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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经典20篇)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夏至未至》小说结局,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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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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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下。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下,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就应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就应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就应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就应用心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794140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6 #794140 Novel Elderly and Hai Reading 600 words 6

在这个学期中,我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内容十分精彩,令我爱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圣地亚歌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仍然坚持不懈,结果捕到了一条比自已船还大的马林鱼,在归程中还受到了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了一场顽强的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途中仅剩下一条鱼骨和一身的伤,但丝豪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赞赏。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们平时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但我们要勇敢地克服他们,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样,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永远放弃,那老人归来时,那一个鱼骨架虽在别人眼中是失败品,但在自已心中是最美的战利品!一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要多多向老人学习,面对挫折,勇敢对抗,坚持克服困难。

看,爱迪生小时候被人认为是傻子,但长大之后,总共有三千多项发明,这些发明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他就像一个最伟大的魔术师,把电送到我们身边各个角落,让全世界变得灯火通明,让远隔千里的人们听到彼此的声音,对于他而言,科学发明之路永远没有尽头。

所以,我们只有克服困难,才有好结果,记住,人生像一面镜子,你对“他”笑,“他”就笑,你对他“哭”,“他”就哭!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人可以失败,但绝不能在意志和精神上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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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二,小说艺术表现力在逐步提高

全文共 2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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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发展的历史来看,艺术表现力的逐步提高,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对人物刻划的手法日趋丰富、多样。

小说反映社会生活,是从记事开始的。魏晋小说,不过是如鲁迅所说的“粗陈梗概”(《中国小说史略>),因为作者们的着眼点是“搜奇记逸”。唐宋传奇,已经在叙述故事力求“宛转”的同时,注意落墨于人物形象。所以,在唐宋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刻划人物的细节和人物内心世界的简单表露。到了宋元话本中,人物已经从故事的演进中凸现出来,得到了多方面的表现。有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固然是吸引住听众的一个先决条件;但要想真正抓住听众,还需得力于绘声绘形的渲染。这样,说活艺术必须做到:“讲论处不滞搭、不絮烦,敷演处有规模、有收拾,冷淡处拾掇得有家数,热闹处敷演得越久长。(《醉翁谈录,小说开辟》)说到底,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是听众关注的焦点,说话人的“敷演”就不能不围绕着它来进行。话本中的人物,面貌是清晰可见的,这里有具体的肖象描写;这些人物的身世是清楚的,这里有概括的介绍;这些人物的言谈举止是活灵活现的,这里有语言、动作的简劲描绘;这些人物的内心是可以窥测的,这里有多种方式的心理交代。明清小说,使小说艺术达到了高峰。《红楼梦》一书,单就人物描写的艺术方法而论,可以说无愧于世界名著的称号。在人物描写的手法上,且不说那性格化的语言,也不说那独特性的动作,就那心理描写的多样性来说,也足以使人惊服。这里不但运用了结合人物行为言谈透示心理的传统手法,而且运用了条分缕析的静态剖析的创新手法,也运用了诸如幻境、梦境等等特异手法。有人说,静态剖析的心理描写手法,为19世纪西洋小说所独有,可是我们的伟大作家曹雪芹,在18世纪闭塞的中国却使用了它,恐怕这个手法的“独创权”不该归于外人吧。再说,意识流动,意识交流的写法,在《红楼梦》的幻景、梦境中有所体现,也可以说是“意识流”的较早的应用吧。综上所述,小说艺术在发展中,逐渐把人物描写推到首位,相应地也就促进了人物描写手法的丰富多样。

(二)对故事叙述的方式日趋曲折、多变。

敷演故事,一开始就成为小说着力解决的任务,但由于当时种种条件的限制,在形式上并没有那么复杂多变的手法。志怪、志人小说及传奇,大都叙述简单的故事,而且依自然顺序,平板地叙述交代。到了话本小说里,情况有了大的变化。由于说话人要靠“三寸不烂之舌”吸引住听众,就必须有一个动人而曲折的故事。故事的曲折动人,固然要靠故事本身;但在叙述交代时运用一些技巧,则不但不是多余的,而且是必需的。先提出结局,后交代过程,可以造成悬念;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使繁杂的故事得以表现;线索人物、线索物件的使用,使情节可以严谨贯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使故事能够层层推进。如果仔细考察中国古典小说,就可以发现,短篇向长篇有个过渡时期,这种过渡从《西游记》、《水浒传》等著作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先有了精心构制的短篇形式,再用它连环延续,最后才有了通体安排妥切的长篇结构《红楼梦》在安排情节方面,又达到另一个高峰。繁杂的生活琐事,众多的人物行为,是那样如涓涓细流归入大海;而看去平淡的家务事、儿女情,又是那样丝丝入扣、层层相因地依据它自身的逻辑在变化发展。面对《红楼梦》所表现的生活事件,恐怕除了曹雪芹以外的作者,都会束手无策吧。看来,小说艺术的焦点从叙事转向写人,并没有降低对叙事本身的要求,而是使它进一步发展,以适应着力刻划人物的需要。何况,叙事本身,也是小说艺术的一个不可推卸的任务。

