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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时光原著小说介绍最新20篇

导语:自我介绍将是你所有工作成绩与为人处世的总结,也是你接下来面试的基调,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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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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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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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自己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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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男孩,他乐观、好学,却又有一些粗心大意。

他非常乐观活泼,虽然经常遇到困难,但是却从来不被困难所击倒,也很少因失败而心情沮丧,更不会因为被打击而放弃,他就像那高挂天空中的太阳,在阴雨过后依旧洒下温暖阳光。

他也是一个好学的男孩,非常喜欢读书,在班里学习成绩也比较好。有一次他在吃饭的时候看书,不知不觉看了几十分钟的书,却一口饭和菜也没有动,甚至爸爸妈妈也对他的这种行为哭笑不得。但在他看来,看书就如同知识上的吃饭、补充。

但是,人就如同一块有瑕疵的玉,总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也有很多的缺点。

他是一个粗心大意有些马虎的人,这个缺陷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方面都会出现。

有一次搬家,本来说好让他带一些东西去新家,但等到了新家,他才发现自己只带了自己要带的3/4左右,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全家人一起再回去拿。他发誓要改掉这个缺点。

这就是一个乐观、好学,但又有一些粗心马虎的男孩。这个男孩正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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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介绍一种事物作文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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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天才电话手表,它是妈妈在我十周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

电话手表的表带是粉红色的,表盘是正方形的,边框是一圈的灰色,中间镶嵌着一块又亮又大的显示屏,像一块宝石,亮晶晶的,屏幕下方有一个按钮,只要一按按键,上面就会立刻出现电量,时间,再一按,就会出现日期,方便我随时随地看时间。

电话手表的功能可多了,首先,它有好友聊天功能,只要用手在屏幕上向左一划,会出现家庭群聊,再向左划,会出现很多好朋友,这些好友都是自己手表碰一碰对方的手表,加到的。第二,我的电话手表还有个记时的功能,翻过好友,会出现秒表,我可以用它来计时,让自己做作业不要拖拉,秒表旁边是作息计划,我可以让妈妈在手机上设计作息计划,只要看一下作息计划,就知道现在该干什么。第三,我的电话手表还有个计步功能,翻过作息计划,就会看到今日计步,下面还有好友的步数和排名,我还可以给好友和自己点赞哦。

我的电话手表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打电话和定位。妈妈在我的电话手表中存入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阿姨等重要的亲属电话,还有我的好友电话,还有紧急求救的110电话等,实在是太方便了。我的电话手表还可以定位呢,我现在一个人去上培训班上课,妈妈就可以在手机中随时随地查看我的定位呢,这样妈妈再也不用像以前那么担心我了。

这就是我的电话手表,它的功能很强大,我喜欢我的电话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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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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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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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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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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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时光最珍贵话题作文初中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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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雨季漫长,不似北方的“春雨贵如油”,它下得绵长,肆意。

这样的天气里,叫人像只慵懒的猫,易困,眠深。偶尔的烦躁也会被这耐心的雨丝消磨干净。家里的东西总怕发霉,于是整理了一遍又一遍。父亲总是会拿着各种东西来询问“这个东西还要吗?”

结局无一不是我将它们扔进了垃圾桶。

已经干涩的再也写不出字的水彩笔,曾经珍爱的印着公主的贴纸,像是被水浸泡过的残旧的小本子,以及那不再鲜艳的红领巾不过是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可是,真的只是这样吗?心里不知为何倏的冒出这样一句话。迟疑了半晌,蜷回沙发,盯着垃圾桶开始发呆。“童年”或是“小时候”,似乎都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以前了。渐渐远去的模糊画面一帧帧掠过,再次听到儿童歌曲也只会惊觉这好像是熟悉的曲调。

彼时的我还只是个一年级的学生,红领巾总是弄成乱糟糟的一团就去上学。记忆清晰的是,有一次母亲请了一个大姐姐帮我系好。母亲和她闲聊时知晓对方是个四年级学生,当时心里满满都是“四年级的大姐姐看起来好厉害啊,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变成像她一样的人呢?”在家闲暇游戏时,有过披着家里的床单,装作宫廷剧的公主一样,表情矜持的在床上走来走去,期待着自己终有一日可以霓裳加身,荣耀万丈。

