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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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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规定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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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仅3天法定婚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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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4荐读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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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部门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规定,退票费的高低是由提前退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旅客在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无须承担任何退票手续费;

2、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承担原票价5%的手续费;

3、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票,承担原票价10%的手续费;

4、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承担原票价20%的手续费;

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出的退票手续费是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12306退票改签收费标准

开车前48小时以上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015年2月3日13时以前,可办理预售期内任意日期、任意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车票,可以办理预售期内任意日期、任意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开车前48小时以内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015年2月3日13时至2月5日24时之间,可改签为2月5日24时之前的其他车次。

开车前48小时以内的车票,可以办理自改签之时起,至票面日期当日24小时之前其他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票面当日24时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月5日13时以后也可以改签为2月5日24时之前的其他车次。

开车后的车票,可以办理票面日期当日其他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春运期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据悉,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实行梯次退票,网上退票手续费和其他退票方式扣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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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关于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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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局领导、各位同事:

对于 月 日下午,我在工作时间打台球被纪委查处一事,感到深深的内疚和悔恨。

当天下午5点半,我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和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被前来检查的市纪委工作组发现。检查时的视频经电视台播出、微信圈的转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我们单位、我们系统造成了恶劣影响,相关同事因我受到牵连,我感到十分抱歉,在这里,请允许我说一声:对不起。(鞠躬)

事情发生后,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不停反思、深刻检讨自己所犯下的错误。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原因:

1、政治觉悟低。十八大后,党和国家提出八项规定,大力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我们是服务性单位,局里多次组织大家学习相关精神,时刻敲打我们。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我却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八项规定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不仅觉得离自己很遥远,还顶风作案,与党的要求相违背。从这一点上说,我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纪律性不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纪律规定都不遵守,就成为空话。我没有遵守党的要求,没有遵守局里的规定,没有将规章制度刻在心中,做事前,没

有考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与制度相违背,才会犯下今天的严重错误。

3、存在侥幸心理。当天下午3点钟,纪委检查组已经来到我们单位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我想当然的认为:“今天已经来过一次,应该不会再来了。再说全市那么多单位,不可能光盯住咱们一家啊,时间已经5点半了,接近下班时间了,不会有事的”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放松了警惕,做出了违规的事情。

归根到底,还是我没有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本质,对自己要求不严。即使没有纪委的监督与检查,我也应该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对得起局领导对我的培养与信任。在工作时间内,恪尽职守,循规蹈矩,出满勤,干满点,不脱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经过这次事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给我局带来了的不好影响感到愧疚。我必须要为我的过失负责,愿意接受该有的惩罚。这次教训,我将当作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

真心感谢领导和同事的教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坚决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大家对我进行监督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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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家法定年假规定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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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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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营改增2024年36号文件解读

全文共 6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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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行,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征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2.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征税范围

(一)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1、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2、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五、销售额的确定

(一)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有关事项的规定

1、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五)视同销售的处理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而无销售额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一)增值税抵扣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4项、第5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只有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七、纳税地点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销售租赁不动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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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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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针对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的出台,展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和新姿态,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此举顺民心得民意,是党中央为更好的履行新时期历史任务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诺。

作为一名在质监系统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坚定了信念。

“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良好的作风对整个党、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正确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这堂课生动具体,中央带头,全党上下积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工作作风的转变,看似简单,但是对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其作用何其深远。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折不扣的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衡量你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具有领导该有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懒汉思想,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置党和国家的事业于“不仁不义”之地,危害之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

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台上讲,班内做,更要班下守。自觉扛起“节俭旗”、打好“亲民牌”,成为落实规定的“标杆”,践行规定的“样板”。 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百姓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其标准往往不是什么“大事”,而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经意的细节。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让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

八项规定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鼓舞士气,大快人心。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认真履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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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专家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编

全文共 2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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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昨天(28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是中央连续13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回顾近6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2011年至2013年的主题分别是水利、农业科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从2014年至今,则连续三年将“农业现代化”写入文件标题。

此外,和当前经济转型升级方向相一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词今年首次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专家指出,尽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文件中仅出现一次,但15000字的文件内容通篇体现出农业供给侧改革思路。

这份文件进一步强调农业现代化,是要着力解决农村发展面临的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粮食总供求失衡,价格下跌,进口和库存都创历史新高,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二是农民增收缺乏新的亮点和支柱,迫切需要拓宽农民扩大就业的空间和增加收入的渠道。在文件中,如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措施形成了专门一章,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专门回应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问题。

