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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无声告白》汇总20篇

故事叙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几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人,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团结互助,建立起幸福的生活看下面的相关范文吧,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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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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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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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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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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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只请记得最初的诺言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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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唤你,也是最后一次,谁知道呢,山水都会有相逢,况,亲爱的你呢?

命运是一只巨大轮盘,你我只是附着其上的针,轨迹各异,随着轮盘的转动方向,努力探出彼此的手,或许那一秒握住了,我就永远留在你身边,或许失了手,只有等待下次的轮回。

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缘分如水中流沙,倏忽变化,谁也无法准时守侯在下一个路口,谁都猜不透命运转动的痕迹,如象莫文蔚歌中唱,那可不一定,认不认真也不一定有样本,有样本也不保证就有可能,反正,就是不一定,有些赖皮了。

她真是一名可爱的女子,唱时姿态撩人,声线低嘶鬼怪,引得你若渴。

她,若遇此不堪情境,也能那么潇洒如风,来去自由吗?只怕也是不一定的。

我说,你是我生命中的意外,那可不一定,亲爱的,遇见你,怎知我们不是来偿还某一世的约,今世才能牵手走一程;你说,不想看我难过,不愿让我伤心,那也不一定吧,亲爱的,泪水不过是暗地情绪的掩饰,又怎知其中没有藏了一张期待的脸?

所以,不一定啊,爱情的事,真就不一定。

断然摔幵纠缠的视线,隔着车窗玻璃,禁不住回头寻你,夕阳早已隐了,彼时巧合了漫天残云乱卷,两旁碧绿的行道树渐渐墨染浸透,也变黯然,越过拥挤的人流,凝望你的眼,镌下最后时刻的眼。

原谅这城市,没有倾城之恋。

原谅我的心,讲不出再见。

强笑的你立在路边,哀哀的眼,哀哀的唇,强笑的我顿感忧伤,哀哀的泪,哀哀的心。

举重若轻,前后风景,恍若两世为人。

欲待分诉已忘言。

那个伶俐的人儿那个痴傻的人儿,那些黄昏那些清晨,那阵鸟鸣那声低吟,那朵落花那滴红蜡,那雨天偎着你肩那风中靠着你背,那一场泪如雨下的痛那一生不及实现的梦。

孤单的我,没有改变。

热闹的我,没有改变。

却不敢再看,只请记得最初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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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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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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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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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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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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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一阵沉默.

尴尬的气氛弥漫在空间.

她们 两个女人对望着可她们眼中流露出的感觉不同.

终于沉闷还是被打破了.

"哦 亲爱的玛蒂尔德对不起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知道该怎样表达现在的感情……"

又是沉默

"真的相信我." 佛来思节小姐有些语无伦次了.

许久玛蒂尔德的魂魄才游荡回来只见她平静地说:

"也许这都是上帝的安排我都已经这样了我还奢望些什么呢 "

"不!"佛来思节小姐却激动了"听我说玛蒂尔德我该把这串真的项链还给你."

"不谢谢你!我现在生活得很好日子过得很平静我比原来更安于呆在丈夫的身边.平淡的生活告诉了我人的欲望是多么的可怕可惜我懂得太晚了."

顿了一顿玛蒂尔德接着说:

"我搭进了我的青春那是用金钱无论如何也买不到的."

说完玛蒂尔德走了留下佛来思节小姐一个人怔怔的站在公园里对着玛蒂尔德逐渐远去的背影嘴里喃喃着:

"变了她变了;世界世界没变是她变了.平淡奢华;丑陋美丽;平庸高贵;贫穷富有:这些都是些什么 "

她忽然记起自己的书柜上有一本名为《东方宗教》的书书上说:"人只有无欲无求方能生活得快乐.因为这世上的一切都不是你的."

"也许她达到了这种境界." 佛来思节小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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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兰诗改写小说5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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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勤劳勇敢、坚韧质朴、不贪功名,替父征战、离家保国的巾帼英雄。大家知道这个女子是谁吗?这个女子就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花木兰

织布机的声音唧唧又唧唧地响着,我对着门在织布,忽然间听不到了织布机的声音了。只听到自己的声声叹息,我在想什么,我在思念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想,也没有思念什么。昨天晚上我看到了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大规模的征兵,征兵的名册上有很多卷,可是卷卷都有父亲的名字,我对这件事感到很为难,父亲又没有儿子,我又没有长胸(所以认不出是女的)。想了很久,还是愿意为此去买马鞍,从这一刻起我替父亲征战。

于是我就来到东边的集市,去挑选比较买一匹骏马来,又到西边的集市买马鞍和垫子,又到南边的集市买马嚼子和缰绳,又到北边的集市去买长鞭。早晨我告别了父母,离开了家乡,晚上就到达了黄河边,宿营下来了。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黄河流水的声响。早晨我告别黄河,离开了。晚上到达黑山边,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听见燕山的胡马嘶叫声。

经过我的努力,不到万里,奔赴战场,像飞一样地跨过一道道的关,越过一座座的山。北方的寒气,传送着打更的声音。清冷的月光照着我的铠甲。经历了许多年,许多战争,我们的将军和有的壮士都战死沙场了,换来我们的胜利。我们归来拜见皇上,只见皇上坐在高高的明堂上。皇上给我记了很大的功劳,赏赐很多的财物,皇上还问我想要什么,我不愿意做尚书郎,希望骑上千里马,送我快点回到故乡。

年事已高的父母听到我要回来,都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到我要回来,就对着门梳洗打扮;弟弟听到我要回来,磨刀霍霍杀猪宰羊。推开我东屋的闺门,坐在我西屋的床上,脱掉我作战时的战袍,穿上我原来的衣裳,对着镜子细心地梳妆打扮起来,还贴着装饰物,梳理完毕。我就去看我那同伍的士兵,同伍的士兵对我感很惊讶:“我们同行作战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你是个姑娘”。

木兰代父征战的故事,便传为佳话。从此,花木兰也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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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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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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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个还不清的债的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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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富翁,年纪大了,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他回顾一生,想想有什么未了之事,忽然想到在保险柜里,还有很多亲戚朋友的借据。这些钱已经借出多年,那些亲友依然贫困。

为让子孙避免日后的困扰,富翁决定在临终前,自己处理这批债务。

他约集了所有欠债的亲友,自己倚在床边的靠背上,床前摆着取暖的炭炉,炉火烧得正旺。

富翁手拿大叠借据,对欠债的亲友说:“我自知时日不多,也知道你们没有能力偿还欠我的钱。为了避免困扰,今天,你们只要真心说一句感激的话,我就把借据当面烧掉,从此两不相欠。”

从欠债最少的开始,第一个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仆人,为您打扫庭院。”

富翁将那个人的借据放在炭炉里烧了。

接着,有人说:“来世我将变鸡变狗,为您日夜守候。”

富翁微笑着将那人的借据烧了。

还有人说:“来世我将做牛做马,为您耕田拉车。”

富翁含笑,把一张借据烧了。

又有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儿孙,永远孝顺您。”

富翁开怀大笑,烧了借据。

他们一一说出内心感激的话,富翁也感到满意。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欠债最多的人,他诚惶诚恐地上前说:“来世,我一定要做您的爸爸。”

富翁听了非常生气,反问他:“你为什么不感谢我,反而骂我呢?”