现在看来,四年级学生也不过是这样,并没有当时我觉得的完美。对于当时痴迷于装扮的游戏,现在想来不过是“当时肯定是磕到脑袋而且不止一次”罢了。

外面的雨下得淅淅沥沥,风晃晃悠悠的飘进屋子。我打了个寒颤。明明是中午,窗外天边竟是化不开的阴翳,密密麻麻的掩盖了整个世界,像童话书中大反派即将降临时的前夕。

我轻笑。以前爱看的童话书总是会提到“不要丢弃童心,那是你人生的财富和彩色。”那时候的我还会认真的想着要抓紧。如今回头发现,这些东西在我蹒跚走过时光里,就已经被我毫不留情遗弃在哪个角落。

抓紧了,又弄丢了。

会想念的吧。那些名为回忆的东西,最终出现在梦的隙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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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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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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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世界文化遗产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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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一个令每个游览者惊叹的地方。并不是因为它的和平宁静,而是在这里有一尊堪称奇迹的大佛——乐山大佛。今年暑假,我慕名而来,想要看看这尊名扬四海,雄伟壮丽的大佛。

拂晓,我们匆匆吃过早餐,便急切的登上旅游车,从成都出发前往乐山。

刚进入大门,乐山大佛景区就展现出了不一样的特色。汹涌澎湃的岷江与大渡河、青衣江汇集于此,从乐山城边奔腾而过。湍急的江水好似一群难以驯服的野马,愤怒地冲向岸边的岩石,在上面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后,调转龙头,卷入这浩浩荡荡的江水中去。千百年来,不知多少人被喜怒无常的岷江吞噬。于是人们修筑大佛,祈求平安。

拾级踏上布满青苔的石板路,看着路边石壁间或而现的石雕,给人带来了历史的浑厚与沧桑,我的思绪已穿越时空,回到了一千多年前唐代的嘉州大地(乐山古名为嘉州)。那时,岷江水更加汹涌,没有人敢靠江而居。每当到暴雨季节,江水猛涨,河堤崩塌,给两岸居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凌云寺有一位僧人叫海通法师,他把这些灾祸看在眼里,记在心头。海通决定修佛消灾。但是,小小的嘉州哪里有这么多钱呢?于是,海通云游四方,历经风风雨雨,终于筹集到修建巨佛的善资,历经八十一年,三代人的坚守,终于在凌云山上,岷江岸边建成了通高七十一米的弥勒佛巨像。

从此乐山大佛安详地坐在江边,抚慰苍生,保佑人间不再受洪水的侵扰。

时间一步步推移,我已来到凌云山顶,乐山大佛已就在眼前,我的思绪又被拉回了现实。啊,好大的一尊巨佛呀!就连站在山顶往下望,也瞧不见大佛的脚趾头。他慈眉善目地坐在江边,数千年的风吹雨打也不能使他庞大的身躯有丝毫动摇;原本漂亮的袈裟虽然已布满青苔,但也不能阻止他镇守岷江的决心。这就是乐山大佛,一位慈祥的守卫者,庄严地履行着自己地职责。

我们沿着古老的凌云栈道拾级而下,右边的岩石上布满了被大自然侵蚀的石刻,它们模糊不清的轮廓,在向人们无言地诉说岁月的无情。而乐山大佛不一样,他经受住了时光老人的魔法,最终修成正果,仍安然无恙地坐在江边。我不禁感叹大佛坚强的毅力,我们做人做事,为何不学习大佛的坚守与执着呢?

转瞬间,我们已来到大佛脚下,他的脚前有个香台,前来烧香拜佛求平安的人络绎不绝。从下往上看,大佛变得更加宏伟了,但是,他的神情由慈祥转变成了严肃。如果说从上往下看的大佛是位性格温厚的老人的话,那现在的大佛就是一位威猛严厉的将军。他的眼睛注视着前方,身体浑然不动,警惕地观察着岷江的变化情况,不让它再祸害人间。这就是乐山大佛,一位严格的训练家,每天鞭策着岷江,使它改恶从善。