陈锡文指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必须维护。因为这件事情不仅仅关系到农民个人的权利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稳定问题。但是,通过这些改革,比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等方式,可以让农民在土地问题上获得更多的收益。但是总的来看,中国要坚持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个不会改变。

另外,在文件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被写入,比如国内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但品种结构存在供需矛盾,像玉米供大于求、大豆却供不应求。在文件中哪些是针对供给侧改革的部署,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做了归纳。

韩俊表示,一号文件提出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的观念,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要为消费者提供品种多样的产品,提品质,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特别是要提高消费者对国内农产品的信任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为农业就是提供农产品,实际上它还有生态的功能,要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的休闲旅游融合起来,着力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营销成本。

除此之外,文件里也还有很多社会关心的热点,比如转基因,文件提出,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对转基因使用“慎重”二字也是之前的一号文件中没有的表达。

对此,韩俊说,从已经查处的极个别地区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的情况来看,确实监管还要进一步强化,防止转基因的种子没有经过审定就非法流入市场。要落实好转基因产品的强制性标识的法律要求,要保证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有知情权、选择权。

对于备受关注的玉米价格的情况以及玉米政策的调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也专门做了说明。

陈锡文表示,坚持实行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实行价格和补贴分离的办法。前些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不断提高,实际上不仅仅是玉米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水平,而且还包含着政府对生产玉米的农民的补贴,所以价格就显得比市场高得多。现在的情况下,要把补贴从价格中剥离,要价格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回归到合理的水平。

附注:

《意见》要求,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方面,《意见》要求,树立大食物观,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稳定水稻和小麦生产,适当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扩大粮改饲试点,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合理调整粮食统计口径。制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料、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发展草食畜牧业,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加强渔政渔港建设。大力发展旱作农业、热作农业、优质特色杂粮、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竹藤花卉、林下经济。

在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农业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统筹农产品进出口,加快形成农业对外贸易与国内农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体系,实现补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保护国内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有机统一。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巩固农产品出口传统优势,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利用国际资源[-6.39%]和市场,优化国内农业结构,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优化重要农产品进口的全球布局,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加快形成互利共赢的稳定经贸关系。健全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补偿机制。强化边境管理,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打击农产品走私。统筹制定和实施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投资、贸易、科技、动植物检疫合作。支持我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国经营,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

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增强对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优胜劣汰。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的原则,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多元化市场购销主体。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国家储备规模,完善吞吐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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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解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农办

全文共 2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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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今年一号文件强调要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解决“三农”新老问题、有序推动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尽管国内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但品种结构存在产需矛盾,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形成粮食产量、库存和进口三量齐增的现象

△ 保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必须破解的一大难点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围绕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优化农业资源的配置,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新近公布的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今后我国“三农”发展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

着力解决两大突出问题

“总体看,农业农村发展平稳向好,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是两个最主要的指标。但必须看到,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中也存在很多新问题,有些问题对下一步的发展会构成比较大的制约和瓶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在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中,要抓住当前农业农村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着力把突出问题解决好。

陈锡文表示,当前农业农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是粮食总供求失衡,价格下跌,进口和库存都创新高,需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而且出现了粮食产量、进口量和库存量三量齐增的复杂现象。国内粮食供给的品种结构和市场需求的品种结构存在着不适应的方面,比如说有的品种例如大豆,市场需求增长很快,但国内生产满足不了对大豆的需求。

第二是农民增收缺乏新的亮点和支柱。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分别占39.4%和40.3%,是农民收入的两个最主要来源。但当前粮价低迷,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下跌趋势,国家也难以继续提高政策性收购价格,依靠增产和提价来实现增收面临很大挑战。去年外出农民工数量增长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最慢的一次,只有0.4%,即外出农民工的数量只增长了60多万人,和世纪之交时每年增长1000多万人的态势相比,发生了明显变化。在这两个主要动因都减弱的背景下,怎么增加农民收入,是必须破解的第二大难题。

粮食产需矛盾引发进口

“去年,我国粮食产量为12400多亿斤,前年的粮食产量是12100多亿斤。虽然连续多年增产,但和实际需求相比还有缺口。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现在大概国内的供求缺口在400亿斤到500亿斤,需求大于供给,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国际市场进口一部分粮食。”陈锡文说。