“老爷,您有所不知,这世间一切的债都有还清之日,只有儿女的债是永远还不清的呀。”

富翁笑了,烧掉最后一张借据,在床上安然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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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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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呼兰河传》,它的作者是萧红。

这本书中作者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呼兰河并不繁华,就只有春夏秋冬这样来回走着。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发生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为活而活,为了死而死。接二连三的悲剧,让我也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了。

萧红给我们带来了童年的快乐,让我们一起走进了她的世界。让我们体会了生活,让我们了解了生命。在这,我也想起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我一想起它,我便会会心一笑······那是一个大夏天,我正在空调房里玩游戏,我突发奇想:这么舒服的地方,我干嘛不去“偷”点糖化糖水喝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拿起杯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将杯子倒满水,心想:嘻嘻,他们都没发现我,现在偷糖可是最佳时机。我用小手捂着嘴巴,傻笑了两声,可开心没多久,问题就来了:两个瓶子里都是白色物体!哪个是糖呢?我拍了拍脑袋,自言自语地说道:“妈妈怕不够,一定多买了一瓶,这么说来就有两瓶糖!”我正在自作聪明的时候,我看见两个瓶子上有不同的两个字,这下我纳闷了,心想:怎么会!难道不是两瓶都是?哎,这下我的聪明才智该发挥出来了。我在那念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糖”放进水里。我还开心的一跳,以为自己拿到了糖,可傻傻的我却不知那是盐。回到房间,我用手搅了一下,便一口气喝完了。不一会儿,我的脸色突然变暗了,连忙找水喝。哈哈,不认字的我实在太可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推荐大家读读《呼兰河传》这一本近代小说,它能带着你回到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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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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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爱的教育》,里面有很多个爱的故事,马尔科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跑遍了七个城市,并最终救活了自己奄奄一息的母亲,母子一家终于团聚到了一起。

一个聋哑女因女老师的指导,会看别人嘴巴的变化而知道别人在说什么,因女老师一字一拼音的耐心教,她会生硬地说话,到最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还有卡罗纳把自己最心爱的扭条小火车送给了自己的好朋友。小男孩为了自己妹妹的安全而跟比自己高大,力大的人打起来。后来卡罗纳的母亲意外死亡,老师给卡罗纳一个安慰,让卡罗纳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一份关心,一份祝福,再加上一份安慰,就可以让一个人有了生存的机会。我们应该去学着关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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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十大励志小说NO9.《平凡的世界》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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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遥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励志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沧桑 ,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近几年长篇小说中表现农民生活和农村题材的不少,确实也涌现出一些力作,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赵德发的《缱倦与绝决》,这些作品的背景确也波澜壮阔,纵横数十年。但我认为,若从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和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小处着笔来看,《平凡的世界》显得更加大气。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励志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故事梗概】  励志指数:★★★★★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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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职场励志小说2:《全景式创业商战小说:狼战》——冀勇庆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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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强是国内最大电信设备公司太阳的常务副总裁,由于性格等方面原因,他与太阳总裁华正奇不和,于是从太阳出来创立了业务相同的哈勃公司。哈勃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的太阳员工前来投奔,并得到了风险投资的帮助,对太阳公司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对付哈勃公司,太阳成立了专门的打哈工作是,不惜一切代价从电信运营商和企业网两个市场对哈勃进行全面封杀。周子强喜欢上了美女魏吟荷,却没有机会向她表白,没想到新来的CFO陆岩松叶爱上了同一个女孩,两人无论是在工作习惯,还是在感情上都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站稳脚跟的哈勃准备去美国上市,志得意满之际,公司的重要资料却意外泄露,由此遭到太阳重重一击,上市基本无望,在对电信运营商大订单的争夺中也最终落败。周子强与风险投资人的关系彻底破裂被赶出了公司,哈伯最终也被太阳收购,作为交换条件,周子强被迫回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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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编动物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10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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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寓言故事【篇一】

从前,有一只小白兔。它跟别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也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可是有一次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得小白兔乌黑的大眼睛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小白兔蹦蹦跳跳地去公园玩,当它走到半路时,看见有一群小动物围在一个角落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小白兔觉得很奇怪,就小心翼翼地走到它们的后面,竖起那一对长长的耳朵认真地听了一会,原来小动物们正在嘲笑自己的那条毛茸茸的短尾巴。

猴子笑嘻嘻地说:“小白兔的那条短尾巴都不能像我一样在树上荡秋千。”

松鼠有接着说:“对呀,对呀,也没有我的尾巴软,我可以当被子,它连当个枕头也不行,哈哈哈。”

听着大家伙的议论,可把小白兔给气坏了。它忍无可忍了,全身的毛发都竖得笔直,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张开三瓣嘴气呼呼的大声到:“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的尾巴短又怎么样,我不需要你们来管我。”动物们见小白兔在后面,拔腿就跑。过了两三分钟,小白兔的眼睛突然变红了,原来小白兔刚才生气,把眼睛里的红细胞给气炸了。所以眼睛才变成红色了。

因为生气导致小白兔的眼睛变成了红色,所以大家在生气时要想一想,要学会静心、要懂得分析,可千万别学小白兔哦!

编动物寓言故事【篇二】

在一个原始森林里,一条巨蟒和一头豹子同时盯上了一只羚羊。豹子看着巨蟒,巨蟒看着豹子,各自打着“算盘”。

豹子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巨蟒。

巨蟒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豹子。

于是几乎在同一时刻,豹子扑向了巨蟒,巨蟒扑向了豹子。

豹子咬着巨蟒的脖颈想:如果不下力气咬,我就会被巨蟒缠死。

巨蟒缠着豹子的身子想:如果不下力气缠,我就会被豹子咬死。

于是双方都死命地用着力气。

最后,羚羊安详地踱着步子走了,而豹子与巨蟒却双双倒地。

猎人看了这一场争斗甚是感慨,说:“如果两者同时扑向猎物,而不是扑向对方,然后平分食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同时走开,一起放弃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中一方走开,一方扑向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互相松开,两者也都不会死。它们的悲哀就在于把本该具备的谦让转化成了你死我活的争斗。”

生活中的悲哀也常常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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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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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是美丽的,而有的清晨更是有一种朦胧美,但是,如果在这种有朦胧美的清晨,增添一种日出之美,那么这个清晨之美就是奇美了。奇美虽然“奇”,但是终要有人欣赏时才算“奇”,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那日,天色迷迷蒙蒙,薄薄的雾,轻烟一般,细沙一般,在空中,在地面来回飘绕回旋着,一道道,一缕缕。

我来到树林,雾也跟着来了,在这棵树与那棵树之间来回穿梭着,附在我身上,轻拂着我的脸庞,湿湿的,凉凉的,犹如凌波仙子漫游在天堂。跑步了,雾迎面而来,途中的雾别有一番情趣,近处的房屋高楼似隔了一道白纱。时隐时现,虚晃不清了,远处的小山只能看见一个美丽的轮廓,若有若无,一种神秘色彩顿时显现了。

忽然,正东方,那白雾又镀上了一层金边,金灿灿的,白花花的,视线所及,黄白相映。这时,正在我饶有兴趣的观赏这美景时,雾气骚动起来了,好像是美丽的仙子要收回这白纱,当“薄纱”一缕缕的渐渐消逝时,大地也一分一分的显露出来了。太阳在慢慢升起来,瞧!红彤彤、亮闪闪的,仿佛是一只打足气的大气球,鼓红了脸,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一耸一耸的往上爬。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奇景,等待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呵!好样的,总算没有让我失望——跳出来啦!

冲出地平线的太阳,像一个胜利的小孩,用喜悦的光线把大地极力的装扮。这时,河边的芦苇摇头晃脑,旭日的光芒亲昵的吻着她;花朵上的颗颗水珠闪耀五彩异色,调皮的滚落下来,发出轻轻的“滴答”声,可能是像太阳问好吧;成片的农家新楼,路边的小草,滴滴的流水声,田地里锄头碰石头的声音,都牵扯着丝丝缕缕的残雾,迎着晨光,吐露着各自的依依情思……。

此时,我想呐喊,我想欢呼,但一时之间又不知该喊些什么。我凝望着太阳,油然感觉到:晨雾后我长大了,家乡的一切也在成长,我的祖国也正在蒸蒸日上、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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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作文

全文共 6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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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稍后,我这就去禀报家主。”另一个小厮虽然也崇拜秋枫,但也有几分聪明,现在把这问题丢给家主才最为妙。于是深深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小厮,才转身进门。

凤语汐点点头,完全没有听到前一个小厮的问句,因为,她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力气。

那小厮狠狠瞪了一眼凤语汐,倒也不再说话。

没有过多久,秋枫就急匆匆地出来了。

“语汐!”秋枫温润的眼神看着凤语汐,也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个时候凤语汐会来。

“秋枫。”凤语汐声音中毫无波澜,不过也一笑,“怎么,不请我们进去?”

