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推荐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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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 加入清单《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大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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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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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李云龙和田雨都是哪种有些傲气的人,李云龙的傲气在于,老子能打仗,老子敢亮剑,老子看到不公平的东西就是忍不了,就是敢教训你孙子。田雨的傲气在于,她出身的家庭,她受过的教育,她的心性。
这种傲气,加上他们的刚硬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懂妥协,更不懂低调和隐忍。而田雨比李云龙还要命,她的那种艺术细胞和知识分子的傲气,使得她在那个时代注定要被孤立、被打倒。
张白鹿不一样,这是一个有政治智慧的女人,更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几句话就能和晋西北铁三角打成一片;有艺术细胞,受过良好教育,但是不嫌弃工农干部,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融入在一起。
当然,她的苏联血统,会让她在69年之前很受益,但是在69年中苏关系破裂之后遭到排斥。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党的高级干部,如刘少奇、彭真这些,都是在66—69年文革刚开始这段时间被整死的,挺过69年之后,被整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所以张白鹿的苏联血统会让他们在69年之后遭罪,但不会致命。
所以综合来讲,张白鹿比田雨情商高、有政治智慧、且更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打成一片,她能够帮助李云龙躲过后来不少政治斗争的枪林弹雨。
篇2:樱花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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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篇3: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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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唐雯:最后是拿错了诊断书,自己得的不是恶性肿瘤,是良性的,但是因为这件事让张仲平明白了自己应该守护的是自己的家,于是就和曾真彻底分开了。
曾真:被唐雯感动,决定永远放弃仲平,离开了这个城市。
徐艺:仲平发现了颜若水给徐艺设计的套,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不让徐艺中招,但是固执的徐艺还是上了当,他跟祈雨之前的小啾啾也被单纯的不得了的周辛然抓个正着。最后决定跳楼,后被徐艺真情打动,放弃了跳楼。
仲平:彻底跟颜若水划清了界限,决定把事情全抖出来,以后堂堂正正的做人。
篇4: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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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篇5: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样的
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最好的我们讲述的是耿耿和余淮之间的种种故事,那么最好的我们小说里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尤其来了解一下吧,欢迎阅读!
《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讲的是耿耿和余淮在多年之后再一起相遇,然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可谓是感慨万千,曾经的误会也解除了,所以最后小说结局应该是喜剧的。
不过,在《最好的我们》电视剧最后,不知道会不会沿用小说的这一结局。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篇6: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 加入清单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篇7: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篇8:故事结局
全文共 628 字
+ 加入清单《青瓷》惟妙惟肖地再现了当代中国商人对关系的顶礼膜拜和娴熟利用,让我感触颇深。或许,中国商人应该从书中得到警示并反思其中利弊,而西方商人则值得去理解其中的联系。商业和关系的问题在中国可以说是经典话题,甚至引起西方商界的关注;而且商业和关系之间的那种微妙很容易让人剑走偏锋。
唐雯拿着U盘向张仲平质疑,他不知道该如何说,张仲平清楚这东西完全取决于她,唐雯说她根本没看过U盘里面的内容,她清楚家需要共同支撑和相互依靠,唐雯当场骂了徐艺,她想过张仲平可能会欺骗自己,但她不愿意相信张仲平会忍心欺骗她。张仲平决定出去一会儿让她把U盘的内容看完再谈,他听到声音后看到唐雯用锤子打碎了U盘,他感觉到内疚,张仲平拿出徐艺给他的U盘让唐雯看。周辛然给徐艺打电话说银行的转账单已经到了,徐艺从祁雨那里拿到了推荐函,周辛然去了青瓷会所,她看到徐艺和祁雨在一起亲密的场景,她惊呆了。周运生从昏迷中醒来后叫着周辛然的名字,江小璐急忙找医生过来查看。唐雯约见了曾真,她和张仲平在二十年前都是那所大学的学生,她向曾真讲起了和张仲平从相识到相爱的经历,唐雯只是想对她说说自己的病情,她说是良性的,是命运欺骗了她,是另外一个化验单被一个同样叫唐雯的人拿走,唐雯只把真实的结果告诉了曾真,她也希望张仲平能够幸福,当死亡临近时曾真是真心爱上了张仲平,还相信他们的肉体是清白的。唐雯想让曾真把消息告诉张仲平,她想让张仲平知道真相的时候重新选择,曾真听完后向她说对不起,他知道自己不应该爱上张仲平。
篇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除了傅小司和立夏之外的人呢?