为什么实际缺口是400亿斤到500亿斤,去年进口粮食却达2400亿斤,进口量为何比缺口大很多呢?陈锡文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品种结构。2400亿斤中,大豆就超过了1600亿斤。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植物油的消耗、对畜产品的消耗越来越大,在加工植物油和提供饲料方面,大豆非常关键。因此,人们对大豆的需求增长非常快。但在中国,大豆属于低产作物,经济收益也不高,所以农民不大愿意种,导致大豆进口激增。二是品种调剂。比如进口大麦、高粱、木薯等品种实际上是用来替代玉米的。据海关统计,以上品种去年进口约700亿斤。玉米的替代品之所以大规模进口,完全是由于价格低且不实行关税配额制度。

针对国内外粮价倒挂情况,从前年开始,中央政府已经对一些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2014年新疆的棉花以及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实行了目标价格改革,去年夏天在长江流域实行了对油菜籽收储制度的改革,去年9月份明确提出了对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的调整,从每斤1.12元降到了每斤1元。陈锡文表示:“虽然价格降低了,但还是高于国际市场,还是由政府定价。今年正在研究怎么让价格的形成回归市场。应当明确的是,价格应由市场决定,同时政府必须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

增强农业供给结构适应性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围绕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优化农业资源的配置,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中农办副主任韩俊表示。

首先要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区域结构。树立大农业、大食物的观念,不能单纯以增加产量论英雄,要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合理开发更多农业资源。特别是要统筹粮、经、饲发展,为消费者提供品种多样的产品。同时,下大力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适应城乡居民食品结构升级的需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提高消费者对国内农产品的信任度。

其次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起来,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对农业多样化的需求。

“有一点需要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说粮食不重要了,还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粮食的生产能力。当然粮食生产要尊重市场规律,要顺应供求变化,要实时调整粮食种植结构,特别是玉米非优势产区要把产量压下来,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真正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韩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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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关于上海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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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获悉,今后上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这也就意味着婚假总数仍为10天。该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但对于原先规定的晚婚假7天如何处理未予涉及。“在晚婚人群已占多数的情况下,如果取消晚婚假这一福利,可能会引发今后晚婚人群的不满。”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副书记邬惊雷介绍,为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婚假天数不做减法的指导精神,《修正案(草案)》对上海的婚假政策进行了调整:

3月1日起,将原先规定的晚婚假7天调整为: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这也就意味着,加上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后,无论是否晚婚,今后上海新人们享受的婚假天数均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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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国家安全法规定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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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该法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法律明确,“国家安全”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我国曾于1993年制定《国家安全法》,以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该法律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成亮点

此次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其中的一个亮点。郑淑娜解释,《国家安全法》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三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中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第七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十六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专门规定了人民安全的内容,“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等。这些规定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新型领域被纳入立法范围

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方面,新法要求,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

此外,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表示,有关维护新型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新增加的内容,在初审时并没有。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新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适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

对此,郑淑娜回应,我国制定的《国家安全法》,维护的是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中国政府在捍卫国家核心利益上一再表明,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

“什么是中国的核心利益?2011年9月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已作过明确阐述,这次在法律中再次予以重申,就是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郑淑娜表示,新国家安全法中有关“国家安全”的定义是明确的,并不比一些国家规定的更加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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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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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叫**,女,苗族1978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职工,现住**镇移民街。

星期天我去**办事,星期一早上未赶到单位上班,也没有向领导请假,造成不假外出的这种不良行为。对此,我感到非常懊悔,也很痛恨自己的这种行为。

主观原因有以下三点:

1、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在上班之前赶回单位,即使迟到一次也不一定被逮到。

2、时间观念不强,认为迟到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3、没有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有事没有向领导请假。

整改措施:

1、增强时间观念,今后无论去哪里办事,都必须在上班之前赶回,不耽误上班。

2、不存在侥幸心理,做任何事情都要防范于未然,不让事情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3、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向领导请假。

4、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人民办实事。

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范错误的严重性,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原谅我这次错误,在此我向领导保证今后决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同时深深地反省自己范的错误,真诚地接受领导的批评和监督,并牢记领导的教诲。

检讨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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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山东晚婚晚育婚假规定

全文共 1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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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6晚婚晚育婚假规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关于晚婚假的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6年晚婚晚育婚假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2016年计划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事件解读:

