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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说结局(精品20篇)

《爱的教育》光在意大利就印行一百多版,销量达一千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作品还被多次改编成动画片和故事片,绘成精美的画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择天记小说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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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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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人浮躁气息的浓重,越来越多的鸡汤文充斥网络,但是慢慢地反鸡汤语录的出现反而更加受人欢迎。例如: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舒服;咸鱼翻身也还是咸鱼等等,反鸡汤语录一出现,瞬间爆红网络,我想是因为它们道出了许多人对于现实的无奈。其中有一句是“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看到这句毒鸡汤时,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东野圭吾写的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故事的开头是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那些信件里面,有参加奥运会的女孩为了给身患绝症的男友圆梦而备战奥运会,心里却种.种不舍,在爱情和事业之间徘徊;为了心中的音乐梦而退学的男孩,远离故乡,却在诺大的都市里举步维艰,而重病的父亲却在家族店铺倒闭的困境里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不要放弃;有优越环境里长大的热爱披头士的男孩,遭遇家中变故,负债累累的父亲带着全家潜逃,而男孩却在半途中挣脱了亲情的羁绊,义无反顾地离开;还有为了解决养父母的经济危机而选择白天公司上班,晚上陪酒为生的署名“小狗”的女孩。

这让我们觉得,快乐是一样的,烦恼却各有各的不同。如果事先预知了未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又该如何抉择才更有意义呢?摘抄,女运动员是该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陪伴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男友身上?还是争分夺秒训练击剑争取参加奥运会?辍学的男大学生是该坚持遥不可及的音乐梦想继续在东京漂泊等待机会?还是应该回老家接替父亲的小店安分过日子?

书的最后,我们都知道解忧杂货店中女运动员选择了追求梦想,那同时也是她男友的梦想,尽管那届奥运会因为俄罗斯入侵阿富汗造成日本抵制而没有去成,但是努力了就无悔!那个纠结的徘徊在音乐与现实之间的大学生,最终坚持了音乐的追梦之旅,尽管到死也没有成名,但是却启迪了一位下一代的音乐天才,这样的人生何尝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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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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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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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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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的《白鹿原》大可担当此重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

1~4章

白嘉轩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便是娶了七房女人,到了第六房死去之后,村里人已经都相信白嘉轩有个毒球会害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按照遗嘱执意让他再娶一房。在朋友冷先生 的劝导下白嘉轩出门寻阴阳先生解惑,在路中看到吉瑞———白鹿精灵,在姐夫朱先生的点拨下,白嘉轩不动声色的换到了这片吉瑞之地。在此之后的第七房女人正常生育,同时在丈人的帮助下白嘉轩种**发了家,妻子仙草又生下两个儿子。几年后在**开得正好的时候,姐夫拉犁捣毁了嘉轩所有的**,全村震惊,然而没人反对都在几天之内将自家的**花也一并捣毁。

5~8章

不久仙草又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孝义和女儿白灵。白家蒸蒸日上,身为族长的嘉轩想起了维修村内祠堂,于是联合鹿子霖一起重修村内祠堂。随后嘉轩和鹿子霖一起筹钱修建了白鹿村的学堂,学堂修成之后,嘉轩也将自己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送进了学堂读书,黑娃不争气最后退出了学堂。此时传闻清帝退位开始革命了,鹿子霖被任命为乡约。刚上任不久政府派下了极为严苛的税捐,白鹿村的民众不服联合其他几村的人一起前往县政府闹事。事件后的一年多里。村内开始出现赌窝和败坏仁义的村民,嘉轩着手整顿了这混乱的现状。

6~14章

黑娃外出割麦,却引回了举人家的小老婆——田小娥回到白鹿村,被白鹿两家不容后,他们住进了村子东头一孔破塌的窑洞。一队士兵开进白鹿原在村内征粮连带欺压百姓。黑娃在鹿子霖之子鹿兆鹏的带动下一起烧了白鹿原的粮仓。不久之后这些士兵又一窝蜂的逃走了。原来这群军阀已经被正规军打跑。朱先生开始组织自己的友人一同编撰县志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黑娃在兆鹏的带动下开始组织原上的革命,杀了几个恶人,更抓了总乡约田福贤。不久之后**发动反革命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原上形式大变,黑娃与鹿兆鹏不得不逃离了白鹿原。