岷江现在似乎顺从了起来,正拍手欢迎游客的到来。滔滔岷江,正向我们讲述着乐山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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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种事物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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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渴望有一只小狗,但因为没有时间养,只好借四姨婆的小狗养了三天。

那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两只大耳朵,全身浅棕色毛,额头上还有一缕白色的毛,浑身毛茸茸的,摸起来很舒服。我给它取名叫“福落”。我非常喜欢它。

它是一只很聪明的小狗,才养了三天,就很听我的话了。我一叫它“福落”,福落!”它就会转过身来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我。我只要一喊它“过来”!它就会迈着轻盈的步伐朝我跑来。

它还是一个“小贪吃鬼”。每当我们吃午饭的时候,它就追着我要吃的。我把它的饭碗给它,它便迫不及待地吃起来,它会把碗里的每一粒饭都添得干干净净的,吃完还嫌不够,就去拱碗,把碗拱翻了,见我没有再给它的意思,就边拱碗边“呜呜”地叫,好像在说“我还要,还要嘛!

三天时间眨眼间就过去了,我真舍不得福落离开。

我还养过小鱼那是一群热带鱼,颜色五彩缤纷,样子各种各样,非常可爱。刚养鱼的前几天我们一家人都很新鲜,甚至都不看电视了,围着鱼缸看,忙着给每一条小鱼起名字。有四姐妹、小虎皮、红绿灯……我每天放学一回家,放下书包首先奔向鱼缸,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它们在鱼缸里嬉戏打闹,你追我赶,非常活泼可爱。一来二去它们好像认识了我似的,只要我准备揭开鱼缸盖喂食的时候,它们会纷纷游上来,争先恐后地抢吃鱼食。偶尔也会死一条鱼,当我看到鱼死了的时候,我就非常难过。

我爱小狗,也爱鱼儿,还有许许多多可爱的小动物,因为它们带给了我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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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自我介绍小学作文200字通用模板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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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郭恬辰,今年8岁半了,住在河南省##市##区##路##家属院。我觉得我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女孩,我很爱笑的。我的小名叫画画,来自于“江山如画”,更因为我喜欢画画。我闭着眼睛也能画 画,我很厉害吧?我还会画立体画,像圆锥形、笔筒、水杯、铅笔盒……除了画画,我还有许多其他爱好呢,比如,打乒乓球、跳绳、折纸、跳皮筋等等。

其实,我最喜欢唱歌了。前段时间,浙江卫视播放《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时候,我每周五都会准时收看的。我还会唱杨坤的“无所谓”,哈林的“热情的沙漠”,那英的“征服”,刘欢的“好汉歌 ”呢。以前元旦的时候,我都会在家里开钢琴演奏会,今年我要开一个个人演唱会,欢迎大家到时候来看我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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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我介绍小学作文200字通用模板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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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王佳滢,今年八岁了,在舞钢市三小三年一班上学。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一双笑眯眯的小眼睛,黑黑的眼珠在想坏主意的时候就会滴溜溜的乱转,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敢跟爸爸妈妈争辩的小嘴和一对儿兔子牙。

我的爱好是看电视,打电脑。我看电视看入迷的时候连吃饭都会忘记,更别说写作业了。我最爱的电脑游戏是奥比岛,最喜欢游戏里面的小精灵。

我的缺点是粗心,做题马虎,丢三落四。记得有一次考试时,我把“什么”的“么”写成了“公”,结果与一百分擦肩而过,你说亏不亏?

现在你了解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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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四年级写自我介绍作文大全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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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镜子里那个“嘿嘿”傻笑的女孩是谁?我先卖一会“棺子”,稍后你们就知道了。你若想问镜子里的女孩长什么样?你看,她长着一头又黑又有点自然卷的长发。不仅头发黑,皮肤也是比其他人更黑。虽然皮肤黑,但她又拥有一个被人们羡慕的高个子。但最讨厌的就是额头上长了许多痘痘,不仅特—别难看,还特别疼。这就是她独一无二的相貌。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她的脾气就像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前一分钟还怒气冲冲,后一分钟就又开怀大笑了。