草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欢喜有人忧。对此,四川省人大代表、市民和企业各有说法。“啥子喃,晚婚晚育假可能就要取消了?为了赶上最后一波长婚假,逼得我要在本月31号前扯证啊!”12月21日,陈女士在朋友圈里感叹。在同事的眼里,陈女士已经结婚了,只是婚假还没有休。其实她因为户口簿没有更新地址,与身份证不符合,所以一直没有领到结婚证。听说有可能要取消“20天”的长假福利,她一下子着急起来。

有点慌

为20天婚假,她想立马扯证

听闻明年元旦后晚婚假有可能从23天变成3天的消息后,从事媒体公关行业的王小姐坐不住了,“比现在少了20天。”

王小姐今年26岁,晚婚年龄。幸福的是,她在上周刚刚被男友求婚成功。不开心的是,她突然感觉少了20天婚假,“想马上扯证。”

王小姐告诉记者,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家里父母也同意,只是还没定下时间。”王女士说,20天的假期是很大的诱惑,小两口能有充足的时间度蜜月。

“结婚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也不能单单为了一个20天的假期而结婚。”当王女士还在纠结,同城的李小姐已经行动,从单位人力资源部核实消息后提出请假申请。

“人力资源部说只要12月31日前请假,还是批23天假期”原本想把假期留到明年开春的她这下决定不等了。

不到预产期,准妈妈想请产假

除了“抢”婚假,也有担忧产假打折的准妈妈坐不住了。在某事业单位就职的何君如怀孕近9个月了,“如果元旦后请假就没有晚育假,何不现在提前请?”何君如说,根据她所在单位的规定,晚育假能多出30天。

不到预产期能请产假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汉沙告诉记者,中国孕妇有坐月子习惯,因此习惯性将产假安排在生完孩子之后。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按照惯例和医学常识来批准产假。一般情况下,产假在怀孕7个月之后就可以申请了。”

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的一位女职工在离预产期还有1个月时,因为身体不好而请假,是按照病假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怀孕职工提前半个月或临近预产期才能请产假。因为中国孕妇有坐月子的习惯,都愿意把假期靠后安排。“但是我们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

晚婚假

有的单位放23天,有的放10天“我们单位的生育假和婚假很宽松,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一天都不会少。”成都一家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批准给员工的晚婚假是23天。“我的婚假只休了10天。”在成都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当培训老师的黄女士告诉记者。

“黄女士公司的做法算是违规。”刘汉沙说,按照规定来说,20天是四川省市规定,如果企业违规,事后应当给员工相应的补偿。

咋个调企业人力资源:还没接到通知怎么调产假“如果按照草案规定,以后产假要减少1个月的时间。”记者查阅到,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也就是说,草案的修改意见如果通过,2016年1月1日之后这些属于晚育妈妈的福利就可能被取消。

“今年我们单位的一名女职工生孩子请产假,假期从7月31号到次年的1月6号,约150天左右。”成都一家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企业还没有接到通知如何调整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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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已被评为烈士,文件只待正式公布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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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4点,从坠机现场赶回部队驻地的余旭父母及亲属、余旭生前所在部队领导和崇州市政府、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同志,一同在余旭部队驻地就善后事宜进行了商讨。

“部队领导非常关心此事,在现场向家属表态,将配合家属,尽最大努力为余旭办好后事,让她放心地走。”崇州市人武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余旭被评为烈士一事已经过官方确认,只待正式公布

此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余旭父母将获得相应的抚恤金。今后,按照政策,余旭父母每月还能领到一笔补助金。“余旭是个孝女,不论是部队还是地方政府,一定会处理好她的后事,绝不让她的父母老无所依。”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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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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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正在全体党员中展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党中央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员本色,增强各项本领。通过专题一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有看齐意识,务求政治合格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率先垂范,为全党同志做出了标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之本,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从根本上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在不断的学习中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检视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把对党的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就是要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把自己摆进去,在查问题、析根源、列清单、抓整改上付诸于行,一项一项抓落实、不达标准不收兵,真正树立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政治上合格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要有进取精神,立大志做大事

什么是“大事”? 孙中山 先生讲:“就是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邓小平同志当年复出时也曾说过:“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目中的大事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是立大志做大事。焦裕禄、杨善洲、吴金印等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做了多大的官,而是他们做出了在常人眼中认为是小事,而群众看来是大事的业绩,体现出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的权力观和拼博进取、实干兴业的政绩观。志当存高远,事须躬而为。只要我们秉承“创新、发展、共享、绿色、环保”理念,在党中央的正确引领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正确的道路上踏石留印、在行之有效的举措中抓铁有痕,就一定能够在新常态下爬坡过坎、行稳致远,党的“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要有担当责任,甘于奉献付出

