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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精选19篇)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夏至未至》小说结局,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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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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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以平实的语言,细腻的描写,独到的风格,展现了知识分子在婚姻、家庭、事业等诸多方面的围城心态,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性思考,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是抱着一种平常心态去读它的,读完后只觉得好似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松了一口气。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缓缓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深深沉溺其中,想要发现什么,抑或是想找到些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一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一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遭遇,也正是一部分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困厄和遭遇。他就是那个时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缩影,一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父亲、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的顾虑太多,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的失意,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式的方法——怯弱地躲避、逃离。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现实的大山面前,他依旧忍不住后退,内心极度的挣扎下,他无可避免地一步步走进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一个围城到另一个围城中,不可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父亲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无疑,他是一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一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衬托方鸿渐的配角,在我看来是具有其人格魅力的。他是一个有能力有主见的人,相比之下显得方鸿渐越发懦弱。他对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鸿渐的人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在苏文纨另嫁他人之后,赵辛楣与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是极佩服辛楣的,能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苏文纨,在彻底失去她之后,仍能坦然面对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是无可挑剔的,但在爱情上他却是一败涂地。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一个人,等着一个人?谁能忍受自己爱的人只是把自己的爱意用做维护她的虚荣上?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

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一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个牢笼的事实。“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一个围城里,周而复始。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 《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 “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这样精妙的语言,耐人寻味的文字,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文字总有能使画面再现的本事,总能让人感到真实的活着的人和物。文中许多形象的描写都让人惊叹不已,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用他的语言说出来就是有不同的韵味,在心底泛起一道道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平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品读《围城》,正如品读人生。烙下了一个时代的印迹,上演了一个时代光鲜亮丽的悲剧。两年忧世伤生,衍出《围城》;几十年风雨飘摇,它仍生命不老。这就是我眼中、心里的《围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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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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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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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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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从书中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打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认识了油麻地出了名的人物:秃鹤。秃鹤其实是一个秃了顶的孩子。

秃鹤认为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接着认识了善良可爱的纸月,由于她在苍板小学受到了刘一水等三个男孩的欺负,桑桑和刘一水他们在苍板去油麻地的路上打了一架,然后桑乔联合了苍板小学和地方政府向刘一水等几个孩子和父母进行了严重的批评。

漂亮的白雀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前后对比强烈的秦大奶奶,从一开始的与油麻地小学为敌,到后来为了保护油麻地的财产——南瓜,把生命献给了油麻地小学,她的善良一次次地打动了我。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和杜小康遭遇有些相似的细马,在家破人亡的时候用他那瘦弱的肩头勇敢地撑起了这个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别怕”这个词的深刻内涵,面对挫折,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放弃,二是站起来继续。走第一条路,注定你的一生一蹶不振,人生将是平凡的。走第二条路,你将战胜挫折,人生将是辉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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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寻秦记小说善柔结局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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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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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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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发明了各种各样的鞋子……

我在中国国际超能制鞋公司工作,我和我的朋友微软公司老总比尔·盖茨一起合作,共同研制了风靡世界的风速鞋、微型电脑型、调温鞋等各种各样的高科技超能鞋。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研究的是新生代产品光速鞋。我和我的助手把一种叫光速器的仪器加装在风速鞋上,这双鞋通过光速器和风速器的共同合作,产生了强大的功能,只要你穿上它,跑起来的速度就比光速还快了,听说吗?只要你能比光速还快,就能长生不老。我还给这双鞋装上了大脑思维仪,这样,你想到哪里,鞋子自动就会把你带到哪里了。

在研制过程中,比尔·盖茨建议我再在鞋子里安装他发明的电脑ABC程序,因为这个程序可以控制物体在运动时不发出任何响声和动静。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于是,便赶紧把程序又添加到光速鞋里。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光速鞋试走了一下,又发现一个不足处:这双光速鞋只能走直线,很容易装上东西。

这该怎么办?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终于有办法了。我带领助手们又研制了一种变向器,只要感应到前面有物体,就会转变方向。哈哈!我非常高兴,又穿了一次,真是太完美了!光速鞋给人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还减少了车祸的发生,没多久,光速鞋的销售成了世界第一……

“叮铃铃。”我的闹钟响了,唉呀,要是是真的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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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鉴赏:爱的意义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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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八十八岁,一辈子都没有把土地种够。即使生病,挑不起满桶大粪,就挑半桶大粪,拄着拐棍,都要继续行走在田野,对土地爱得深沉。

其实老人,有八个儿女。儿女担心老人的身体,叫他不要种庄稼了。老人说,我不劳动,还死得快些。

老人衣食无忧。水电工程淹没了土地,国家买了社保。每一个月养老金一千多元准时到账。老人还是忘不了土地,他说,土地就是自己的命,不种土地,也许命早就不在了。

老人春天种油菜,花开满了田野,一阵微风飘荡,花香十里,蝴蝶蜜蜂来回飞舞,蔚为壮观。这些图案,是老人的儿女,如儿女在花间飞舞、生活、工作。

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天早晨老人起床,一个趔趄,倒在床边,人事不省。老伴急忙告诉邻家,邻家叫车送往医院抢救。

大夫告知,老人中风。后期治疗即使抢救过来,也是偏瘫,必须有人照顾才能生活。老人住了两个月医院,实在没有什么好转,儿女决定回家调养。

老人坐在椅子上,把木板挖了一个洞,方便拉屎拉尿。

儿女想数落父亲,看着他眼睛怨恨的泪水,不忍心数落老人了。

锄头、靶子、犁铧、粪桶高挂。土地里再也没有老人的身影。

天长日久的照顾,儿女也有些怨言。谁叫父亲性格那么倔强,才导致中风,身体受损?

母亲说,儿女呀,你老爸辛苦一辈子,都在跟土地打交道,现在终于放下了。

儿女眼睛的泪水哗哗流淌,宛如故乡的小河一般。

老人终于停止了呼吸,把爱埋进了泥土。

那油菜花,那金黄的稻谷,那金灿灿的小麦,在给老人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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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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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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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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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两个星期读完了小说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但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小说《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知道,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么用凤仙花染指甲,怎么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么抽**、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读书笔记大全《》。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写,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起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写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直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现在没能深刻体会的内容,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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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作文大全摆渡人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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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摆渡五百年,回首凡尘不羡仙

——题记

“逆臣哪吒,勾结妖猴,祸乱天庭,奉天帝旨意,打下忘川,摆渡万年……”

无情的宣判声仍似在耳畔回荡,换下了战衣,一袭黑袍的他缓缓走到河畔,平静的目光打量着身前一望无际的忘川冥河,阴冷的夕阳照耀下,泛起层层波澜……三太子哪吒,托塔天王之子,昔日的辉煌已离他远去,他抬眼望着头顶黑胧胧的天空,深邃的目光好像要穿过天际,直欲看到歌舞升平的天庭,那繁华的世界。“我错了么……”许久,他发出怅然的叹息.“为凡人摆渡……”

