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菠萝MM的爱情阴谋的散文(实用20篇)

在世,难免会遇到失败,有人讨恶失败,因为他经不起失败的考验;也有人青睐失败,因为他的人生因失败而精彩。小编收集了失败也美丽的作文,欢迎阅读。

浏览

1282

作文

1000

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99 字

+ 加入清单

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个可爱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

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秋天也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庄稼一派丰收的景象,有大大的白菜,绿绿的青菜,黄黄的玉米,沉甸甸的稻子像金色的大海,红红的高粱像一个个火把……农夫们看见自己种的庄稼丰收了心理甜滋滋得开心地不得了!在果园里的水果都成熟了,梨香香的,苹果红红的,菠箩甜甜的,还有黄黄的木瓜,橙红的橘子,红红的火龙果,橙橙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弯弯的香蕉像一条条小船……果园里来摘果子的人们东摘摘。西摘摘都眼花缭乱了,看也看不完,摘也摘不光。公园里,桂花开了,郁金香开了,菊花也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啊!

秋天是一副多么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多么亮丽多么迷人啊!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为你写下的诗散文

全文共 1897 字

+ 加入清单

今日,阳光明媚。

这样的日子和午后,我的心便飞了,我把一颗心放逐,然后灵魂出窍不明来路,不知归途,隐隐约约有你在前方。

你来自长江边上,来自河岸,来自乡间。我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写我的故事,有我的哀愁。

不曾预料,只是雨寄相思,风月为媒,你便来了。

沾一点你家门前的清流,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借你一把伞,凉爽明媚的日子里,我的女子,你来了。

哪里是我们的家呀?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你敢,我们就私奔,到唐朝去……

寻找,已经消失了的光明。

我们的从前就从隋朝的末年开始吧!兵荒马乱的时代。

我是那位姓李名靖的大将军,红拂便是你了。

你的媚柔和魅惑让我让有了颠覆一朝盛世的雄心。你的红装素裹,我的金戈铁马,不仅成就了李世民的百年基业万世盛名,也用私奔写就了我们的不老传说。

唐朝很漫长,我们的日子很短暂。

那么我们把日子搬到唐朝去吧。我挑水,你浇园。

织你天上的锦,写我心中的历史。

谁把我领回盛唐,让我成为了一代诗仙?

你的记忆里,一定有一个有文才武略,通诸子百家,学尽儒、释、道、侠和纵横之术,曾让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宏论退番书,仗剑执笔,白衣胜雪的诗意男子,你设想那就是我,那时我的名字叫李白。

你在公元726年走进我的往事里,那年我26岁。醉卧酒家的我被你收留。一段缠绵的情事连同你的酒香留在了远古的历史上。

那时你的名字叫吴姬。一同让后人记下的是我写在你家酒肆上的那首诗: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凭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我的志向,我的豪情从此总在唐朝逗留。“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霓裳衣舞怎比得江南的吴侬语软清风明月啊,你的笑靥酒香总是无端的漫进我的诗草。

公元744年我还在东都洛阳遇见了杜甫,后人说那是太阳与月亮的碰撞。

乐天长恨枫叶荻花,我的秋天在唐朝冰凉如水。

走进中唐的我,已经被贬为江州司马。

浔阳江头,秋风瑟瑟。这样的夜,这样的心情连同这轮曾经皎洁无比的月亮浸入江中。

盛唐之下的乱象忽然闪过我的心中。

如果你来了,那“低眉信手续续弹”的女子就是你吗?我们私奔的日子如何渐渐老去,你不识我的少年风发,我不谙你的秋波流盼。今年欢笑复明年啊,秋月春风等闲度。你的哀怨在歌里,我的忧伤在酒里,在等待里……

化做一场雨,雨很小,却一遍遍的淋湿我的心。

从此唐朝的记忆很潮湿。

我把一片红叶留在唐朝。

敲你小径的门扉,寄你天上的锦书,写我往日的秋愁。花间一壶酒,一剑走天涯,一本线装唐诗就是我的往事了。

依旧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瑟瑟的秋里,你去江南压酒,一壶酒,便醉倒我的诗情。你去江边轻诉,一把泪,便湿我的青衫。

有剑影,有酒香,有朝露,有荻花,唐朝的私奔,原是一枕秋梦。

回到现实里。也说说我们的往事吧!

那年情人节的傍晚,温和脆弱的夕阳透过百叶窗照射近来。你的脸映在玻璃窗上,格外美丽。远处的群山在余晖的倒影之下,暮色渐起。一条小河从山涧流出,淌过青苔,向下游奔腾而去。河岸对面是我们的家,南方的村庄。

黑夜来临,寂静的村庄悄无声息。那些屋檐下暗淡的灯光,是村落夜里唯一的标致。

我说这是我见到过最美丽的脸,映在玻璃上的面孔。你垂下头去,不说一句话。

你说我是淡定的,喜欢暗淡灰色的东西,我们已经不再可能有什么可以刻骨铭心的痕迹。也许你不会明白,爱情对于我就像涂鸦的画卷,永远进不了艺术画展。我的内心现在容不下任何人,我已经不再是从前你看到的样子,现在需要片刻的安宁。

我来不及准备,我说。

你继续说,如果一个女子这一生能够为一个男人等待四年,那她是真诚的,对爱情有热烈的感触。而这个男人也将是幸福的,应有所感恩。我不会怪你,所有付出是我心甘情愿。是的,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缺乏纯情的年头,你给过我最初,不晓得会不会是此生惟一的爱恋。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这个晚上你送来的这支玫瑰。相信我,你还年轻,还有长长的将来。而我怕将是在这样的夜晚独自流泪吧!

当然,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我说。

我合上门,轻轻走出去。那个夜晚,静的可以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使人窒息。

以后我踏着前辈的足迹离开了大山,你也嫁去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到过已为人妻的那个从前的你。

那么,谢幕了。

早上起床不知为何吐血,还发现了几根落发。

古人用月亮的皎洁来比喻女人的纯洁是再恰当不过了,你就是那样的女人,单纯得如一杯白开水。你的眸子晶莹剔透。你是《诗经》中的窈窕淑女,使我想轻依在你的胸前。你就像那个贞洁的蒙娜丽莎,而我不是达。芬奇,不能将你美丽的容颜定格在最高层次的艺术上。

许多年以后,请记得我为你写的诗。

那时候不管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或者已经阴阳相隔,或者……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梨花疏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90 字

+ 加入清单

岁月悠悠,红尘漫漫。将思念掩藏在芬芳四溢的花海,一缕思念的气息,扬飞在岁月的长廊,飘香悠长。

若时光慢下来,把时光旖旎成一束花香;若喜欢,种一季繁花,守一味清凉,那朴素的韵脚,可曾惊艳了岁月悠悠?一树梨花胜雪,可曾剔透了你的芳心?春风解花语,疑是故人来。那些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忧伤,是否未曾写意的离愁?

笙箫流年,是谁将那一瞬凝眸的相遇,静染了春的暖意。种下的清风,与繁花共语。低眉如画,凝在眉间那一抹嫣红的相思,暗香盈袖,一抹浅痕。看芬芳流年,落一地情长。春风柔柔,淡淡飘香,怎及回眸时的那一眼眷恋,只为这一世不再擦肩而过的修行。

时光悠悠,一枝新绿,春花瓣瓣;一抹嫣红,沁香满径。经年的文字里,蓦然回首有一种禅意的忧伤。一抹孤瘦的倩影,美丽如旧,禅变成雪白色的思念,温润着孤寂的心灵。

红尘陌上,思绪拂过衣襟,轻轻打湿着诺言。一笺心语,轻绕耳畔,写意最暖的情意。拈一瓣岁月的香,不诉忧伤,将微笑涂抹一个春意,任花香悠悠飘逸,春韵馨香。 静守流年里那一场花染诗意的时光。

一季花香,拂面而来;一段岁月,芬芳了一亩心田。镜中伊人,花影对月容,若尘世无缘,洗净铅华,红尘深锁,展颜回顾,倾城一暖。端坐在季节的轩窗,多少心乐事,被莫名地关在院落里。修颜遮挡心扉,也留不住昨天的那朵姹紫嫣红。

远处的尽头,纵情轮回的风,那些温暖又触摸不到的影子,情深处,一瓣一瓣的芬芳,落一地花香。浅忆一段温馨的往事,任时光轻轻流淌,闻花香扑鼻,一段花香悠长的牵念,将爱的期许典藏在下一个春花绚烂的花季延续。

一支素笔,一段爱恋,描绘时光;一缕幽香渐长的思念,沿着沁香的花瓣径绕满记忆的心弦,雕琢花韵生香的回忆。春风无痕,遗留一地花影,朵朵忧伤,谁来珍惜!泪吻落花,瓣瓣思绪,谁人问否?

