和国内外粮价倒挂的情况下,不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的玉米替代品进口急剧增加,由此形成了粮食产量、库存和进口三量齐增的现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破解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和举措。”陈锡文指出,不能单纯以数量来判断农业发展是否成功,也就是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还要考虑提供的农产品在品种上、质量上能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以大豆为例,大豆在中国属于低产作物,经济收益不高,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不高。但大豆需求不断增长,供给却不断下降。“2015年,我国大豆总产量不到1200万吨,进口却超过8000万吨。”陈锡文说,要通过供给侧改革,引导农民优化农业的生产结构,对有需求的产品要增加产量,对没需求的产品要逐步调减。

对于如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六方面”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当前,我国一些农产品面临着降产能、去库存的重要任务,未来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如何具体展开?

韩俊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围绕市场的需求来进行生产,优化农业资源的配置,扩大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具体来看,应从六方面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韩俊指出,一是“调结构”;二是“提品质”;三是“促融合”;四是“去库存”;五是“降成本”;六是“补短板”。

他分析指出,首先要调整优化农业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区域结构,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合理开发更多农业资源;其次,要提品质,适应城乡居民食品结构升级的需要,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特别是要提高消费者对国内农产品的信任度。

“三是要‘促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要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的休闲旅游融合起来,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对农业多样化的需求。”韩俊指出,此外,还要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营销成本等。

专家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提高粮食产能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调减掉粮食产能,决不能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单等同于压缩粮食生产。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说粮食不重要了,还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粮食的生产能力。要实时调整粮食的种植结构,特别是玉米非优势产区,要把产量压下来,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真正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调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韩俊说。

改革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近年来,我国农民的收入已经连续六年增幅超过城镇居民。然而在当前,我国农民继续增收缺乏亮点和支柱。

据统计,2015年我国农民的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分别占39.4%和40.3%。但当前粮食价格低迷,国家难以继续提高粮食政策性收购价格。受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幅明显下降,2015年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为3072元,已低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如何通过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我们了解,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情况确实存在,比如吉林,由于玉米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增幅下降。”陈锡文指出,未来农民增收要通过很多办法,但是对主产区,就是要引导农民合理地调整生产结构,去生产市场有需求的、能卖好价钱的农产品,同时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

对此,一号文件提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促进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形成之后,扣除农民的投入、农民的成本等因素,国家还会考虑对农民的合理收益给予一定的保障,通过这些途径,让主产区的农民继续保持收入持续增长的态势。”陈锡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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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家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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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追究和制裁危害国家安全或妨害国家安全工作的违法行为的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拘留。国家安全机关对以下情况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1)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拒绝提供有关证据,情节较轻的;(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情节较轻的;(3)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未构成犯罪的。

没收。国家安全机关对于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应当予以没收。

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对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境外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其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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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关于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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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深化提质年”活动过程中,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我校全体师生员工统一认识,积极参与活动。特别是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以工作方式的转变带动工作作风的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转变“校长拍板”为“大家拍板”。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学校的大事小情及时在“四公开一民主”公示栏中公示。凡是遇到重大决策,采取全员参与举措,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之后,领导班子结合大家意见集体讨论填写专门的《重大事项研究记录》表格,所有与会者畅所欲言,并签字确认。如校园绿化,就是面向全体师生征求意见,填写建议书,然后汇总确定苗木。校园内事关全体师生的大事,全员参与进来,让师生们感受到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了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转变“教干值班”为“大家值班”。

校园生活丰富多彩,完全靠值班教干来发现全体师生中的先进典型或监督相关工作完成难免会有不全面的地方。为了克服这个弊端,学校设立了校园观察员,每周由一位教干或教师担任。作为校园观察员必须完成“123”任务,即:发现一个教师(或年级组、备课组)先进典型、寻找两个学生(或班级、社团)的优秀表现、给学校每周工作提出三个建议。自从有了校园观察员,及时把握了校园动态,每周的周前会都有老师或学生成为先进典型,同时学校工作也有了建议,有效地提升了学校的工作效率。同时学校还要求所有的教师使用好自己的手机,开展“校园即时拍”活动,把自己看到的感动瞬间、管理疏漏以及安全隐患随手拍下来,发到学校的QQ群和微信圈,专职负责的教干即时整理,立即整改。

