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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总结实用20篇

世界无烟日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yuwenm小编整理了世界无烟日活动简报,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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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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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7个世界人口日的到来,7月9日,阳朔县兴坪镇计生服务所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为主题开展了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活动的序幕。

兴坪镇计生服务所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政策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和发放药具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进行集中宣传,主要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使单独两孩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保健知识、打击“两非”、关爱女孩、诚信计生、流动人口等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普及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了计生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1000余份、避孕药具500只、计生宣传纸筒200个,接待群众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咨询120人次。

据了解,在7.11世界人口日到来之际,全县9个乡(镇)均在各自集市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利用圩日集中对来往群众进行宣传倡导,使用计生宣传车播放计生政策巡回宣传,同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一对一宣传指导,以达到让群众更加了解我国人口形势,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为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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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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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2016年11月14日下午求雨山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社区维稳工作开展的。活动方式主要采用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目的是在居民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治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

通过这次活动,帮助居民学习法律、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的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以及维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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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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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上午,良渚金家渡社区中苑广场人山人海,居民排队领取各种优生优育、中老年养生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品,社区医务人员为居民测量血压、血糖,中心舞台上还有文艺演出,人气爆满。原来,这是良渚结合世界人口日开展的“情系育龄群众服务计生家庭”宣传活动

今年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情系育龄群众服务计生家庭”。良渚在金家渡社区开展宣传服务日活动。现场的展板宣传了计生政策、利益导向、流动人口、优生优育、打击两非、计生协会等内容,还开展了广场面对面咨询、义诊、文艺演出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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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4.25疟疾日宣传活动小结

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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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疟疾日由世界卫生大会在2007年5月第六十届会议上设立,旨在推动全球进行疟疾防治。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活动宣传简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国疟疾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一】

2012年4月26日是我国第五个疟疾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全民行动,消除疟疾”。

在全国第五个“疟疾宣传日”来临之际,浔阳区疾控中心联合白水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降低疟疾发病,减少疟疾在浔城的危害,以“全国疟疾日”现场防治宣传活动为契机,围绕今年疟疾宣传日的主题开展宣传。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解答10余位老百姓现场咨询。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普及了疟疾防治知识,让广大群众对疟疾的防治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促进了区疾控中心和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了病人的发现、诊断、疫情监测以及预防控制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

全国疟疾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二】

2013年4月25日是第六个“世界防治疟疾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今年及今后数年的主题都将是:“投资未来,击败疟疾”。从世卫组织《2012世界疟疾报告》获悉, 要使目前存在疟疾传播的99个国家普遍获得疟疾干预措施,估计在2011和2020之间每年需得到51亿美元。虽然许多国家加大了本国对疟疾控制的投资,但2011年获得的全球资金总额保持在23亿美元,这尚不足所需资金的一半。因此,WHO号召全球各国,特别是14个疟疾流行高负担国家(集中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加大疟疾防控资金投入,否则全球在2015年疟疾发病率降低75%,2020年消灭疟疾将难以实现。

近几年我市劳务输出、出国经商等国际交往活动日益增多,多前往非洲、南美洲等经济较不发达热带国家,劳务输出人员和出国经商等人员个别自我保健意识弱、加上在语言交流和就医方面的某些障碍,往往在身体不适时得不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2012年,保健中心截获输入性疟疾3例,均为非洲劳务人员。在周边地区和地方疾控中心时有输入性疟疾病例报告,在出国劳务人员、旅游商务人员加大疟疾防控知识普及仍显迫切。今年保健中心针对温州地区出入境人员结构和实际情况继续做好疟疾防控宣教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人群保护意识。保健中心利用媒体、橱窗、公告栏和宣传卡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公众的国际旅行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自我主动防范能力;对前往疟疾高发区的人员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对疟疾防治知识和疟疾临床症状的认识,使其自觉预防疟疾,并做到感染疟疾后能及时主动就医,早期的诊断及正确的治疗是决定疟疾的预后的最重要的关键。