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遇见顶住了大门。
陆之昂成了通缉犯,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
段桥要去英国剑桥留学,想要跟遇见结婚,而遇见跑出去,站在马路中央,刚好有一辆货车开过来,段桥救了遇见,自己却死了,遇见回到了浅川,和青田结了婚。
立夏在那次画展事件过后接到了程七七的电话,去和程七七见面,结果程七七告诉她,自己怀了傅小司的孩子,立夏一开始还不相信,回去后傅小司很不耐烦,立夏问他的时候,他还用那种厌恶的眼神,居然说“不要再来烦我了”,立夏把这句话当了真,在心里想“我不会,再来烦你了”。
她在房间里面收拾好东西,最后看了一眼在沙发上睡熟的傅小司,然后就乘上火车,发了一条短信给程七七,让她照顾好傅小司,接着便把卡给丢了。
她回到浅川,看见了已经结婚的遇见,不过她并没有向她打招呼,很安静地看着她。然后她回到室县,和那里的一个男人结婚了。
篇10:《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 加入清单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篇11: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篇12: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 加入清单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篇13:真正的传奇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 加入清单住手。一道人影从树丛中冲出来,喊道。
李二狗愤怒地说你是谁,竟敢坏我狗爷爷的好事!
神秘人说:你还狗爷爷,你在我面前连细菌都不如,还自称是狗,还真狂妄!
李二狗说:你说什么,竟敢骂我,既然你存心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接招吧!
神秘人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句台词应该是我说吗?
李二狗根本没在意神秘人所说的话,而是把一个无比巨大的火球抛出去,大喊道:能死在我的必杀技怒焰·龙火手里,传出去,你也值得去炫耀了,去死吧,哈哈!
神秘人没在意李二狗的话,只是在火球飞来之时,他并没有惊慌,而是冷笑一声,便被火球砸到了。
一阵硝烟过去,李二狗并没有看到神秘人的尸体,只看到一个无比巨大的机甲出现在他的面前出现,他嘴巴颤抖着说:这个机甲怎么会跟镰皇的机甲如此之像。
神秘人冷笑说道:李二狗,你可真是没什么眼力,我这个机甲无数人见了都得吓得屁滚尿流,没想到火龙帮的人竟会如此地勇敢,我很敬佩你不怕死的勇气,好了话说完了,你给我去死吧!
虽然话说得很普通,却让李二狗感到了无数的寒意。李二狗害怕的同时,神秘人发出了一个如月牙般锋利的一刃。即将击中李二狗之时,一道人影挡住了这一击。
那道人影微笑对神秘人说:镰皇老兄,对待我一个手下何必如此动怒呢。
镰皇略感好笑对那道人影说:炎龙,不是我动怒,而是你这个手下活该,如果火龙帮再多几个像他这样个人,那火龙帮早就被毁了,你可要小心啊!
炎龙笑着说:那就多谢镰皇兄提醒了,我会多注意的,送客。
镰皇也笑着说:那就后会有期了!
诺飞对镰皇说:镰皇先生,你很厉害吗?
镰皇说:我也没有多厉害,我只是实力强。
诺飞对镰皇说:难道实力强不是强吗?
镰皇笑着说:如果实力强就算是真的强,那以我的实力,就不会只排在这个世界的第四名了,诺飞,虽然你来自异世界,但是无论你身在何处,你都一定要时时刻刻的必须记住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因为你的实力而满足,否则无论你的实力再怎么强,也一定会败在对方的手里知道了吗!