思念的情丝,缠绕在芬芳的画卷中,梨花深处的守候,落花无数,在轮回的陌上,写一一阕温情的相遇,将那一抹最浪漫的胭脂红,淋漓在在每一段的光阴里。回眸被风飘摇了的诺言,幽幽离人泪,靓丽了花的明媚。花染暖香,萦牵梦绕,醉了光阴,多少花被流年的光阴给无端遗忘。

寻花,暖到落泪。一盏花香几近凋零,奈何,种下的蛊。打湿了覆满光阴的年轮。那一朵朵梨花带着忧伤一瓣瓣的飘落,凝望远方的思念。触摸那身影那么近又那么远,梨花树下隐藏着多少心底的秘密。

风,吹走了曾经的容颜,花下任由时光在指尖的缝隙中悄悄地飘逝。于是多了一个牵挂,多了一个茫然与渴望。问花:昨影如梦,那一袭白衫,落地忧伤的初见,回眸一间,是否香薰了那眼角眉梢的凄凉?

红尘渡口,一滴清泪流淌;滴落在枝头凝结成一枚枚菩提,那一份守望是否季入了眉的清欢,那一剪阳光可曾留下一片纯白凄凉的花事疏影?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素秋,心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01 字

+ 加入清单

平凡的烟火里,年华匆匆,那些旧时光里的温暖,散落成了浮世欢的深情。

坐在平淡的光阴上,嗅着那些檀木香的感动,庭院深深,青梅煎茶,在一首首诗中抵达。

我在文字里,怀着素素的心,触摸着永远,在九月枣花的碎片下,重遇那些年的温暖。

一切,无声无息,就在懂得的花火中,静静地,几案,添香。

初秋,九月,我在文字里,悄悄地守望着你。

花阶篱柵前,小院里的香樟绿流转着,把光阴拉得极长极长。伶仃的花草里,几束瘦菊,藏不住秋风暗度的香,显得十分素简。坐在院子的老树下,阳光透过绿油油的罅隙,滴落了几丝温暖在石桌旁的鸢尾花里。闲情倚在窗前,青藤缠绕在窗沿下,纷扬的小雨湿漉漉了葱绿的藤蔓。摘得几瓣青梅,搁置在了茶壶里,在火上煎煮着,连同着褶皱的茶叶,清香的气息,带着些人世间的温暖意,只需半盏,入喉,便已是香醇难得。

雪青色的云,十分慵懒,在日光隙里,像一朵芦花儿,蓬蓬地飘过了葱色的夏季。晚茶半盏,香如一地茵暖,清幽里,散发了些许岁月的流光。花开泠泠里,蓦然也开出了一帛苍凉。如窗外那青堤上的斑驳,深深远远,浅浅淡淡,也被离夏扰得寂寞不堪。

时序入秋,直白的烟火岁月里,笔下文字里的那些欢喜,虽是琐碎,不语,却亦有人懂。浅秋,从容而过,满树的清幽葱绿,和着掌心间的指纹岁月,都不动声色地静好,显得清宁含蓄。光阴的温暖总是无声无息的,在心中不自觉地生出绿油油的幽念,似那颗与寂寞作伴的心,低落了几滴琥珀色里的泪,只可意会,却无法言传。

世相有凉暖,莫若如此,潮涨潮落之后,依然着岁月的深情,延续着柴米油盐的烟火,一花一茶,斑驳了岁月的光晕,褶皱了浮世的馨香。所有的美好,不过是纸页间顾盼的的温情,挥之不去,有声,无声,却又都在玉壶酌酒里颠沛,流离。

薄纸年华里,那些遥遥相望的烟火彼岸,若有若无,依然是一声远。我的心语,在银碗盛雪里静静盛开,无意招摇,无意张扬,只静静地藏匿时光的凉意。穿尘而过的岁月,又何须挽留。归隐山林,筑梦庭院,只青梅煎茶,安置那些光阴,我与岁月,自是一片风景。

念念不语的流年里,漫漶了多少岁月的悲喜。幽幽依依的情愫里,将那只字欣喜,藏在时光深处,静静地,隐约去了淡淡的檀木香。竹篱下,画桥烟雨里,多少念想,在这一世的长相思里不眠不息。内心里的潮湿,挥之不去,有声,无声,都只将它藏在眸里,等待有一天,与你,抵达,无涯的默契。

或许,那些不语的承诺,纵风烟漫卷,依然深情如昨。

九月,我以素心,在庭院深深里,听听那花间小令,将所有的温暖,都种在干净的文字里,慢慢地,开出阳光,和爱的味道。

依然是喜爱怀抱着一本书,在篱落下的光阴里,低眉温柔的烟火,和那些藏在时光里的旧街深巷。素简的情怀里,那些心事,虽然百转千回,却也在荒芜的花圃里盛开着经年。初晴年华里,我将与你的相遇,一次次,只安放于小雏菊的花瓣里,珍惜着,也宁暖着。那些安暖与牵挂,在秋色禅音里,依然了岁月的梵音深深,顾盼相忘,掩了那一世的缠绵。

那些最深的懂得里,有多少飘零的心语,又有多少断肠的离歌,都在光阴里静静打坐。佛不是我,我亦不是佛,自然是无法真正的任心底遗留的念想,只在转身之间,纯粹了那些凄凉的冥想。涉于尘世,烟火过繁华,终会厌了,回忆里的鲜花怒马,怀念时,也不过一折光阴水袖的温柔。那风,那雨,那云,似也在禅修着那一缕炊烟,不过银碗盛雪,岁月只是,忽已晚。

白落梅说: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花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一起筑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有时候,挽着几许流云,和着窗前阳光的清香,伴着雨露的清新,便能在岁月的纸背上写满了美好。喜欢将心安放在素雅的时光里,如一块淡淡的绸布,清雅之极,似那些穿行在岁月老城里的旧事,只相守一份懂得之暖。

时常想着,若能在每一笺文字里都写满了珍惜与感恩,是否就能在隔水相望中,邂逅了那一朵禅意丰盈的蓝莲花,亦或是,那一帘花事如荼里的风月情长。始终坚信,相遇,无论早晚,亦没有对错,只要重逢,我便会轻轻曳动那经转筒,在来生里,与你抵达默契的彼岸。

一点灵犀,情深怕说当时事,是谁的一树执念,穿行过了千年又千年?

一味寻找,荒芜了多少陌上时光。

木鱼声声,那么远,而又那么近。

其实,光阴从未有过凉薄,也不曾辜负了谁,对视的真诚和温暖里,记取美好,便又重回归静好。

浅秋,我在文字里,以清宁的素心,或风,或雨地度光阴。或有一日,如果爱老了,难么,就让我们,携手婵娟,直到岁月尽头,好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5 字

+ 加入清单

“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

——题记

年少时观《三国演义》电视剧,总是不得片尾曲此二句的要领。后来慢慢懂得,珍惜缘分,不仅仅是善待生命中相遇的知己与陌生人,更是要好好“道一声珍重”,“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说“离别”,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无情的人是不需要说离别的,说离别的多是情深意浓者。但是否愿意就此放手,是一个困扰了多少人的难题。

高中时,在书店听到“有一种爱叫作放手”,顿时一个激灵,仿佛大彻大悟。自此生命中再没有深爱过别的女子。放手,仍旧铭记;铭记,而不去叨扰,铭记,而不让自己平添烦恼——这大概是“聚散皆是缘”的真意了吧。

是非总关情,无论南枝北枝,是是非非,本没有对错,没有优劣。

谁能说关羽义释曹操是一个大错呢?人生,本不是一场功利的角逐。铁肩担道义,注重的就是一个“义”字。

所谓“三国演义”,即是“演《三国志》之义”。

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有许多关于对对错错的价值信念体系。后来发现,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就像《灰色空间》中所唱,世界是灰色的。

中国的水墨丹青,以黑色的变化,演绎出万里河山。其壮阔美丽,完全不亚于西方的油画。灰色空间,不是圆滑,不是潜规则,而是蕴含了多少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指环王》中,甘道夫说:“不要轻易判定一个人该生还是该死”。是的,如果当初弗罗多杀死了咕噜,谁来引导他和山姆来到末日山销毁魔戒呢?如果没有咕噜,弗罗多是否会因魔戒带来的权力的诱惑,最终上演中土世纪之初人类的悲剧呢?

