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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英语作文80词(汇总20篇)

导语: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读书能够让你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科学文化知识,摆脱愚昧和迷信,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高考考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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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

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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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Sports is basketballI think it is so cool. Basketball requires speed height and skills. I run jump switch and try to hit! All parts of my body are exercised in this sport. I feel that I’m like wind flying in the playground for my goal which makes me feel so great!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就是篮球,我觉得它很酷。篮球运动需要速度,高度和技能。我跑,跳,转,并设法投中!我身体的各个部分都通过这个运动得到锻炼。我感觉我就像风在操场上为我的目标飞行,这让我觉得很好!

Basketball needs quick reaction and decision. When chance comes it may disappear in the next second. I should keep an eye watching as an eagle decide and judge quickly as a leopard and run for it as a wolf.

篮球需要快速的反应和决策。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它可能就在下一秒消失。我应该保持一个眼睛看着一只鹰,判断快如豹,并像狼一样快速移动。

Further more basketball is a sports more than just exercising It needs team work. No one can play himself. A team should work together. So I learn to cooperate with others in this game. I should understand what my teammate doing and what he needs me to do for him. On the other side I should learn to show my teammate what I need. At the same time I need to keep an eye on the whole game knowing how is the situation of our team and how is the other team. It involved more cooperation and strategy.

此外,篮球是一项运动不仅仅是锻炼,它需要团队合作。没有人可以发挥自己。一个团队一起工作。所以我学会了在这个比赛中与他人合作。我应该了解我的队友做什么他需要我为他做的。另一方面,我应该学会向我的队友表达我需要什么。同时,我需要关注整个比赛,知道我们球队的情况和另一队的情况。这需要更多的合作和战略。

I played basketball more for about 5 years now. I make many good friends throught this sports. It is proud to win honor for my team and my school. Also I enjoy all games with my friends. Basketball will be my best friends in the future and my best memory about school life.

我打篮球已经5年了。我有许多好朋友在这运动。它骄傲地赢得我的团队和我的学校的荣誉。我享受所有游戏与我的朋友。篮球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未来和我的学校生活最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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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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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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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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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写的散文集《背影》。

虽然我只读得懂其中的两篇文章,可它们依然留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朱自清生动的动作描写和拟人效果给人们想象力的冲击。如《背影》中父亲翻过月台去买橘子的那一段,“父亲”艰难地往上爬的细节以及“我”的泪从眼中流下,内应外和,描写出父子情深,父爱如山的景象,给人留下颇深的印象。

《荷塘月色》却与《背影》形成鲜明的对比,内容朴实,描写的是宁静夜中的荷塘,并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场面。可是月下的池塘,经朱自清的手,就变得如同仙境一般了。夜里,月光下宁静祥和的池塘,路边拂动的树,和潮湿的路,衬托出荷塘的安静和美。荷花如刚出浴的美人儿,亭亭玉立;荷叶随风摇摆着。蝉叫着,“我”走着。无论从那一个角度看,这篇文章都是美的,它给人的是宁静美丽的月下荷塘,给人身临其境的美妙感受。这篇文章对我来说近乎完美!

这两篇形成鲜明对比的文章,足以说明《背影》文集是多么好看和著名,你为什么不尝试着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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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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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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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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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九中队的赵藤宇,今天我来为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伊索寓言》。

这本书是由古希腊伊索著。而且是注音版,下学生们很容易听懂。里面的故事都把要讲的内容讲得井井有条,头头是道。每篇故事读起来都非常有意思。但最重要的就是故事讲完以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就拿《偷东西的小孩和她母亲》这篇故事来讲吧。孩子还想的时候就学会了偷东西,母亲就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这样了。但是那位母亲不但不教育她的孩子,还表扬他。在孩子长大后,又偷了一件大衣。他的母亲又开始夸他,还为他做大鱼大肉吃,真是溺爱。在孩子长大后,就开始做小偷,偷的东西越来越大,再一次偷东西的时候,他被警察抓住了,而且亲自在现场要断了他母亲的一只耳朵,责怪他母亲没教育他,才得到如此下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在孩子在干小事的时候就应该立刻制止,小错不惩,必酿大错。我们千万不能“恶小而为之”啊!

不光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其它故事也一样。我们要认真体会道理,才能读好这本书。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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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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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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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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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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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三年级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运动

全文共 2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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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quite a lot since I was young, I like sports, they like the sparkling stars sky, how the number is countless. However, my favorite sport is climbing pole.

I like to climb the pole of the campaign, because when I was in kindergarten, I was one of the most naughty girl in our class, everybody calls me "drum". And I climb pole of the sport is also a lot of girls do not dare, dare only two girls and boys of the class, I am one of them, it makes me very proud.