三是转变“会议说教”为“自我教育”。

周前会和政治学习会上教干的学习,在老师感觉上有点空洞,学习教育效果不是很好。为了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校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和电子大屏的功能,校长室每周一都会将一段简洁明了且又有哲理的话语放在校园网站和电子屏幕上,如“人生的道路上,常常会站在岔道口上徘徊,只要走错一步,就可能影响一生的前程。在没人知道自己付出的时侯,不要表白;在没人懂得自己价值的时侯,不要炫耀;在没人欣赏自己才能的时候,不要气馁;在没人理解自己志趣的时侯,不要困惑。”、“做人低调一点,你会一次比一次稳健;做事高调一点,你会一次比一次优秀。”、“一己是人,众人是天;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努力奋斗,天道酬勤。”、“抬头看天是一种方向,低头看路是一种清醒;逆境时候抬头是一种韧劲,顺境时低头是一种冷静;失意时抬头是一种自信,得意时低头是一种宽容。”话语虽短,但是寓意深刻。学校要求老师每天浏览一次校园网站、驻足电子屏前一分钟,全校师生在每天的耳濡目染的自我教育中,接受正能量的熏陶,从而弘扬校园正气,转变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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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亮点四:八项规定写进《条例》,“通奸”字眼将被废止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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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贯彻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并且始终坚持不懈,通过狠抓节点、密集通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原先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四风”问题形成了较为明显的遏制。新《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

另一个值得大家关注的亮点是,原《条例》中的“通奸”的字眼在新《条例》中被删除,与之相关的新条文一个是在违反廉洁自律一章中第103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规定,另一个是在违反生活纪律一章中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可以预见,曾饱受社会舆论争议的党员领导干部开除党籍情况通报中的“通奸”二字将成为历史,新《条例》中的表述将会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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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违反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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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宁夏区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中共石嘴山市纪委《关于郭学文等七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以反面案例为镜,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以身作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承诺,以“四风”为戒,以前车为鉴,坚守底线,弘扬正气,争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财务纪律、用车纪律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越红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加强数据管理,牢固树立国家队意识和**队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加强督查,正风肃纪。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检查在工作作风、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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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情况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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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市委规定及要求,齐信公司结合公司情况,清理了原规定文件,自已也严格执行了以下要求:

①加强公司廉政建设。商务接待用餐、住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②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司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执行商务用车相关规定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③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员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不足的是:未做到时刻关心员工群众生产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

一、 “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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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一节一般规定

全文共 2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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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十七条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四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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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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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也告诫我们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为一名党员,要将两学一做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我觉得首要的问题是如何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执行力。

一是思想上要有真正转变自己工作作风的认识。要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以身作则,率先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是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章党规。工作作风的转变主要靠个人的自觉性,其次要靠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在缺乏自觉性的时候,就需要用严格的规章制度去加以规范。因此,要重温党规党章,加强党纪学习,做到心中有党规,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是要求真务实,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事之要,贵在求真,求真之要,重在务实。一定要把务实作为第一要点,坚决克服和防止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强烈的务实理念,扎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不等不靠,不拖不沿,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四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要做到9个字三句话,那就是:勤学习,强才干,树正气。

五是要增强团结协作意识,营造和谐共处的工作环境,团结才能出力量。同在一个集体中工作,每个人都要有团结互助的精神。成员之间理应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作风转变得好坏,我觉得主要体现在我们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完成与否就取决于我们的执行力高低。执行力是一项综合能力。一流的执行力,来自于高素质的执行者。

一是自动自发,敢于负责,注重细节。要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责任是压力也是努力完成工作的动力。做工作的意义在于把事情作对做好,最严格的标准应该是自己设定的,而不是别人要求的。因此提高个人执行力就必须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养成认真负责、追求卓越的良好习惯。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充分说明,细节决定成败。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会真对待工作,勤奋工作,也一定会把大事做好,把小事做细,把细节做精。因此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既要善于从大处着眼,又要能够从小处入手,要把每项工作都细化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可操作、合标准的具体环节,追求卓越,力求完美。