一切未知,而似乎又那么明显。在这里,道德体系是一个完善的循环。没有恶,就没有善。

正像影片《太极张三丰》所言:“不好也不坏,没有胜又何来败。”

在善恶的边界,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写出了《平庸之恶》这部讨论服从(法西斯)下的恶的政治哲学名著。

善恶的对抗与制衡,永远不是一次审判所能解决的。

所以,审判,被安排在了世界末日。

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每个人,都在用一生参透其中的奥秘。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65 字

+ 加入清单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说的就是想要成大事、大气候必须从小事做起的道理。所以,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情,反映的就是一种忠于职业、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和精神,其中也糅合着一种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把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做到完美,我们才会有机会在工作中铸就自己的辉煌。

俗语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整个太阳。”一件“大事”都是由许多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组成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是如此,那些看似琐碎繁杂、不足挂齿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你对工作和生活中的这些小事轻视怠慢,敷衍了事,到头来就会因“一着不慎”而输掉整盘棋。所以,每个人、每个员工在处理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应当认认真真。要想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无懈可击,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付出你的热情和努力。士兵每天做的工作就是队列训练、战术操练、巡逻排查、擦拭枪械等等的小事;饭店服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对顾客微笑、回答顾客的提问、整理打扫房间、细心周到服务等等的小事;在办公室里,你每天所做的事也可能就是一些接听电话、整理文件、绘制图表之类的细节。但是我们如果能够一丝不苟地认真做好这些小事,没准将来你就可能因此而是军队中的将领、饭店里的经理、企业里的老总。反之,你如果对此感到乏味、厌倦不已,始终提不起精神,或者敷衍应付差事,勉强应付工作,将一切都推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借口上,那么你现在的位置也可能会处于那种岌岌可危的处境。在小事上都不能胜任,何谈在大事上“大显身手”呢?没有做好“小事”的态度和能力,想做好“大事”只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就成不了气候的。可以这样说,平时的每一件“小事”其实就是一个房子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些材料,想象中那美丽的房子只会是“空中楼阁”,根本无法变成现实的“实物”。在职场中,每一个细节的积累都是今后事业稳步上升的基础。

大常人们都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想做大事的人太多,而愿意把小事做好的人又太少。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真正所谓的大事越来越少,比如,一台拖拉机,有五六千个零部件,需要几十个工厂进行合作生产协作;一辆小轿车,有上万个零件,需要上百家企业生产协作;一架飞机,共有四百多万个零部件,涉及需要协作生产的企业单位更多。

因此,我们大多数人平时所做的工作还只是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不起眼的事,这些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是一些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就是生活,就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都要从小事做起。一个不愿意做小事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老子就一直告诫人们: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不会做小事的人,也做不出大事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秋致渐深,心意至纯抒情散文

全文共 1178 字

+ 加入清单

本来想南方的秋已渐入深,雨水会有些节制了,可当金黄的稻谷已入仓,灿灿的玉米还未晒透,秋水又开始不断续的下了起来,而气温便有些降下了去,一场秋水一阵雨,冬天已经是不远了。

比起上一年的秋水一挥,今年的秋天好似乎比上年又低头了许多,没有了那些莫明其妙的忧伤,又或许人生因成熟而伏下了身子,而当又重新坐在了下来,就某一个问题不断思索时,思维又打开了许多,心情又或是平静了下来。

间歇望过那些刚修剪了的草坪,那些雨水浸透了的小径,雨丝携风传来一股股青草的味道,呼吸中不禁涌出一种感动,秋已致深,绿色依旧。

天空在雨中会是灰暗,特别是在这样的早晨,雨丝绵绵,但便从不会怀疑那灰云背后,依然存在的一片蓝天。而树凭空会长几百年甚至千年屹立不到,而人如沧海中一粟,微小又存在,一切皆成空,一切都成云。

如果说某一存在代表着一种合理,或许应该承认,又或需要放下,也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规律,尤如历史长河无可阻挡,今天必将成为昨天,明天也将成为过去,无论是伟人,还是普通人,都是在每个千千万万个体的感知未知中产生,便在时间长河中过去,而共通之点就是在每一个历程里或悲或喜,或爱或恋亦恨,而文字便将在树下的等待,夜晚的思念,挥发出淡淡的情怀为谁留下——昨夜又入梦而来。

醒来才会发觉每一天都是真实而存在的。当每个清晨鸟儿叽叽喳喳在树上嘻闹,明天会怎样不会知道,今天能在这里才明白,人生如果没有信念,也许会低落得没有了心绪,前面没有了目标,也曾会是迷失了方向,而相信美好成为一种信念时,路便会一直往前走而不会掉下悬崖。

秋或许深了许多,树叶却不见得黄枯,所以在每个深秋里总会忘记了秋已致深。而想念一个人了,那些滋味就在心里煎熬成了茧,常常会忘记了许多正在发生的事情,总深浸在那些化蝶而生成的美好记忆里,在悲悯什么了,在砰然心动谁了,而谁的泪在眼窝打转了,便如一汪秋水流淌而过,忘记了秋天的存在。

秋雨绵绵过后冬天将会是不远了,而此会在夜里,在早晨,当从梦中醒来靠在枕边,那一刻会感受到一阵阵的凉意,就象现在手冰冰的冷了起来,而会将此前思维定在某个梦里的片段忽略了去。想来一个人的性格或张扬或平淡,自省许久,那些个性格中的缺陷、自信中的孤寂,某个自我的早晨的思索,都在秋水中浸透了寒意,冷了吗?其实不冷!

可能在下一个明天,当阳光爬满窗台时,从远方走来的风带来一个问候,“这些年过得好吗!”而此总会一笑“还好!”便起身披起外衣,会走进自己的世界时走不出去,便让外面的一个世界走进不来。窗外其实被隔成了几块,而通常总认为看到的是整片的景致,尤如记忆将零碎的温暖连成一片,便串成一个好而将其收藏,每每想起便独自微笑,其实是那样的吗。

深秋又下雨了,那些凉意不断敲打着冬天的结界,迫不及待的想在寒寂中收藏温暖,在无月的冬夜里收罗心跳,天气又要冷了,手脚又要开始冰冷了,而自然法则就是只有走进冬天春天才会不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爱情散文精选

全文共 6669 字

+ 加入清单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们在这世界中追寻着爱情,也享受着。下面是相关的散文,快来看看吧。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融洽,是个被领导器重的中层干部。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

多少缘起缘落,就有多少擦肩回眸;多少悲欢离合,就有多少爱恨情仇;多少前尘往事,就有多少蓦然回首。人生的渡口,我们皆是过客,可真正驻足的又有多少?并非不懂珍惜,有些缘分注定长短,或转身天涯或刹那芳华。来的是偶然,走的是必然。没有放弃,怎能拥有;没有经历,怎能选择。洒脱而活,看世间冷暖;从容而安,便是风轻云淡。缘来惜缘,缘去随缘。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爱在时光里,无言又无语,有情似无情;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人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珍贵,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当爱已成殇,灯火阑珊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一往情深。当爱已无奈,转身离开的或许是一辈子的温暖。时光不能永恒,而情却可以至始至终。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真心;忘记什么,也不能忘掉真情。珍惜眼前人,让爱无悔。

有一种缘叫错过,有一种爱叫不舍。一首歌唤起了一段记忆,一杯茶染浓了一种心情。每个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不可触摸的情。碎碎念念中寻寻觅觅,深深浅浅中迷迷离离。漫无目的地去甜蜜去忧伤,刻骨铭心的去沉淀去流浪,是寂寞的诗行,是往昔的芬芳,是揉碎的念想。当爱已成往,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一种忘记不是不可以,而自己的心却不愿意;一种遇见不是不美丽,而结局却是不舍的情意。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有谁能做到如此洒脱?那刻骨铭心怎能刻意忘记?那回忆的迷离怎能轻易抹去?若相遇,莫相离;若相惜,莫相弃;若相爱,至死不渝。用真诚去给予没有虚假,用真心去珍惜自有真情。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加清晰;有些人越想忘记,却越在心里。爱情就是这样,总是扑朔迷离;幸福并不容易,总是让人寻觅;甜蜜并不简单,总是让心着迷。一个眼神让心悸动不已,从此爱情泛起涟漪;一句别离摧毁了所有的美丽,从此断肠是痛的呼吸。爱过才懂珍惜,痛过才懂保护自己。爱情需要拥有也需要放弃,属于你的真心不移,不属于你的终会失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抹背影,却又无法触及;每个人的曾经都有一段美丽,挥之不去却只是一个回忆。爱上一个人只是一时,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生。并非无心,纵然千般不舍,爱有时候也是一种放弃,是另一种幸福的给予;并非无情,纵然万般无奈,饱尝寂寞,把凄楚深埋于自己的心底。无悔经历,只因曾经爱过,曾经拥有过。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有的缘,看的太重终会失去;有些情,期望的越高失望越深。有些人,舍与不舍都是无法忘怀;有些爱,念与不念都是转身离开。缘分就是这样,或近或远,或相聚或别离。爱,有时候会伤。遍体鳞伤的痛让心无处不荒凉,可怕的思念不打烊,火烧的寂寞在疯长,回忆的感伤填满空旷的心房,揉碎的念想在无处躲藏。是凝固,是断肠,是灵魂无处安放。爱的轰轰烈烈那又怎样,自己安慰自己,可以遗忘,可以坚强。若爱,莫失莫忘,不要让爱人在等待彷徨;若惜,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到地老天荒。如果相爱,请深爱,如不深爱宁愿放弃;如果思念,浅浅回忆,以免痛断肝肠,相思成灾。唯有随缘随心随遇而安,生命需要锤炼,才能饱满。缘分需要经历,才有精彩。后记: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等待总要有一个期限,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瞬间,而我们是否又抓得住呢?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文字歇菜了一样,多久没有在指尖活跃,最近看了诸多关于青春的电影就开始痒了。

关于的青春期和爱情在我这里简直都是累点(你没看错,是累)。真是一段段长又黑暗的日子啊,那些候真的是哪里都不好了。(说得好像我经历了很多,说的好像我已经走出黑暗似得……)。凡事太过于用力,在乎太过就是会有全世界的邪恶份子来抢,挣扎过后失去,还留下深痕。

先叙述传说的神圣暗恋经历,初一时候,教室里中间是四排并列的,那个坐在我边上的男生,成绩超好,写字超好,眼神超屌,侧脸超帅,每次他写完毛笔字我的桌子一片乌云。我至今还记得他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日常交流无非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当然还有同仇敌忾的时候,有一种你这么懂我真的好么的默契。

不知道有没人有看过《秘密花园》,他就像里面的金朱元,傲娇、自负,确有其资本。我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怎样”的拽。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实在不想承认这个小白脸的乃生是我小时候喜欢的人,看来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即使喜欢了很久,我也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只是希望,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初中二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别的镇转来的,大眼睛、高挑的身材、气质脱俗,俗艳的,随意的、休闲的,穿在她身上都会发出圣洁的光晕,众男生心里肯定在咆哮“女神,收了我吧”。和我有关系的是,她和我成了同桌。

我很想和当时的老师谈谈,你把一个女神和一个丑丫头挤在一起,让我每天倾听美女的烦恼,老师啊,若心理素质不高的孩子已经去见上帝了!