(三)对背景、环境的渲染,日趋浓重、炽烈。

由于传奇以前的小说,还只是粗陈梗概,对故事演进的背景、人物活动的环境,还很少交代。这样,那时的小说在表现社会生活的厚度方面,就很受限制。在话本小谠中,情况开始有了变化。说话人为了绘声绘形地表现人物,便不能不连同他们身处其境的社会形势与自然氛围,也加以必要的渲染。但应该看到,这种对背景、环境的交代,还是很简单的,而且有时也流于公式化,如话本、讲史乃至后来小说中的“风景赞”“器物赞”“肖象赞”等等。又是在伟大著作《红楼梦》中,上述写法达到了新的高峰。这部被誉为“封建社会百科全书”的作品,对于当时社会生活提供了那样丰富多采的画面,实在今人惊叹。《红楼梦》中社会背景和自然环境的描写,诸如政治形势的透示,人物关系的显现,世态人情的披露,风俗习惯的点染,山川景物的勾勒,用具器物的描绘,加强了作品的厚度和深度,使后世读者从中得到的东西比从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那里得到的要多得多。这里要着重指出的是作者在完成上述任务时的技巧,曹雪芹一反过去的那种简单而又刻板的写法,结合人物言淡举止,适应故事的推进演化,或随意点染,或着力铺陈,千姿百态,各尽其巧。

( 四)作者对人物、事件的评论抒发,日趋强烈、灵活。

小说的思想,主要靠故事、人物本身去完成;但是,这并不排斥作者的评论抒发。在传奇以前的小说中,还很少出现作者出面表态的情况。话本艺术中,由于有了说话人这一特定的讲述者,就可以随着故事的演进,抒发他的感慨赞叹,也可以对不同人物表示喜厌爱憎。话本中的楔子,内容中很大的因素是警世喻俗的规劝之言。《红楼梦))在这方面,同样攀上高峰。作者的意旨,竟然用了那么多的艺术手段来强调、陈述,实在是后世小说作者的楷模。在这部伟大作品里,表达作者的观点主张,是那样的形式多样,又是那样的方法灵活。这里面有几个次要人物做为作者的代言人,又有假主要人物之口发出的议论,有凭借某些细节显示的哲理,又有随处进行的即兴阐发。

小说形式的发展,原因在于小说本身。社会生活提出要求,这只是提出了文学形式发展的客观要求,能否适应这种要求完成这种发展,则要取决于文学形式本身的主观条件。在文学发展的历史上,不能适应社会生活要求而消亡的文学样式,是并不乏见的,例如中国的宋

词、元曲。那么,为什么在近最几百年间,不是别的文学样式,而恰恰是小说得到充分地发展呢?原因恐怕不难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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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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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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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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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背景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因为我是重庆人,所以看着这些我熟悉的地方在作者的笔下有了别样的风采,真的是感慨万千啊。

“三千年江州城,八百年重庆府。这里长江滚滚,嘉陵悠悠......”看到这里,真的为自己出生在这个城市而自豪。

最近去坐了过江索道,在天上看了看嘉陵江再看看两岸的建筑,我怎么就这么爱这座城市呢。

小说的剧情没有太大的波澜,就这样淡淡的,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却意外的让我动容。看到陆文灏选择与宋邵延共同登上那架飞机,去走一条可能丧命的路线时,我才真正明白为何文章开头会写,“我害怕的是离别,不是死亡......”不过还好,他们最后不仅没有死亡,也没有分离。