二是追求新知,创意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和能力,才能胜任一定的岗位和职责,才能更有效地执行。当今社会,一切均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而且发展变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社会中,唯一不变的也是变化。要想适应社会的变化,跟上社会的变化进程,武装自己头脑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努力学习追求新知,就成为提高个人执行力的重要条件。

三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勇于创新首要是敢想、敢闯、敢突破。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亮点、一些闪光点,就是靠创新。创新和应变能力已成为推进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创新,才有发展。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执行指令。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势和传统经验的束缚,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执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因此,我们要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通过深刻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摸索来增强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个人执行力,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将两学一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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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布性文件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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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

公布文件的一种,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在我国政府机关,凡重要人物逝世;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出访;召开重要会议;颁行重要法律;形成重要决议或决定;出现重要人事变动;出现一些为世界瞩目的重要事件;形成关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重要政策或决策并需要直接向国内外宣布时,都可使用公告。

公告的正文大都比较简短,通常只说明:何时,何地,为了什么或根据什么,已经或将要发生或形成什么即可。只有少数文件涉及细节(如注意事项,详尽的政策规定等)。 公告常以“现予公告”作结,文末成文日期之后应标注“于××(地名)”。

2、公布性文件的特点

公布性公文的一般特点是:公文一经形成即直接公之于众,无保密要求;受文者不仅包括各种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而且包括个人甚至主要是个人;所涉及事项性质重要且具有普遍意义或重复发生的特点;除少部分公文为重要消息只需国内或国内国外各方面广泛知晓外,大部分公文对有关方面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要求严格遵守施行;有关规范多为 政策且是反复适用的,所涉及的是多数人和普遍性事务而非特定具体的人或事,有效适用期限虽不如规范性公文长,但比一般的领导指导性公文要长远;公文公布形式多样,可直接张贴、广播,可在报刊上发表。

3、通告

公布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需由有关人员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公布需有关人员周知的事项的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出直接的执行要求,这种通告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根据或目的、有关消息、情况的具体内容(对象、过程、结果、原因、主张、有关政策的内容及实施的时间、范围等),结语,常用结尾词“特此通告”等表达。

公布需有关人员遵守的事项的通告,主要是向受文者交代需要其遵照执行的政策、措施及其他有关的行为规范。这些事项不仅需广泛知晓同时还以强制力令其遵行。应遵事项通告的正文主要包括:行文根据或目的;应遵事项的具体内容(一般为条文式);对遵行有关事项的基本要求和对违反者的处置办法,以及公文正式实施的时间。有时也以“特此通告”等结尾词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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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热点论据:大马驻朝使馆降旗焚烧文件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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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鲜外务省宣布驱逐马来西亚大使后,马来西亚驻朝鲜大使馆从6日晚开始启动“应急机制”,焚烧文件,搬运行李装车。到今早,又开始降使馆的国旗和东盟旗帜,随后有三辆车先后离开使馆。

早前报道

朝鲜决定驱逐马来西亚驻朝大使

中新网3月6日电据朝中社6日报道,朝鲜外务省宣布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认为马来西亚驻朝大使是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其自2017年3月5日10时起48小时内离开朝鲜。

据此前报道,马来西亚外交部4日在吉隆坡发表声明:马来西亚政府决定驱逐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并限其48小时离境。

朝鲜宣布驱逐马来西亚大使,认为其是不受欢迎的人,要求他48小时内离开朝鲜。

马来西亚驱逐朝鲜大使,限48小时离境

据新华社3月4日报道,马来西亚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3月4日宣布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音译)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48小时内离境。

阿尼法在当天发表的声明中说,马方2月28日曾要求朝鲜赴马来西亚政府代表团在当晚10时前就姜哲此前针对马方的攻击言论作出书面道歉,但在截止时间过去近四日后,朝方依旧没有道歉迹象,马外交部随后要求姜哲于当地时间4日18时到外交部与负责双边事务的副秘书长努希尔万见面,但姜哲或其他使馆高级官员并没有前往。