19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衣着打扮。每天都穿可以用三个词汇概括:弱智,土爆,and隐身。而我的同桌,那时候全身上下偶像剧里一模一样。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就是炮灰。(配点《二泉映月》的音乐)

悲伤更悲伤的事是,男神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我同桌,而我我这么久来在他印象里估计是一坨不明物体。原来他各种高冷,毒舌的原因,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想想,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然后听到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尼玛。煞笔的我,在此之前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颜值高,什么都可以原谅,什么都能化粪为养分。据说他对她表白了,然后王子和公主就幸福的在一起了?求我啊,我就告诉你……(让我先假哭会!),我只能锁青春里的白莲花或是绿茶婊,最后都成为一个路人甲。初三的时候,已经不再一个班,高中更是不同校,所有的故事来自于听说……

后来的后来,所有的情感都会在时间的暗流里淡下去,我暗下决心,老娘再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嗯,哼。

再见的时候居然是高考的时候,他就在我后桌。妈蛋,这个人怎么是我喜欢那么久的男神,又矮又无神,脸上一片豆海,假装和我很熟的样子。我要静一静,曾经以为那是沧海,怎知不是乌云遮住了心眼。

穿插一段,也不是没有人喜欢过我,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估计就有很多人相当崇拜。(确定不是我自己吧!),有一个人,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日志、周记、随笔、小说。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本地话读音怪怪的,就取了个更怪的谐音,整个年段都知道有个人叫qun(第四声)xiang第二声),这个名字跟随我到大学,醉醉的。

对了刚刚说到哪个谁来着,什么时候我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我无意中的一句,讨厌烟味,他就戒了。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那时候完全把《故事会》当黄文看啊。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掉到我课桌后面。老师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这老师教书水平一流,但也超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到你哭。我当时吓尿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状况也是呆滞。正在我脑补快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分班了,他普通班。他送了副素描,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他喜欢写信给我,(不是情书。)我的回信,成了他的传记。

那时候我们隔一天好像就要聆听校领导的训词,很多次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可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在信里说每次都能看到我环着前面的女生。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正是我的名字,完了。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对他是什么感情。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然后呢……

直到大一下半年的某个夜里,他发过来信息: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我一直喜欢你这件事情,……

大二结束后我去他们学校找他。

远远的我就知道就他,(个子高太显眼。),篮球场外,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他网上认识的学妹,追了他很久。后来我接到来自这个小我三岁的小姑娘电话,她说她不能没有他,她说她第一次给了他,她说只要我退出,他们会幸福…………(我也怀疑是在拍电视剧,那么我是穿错片场了)。

高傲如我,从来不问,无所谓的为什么。那些关于一起谋划的未来就当我曾经听过很多笑话。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他说他只是对她心怀愧疚。然并卵,与我还有何干,即使会想起,也只是曾经。有人会说不争取是懦弱,但很多时候当时的自己一定衡量过值不值得。也可能是我并不自信,很少否定对方,却在否定自己。

后来,我也工作了,无头苍蝇一样经过无数次碰壁,我也清楚为什么留在大杭州,是为了我遇到了叶,再续我的血泪史吗。叶是我唯一一次觉得自己双商为零的人,外表书生秀气,举止绅士,恰到好处的甜言蜜语,收入高家境好,很有修养的样子,而我喜欢的更多是他的细心和温柔(配点《该死的温柔》的音乐)。我说他喜欢我完全是得了审美癌,他说那就永远不会痊愈。我以为他是那个看的到我暗淡的一面,也愿意绕着我转一圈,看到我发光的那面的对的人,从来没想过会是浩劫。

可能每个女生都受不起温柔攻势,他是一个很细致而浪漫的人,这场爱情唯一的安慰大概是享受了我在闹他在笑的美好

那天夜里,我的衣兜里突然多了两张电影票。我侧眼看去,叶的的侧脸线条纤细而精致,挂着得意的微笑。电影很好看,我却看得不很认真,嗅到他身上独特好闻的气味,也会心猿意马。我能感觉到,他也在一直在看我。过几天,我的衣兜里又多了两张张电影票。 还是这样一个循环,这样的约会,竟然持续了个月。

也有故事里的情节:男孩说:“你闭上眼”,女孩闭上了眼,男孩吻了女孩一下。

看《小时代》的时候,他说:“你如果把头发留到这么长,那该多好哪!一定比她们谁都漂亮。”说完,他让我肩背向上爬直了,用手将我的头发拉展了又说:“你看,你的头发才到肩胛骨这儿。”,可是直到分手我也没有长发及腰。

记忆里其实美好还有很多:他负责剥壳,我负责吃;他唱歌我讲笑话,陪我坐很久的公交;我生气,也会耍可怜逗我开心;下着大雨开四十多分钟的车来看我,每次他会给我买好很多零食放在我房间里;天冷了,买好衣服悄悄挂在我衣柜里;他双手托着慕斯的托盘,给我当小桌子用,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叉子尽情的吃。也许爱情总是在酸甜苦,面面俱到,我们不会知道后来的彼此会成为陌路人。

他不相信我相信他,而我可能真的不相信他。

“我是真的爱过你,只是现在对你已经感觉不到爱情,你知道我要的是爱情,我知道你要的更多是婚姻。所以我们应该冷静一段时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知道,有的人可以很温柔,也会很残忍。男人不会主动说分手,他们更擅长逼女孩说出口。

同事一直说我Hold不住他,一语成谶。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对于叶,我很想怪他,可是爱情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昏庸的事吧。因为喜欢一个人,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我至始至终没有学会爱和被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只能告诉自己,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时间飞驰,已经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一个信我伴我爱我的人,但我依然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又真感情。往事在记忆里长眠,就像有部电影的宣传语: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曾经沧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个浪漫的人吗。我不曾知道。但我知道我心里有更多的是哀怨。此时,我只知道,它们属于我。也许,属于一个人的东西太少。有时,人对情感的渴望,就像手里抓住的一要救命稻草,不能够放弃。我亦是如此。这麽多年心里一直都是孤单的。曾想,没有一个人可以读懂我年少的梦想和渴盼。

在原谅与怨恨里徘徊。我一直在想,是我对不起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对不起我。也许,这种极端的心情,每个成长中的孩子都曾经有过。可是有的已经生了根并发了芽,等到你注意它的时候,已经太晚,它长了参天大树,由不得你舍弃。有一天,若你真的舍弃了,便不能够再活。我从没想过要去伤害谁。可是,你们大家就都已经知道,我伤害了爱着我的人们。我的疏离是一种习惯。也许,只这一个理由但能够支撑我走向更远的地方遗忘。

我止步于此。好麽?每一个人都解读到我的结局。别让我看见伤痕。我不想面对有一天,它已经溃烂。那些都是我再也承担不了的疼痛。舅舅说的对,我是有心结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曾经以为我是骄傲的,但如今我却敢于承了,骄傲的背后是极致的自卑,那些自卑就像潮水一样向我袭来。这一刻,我才知道,我是脆弱的,多麽的不堪一击。

舅舅说,我是一个董事的孩子。久违的一句话,却深深打动我的心。他还说,我是他的孩子。这麽多年我一直在问,我究竟是谁的孩子,我为什麽要来到这个世界。我很喜欢听谁说,我是谁的孩子。好像这是心里的一种缺失。他还说,其实TA们都是爱我的。爱的表达方式都是不同的。TA们喜欢放在心里。

雪藏爱情。TA告诉我要雪藏爱情。我只想着一个人过云淡风轻的生活。一个人想念。一个人凌乱。一个人走过一段又一段无助。或者有一天,我真的可以明媚的微笑。要做的决定,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是我自己将要走下去的路。我给极致爱我的男子说,好好活下去,不能自暴自弃,不要让我离开之后还会感慨,我的离开是对的。我喜欢有骨气的女子。我也会平静的活下去,无论为谁。还有对那个我爱的女子说,我的等待无关你。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你们成为了我生命中的财富散文

全文共 678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早上酷热依旧,晚上却雷雨急骤。今天的我们仿佛就像多样的天气一样,肩负着不同的任务,具有着不同的目标,收获着不同的感想,当我们回头望时,却发现比想象中走的更远。

泪水与喜悦,还是要落进俗套,最想说的一句话还是时间过得好快,五天的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就这样一溜烟地过去了。从开始时的喜悦与满心好奇到如今的习惯和有点不舍,种种感想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五天里,不断加深和重复,从我的心里飘过,难以忘记。这五天的三下乡暑期实践经历,我收获了很多,有美好的友谊,有珍贵的经验,有回忆的童年……

每次,当我想起大家在例会上讨论的情景,我满腔热情;当我想起在每次活动中大家忙碌的身影时,我满怀感动;当我想起小朋友们的笑容时,我满盈开心。成长看似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我知道,我是在经历中体会成长,陪着这群小孩子,跟着这些小伙伴一起成长,这种成长,何其珍贵!