15章~20章

黑娃在兆鹏的指示下进入了革命军队为习旅长卖命,不久队伍被打散。黑娃当上了土匪"二拇指",在一次打家劫舍的中他唆使手下打断了嘉轩的腰————因为他的腰太直了。田福贤下套捕捉黑娃,小娥为救黑娃去求鹿子霖,鹿子霖乘机"爬灰"。却被白嘉轩搅了兴致,为了报复他唆使小娥勾引白孝文。白孝文在与小娥偷情的时候被父亲白嘉轩看到。白嘉轩按照族规承接了他和田小娥并且强制他分家,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分家之后的白孝文变得越发无赖,也染上了毒瘾,在毒瘾的逼迫下,他变卖了房屋和地产与田小娥过着糜烂的日子而自己的妻子却饿死在家。最后白孝文沦为乞丐,鹿子霖却给他将他介绍到了滋水县保安大队,这无疑让他获得新生。他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想回乡报答鹿子霖,却发现田小娥早已"神秘"的死了。黑娃得知小娥被杀的消息后回到原上找白嘉轩报仇,在危机之时,鹿三坦白说是自己杀了田小娥,两人因此断绝父子关系。

20章~26章

白灵加入了共产党,在党指派的任务中他和兆鹏扮成夫妻却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不久在发动群众运动时白灵暴露自己不得不向后方撤退逃到了南梁根据地,然而在党的肃清运动中却惨遭活埋。与此同时白鹿原上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从鹿三的妻子开始全村不断死人。白嘉轩要家人出村避难,自己留下,而妻子和鹿三却留下来了。不幸的是妻子却也染上了瘟疫,她丝毫没有恐惧继续每天为嘉轩做饭直到死去。原来是死后的小娥引来的瘟疫,她借鹿三之身告诉众人要求村里为她修庙。村人便开始乞求族长修庙,嘉轩力排众议造了镇妖塔,瘟疫终于停歇了。白孝文当上了县保安团营长,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希望重回白家,在大姑父朱先生的帮助下,白嘉轩原谅了这个儿子。白孝文满身荣誉的回到了白鹿村。村人开始盛赞白家治家有方时,白家却迎来了军统的搜查他们指控白灵是"**"。

27章~34章

朱先生的县志编纂工程已经接近尾期,经费的拮据使他一筹莫展,朱先生忍不住撂出一句粗话:"办正经事要俩钱比求割筋还难!"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百科。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艺术成就:

《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巨著。但它的现实主义又不同于以前的革命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强调政治观念,要求比生活更为集中、更为突出地反映所谓"生活本质",在人物塑造上有类型化和两极化倾向。这样往往偏离生活的常态,从而陷入政治图解式的叙述。而《白鹿原》力图展示生活原生态,揭示出纷繁社会中的文化属性与文化规律,它通过设置大量看似偶然的事件,把具体的人物命运和宏大的历史进程连结起来,从而使历史呈现出某种浑沌的状态,具有了生命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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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托尔斯泰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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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个渴求快乐,期盼和平的俄国人,一个生在了不属于他的年代,却让这个时代深深打上托尔斯泰烙印的俄国人。他的一生本就是个绽放光芒的太阳,不落的太阳。

孩提时代的托尔斯泰,不懂得失去母亲的痛楚,身为贵族后裔的他,跟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然而,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在他的身上,9岁的小托尔斯泰又失去了深爱他的父亲。也许是命运促使他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他并没有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乖乖的接收那属于贵族的良好教育,去继承他的父母给他的爵位。他选择了去接收那些来自西方的智慧——启蒙思想。

贵族间的阿谀的寒暄让托尔斯泰早早的对这个社会感到了厌恶,克里木战争更是让年轻的托尔斯泰看到了贵族的腐化和农奴制的落后。

于是,他脱下了那些繁琐的贵族装束,拿起属于他的笔杆,开始了他的战斗。

《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写出了托尔斯泰从童年到青年的感悟,诉说了他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的不满。他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我们的童年,却要承担沙皇强加于我们的痛苦?他不明白,却在渐渐明白。