为官意味着责任和担当,预示着奉献和付出。焦裕禄同志到兰考上任前,坚定地向党组织表示:“不改变兰考的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他团结带领全县人民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创造了兰考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习近平同志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媒体专访时说:“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从总书记个人风趣的自问自答中,我们能够充分领略到作为国家元首他牺牲自我,为民请命的崇高人生境界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光辉形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继承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敢于担当、在服务群众做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弘扬奉献的精神,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清风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加强作风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精气神,树立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良好形象。

四、要有大局观念,注重团结协作

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方法的传承。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分子,要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思想沟通,善于从团结中得到力量,从合作中找到方法,从集体中获得快乐,真正形成互相信任、尊重、帮助、支持的氛围,确保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只有营造了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我们上下之间、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搞好配合,补位而不越位、搭台而不拆台,真正形成有向心力、凝聚力、竞争力、战斗力的团队,才能始终树立党员干部先进性、纯洁性的良好形象,当好引领广大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火车头”和“示范兵”。

五、要有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廉洁自律是一种美德,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焦裕禄同志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严于律已的高尚情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已、守住底线就要依据《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要时刻珍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守住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纪律和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和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工作和生活,真正做一个干净无私、充满阳光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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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地铁新规定:地铁行李禁超30公斤

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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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新版乘客守则对乘客携带行李做出了严格的限制:长度不得超过1.8米,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

近日,北京地铁各个地铁站和车厢内陆续贴出《新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并注明条例已经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乘客守则对乘客携带行李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在长度不得超过1.8米的基础上,增加了“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的限制。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过高过重的行李对乘客安全造成很大隐患,所以新版守则有了更加明确的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客流情况下地铁员工只能目测,也很难统一标准执行。如果不是特别明显的超大行李,也能被带入地铁。新版乘客守则行李条款执行起来并不容易。

规定

新版地铁乘客守则 行李宽高不得超半米

近日,北京地铁各个车站和列车车厢内陆续贴出《新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守则已经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北青报记者在地铁15号线马泉营地铁站看到,工作人员将新版守则编制成“口诀”,方便乘客理解和熟知。“接受安检要配合,拒检扰序所里坐。违禁物品不携带,方便进站动作快。随行物品六十斤,东西多了不好拎。长度不超一米八,宽高不能半米多。”通俗的语言将新版守则的要点都囊括在内。

据了解,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已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七条规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对乘客安全乘车行为作出规范。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守则由市交通委制定完成后,已经陆续下发到各个地铁站,并在列车内逐个车厢张贴。目前,新版乘客守则虽然已经试行,但仍在宣传教育阶段。

与此前地铁乘客须知不同,新版乘客守则对安检、列车出现突发情况均做了相关规定。安检方面明确,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列车出现故障时,乘客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等。

除了一些细节变化外,新版乘客守则对乘客携带行李做了明确的限定。具体为: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他物品乘车。

变化

行李重量禁超30公斤

限制有了量化标准

此前的乘客须知规定,乘客携带物品面积超过一个座位面积的,需另加购一张同程等额车票。并具体规定,严禁携带超长(1.8米以上)、易碎(如玻璃及易碎玻璃制品等)、笨重(如自行车、洗衣机、电视机、台式电脑显示器、电冰箱等)、妨碍公共卫生、车内通行和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

虽然旧规定列出了一些明文禁止携带的物品,但随着时代发展,执行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早在2014年,地铁大红门站、角门东、石榴庄站三站就做出数字化的规定。乘客携带物品超过0.25平方米将不许进站乘车,原因是此三站邻近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有大量乘客携带超大行李进站,易造成乘客滞留,阻塞通行。

此次新规,不但在长宽高上做出限定,对行李的重量也进行了量化,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

现场

标准执行有点难

目前只靠员工目测

宽高不超过半米,是不是大点的行李箱都不能带进地铁了?