“哪里,语汐,她是谁?”秋枫上前一步,满脸笑意。

他正在计算最少要用多少财力,却突然有人来通报,一蓝衣女孩来到,秋枫便猜到是谁。就急匆匆地来了。

在这尚短的时间内,秋枫也明白了,完成父亲的夙愿,把秋家发扬光大,或许跟着凤语汐的脚步,才是最快,最正确的决定,这个秋枫和凤语汐都明白,世界上并没有不为了利益着想的人,两者都是以利益为原点,但感情大于利益,或许秋枫会放弃很多,凤语汐亦是如此。

“现在不好说,我们进去吧。”凤语汐先拉着蓝羽离走进秋家那古朴的朱门。

秋枫也没有说话,却是跟着凤语汐进去。

直到三人都走远了,那最先问凤语汐的小厮才发觉背上已湿了一片,那是冷汗。但他还是不敢置信,他没有看错,家主是跟在女孩身后……

秋枫在他眼里,一直都是一个不向任何人低头的人,不亢不卑,可这时,他眼花了?

他不敢想象,万一凤语汐说起他,他这辈子可就玩完……

那报信的小厮叹口气,拍拍他的肩:“不是别人没有能力治你,而是没有把你放在眼里,小心着点吧。”

那小厮僵硬的点头。

“小姐怎么会认识秋家家主?”暗处的人影眼中闪着疑惑,不过也没有阻止凤语汐她们进入,“看秋家家主没有恶意,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吧?丞相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现在小姐面前,还是等等吧。”话音未落,他便再次隐于暗处。

一处静室内,对坐着三个人。

“语汐,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秋枫倒了三杯茶,一一放到几人的面前。

凤语汐细细品着茶,抬头,淡淡的笑着:“当然是有事。”

“什么事?”

“嗯,她是蓝羽离。这事与她有关。”凤语汐做起了介绍。

“蓝丞相之女?”秋枫视线转到蓝羽离身上,蓝羽离也向他一笑。

“我听赵烨常说起。赵烨他说他虽然没有见过你,倒是很羡慕你,才十岁,父母就让你出国游玩,要是他,他的父母非把一大票人绑在他身边,所以,赵烨才老是溜出来。我叫秋枫。”秋枫像一位兄长一样,看着蓝羽离,然后才看着凤语汐,“语汐,到底是什么事。”

“我想把她放在你身边一些日子,不过也可能会好久。我替她回到蓝家,所以,你能不能尽力让她锻炼?”凤语汐问道。

“这——是什么意思?”秋枫有些不明白,前面的话他懂,可语汐要替蓝羽离回蓝家?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我爹爹和她父亲是朋友,她不想回到蓝家,她还想在外面历练,所以想让我替她回到蓝家。另外,我此时的容貌,和她真实面貌一样,她现在戴了人皮面具。”凤语汐解释。

“我戴的是人皮面具?”蓝羽离惊讶的说,虽然她的声音与凤语汐近似,但完全不同的语气,很容易让人区分,“是那个万金难求的面具?怎么听起来这个和那个不一样?”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连自己都察觉不出来,比外界的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此时的容貌?”秋枫抓住了这个缺口,当然凤语汐有人皮面具他也小小的惊讶一番,只是很快就释然了,不论什么出在这个神秘的女孩身上,都是正常的。

“嗯。”凤语汐点头:“我此时的容貌,并不是我真正的面貌,但是你们相不相信我?”

“相信!”两声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一沉稳一清脆,同样的坚定。

“以后我会让你们知道,但现在我不会说出。”凤语汐情绪没有多大波动,但心里还是温暖一番,她感觉从来都是最敏感的,当然也知道两人是否是真心。

“我会让蓝小姐得到锻炼的,并且我会保护她的安全。”秋枫明显还没有完全接受蓝羽离,自己一向独立行走,后来多了个赵烨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赵烨也不能常来,现在又多了一个蓝羽离,虽是答应了,也有些不自然。

蓝羽离撇撇小嘴,她当然可以感受到秋枫的排斥:“这样吧,你叫我羽离,反正看样子以后我要天天和你相对,我就勉为其难和你结拜,叫你哥哥算了。”

妹妹?秋枫没有太多波动的眸子忽然动了一下。

他是家里的独子,从来没有和谁特别亲近,除了结的朋友之外,他没有尝过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亲情。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也很让他不觉想接受。

稍稍迟疑,他点了点头。

两个人的互动,凤语汐看在眼里,她不觉松了一口气,她最担心的是没有发生,如果这两个人不和的话,就算答应了她,这锻炼也不会得到效果。她必须为爹爹的朋友负责。

“好了,秋枫,一切都布置好了之后,再来找我吧。”凤语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心里暗想,那个丫鬟买东西已经快回来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语汐,放心,我会做好一切的。”看见凤语汐站起来了,两人都站起来了。

“你做事,我放心。”凤语汐淡笑,摆了摆手,抬脚就要出去。

“语汐,等一等。”蓝羽离的声音喊住了凤语汐,凤语汐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蓝羽离。

蓝羽离犹豫了又犹豫,咬了牙,说道:“凤语汐,我蓝羽离,一定会有一天超越你的。”清澈的眼中,闪着坚定的光。

凤语汐一笑:“好,我等着。”凤语汐也有些佩服蓝羽离,尽管她还是一个孩子,不懂有多困难,但是在见到凤语汐的实力后,还敢这么做,就让凤语汐不得不赞叹。

连秋枫也有些赞赏,虽然他还不清楚凤语汐实力有多少,但以凤语汐的天资和聪明,这绝对不会低。

凤语汐走出秋家大门,开始走向客栈,心里却在暗想,如何处置那个丫鬟又不暴露自己。

忽然,她想到了那个一直暗中保护蓝羽离的人,虽然没有证实的确有这个人,但看起来不会有错,连她也不相信蓝丞相不会放人保护蓝羽离。至于这样,那就很好办了。

“小姐,怎么这么晚回来?”才刚进客栈,那丫鬟又不满地说。

“送朋友回家。”凤语汐笑眯眯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将死之人一般见识,所以她也好心地回答了一下,要是以往,她不死已经够好了。

“哦。”似乎也没有想到凤语汐的态度,丫鬟也没什么可说。忽然,她才不觉惊讶:“小姐,你的衣服怎么不一样了!”

刚刚凤语汐也没有注意,现在才看到自己身上还没有和蓝羽离对换衣服,她抬头看向丫鬟,很淡定的说:“我和那个朋友聊得很开,与她对换了衣服,而且我觉得这身衣服很漂亮。”

丫鬟点点头,这身衣服的确很漂亮,蓝色和白色的结合,看得最顺眼,穿在凤语汐身上,更显得这衣服是为了凤语汐而存在。

丫鬟没有多注意,在她眼里她家小姐从来是个小孩子,不值得她放在眼里。小孩子嘛,总会对事物新奇,特别是她家小姐,所以也不觉得奇怪了。到现在,这丫鬟还没有发现她家小姐被掉包了。不过也是因为丫鬟没有将蓝羽离放在眼里,丫鬟也不想过多的注意蓝羽离,对蓝羽离只有表面的一层了解。

所以,她就注定成为悲剧。

入夜,清凉的月光洒在凤语汐的房间里,凤语汐正站在窗前,欣赏着那轮明月,不是她赞叹,而是月亮永远是最美的,不论是什么时候,总会有让人惊叹的美。

凤语汐嘴角勾出一抹笑,不过不是为明月,而是为飘在她鼻下那香气,虽然她不知道是什么,但她还是闻出了里面有制作****的药物,只是太劣质了,劣质到她都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她制造的****,可以让人一闻就倒,但这****,估计还要过些时候才会有效果。而且还那么刺鼻的香,谁都会知道是****吧?她就知道把十岁的凤语汐当白痴。

虽然这样,凤语汐还是夸张的喊了一句:“是什么香味?”既然要演,就要演像一点,还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演,这样才有效果。

看样子,那丫鬟也是傻子,她还没有十岁的蓝羽离聪明,她也不想想,蓝丞相会不会暗中派人保护蓝羽离?

果然是不了解啊。

她敢打赌,那人绝对会在外面注视着窗前的她,也不知道她突然倒下,那人是什么表情。

“怎么头有些晕?”凤语汐皱起了眉,手扶着额,把头摇了又摇。迷离的眨着眼,模模糊糊的倒下去。

屋外那人影动了动,又隐进了黑暗中。

门吱呀一声开了,鬼鬼祟祟进来了一个人,看样子,就是那个丫鬟,凤语汐从那浓密的眼睫毛下看到,丫鬟一步一步向她迈来,脸上带着试探的表情。

见到凤语汐真的被迷倒了,丫鬟才舒了一口气。踢了踢凤语汐,眼里闪着恶毒的光。

“小姐,不能怪我,谁叫你是蓝丞相的女儿,既然是他的女儿,还敢独自出来游玩,就要做好准备,蓝丞相的仇人很多吧?”