河水哗哗,一艘古老的小舟静静停靠在河边,那里有一座木屋,他默默地坐在屋前,看着日出日落,看着四季变化,等待着渡河之人。

春去秋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岁月。

这一天傍晚,夕阳将逝,他缓缓抬起头来。“等了多少年,终于等来了第一个渡河人……”

灰蒙蒙的天空之下,一位看似柔弱的书生缓步走来,眉目间透露出智慧,似乎只是一初学成才的儒生,但眼角末梢的沧桑却显出了他的本性。

人至死,黄泉路旁,还年轻壮年之貌,不复苍老之容。他想起了天庭流传的一句话。

“船家。”饱含沧桑的声音响起。

他抬起头,融入黑暗里的面孔上,在看向那书生时,露出了微笑。

“这河可是叫忘川?”那书生望着河水,轻声开口。

“是的."

“那……对面可是彼岸?”

“我没去过。”

“有趣……”书生轻声笑了起来。

“这舟,为何没有桨?”

“天庭之人,摆渡不需用桨。”

“仙人么……”书生眼中透出明悟,迈向小舟,“送我渡河!”

他轻轻一笑,慢慢站起身来,纵身一跃,似缩地成寸,飘然落到船上,左手轻轻一挥,哗哗声下,在那夕阳中,小舟缓缓向前驶去,向着看不到的另一边慢慢的行去。

在凡人看来这一惊人之举,书生只是目光一闪,但似乎并不震惊。

“仙人,一定很快乐吧?”哗哗声中,书生打破了沉默。

“那你要看怎么想了……”他微微一笑,看着一望无际的冥河。

“我年轻时曾踏遍神州大地,搜集无数民间传说。”说到这里,书生略微停顿了一下,“听老人讲,忘川摆渡人,都是得罪天帝被贬。”疑惑的目光凝聚在他身后,“可是如此?”

“你说呢?”他回过头来反问,深邃的目光似乎要摄人而入。

书生不为所动,“看来,人间天庭的帝皇都是如此……”

“视臣下如粪土?倘若令我为仙,定要写尽天帝不义之举!”书生似乎陷入了回忆,愤慨道。

“你在凡间也是如此?”他对书生的前世产生了兴趣。

“是又如何?过了这忘川,该忘得也都忘了……”

他沉默着,静静的聆听书生的叙述,在凡间,书生的正直,书生的仁义,书生的公正……

直至到了岸边,夕阳成为了如眉的月,映在这忘川河上,书生坐在那里,沉默了许久……

“到岸了。”他轻叹,书生的经历让他回想起了他自己,天庭凡间,竟是如此相似。

“下一世,我宁愿做一个普通人!”书生苦笑的站了起来,走下船。

“一路顺风。”他向书生祝福。书生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迈起步子,缓缓离去。

“会的……”轻声的喃喃,他听到了。

深深的望了一眼书生的背影,“你会名垂青史的。”他叹息道。朝着缓缓消失的背影,他抱拳一拜。“司马迁……我会记住你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送走了多少人,但似乎只有那书生,触动了他的内心。

悠悠五百年如流水般划过,这一天,他猛地看向了天空。

轰隆隆的雷声响起,清天的威严扑面而来。

“因凡间东土取经人欲至西天,妖猴归顺,天帝特令,叛将哪吒戴罪立功,于天庭为取经人护道……”

震耳的声音回荡天地之间,他微微一笑,“护道么?天帝。像司马迁一样,从现在起,我只是我自己了……”

他没有将长袍换成战衣,而是在长笑间,朝着天庭,踏空而去……

[小说作文大全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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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改写《木兰诗》为小说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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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很冷。

风不是很大。

叹息声,一阵、一阵的从院子里传出。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机杼的声音。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位少女在叹息。秋风吹过他两鬓的头发,两片红落下,飘在她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上。她仍在叹息,她在沉思,她很忧伤,她仍在想着昨日的那一幕。

她叫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昨夜路过父亲的房间时,看见征兵文书,得知单于大犯边疆,君王在大量征募兵士,那么多卷征兵文书,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长大成人的儿子,木兰没有什么兄弟,她隔着窗子,看着父亲脸上那股神情,木兰仿佛随时都感觉到,她会随时失去她的父亲,她的心在痛。

“不,我不想失去父亲,我要待父从军。”木兰在心里默默叹道。

自从有了这个信念,她就从没有放弃过。她站了起来,跑到各个市集去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她买了马,买了马鞍,买了辔头,买了长鞭。回到家,盘起自己的长发,换上男装,留下了一份信,又悄悄地拿走了那把,昨晚父亲擦拭了好久的陪伴了他多年的宝剑。

这时,天色已经晚了,谁知又下起了大雨,但她什么也不顾,骑着马,冒雨冲了出去。

风很大,雨点就像石子一样,打落在她的脸上,身上。但他的脸庞,总会露出那份毅然的面孔。她可以想象到,想象着父亲看到那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是一股悲伤。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母亲,是如何含着泪,呼唤自己的。但她也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为了整个家庭。一想到这些,她便会抬起头来,毅然向前。

大约奔了两天,她抵达了军营。在这军营里,可能有人是为了国家而战,可能有人是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战,但她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

时间很快。

十年过去了。

花木兰已经打了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她也真正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回想起与敌人交战的场面,回想起行军万里奔赴战场作战的劳累,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有时晚上还会做恶梦。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她都挺过去了。因为他们胜利了。现在的花木兰,正率领着全军,前去面见圣上。她现在可不再是什么无名小卒,她已经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

皇上给人的感觉,都是威严,肃穆的。但是这一位,说话间,却带着几分激动,因为他实在是太感谢花木兰了。“你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朕有的,统统都给你。”花木兰笑了笑,说道:“下官一无所求,只因辞乡多年,劳家中父母挂念,甚是不孝,故欲辞官回乡。”虽然皇上再三恳求,但还是被木兰婉谢了。

风吹过,红叶落下。此刻木兰以站在家门口。望着家园中的那棵树,已经变红了,又是秋天吗?又是十年前的那个离走时的那个秋天吗?她有点感伤,但是她不会落泪,因为军旅生涯,让她变得坚强了。

此刻她已换完女装,她推开院门,看见父母亲正坐在院中,个个深思熟虑,低着头。似乎自从她走的那天起,就在这里等,等她回来。她再也忍不住了,扑上去紧紧地搂住爹娘,两行泪不知何时已经流到了嘴角。在坚强的人,也无法忍受青亲情带给他们的折磨。此时,三个人互相看着,离别了十年,此时见了面,什么也没说。自然,他们也不知从何说起好,只有默默的泪水。