北青报记者在地铁北京西站看到,不少乘客携带大件行李陆续通过安检机,但员工只能通过目测判断行李是否超宽超重。尽管有的行李看起来体积较大,但也没有被拦下。

据了解,目前乘客携带行李进入地铁站时,几乎都靠地铁工作人员目测。如果在早晚高峰或者其他客流高峰期,地铁工作人员会劝阻携带大件行李的乘客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北京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无法实际测量,如果乘客的行李看起来不是特别大,或者只是宽高超过一点,也无法特别严格地执行标准。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运营单位对违反《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乘客,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但由于地铁公司并不具备执法权,也无法对不配合的乘客采取强制措施。

释疑

大件行李对乘客安全有何影响

地铁15号线马泉营站站区区长李超介绍,以15号线为例,由于15号线是郊区线路,携带大件行李的乘客也较多。

实际运营中,除了大件行李占据很大空间外,部分乘客将大件行李放在车门附近,除了影响乘客上下车外,人多时,也会有看不到的乘客被绊倒。

李超介绍,乘客携带大件行李时应该乘坐直梯,但不少乘客仍使用扶梯带大件行李。扶梯运行速度快,乘客来不及拿走行李也会影响后面乘客,带来危险。

此前,京港地铁2012至2014年三年的扶梯意外发生数据统计显示,在乘客乘坐地铁自动扶梯发生事故的各类原因中,未站稳扶好是引发意外的最主要原因,高达28.96%;其次为拉拽大件行李摔倒,达到19%。

延展

公交火车对大件行李有哪些限制

北青报记者从公交集团客二分公司了解到,乘坐公交时不应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能影响他人乘车。

具体来说,当乘客携带物品乘车占用一个客位面积(0.125平方米)时,需要另购车票一张。但长宽高的具体尺寸没有详细限定。

铁路方面,每名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其他旅客20公斤。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公斤。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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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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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工商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努力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树立党员模范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学为基础、以做为关键,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坚持向中央和省委基准看齐,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始终突出工商特色,落实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统筹兼顾,强化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分层分类突出重点,突出持续性、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发现和解决问题贯穿在学习教育全过程,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推动学习教育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努力实现把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并用实际工作业绩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陕西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认清开展学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逐级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育计划,确保完成4个专题规定动作,同时做好具有工商特色的自选动作,稳扎稳打,创造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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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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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22日,晚婚假2016年或取消。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草案鼓励生二胎,并延长二孩产假,而全面两孩2016年元旦施行,同时取消晚育和独生子女奖励。也就意味着,一旦草案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期。

晚婚婚假小知识:

一、晚婚假年龄、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假国家规定2015: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男方未达到,男方不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二、晚婚假期多少天、晚婚婚假多少天

延伸阅读:2016年北京婚假多少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天数: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深圳晚婚假有几天?

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深圳晚婚婚假13天,包括3天法定婚假,这是按照广东省标准进行的,部分公司有调整。

深圳晚育产假规定2014

对于产假,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按照省条例,晚育又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增加15天后,共计可享163天产假。

相关法律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总的来说,晚婚晚育假的取消,深圳人少休10(晚婚假)+15(广东晚育假)+15(深圳晚育假)=40天。

晚婚晚育假取消,深圳人少休40天假!(不考虑独生子女的优待假)不过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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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节假日加班工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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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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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亮点四:八项规定写进《条例》,“通奸”字眼将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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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贯彻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并且始终坚持不懈,通过狠抓节点、密集通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原先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四风”问题形成了较为明显的遏制。新《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

另一个值得大家关注的亮点是,原《条例》中的“通奸”的字眼在新《条例》中被删除,与之相关的新条文一个是在违反廉洁自律一章中第103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规定,另一个是在违反生活纪律一章中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可以预见,曾饱受社会舆论争议的党员领导干部开除党籍情况通报中的“通奸”二字将成为历史,新《条例》中的表述将会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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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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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影镇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省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同时出台四项措施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新转变,杜绝“庸、疲、懒、散、软”等现象。

一是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出台了考勤、请销假、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适应工作需要、任务目标完成不好、群众满意度差或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视情况作出处理。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两个对照”,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成效,推进增比进位的动力,要跳出马影看马影,以增比进位的实际成效检验干部转变作风的成效。

三是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要求全体党员要对照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出台的关于作风教育整顿系列措施,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中,切实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形成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省、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事例进行及时组织学习,做到时刻警示干部作风不懈怠。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作风转变落到实处。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督查组,根据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求,分阶段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列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督查。镇纪委根据督查情况,做到每次督查有通报,通报结果起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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