看着凤语汐清秀的面容,丫鬟摸了摸自己漂亮的脸庞,眼里恶光更甚,“凭什么,我要服侍你!凭什么,你是丞相之女,而我却只是一个仆人之后!明明我比你长得要好看!”

丫鬟想着双手抓向凤语汐,双手呈鹰抓状,目标直去凤语汐的脖颈处!

“好了没有!”那为蓝羽离赶车的车夫进来,“住手!”他低喝道。

“你还想不想那银子!只要把她交给那人,我们就能远走高飞,你干什么!”

丫鬟止住了自己想杀凤语汐的冲动,刚想狠狠地踢脚凤语汐,屋外如影似魅的身影闯了进来。

“你……你是谁……”车夫惊恐的睁大双眼,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心更是如梗塞一般。

“谁派你来的,说!”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眼中闪着睿智的光,凤语汐仔细感受一下这男子的气息,七级!

凤语汐暗暗惊叹。

“我……陈家……”车夫刚想反抗,看到男子锐利的眼神,像是呼吸不自然一样,他的心猛颤,竟没有反抗的想法了。

“哼!”男子勾起嘲讽的笑,“看来陈家也不想活了,竟派你们这群笨蛋来!”

“不!求你放过我!”丫鬟惊恐睁大眸子,跪下乞求,更是让男子觉得鄙视。

“你们都该死!”手起刀落,两条生命的结束。

“看样子,要向丞相说明,小姐可不能再任性了。”男子抱着凤语汐把凤语汐安抚在床上,细心地为凤语汐盖好被子。然后叹了口气。收拾了地上的两人,默默的出去。

屋里很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如果不是空气中残留着淡淡血腥味,连凤语汐也会这样认为。

男子又出现了,放了一盆充满芬香的花,再次出去,这一个过程,没有一点声响,只有凤语汐鼻尖那男子的气息,证明他来过。

凤语汐颤了颤睫毛,睁开了眼,屋里只剩下黑暗,和那月光。

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实力啊。凤语汐有些自嘲,她如果和男子对上,绝对没有胜算,那男子是同一级别中的佼佼者,也只有把自己的守护神兽召唤,才能打败他。

凌清水玉在衣衫里闪着光,虽然凤语汐取不下来,但还可以稍稍掩盖,就看不出来了,只是每到晚上,就比较难掩盖。它会发光,但不注意看,还是看不出来。这块玉还会改变自身的温度,时暖时凉,凤语汐也惊叹。

凤语汐摩挲着玉,那清凉的感觉让她不安的情绪微微稳定,纵然现在没有实力,以后总会有的。先把自己的势力建起比较好。

第二天,凤语汐正面见到了那男子。

“小姐,我名为影风,丞相派来保护小姐的。”看到了凤语汐惊讶的神情,影风叹口气,暗叹“蓝羽离”的天真,“昨日,那丫鬟与车夫想要谋害小姐,我已经解决的,请小姐尽早回到丞相身边,免得丞相和夫人担忧。”

影风简单的说了昨日的经过。

凤语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也有一丝后怕,想了一想:“那你会不会害我?”凤语汐天真地问道。

“放心,小姐,我会保护你的安全。”影风看着凤语汐,想起了自己家的那可爱的小女儿,心不觉软了,口气也没那么死板。

“那谢谢影叔叔。”凤语汐甜甜的笑了。

“嗯。走吧。”影风笑了笑,拉起了凤语汐的小手。

其实轻视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凤语汐笑了。自己十岁的身子,可以掩盖很多,包括实力,总会让人放松警惕,就比如现在,影风把背后给了凤语汐,凤语汐一下就找出了许多一击杀死影风的方法。只是,凤语汐也没有杀影风的理由。

路程很缓慢,影风像是怕那天的事吓着凤语汐,一路和凤语汐说说笑笑,尽量把马车开得很慢。这也让凤语汐产生了对影风的好感,想要挖到她的势力之中,只是如果是蓝铭涯的属下,凤语汐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

影风的见识很广,凤语汐从影风嘴里,了解了许多大陆上的事情,凤语汐也在心里打算如何走下一步,只是不久,她就必须去寻找金丝的解药了,金丝的毒,不能再拖下去了。蓝家小姐的身份,只是为了方便行事而已。

一路停停歇歇,一个月后,他们终于来到皇城。

仰光皇城异常繁荣,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由此可见,当今皇帝的开明统治。

影风坐在马车上,充当车夫的角色,他往里喊道:“小姐,我们已经到皇城了。”声音很愉快,掩饰不住归家的喜悦。

“嗯。”凤语汐淡淡应着,心里在想如何应付蓝丞相和蓝夫人。

马车一路安安稳稳驶到蓝府。

凤语汐透过窗,还是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蓝府门口有几个人影在不安地走动。

“柔儿,你别走来走去了。”蓝铭涯揉了额角,有些无奈的看着在他眼前不停晃悠的花淋柔。

花淋柔瞪了蓝铭涯一眼,却还是焦急的走动:“你别告诉我你不担心,哼,离儿才几岁,你就答应她去异国游玩,一个月前还差点出事!如果不是有影风,我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去玩!”

“那是我答应的?明明是你耐不住离儿的要求,跑来劝我答应的。”蓝铭涯觉得他特别的冤,但看到妻子着急的样子,心软了,“好啦,影风都传信,离儿没事,你看,这不是来了。”

不远处,一辆马车缓慢的驶来,蓝铭涯远远就看到影风在挥手。

“丞相,小姐已平安归来,我是否可回家一趟?”影风恭敬的向蓝铭涯拱手,眼中迫不及待。

“影风,你回家吧,辛苦了。”蓝铭涯拍了拍影风肩。

得到允许,影风几个眨眼,便消失在众人视线。

“离儿。”花淋柔满是心疼的拉着凤语汐,把她拉入怀中。凤语汐动了动,没有挣扎。

“好了,离儿也累了,你先让她去休息吧。”蓝铭涯慈祥的看着凤语汐,但还是发现不对的地方,他并没有多问。

凤语汐离开花淋柔的怀抱,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三人。

蓝铭涯,当今左丞相,看上去大概三四十岁,眼里闪着睿智的光,又不失一片和祥,相貌也是数一数二的,举手投注之间,便有一股难以说出的气质。不愧是当今左丞相,凤语汐暗叹,想必蓝铭涯也开始怀疑她了,毕竟她没有做任何掩饰,因为在父母面前,过多的掩饰也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对,还不如坦白。

花淋柔,一个如水温柔的女子,也大概三十多岁,但看不出多少岁月的痕迹,此刻她满是温柔的看着凤语汐,对孩子归来的喜悦,令她没有多思考,一味的认为凤语汐是她的孩子,是她在外面受了惊吓的孩子。

还有一个——

凤语汐看着比她身高还要矮的一个可爱的男孩。

应该就是“她”的弟弟,蓝羽萧。蓝羽萧长得很可爱,他的眼神有些飘忽,见凤语汐看向他,他露出了一口白牙,笑得很灿烂。据影风说,这可是全帝国最有天赋的孩子,现在是八岁,已经开始学习念力,至今已到了一级高阶。据说,是绝世天才。如无意外,下下届的冠军非他莫属,只是可惜下一届他无法参加。

“我有话,对你们说。”凤语汐收回视线,吸了口气,说道。

她太反常了!三人或都或少都感觉有些不对劲,如果是蓝羽离,此刻应该是蹦蹦跳跳地谈她的见闻,她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路途中受了惊吓吗?花淋柔有丝不确定,还有些不安。

她还想说什么,被蓝铭涯拉住。

“那我们走吧。”蓝铭涯对凤语汐说,现在说什么,他也猜到一些了!