记得有一次,她和她的好朋友因为在路上开玩笑,结果都生气了,一路上都在吵,吵了一会儿,她还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又打了起来,可是这也不知道到底是在吵架还是在开玩笑,一边哭一边笑的,一直吵到分手的时候,还在用“千里传音”互相对骂。可是,到了下午去学校时,她们俩人又还是和好如初,像今天上午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你们说是不是特别怪呀!她还喜欢和好朋友在学习上进行隐形的比赛,这使她的成绩经常名列茅。

这些优点还不算什么,她最引以为傲的还是特别诚实。记得好几次,去买东西时补的钱有时会多出好多来,但是在钱的诱惑下,她总是会毫不犹豫地告诉老板,把多出的钱还给老板。你说她是不是特别棒呀!虽然她有那么多优点,但缺点也有一些,那就是她爱玩电脑和看电视,这导致了她的眼睛有点近视。还有就是假期里的时候,如果没有特别好玩的事,她就整天呆在家里不出去。虽然现在有这两条缺点,但是她也会努力改掉这两条缺点的。对了!现在我们该到揭晓谜底的时候了。镜子里的女孩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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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一种事物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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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个书包蛮新颖的嘛。”星期天,我和爸爸漫步在柳州五星商夏文具柜台前,突然我发现了一个书包,我心里嘀咕着,“要是能用这种书包上学就轻松了。”“爸爸帮我买这个书包吧。”我嚷着要爸爸帮我买书包。爸爸看了书包后说:“不错,买吧。”

你猜得出我的书包是什么样的吗?让我告诉你吧。我的书包是深蓝色的,前面有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可爱的白酷狗图案,旁边写着浅蓝色的英文字,意思是:希望你的生活每天都这样美好。书包上面有一个伸缩拉杆,下面有两个小轮子和支撑柱,就像行李箱,但比行李箱更精致,在书包背后的上方有两根背带,下方有一个小布袋藏着一个拉链袋里。

从学校到家的路上,平路时,我把拉杆拉出来,通过拉杆我拉着书包轻快的往前走。上楼梯时,我又把拉杆压下去,然后把藏在拉链袋里的小布袋拉出来套住两个小轮子,这样就不会把轮子上的脏物弄在衣服上,再把原来收起来的背带扯出来,把书包背起来走。

每当我拉着书包轻快的走在路上时,会有很多人用赞美的目光望着我的书包,还会有人问我:“在哪买的?多少钱?”甚至有人赞不绝口的说:“真好,真方便。”人们对我的书包赞扬,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我的书包价廉物美,使用方便,物有所值,我用了一年多了,没有任何地方损坏。我喜欢我的书包,我要谢谢制造这个书包的叔叔和阿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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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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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特别喜欢看《三国演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刘备的智慧使他和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诸葛亮的智慧使刘备强大并独立起来,和曹操、孙权抗衡,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并多次战胜睿智的周瑜和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后来因为诸葛亮积劳成疾而没有实现统一的愿望。但诸葛亮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化身。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战胜了强大的袁绍……

可见,智慧可以使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认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书中,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他的心胸狭窄,极度的嫉妒心使他剑伤崩裂而英年早逝,一世英才,一颗闪耀的明星就这样早早的陨落了。这就是嫉妒的危害呀!此时我情不由的想到了自己,那次英语考试,一位同学超过了我,我心中顿生妒忌,渐渐疏远她。读到书中写周瑜的情节时,我恍然大悟,我这不也是嫉妒吗?我怎么能这样呢?我在改变着自己,渐渐地,我进步了。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三国演义》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心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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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时光荏苒为话题的初中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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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20--年就来了,回望过去的每一步,跌跌撞撞,坑坑洼洼,迷迷茫茫过,离失过,颓废过也欣喜过,放弃过……是那么几道光,时时刻刻在提醒着我……

友谊,是我心中的一道光,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朋友是一个可以让你笑的忘了自我,哭的惊天动地的人。友谊是照亮前进道路的光,是航标,是指路的明灯,但不是所有的朋友都是光,有些只是所谓的朋友,他们只能给你错误的方向,把你带入歧途,所以朋友不在于多,而是在于两个人之间的契合程度。我欣赏管鲍之交,欣赏钟子期,伯牙的高山流水之情,人生得此一知己足矣。