今天虽然是短短的一天,过程的点点滴滴,我仍然历历在目。我是负责第二课堂教小孩子武术的。今天,他们做得很好,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声呐喊,每一个眼神,都在传达着自己的努力,他们取得的进步都是由他们挥洒的汗水所换来的。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让他们汗流浃背,口干舌燥,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进步让我倍感欣慰,引以为豪。我相信,这群努力奋斗的孩子以后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经过这几天的磨练,我更加坚信:象牙塔里的我们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年轻的我们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仍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因为一个人的价值所在并不在于他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他为社会贡献了什么。所以我想在这些孩子成长的路上增添更多美丽的色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下雪的日子抒情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 加入清单

你说北方落雪了,我也慌张着起身来看外面落着的雨,竟发现雨丝里也夹带了飞舞的雪花。雪,标志着一年里冬天的真正开始,然而在这一连串暖和的日子里,我以为冬还离得老远。

雪对于北方人该不算什么稀罕的物什,可对于生长在南方的人,却是一年难睹几回面的。我爱雪,爱在雪天里到外面走走,即便在平时看来普通不过的地方也放射出一种美来。落雪的湖边是极有看头的,雪落在湖里,自然得悄没声息,无影无踪。可落在岸上的雪,绒绒厚厚的,仿佛给湖心围了一件暖和的羊毛项圈。我愿意对着披雪的树看,高矮不同,仿如花团锦簇。门前的凤凰山上多为柏树,这些在强风暴雨面前从不低头的硬汉,在雪面前却愉快地低下了头。雪是温柔的,但雪也是厉害的,它一点点地加给你分量,直到你承受不了折弯了腰,雪有时真似温柔一刀。谁能经得住这温柔一刀呢?大概所有的古树都曾受过雪的温柔一刀吧。

有一次,我在云龙山兴化寺后面看到一株千年古柏,它消瘦劲挺,寥寥可数的几根枝子一点也不繁茂。从它身上盘旋扭曲的纹线上,有清晰可辨的撕裂痕迹,仍可想见当年那股摧折的力量是何等巨大,这力量出自谁手,不是风狂雨骤,一定就是雪了。为了生存,这株古柏从生活里学到了求生的方法,那就是去繁就简,寡欲少欢,不上雪那温柔一刀的当。不过,在这样的老树身上看雪,同样也有意想不到的美感,更能领略到老树的苍劲与不屈。一棵树能学到这样的求生知识并不容易,很多时候,它会为一时充足的阳光和丰沛的雨水而起了太多贪欲,放养出太多的枝叶,走向盛极而衰之路。

仍然是在从前,一年中总不忘在最初的大雪日子里去踏雪访梅。记得那片梅林隐藏在泉山的山坳里,梅林不大,梅树也不大,多为灌木丛生。也不知是谁栽种了这片梅,而今无人管教,一任它自由地野着。想起西湖边的林和靖,妻梅子鹤,真是世上头一等高人。而这片梅似乎不得什么要领,从不懂得夸耀,平时很少有人光顾。我也是一次偶然来这里歇脚,惊讶这里有一片梅的。那是在我为一件事情最伤脑筋的时候,我以为我被全世界抛弃了,没有人在意我,最后连一个人的爱也留不住,于是忧伤把我带到那儿。我在那里静静地想,想人生的一些事情,后来还是那片梅林教育了我:人活着是为自己的性情闲适和自然,而不必去计较其他。那片梅林,虽然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存在,但它依然日日美丽,认认真真的花开花落,从不马虎对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生命。

仍然还记得,那天的茫茫大雪里,它柔性的枝条弹去了雪的压迫,露着弹性的玉枝,只有在着花处仍有雪的伴留,梅红雪白,更可见雪的晶莹和梅的高洁。还记得在那一片雪地里,什么也没有,连鸟雀也不见踪迹,雪地里只有我歪歪斜斜的几行脚印。天很晚很黑了,我仍不忍去。可我必须得走了,否则就有冻死荒郊之虞。既然带不走那片雪梅,那就折一枝含苞吐艳的梅枝,回来插在瓷瓶里,当作案头清供,用清水细心地养护,好让它来烘香我的一段日子。后来,对那片梅林,我虽然也有过几次造访,但全不在花期,不着花的梅林一点也不好看,甚至都让我怀疑:它们是不是那次我造访过的梅林?

更小时候的雪天情形,我已经记得不太多了。只记得一点,下雪了,我们就会跟着大人到野外去追逐被雪光障碍了眼的野鸡野兔。那时的山里还是这些动物的家园。追逐虽然少有收获,但我们感兴趣的只是满山遍野地野跑;或玩玩打雪仗的游戏,把待在树上的雪摇下来,落在行人的颈项里,以此为快乐。大多时候,我们还是躲在家中烤火,那红红的砻糠火,带着一股好闻的烟味,薰满了整个屋子。我们在火里炸黄豆和花生,或者埋一个黄芯的山芋,耐心地等着……这些小把戏,把我们孩子的冬天也熏香了。

等到雪霁天晴,我们一群聚在老屋的敞厅里晒太阳,望着屋脊上空空的燕巢,猜南飞的那一家燕子现在落身何处。于是几个人打赌,赌它们来年还认不认识这里的家。我们听屋檐化雪的滴漏,叮叮咚咚的,敲打着我们的日子。我们还任由那只家猫赖在我们腿上假睡,有时我们也同它开个玩笑,突然抽空了腿,看它惊慌失措的样子,等它明白过来只不过是一场玩笑后,就又“喵。喵。”地爬到我们身上来。这种时候我们最爱听老人们讲故事,三国、水浒、三侠五义,于是我们也“桃园结义”,平添了做人的几分豪气。

家门的那个老伯,耳朵从年轻时就背了,他虽然并不认识字,可有一肚子故事。我们央求他讲,一个接一个,不让他停歇。他的故事多为小姐和公子的故事,宣扬的是美好的人性,使我们早早就知道人性的善恶和美丑,知道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因果,知道了积善聚德的道理。有时他讲累了,不想讲,我们就哄他,给他捶背倒茶,于是他又开始讲了,还是公子和小姐,还是那些恩恩爱爱的事。

孩子要哄,这话不假,现在来看,其实老人更要哄呢。在我的老家,就有一些老人,他们所知道的事情真能胜过半部聊斋,只是没有人重视,没有人妥善地把他们一辈子的经验总结下来,他们多像野外的那片梅林,开自开,谢自谢。我的那位家门老伯,就是这样的老人,可惜他讲的那些故事我大多都忘了,偶尔能记起来的一星半点,就更让我怀念那悠远的童年日子。那日子虽苦,可真好啊!

南方的雪是年年渐少了,冬天跑到水面去溜冰的情形已经成为今天孩子们的梦想,屋檐下拖一条条长长冰凌的情形再也见不到了,下雪的日子已经走进了人们的记忆深处。它们走远了,轻易不会再回来。虽然我爱雪的天性并没有什么改变,但总不如从前那样能与它作一番肌肤相亲。这不仅是长大之后心情上的迁变,更主要还是身体上的病弱,我这豆腐渣一般的身体恐怕再也经不住雪天的寒气所勒了,即便是待在有暖气的房间,那些从门缝里钻进来的凉风,仍然会弄痛我后背上的那几根骨头。尽管如此,可我还是很怀念从前那些有雪的日子,还打什么诳语呢,是真的怀念呀。

今天,望着窗外飘扬的雪花,我头脑中又断续明灭地想起从前下雪天的光景。然而,隔着三十多年的风雨之路,我还能回得去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心中有古渡散文

全文共 2643 字

+ 加入清单

1

长汀,濒临汀江,算得水乡。

那年六月,蝉鸣如水,在叶间流洒下来。这是一年最好的时节,叶绿如染,天蓝如洗,花红如火,汀江边蒹葭青葱,碧翠如玉。

此时,还不是白露横江之时。

如果撑一只船,漂游在汀江上,看蒹葭连天;或者身着长衫,伫立水边,看白帆点点,鸥鹭灭没,一定有一种诗歌般的韵味。

可是,一切美好,在这一刻都停止了。

长汀的中山公园里,一声枪响,蝉鸣静了下来,鸟鸣静了下来,一切都静了下来。秋天,虽还远在天际,可历史的此刻却一片蒹葭苍苍,一片白露为霜。

一个书生,在一声枪响后,缓缓倒下。

他,就是瞿秋白,时年三十六岁。

2

是的,他走了,走得十分从容,可历史却一片鲜血淋漓。

那天,是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中共党史,无论如何也绕不过这个日子,就如大江绕不过高峰,就如帆船绕不过古渡。他站在那儿,如一座碑,一座灯塔。

他是第一个拿着笔走进苏俄的。

他是第一个撰写大量文字,介绍苏联共产党的。

在血雨腥风中,他更是以书生之躯,以柔弱之肩,扛起时代危局,主持武装斗争的。正是他拍案而起,登高一呼,从此,共产党人开始了枪杆子出政权的实践。从此,鼙鼓声声,金戈铁马,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红色政权在枪林弹雨里诞生。从此,红军、八路军、解放军,一路走来,走到今天,走出一个固若金汤的国防。

数遍历史,有几个书生有此气魄?