但这样就足够了。

让大幕落下,让这一家人去享受离别后的欢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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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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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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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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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一回讲了在大荒山青埂峰下,有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凡心大炽,想要享受荣华富贵,虽然会瞬间乐极生悲,物换人非,打扫偷来是一场梦,万竟成空,但也愿意前往。他于是被带到了昌明隆盛之邦。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磅有一株降珠草,因为每一天以甘露灌溉,降珠草得以久延光明。之后受天地精华,又得雨露滋养,得以脱去草胎木质,换成女人形体。在下凡前,对警幻仙子说,要用一生的眼泪还他。

曹雪芹在第一回就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由来,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也描述了林黛玉爱哭的性格,贾宝玉颇为乖巧的性格。用僧人的话说出了贾家一时的兴盛,繁荣的景象。而之后物换人非,万镜成空,最终衰落,败亡的结局。给人以暗喻,不禁让人伤感。

在一些大致相同的事件上,作为情节,也写得各有特色,别有一番滋味。比如;贾家每人住的小院,每个人的穿着,外貌,行为举止,神态等。让我眼前一亮。

红楼梦还成功刻画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方法有两种;一是经过人物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动作,点出了人物的心理状态,心里想法。比如;黛玉去看宝钗,遇到宝玉却数落下人,心里却想说宝玉而不好明说出口,便用这种方式。点出他娇惯,心重的心里特点。

二是把人物的内心独白与作者的叙述融合在一齐,来解剖人物的特点。在宝玉遇到黛玉也来看宝钗,笑着让了座,并且听出黛玉再说自我时,笑了笑并没还嘴,指出宝玉心里有一丝不满,但也毫不介意。

这些心理描述生动地写出了人物的心机,情绪,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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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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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房里有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有些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想和收获。其中,我最喜欢看《一千零一夜》了,因为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道理,让读者深切领悟人生的道理。而且这些道理并没有用明确的文字来告诉我们,而是自己边读边领悟出来的。这本书里有一篇《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给我印象很深,故事主要讲了洗染匠吉尔是一个贪婪的人,理发师绥尔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是一对好朋友。绥尔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攒来了很多钱,吉尔非常嫉妒。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想要让国王除掉绥尔。国王轻信了吉尔的话,把绥尔扔进大海的时候掉了自己的戒指,善良的绥尔把戒指还给了国王也说出了真相,吉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一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真善美的小故事,我们要学习绥尔善良的品德。善良就像一道阳光会射进人们的心里,让对方感受温暖。同学之间也应该友好相处,把自己的温暖传送给他人,这样我们的集体会更加团结向上。在我身边就有着一群阳光般的天使。我的体育成绩不够好,跳绳总是不及格,为此我非常着急,同学们看到我的沮丧,一有空就来陪我练习跳绳,还教了我许多技巧,最后我拿到了黄段的成绩。心里非常感激给我温暖和帮助的同学,是他们的热情一次一次鼓励着我,使我最后体验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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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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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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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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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与L的相识源于一次偶然事件,是缘分吗?说不上。

L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山东人,却不是山东大汉,典型的清瘦型帅哥。W是正宗的北方姑娘,在一个小城市读一所三流的本科院校B大,生性爽朗。两人相识场景很恶俗(至少W一直这样认为),认识L时,W已失眠若干天,正困在自己的毕业课题中无法自拔。

L由于课题原因来到了B大,无意间侵占了W在实验室的领土,顺势就点燃了W心中无处发泄的怒火,一场地盘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帷幕,还没到高潮就被W的老板一句“W,你这几天就和L学习实验吧”给无预兆的终结了。在L小人得志的笑脸下,W怀着一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开始不甘不愿地成了L的学徒。

时间在平静过去匆匆过去,W和L也开始和解,L给她讲相识7年的女友,因L在京买不起的房子开始动摇。L的故事很长,是典型的大学生恋爱,由浪漫走到平淡,时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人的年龄,还有两个人对待爱情的心。W静静的听着,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

L临行的前夜,W组织了小伙伴们为他们送行,在KTV唱了整整一夜。W不知自己何时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枕着的是L的腿,身上还有L的大嘴猴上衣,而L保持标准坐姿闭着眼休息。那一刻,W心里暖暖的。

L离开后,W的生活回归到实验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L最终还是和女友分了手,之后L很消极,W则一直通过网络陪伴着他,两人开着视频,都不谈及此事,W做自己的实验,L就这样在网络的另一端看着,吃着W给他带回去的肉干,发着“有个哥们儿真好”的感慨。

没几天学校要放假,W正进行了一半的试验面临着停工,这意味着之前W的努力全白费了。前后思量,W决定自己留下,做完再走,没地方就住在实验室,吃的只有泡面,这时L也开始忙了起来,有时好几天不见踪影。再见时,整个人瘦了好多,但却不在有失恋之初的痛苦,看着W这几天的成果,便一顿嘲笑,气的W直接拔掉了电脑电源。次日,L告诉W,他要来陪伴他的战友了,学校那边已经请好了假,附加条件只有一个,W必须管饭!W听了只当是玩笑,当即许诺包吃包住。

L真的来了,惊呆了W。

刚下车的L看着W,一脸疲惫却仍嘲笑道:“嗨,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见过,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帅哥!”

L专职帮W做实验,两人早九晚五,一日三餐毫无规律,这样一干便是7天,W课题终于顺利完成。两个从未搭档过的人,配合竟极为默契。为了犒赏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L和W决定一起去旅行,目的地选择了L的家乡——青岛。

在青岛,故事没有偏离预料,两个人很自然且欢乐的在一起了,从相识到走到一块虽然只有50多天,但W知道自己喜欢L,也坚信L对自己的喜爱,被爱情甜蜜包围的W,早把理性的丢进了海里,她忘记了时间和距离的力量。

青春的岁月中,我们都曾为爱奋不顾身过,那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尝试,有时会用尽全部的力气。

这段原本蛮浪漫的爱情,保质期却不长,没有一个月就匆匆地暂告段落。记得刚分手的W没有哭,只是不吃不喝的呆坐着,她不明白是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L要逼着她说分手?只是因为距离吗?明明当初那么喜欢,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而她只能接受不明原因地分手,无奈离去,带着最后的尊严,独自一人舔舐着伤口。

W开始不停的忙碌着,从早到晚的工作和学习,拼命的样子让旁人都惊讶。突然一天,W跑了,是的,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再回来时,W瘦了很多,带回来更多的却是风雨过后的平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只是不再那么玩命折磨自己,而是更加懂得疼惜自己。对于L,W绝口不提。

某日的午后,我与W相遇在一家咖啡店,看着她优雅的喝着咖啡,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好久,W开始讲述这段“类似爱情”的故事。苦咖啡伴着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静静流淌着,就这样载着W的青春流向远方。