“语箫,你回自己的房间去。”听到这句,蓝羽萧张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点点头,退去。

“说吧,你是谁。”众家仆退下后,只留下空空的前厅,和静静对望的三人。蓝铭涯有丝不确定的说道。

凤语汐看了蓝铭涯一眼:“我不是羽离。”

“离儿在哪?”花淋柔焦急的看着凤语汐,她没有问,凤语汐是谁,她现在只想知道,让她牵挂的女儿,在哪?

知道会从这个女孩口中说出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还是微微心痛。他们知道,依蓝羽离的性格,绝不会这么安分的回来,可知道和猜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放心,羽离很安全,她会得到锻炼,她想以一个新的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我估计她是因为自己弟弟的天赋而下定的决心。再见她时,你会看到一个成长的她。”

听到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都有些惊讶,又有些欣慰,但的是担心。

长长的沉默之后。

“她终究也是成长了。”蓝铭涯叹口气,安抚着一旁落泪的妻子。

凤语汐默默看着眼前的夫妻,眼中羡慕蓝羽离的光芒被迫隐下去,努力让自己不再想起父母。

可是,她真的羡慕蓝羽离。有着父母的疼爱,可以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如果可以,她宁愿永远生活在父母庇护之下,宁愿不要这不值一钱的实力。可是,现实就是现实,她现在只能努力拥有实力,拥有报仇的实力。

“唉,孩子。我知道你是受离儿拜托,来替她传信的,可是,当下你能帮我们一个忙吗?”蓝铭涯看着与他女儿一模一样的面庞,心里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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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

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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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随着小说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名词,比如说耽美这一词。 “耽”,沉溺;入迷。耽玩/耽于幻想;“美”,则指美好的事物,这里特指美少年。耽美,即沉溺于美少年之恋。耽美最早是指一切以美为基准的事物,让人看了赏心悦目的。不过目前逐渐指向描写男男恋(BL~boys love)或者女女恋(GL~girls love)的小说或者动漫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欢迎大家参考!

1.孤芳不自赏

孤芳不自赏,主要讲述了镇北王楚北捷与小敬安王的侍女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中国网络人气最高的女作家之一风弄的作品,数年来积聚了无数读者好评,被评为“第一好看的帝后小说”。也是一部经典的男强女强古风小说。

2.天下

天下是梦溪石的一本耽美小说。创作于晋江文学网。天下中,本来赵肃的存在影响了大明的结局,却并没有天马行空的大改动。而故事在赵肃与万历修成正果,鸿鹄双飞之后画上句号,并没有展开写大明最终的结局如何如何,清军有没有入关之类。梦溪石的历史文兼具起点历史文的磅礴大气与晋江耽美文的温润细腻,让人欲罢不能。

3.暴君

暴君小说免费阅读,作者:风弄,古策,散发着邪魅光芒的黑夜帝王,是女人心中象征着狂野诱惑的黑马王子。但是,在孤傲冷漠的杜云轩眼里,古策只是一个——十足的暴君!猝不及防的相逢后,紧接着的,是邪恶的圈套、要挟、侵犯、恐吓、监视……

4.逆袭

逆袭小说百度云资源,作者:柴鸡蛋,这是一个穷diao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并抢走前任女友的现任男友的故事,欢乐多多,精彩连连。

5.凤于九天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分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兴趣。

6.重生之嫡女多谋

重生之嫡女多谋免费阅读全文,一杯毒酒强行灌下,韦墨琴死不瞑目。太师府中,董阡陌的眼睛突然睁开。她要拿回失去的一切,她要让董家大院从此家宅不宁,她要毁去毓王登基的每一分机会。月凉如沙,她就如同一个抓不到的虚无缥缈的影子,安静地在某处阴影下冷眼旁观,不动声色,那一双因仇恨燃烧的黑眸,像一盅没有解药的蛊。

7.少帅你老婆又跑了

少帅你老婆又跑了结局免费阅读,作者:明药,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枪法,她都不会的!”那些被少帅夫人治好过的病患、被少帅夫人枪杀了的仇敌:少帅您是瞎了吗?

8.一见倾心

一见倾心小说怀榭执笔全文免费阅读,小说一见倾心是作者怀榭执笔最新原创作品,身为名门望族的他反对商业联姻,离家出走在某一古镇遇见那个一见倾心的她,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只一眼就决定终生!

9.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

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全文免费阅读,哥哥为了钱要将他嫁给一个傻子,为了逃避这场婚姻她决定一年内帮哥哥找到这笔钱作为收回婚约的条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会怎样生活呢?

10.嚣张欧巴请淡定

唯爱豪门嚣张欧巴请淡定季雪免费阅读,季雪和杨天昊、温斌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会是怎样的结局呢?商场争斗、权衡利益之间她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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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婆婆来了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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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婆婆来了是由阑珊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婆婆来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婆婆来了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不到一岁的王天勤名下有了市值近千万的三层小楼后,王老太太坐不住了,得空就逼问儿子:“啥时给俺过户?”

“现在开发商还没给办证 呢。”传志心里有点烦。幸亏开发商开发翠湖湾时有违规问题,致使房产证迟迟交 不到业主手里,才使传志合理地对老娘一拖再拖。平心而论,这小房过户给老娘还真没觉得没什么不合理,母亲养大他不容易,他自己有宽敞的房子住,而母亲住又不方便,这种家常便饭般的拉锯战和动不动就叫婆婆滚的场面以使他毫无颜面。现在他后退了一大步,按何琳要求自己不再享有大房子的一半产权,这区区小房给自己老娘算给他一点补偿行不行?他宁愿自己委屈,自己名下一无所有也不愿让老娘失望,谁叫她是自己的亲娘呢!从小养成的家庭观、家族观念和孝道让他心甘如此。

看着老婆开心地逗弄女儿,传志愈发郁闷,愈发找不到平衡,甚至隐隐有点后悔,觉得家庭平衡的最重要的一颗砝码在自己手中流失了。在母亲病况渐好之际,他飞快地交 了钱,把侄儿送进一家幼儿园,半年就要三千块钱,好歹也工作几年了,连工资、补贴加奖金,一月也有三千多块,除了何琳手里的固定工资,自己手里也有一笔至少同样数目的隐形收入供随时调度。在严酷的生活面前,男人没有个小金库,就凭老婆的抠门,日子没法想象。

大龙入了托,母亲有了清闲,儿子心里好多了。不过马上来的另一件事更让他开怀,甚至扬眉吐气,他这个部门有一块地皮,通过巧立名目,与私营财团 搞起了地产联合开发,按比例拿出一部分给公务员做福利房,另一部分外销。传志平时在单位勤快、忠厚,与人无争且对上司忠心耿耿,姚之队越是政府部门,越是派系林立,大家平时互相勾心斗角,用尽心机。在这样的环境中能站对队伍并低调做人、积极做事,几年下来,自然深得上司赏识和信任。恰逢老天开眼,让他这个派系此时得势,有了好机会和肥缺,领导自己避讳不能亲自进入,就力推他进入地产公司。除了拿一份微薄的公务员薪水,合作方暗地里给他年薪三十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到时候他投桃报李,给领导几套房,各得其所,就把事情圆融了。

这将是一次鲤鱼跳龙门的飞跃,在他寒门之士的经历中,除了考上大学,考上公务员,这次也是值得庆祝的质变,从一个小公务员,步入高薪管理阶层,可能是未来职业经理人的起点。也行传志从此开始脱胎换骨。

此时的何琳正在镜中端详着自己,生了孩子,又是哺乳,又是照顾小孩,还得时时为看护家产与楼下的吵架,人不光变得神经质,易怒易燥,眼角都有皱纹了,黑发里也偶尔抓出一个白头发了。她为自己的繁琐、碌碌和苍老,感到灰心和无奈,大好年华整天穷耗在内斗上,曾经单纯文静的她就在这四年的婚姻中流失了,像一杯清水慢慢变成了隔夜茶,一股苦涩恐慌的味道后,渣滓布满了舌头。这让她试着找回自己时多少有些沮丧,回头看看女儿,可爱的天勤正坐在大床 上不断摔打着一只橡皮鸭子,啪啪作响,一边摔打一边看妈妈,突然,小姑娘咧开小嘴朝母亲开心地笑了一下,口水流出来,还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如陽光突然穿透陰霾照进洞穴般,何琳一扫心中的积郁,扑上去把她抱起了,鸡啄米似的在女儿小脸上亲了又亲:“臭小猪,臭宝贝,我们以后要天天高高兴兴的,我们不再生气不再戴枷锁了!”