看民国背景的文,一般都只写到了抗战胜利。就想到之前喜欢的一个作者所说的,我心目中的HE并不是他们在一起白头偕老,这种看着自己一天天衰老而渐渐力不从心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残忍,所以我宁愿让他们在英年时逝去。当时我看到她说这句话,其实挺想抽她的,而我追的她写的那篇文自然也就是这种结局,更坑的还是只死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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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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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现在又甜有美丽的电视剧,那就是胡一天、沈月主演的《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了,那么,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擦完了我的眼泪后江辰无奈地看着自己衣服前襟那一大滩泪迹,“陈小希你属水龙头的啊?”我抽着鼻子回答:“十二生肖里面没有水龙头的。”他似乎已经被我磨到没有了脾气,苦笑着说,“你就在这个病房待着休息,我已经帮你请了假,我得去上班了,下班我过来找你。”他出去的时候还臭着脸把天花板上那三个胶手套气球扯了出去,他的解释是:“得处理掉,被别人看到了不好。”我还听见他还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浪漫个鬼啊浪漫”。下午还是断断续续地睡觉,梦很多,也有把自己哭醒的那种梦。但有一个特别可怕,因为我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一定最可怕,因为记忆自动把它屏蔽了。

这里要提一下一件事,在我睡觉的中途苏医生来看过我,她进来得很匆忙,像是身后有鬼在追。“你快点听我的声音。”她说。我从床上弹起,她的声音又尖又细,像是动画片里坏女人的配音。“哈哈哈,我的声音多有趣。”她说,“我刚刚用针戳破了江辰的手套气球,我特别喜欢感受气流从针孔吹进鼻孔的感觉,没想到江辰里面灌的是氦气,哈哈哈哈。”虽然我也觉得她的声音很好笑,但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声音会变成这样?”“人吸入氦气声音会变尖细啊,因为声音传播的介质改变了,声音震动的频率改变了,哈哈哈,我的声音好好笑啊。”她自己边解释边捧腹大笑,“哎哟,笑死我了,我特地跑来分享给你听的,我对你多好啊,哈哈哈哈……”我嘴角抽搐了一下,“是啊,谢谢你。”直到她离开很久,我的耳朵里还萦绕着她又尖又细的笑声,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跑到我耳朵里拼命奸笑似的。江辰大概不到五点就来了,手臂上搭着外套,偷偷摸摸的样子很可爱,他说我们溜回家吧,主任说要开一个很无聊的会。我愣愣地问他,“可以回家吗?”他边脱白袍边说,“可以,就是一个关于元旦联欢之类的会,没事的。”“可是,我不用住院吗?”我问。他脱衣服的动作停了下来,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你为什么要住院?”我也疑惑地看回去,“我不是生病了吗?”“就一个多喝点水就会好的小感冒也要住院?”他说,“你那么喜欢医院?”我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努力地转动因为睡太多而特别钝的脑袋,然后突然抓住他的衣服说:“苏医生!苏医生下班了没?”“不知道,她又不跟我一个科室。”他拍开我的手,把白袍脱了下来。我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跑,横冲直撞地找到了骨科,苏医生正趴在桌子上摆弄着几根骨头,见我来,挥舞着骨头地招呼我,“小希,你看这是胫骨,就是小腿上的骨,不知道这人死了多久,来给你摸摸。”我默默地后退了两步,“我有事问你。”“什么事?”她曲起食指敲那块骨头,“不知道炖汤还有没有味。”我又默默地后退了两步,虽然我知道这动作一定能引来她哈哈大笑说“开玩笑的”,但我实在是忍不住……她果然哈哈大笑说“哎呀这是塑料的我怎么会拿去炖汤”。我配合地扯了一下嘴角,决定单刀直入地问她,“我中午在厕所听到你和你爸爸在打电话,说要把苏锐送出国的事。”“是啊。”她挠了挠头,“怎么了?”“为什么要把他送出国?”“因为小希快死了,怕他难过。”呐!重点就在这里了。“谁是小希?”我追问,因为讲话速度太快还差点闪着了舌头。苏医生显得很困惑,“苏锐养的宠物蜥蜴苏小蜥啊,你不是见过吗?苏锐还说你和小蜥很合得来。”啊!呀!哇!噢!哈!呵!我用力地的抱了她一下,然后转身奔回刚刚的病房,江辰已经换了外套,正盘腿坐在床上吃着什么东西。我尖叫着扑向他,“江辰江辰——”他被我压得一声闷哼,为了撑住不往后倒,手里的东西撒了一地。“你搞什么?”他说,“红枣都掉了。”我搂着他的脖子又想笑又想叫,最后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我那种死而复生的兴奋,只好冲着他脖子狠狠地咬了一口……计程车上。