终于,岁月让他明白了一切,原来我们本就不属于自己,而是这个农奴时代的附属品。他开始鞭笞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数千个真实场景构成的战争与和平将他推上了文学史的巅峰,他拿着自己的武器,他的笔来呵斥腐败的封建制度,来歌颂勇敢的而国人民。直到在安静的乡村生活中结束了他的英雄似的一生。

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英雄,有些人却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英雄。

我想托尔斯泰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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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鉴赏《查生》

全文共 2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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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蝶恋花

老琴师调弦的时候,燕娘踟躇在座上,不知是唱还是不唱。老琴师终于调好了琴弦,撩拨几下,发出清脆的裂帛声。

燕娘唱的是一曲蝶恋花: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

座上听客是一位年逾半百的老先生。燕娘一唱,老先生便情不自禁地附和着曲调唱起来。

在得月楼中,燕娘的唱工是拔首的,因此她已是年近三十的半老徐娘了,却仍能在这得月楼中占有一席之地。

老先生是新进的一名进士老爷。听说考了三十多年的科举,今日才得榜上列名。朝中主事见他年事已高,便只派了个礼部的闲职与他。

老先生来这得月楼,点名要找一位“燕娘”。叶娘是跟着“妈妈”来到东边靠街的这一厢房的。她以为又是一个慕名而来的听客。

老先生一见燕娘,便直摇头,口中念道:“不是,不是……”

“妈妈”一听,忙笑道:“大老爷,这位的确就是我们得月楼里唱曲唱得最好的燕娘,绝对不会唬您!”

老先生一摆手道:“不是,不是。妈妈我说的是三十年前,就是在这得月楼里唱曲最好的那名燕娘!”

‘妈妈’听这老进士竟谈起了三十年前的那些陈年旧人,早已不耐烦了,低沉了脸,含糊其词:“您眼前这位燕娘才是我们得月楼这些年来最红的那位姑娘,不信您就听听```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糊弄一番,便扭着腰身带门而去,留下燕娘和老进士尴尬的杵在那里。

少时,燕娘欠身坐下,见老先生还在暗自叹疑,便徐步走到桌前,端起酒壶,盈盈地一抬手臂,给老先生斟了一杯酒,道:“先生,听妾身给您唱一曲吧!”

老先生饮尽了杯中之酒,还是叹气,并不应她。燕娘放下酒壶,回头示意老琴师拉琴。老琴师拨弄了一番,燕娘正唱起半个高调,老琴师的琴弦竟崩松了。燕娘陡然一降,把刚升上去的高音硬生生地止住。

“……

撩乱春愁如柳絮,

悠悠梦里无寻处。

……”

一曲唱完,老先生平静下来,示意燕娘上前来坐。

老琴师便抱着琴退了出去。

“燕娘,你的曲唱得真好!”老先生夸道。

燕娘轻嗔一声“先生过奖了”

老先生摇摇头,“这不是过奖,你可直比得上当年的燕娘了。”

燕娘来到这得月楼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里曾也有过一个唱曲好的燕娘。

“燕娘当年正值二八芳华,是这得月楼里最红的红娘子。”老先生兀自回忆起。“老生当年还是不名一文的穷书生,只能只能在堂上远远地看一眼燕娘风姿,靠在雅阁外侧耳听听燕娘曲声。”

燕娘又斟满一盏酒,双手递给老先生。“那位燕娘一定是很美了?得先生您这么多年还惦记着!”

老先生擎着酒杯,回味其中。“美!的确是美!神曲天籁,翩影惊鸿,简直是消魂断肠啊!我赴京赶考坚持三十多载,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衣锦荣归,堂堂正正地点一次燕娘之名,真真切切听一回燕娘之曲。可是如今物是人非,这得月楼也不是当年之景了。燕娘、燕娘、如今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燕娘见老先生这番光景,竟令她又想起了离去多年毫无音信的查生

初识查生时,燕娘也正值芳龄。那时的燕娘正是得月楼名噪一时的红娘子,倾慕者数以万计,独那画船舫的穷酸书生查生进入了她的芳心。

那年得月楼花船斗妍,燕娘扮的是相国千金崔莺莺。一袭红纱,绫罗珠翠,当真是花容月貌,倾国倾城。

夜里回到楼中,便有人拿了一幅画来,说是赠给燕娘的。燕娘展开画卷一看,正是白日里自己着莺莺装,画船献舞的样子,惟妙惟肖,生动逼真。上题一诗:

“小家含萧碧绿妆,画船工艳计无裳。旦见仙子绛殊色,燕赵歌舞竟退场。”

燕娘要见那赠画之人。

得见,是一清眉小生。燕娘问他:“这可是你画的?”