然后她抱着女儿在陽台上看到传志下班回来了,胳膊一甩一甩鸭子似的,这是他遇到开心事的标志。

看他进门,她马上出门,站在楼梯拐弯处,若无其事地惦着女儿。

果然,传志进门后就去他妈房间了,去宣布到目前为止他遇到的最大利好的事情之一——他很快成为一家地产公司的副总,年薪三十万!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老太太发出一声暴响,“啊!俺的儿啊,不孬!这次俺一定得俺儿的济!三十万是多少?能买一套小房不?”

儿子在母亲殷切的目光下变得如此高大,充满了自豪与成就感:“也就是个首付,两年就能还清。”

“儿啊,你得给你娘买个小房啊!俺这一辈子也算是得了儿子的济啦!你兄弟姐妹来北京看娘也都有个落脚的地方,比住这儿强,刺猬一样,扎人心疼……”

然后是儿子的应和声,“给您买个复式的……”

“啥叫复式?”

“就是楼上楼下。”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俺就带着大龙住楼上!”

……

他永远这样,永远第一个想到讨他娘的欢心,其他人排到后面;永远不知道他的家庭核心成员是谁,有多少;他自己的钱永远是他自己的,永远先满足他潜意识里的家庭最重要的人物。这个人没有长大,还在陰影里,他依然不是个独立、成熟甚至有信心的男人,也行这方面他永远成熟不了,永远在母亲与妻子、母亲的家庭与妻子的家庭中疲于应付。这是他的价值观和潜意识行为,挣多少钱都解决不了问题。她曾经盼着他心灵回归,成为命运共同体,可他回归也回到他潜意识的家庭,新家庭对于他,只是个新家庭,里面的人并不重要。他有一套强大而顽固的家族、血缘、荣耀共享及彼此辅佐的家庭价值观体系,她改变不了的,可能的是她也被同化为这个体系的一部分,小心地遮蔽起自己的幸福和感受,为一帮子人的未来去奋斗,成为一个坚信成功改变命运的族群中的一个支撑,一片砖瓦,在争争吵吵、入侵反入侵中彻底沦为他们中的一分子。

何琳退回房间,轻轻拍着女儿入睡。天勤小嘴巴搭在母亲肩窝处,一个又一个的哈欠,要睡觉了。

这时传志兴奋地上来,先去卫生间哗哗啦啦开闸解压,然后换了拖鞋,捡了个最好的姿势在沙发上坐好——这一过程中还纳闷老婆怎么不对自己发表意见了呢?偏偏何琳晃动着不看她。

这个兴高采烈的男人先咳了一声,“嗯,以后你上不上班也没关系了,在家好哈看孩子吧……”

何琳不说话。

“给你说个事,明后年我单位可能要分房,价格很便宜,白捡一样,到时我们大家都有住的地方了,打着滚都住不到边,猜猜我……”

“我们离婚吧!”

连空气都僵了一下,传志愣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一会儿,大声地:“你神经病啊你!”

何琳态度坚决:“我们离婚吧!”

传志火了,“找事啊!你什么意思?你不能等我把话说完?我她妈单位开眼了,天上掉馅饼,砸到我头上了,你一直不挣钱不够维持家用的老公马上要年薪三十万了,还有福利房可分,你发什么神经啊!”

传志简直气得哆嗦,以为她又提高抗衡他新增长的社会地位。但声音如此之大,把天勤吓哭了。

何琳拍着女儿的小屁股,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正好吗?你现在能挣大钱了,翅膀也硬了,不用看我们眼色了,我们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了,你可以做你更该做也一直想做的事了,为你的家族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添砖加瓦吧。我累了,想要清净简单一点的生活。”

传志铁青着脸,“说到底你还是对他们有意见!你一直对我家人有意见,你怎么不想想那是我妈,说的是人话吗?没有她当年的付出怎么可能有现在的我?!”

何琳淡淡地笑,“所以我和女儿决定把你再还给你妈,你和你一大家子彼此更重要,也更需要。我要女儿就够了。”

传志突然有点鄙夷的声音:“你是处心积虑吧,刚把着幢房子过户到闺女名下,你就耍这一招,放心吧,我也要女儿,你的陰谋休想得逞!”

何琳并不着恼,坐在他旁边的床 上,摇着女儿跟他说:“有什么陰谋?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父母的,倒是让我们陽谋了过来!只许你对你家人亲啊?现在我只是要回了属于我的东西,不使点手段你和你那一家人能答应吗?跟你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不泼辣点也得聪明点,不然能让你一家子欺负死。再说,有什么陰谋可耍?反正收益的也是你闺女!”然后端详着女儿慢慢熟睡的小脸,“你要这臭丫头干吗?你家丫头不少了,也行老三说不定也生个丫头。宝贝跟着我起码不会受苦,要跟着一个后妈或重男轻女成性的奶奶那就不一定了。你要恢复了单身,也有了独立户口名额,这名额给大龙或留给你自己的儿子——你还有生儿子的希望啊!唉,夫妻一场,别惦记女儿名下的房子啦,本来也不属于你,现在当你学学我父母,也怕闺女没地方住,送给她了吧。”

姿态摆得很低了,而且何琳少有的闻言细雨,主力打亲情牌。

传志一下就哭了,转身抱住何琳,“老婆,不要离开……不要说的像真的一样,我有错改进……”

何琳像拍天勤一样拍着他的背,“我们在一起并不幸福,你比我还不幸福,隐忍压抑,你想想,到不了三十岁我们就得疯。我融不了你的家庭,我们对家庭的看法差异太大,你没发现我越来越神精质越来越无法控制地发脾气、发疯?连我自己也害怕,我怕被……同化,我被同化的结果就是这样,比你家里的女人更过分,对别人更苛刻。但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个好妈妈,就像婆婆对你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一样,大姐青霞也是一个尽责的妈妈啊!”

传志泪眼朦胧,“老婆,求求你,以前是我考虑不周,以后我补偿你,以后我有能力补偿你了!”

何琳声音更温 柔了,“老公,以后你可以来看女儿,你知道吗?再和你这样生活下去,我每天都有从窗户跳下去的冲动。”

猛然想起前天何琳在窗前僵硬的身影,还有她跳楼的朋友小雅,传志心里受到了一场不亚于台风般的扫荡,战栗般心疼,揪紧,同时感动温 度在一点点变冷。在妻子温 情柔和的目光了,他看到了决绝和坚毅。

年轻的父亲摸着女儿的小腿,哽咽了,“孩子这么小……”

“放心,你永远是她父亲,只要你能做到,她永远会有个好父亲!”

这让传志羞愧又安慰,这之前他不是个好父亲,给予女儿较少,女儿快一岁了,他抱的时候比较少,更没喂过她,没换过一片尿布。在他头脑里,照顾婴儿本来是女人的职责,况且是个娇嫩嫩的女婴,他不便好像也不该插手似的。但你一定要把孩子塞到他手里,那他一定会好好抱着;你不塞,年轻的父亲会觉得他已出去努力挣钱养家了,再说母亲不是出场替他照顾了吗?一旦这个婴儿以后不再时时出现在他面前,有了“分开”的距离时,才突然发现原来他做的是那么少,可以忽略不计。

何琳拿出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书,大意是:如果有一天离婚,为女儿天勤今后成长考虑,归母亲抚养。让传志签字。

传志突然跪倒在地上,最后一搏,“看在孩子的份上,看在孩子有个完整的家的份上,再等一等。。。。。。我出去住行吧?出去住一段时间,你再想想,何琳,我们已为人父母了,遇到关系一家人的事要三思而后行,你得为女儿多考虑,我们得学会讲理、讲和、妥协、让步。。。。。我让步行吗?你让我怎么让我就怎么让!你让我妈——不愿见她,明天我就把她送走。你得先提意见,不能一刀切啊!”

何琳倒是很平静,“你快起来吧,我不喜欢看到你这样。”

“你在女儿心中应该是有尊严的父亲,不能随便向人下跪!”