我一边哼歌一边吃着红枣,红枣是江辰的病人送的,说是自家种自家酿的。江辰捂着脖子离得我远远,还不时用幽怨地小眼神瞅我两眼。我不好意思地给他陪不是,“哎呀我不是故意的,你坐过来一点,我不会再咬你了。”他不理我,捂着脖子别过头。我挪过去抱住他的手臂,“对不起嘛,不然我让你咬回来?”江辰白了我一眼,“你属狗。”回家之后我把自己闹的大乌龙自嘲地跟江辰说了一遍,他听完之后并没有如我所料地骂我白痴或者嘲笑我,只是沉默一会儿之后拨开我搂着他脖子的手说:“我去洗澡了。”他洗完澡出来也不搭理我,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把键盘敲得很响,我说了一句“别把我键盘敲散了”,换回他一个凌厉的眼刀。

我洗完澡回来的时候江辰坐在床沿,一付很深沉地思考着什么的神情,那眼神不知道落在哪里的若有所思模样美好得像是某个电影里精心设计好的场景。不过这样的神情如果发生我在身上就会有一个比较通俗易懂的词语来形容——发呆。我爬上床,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你在想什么?”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想如果没有你。”我一愣,然后逼自己装出嬉皮笑脸的样子,“那你就可以找个比我高一点,瘦一点,漂亮一点,聪明一点,温柔一点,懂事一点的女孩子了啊。”说完我觉得很后悔,实在是显得我有太多需要提高的空间了。江辰伸手拍拍我压在他肩膀上的头,“是啊。”他这两个字又彻底摧毁了我的泪腺,我觉得我今天担心受怕了一整天,怕不能陪他一直到老,怕再也不能爱他,怕他在这个世界上孤单……但在于他,却只是“没有了你我可以找更好的人”而已。“怎么又哭了?”他语气很无奈。我趴在他背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地往他衣服上蹭,边蹭边骂,“你这个没有良心的混蛋,我做鬼也要缠着你一辈子,混蛋。”他想站起身,我紧紧勒住他的脖子不放,他也不管,就让我用一种八爪鱼的姿势半挂半夹地粘在他背后。“你要去哪里啊?”我抽噎着问他,努力不让自己从他身上掉下来。他不理我,半背半拖着我径直走向浴室,挤了牙膏在牙刷上,邀请我:“要不要刷牙?”我挂在他背上,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要,你混蛋。”他抬眼从镜子里瞟了我一眼,“你骂够了没有?”“没有。”我说着又想哭,一边哭一边骂一边用头撞他的背,“你没良心,你不是人,你要找更好的你现在就去找,你去找去找去找,不用等我死掉。”江辰叼着牙刷,满嘴泡沫口齿不清地说:“我快内伤了这位太太。”“你王八蛋啊,我都在哭了。”我说着下意识松了一只手想去揉眼睛,手一松另一只手的力气吊不起我整个人的重量,于是又手忙脚乱地要去勒江辰的脖子。

为了避免被我勒死或者我把自己摔死,江辰只好丢了牙刷来托住我,一阵手忙脚乱之后,除了他被我勒出一道红痕之外,我们彼此都性命无忧。我闹了这么一出以后有点怕惹毛他,就乖乖地下了地,发现因为刚刚是挂在江辰身上过来的,所以我是赤着脚的,冬天的瓷砖地板踩起来不是一般的冷,我垫着脚尖咻一下窜回房间跳到床上,裹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一圈,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似的就觉得很心安。江辰进房时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硬是把我的脑袋从被子卷里抽出来,把毛巾盖我脸上使劲地揉搓了一阵,“哭得眼睛跟核桃一样你就高兴了啊。”我被卷在被子中间动弹不得,只好让他用可以把我五官搓平的力度替我抹脸。

他用完毛巾之后随手一扔毛巾就挂在了椅子背上,我捧着被他搓得生疼的脸抱怨,“皮都快破了,你想找新的也不用毁我容啊。”江辰把被子一抽,我顺着被子骨碌滚了几圈,失去了被子冷空气立马彻头彻尾包围了我,我忍不住缩成一团,正好就被江辰团成一团塞进了他抖好的被窝里。我还没躺好他就把灯关了,我说我还没刷牙呢,他说你常忘记刷牙。我抗议说可是我现在没有忘记啊。他说那你怎么老是忘记我很爱你?我很爱你,所以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比你高比你瘦比你美比你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但是都不关我的事。

黑暗中我用力眨眼,逼回已经盈在眼眶的泪意,我说江辰同学下次最重点话你放在最前面说好伐?