“他找了个当地姑娘,呵呵,家里有房子的。”W笑着说道:“我理解他,也相信他那时候的喜欢是真喜欢,但仅仅只是喜欢,而我却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人们早已习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于外在的一切,实际上,真正原因正始于自己的内在。我们坚信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一旦拥有就不会改变,对于未知便一手遮住眼睛,心里暗暗说着离自己还很远呢,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好故事的结局,殊不知有些故事也只是属于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所不知道的,却是你知道的唯一东西。喜欢与爱之间并非是等于号,喜欢来势汹涌,带来的是刺激和浪漫,而爱情,更多的是平淡与相伴。

有些喜欢,终究也只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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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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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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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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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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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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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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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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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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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

全文共 12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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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蜗居小说原版结局,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欢迎阅读。

第二天一大早,宋没去上班,直接去了海藻那里。海藻还在睡觉。保姆在厅里打扫卫生。宋思明进屋后对保姆说:“阿姨,麻烦你去附近超市给我买这些回来。”说完递给保姆一张清单。保姆出去了。

宋思明悄悄走进卧室,用手指温柔地抚摸海藻的脸庞,海藻眯着眼开始笑了,睁开眼睛,忽闪忽闪长睫毛,吻了吻宋的手指。

宋思明说:“海藻,你躺着,听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可能要出个长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里有一张存单和一张身份证,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留着,任何时候有需要,就用这笔钱。”

海藻眯缝着眼,温柔地说:“你去哪儿?带着我一块儿。我不要一个人呆着。”

宋用手指在她的脸蛋上划着弧线说:“我暂时不走,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先放在你这里交代清楚,免得你遇到问题抓瞎。你记着,这笔钱,是你和孩子未来生活的费用,你要保管好,不要乱花,要有计划。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问你要这笔钱,你都不要拿出来。这笔钱,别人是追查不到的。这个身份证与我们都毫无瓜葛,会很安全。记住,任何人问你要,你都不要拿出来,听见了吗?”

海藻有些疑惑了,觉得这话听得怪怪的。“你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会照顾我们母子一辈子吗?那现在干吗把未来的钱都给我们?”说完坐起来打开存折一看,吓得捂上嘴巴:“啊!这么多!你!你!你肯定有事儿瞒着我!我不要!你要给我说清楚。”海藻把存折塞回去。

宋依旧保持温柔到醉人的微笑,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说着自己:“是的,海藻,我很抱歉。我说过我要照顾你们。这就是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之一。我只是怕万一,也许哪天我出车祸了,也许哪天我突然发病了,没给你留下任何东西,你们怎么生活呢?这就算防患于未然吧!没事最好,有事我也放心了。”

海藻听了,抱着宋的胳膊说:“一大早的说这些,不吉利。你不会有事的。你这是新爸爸综合征,孕期紧张。”

宋不再跟她纠缠,说:“收好,不要放这里,你最好交给海萍保管。我走了。”

“你去哪儿?”

“上班。”

Mark与海萍在上课。Mark说:“我下个星期要回美国一趟,办一些事情,可能过一阵子才会回来。所以,我们的课要暂停一段。”

海萍笑笑说:“没关系。我会等你。不会把你的时间排上其他课的。”

Mark赶紧摇摇手说:“No no,我知道你现在是非常popular的老师,这个院子里,你已经赫赫有名了,等着上课的人排队。你没必要等我。我回来会另找时间跟你学的。不必担心。对了,你先生最近怎么样了?”

“他很好。他现在在做自己的生意,又可以在家带孩子,又有收入,不过越来越忙了。”

“真高兴看到你们能发展成为今天这样。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现在,我想应该可以说了。其实,当初你先生的事,我告诉了宋,他想办法把你先生弄出来的。但当时他不允许我说,非要让我说是我做的。我坚持不过他。”

海萍理解地笑了笑说:“是的,我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是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一直帮助我,陪伴我。我想,在你走以前,请你吃顿晚饭。”

Mark笑着说:“你先生一起去吗?”

“就我们俩。他要在家带孩子。”

“哦?他不会怀疑?我看上次我送你回家的时候,他的眼睛像会喷火的龙一样。”

“怕什么?一起吃晚饭,又不是一起吃早饭。”海萍诡秘一笑。

Mark哈哈大笑说:“是的,要是他看见那时候咱们一起吃早饭的样子,我就更说不清了。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背个坏名声。”

海萍也大笑起来,过后认真地握住Mark的手说:“Mark,你是正人君子,非常少见。”

海萍陪着母亲来到海藻的家。海藻一开门,看见母亲,吓得差点把门又关上。海萍妈自己推门进来,在整套房子里转了一遍,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子,这个自己曾经住过的房子,感慨万千地说:“房子,这房子啊!”

海藻跟在后面不敢出声。

海萍妈看了一圈,连厨房的冰箱都打开看过了,然后对海藻说:“要自己多保重。任何时候,你都是妈的女儿,只要妈还在,天就不会塌下来。我明天就回去了。你们姐妹俩,要互相多照应点。尤其是海萍,海藻我就交给你了。”说完叹口气迈出门去。

海萍把一包东西递给海藻说:“妈这两天做的。你收好。”

海藻赶紧进卧室,把存折拿出来,身份证也夹进去,交给海萍说:“这个,你替我保管着。有需要我会去找你。一定要保管好。”海萍低头看一眼,神色大变,但还是没说话,收进口袋里。想想觉得不踏实,又掏出来塞进衣服里面的口袋里。

“我走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海萍转身去追母亲。

海藻打开包一看,是一件母亲亲手缝的肚兜和婴儿小褂儿。

Mark和海萍在一家中餐厅的落地窗前共进晚餐。Mark说:“你不知道我现在已经very China了吗?我喜欢吃中国菜,喜欢在非常喧闹的餐厅里,灯火通明,提高音量说话还听不清,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很真诚,有一种热情。”海萍笑着摇摇头说:“Mark,你是门外汉,不知其间的机密暗道。你只看到表面的繁荣却不能体会内里的辛酸。你看他们在桌上举杯换盏,谈笑风生,其实不一定就是好伙伴。你看那桌,那个女人,笑得很勉强,却又不得不敬酒,这就是中国的商场文化。你要做的生意,其实都是在饭桌上解决。办公室走的是形式而已。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功夫在诗外’。你要做的事情,要经过千回百转最终才能达成心愿。”

Mark笑着冲海萍一举杯说:“中国有许多玄妙的东西都是我们不懂的。比方说针灸,比方说谦虚。但很多东西又是世界共通的。你所说的这种商场文化,在美国也许不以吃饭喝酒的形式出现,但却也存在。和你学习这么久,我总觉得你太悲观了,你总在说自己的国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我这个门外汉的体会完全不同。你说,你们国家虽然发展很快,但缺点和不足明显,而我却说,这个国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却充满了希望。我想,这就是东西方人的表述方法的不同。同一个意思,你们会吝于赞美,而我们会比较奔放。”

海萍笑笑说:“你不懂。中国有句话叫爱之深,责之切。这个国家因为是我的,我觉得自己对一切都负有责任,我期望她更好。我可以批评她,你不可以。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的国家如何如何糟糕,我会掉头就走并将你拉进黑名单。所以,你不要以为我在你面前说我的祖国这样那样的缺点,我就真的觉得她不好。幸亏你不附和我,否则我们会吵起来。我们现在这样的状况,就叫统一的和谐。对了,你怎么突然要回去?”