二是加强检测,及时发现并治疗病人。认真做好对从非洲等疟疾高发区归国人员的疟疾筛查体检工作。了解旅行史、发病经历。对有发热、寒战症状的受检人员和主动求助的咨询人员要认真进行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所有发现的疟疾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及时做好流调工作,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并做好相关病例的后续跟踪随访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主动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区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的疫情情况,协同参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全国疟疾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三】

2012年4月26日是我国第五个“全国疟疾日”。铁岭县虽然不是高发区,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外来人口和外出打工人员比较多,有可能发生输入性病例,所以我们不容忽视,在全国第五个“疟疾现场日”来临之际,我中心积极响应号召,以“全国疟疾日”现场防治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疟知识,我中心与市疾控中心联合在驻跸园音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我中心一把主任亲自带队,一行5人组成宣传小组,中心制作了“全国疟疾日”宣传横幅,并发放了宣传折页约200份,现场咨询约100余人次,在宣传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群众不了解“疟疾”,这种传染病,甚至没听说过,通过我们的宣传使大家了解了“疟疾”,知道了它的传播途径、症状和预防知识,我们的宣传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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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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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全国第28个爱国卫生月,4月22日上午,菩提街道卫计办在洋世达广场举行了一场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活动中,菩提街道卫计办宣传了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灭蚊防病、除“四害”、戒烟禁烟、生殖健康、环境卫生等知识。

在现场,菩提街道卫计办发放了宣传“远离四害侵扰、建设健康家园”、戒烟控烟、男性女性生殖健康常识、宣传传染病的预防、清洁家园防蚊防病等宣传单。同时,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猜等互动活动,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7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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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举办“爱耳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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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孩子的自我爱耳、护耳意识,3月3日,全国第十七个“爱耳日”,开发区实验幼儿园开展了主题为“爱耳护耳,健康听力”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老师运用具体形象的图片、生动浅显的语言、游戏情境的再现等形式,让孩子们知道怎样爱耳护耳,引导孩子们在生活中应尽量避免意外伤害耳朵的事故发生,并向孩子们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各种保护耳朵的方法。比如:“如不要去噪音太大的地方、洗澡的时候,水要进到耳朵里就拍拍这个耳朵、不能用尖的东西抠耳朵、不能把一些小珠珠塞到耳朵里……”等等,孩子们在动脑动手的过程中学习了爱护耳朵、保护听力的健康知识。同时,幼儿园还利用家长园地、班级QQ群、家校通、幼儿园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孩子、家长、老师进行“爱耳日”的知识宣传,提高了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培养了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孩子们了解了爱耳护耳的知识,增强了孩子保护耳朵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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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关于农村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指示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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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种传播、教育和干预的有效宣传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全民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的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宣传,在人民群众中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动准则,改变不健康的行为;同时,反对社会歧视,倡导健康、相互关爱的道德风尚,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1、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与重要时段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2、对一般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以结合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为主。3、重点做好青少年、妇女及流动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4、认真把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政策性。

二、基本措施

1、在社区、农村通过张贴宣传画、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控制艾滋病、性病的预防措施。

2、积极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和防治知识,以突出科普知识教育为主。“12·1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全院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常识学习与宣传。利用艾滋病日进行上街咨询,方法宣传资料。

3做好娱乐场所基线调查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工作。

4积极完成上级宣传部门、防艾办及县防艾委交办的其它有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任务。

三、活动的形式和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站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在单位内张贴宣传资料,出一期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版报。

3、要充分利用文明学校教育阵地,组织开展以预防艾滋病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印发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的宣传、小组访谈和同伴教育等活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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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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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肖锋涛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工作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对工作的领导。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纪律,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工作。一个部门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实行工作领导责任制。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本部门下属各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 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努力学习科技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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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县开展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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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我活动主题是“拒绝烟草的危害”,牟平区龙泉镇中心卫生院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在镇中心大集及龙泉镇中心卫生院悬挂了醒目的大型横幅宣传标语。利用医院的LED大屏滚动播出吸烟的危害,并组织公共卫生科与健康教育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6人,在集市场举行了较大声势的社会宣传、技术咨询、义务测量血压、散发宣传材料等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宣传咨询活动共咨询人数超过50人,散发远离烟草等3种宣传资料200余份,测量血压近20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尤其是接受咨询者。