翻遍汗青,有几个翰墨之士有此胆力?

从此,历史风云激荡,翻开了崭新一页。

这一枪,同样让文坛落叶萧萧,落霜如雪。

他从政,更从文。他文采飞扬,一篇篇文字,如箭镞,如匕首,带着亮光,带着机锋,带着犀利和敏锐,刺向对手。他的杂文,善用典故,长于比喻,精于说理,和鲁迅杂文堪称双璧。在无数个风雨如磐的夜晚,他独坐在西窗下,在夜雨芭蕉声中,将一篇篇文章发诸报刊,犹如春雷。

文学巨匠鲁迅,成为他的挚友,交游之余,以翰墨赠送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殷殷之情,见于言表。郑振铎、茅盾这些文坛大家,更是与他把臂论文,盛赞不已。

在他死后,鲁迅在译《死魂灵》时,于灯下叹息道:“瞿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

六十多年后,著名散文家梁衡在瞻仰瞿秋白故居时,写下一段话:“如果他一开始就不闹什么革命,只要随便拔下身上的一根汗毛,悉心培植,他也会成为著名的作家、翻译家、金石家、书法家或者名医。”

可是,他没有,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他,当时的乱世需要他,尚处于初起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需要他。于是,他掸掸长袍,走出书斋,走向远方。

远方,风雨如磐。

远方,血流如海。

他微微一笑,走下门前的码头,上了一只小船,一直走向远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最终,在长汀的一声枪声中,化为一座碑,一座高耸的碑。

3

他是常州人。

常州,是典型的水乡,青花瓷一般的世界,就连雨也是天青色的。大概是山水的陶冶,是钟灵毓秀吧,这儿文化味极浓。走在常州的小巷里,走在古旧的码头上,看着夹着书本匆匆走过的男子和女子,都有着一种文化的韵味。

在常州的小巷走过时,任细雨如丝,漫空飘洒。这时,我总想,当年瞿秋白也淋过这样的细雨,也在这样的雨里夹着书本漫步走过吧。时间,弹指已过去了八十多年,他若健在,也已经是百岁以上的老人了。

可是,他的生命却静止在三十六岁。

照片上,他有着一种文静,一种潇洒,一种清秀,脸上映射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

他是一个典型的文化人。

长于文笔之外,他擅长书画,更善于金石。他画过古松亭台、山人弹琴,笔法有四王余韵。他的书法得自颜真卿家庙碑,又融入龙门十二品笔法。他的金石印刻,刀工苍劲古朴,印文奇拙,为时人所喜爱。据载,郑振铎夫妻百年好合之日,他长袍飘飘,送去一小包,打开来,是三方田石印章,赠送新婚夫妻的。郑振铎一见,喜不自胜。

其人有白云的飘逸,有白莲的心志,不愧秋白。

他从常州书房走出,据说,门外有一条水,水上有一个渡口,名曰觅渡。渡口旁有一只船。今天再去,书屋仍在,可已陈旧,白墙青瓦,一如当年。

门前的那条河呢,流去了哪儿?

那船呢?那船上的艄公呢?还有——当年那个撩起长袍下摆,轻轻一笑,登船而去的书生呢?一切,都已经走远了,走向了岁月的那一边。

站在这儿,我默默的,默默地想象着他登船的样子。

他真的不像一个铁血壮士,他太文人气了,厚厚的眼镜,一丝不乱的头发,以及脸上不愠不火的淡定神色,还有眉眼间那淡淡的诗词味。他可以沿着古诗词去乐游原踏青,可以坐着一只小船观景,可以在“雨中黄叶树”的夜里,吟诵着平平仄仄的诗。

他唯独不适宜于走向血雨腥风。

可是,他偏偏走向了那儿。因为,一个国家已经风雨飘摇;因为,一个民族已危在旦夕。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每一个文化人精神血脉流淌着的基因。他掷下笔,挥手故居,挥手书斋,挥手门前的觅渡河。

从此,书斋里少了一个文人。

从此,征途上多了一位烈士。

4

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出人意料之处。他是文人,却以一种“趟雷”的精神,冲入枪林弹雨里。多年后,看见战斗影片中,有人以身滚地,引爆地雷,热泪盈眶中,我想到了瞿秋白。

他,就是这样一个勇士。

在尸山血海中,在共产党人手无寸铁的时候,他支撑危局,不顾生死,这和“趟雷”精神毫无二致。可是,他硬是趟开了一条路,让一个党旗帜招展,走过风雨,走向今天,并走向辉煌的未来。

他曾是共产党第二任最高领导者,最后,却被留在了中央苏区。

当时,留在苏区,就意味着铁壁合围,意味着被俘和死亡。他毫无怨言,留了下来,辗转向前,直到被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他有着生的机会,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他死前拍照,侧步站立,态度从容,安详,一如当年走出书斋,脸上仍有着淡淡的微笑和淡淡的书卷气,有着一种淡定和安静。

最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多余的话》,深刻地解剖自己的灵魂。他是党的领袖,更是一个真实的自己——瞿秋白。

5

他曾写过一句名诗:“我是江南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梢。”是的,他带来了春色,带来了绿意,带来了鲜花和芳草。

可他,却没有看见“万山红遍”的壮美,没有来得及欣赏“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壮阔,而是在盛夏,在六月的蝉鸣声中,静静离开,

在六月的二十八日,他走出监狱,一直走到中山公园,抬头看看天,天蓝如水;看看远处,青青草色一直铺展到天边。他轻轻一笑,对行刑人员道:“此地甚好!”

然后,他面朝北方,盘腿而坐。

一声枪响,一地白霜,飘落在历史深处。

多年后,梁衡先生写了一篇纪念瞿秋白的著名散文,题目名为《觅渡,觅渡,渡何处》。其实,在瞿秋白走出书斋,走下码头,走上觅渡河的船上时,他已不再觅渡,而是走向心中既定的目标。他的心中,本就有一个古渡,在白净的阳光下,一直延伸向民族的良心,亿万斯年,永不消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的眼里只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99 字

+ 加入清单

爱情是个不痛不痒的字眼,对于我这么一个跟世俗格格不入的人,或许我要摆脱,或许世俗要摆脱我,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火花。

这里的世俗,不是整个环境,整个区域的世俗,而是对于我们这么一个村落,这么一条河流域的世俗。

我在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也隐藏着很多粗俗的观点,其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答应要信任自己,甚至我在怀疑自己,怀疑我的思维、我的言语。

从这几句话中,能够知道我很纠结,很矛盾。

上初一那会儿,我喜欢上村里的一个女孩,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朋友。

我每当吃饭,都会想到她,我拿起碗筷,我就想起她,想知道她吃了没有?想知道她是否过得好?想知道她所有的一切。

记忆最深那一次,是我爹打回来一只鸟,然后我们吃着吃着,我一直在想她,我有种想给她送去的冲动,但是并没有,因为我们没有交集,或者说我们还不算是朋友。

我在想:今天的你,吃什么呢?而我吃了鸟肉,我欠你一顿,我对不起你,我很内疚。

我娘从坡上摘点野果回家,张开嘴那一刻,我就想到她:现在的你,在干吗呢?有没有休息好?有没有吃好?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像我一样吃着这个野果?如果没有,我觉得我又欠你一次,又内疚一次,我恨不得马上、立刻给你送过去。但是我担心你会不会接受?会不会喜欢吃?

当时傻得糊里糊涂,完全被情绪牵引着走,走路不在状态,心不在焉的拖着疲惫的步伐。

可是那回没有人能懂我,就连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我在干吗?到底我在做什么?有意义吗?