我哭那么久也是会累的啊。

还有啊,这个世界上才没有比我高比我瘦比我美比我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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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触即发小说结局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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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发说的是30年代的上海滩,一场家族惨剧使孪生兄弟阿初和阿次在襁褓中骨肉分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触即发小说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触即发小说结局:

复仇成功,冤案昭雪,杨家获得正名。阿初成为黑帮老大外加金融大亨;阿次活着,“杨家”覆灭后身无分文借住在阿初家,地下党加军统无压力,继续双面间谍。和雅淑在纠结于荣大少和阿初并甘心替阿初当了回靶子之后,和阿初在一起了。

一触即发电视剧介绍

《一触即发》是一部以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为背景的电视剧,由甘露导演,钟汉良、李立群、杨蕊、李玥等主演。该剧主要讲述由日本人的雷霆计划引出的发生在一对从小被分离的双胞胎兄弟杨慕初、杨慕次之间曲折离奇的故事。二人的隐秘身世扯出二十年前的一场恩怨情仇,在不同环境下长大的性格身份截然不同的两兄弟,面对信仰,面对爱,面对骨肉亲情,由敌对误解、相互猜疑到同仇敌忾,最终兄弟联手抗敌,共同揭露日本军部的惊天侵略阴谋,带来上世纪30年代上海滩的一场血雨腥风。

一触即发剧情简介: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一场家族惨剧使孪生兄弟阿初和阿次在襁褓中骨肉分离。阿初被抱进了上海富商荣家,地位卑微,却因陪读大少爷归国后成为著名医生。阿次加入中共地下党,留学日本后回国成长为一名潜伏在国**心脏的红色特工。阿初在英国参与了神秘的“雷霆”计划的科学研究,作为二十多年前家族惨案的元凶,潜伏在中国的日本间谍“帝国之花”徐玉真决定不惜代价实施“雷霆”计划并将兄弟两人置于死地,惊天侵略阴谋、刻骨家族仇恨,在揭露真相的过程中兄弟两人由敌对误解、互相猜疑到同仇敌忾、联手抗敌,最终,将日寇多年筹划的阴谋大白于天下,阿次为国捐躯,阿初背负国恨家仇,以阿次的名义继续潜伏下来开始了新的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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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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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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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狂怒结局影评观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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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结局是前来支援的同伴对唯一活下来的诺曼—“machine”说:“你是英雄。”

他确实是英雄。

一如从前的俗套剧情,善良懦弱的少年诺曼在战争的洗礼中不断成长,当他终于真正融入“fury”时,这个家一般的存在,好似诺曼的错觉一般,出现的时候那么猝不及防,消失的时候却又毫无征兆。

最让我在意的是诺曼的眼泪,好比影片的主线一般,从少年出场后就一直贯穿到了结尾:初次经历战场的恐惧、失艾玛的悲痛,看着“胖子”为了保护他和战友将引燃的手榴弹压在身下、目睹了“圣经”血肉模糊的尸身以及最后“老枪”对他的保护,获救后的诺曼坐上营救的车,渐行渐远的他看着悲壮的“fury”再次红了眼眶。诺曼的眼泪并不可笑,反而在惨无人道的战争中现出人性的光辉,温暖了影片残暴冰冷的格调。

狂怒无疑又是一部浓重的个人英雄主义片。之所以会出现美国版“狼牙五壮士”,则因为“老枪”独特的个人魅力是凝结“fury”的支柱,所以影片结尾,在大敌当前战友们选择与“老枪”一并坚守信念。虽然看了开头的我们一下就能猜出故事的后续发展,但多亏了出色的音效和细节的处理,真实的画面感多少减轻了最后30分钟的带给观众的恶俗感。

“ideals are peaceful, history is violent.”沉闷的天空,泥泞的道路,四起的硝烟,影片的开篇便被沉重的灰色所笼罩;盟军的阵地里堆着大量的尸体,全是战争的牺牲品,大量伤残的士兵更是为破旧的阵地添上一抹悲凉。仅剩下的六辆坦克刚进行完补给,又要奔赴新的前线。被迫打仗的孩子们,挂在小镇上无辜的德国人的尸体,以及为盟军指路的老人突然被射杀,更是将气氛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也许最震撼的场面并不是枪火交战,反而这一幕幕不起眼的画面才跟让人感同身受。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给尸横遍野的战场特写,非人性的一面似一块碎骨一样卡在我的喉间,虽不至于受伤,但却异常难受。

影片的最后是渐行渐远的诺曼,红着眼眶的他不知是否已从恐惧和悲痛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强硬又义气的“老枪”逼迫他第一次杀人;格雷迪充满歉意的对他道歉,说他是一个好人;博德安抚他初次杀人的恐惧;特里尼认真的教他使用枪支。不知这些基情满满的过往,他能否铭记一生。除小基情的画面,让我眼前一亮的便是士兵间的生活,没有情欲的军旅,士兵互相吐槽讲着乱七八糟的话,真实的让人亲切。