通过此次宣传,我们对烟草的危害认识更加清楚,也明白了吸二手烟对家人的危害,对我国提高烟草税有了一定的认识,纷纷承诺一定要戒烟或劝阻家人吸烟。此次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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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小结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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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为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艾滋病远离青少年,中国青爱工程无锡慈善家联谊会在无锡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支持下,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中国青爱工程无锡慈善家联谊会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在会员活动日发起在“世界艾滋病日”活动倡议,得到大家热烈响应。江苏犟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动承担设计制作宣传资料、易拉宝和横幅宣传标语,江苏雪豹日化主动提供“Fe”雪豹生物牙膏小礼品。

这一天,志愿者们顾不上休息,通过宣传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知识,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艾滋病危害,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为艾滋病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让青少年树立艾滋病防治意识,接受健全的艾滋病防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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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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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环保理念,6月5日,中石化广西玉林石油分公司全面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

该公司推出绿色环保专题板报,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水、气、声渣等环境现状与人们生产生活的相关性,号召大家参与到环保中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次性筷子,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度电。此外,该公司所有LED均滚动播放宣传世界环境日标语,为宣传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公司还以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宣传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知识,针对性地结合当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对库站使用的油气回收系统、水封井等工作原理进行科普,并重申绿色低碳为企业发展战略之一,使大家从“要我环保”转变为“我要环保”,提升了环保意识。

“此次“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结合日常具体实施细则强化教育,并开拓员工眼界,丰富他们的知识层面,使活动更接地气,吸引更多员工参与到活动中来。”该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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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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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密云区“知性、智行——爱要有一套”世界避孕主题宣传活动在首都经贸大学密云分校举办。

此次活动旨在科学普及生殖健康及预防艾滋病知识,使青年学生了解必要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和服务,增强其对艾滋病的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将婚育新风送入大学校园,传播生育文明理念。

活动中,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专业人员就性与生殖健康及怎样预防艾滋病等知识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向学生发放宣传品。300余名学生参加活动,并在“青春健康 安全避孕 预防艾滋 履行承诺”条幅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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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片观后感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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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看了《珍爱生命—防汛防溺水主题班会》后,我受益匪浅。

它讲诉了一个个无知的小孩溺水的事件。他的家长便整天以泪洗脸,整天揣着一颗受到重创的心,在学生生死亡事件中溺水是一个“罪犯”。近年来意外死亡的孩子近五万。五万,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

但是这段视频也告诉了我们如何防御方意外死亡的发生,也说明了一个问题,虽然你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但只要你仔细想,最大受害人不是你本人,而是你的父母,辛苦的吧你抚养长大,而你呢,却用这样的行为来报答他们吗。你的一举一动父母都牵挂在心,只要你一个动作i就可以把他们送入地狱。珍惜你自己,就是报答他们的最好的一种方式。

老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安全之行,始于足下”。为了你们的父母,你们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不要让你的父母忍受一些心上面的巨大疼痛,也许你不懂,真的很痛!

这,告诉了我们青少年应该做一些安全的行为,爱惜自己一辈子一次的生命。当然,别人要做一些不爱惜生命的事或十分危险的事应该要阻止他,多学习一些安全知识,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选择适当的环境。做事先考虑后果,这样才能是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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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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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的首个“环境日”装璜公司通过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环保保护相关知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天筑集团装璜公司开展“为企业发展献计 为项目节约做贡献”的活动

围绕经济发展出谋献计献策,围绕工程节能减排。以节约为己任,培养良好的习惯,细小之处节能减排,节约用纸,草稿纸双面使用,提倡办公无纸化,节约电话费,节约交通费,环保出行。鼓励职工节约能源和建材,从节约一度电,下班做到“回头看”关掉所有用电设施、不滴水,随手关闭水龙头、一块砖、一锹沙石、节能土地建筑垃圾,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增强大家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环保意识,认识到节能减排事关你我、势在必行,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低碳生活,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共同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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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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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4月24日上午,歙县桂林镇卫生院、镇计生办联合在桂林镇卫生院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紧密围绕“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这一宣传主题,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重点对计划免疫的程序、各种疾病的预防和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宣传。