坚强是我心中第二道光。在我每次被困难打败后,我都会一个人躲在某个地方小声的哭泣,我哭自己的没用,懦弱,无能,有个人对我说:“你哭给谁看?没人会心疼你!一点小困难,小挫折就把你打败了?还让你哭的稀里哗啦!站起来,哭什么!擦干眼泪!坚强起来!你一点也不比别人差!困难挫折是你经历成长的过程,把坚强历练出来!不要像个懦夫一样。”

自此以后,我心中有了这束坚强的光,它给我无尽的力量,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慢慢长大。

自立自强是我心中的第三道光。每当我冬天赖床不起的时候,自立的光就亮起来了,它告诉我不要依赖,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做梦上!当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过日子时,自立的光又闪了起来!它告诉我不要依赖,不要把力气浪费在指使别人上,现在我是一个大孩子了,因为有了这两道光,我变得自立自强,在家主动帮妈妈做家务,早上不睡懒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理想是我心中的第四道光也是一直在亮着的光。是它,给了我一个奋斗的目标让我努力学习天天向上。是它让我知道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为它而奋斗,为它而拼搏,为它而欢笑。

任何人心中都有光,而且不只一道光。只要你心中有光,任何外来的不利因素都扑不灭你对人生的追求和对未来的向往,请记住:“很多时候打败我们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对自己丧失了信心,熄灭了心中那束如睡火山般沉寂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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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光最珍贵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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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时,我站在阳台上,眺望远方,欣赏远处的美景,只见白色的芍药上,蝴蝶、蜜蜂在花瓣上飞舞;风儿,也帮忙梳理着它们的头发;阳光,洒在花瓣上,好美!

看着远处的美景,不由勾起了昔日美好的回忆。

同样的那个时辰,那个地点,咱们手拉着手,排成一根线,占满了那条陡坡,快速向下冲去,然后纵身一跳,便横跨过了那条将近半米的废弃水沟。

一头钻进花的海洋里,在里头尽情的嬉戏。闻花儿的芬香,扑着空中的蝴蝶,男孩儿,爬上树干,伸手摘下树枝间的美味果实,投给树下其余的男孩儿。而我们也悄悄俯身前进,趁其不备,出其不意,向上一跳,手向上一伸,果子,便落在了我们的手上。

我们坐在花丛中,闻着花香,吃着果子,看着蝴蝶纷飞,那份美难以描述。

休息够了,起身摆好阵式,朝着男生不顾一切地冲去,顿时,我们如雨点般落在了各地,人人都有了“对象”,一勾一压地比划了起来,不知哪招、哪式,只管亮出,也不顾后果如何,只管奋力一搏。有时,急红了眼睛,一个劲儿地猛打,男生则绕着树干跑来跑去,这时,几个人便一拥而上,拿着果子塞在女生嘴里,而男生则拉着那个受害者,一边给她压惊,一边送她几句讽刺。

末了,一哄而散,向外头奔去,纵身一跳,摘下一根树枝,朝山顶爬去,途中,有的人失足踩空,幸好得旁人相助,一伸手给拉了上去……

昔日里,咱们在山坡上,在花园里自由玩耍,多么快活……但今非昔比了,咱们真的像雨点般遍布各地了!那飘飞着的友谊啊!何时能够再次与你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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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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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书中醉人的清香浅浅地在心头涌动,我又怎会了然那种对时间的追逐,对生命的救赎?

薄薄的纸页浸透着的是伤痛,字里行间缠绵着的是无悔,绾在心间难舍难分的寸寸情思,卡勒德?胡赛尼的一本《追风筝的人》写尽了幽伤,诉尽了衷肠,那般的温润,又那般的悲凉。