I remember it was a sunny morning, I climb the pole and two boys game. Although I was a lot of trouble with boys than anything, but since I was young, I have a little afraid of heights, so the crawling crawling feeling more and more afraid of, have to despondently slipped. I low head say: "I... I... I lost!" In fact, my heart has one hundred defy spirit.

After school, I got home, he rushed to the front of the my backyard that rail, slowly began to practice. Unconsciously, I have already climbed to the top, I looked down, "ah... frighten to death me!" I never climb such a high place, the sweat from my face like soybean straight flowing downwards.

How can I get rid of my fear of heights problem? I sat on a swing hard thinking. At this time, the father asked me what was wrong, I put the incident tell dad, dad said: "as long as the body balance, dont look down, you will not be afraid." I according to dads words again and again to try, but I cant help sliding down every time, and I remember my father told me, his eyes closed, the body balance, I tried several times, oh... I succeeded, I from the rail down, very happy. I get this good news for the first time dad.

The next day, I and the two boys in the kindergarten again launched a fierce climb bar game, after the match began, my good friends encouraged me to below, and my heart is like fifteen buckets to draw water so anxious. Monkeys like to climb two boys, but they havent been able to climb to the highest point. I also not to be outdone, finally I didnt live up to the expectations of good friends to me, I win, my good friends around me to applaud for me. The two boys have to throw in the towel.

Since then and I climbed to the bar. Climbing pole brings me health and brings joy, it is one of my favorite sports.

我从小就有许许多多喜欢运动,它们像天上那闪闪发光的小星星,怎么数也数不清。但是,我最喜欢的一项运动就是爬杆。

我之所以喜欢爬杆这项运动,是因为我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是我们班女生里最淘气的一个,大家都叫我“淘汽包”。而我爬杆这项运动也是很多女生不敢做的,全班只有两个女生敢和男生比,我就是其中一个,这让我很自豪。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和两个男生比赛爬杆。虽然我是个淘气包什么都敢跟男生比,但是我从小就有点恐高,所以爬着爬着感觉越来越怕,只好灰溜溜地滑了下来。我低着头说:“我……我……我输了!”其实我的心里有一百个的不服气。

放学后,我一回到家,就冲到我家后院那根栏杆前,开始慢慢地练习。不知不觉地,我已经爬到了最高处,我一往下看,“啊……吓死我啦!”我从没有爬过这么高的地方,大豆般的汗珠从我的脸颊直往下流。

怎么才能去掉我恐高的毛病呢?我坐在秋千上闷头苦想着。这时,爸爸过来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的经过讲给爸爸听,爸爸告诉说:“只要身体保持平衡,不要向下看,你就不会害怕了。”我按爸爸的话一次又地尝试着,可是我每次都会情不自禁地滑下来,我回想爸爸跟我讲的话,把眼睛闭着,身体保持平衡,我又试了几次,哦……我成功了,我从栏杆下来后,好开心!我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爸爸。

第二天,我和那两个男生又在幼儿园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爬杆比赛,比赛开始后,我的好朋友都在下面鼓励我,而我的心里却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两个男生猴子似的往上爬,可他们都没能爬到最高点。我也不甘示弱,终于我没有辜负好朋友们对我的期望,我赢了,我的好朋友都围着我为我喝彩。两个男生也只好认输。

从那以后我和爬杆结下了不解之缘。爬杆给我带来了健康,带来了快乐,它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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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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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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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英语我最新喜欢的动物——小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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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animal is the dog.They are so cute ,and are our honest friend.

We have a dog with grey furs and black eyes called Wangwang. Wangwang likes eating.My mother said that hes as greedy as I am.When we are having dinners,he usually crouches (蹲)in the face of us and looks at our food with hungry eyes . At that moment,I always cant help throwing the food in my mouth to him.

Every afternoon when i come back home from shool,Wangwang often runs to me and hug my legs.Hes so happy to see me back.When Im free ,I usually take him to play outside. We run in the field in Spring ,and swim in the river in Summer.Hes my best friend.

I love my dog—Wang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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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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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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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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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我的书中,要挑出一本最好、一本你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莫属了。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她写得书可多了:《窗边的小豆豆》、《小时候就在想的事》、《豆豆频道》……

这本书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也对它上瘾了,就像我对零食上了瘾。《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记录了小豆豆(黑柳彻子)长大后的故事,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虽然看似好笑,却折射出小豆豆天性中纯真友善、乐观积极的光辉。

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如饥似渴: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呆了几天,就想回家了,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么着急回去是要干嘛的吧。对,就是看那本书。回到家,急忙翻开那本书,,闻一闻书香,听一听书翻过的清脆声音,这才开始津津有味地看。如果至少两天看不到它,我就会想它。