我不停的问自己,可我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或许我知道要怎么做,但是我不想那样做,我只想跟着心走,无论走到哪,我都会继续,尽管是那么的累,我还是不能自拔。

死的念头,时刻敲醒着疲惫的我,但我并没有这么做。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班主任亲自叫我到办公室去训骂我,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我哭着,发不出声音,不是我不敢发出声音,而是我的喉咙僵硬、哽咽了。我不是被老师骂才哭,而是自己明明很累、很痛、很煎熬、却始终不能放下,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我哭了,我记得,面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的面哭,而且我很害羞,可是控制不住的泪水,翻涌而下,我的手捂住嘴巴,其实我根本发不出声音,我只是本能的捂住嘴巴,只听到我深呼吸的声音,整个办公室安静得就像午夜,就连老师翻开作业本批改作业的手也停在半空中,像一只僵硬的木头,直到很久很久才放下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师总是约束我们,不让我们谈恋爱的原因,就怕影响我们的成绩,可是,那个东西就像洪水一样,说来就来,你根本控制不住,而且根本就不在你控制范围内,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的降伏,让那洪水把你冲走。

家人,在我眼里,他们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我跟他们都没有关系似的,好像我与他们没有任何交集,我只是寄宿在他们这里一样,除了她,什么都跟我无关,我只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着她,唯有她,才是我的全部,甚至连我自己什么都不算,也就是说,我想死,但她必须好好活着,如果有这么一个选择,要我去选,我肯定会选自己,让我的死,来换取她的快乐。

这是不是初恋呢?

或许,那什么都不算,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在恋爱,只是我一心的对人家好,一心想着人家,一心想为人家付出。

然而,一年后的我们,都变了样。也就是因为我太喜欢她,那一年暑假我选择,离开家,去哪呢?

我去姨妈家住,虽然我们只隔着一条河,但我们真的没有见过面,我没有回过家一次,因为我怕见到她,因为我怕我会受伤。

一个月过后,我回家了,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见面。这段时间,我还没有到镇上上初中,我还属于小学生,六年级的学生,她读四年级。

回来第一天,我就写信,在球场上,我把信交给她,当然不是我亲手交,我没那勇气,朋友帮我交的。

我们打完球,到河里游泳回来,她把信退给了我。

我的失望从那时候开始,我的幻想一切都开始动摇,虽然我毫不察觉,但事情总在发生着。

初二那年,她跟别人xx,我也只有心痛了,但我之前给她买的东西,比如衣服、球,这些都成了过往,我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也没有怨她,好像整个人都没有了知觉。

整个人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整整一年多,初三我都还没有恢复,直到换了个环境,进入高中的校园,整个人都变了,因为学习的压力大,任何事情都将被抛向远处。

学习很用功,很努力,但是成绩并没有上去,只好我放松了,不再紧紧逼自己,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

从学校出来,第二年,她跟人家结婚了,虽然我已经麻木,对她也少了那种感觉,甚至我还恨过。也好吧,毕竟人家找到人家的幸福,我只不过是她生命里的过客,一颗流星。

婚后不久,好像去年还是前年,又离婚了,是她主动提出。

回头看看,这一段段往事,好像刚发生在昨天一样,但少了那种冲动,那种心动,那种关心,那种心疼。甚至有些嘲笑的余音,我不是故意,但那笑声从心底爬上来。

我真不是故意,也许那就是一种祝福吧,因为你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更适合你,但是你不努力,你只是想坐享天伦之乐,那么还是要看你的运气了。

写了这么多,都没有进入主题,看来我还是太情绪化了。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你想拥有就能拥有,而是一场战斗,你能在那么多的候选人当中脱颖而出,证明你真的很有实力。

往往,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些不用考虑,甚至没有候选人的的选择,根本不给我们选择的余地,而是给我们框一个空地,给我们准备好只有唯一一个答案。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们本来有更多的选项,但是我们都一一把其它选项淘汰掉,最后只有唯一一个选项,那么这个选项一定是最好的选项吗?还是凭感觉?还是靠外貌?抑或是嘴巴?

会说话的人,都是能吸引一定的人,但是不是全部都这样。

甜言蜜语,谁都会说,只是有些人除了甜言蜜语,就已经找不到更能表现的优势,除了那一张嘴,把衣服一脱掉,黝黑的肌肤、下垂的胸部、会发出味道的下液、椭圆的肚皮、粗大的双腿……

我不是针对某些人,也不是故意挑拨谁,如有冒犯,纯属无意。

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不给你自己选择的余地,你把伸向你的手都一一的砍掉,最后只剩一只手给你,你认为好的一只手。

也就是说,你一心只想着那一个人,你没有给自己后路,走到狼牙山顶,你只有跳下去。

要上山可以,但要给自己退路,不要把自己逼向悬崖,没有人推你,是你自己一心想要到达的终点,但是终点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美好,一切都不是你想得那样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第一次摸螺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

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很快就过去了,其中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那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摸螺蛳

那是一个十分炎热的上午,我和爸爸妈妈都在家吹电风扇,但还是觉得很热。妈妈说:“这样整天吹电风扇可不是好办法呀!”这时,爸爸突然一拍桌子,吓了我和妈妈一跳,只见爸爸手舞足蹈地说:“我们可以去河边摸螺蛳啊!”我和妈妈异口同声地说:“赞同!”说干就干,爸爸拖出车子,催正在准备午饭的妈妈快点。我负责准备竹篮,一切都准备好了,我兴高采烈地说:“准备出发。”

我们很快就到了河边,这里风景优美,有蓝天、碧水、绿树、青草,多迷人啊!河水清澈见底,我们一眼就能看见河里的螺蛳。我高兴地喊:“哦,摸螺蛳啦!”可是我不敢下水,爸爸自豪地对我说:“还是看我的吧!”只见爸爸挠起袖子,卷起裤脚,轻轻地下了水,站稳之后,弯下腰,将手轻轻地放入水中,两只手轻轻一抓,一下子就抓了两把螺蛳,往妈妈的竹篮里一扔,就这样爸爸摸到了很多的螺蛳,他还向我炫耀。我也不甘示弱,一开始,我只敢用脚尖点水,后来我胆子渐渐变大了,我的小脚便下了水。我也学着爸爸的样子去摸,总算摸到两把螺蛳了,我高兴地直跳,溅得我和爸爸满脸都是水。看到爸爸的样子,笑得我前俯后仰,爸爸也笑得合不拢嘴。“快别笑了,篮子都满了!回家吃午饭吧!”妈妈在岸边对我们大声喊道。我和爸爸被吓了一跳,依依不舍地上了岸,妈妈递给我们两块毛巾擦干了脸上的汗水和河水,我们提着一竹篮螺蛳满载而归了。

我多想再回到那快乐的时光,分享家人在一起的喜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关于旧病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5 字

+ 加入清单

那年我还小,应该是7、8岁左右吧。有一天晚上,半夜时分,我觉得屁股后面很疼,就去把我母亲叫醒。母亲拿手电照,发现我屁股肿了一个小红点,母亲一边安慰我,一边哄我睡觉,但是我屁股实在是太疼了,躺在床上几个小时也没睡着。过了几个小时,母亲又照,发现原先的小红点变得和葡萄差不多大了,而且红肿地发亮;天亮再照,有一个小苹果这么大了,用手摸一摸,竟然有点烫手。母亲说:坏了,是火嗟子!

火疖子是长在屁股上的恶性粉刺,也是一种痤疮,因为长在屁股上,而且疼的厉害,还像火一样烫手,使人坐立不安,故名火疖子。火疖子若处理不当,如随意搔抓或挤压排脓,热敷,药物烧灼等,都可促使炎症扩散,感染可骤然恶化,红,肿,痛范围增大,伴发蜂窝组织炎或演变成痈;甚至并发海绵窦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火疖子很厉害,整不好你就要花个半年时间趴在床上,而且你疼得还吃不下去饭------那得成什么样子!

母亲拉着我去看肖医师。他是个西医外科医生,在乡医院工作,他技术很好,很多人去看病都点名找肖医师。他叫我趴在长椅上,看了看,叹着气对我母亲说:这种病不好治,我给你开几服药,先看看效果吧!吃了一个星期的西药之后,那个火疖子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长越大,这可把我母亲急坏了。听村里的老人说中药可以看好这个,母亲赶紧把我带到乡里的中医院。中医院里的一个老医生伸手在我手腕上把脉,其实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感觉这种邪乎的手段怎么可能把病治好。他让我趴在大桌子上,带上眼镜看了看,哆哆嗦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中草药,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出来铺在火疖子上。这位老先生,连麻药都没有!老先生在我嘴里塞了几根好像是种草药的草根,很甜,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嗞地一声,老先生已经把我的火疖子豁开了。他如何挤脓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在上面吐了几口草药,很恶心,然后对着火疖子敷了上去。我没有感觉到疼,因为火疖子长了这么长时间了已经熟透了,只感觉伤口挺痒痒的。

老先生嘱咐我母亲第二天去换药。换了4、5次,我感觉屁股已经不太痒了。再过几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老中医对我母亲说:你小孩真行,叫都不叫。干嘛要叫呢,我都没感觉到怎么疼。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当我遇到身体或是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叫唤。难免叫唤,也不是张牙舞爪,以免让人感觉手足无措、惶恐不安。

我的屁股上至今还落下一个伤疤。

嚼着几根中药草根,就做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 加入清单

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繁星流动与你们同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 加入清单