希望寄存在新一代的身上,所以我会认为诺曼是英雄。因为他一定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作为影片的唯一活下来的主角,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看到了世界的未来;只有接受了残酷的洗礼,才会更珍惜眼前。虽然杀戮和残暴充斥着世界,但美好的人性永远是世界的主流。如同最后那个搜查塔克的纳粹青年放走了投降的诺曼一般。

从小看着抗日战争片长大的我,已对各种战争场面的感到麻木。中国抗战片一贯以正面形象向我们展现,先不论主角始终正派的行为和一尘不变的价值观的传播方式,就是结尾懦弱的投降行为更不可能出现在抗日剧中,太多形式化的教育方式得不到国人太多的响应。狂怒给我最多的感触却是价值观的宣传方式,能引起我太多精神上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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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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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郑爽、刘恺威、张彬彬主演的《寂寞空庭春欲晚》就将开播,小说结局是什么呢?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寂寞空庭春欲晚》的小说结局剧情介绍:

《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中的结局:琳琅孤老终身,康熙有了个和琳琅相似的妃子,宠她到死。但是电视剧版本的,剧组暂时没有公布结局,相信大结局怎样,只能等待剧情的发展。

康熙不是因为琳琅错才不爱她,事实恰好相反。他在明知琳琅的用心的情况下帮了琳琅,太爱她了才要远离她。刚开始是孝庄不让爱,不然琳琅性命不保,后来是自己明白了,这样爱一个人会影响自己做一个英明仁德的皇帝,不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一直就那样深深的深深的把琳琅放在心底。爱不一定要相守,相知,沉到心底,刻在心底,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在心里藏一个人,至死不渝,终其一生,再不会有人取代她的位置。

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剧情简介

康熙十八年春------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她兰心慧质,饱读诗书,却因为父兄卷入党争,籍没入宫,宫中辛者库为浣衣奴。

他是满清第一才子,繁华似锦、侧帽风流,却有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隐痛。

他是八岁御极,除权臣、定三藩、文才武略、睿智过人的一代帝王。

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情错……

康熙十八年春,皇帝前往保定行围。

是晚随驾的御前侍卫纳兰容若,听皇帝吹奏一曲铁簧《月出》,大营远处有人以箫相和。

纳兰听出吹箫之人是自己籍没入宫的表妹琳琅,情不自禁神色中略有流露。

皇帝遂命裕亲王福全去寻找这名吹箫的宫女,意欲赏赐给纳兰。

不想福全认出琳琅就是皇帝倾心之女子,私下移花接木,另择他人指婚给纳兰,并将琳琅派至御前当差。

待皇帝对琳琅情根深种时,方知她即是纳兰的表妹……

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附注:

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柠萌影业联合出品,吴锦源执导,改编自匪我思存经典小说的清宫戏《寂寞空庭春欲晚》(简称《春晚》)今日首次曝光主要角色定妆海报,主演刘恺威、郑爽、张彬彬、米雪、张晓晨一一亮相。不同于之前曝光的工笔画风格海报,此次画面大气瑰丽,大剧风范十足。

匪我思存的经典小说《寂寞空庭春欲晚》被誉为古代言情绝版典范,更是网友票选“最希望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网络小说之一。该剧还未开拍前就已经数次问鼎网络热门话题榜,无数粉丝更是天天在网上求定妆照。此次曝光的定妆海报将这部备受期待的作品中的主要人物神秘面纱一一揭开,不仅备受原著粉认可,更是被誉为颜值最高古装剧。刘恺威郑爽继《抓住彩虹的男人》后二度合作,演绎清圣祖仁皇帝康熙与浣衣女琳琅剜心虐恋。资深戏骨米雪饰演孝庄,见证并影响这段荡气回肠的帝王情殇。纳兰容若则大胆启用新人张彬彬,翩翩才子风度不凡。而“好男儿”出身的张晓晨则饰演琳琅的亲哥哥长庆,与琳琅一起沉浮宫中。

定妆海报上,刘恺威霸气威严,眼神中又透露出深情与无奈。郑爽造型清丽,以蓝白色为主的冷色调的服装极其符合人物性格。张彬彬饰则是一袭紫衣,一把玉箫,彰显满清第一才子身份,更显得温润古雅。米雪雍容华贵,气场全开。张晓晨着蓝色大太监服,表情却凝重暗藏悲恨。