“哦!一个朋友托我回去办点事情,另外也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

“大约回去多久?”

“看情况,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

“这么久!我会想念你。”

Mark大笑说:“你现在已经很美国风格了!在中国,通常女人不会说想念男人。”

海萍腼腆一笑说:“我是纯洁的想念。”

“海萍,你打算这一辈子就当中文老师吗?”

“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长远的规划?”

“我是想,等过一段时间,能不能找个投资人开一所中文学校?专门教老外中文的学校?我看目前这样的学校在中国还没有。应该是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好啊!我是建议你,要做就做个大的学校,不仅教中文,英文也教。我看,以中国这样的发展速度,很快就会与美国的大学接轨了。不久的将来,这里的高中生可以通过考试,报考美国的大学。我想,教育这块大蛋糕,利润非凡,美国没道理不赚这笔钱。以前中国的高收入阶层不多,能负担起美国大学学费的人少,出去的大多是拿奖学金,现在,我想应该有不少中国人可以负担起美国的学费了。而且,中国又是每家都一个孩子,舍得往教育里花钱。这条路,我看好!你的投资人里,算我一个!”

“啊?投资人里?我没想搞个集团啊!我就想开个以我名义命名的教室,先从小的做起。”

“呵呵,现在的生意,都要求集团化,规模化。如果能做大,还是尽量大些。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这次回去也多方寻求一下,看有没有人愿意投资,如果有的话,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件事情运转起来了。”

“哎呀!太谢谢你了!这顿饭请的,原来最终是我收获呀!”

“你是我的老师,中国最讲究尊师了,我怎么可能让你请客?你能够赏光与我共进晚餐,不是早餐,我就已经很荣幸了,你不要与我争,等你的学校开办起来的那天,你再请我吃饭。”说完,Mark招来服务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递上。

陈寺福敲门进了宋思明的办公室。

“你现在到这里来干什么?没事你老实呆着。”宋思明有些恼怒。

“就是……就是有事。”

“哦?什么事?”

“呃……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重不重要,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什么事?”

“那个那个,火灾的当晚,放火的那小子把打火机落在火场了,没找到。后来案子平了,他告诉过我,但我看他都出来了,想没什么大事,就没告诉你。现在他又进去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

宋思明大怒:“你干的好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连犯罪的天赋都没有,我当初怎么选上你这个二百五!为什么不早说?!”说完立刻打电话给沈大律师:“你去打听打听关于纵火工具的事情,看当时发案的时候,公安局那边有没有找到什么。”

沈大律师果断答复:“没有。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我才做意外案件辩护的。如果有,当时我就把那东西给解决了。”

“可我现在怀疑,他们大约是找到什么新的物证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了又抓?你能不能……”

“我这就去。”

宋思明抱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吩咐陈寺福:“你去老李那里探探话,看看有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手里,要跑在公安局的前面。”

“可是大哥,你不是把公安那边摆平了吗?”

“那是和平时期。现在人人自危的时候,谁都想撇清干系。还有,现在办这个案子的一组,不是我们线上的了,我完全不可能介入。今天这个局面,都是你这个蠢材害的!”

“如果……如果老李那里真有什么的话,我怎么办?”

“现在你来问我怎么办?你早这么听话就好了!不惜一切代价搞到手。”

“不惜一切代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否则你我以后就在牢里会面了。”

海藻给宋思明打电话:“你已经有好几天没来了。不要我们母子了吗?”

宋思明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等会儿给你打过去。”

海藻郁闷地放下电话。

那边,市长问:“谢行长那里需要多少钱?”

“缺口大。他不仅仅是我们调的这些。他还挪了一大笔在美股市场上做股票,在听到风声以后平仓套现了,一个大缺口没补上。”

“到底多大的缺口?”

“听说,得上20亿。”

市长一拍桌子:“胆子太大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就是替他补上我们这边的3亿,那个窟窿也抹不平的。到时候一出事,他肯定得把这边给咬出来!”

宋不说话。

“你再去打探消息,看他那边情况如何?”

正说着,宋的手机响了,宋接听后一言不发,很快挂机:“谢行长被双gui了。”

市长皱着眉头一副天即将塌的表情。“你的那个陈寺福那边怎么样?”

“完全没消息。但我想,没消息就意味着坏消息。否则,应该是有消息才对。”

“呼啦啦大厦将倾啊!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唉!”

“那我们现在……”

“现在……只有等着。”

“您要不给老领导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顺便探听一下有什么风声。”

市长拿起电话拨过去,光有铃声响,没有接。

“不接。不妙啊!”

海萍给海藻去电话:“我今天有事情,不能陪你去产检,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改天?”

海藻说:“不用了,我自己去。”

“你为什么从不叫那个宋思明陪你?他要的孩子,他口口声声说负责,为什么从没见他的人影?甚至没跟我们父母有个交代?”

“姐,他这段时间很忙,没空。”

“海藻,我真替你担忧。你今天先去,我明天一早去看你。”

海藻一个人在妇幼医院的贵宾室等候产检。这里等候的人并不多,个个都挺着骄傲的大肚子,旁边有丈夫贴身呵护,只有海藻是由保姆跟着。“这是我自作自受。”海藻内心里想。她也很渴望有个男人在这种时刻特别关爱自己,每天嘘寒问暖,关心孩子的成长,并分享所有的快乐时光。可是,这个男人这段时间简直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连声音都吝啬给予。海藻心里打鼓,他是不是反悔了?开始在找机会脱身呢?我得跟他好好谈谈。

海藻在产检过后,拨通了宋思明的电话:“检查过了,医生说,是个男孩儿,非常清楚的小鸡鸡,像个小海螺一样竖着。你高兴吗?”

电话那头的宋思明答:“高兴。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一会儿给你去电话。”

“我不要你一会儿!我完全听不出你的高兴。你在敷衍我。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孩子,请你告诉我,现在还来得及!”

“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有事,等会儿联络你。”

“你今天晚上,能陪陪我吗?我好孤独啊!”