那布衣小生就是查生,是河中画船舫上的一名小画匠。那日画船斗艳,一见燕娘便对她倾心不已。便自学了西厢里的张君瑞自上门来,献了那一幅自作丹青,表明心迹。

燕娘同这楼里所有的女子一样,毕生的愿望就是能遇上一位真心诚意的官客,脱籍归家,托付终生。但她也深知风月之客多薄幸的道理,逢场戏好唱,真心话难诉。不过她还是选中了查生,以他的痴情,燕娘想,她是可以托付终生与他的。

燕娘有时也会想,如果那一日,她不是扮作崔莺莺,而是其他的谁呢!查生会做张君瑞吗?

燕娘细数了自己的身家,算了算,查生再凑些,便可齐了赎身的钱。但查生夜中来时,打破了燕娘的计划。

查生对燕娘说:“燕娘,你再等等我,我要上京去赴考,高中之日一定回来迎娶你。”

燕娘问他:“若不中呢?”

“我一定会中!”查生说。“若不中,我怎能给你绫罗绸缎、香车宝马、安家乐居。我怎能让你跟着我受这等贫苦生活呢!”

燕娘说:“我不要这些,只要能与你双宿双飞,一生一世,粗茶淡饭又何妨!”

但查生还是上京了。燕娘把准备赎身的银两都把予了他带着上路,并嘱他一路顺风。

查生站在船头,说:“燕娘,等我!”

燕娘一等便等尽了芳华,掐指一算,这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查生一去九年音信全无。

燕娘安慰了一下那位老先生,想问他些什么,开口欲言时却又停了下来。

老先生已微有醉意,他说:“燕娘,你那只蝶恋花唱得好,再给我唱一遍吧!”

燕娘放下手中酒壶,清唱起来: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老先生已醉倒,梦中仍喃喃地唤着:“燕娘……燕娘&你在哪里……”

燕娘望向窗外,远山近巷,一切依旧。天际飘浮着片片晚霞霓影,将这天地映成一片橙黄。

街上行人渐少。

燕娘倚着窗木,轻轻叹道:“查生,查生,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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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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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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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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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气作家明晓溪经典长篇《烈火如歌》出版以来,以其唯美细腻的感情倾倒无数少女。在读者们的辛苦期盼之下,《烈火如歌2》大结局携气势磅礴的剧情、缠绵剧恻的爱恋闪耀上市,再次引发新一轮浪漫热潮!以下是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欢迎阅读。

烈火山庄剧变,如歌仿佛浴火的凤凰,绽放令人目眩的光彩。晶莹剔透的雪幻幻重生,战枫双眸中的冰蓝愈发冷酷,温润如玉的静渊王会作出怎样的选择,红衣似血的暗夜罗邪佞如魔……

《烈火如歌》完整版是每个少女都不容错过的华丽盛宴,如烟花般绚烂的爱情,婉转动人的故事,梦幻的美好的结局,会让你幸福得连手心也微微发痒。

第一部分

翌日,烈火山庄公告天下——江南霹雳门以秘制火器暗杀前庄主烈明镜,自此但凡继续与其有交往的门派均列为本庄之敌,且,霹雳门长期研制杀伤力惊人的火器,为害一方,其野心为武林安宁带来极大的隐患。故,烈火山庄提请江湖各门派一并携手清整霹雳门,重还武林安宁。此公告一出,天下无刀城率先响应。江南十八坞、水船帮、崆峒派、青城派等亦积极响应,表示一切行动听由烈火山庄指挥。顷刻间。江湖中大变已生。

第二部分

深夜的湖水白雾袅袅。红衣人仰首饮着杯中酒。黄金酒杯精美小巧,在夜色中闪闪生光,那酒杯应该盛不下太多的酒,可是他恍惚已有了薄薄的醉意。赤足踏在寒冷的地上。血红的衣裳被夜风吹灌得烈烈扬舞。 苍白透明的肌肤,好像曾经在地狱中与恶魔朝夕相处;薄薄的嘴唇鲜艳如生命中喷涌出的第一缕鲜血。“他是谁?”如歌望着红衣人。战枫的瞳孔骤然紧缩!