传志起来了。

“其实我考虑很久了,为了女儿隐忍到现在。我和她奶奶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即使她回到乡下,这种争斗、争夺还在,时空隔不断,她需要你这个投资成功的儿子回报更多,相比起来我的投资成本很少,却想拥有这个男人的全部,这还不够一辈子的争吵和憎恶吗?我感觉我自己的脾气变了,越来越像她奶奶,经常在一件小事上我们也铆着劲一定要战胜对方,像战胜邪恶敌人一样,彼此之间仇恨、厌恶、深恶痛绝,恨不得让对方发生点什么事快点死。。这么尖锐地对立却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没感觉到事情很扭曲很残忍吗?你凭心想想你自己心里就没点变化就很高兴吗?”何琳自己都意外,有这么平静的情绪。“促使我做出改变的正是女儿,这么小她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就会战战兢兢、察言观色,就会想办法做个夹缝人,当我和你妈争吵时,她不哭不闹,因为她哭闹我会对她嚷,她觉得不是时候。很早她就会笑了,但后来就挑时机对我笑,在我父母家你不知道她有多高兴,快乐地又叫又笑。我的情绪,这个家里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影响了她,我不想她这么小酒这么不快乐,就需要适应家里本不该存在的对立情绪。。。。。。”

传志呆呆的,然后默默走出屋门,到了三楼,站在窗前,展现在眼前的事北京五环内璀璨的万家灯火,每个窗户里都是幸与不幸的家庭吧?偏偏他的家庭要走到尽头了。低头看楼下暗淡的光线,没想到往下跳,却闪过何琳抱着女儿纵身跃下的惨象,心里就那么一凛。回到卧室,女儿在小床 上酣睡,何琳还在等他签字。

传志走过去把字签了。

这毕竟不是离婚协议,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传志开始修补也不知何时与老婆渐行渐远的关系,当然首先从母亲这里入手,告诫母亲:一、不要与何琳吵,有不同意见,自己搁着。二、不要与何琳有过多接触,去大哥那里或是找邻居打发时间都可以,总之要避免发表有关她的评论。三、有活多干活,不愿干放着,千万不要攀比让她干,她照顾天勤就够了,话能少说就少说。

老太太回答:一、早自己搁着了,说不着。二、俺根本就不想多接触,谁愿意看那张脸!三、俺天天做给她吃,她干啥活了?说啥话,早就不说话了。

凭经验,老太太猜出儿子媳妇之间又有问题了,儿子又被修理了,不然不会这么懦弱熊包。但纸里包不住火,没几天老太太就知道了儿子媳妇签了一份协议,呆住了,这不是典型的放个老鼠夹子让儿子钻吗?偏偏传志这个比老鼠还憨的东西还真把头伸进去!

老太太也不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准备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单等儿子下班回来,一把拉近自己的房间,“儿啊,你得给俺白纸黑字写上,只要你们离婚,那小房子你转给俺!”

传志苦笑不得,“娘啊,别那么财迷了,没用,那是我和何琳的共同财产,如果她不同意,就我一个人转不走!”

“你都大方地把这个大房子给她了,她为啥不能让给咱那个小房子?”

传志沉默。

老太太顿觉自己吃亏了,自己儿子一人当不了家,那就说给两人听,理不说不清,不辨不明嘛。

于是晚间饭桌上,老太太特意做了几个好菜,还特意把大龙让父亲接走了。有大龙在,何琳很少下楼跟大家一起吃饭,自己端上去与女儿一起吃。很久了,大家差不多都有点习惯了。

但今天被叫下来同桌吃饭,该何琳不习惯了,不过她已聪明理性了许多,若无其事抱着女儿下来了。

传志不知道这两位怎么回事,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是和呢,自己乐观其成,如果准备开吵呢,他就把母亲带回她的房间,让她单独吃,不能撵何琳了,有女儿不说,反正不能再让何琳让步了。

老太太用公筷给媳妇夹菜,第一次给媳妇夹不给儿子夹,还用公筷把一片菜叶小心地送进孙女的小嘴巴里。非常难得的友好姿态,何琳也没拒绝。

见气氛不错,婆婆语重心长地说话了:“何琳,你们得好好过,有孩子了,传志也能多挣不少钱了,日子也算熬出来了,以后还能有啥困难?往前看吧乖乖,小闺女越来越大,你们还不往她身上花大心思?人这一辈子,年轻时熬日子,年纪大了熬孩子,以前有个言差语错的,你别往心里去,人越老越糊涂,越老越想靠孩子,俺这个老妈子,年轻时正确多,年老时错误多,俺这样说俺,行不?”

传志都惊呆了,老娘在推心置腹剖析自己呢!老人家在深层次地帮他呢!

何琳也吃了一惊,这话要放以前,说不定要泪眼婆娑了,大善莫过于此!现在——嗯?妖婆转性了?真的假的?她没马上高兴,支着耳朵听下去。

“老三也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个人家倍好,五个孩子都找着地方了,俺这一辈子的任务算完成了。以后俺到俺小闺女家住一段,老三有了孩子俺就去武汉看孩子,平时没啥事了俺就回老家,给老大家做做饭,这一辈子也算交代了。”停了一下,依然是诚恳的心里话,“俺这是希望你俩往好处过,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何琳,这个三层小楼也过到妮妮手里了,那个小房你就给了传志吧,你大的,他小的,得让他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吧?”

传志连忙打断母亲,“说什么呢?说哪去了?这事你别管,越管越乱,我和何琳的事自己解决,吃饭吧。”

老太太有点委屈,话还没说完呢。

何琳心里冷笑:在与我分家呢!还去武汉给人家看孩子,上次人家门也没让你进!

饭后到楼上,何琳问“你到新公司上班了没?”

“上了。”

“一年三十万?”

“税后,不止。”

“好,你考虑过没有,把翠湖湾的小房给我?”

传志一屁股坐在床 上,“不给!”

“有我一半。”

“有你一半,你住一半!”

“你得考虑我将来一个人抚养孩子。”

“没让你一个抚养!”

“好吧,一人一半也行,你得把这个还了。”

何琳变戏法般掏出一张借款复印件,正是五年前传志打的五十万借条,货真价实签着他的大名。

传志脑袋轰了一下,还有这笔巨额外债呢!自己早忘记了,他清楚地记得何琳说这张欠条丢了。

“一直在我小姨手里,最近才拿到。”何琳不动手色,“要么你放弃小房,要么你还钱。本来你答应给我小房,一半是我的,你那一半这算到你给女儿的抚养费上,这笔款我就不要了。”

传志伤了自尊般暴怒:“房子都给你了,哪还有五十万的债务?你说这五十万哪来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何琳冷笑看着他,“那好,请你再签一份无论天勤怎么样,你都与这房子无关的协议,这五十万债务才算免了,因为你是她父亲,你有她的继承权,律师告诉我这是隐患。另外,你必须签,我父母是把房子送给你我结婚用的,你我又送给了女儿,但这房子本来是我家的,没有你把房子还给谁之说。你没还给我父母,你给了你女儿!”

传志忽然对面前这张面孔深恶痛绝,她早就打算好了,一直在背后处心积虑,而他还打算修复关系和这个女人过日子!“我是不会还得,你别精打算盘太过分!”