“我挂了。”宋思明果断挂了电话,他的对面,坐着沈大律师,“这个案子,我接不了了,你换个人。我自己已经身陷其中。”

宋思明沉吟:“他们……对你……”

“我能感觉出。所有的角度都插不进,都是闭门羹。情况很糟糕。陈寺福那边有没有消息?”

宋点燃一支烟,像瘾君子那样猛吸几口,半晌才回:“没动静。我都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儿,怕他要是在局子里我给他电话是自找麻烦。我随他去了。”

海藻等到夜里,都没有消息。宋思明并没有打电话来。

第二天早上,海萍带着欢欢过来,欢欢直往海藻身上扑,海藻和海萍都赶紧拦着。海萍观察着海藻说:“你脸色不好,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还肿着,是哭了还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海藻把头转过去逗欢欢,然后说了一句:“孕期荷尔蒙作怪,情绪波动。”

“人家怀孕都高高兴兴的,你波动什么?是不是宋对你不好?”

“他怎么可能对我不好,把下半辈子要用的钱都交给我了。”

“给你钱就是对你好?他这两天来看过你没有?”

“他这段时间非常忙。”

“哼,海藻,如果我没猜错,他这是拿钱在买他后半生官路的清白。他与你是人钱两清了。你呀,不要再有什么幻想了。你有什么打算?”

海藻低头看自己已经鼓鼓的肚皮说:“我能有什么打算?我也不知道。”

海萍坐过来,抱住海藻的肩膀说:“海藻啊!你依旧很坚决地要生下这个孩子吗?尽管孩子的父亲已经打算把你们抛弃了?你不再考虑考虑?”

海藻的眼眶红了,她说:“孩子都动了,踢我呢!”

“你如果一时心慈,搞不好就把自己的一生葬送了。以后,你的眼前,每一分每一秒,你所犯下的错误都会在你眼前晃动,逃不开,挣不脱。到时候就麻烦了。”

“我再等等,等到他亲口说出他不要我的时候,我再决定。”

宋思明回到家里,家里冷清得很,妻子连电视机都没开,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宋思明把包放下,转身到女儿房间里去看看。

“萱萱啊,你最近学习如何?”

“爸爸,你一张口就是我学习如何学习如何,你难道没话跟我说了吗?”

“是啊!你这么一说,我也才觉察到,我与你平时沟通得太少了,以至于和你的谈话只有寥寥几句,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是你感兴趣的,什么是你爱听的。那么,你愿意跟爸爸说说,你喜欢什么吗?”

萱萱人精似的叹口气说:“我也觉得跟你沟通有障碍。你要么不跟我说话,一说就得袒露心扉。要说我的兴趣爱好呢,过程非常漫长而复杂,你肯定坐不下来听。要说我感兴趣的呢,你又不感兴趣。何必勉强我们俩在这硬坐着呢?你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宋思明有些难过,女儿已经离自己这么远了,而自己竟没有发现。

“萱萱呀,爸爸的失误,工作太忙了,忽略了你的成长。而时间一旦过去了,是无法弥补的。爸爸希望你,无论将来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怎么看你,你都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也许,爸爸不能带给你荣耀,但是凭你自己的努力,你可以争取到荣耀。你这一生道路还很漫长。爸爸希望你不要迷失了自己,要把握自己,不受外界干扰,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并坚持到底。明白吗?”

“爸爸,你这话说的,怎么像临别赠言啊!等以后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再教导我也不迟。”

“我是怕,也许以后等你需要爸爸帮助的时候,爸爸帮不了你。所以……”

“我不会运气这么差吧?你帮人办事都帮一辈子了,轮到自己女儿的时候,你就帮不了了?去睡吧你!我还要做功课呢!”女儿开始把宋思明往外轰。

陈寺福突然给宋思明打了个电话:“如果我猜得没错,打火机应该在老李手里。我问他话的时候,他心虚到不敢看我的眼。TNND,所有的好处他都得到了,还留这一手,想以后讹诈?大哥,看样子,他是不会主动交给我们了,怎么办?”

宋思明正在某会议厅,原本是不该接电话的,一看是陈,忍不住就打开了,听完陈的话,答非所问地说:“我时间很紧,不能送你,你就自己去吧!注意安全。”

陈寺福掐了手里的烟,站在小区的拐角盯着四楼老李家的阳台看:“他妈的,早知道今天要穿墙入室,把那套一楼的给他就好了!”

夜里,陈寺福爬上六楼,掀开顶楼的盖子,爬上去,找到老李家的位置,下脚试探了一下,觉得不稳妥,又轻轻敲了敲下水管,恶狠狠地嘀咕一句:“房子啊,真不能自己造。要是不是自己选的材料,也不至于这么后怕了。早知道今天要爬这管子,当初选个最结实的该多好!TNND,没害上别人却害了自己。希望明天早上不要被人发现自己冰冷地躺在一楼的地面上。”拴了根绳子在七楼顶的钩子上和自己的腰间,轻轻蹭着水管往下爬。

海萍推推苏淳说:“什么声音,你听见没有?北边儿。”

“睡吧,有什么声音啊,顶多是只猫。儿子就在旁边,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陈寺福轻轻一纵跳到四楼的北阳台,用事先准备好的黑丝袜把头套起来,想想觉得不安全,又掏出块手绢把鼻子以下扎起来,然后用手中的钥匙打开阳台,轻轻翻进去,又穿过厨房,客厅,犹豫了半天,用钥匙打开了主卧室的门。透过窗外的月光,依稀可辨床上躺着两个人。陈寺福随手拔出刀子,架在其中一个人的脖子间,低声暗喝:“你老实把我要的东西交出来,大家相安无事!”(50)

大结局

床上的人突然坐起来,一把掀掉他的蒙面手巾,床另一边的人打开床头灯,竟然是两个警察!那个脖子上被架着刀的警察看着陈寺福的黑袜套脸笑了:“陈老板,你无论怎么盖,我怎么还是一眼就看出是你了呢?”

另一名女警察掏出一把明晃晃的枪冲陈寺福晃了晃说:“放下你的刀。”

陈寺福彻底傻在那里,根本一动不动。警察轻轻一推,就把他的刀给推开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说:“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啊?”

陈寺福本能地伸手把打火机夺了过去,警察却并不争抢。“这是不是你要的啊?”警察戏谑地问。

“不是这个颜色。”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的。你要的那个,我现在带你去看。”说完一翻身敏捷跃起,一把就擒住陈寺福,扭过他的臂膀上了手铐。

陈寺福一到公安局,同案犯指着他说:“就是他,是他指使我干的。我是受胁迫!”