第三部分

“是吗?”如歌拉起他的手,沉声道,“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只是跌了一跤,你的手却会淤伤到这样严重?”他左手的淤伤,被手腕处晶莹的肌肤映衬得益发乌黑淤紫。“笨啊,那是我用来骗你心疼的。”雪轻轻笑着。“那如今我已经心疼过了,你让骗我的淤伤消退掉吧。”如歌凝注他。“呵,臭丫头……”他叹息,为什么她会如此冰雪细心啊

第四部分

“你远不是他的对手。” 雪抱膝而坐,这个姿势是如歌喜欢的,跟她的姿势一样就可以假装她就在他的身边。没有失去功力之前,暗夜罗或许会忌惮他的仙人之力。然而此刻,暗夜罗将他也看不在眼里。“人无法打败暗夜罗。只有魔才能消灭魔。”战枫身上迸出冰冷的杀气。雪抬眼瞟他:“你欲成魔?”“我需要你帮我。”

第五部分

天命刀破鞘而出!这一刀,幽蓝幽蓝,天空变得苍白失色,天地间所有的蓝化成一道闪电!这不是刀!是人世间最忧伤悲愤的蓝!这不是刀!是战枫仇恨入魔的精魂!电光火石间。巨变已生!玉自寒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他依然能够感觉到那令天地变色的杀气。雪抬眼望去,琴声顿止。黑翼和薰衣却并不动容。他和她都深知暗夜罗的武功,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暗夜罗挥袖,长袖如血雾飞扬。他冷笑,战枫的攻击实在不足以被他看在眼里。然而,暗夜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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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酷爱写小说的女儿作文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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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女儿最大的爱好就是写小说,远胜于其他。也许有人会问,你女儿多大?十二岁,一个古灵精怪、天真幼稚的小姑娘,很有才情,唱歌五音俱全、余音绕梁,画画天赋与生俱来、惟妙惟肖,写小说想象力丰富、情节跌宕起伏。从小没有请专业老师指点过,没有束缚,自由发展,爱好广泛。有遗传基因的缘故(当然是她妈妈),有从小博览群书的原因,当然天资聪慧自然少不了!也许是性格不合吧,女儿整天与我作对,除了我给她买好吃的时候和读她的小说以外,唯有那时我俩相处的才足够融洽。从去年开始,女儿开始迷恋写小说了,开始是漫画小说,后来是历险记,据说又要写言情小说,被我和她妈严词拒绝,小小年纪懂什么叫爱情?还好,女儿比较听话,言情小说还没等创意就宣告破产。

昨晚,在她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之下,我耐着性子开始拜读她的新作《世界尽头》,好响亮的名字,给你充分的遐想空间。虽然只有前四章,却是六张A4纸反正面写的,密密麻麻忽大忽小的文字,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还得声情并茂的朗读,太有难度了,任务十分艰巨。照比之前几次的应付了事,这次从开始我就很认真的读,这是一个由两只浣熊、一只小鸡和一头羊驼组成的团队,从开始相识、相知到精诚合作一起丛林冒险的故事,感觉有点老套,但是没有真正读过的不会感受到其中的美妙。因为故事确实构思奇特、文笔精巧细腻,有明确的主题思想,能力远超我想象。期间嗓子有点受不了,想放弃,可是看到女儿期盼的眼神,想到每天放学后伏案而写、乐此不疲的身影,我决定坚持下去,声音反而更加有力和富有感情,而且对她小说的后续部分表现的极为渴望,期待早日问世,女儿很满意我的表现,带着满足的笑容上网去了。

一首好歌如果没有人聆听,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女儿这么一个个人爱好,多么需要有读者呀,给她精神上的满足和鼓励,据说班上有数位同学粉丝静待佳作呢。作为父母应该是她的第一个读者和最忠实的粉丝,媳妇似乎也有同感,以前一到读女儿小说的环节就是我冲锋在前,以后不会了,怀念那些被逼无奈的日子!终于有个伴了!