鉴于此,马外交部向朝鲜使馆发送外交照会,宣布姜哲为“不受欢迎的人”。

声明说,姜哲应在原定会见时间4日18时开始计算的48小时内离境。

声明说,在宣布驱逐朝鲜大使之前,马来西亚副总理扎希德已经宣布自3月6日起取消对朝鲜公民的免签政策。

2月13日,一名朝鲜男子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寻求医疗救助,随后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多次指责马方故意拖延向朝方移交死者遗体,并质疑马来西亚警方的调查。姜哲指责马来西亚蓄意隐瞒,并受到外国势力影响。

3月3日,在马来西亚被捕的朝鲜籍男子李钟哲因马来西亚警方证据不足,获释并遭马方驱逐出境,

而马来西亚外交部在声明中表示,朝鲜男子李钟哲的调查过程及其被无罪释放一事表明,马方的调查是公正、公平、透明的。

马来西亚外交部作出驱逐姜哲决定前,已经于2月20日召回马驻朝鲜大使。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马外交部的声明称,做出驱逐大使的措施是马来西亚政府审查其与朝鲜关系进程的一部分。

另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曾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无需申请签证,即可入境朝鲜的国家。

朝鲜与马来西亚于1973年6月30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2000年,朝鲜和美国关于朝鲜导弹计划问题的两次会谈在吉隆坡举行。2002年10月,朝鲜与日本邦交正常化的谈判也在吉隆坡举行。目前,朝鲜一些重要的贸易活动都在吉隆坡进行,而马来西亚在国际事务中也常常给予朝鲜支持和声援。

据《联合早报》报道,2008年4月,朝鲜在吉隆坡投资开办了首家餐馆,名为“朝鲜平壤馆”。而在朝鲜籍男子在马遇害后,餐厅大门紧锁,保安人员将前来光顾的客人请离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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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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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党支部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围绕"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这一主题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支队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每位党员同志都踊跃发言,积极参与。大家紧紧围绕专题学习讨论主题,讨论了怎样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增长工作才干,讨论氛围热烈。最后,支部书记孙继刚做总结讲话,对参加会议的各位同志的发言予以肯定。同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端正学习态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只有端正学习态度,才能更好、更深、更透、更全面、更系统、更自觉的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坚持不懈积极自觉主动学习。要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当做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态度。二是要明确学习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中省要求,着眼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力,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坚信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学习中要克服学习重形式,轻实效,态度不端正,坐不下来,学不进去,深不下去,追求表面形式主义的现象;要克服"空对空"没有带着问题学,没有联系工作实际学,没有把自己摆进去学的现象。三是要学习工作两促进。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的成效在于推动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工作,不能搞"应景"式学习,为完成"学习任务"而学习。要使工作岗位成为学习的平台,以学习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学习的方式开展工作,以学习的成果促进工作。在学习中加强食品药品执法监察问题研究,工作中注重学习成果的应用,做到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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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多部门屡发文件要求维护好医疗秩序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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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括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在内的相关部门,曾多次下发关于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文件或通知。

2013年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医院发现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医院安全的案事件苗头,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予以查处。

2013年12月20日,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对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等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和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定罪依据。

2015年9月8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到,各相关部门将涉医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医疗机构及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问题,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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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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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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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4荐读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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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部门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规定,退票费的高低是由提前退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旅客在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无须承担任何退票手续费;

2、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承担原票价5%的手续费;

3、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票,承担原票价10%的手续费;

4、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承担原票价20%的手续费;

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出的退票手续费是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12306退票改签收费标准

开车前48小时以上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015年2月3日13时以前,可办理预售期内任意日期、任意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车票,可以办理预售期内任意日期、任意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开车前48小时以内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015年2月3日13时至2月5日24时之间,可改签为2月5日24时之前的其他车次。

开车前48小时以内的车票,可以办理自改签之时起,至票面日期当日24小时之前其他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票面当日24时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月5日13时以后也可以改签为2月5日24时之前的其他车次。

开车后的车票,可以办理票面日期当日其他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春运期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据悉,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实行梯次退票,网上退票手续费和其他退票方式扣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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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四川晚婚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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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元旦后晚婚假就没了?”“那还不赶快去把证扯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2日下午4点50分,成都市主城区当天登记结婚的新人超过600对,青羊区、锦江区扯证的新人甚至比平时翻了两三倍。新人扎堆扯证,难道真的是为了赶上最后一批晚婚福利?