陈寺福立刻瘫软,马上带着哭腔就说:“不是我,不是我,是宋思明让我干的。我受他胁迫。”

海藻已经开始面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宋思明自那天早上交给她500万后,就再没现身过。头几天打电话过去,他总是敷衍自己,三两句就挂断,这两天再打去,只要一见是自己的号码,他就直接掐掉。

回头想想,她与宋思明之间,除了那些隽永的刻画在心头的床笫之欢外,还剩下什么?

海藻的肚子,一天天鼓出来,盖都盖不住。那个孩子正蠢蠢欲动地等待着出来的一天,昭告天下:“我是一段孽缘的产物!”没有父亲,在产床上挣扎的时候,无人陪伴。这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周六,原本是合家团聚的时刻,海藻挺着肚子在街头快跑。她跑不动了,只能说是快走,想甩掉身前脑后一切。终于,走累了,人乏了。她站在橱窗前驻足,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

迎面而来的是小贝!只不过他的身边多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儿,那眉眼,那神态,活似大半年前的海藻。两个人挤着肩膀挎着胳膊前行,小贝的身上背着女孩儿的大手袋。小贝全然没有注意到街边憔悴黯然、蓬头乱发、身材走形、满脸雀斑的海藻默默注视着他。小贝停下脚步,当街剥了个板栗送进女孩儿的嘴里,然后笑着摸摸她脑袋。那个女孩亲昵地扬起脸,在小贝的脸庞上轻轻啄了一下,两人搂抱着笑奔而去。

海藻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篇被姐姐批为矫情的文章,那个女人一圈世界周游下来,回到当初爱人的家做客。那个曾经深爱自己的男人,将曾经属于自己的鱼眼睛夹给他现在的妻子。那一刻,女人如海藻般泪流满面。

无论是姐姐,还是海藻,当初都不能理解鱼眼的珍贵。

而仅仅半年,小贝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孩儿,小贝像爱自己那样爱她疼她,把属于自己的板栗塞进她的口中。

“属于我的眼睛,丢失了。”海藻沿着橱窗费力地蹲下,蒙住头开始无声流泪。肩头耸动得叫人无法承担。街头的行人来来往往,个个行色匆匆,无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哭够了,海藻擦擦眼睛,下定决心,找了个最近的电话亭,拨通了宋思明的手机。仅一声,宋思明就拾起电话。依旧那么磁性的“喂”,如第一次海藻拨通他的电话一般。突然,宋思明的女儿在电话里喊:“爸!过来给外婆照相!”

海藻一声不吭,把电话挂掉,将一块钱扔在报摊上。

宋思明带着疑惑挂了电话,过去与老婆女儿和丈母娘拍全家福。这是宋思明自己要求的,在他的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不安。也许,这样全家团聚的日子不多了。

可他心里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楚的苦涩,感觉柔肠寸断。拍完照,他躲进女儿的房间给刚才的号码回拨过去:“喂,请问刚才是谁打这个电话?”“刚才?哪个刚才?这里是公话亭,这里一共五部电话,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宋思明若有所思地将电话挂断。

周日的晚上,宋思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用无比抱歉的声音告诉老婆:“呃,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老婆转身问:“什么事?”

“我怕,也许,就这两天,时间不多了。本来,我拜托给谁,都不该拜托给你。可是,我想来想去,这一辈子我能够信任的人,托付的人,就只有你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和我之间,你还需要绕弯子吗?”

“我……我很难启齿。”

“你是想跟我说她吧?”

“呃……是。”

“那你还是不要拜托了。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可是,她怀孕了。是个男孩儿。”

老婆突然没声音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这是我自己造的孽,孩子是无辜的。万一……我不得善终,万一,她不愿意抚养那个孩子,你……能不能……这个孩子是我们宋家唯一的男丁了。”

老婆冷冷哼了一声说:“这话,你该告诉你的父母。因为,不久以后,也许我也改嫁了。连萱萱都改名换姓了。”

宋思明不做声。过了好半天,宋思明从胸腔中发出一声长叹说:“对不起。谢谢你。”两人各自转身不再说话。

星期一一大早,老婆等宋思明一出门,就翻箱倒箧,把那一大提包拎出来,在手里一掂量就知道少了不少。打开一查,勃然大怒,立刻打电话给葫芦的老婆孙丽:“上次那个女的,你知道她住哪吗?”

“哪个女的?”

“你不要跟我装糊涂,就是宋思明的那个。”

“我还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公司找她?”

“她怀孕了。”

对方沉默半天,说:“你到底还是知道了。这样,你打个电话给沈律师。他应该知道她的住处。上次,我听胖子说,沈把他堂姐介绍过去当保姆。”

宋太迅速收线,再拨沈律师手机:“我问你,你堂姐住哪儿?”

“哪个堂姐?我有好多啊!”

“别绕了,我说的是那个伺候大肚子的堂姐。”

“啊?啊!她啊……我也不知道啊……什么大肚子?”

“我有急事。我不是去兴师问罪的,现在都在火山口上了,你以为我有那心情?宋昨天晚上给我交代后事了,今天我一查,他收的钱少了一半,这就够要他的命了。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了,她要是聪明,赶紧把钱拿回来,宋若能逃得过,大家都好过。我认真求你。跟你这么多年朋友,你不会现在眼看着萱萱没爸爸吧?”?

沈在那边不说话。

“沈醒国!你要是不说,我这就给你老婆打电话,把你在吴江路的小窝说出去!”

这招狠,沈二话不说就招了。“那个,那个,她住华山路×幢×号。”

宋太放下电话打车而去,班都不上了。宋太不顾警卫阻拦,丢下一句:“我是×幢×号的朋友。”径直上了楼。海藻一开门,意外发现是宋太。

宋太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上下打量着海藻,推开门直接走了进去,保姆听见海藻的惊呼,赶紧从厨房跑出来问:“你是谁?你找谁?”

宋太笑眯眯地看着保姆说:“你是沈律师的堂姐吧?我是他好朋友。我是宋思明的太太。这里没你事了。你先出去转转。”保姆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海藻不说话。

“你要不要我给沈律师打个电话,让你确认一下?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闹事的。我找她有别的事。”

海藻开口吩咐说:“阿姨,你先下去转转。一会儿我会去找你。”

宋太依旧各屋参观,包括那张豪华的欧陆风情雕花床。宋太的心如响鼓般重锤不止,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压下那种刺透心扉的痛。就在这张床上,宋思明和这个女人光着身子滚来滚去。就在这张床上,两个恬不知耻的人还造出了个孩子。宋太如果手里有把刀,她真想一刀捅在那个耀眼的,长着小鸡鸡的肚子上。

宋太再转头盯着海藻看,直勾勾地盯着海藻的肚子。海藻的心有点发毛,不禁双手捂住肚子。宋太自来熟地招呼海藻:“坐!别老站着,累。”说完自己坐在餐桌旁。

她细细抚摸着实木的纹路,那种哑光的暗红色,散发着贵族气质,是她多少次经过橱窗想买而抑制住冲动的款式。曾经,她和宋思明路过“达芬奇”的时候,她隔着玻璃,指着耀眼吊顶灯下的这张桌子说:“我多么希望自己住在宽敞的屋子里,厅里放上这张餐桌。”这张停留在她梦里的桌子,现在就在她的手下散发着幽幽雅雅的光。她梦中宽敞的客厅,和梦中陪伴她的男人,一直在享受着侵略着剥夺着她的梦。

而这里,这个女人,住着这样豪华的屋子,是她卖了自己妈的房子自己弟弟的房子换来的!