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追逐的风筝,是亮起的一盏心灯,一盏忠诚的心灯。他追逐它,不放手,不停息,紧紧握住,受尽伤痛,只因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能给阿米尔的,是一次又次无怨无悔地付出。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在受到侮辱的瞬间,哈桑那炽热的目光无限留恋地停留在阿米尔身上,那目光如此深情,如此决绝。哈桑的风筝,断了线的风筝,轻盈的羽翅在长风中划过一道凌厉而优雅的弧线,仿佛割裂了风响,在空中留下虚无的痕迹。断了线的风筝,是断了线的友谊,割裂了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哈桑那深情的目光,都令阿米尔痛苦不已。离开阿富汗多年的他决定回归故乡,为儿时对哈桑的背叛做出救赎。这是一个轮回,阿米尔又回来了,为了自己曾经的过错,为了哈桑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一句“千万遍”究竟是多么痛的领悟,千万遍,是夸父追日的那段行程,一语仿佛道尽了人世间的深沉荒凉,只为一人付出所有,斩尽了所有藕断丝连间的难舍;千万遍,无论是做得遍体鳞伤终无果,还是从头便了然不必前往心碎,都无法抹去烙在心上的那千万遍无奈的苦楚。似海情深,手起刀落便戛然而止,命运就是这样捉摸不透,连一句最简单的交代都没有。

久居深巷的太爷爷走后,留下了孤独的太奶奶。在幽静的街道旁,太奶奶不甘落寞,便重拾旧业——画画。于是,那些搁浅在心底的语言,那些还来不及兑现的承诺,那些还来不及交付的真心,自拿起画笔的一刻,便被时光掷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只是潜心画着。太奶奶一次次拿起毛笔,在宣纸上挥毫一幅幅浓情水墨画,画的只有太爷爷。她的画,经常会因为手抖而模糊不清,但她并没有放弃。“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仿佛能够洞见时光送去的一张张水墨画,她单身影只独自愁,只身一人在孤灯闪烁的漫漫长夜中无声地画着千万幅相同的的画,沓杂着踩过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时回荡在耳畔,萦绕在心间,久久不曾离去,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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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我自己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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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益铭,今年8岁,是濮阳市实验小学二年级三班的一名学生。因为我属鸡,爸爸妈妈希望我能够像大公鸡一样催人早起,所以就给我起了“一鸣”这个名字。他来自一个成语——一鸣惊人, 从前有一个国王,不关心国家大事,整天吃喝玩乐,有一天一个大臣问他,王宫里有一个大鸟,三年不飞不叫,那是什么鸟?国王告诉他,他不飞是要一飞冲天,不叫则已,一叫就要一名惊人,从此以 后,那个国王不再吃喝玩乐,而是精心管理国家大事,国家越来越强盛。我有很多优点,最大的优点是乐于助人,也有不少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马马虎虎。

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珠还滴溜溜的转,我像兔子一样长着一对大门牙,所以我也像兔子一样跑的飞快,因此我长大后希望能成为一名长跑冠军,最低也要拿亚军,我可不希望当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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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中国传统节日三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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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传统节日里,我最喜欢的节日就是春节了。

今年的除夕夜,我们一大家子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其乐融融。饭桌上的菜可真丰富,有红烧蹄膀,清蒸桂鱼,糖醋小排,油爆虾,还有又香又脆的海蜇头……吃这个,夹那个,我只觉得筷子在我手中不停地挥动着,肚子也慢慢凸了出来。

酒足饭饱之后,爷爷奶奶纷纷给孩子们递上了红包。接过那红通通的压岁包,4岁的小弟弟开心地问奶奶:“奶奶,压岁钱外面为什么要包一张纸?拆开来多麻烦啊!”奶奶摸着他的头,笑嘻嘻地说:“从前有一只怪兽叫祟,它老是来害小孩,但它却怕见着红色,所以就用红包来压祟,后来就叫压岁包。”“真是不可思议,发个红包也有那么多讲究。”听了奶奶的话,我俩恍然大悟。这时,只听一旁的妹妹兴高采烈地说道:“过年真开心,不仅有这么多好吃的,有红包拿,而且还可以放鞭炮和烟花呢!要是天天都过年才好呢!”她的话惹得全家人哄堂大笑。

“砰……啪……”突然,屋外响起了鞭炮声,我拉着弟弟妹妹的手直接往外奔!“姐姐,快看哪!”我连忙抬头一看,一连串一连串的火花,接二连三地在天空炸开,把天空照得如同白昼,不一会儿,它们又落下来,像下金花银雨,使人眼花缭乱。望着空中绚丽的礼花,我觉得闪烁在空中的不仅是火花,更是象征着幸福生活的花。