[酷爱写小说的女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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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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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由来:相传,古时候有块叫波斯的地方,兴起了一个叫萨桑的国家。国王山鲁亚尔因妻子背叛了他,所以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日娶一个处女,玩过后,翌日凌晨拉出去杀掉。一天,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停下来,第二天晚上继续讲。讲了1001个晚上,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里面有许许多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佐德的故事》、《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盖迈尔王子和白杜丽公主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坏,比如说《青年商人加尼穆和宫女古蒂格鲁卜》就属于坏的,加尼穆和古蒂格鲁卜是靠运气的毅力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就属于好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心来夺得幸福的。

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它们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商人和魔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勤动脑筋,勇于克服。《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应该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能解决。我想: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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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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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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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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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xx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第324页)。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第353页)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第359页)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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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皮和瓤微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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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来, 老金晨练时又哼起了京剧“朝霞映在阳澄湖上......”只要有了他高兴的事儿,就会亮几嗓歌喉的。

老金也是应该感到高兴的。昨天,老金顺利解决了自己考虑了好几天也没想好主意的一件事儿。按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他很为自己有了这样一个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而得意。

他经营的这个小单位,虽说不大,也就二十二人,但在这他过得很开心:花钱就像自己的,说话一句算一句。可最近有件事让他感到挺难办:上面给了一个受表彰的名额,奖金三千元。可是有两个人提出了要求:一个是头有点儿难剃的老姜,说是评职称需要这奖项。另一个人,她自己不说,老金也非常帮她弄到这个奖项的何翠翠。

周末,老金在外应酬喝了不少酒,回到家口渴要老婆买了大西瓜回来吃。老婆是个大嗓门、性子也是有点儿急躁的老大嫂了, 看到老金把西瓜皮仍得到处都是,大声吼道:“看你老大不小了,一点收揽都没有。瓤有瓤用,皮有皮用,皮留着咱二姐家还要喂猪呢!”

上班之后,老金就把表彰的事就办好了。 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硬是让老姜欣然接受自己设计的方案,老姜得名誉,翠翠得实惠。

唱过那段京剧之后,老金仿佛看到了翠翠嘻笑时,那对讨人喜爱的小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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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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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动物灭绝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在过去的2000年内,有11046种动物灭绝,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在云南,我游览过东巴谷,在通往出口的路上,我发现了有十来座墓碑,上面的十字架挂着保佑符。谁死了?我心中第一个疑问出现了。我仔细一看,碑上都是刻着一些动物的名称:巴厘虎、旅鸽、红鸭、华南虎、藏羚羊……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是来纪念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动物。我呆呆地站在碑前,眼中仿佛出现了人类在捕杀动物的残酷场景:一种种动物都死在了银光闪闪的屠刀下,一只只动物在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又仿佛看到了动物们在天堂中哭泣,又听见了它们的控诉,红鸭、大海牛不约而同地大喊:“难道皮毛漂亮也是一种错?”巴厘虎疑惑不解问:“我全身是宝,猪也是全身宝啊!为什么就我灭绝?”旅鸽低下头,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人,最后的晚餐送给你。”渡渡鸟说:“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还有许多灭绝的动物,围坐在一起,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不幸。

再回到这些墓碑前吧!侥幸活着的华南虎、藏羚羊、麋鹿的目光穿越天堂,远远地看着死去的同伴。一定在森林中,这同类的不幸消亡发出最悲惨的叫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号声在森林中回荡,

人啊!不要再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了。不然,有一天,动物将会在地球上消失,人类将失去所有的伙伴,那将预示着人类自身的毁来之日即将降临!

……

[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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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续写我们的结局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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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如果能找到四叶草就会找到真爱,许多人都在努力的寻找,希望某一天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可是当我找到四叶草的时候,却失去了她和我的真爱……

——题记

夜的寂寞,孤独的一切,记忆忧然的回荡……

没有喝酒却被迷醉萦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颓废眼神,凌乱的头发,胡渣也随着疲惫蔓延到脸上。推开镜子,点燃一支香烟,看着它慢慢的燃烧,静静地思考过去的点滴,独自享受着夜的寂寞。过去的自己,生活是那么的混乱与无奈,躺在冰冷的床上,望着窗外昏暗的天空,等待着黑夜的袭来时那种感觉我很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当许多年以后我们重新回味这些往事的时候,才明白原来那些被青春所遗留下的伤痛至今仍在内心深处隐隐的刺痛着,将那些寂寞或是伤痛沉浸在心底,寂静的告别往事……