何琳很镇静,“我没过分,如果你放弃未来与这幢房子的任何关系,这五十万的债务就当不存在;那个小房子我想要,就算你摆一个高姿态,让给我和女儿,当然你那一半可以折算进抚养费,你并没有吃亏;你进这个家门时空着手来的,只是一个月薪七百多块的小公务员,现在你走出去,虽然也是空着手,但五年后你年薪税后三十万,这五年了也算我培养了你吧。那时你饿薪水都不够租房的,却还供着你妈,你兄弟上大学,你大哥生孩子。。。。。。我没精打细算,只想拿回我的东西,也没过分,我只是不想再这样生活了,近五年,够了。”

传志觉得受了侮辱,“这五年我除了白住这房子,我沾什么光了?什么不是我脚踏实地一手创造的?就因为我凭空得了岳父这套房子,我一直觉得像孙子似的欠你的,欠你家的,我拼命工作,拼命读研,拼命寻找个好前途报答你,你家无论有个什么事,只要用得着我,哪次我没跑的最快?哪次我抱怨过?我也有压力,我一直努力去做,去工作,去挣钱、升职,就是要你们有朝一日觉得跟着我值!你们押对了筹码!我是那个最可靠最正确的人选!可你不给我证明我自己的机会了,你把目光盯在了那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儿上,你还是五年前的何琳吗?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传志疯狂的追问中,何琳没有激动,也没有退缩。没错,五年足以物是人非,她已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女孩演变成一个所向无敌的泼妇,时间刻在人脸上的年轮远没有五年来的事件在人心里更显沉重和荒凉,爱情已变成了记忆中的废墟不能回首,现实却像个结实的尼龙细绳在勒紧脖子。

天勤小睡了一会儿,醒了,小姑娘翻转过来支着身子张望,不哭也不叫,明亮的黑眼睛看着爸爸妈妈在冷眼中对望

第二天中午,老何夫妇就把闺女招回去了。不用说,传志又跑到岳父家曲线救国了。传志深信这个和睦家庭对老婆的影响力,他不相信到了今天这个家庭中还有劝离不劝和的。郁华明要退休了,她申请不再带研究生,也不愿出去串联讲课,而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和同事老肖合写的一部《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与社会各阶层变迁》上。

老何经常去顺义郊区看房,联排别墅、花园洋房什么的,真的打算老两口退休离开闹区,过休闲的田园生活了。2007年股市大涨,老头挣钱了,股市5500点抛的,这个并不贪婪的人没等到2008年短短五个月下跌百分之四十在哭天抢地。哭天抢地的是郁华清,她二十万元的本金曾达到最高值一百多万元,现在还剩下二十万元,白玩让她恨得牙痒痒。

何琳带着小宝贝回来了,一家人一边逗孩子,一边数落她这个“潜力股”的短视丫头。

郁华清的话最有代表性:“垃圾股,垃圾了这么长时间你都挺过来了,现在这支股涨满停,你抛你傻瓜啊?早不丢?只要你这边丢手,立马有人会捡去,信不信吧?”

传志在一旁坐着,经济强大了,人就容易自信心满满,不仅有超强的抗打击能力,也能用幽默的眼光看待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姨的话了。只要能让何琳回头,随便说。

老何也说:“何必呢,孩子都有了,有些事还能都怪传志?成家过日子,彼此就体谅,有些事吵也吵了,就过去了,下次吸取教训,哪像你这样没完没了的?”

只有岳母郁华清没有说话,只顾逗外孙女玩。

何琳显然铁了心肠,“这次我离定了,谁的生活谁知道。我一个人一样带孩子,我又找了份工作,可以把天勤入全托。当年我嫁给他是我自己的主意,现在离开,也是我的主意。”

郁华清急了,把外甥女拉到另一个房间,关上门,有点气急败坏:“臭丫头,你脑袋怎么了?单身妈妈有多辛苦你知道吗?你低估了一个人带孩子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我离婚时你二表哥都十五六岁了,天勤才多大?你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吧,冲动是魔鬼!现在传志让你培养出来了,干吗?就为一钱不值的一口气傻了吧唧成全别人?你以为你做慈善呢?你婆婆那死老太婆还能活几年?你气死她不就完了!”

何琳倔强地走出来。小姨若无其事地倒水喝。老何接着说,“日子是磨合出来的,不行再等等,再给个观察期,你心急如火干吗?传志又不是无药可救。传志也是,以后不要动不动一大家子捆绑,这样生活难幸福。”

传志猛点头。

何琳却不理会,“只要我们还在一起,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只有我离开,这个教训才足够让他记住,所以能和他过下去的命中注定是别人。有他油里盐里都伸一手的妈在,任何女人都甭想和他过清净日子,传志性格太软,也没原则性,改造他是一辈子的工程。我烦了,没耐心了,让我过自己的生活吧,请放心,未来的我再也不会哭着回娘家了。”

传志急了,向所有人保证:“我怎么没接受教训了?看我行动行不行?以后何琳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带孩子吧,而且我保证单住,搬到我们的小房里,大房合租,租金给爸爸妈妈。爸妈退休了,也需要个灵活钱。”

这话说得既诚恳又是时候,当即受到了在场除他之外一半人赞扬:郁华清和老何。

谁也说服不了谁,事情僵着了。关键时候母亲郁华明回头说了一句:“自己的生活,自己拿主意,当年我们没阻止你找这样的人结婚,今天也不会阻止你离婚,只是劝你慎重,为孩子考虑一下。”

传志没有想到岳母因为女儿下跪的事现在还没有走出陰影,一直就不能原谅他,这个清高的老知识分子最后关头没有帮他——没帮他等于帮何琳。在内心深处,没有母亲的压力,何琳以为自己走得没错,父亲只是从一个女人的安全生存角度看问题,小姨则从一个家庭的经济角度看问题,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面对的支离破碎的一地鸡毛的情感和麻木到无法承载的灵魂。

转眼大房没了,小房也没了。老太太有些心慌和恼怒,什么都让媳妇拿去了,自己和儿子孙子以后住哪啊?住大街上?反正媳妇怎么也是离,她没必要拖着掖着让着哄着了,直接上了二楼对面何琳。

“俺儿和你生活了四五年,他就应该什么也不落下?”

“你觉得他应该落下什么?”

“俺儿这些年天天上班工作,工资没养着你啊?”

“很遗憾你儿子虽当官,但官太小,没捞着什么油水,这些年的工资都养着他娘他兄弟姐妹他老家人了。这些年分明是我养着他,免费提供他吃、喝、睡。”

“这房有俺儿一半!”

“别做梦梦见大头鬼了,这房子以前是我父母的,现在是我女儿的;曾经有过你儿子的份儿,但你儿子没福消受,身边小鬼太多,现在物归原主了。”

“小房子是俺儿的钱买的!”

“小房的本金是我的,是我结婚时我家亲戚朋友和我姐给的礼金,你家亲戚的礼金你拿走了;就是股票赢利的部分也有我一半。你想要,行,去法院告我吧,法院支持你,我就给你一半!”

“难道俺儿这几年光忙活了,什么也没落下?”

“落下了,落下一个闺女,他要付18年抚养费;也落下一个年薪30万元的金领,一个正在走向成功的高收入人士。你值了,不值的是我。”

何琳坐在洒满陽光的椅子上,脚下是素雅的淡绿色地板,窗棂的格子影印在鞋子和地板上,恍然看到光陰如水般在客厅里哗然流逝。这个屋子像舞台般,上演的家庭流水剧在她脑子里回响,以前她是那么气急败坏,充满激情的拉开架势要打一场家庭反入侵战争,一打竟是好几年,房子每一个角落里甚至还有吵吵的回声。现在她只有平静,只有内心溃败后的劳累和淡然,像花开花落,像尘埃落定。

2008年秋天,何琳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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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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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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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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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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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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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题记

日出江花,春来江水,孕育了崭新花季;小荷才露,柳芽初绽,嫩出了新月的春天;梦中童年,心中哀怨,唤出了人性的善美。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辛酸的。幼时丧父,少时离母,你的童年在亲情离合中沉浮。如果说黛玉的泪流尽了情愁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你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苦痛漂泊?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善良的给予竟也遭到儿子的非议、丈夫的斥责。家仆善意的言辞却触犯了中等家庭所谓的“利益”,舅舅仍日日地追打吵闹倒成了日日必演的闹剧,无论是茶余饭后还是作坊铺间……人性的善恶美丑一幕幕地映入眼帘。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哀怨的。我仿佛看见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何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要离开我,弟弟那么小便离开我?我没有人玩”……然而,你却不抱怨,不抱怨人世的不公,不抱怨社会的无情。这些,只有等你步入人间,才会真正懂。不知那时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纯真的。我读出了善恶美丑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是有无名的力量驱使许多无名的人坚强地存活,并被世人赞叹,那便是善与美。纯真的赤子之心所战胜的不仅是邪恶,还是人性的弱点。

童年,本应是真中的梦,是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灿烂的朝霞相携,正如今日许多人的童年。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现代,我们的童年要什么有什么,每个家人都会给予最无微不至的爱,把我们宠成小公主,小王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给予我们最好的物质生活,把所以优越的生活给我们,我们谈何理由不好好读书?不回报爱我们的父母?

我读《童年》,你童年里的各种辛酸,也会成为我失意时含泪的微笑。今日的童年,也应有云翳相携,惊涛相伴。一个美好的梦正迎着朝霞逐渐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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