宋太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住那种刺伤。这简直像案板上垂死的鱼一样,被人将鳞片一片一片剥掉,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痛不堪忍。

她依旧保持着沉着的面容和淡定的微笑,在惊慌颤抖不知所措的海藻面前,坦然得叫人害怕。

“我今天来,是来问你要一样东西。我不说你也知道是什么。那个500万。”

海藻一句话都不说,站着发抖。

“我既然知道这里,能跑到这里来,就表示他什么都告诉我了。我和你照了两次面儿,第一次我就告诉过你,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可惜,你并没把我的忠告放心上。你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偷人呢?难道做之前没想过,这不会有好结果的吗?”

海藻在宋太近乎鞭打的戏弄声中抖到快站不住了,她不得不后退一步靠在装饰柜上。

“这笔钱呢,是我给他的。女人嘛,不要太不善良。你既然跟了他,好歹也算我们家家谱里不入名但却担个分的,叫什么呢?侍妾?随伴?妾都算不上。妾好歹还要过个门儿呢!就算陪睡吧!比外头招个女人总强点儿,至少不带病。我跟他说,既然陪睡一场,钱总要丢两个的。哪怕就是嫖,那也不能白嫖啊!嫖也要有嫖品,就好像赌博一样。而且出手大方点儿,方显自己身价。这钱,我出得起。”宋太顺手在红木桌子上敲了敲。又在旁边的椅子上摸了一把。

海藻快晕过去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站着不倒,不在宋太的嘲弄中被践踏成泡沫。海藻的脸色已经白得比纸还难看了。

“不过呢,今天早上,他改主意了。他让我过来,把这笔钱拿走。算来算去,你实在不值这点钞票。他是不愿意再见到你了,所以,只好我出面。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是他老婆,就得替他料理后事,反正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过,要钱回去,这还真是头一遭,可能你是最不值的一个吧?”

海藻的肚子被孩子狠狠踢了一脚。

“钱呢,你最好快点拿出来。我们还有别的用处。”宋太斜眼看看海藻,二郎腿翘啊翘,显得特别不屑,又像逗弄一只小鸡一样。

藻已经蹲在地上了,既不看宋太,也不回答。

“钱呢?嗯?快说!你不要等我失去耐心!”宋太被海藻的一声不吭给激怒了,忍不住拍桌而起。

海藻抱着肚子,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宋太终于由狂怒到失去理智。人最可恨的不是流泪争吵动手打架,而是以沉默应对一切,这让你发狂。宋太一步一步逼近,一把把海藻从地上揪起来,上去扇了她一个巴掌说:“钱呢!钱呢!把钱还给我!”

海藻死死抱住肚子,闭上眼睛不说话。宋太拽着海藻的头发将她的头按在柜子上撞啊撞:“要不是你,我们家怎么会变成这样!要不是你他怎么会到今天这步田地!要不是你!!!!”宋太发疯地捶打海藻,海藻终于反应过来,大声喊:“救命啊!!!!”

海藻的声音刺激了宋太,她拽住海藻的胸和背用力丢向装饰柜,装饰柜上的东西全砸了下来,花瓶、水晶盘一样一样掉在海藻的身上肚子上。宋太临走指着地上的海藻说:“你活该的下场!”然后摔门而去。

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一会儿,血从身底缓缓流了出来。海藻一摸下身,慌了,颤抖着低声喊:“姐!姐!阿姨……阿姨……”她试图想动弹,一动,下身热血涌出,她吓得已经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救命……救命……”声音微弱得听都听不见。很快,她就昏了过去。

阿姨一进门,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沈律师:“哎呀……海藻……海藻……她……死了!”

沈律师一听坏事儿,刚才他就一直不断给宋思明打电话,手机也好,办公室也好全部不通。

“你在那里守着!我马上就到!不要离开。”沈说完就拨120急救电话,然后自己开着车向宋思明的办公室奔去。

宋思明正在三楼会议室开会。今天的会议气氛非比寻常。沈律师轻轻推开会议室的门,冲里面的宋思明使了个眼色。宋有些头皮发麻,赶快起身出去。

“海藻出事了!今天早上,你太太给我打了个电话要了海藻的地址。我没办法。结果……”

宋马上紧张起来:“她现在在哪儿?”

“刚才我来你这里以前拨的120,当时她在家。”

“我现在往她那里奔,你替我打听她现在在什么医院,一旦打听到,马上给我消息。”说完抓起沈律师手里的钥匙就奔下楼去,直冲到车前,踩足油门冲出大院。

坐在车里监视的便衣警察用步话机低声通知:“2号突然冲出大楼,驾车离去,情况突变,怎么办?”

“是不是走漏了风声?”

“不知道。有可能,5号刚才跟他交头接耳了一会儿。”

“提前抓捕!不要让他逃跑了。”电话那头传来命令的声音。

三个便衣两辆车紧跟着宋思明。

宋思明的车在大街上狂奔。

后面两辆车紧随。在闹市中上演片中才有的场景。“挂警灯!”一位警察在遇见绿灯转黄的时刻果断命令。

宋思明的手机响了,是沈律师的电话:“在红星妇幼保健医院。孩子没了,海藻的子宫正在摘除中。”

宋思明被后面的车追得无处可去,绕开市中心以后在郊区的高速公路上寻找摆脱的机会。可是两辆呼啸的警车夹着他让他无可逃避。在被逼无奈之下,宋猛一打方向盘,突然来个180度大转弯,逆道而驶,与警车迎面撞去。警车被逼迫着分向两边撞向路边的护栏。宋杀出一条血路逆向往市区红星医院方向飞驰。

转弯口上,一辆重型集装箱载货车正露半个头。

宋思明无可躲避地撞了上去,一片轰鸣。

等两辆警车赶到的时候,血流满地,零件玻璃散落在公路上。集装箱车的司机也是满头血地从车里爬出来说: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他他他……”

警察将宋思明从车里拖出来,宋的嘴角挂着血,脸上全是玻璃茬,喉咙里呼呼冒着血泡,眼珠一个挂在眼眶外面。

“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发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首?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发的Email。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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