誓言太假,现实太真,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我明白,我们之间的所有都结束了,而我却傻傻的站在原地坚信你会回头,知道你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忍住泪水,可眼眶却已经模糊,也许我该回去了,没有方向迷茫的游荡在有你的城市里,抬起脚步而下一步又该迈向哪个方向,我无奈眼泪无助的从眼眶滑落,不知走了多久,心-引领我到了车站,我笑。狠狠的抽了一口香烟,滚烫的泪水划过你曾吻过的痕迹,似乎眼泪也在帮我告别过去。烟,一支接着一支,心却麻木的没有方向,不断地想着曾经的美好和你现在的冷漠,知道思念开始模糊,香烟迷醉了我的心智,再也撑不起那沉重的身体,躺在地上,任雨水洗涤我的忧伤……从那天起我学会了抽烟,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留在世人眼中的那种清高,忽然间,我明白了什么是孤独,什么是命运,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演绎了一场游戏,我是失败者,输的那么彻底……一个月,两个月,那种忧伤似乎已经成了习惯,手里夹着一支烟,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星,似乎我已经习惯这凄凉伤感的夜晚……

你曾问我,我们还可不可以回到过去?我无奈的笑了一下,当初你的转身就已经注定我们之间的所有都结束了,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是你曾把我丢弃在那片沼泽,不管我怎么努力,在怎么挣扎,也都无济于事,只好静静地等待身体被吞噬,所有的山盟海誓,我已经没有能力承担,没有能力再去相信,没有能力再去坚持……

我对着日历手有规律的敲打着桌面,心却麻木的没有方向,我恨敲不断时光的轮齿让它停留在你说爱我幸福的那一刻,仅那刻我心悸动洋溢着你说爱我的幸福,说好了一辈子相爱,说好了一辈子厮守……可是当你离开我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所有的誓言也随你而去,你带走了你的誓言,带走了我们之间的所有……花开花落,人生也不过逢场作戏,相知相识,相爱遗忘,这就是命中注定。回忆那时的年少,回想起突兀的记忆从身边的角落开始遗落,然后不知所措没有方向的寻找失去的霞光,最后剩下的只是更多的无奈和彷徨,把你搂在怀里,感觉我拥有的全是世界,赢得了所有……我醒了,花落了,我们之间所谓的爱,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心好痛,仿佛刹那间整个世界全部静止了,静的那么可怕,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脆弱,一道浅浅的伤疤触动了内心的伤痛,当我从梦中醒来,却发现你不在属于我,原来我的爱情只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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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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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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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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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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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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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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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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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青春不是小说。的确青春不是你想象的小说,不喜欢华丽的语言,只喜欢淡淡的问候。

一些人一些事,往往不值得你为之付出,哪怕是一丝丝的问候;反之,一些人一些事,往往值得你为之付出一切,包括你最宝贵的生命。

青春就像一根蜡烛,在你亮丽的同时更伴有眼泪流出;青春就像一瓶开了盖的水,你只要不往里加,永远都是只有减少,没有增加;青春就像燃烧着的太阳,即使在辉煌,也会有毁灭的时候。

渐渐的,看着你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怕,怕有一天你突然消失,然后我看着这几熟悉又陌生的人群,有无尽的畏惧,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会在某一个角落关注你,因为青春不是小说;不会有那帅帅的男孩和漂亮的公主,更不会有灰姑娘与王子,有的只是在平凡不过的你我,因为青春不是小说;天黑又会天亮,风依然会刮,雨依然会下,时间不会因为你而停滞不前,因为青春不是小说。

起床上学,放学回家,每天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记得丘吉尔说过一句话“我常想,如果今天不比昨天多做一点什么,那么明天又有什么意义”可这样平淡的生活,我们又能多做出什么呢?也许吧,青春就是这样,在你还没来得及做什么时候已悄悄的逃跑了。

青春就是一个矛盾的时期,明明不喜欢孤孤单单的,却又讨厌那喧闹的人群,我们有着这个年纪所不该有的忧伤,郭敬明,一个忧伤的80后,他有他的《天亮说晚安》更有《爱与痛的边缘》沉浸于他的《悲伤逆流成河》之中,他是一个用青春闯出来的一切,他就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他所处的环境复杂。