记得还有一次,我为了看这本书,被老妈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中午,妈妈烧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做着色相俱全的鲫鱼汤。而我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看书。咚咚咚“瑶瑶啊,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哦,等一下,让我看完这篇。”我其实还不饿,为了不让妈妈唠叨,只能等一下。随着时间,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地就读到了第二篇。我觉得妈妈肯定要大发雷霆了,没想到她真的发火了,妈妈把我拖出来,我不知道她在骂什么,因为我一直在想:作者最后怎样了,人家会不会嘲笑她。

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以后就不用牵肠挂肚了。这本书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

整天无所事事的同学们,看书吧,也许它能带给你们快乐,记住: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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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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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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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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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ate animal is panda.i think panda is the cutist animal in the world.It has black and white fur and especially it have black fur around eyes which looks like wear a pair of sunglasses.Panda likes banboo shoots and leaves a lot.I saw panda ate apply and cakes in Zoo before,but I know in nature world they would not eat these things.Now almost everyone in the world love panda,but only China has panda.So as a Chinese I feel proud to be born in a country has 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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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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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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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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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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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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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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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喜欢秋天的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1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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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e year round, flowers in full bloom in spring, green trees, colorful summer, autumn fruit fragrance, is a winter with snow. Do you like spring? In the summer? Autumn? Or winter? But I like the autumn is fresh fruit fragrance.

Fall, although there is no spring so vibrant, so busy, no summer without winter so pure, so quiet, but it gave us the food and fruits, let us to live on earth.

Autumn, the paddy field a golden, like a golden sea, autumn wind blowing gently, gently stroked the golden rice, the rice as active children dressed in golden danced on the big stage, in a calm sea immediately once more the golden waves.

Autumn, the orchard emanate light fruit, the trees, big and small, yellow pear on the branches shook his body, as if to say: "we are mature, pick me first!" Another one said, "pick me to first!" "Pick me first!" "Pick me first!" ...... Pear quarrelled twittering in the branches. Look at the apple more lovely, waiting quietly on the branches of the farmer uncle to pick them, the farmer uncle came, and said: "these apples are big and round, it must be very delicious!" The apple listened to farmer uncle praise, very embarrassed, like a timid girl, face was red with shame. Gold and silver crystalclear grapes hanging on the fence, mouth water as soon as you see, of course, me too...

Which season do you like? I like the lovely and beautiful autumn.

一年四季,有鲜花盛开的春天,有绿树成阴的夏天,有鲜果飘香的秋天,有白雪一片的冬天。你喜欢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不过我喜欢的是鲜果飘香的秋天。

秋天,虽然没有春天那么生机勃勃,没有夏天那么热闹,没有冬天那么纯洁,那么安静,但它给我们带来了粮食和水果,让我们可以在人间生活。

秋天,稻田里一片金黄,像一片金色的海洋,秋风轻轻吹过,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金色的稻子,稻子们像活泼的孩子穿着金色衣服在大舞台上跳舞,风平浪静的海洋马上荡起了金色的浪涛。

秋天,果园里发散出淡淡的果香,树上的大大小小的,黄色梨在枝头上摇着身子,好像在说:“我们成熟了,先摘我吧!”另一个说:“先摘我才对!”“先摘我!”“先摘我!”……梨在枝头上叽叽喳喳的吵了起来。看那苹果多乖,在枝上静静的等着农民伯伯们来摘她们,农民伯伯们来了,说:“这些苹果又大又圆,一定很好吃!”苹果们听了农民伯伯夸赞,很不好意思,像羞答答的小姑娘,脸都羞红了。一串串金银剔透的葡萄挂在篱笆上,你一看就直流口水,当然,我也是的……

你喜欢什么季节呢?我喜欢的是可爱又漂亮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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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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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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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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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好是《安徒生童话故事集》。

里边的故事很有趣,我最近看了一篇《皇帝的新装》,有趣极了,居然还有不穿衣服的皇帝!还有《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生活中要做一个不骄傲的孩子。有一篇《树精》的故事很精彩:“树精很喜欢自己的生活和环境,喜欢阳光和鸟儿的歌唱,然而她最喜欢的是人类的声音。她能像听懂鸟兽的语言一样听懂人的语言。蝴蝶、蜻蜓和苍蝇,是的,一切会飞的东西都来拜访她。他们要聊天闲谈,讲城市,讲葡萄园、树林、古老的宫堡和宫堡里的花园里的情形。花园里还有人工河和水坝,水里有生物,这些生物会用自己的方式从一处飞向另一处,是有智能、有思想的生物;它们什么也不会说,但就是这么聪明。还有曾经钻进水里去的燕子。他们谈论美丽的金鱼,肥鲫、胖鲈和浑身长了青苔的老鲤鱼。燕子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他们,不过她说,还是亲自去看看更好一些。可是树精哪能看见这些生物!她只能满足于看眼前的美丽景色和感受一下人类的忙碌活动罢了。”

我的评价是这是一本可以让我们得到快乐和成长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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