21日公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让未婚青年,尤其是已到晚婚年龄的未婚青年急了:晚婚晚育夫妻是否真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虽然还没有最终定论?但是,如果晚婚假取消,四川的晚婚夫妻将少20天的婚假。记者调查了解到,真有不少已到晚婚年龄的情侣们打算,为了这20天假,一定赶要在元旦前把证扯了。

22日,草案公布的第二天,记者走访成都市5个主城区各婚姻登记处,确实出现了扎堆扯证的情况。“今天扯证的人确实变多了,从上班到现在几乎没休息过。”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工作人员一边核对表格,一边说。

截至下午4点50分,据不完全统计,成都5个主城区当天扯证结婚的新人超过600对,虽比不上“520”、情人节等特殊日子,但比平时有所增加。以青羊区婚姻登记处为例,今年12月22日有125对情侣登记结婚,而去年同一时间,这一数据仅为30对。

“12月22日,又是星期二,应该很多人会觉得比较吉利。”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曹先生认为,22日这天扯证的情侣翻番,除了为赶上晚婚福利,也可能是因为这一天确实是“黄道吉日”。

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2015年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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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休年龄新规定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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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政策有无时间表?尹蔚民说,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定,明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征求社会意见,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再渐进式实施。

他说,这项政策的提出主要针对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的实际情况。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均预期寿命只有40岁左右。6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结构和预期寿命都发生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退休年龄作出调整。

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新的退休规定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

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

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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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一号文件: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

全文共 3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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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全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中央发布2015年一号文件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

以往,一号文件有个别特别突出的方面,比如2011年的主题水利,2012年的主题农业科技创新等等。中央发布2015年一号文件里强调粮食安全,首次提出加强转基因研究、科普,对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出更高要求。这一新要求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粮食问题已迈入一个新的台阶,社会上广受争议的转基因技术也得到了官方认可。

中央发布2015年一号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中央发布2015年一号文件共五个方面被分为32个小点,首要的仍是粮食安全,文件针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出了许多细化要求,包括永久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以及投融资等等。同时也提出,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全 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文件还提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

中央发布2015年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查制度。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12年中央一号文件汇集:

2004年一号文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 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005年一号文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06年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2007年一号文件:发展现代农业

《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 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 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2008年一号文件:强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文件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强化农业基础的紧迫任务。

2009年一号文件: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文件指出,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 社会安定。 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2010年一号文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文件指出,当前,我国农业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积累增 多,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挑战也在叠加凸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 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

2011年一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年来中共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文件强调,把水 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大力发展民生水 利,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水利现代化道路。

2012年一号文件:农业科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对农业科技进行全面部署。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把农业科技摆上更 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文件强调要依靠 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强调抓好种业科技创新。

2013年一号文件: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必须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 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2014年一号文件: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文件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 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 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 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2015年一号文件:适应新常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指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 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 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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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中央一号文件内容完整版

全文共 12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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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热门的就算是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YJBYS小编整理了2015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希望能帮得你。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0.79% 资金 研报]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0.31%],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支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5.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6.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节奏。完善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严格执行棉花滑准税政策。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纠纷仲裁等作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取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对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领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3.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本民收入,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4.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区规划实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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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家教育经费要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7.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和开展传统民居调查,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8.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研究制定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将适合社会兴办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1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农村特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凝聚起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2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农业银行[-1.73% 资金 研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明确生态公益功能定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积极发展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融资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

26.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7.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务实管用。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8.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9.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0.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31.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2.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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