此外,还向大家介绍了接种后可能发生的反应,如一般反应、异常反应以及严重反应的鉴别和处理。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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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9·26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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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育龄人群的安全避孕意识,普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9月22日,朱沱镇开展了以“知性知行——爱要有一套”为主题的“9·26世界避孕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是日上午,朱沱镇计生办、卫生院工作人员在该镇经贸广场设置咨询台2个,与群众面对面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全面两孩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对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和义诊,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50多人次、接待义诊群众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免费发放围裙150条、避孕套200余只、香皂50块、宣传包50个。

此次活动使该镇育龄女性形成了科学、健康的生育理念,提高了生殖健康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促进了家庭的幸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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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的由来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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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

80年代后,我国政府积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扩大计划免疫规划(EPI,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并积极开展工作。

九十年代以来,每年选定一个重点内容作为当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的主题,尤其是紧紧围绕WHO“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的行动纲领的要求,将消灭脊髓灰质炎作为“巩固和发展我国计划免疫工作成果,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目标。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每一年主题的确立对全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普及计划免疫和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市民免疫预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也使每个儿童家长了解并深深体会到“计划免疫是每个孩子都应享有的权利”。“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使全国儿童获得高水平的免疫种率成为现实,为保护儿童健康、造福子孙后代,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至此,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免疫接种程序: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即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并在婴儿1周岁之前,完成程序中的所有基础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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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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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第30个“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 主题为: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社会的责任”,为了让每位家长知道家庭负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的接种责任,雨山幼儿园不仅通过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知道“为什么要进行预防接种”的意义,在4月24日下午幼儿离园时间向家长们发放预防接种宣传单,许多家长就“孩子接种前和接种后要注意的事项”、“怎样减少接种后的反应”、“接种后要多久才能产生抗体”等问题向保健医生进行了咨询,让家长们获得了有关幼儿预防接种的保健知识。

雨山幼儿园所开展的“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融为一体,丰富多样的内容,有效地增强了教师、家长和幼儿的卫生保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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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全文共 4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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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疫苗费用按照采购价格收取,储存、运输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四、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将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体系技术规范。

“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十二、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十六、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十七、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一、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三、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中的“疫苗批发企业”。

二十四、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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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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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每年5月的第二周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工作要求,以“共筑职教梦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2017年海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将于5月5日至1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该活动由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工信厅、团省委和海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共同举办,主要分为校园开放日活动和集中展示活动两个部分,将通过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专业育人过程、展示各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和精神文明风采、组织“赏名篇诵古诗”暨中职学校诗词大会比赛、组织相关校企合作企业到职校介绍企业情况等方式,吸引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其中。

主办方要求,各市县、各职业院校要分级、分层次同步组织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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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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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为进一步倡导优生优育,关爱女性幸福,提高妇幼健康知识普及率。7月4日,施秉县卫计局、施秉县计生协、施秉县人民医院、施秉县妇计中心联合在县城人流密集地开展第27个“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为主题,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免费义诊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生优育、妇幼健康等咨询义诊服务。活动现场,各位医生一对一地为前来咨询的女性朋友讲解妇科疾病预防及治疗知识,教育她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与饮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心理健康。同时提醒计划生育二孩的高龄妇女在备孕二胎前,夫妻双方应到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二胎优生评估检查,必要时应听从医生的建议,进行专业、科学的干预与治疗,确保夫妻双方在身体条件上做好充分准备下怀孕,生育健康聪明的宝宝。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妇女传授了丰富的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提高了妇女对常见妇科疾病的认识及预防能力,为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性幸福,弘扬婚育新风营造了良好氛围。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妇幼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000册,二孩政策宣传折页2000份,宣传围裙1000条,避孕药具500盒,张贴标语10幅,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免费义诊6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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