铃铃铃,一串讨厌的铃声把我从思维空间中拉了回来,看着这班级了打闹的同学,看着老师那厌恶的眼光看了一眼后面的某某,说下课。

不要说我太忧伤,我只是不喜欢和那些讨厌的人打交道,不要说我太清高,我只是看不惯这里的人和事,其实我只想做我自己。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它会让你充满好奇,却又让你无法探究,它会束缚着你,但只知道青春不是小说。

[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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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的重要知识点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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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

2、情节

3、环境(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

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

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

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 说明、 抒情、 议论。

A、叙述:

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 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

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

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

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

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

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 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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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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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boy has published an English novel of some 50,000 words. The novel was included in Hong Kong’s book exhibition,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ed Thursday. Xinhua said the boy, Li Yupeng, 11, finished the science fiction, The Four Phoenixes, in one year. Some 1,000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printed and 200 copies had been sold — to the boy’s schoolmates. The boy’s father published the book at a cost of HK$30,000 (US$3,846), as a gift for the boy’s graduation from primary school. The book was about a hero’s adventure in the “Dark Age.” The hero, Koba, took four “Phoenix swords” in the “Dark Age” to assassinate a warlord named Scaren, Li said. Li began reading English cartoons at the age of six and had read nearly 500 English books, said his mother. He took only five hours to finish reading a Harry Potter novel which had more than 600 pages.

一个香港男孩已出版了约50,000字英文小说。小说 在香港书展包括,新华社今天报道的。新华社说,男童,黎吁棚,11, 完成科幻小说,在四凤,在一年。有些书1000份印制了200份 出售 - 男孩的同学。这名男孩的父亲在发表以港币一本书的$ 30,000(约合三点八四六美元),作为礼物 男孩的小学毕业。这本书是一个英雄的在“黑暗时代的冒险。”英雄,科巴,采取 四个“凤凰剑在”黑暗时代“刺杀名为Scaren,李一军阀”之称。李开始读英文漫画 在6岁和阅读了近500本英文书,说他的母亲。他只用了5个小时才能读完一哈里 哈利波特小说其中有600多页。

[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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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的教育小说介绍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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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主人公恩里科的日记;他的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小故事。《爱的教育》曾经陪伴过无数人成长,更感动过亿万人的心,让每个读者都意外看见了自己不为人知的智慧深度和感性本质,真是所有热爱这个世界的朋友的心灵经典。

《爱的教育》中的主要人物:

恩里科:本书的主人公,就读与意大利北部的丘陵的一所小学,出生在一个充满爱与信任的家庭。他天性善良,观察敏锐,是个乐观进取的好少年。

加伦:体格壮实,力大如牛,尤其富有侠义精神,是班上弱小同学的守护神,也是所有同学眼中的正义的象征。

得洛西:是个品学兼优的模范学生,不管是气度、修养、学识、待人处世各方面,他都有令人刮目相看的表现,所以班长非他莫属。

涅利:是个天生驼背,身体虚弱的可怜小孩,因此经常遭人戏弄欺侮,但他却格外发愤图强,发挥无比的毅力与意志,在友情的世界里茁壮地站了起来。

安东尼奥:外号小泥瓦匠,擅长模仿,惟妙惟肖,尤其装扮兔脸更是他的绝活。

普雷科西:他有个铁匠父亲嗜酒如命,动辄对他拳打脚踢,但他仍孝顺有加,即使带有伤痕到学校仍极力替父亲辩护,终于获得学校表扬并感动父亲。

斯塔笛:身材矮小肥胖,反应迟钝,平时独来独往、沉默寡言,在班上人缘不是很好,但他极用功读书,凭着一股傻劲得到第二名。

克洛西:他的家境极为不幸,父亲因犯案被囚,母亲沿街卖菜,在同学面前他总是深感自卑,幸好一群同学的鼓励和父亲的返家,他才重拾欢颜。

科勒提:是个乐天派的好搭档,在家帮忙搬运劈柴同时背诵文法,因受父亲的影响而有强烈的爱国情操,是个典型的勤读书,爱运动的好学生。

父亲:采取一种设身处地的教育方式,让恩里科从日常生活点滴中体验到生活以外的许多宝贵知识和人情,是影响恩里科很深的一个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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