《寂寞空庭春欲晚》将于2016年2月1日登陆浙江卫视、深圳卫视重磅开播。而在同时曝光的虐恋版海报中,由刘恺威、郑爽演绎的康熙与琳琅,亦展现了与原著相似的虐恋情感。作为浙江卫视,深圳卫视两大平台的跨年献礼大作,《寂寞空庭春欲晚》即将掀起一场迫人心弦的爱情童话。

此次《寂寞空庭春欲晚》首次曝光定档虐恋版海报,海报中浪漫痴缠的极致风格将剧中的唯美虐恋元素逐一呈现。透过海报中的凄美画风,每位角色之间纠葛的感情亦可窥见一斑,其中康熙(刘恺威饰)与卫琳琅(郑爽饰)之间仅一墙之隔,却似有千言万语无法诉说,仿佛有一道深深的沟壑无法跨越;纳兰容若(张彬彬饰)与卫琳琅因命运的错隔,屡屡失之交臂,两人的命运曾经给读者留下诸多嗟叹,而在电视剧中,这三人的情路结局又将指向何处,透过凄美虐心的海报画面依然是悬念重重;作为太后专业户的米雪,此次再演绎孝庄,此番又会带给观众怎样的惊喜,她的介入是否会对三个人的爱情结局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也深深的牵引着观众的心。此外,片方在长庆(张晓晨饰)这一人物的设定上也丰富了许多内容,片方会对这部经典的十年IP如何改编,使得观众期待无比。

《寂寞空庭春欲晚》曾被誉为是古代言情小说教科书,经典十年IP此番经过匠心打造。在阔别粉丝十年后,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将书中的情节再度复刻,不管是从拍摄手法、服装造型、置景上,剧组均精细打磨全新打造,更在剧情上突破以往清装剧中宫斗情节的设置,不再延续宫廷戏里俗套的后宫争宠的情节,而是主打时下清宫戏中最缺乏的纯爱风,力求将书中经典淋漓尽致的展现。《寂寞空庭春欲晚》中丰富而浓烈的内心感情戏必将成为观众关注的焦点。

《寂寞空庭春欲晚》是刘恺威郑爽继《抓住彩虹的男人》后二度合作,这也是郑爽首次尝试饰演清宫戏,她所扮演的大家闺秀卫琳琅,清新不失雅致,性格天真,敢爱敢恨,却因一场灭门之灾,与刘恺威上演一场可歌可泣的剜心虐恋。二度合作的郑爽刘恺威默契十足,让网友直呼期待,该剧在拍摄期间就多次成为焦点,曝光的海报与剧照每每都引来书迷与粉丝的热情讨论。该剧集结超高颜值青春偶像与实力派演技大咖强强联手,力求打造一个既暖心励志,又青春悦目的传奇巨制。《寂寞空庭春欲晚》现已定档2月1日正式在浙江卫视、深圳卫视重磅开播,此外,腾讯视频,乐视网,爱奇艺,优酷网,土豆网也将同步播出。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寂寞空庭春欲晚》是由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看过小说的书迷对情节、故事结局都很清楚。但是改编为电视剧后,可能会加入编剧的想法,所以可能比原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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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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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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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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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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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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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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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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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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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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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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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语文小说知识点大全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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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2、情节3、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说明、抒情、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

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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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浅谈小说语言鉴赏角度

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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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采用的是叙述笔法,经典小说常常是刻画人微,含义隽永的。但是学生阅读的现状常常令人不够满意,他们多数被小说曲折的情节所吸引,而忽略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产生这种普遍现象的原因之一应该是学生还没有在阅读中形成一定的鉴赏思维,还找不到分析记叙性文字的切人点。此时,教师的引导就显得非常重要,教师在引导之外还应该适时总结,否则学生只是从一篇作品中得出了感受,换了其他文章,就又不知道该怎么展开思路了。如笔者教学鲁迅的《药》时被这几句话吸引住了:

1.(华老栓)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2.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赶;将到丁字街口,使突然立位,簇成一个半圆。3.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笔者认为这段话有很多词句值得分析,可以让人产生多重感受。但是,学生的回答却让人很失望。 课堂讨论只停留于对看客的分析而已,因为学生们曾于初中阶段学过鲁迅的《藤野先生》,对于看客的分析有如探囊取物。那么多精当的词语和那么精彩的比喻,学生居然视若无睹,这是令人心痛的。此时,笔者便给出了以下几点提示,结果学生在片刻谈论后果然得出了精彩的答案。