那个除夕夜,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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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五年级关于自我介绍的作文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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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单铭。爸爸给我起这个名字是希望我将来能成为一名科学家。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小动物的人。有一次,我的小伙伴养了一只波斯猫,全身长满了白毛,最可爱得是它那两只颜色不同的眼睛,只是蓝的,一只是黑的。它太可爱

了,所以我和小伙伴一块喂养它。可是小猫从小就没有妈妈了,主人不要了。我和小伙伴把它抱回家里可是爸爸妈妈都不让养,说家里没地方。于是我们把它放在一

个废弃的房子里,打这以后我就是自已不吃饭也得给小猫喂吃的。我放了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小猫,我到了那个破房子前“喵喵”先学猫叫两声,那只可爱的小猫

就欢喜地跑出来了。我回家赶紧拿吃的喂它,喂完它我就回家写作业去了。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我的小伙伴带着小猫去玩,小猫掉进臭水沟里淹死

了,我听说以后回家大哭一场。

我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我喜欢玩沙子、玩溜溜球、玩卡、打球,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玩沙子。有一次,我和小伙伴来到离家不远的沙地上,我们先准备了许多“建筑”

工具,然后我俩就开始工作了。一个去接水,一个拿水泥倒入沙子里,把接好的水倒入沙里后,我们俩就用手搅拌。搅好了沙泥我们就先搭了个围墙,然后我们挖

井,挖得很深。接下来我们又做了个水道,又挖个更大的坑继续拌水泥。不多会工地的门卫发现了我们,我们叫他小老头,因为他长得又小又老。我们看见他手里拿

着棍子,我俩毫不犹豫,撒腿就跑。我们比小老头跑得快,小老头追不上就不跑了,边骂我们边向大门口走去。我想他一定是要去关大门,我赶紧停下来,对小伙伴

说:“他要去关大门,你别让他把门关上。”我赶紧跑到沙地,匆忙地做了四个泥球,还拿了几个石子。我把两个泥球分给伙伴,然后边跑边用泥泥球砸小老头,最

后我俩终于逃出来了。我对小伙伴说:“刚才我们经历了一场恶战。”我们俩开心地笑了。

小朋友!你们可不学我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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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荔枝的说明文满分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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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了在树上鸣叫着,狗在树旁不停的吠。我实在忍无可忍了从床上一跃而下,决定到外面走走!很自然便走到了果园,因为那是我最爱去的地方!但由于这段时间天气太热了,整天躲在家中已很久没来了,所以心情特高兴!刚到园外一片红色的海洋应入眼帘!天啊!一段时间没来长的也真够快啊!

这些荔枝全部是外公栽培出来的。将近200棵的荔枝树,有十余种品种。可以想到外公花了多大的心血啊!每天一大清早,外公就扛着锄头,戴着一顶大草帽,踏着急促的步伐走向果园里。这样的背影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切啊!每当我在睡梦中醒来,一起床总能发现放在门外那双已沾满了泥和被汗水浸透了的衣服。再当我向他走去时总能发现他似乎显得格外的疲惫,但无论怎样嘴角总是微微上扬。“峰!醒啦!快过来,我摘了一些很新鲜的荔枝给你尝尝,这可是新品种哦!”外公叫到。于是我便走过去,接过外公手中的荔枝。我剥开荔枝壳,几滴汁就从我手中滑过,晶莹通透的肉让我二话没说就把它吞了下去。“好甜!好好吃啊!”外公听了大笑起来!“不错嘛!好小子果然识货啊!,这可是最好的品种。”外公边说还摸了摸我的头。我也跟着笑了!

家乡的荔枝可就是好吃,吃在多也不觉的腻。每天下午我总是跟着外公到园子里去,坐在树下吃者荔枝吃着风。有时还会爬到树上去自己摘荔枝呢!不过上到去总让我难于选择,因为个个都好红好美啊!真让我不只所措啊,到底要摘哪个呢?所以我还是喜欢坐在树下细细品尝外公为我精心挑选的荔枝!每当我回想着这一切,都从嘴里甜到心里。感觉到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今天,妈妈买了一袋荔枝回来,我拿着它剥开外壳,望着白白的肉,还是有点舍不得吃。然而当吃下去那一刹那,却感觉到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虽然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然而却少了一种真正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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