有一种雨伞,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种花朵,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谊,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里保留。人生路上,我们有很多誓言,不是关于亲情,亦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个依靠、一个拥抱、一个主意、一个肯定的人,而那种关系就是友谊。

安静的午后,独自一人享受着秋阳,耳畔响起那熟悉的声音:你快来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她好烦,我们不理她吧……,仿佛一切都还是昨天,昨天的我们都还是一群孩童,昨天的我们还肆无忌惮的笑着,昨天的我们却已经长成现在的大姑娘、大小伙。一路走来,身边来往了好多人,有些人来了就走,我们管他叫作过客。有些人只是路过,我们叫作陌生人,而又些人来了,不管岁月如何流逝,无论季节如何更替,她永远陪在你身边,好似一颗青松,四季常青。

此刻,我更想念高中一起没心没肺的笑,一起挑灯夜战的日子。大家都有同一个梦想,同一个话题;每个人都会记得彼此的生日,会悄悄为寝室里的人准备生日惊喜;每个人都有察言观色的能力,总会在对方的脸上发现对方的难过与开心;每个人都有颗脆弱和坚强的心,就算难过倒在对方的怀里哭过就好。我们会一起相约打饭提水,以至于别人总会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个“庞大”的队伍;我们会闹别扭,但其她人总会想方设法化解;我们一起分享对方的小秘密;我们互起昵称;我们一起去看其他班男生打篮球,一起在我哥们班教室下大喊他的名字,为他高考加油;我们在对方的留言册里留下好几篇的话,从认识写到未来,生怕以后都来不及说了……那时的我们,不分彼此,不论你我。而现在,大学的生活让我很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不是在这里我找不到真正的友谊,而是那种感觉却很难找寻。

友谊本由一个缘字开始,凭一个信字延续,靠一个心字长久。走到现在,我也很感谢很多曾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人,还要感谢一个人——我的闺蜜,在她身上我学会了包容。我们从不会因为忙碌而疏远,她为我做的远比我为她做的还要多的多。我想,这就是友谊最神奇的地方。现在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每一段来之不易的友情,如果这段友情属于你,就要尽全力的维系好。如果这是一段苍白且无力的友情,那就放开,去追寻值得的那段。

孩提时的友谊好似一张白纸,没有热情的红,没有沉静的蓝,没有攻心的黑。有的只有善良纯洁的白;中年的友谊像极了陈年的老酒,时间越长,品出的感觉最真。青葱岁月的我们,友谊就像一艘帆船,风平浪静的时候一帆风顺,狂风四起的时候摇摆不定。但终究帆船还是在海上航行着。我喜欢那些青葱岁月里一起嬉闹的朋友。纵使我们有过不愉快,但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跟加珍惜彼此。

朋友是一种心灵的感应,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有人说,友情如酒,经历的岁月愈久愈香醇;也有人说,友情似茶,味道淡而不浓却沁人心脾。而我说,友情就像一双翅膀,让幸福并肩飞翔。我不知道,没有友情的世界我会过的怎么样,我只知道,真诚的友谊不会忘记,执着的感情不会放弃,永远的朋友不会分离,真诚的问候不分四季。

花开花落,繁星流动,我想与你们同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溪河的小河抒情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 加入清单

清晨,斜对门的堂叔进来对我说:“吃饭了跟我去河里叉团鱼。”听说去叉团鱼,我高兴得蹦起来。急急忙忙地扒了几口饭,就往对门跑。堂叔递给我一个小格篓,篾做的,小圆口,大圆肚,犹如济公和尚的酒葫芦嘴上安了个漏斗。堂叔手中的钢叉长长的,细竹竿,亮钢叉,捏在手中,好威武。

我们在河街口那里下河,那里是小河汇入大河之处,最深也只淹住小腿。河底无淤泥,细沙酥赤脚。河心没有一点水草,清澈到可见蚌们在沙上划下的一条条线路。但河边水底有草,不似岸上一蓬蓬、一丛丛,它们漂浮在那里,如马尾,如拂尘,如绸绢,如丝巾,绿绿的,油油的,任碧流梳理,任涟漪轻抚。幽幽于水底,水底也悠悠。拘束水底边边上,翠色何曾逊杨柳。

溯流而上,信步潺潺。叉落蛙跳,碎散明镜。一群雪鸭在前面徜徉,有的伸长脖子在水中追鱼,,有的拍着翅膀追赶同伴,有的叫着躲闪,有的摇摇摆摆爬上沙滩卧着,大有“黄鹤楼上看翻船”的意思。鸭见我们来了,争先恐后的涌上沙滩,瞬间,碧流空翠云水静,鸭卧平沙一片雪。

不动声色的是埠头边的一株柳树。歪于伟岸,绿荫浓浓。我们坐在树荫之下,双脚浸泡水中不动,不一会,便有小鱼吻脚趾,在趾间钻进钻出,痒痒的。这时,我如果将竹篮放在水里,过一会儿,猛然将竹篮提起,定会惊喜地看见一些玉虾,在篮底活蹦乱跳。别看鱼虾不起眼,捣衣石下有世界。

来到扦担巷埠头,一片沙滩平平,半边瓜田铺翠,小小瓜棚留守,圆圆草帽施肥。此处不仅河水宁静,空气也宁静。宁静得让我忘掉寻找团鱼。

绕过垂钓之人,趟进竹影。修长的翠竹,绕河成林。清凉的水,清凉的风,心也悠悠的。忽然,我和堂叔都看见河底有一个小小的沙包,拳头大小,冒出几个气泡。堂叔憋住气,轻脚轻手地举起钢叉猛插下去,拔起一看,空空的。堂叔把钢叉递给我,蹲下去,一手罩住沙包,一手掀开沙子,终于抓住一只团鱼。拿起一看,原来小得可怜。我放在手心,如切开的半边鸡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它竟然伸出脑壳,东张西望。我对堂叔说:“放了吧!”堂叔说:“随你!”我蹲下去,轻轻地把小团鱼放在水底沙上。小团鱼先是趴着不动,一会儿,它好像听见什么在召唤,便朝前爬。爬了几步,回过头来望望我,又开始爬。莫道团鱼没叉着,一河风韵溢乡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

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难过的日子,解释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0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的心情真是糟透了,因为我们班同学的缘故。

我和我们班的“型男”(外号)是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但是大家都乱说——自从我给他做了一次早餐之后。这很平常啊,没有什么啊,为什么大家总是这样来说:我喜欢谁、谁喜欢我。

谁喜欢谁谁讨厌谁有这么重要吗?难道对别人好一点都不可以吗?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解释后大家就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这样弄得我们两个人好尴尬,每天下午的自习课上大家就都传来传去地说着。我每次听到一两句之后就开始笑,而且是那种很放开的笑,笑到肚子疼。连续三天。同桌问我你知道什么事这么开心啊,我又开始笑。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就会笑、笑到肚子疼,笑到很长很长的时间。臭着一张脸时是心情很好。

让流言蜚语消失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去理会。但是我怎能不去理会?我生来便是这样一个喜欢把所有事整理好再一个一个去做的人,不解释清楚我心里总好难受。

况且,那个有着坚定眼神的人。我得承认我很喜欢他,当然不是那一种喜欢,而是有点崇拜、有好感的像哥哥一样的喜欢。我不想让他听到些什么,但事实告诉我他什么都听到了,而且听得一清二楚。

这些天我每天都不开心,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同学们居然会问我说:你是不是看不见型男就很失望啊?我真是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在自习课上,型男他们组的一个人跑来问我说:“我们来看看咱们班有多少人知道型男喜欢你或你喜欢型男吧!”

我点了点头。因为我知道我们班的同学绝大部分都会说不知道,我也想借这个来将这件事说清。让我郁闷的有两个回答,一个是先说他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型男。我听这话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又说:但他知道型男喜欢我。

本来还很开心的我僵在了那里。

还有是那个坚定眼神的人,我多希望他说不知道或是不喜欢,但他居然说,我喜欢班长。我不禁苦笑,逢人便问:你知道我哪里长得像喜欢型男或班长的人的样子吗?我以后改。

大家,拜托你们,消停会好吗?我都乱死了。

让我好好的过、没有任何烦恼的过,好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张晓风爱情散文

全文共 3990 字

+ 加入清单

张晓风,台湾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等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8岁随母亲一起赴中国台湾,曾先后就读于北一女中和屏东女中,最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东吴大学和香港浸会学院。36岁时,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阳明大学创校以后就来此校任教,一直担任该校通识教育中心教授至2006年退休。张晓风创作过散文、新诗、小说、戏剧、杂文等多种不同的体裁,以散文最为著名。她的成名作《地毯的那一端》抒写婚前的喜悦,情感细腻动人,但她的成就并不止于此。她其后的作品在内容和技巧上都不断发展和突破,从描写生活琐事,渐渐转变为抒写家国情怀及社会世态,融入哲理,不断开拓。主要作品有《白手帕》、《红手帕》、《春之怀古》、《地毯的那一端》、《愁乡石》等。

篇一: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

篇二: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

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

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

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

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篇三: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

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

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薇几曾有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灼的流水?

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篇四: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