提示:此段描述的是老栓眼中的画面,所以它们首先反映了老栓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画中人的行为是在特定心理趋势下产生的,所以这些描写可以体现看客们的特点;对老栓和看客们的描写中寄寓的是作者的感受。

学生分析:

1.第一句中写到了看客们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华老栓得出这种印象,首先有他的心理原因:为了儿子的药而患得患失、疑神疑鬼;其次是因为环境的影响,这是天将明未明时分,周遭一片沉寂,丁字街又是犯人行刑之地,阴森的氛围容易让人产生鬼的联想。而这些鬼似的人,也就是看客们,在这本应是除了夜游的东西,一切都睡着的时刻,在这儿徘徊,让人充分感觉到他们的无聊和空虚;徘徊一词最为关键,它的意思是走来走去,在这里应是体现了看客们焦急的心态,他们想早点看到杀人的场面,这个动作可以和下面的 潮一般向前赶紧密相承。动作描写之外,鬼这个见不得天日的形象也意味着这些古怪的人心理的阴暗,字里行间都让人体会到作者对看客们的厌恶之情,讽刺之意。

2.第二句,一连串的动作描写中出现了忽然 突然两个同义词语,从中可以看出老栓的惊奇感。潮一般向前赶,一则显示人多,二则说明人物行动之迅速,三则表现出这一堆人行进的整齐以及目的的一致。一个赶字写出了人物心理的急迫,而这急迫却是为了赏鉴那杀人的表演。作者于此虽未明确表示态度,但所蕴涵的痛心却显而易见。而这句话中的动作描写又为下文的比喻作了铺垫。

3.第三句中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运用了比喻。脖子长的动物很多,鲁迅为什么唯独选了鸭作为喻体呢? 首先第二句中一群人赶着去看杀头,可以作为成语 趋之若鹜的一种画面式的解释;长脖子的动物中大概也只有“鹜” (野鸭)才会在汉语中带上贬义的色彩了。由看客的行动想到成语趋之若鹜是很自然的事,所以鲁迅接下来将看客们比做伸长脖子的鸭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些看客的脖子被无形的手捏住了,这无形的手是剌激的杀人场面,也是人物愚昧的思想意识、麻木的精神状态……看到这些句子,读者可以联想到当时的老栓一颗心提在那里,都快窒息了;作为读者,又何尝没有这种感觉呢!从作者充满嘲讽的语气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出那种深切的悲哀:被捏住了脖子的鸭是待宰的、无力改变自己命运的,而这,却是中国无数百姓的生活现状。语句中的都与许多尤其让人觉得沉重,当愚昧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时,革命者的牺牲便注定成了表演。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深入阅读准确把握叙述性文字必须打开思维,多角度思考:首先要考虑发出行动的对象 (如看客)的特征与意义,其次要考虑暗写的对象行为观测者 (如老栓)的特征与意义,还要考虑作者的写作意图。而这些角度都必须以文中具有表现力的词句为依凭。

高明的鉴赏还得注意文句间的呼应与文气的连贯,而不应该将每个句子孤立起来鉴赏(比如文中徘徊赶之间的紧承性,以及它们对修辞运用的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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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人物典型化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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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鲁迅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这样的。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一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有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品,其中的人物都是指不出生活原型的。这种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比用某一原型塑造人物形象更为困难,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以上两种塑造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有时可以在一个作品中同时运用,即可以用一种方法塑造某一人物形象,而用另一种方法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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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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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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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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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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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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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梦中回荡着一阵狂风把我卷来,一位老者在我面前,他自称为逍遥老者,他满脸都是皱纹,在他那满脸的皱纹里,我看到了他那慈祥的笑容。他对我说:你就是这世界中的救世主。在世界中的八百天里,你要救济百姓,把邪恶的‘魔仙王’,给打败,还这世界一个美丽的环境。那‘魔仙王’是谁啊?

他是破坏环境的恶魔他说,‘魔仙王’是‘魔剑仙’的子孙,他比‘魔剑仙’还要厉害。他说完,就给了我一把剑,听说,这剑叫赤炎剑。是徐长卿前辈亲自制造的,比任何剑还要厉害,他要我救济苍天。

我是救世主,我是救济苍天的神,我要路见不平,而拔刀相助。我笑呵呵地说。

逍遥老者还给了我一个属下,我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来帮助我,他叫做:飞蓬将军。我觉得他就天蓬将军更好一些。猪八戒嘻嘻!

你可别小看他啊,他曾经是天界的强者呢,没人能打的过他。逍遥老者说。

[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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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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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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