诺飞说:前辈,谢谢您的指点,我明白了!
篇14:小说麻雀李小男结局?
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麻 雀》讲述1940年,抗日战争如火如荼进行,日本人毫无人性地残害中国同胞,汪伪政府与重庆国民政府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双面间谍”陈深(李易峰饰)与唐 山海(张若昀饰)是一支名为“麻雀”的重庆政府特工队成员。他们潜伏在汪伪政府首领毕忠良的身边,却遇见了资质尚浅的特工徐碧城(周冬雨饰)和外表冒失内 心缜密的李小男(阚清子饰)。徐碧城是个追求浪漫情怀的汉中特训班成员,被上线安排作为唐山海的临时妻子。她的存在,对陈深和唐山海而言就像一个定时炸 弹,这令陈深和唐山海感到无比担忧。然而李小男和徐碧城是截然相反的人。李小男虽外表冒失却心思缜密,平常以一个三流演员的身份来掩盖她的“麻雀”上线的 身份。几位特工此次的任务是破坏汪伪政府的“归零计划”。
结局是:
李小男惨死,陈深徐碧城未在一起。
李小男暴露身份被捕以后,没有招供出任何情报,苏三省让人把干毛巾从李小男的嘴里一直塞到胃里,然后等毛巾吸掉所有的胃酸后,把胃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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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 加入清单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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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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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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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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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篇16:《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被里面的故事感动了。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做《费鲁乔的血》,读了以后让我回味无穷。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在藏族一个小村庄里,就在这一天,一个小孩出生了,爸爸给他起名叫费鲁乔,妈妈在不久后出外看病了,医生说:“他得了伤风,已无药可救”。不久后,妈妈便与世长告辞了。费鲁乔到了11岁时,爸爸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了,临走时还留了一大笔钱锁在了箱子里,就走了,这时家里就剩下了费鲁乔和他的祖母在家了。
这天晚上,不幸的事发生了,晚上九点多钟,祖母焦急的做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等着费鲁乔,生怕他会出事。不一会儿,费鲁乔回来了,他全身衣衫不整,“肯定又和别人打架了”祖母说,“奶奶,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费鲁一下子扑到奶奶怀里,“好妈,认识到错误就好。”于是,他们俩就走进屋里,奶奶给费鲁乔讲道理,忽然听到吵吵声,费鲁乔说:“可能是风吹声吧。”“是啊”忽然,窗户打开了,进来两个黑衣人,一个用手抓住费鲁乔,一个抓住祖母捂住它的嘴,对他说:“你老子把钱藏哪儿呢?”“我知道,在箱子里。”于是,那个男人移到那边,用一个东西把锁孔一转就解开了,把钱都扔进袋子里,一阵风吹来,把这个蒙面人脸上的黑布吹下来了,“啊,尼尔”“住嘴,死老太婆”,于是将刀拔出,刺向祖母,费鲁乔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去,挡了这一刀,两个人急忙逃走,费鲁乔也倒在地,刚才那一刀正命中他心脏,这个小斗士的灵魂也早以飞到天国。
我们真应该学习费鲁乔的精神,勇于改错、舍已为人、尊敬长辈的精神。
篇17: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篇18: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1 字
+ 加入清单在这美丽的世间“爱”究竟是什么?在这本书里爱又是怎样去体现的呢?它又带给了我们什么教育的结晶呢?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时,这些问题便如潮水般向我涌来。带着这些未知的疑问我走进了《爱的教育》去探求我想要的答案。
这是一本以日记形式撰写的小说,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虽然比较短小,但是每一个个小故事都讲述着那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那老师与学生的情感、那朋友之间的纯真友谊……这一切的一切永远都离不开一个字——爱。
我把这本书捧在手上,在阳光温暖的陪伴下打开了这本书,一页一页的仔细阅读起来。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书里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是那么的频繁,才读了几篇我就有些厌倦了,也许因为它是名着我才肯继续读下去。谁知我越读越着迷,越读越感动,也许这就是“爱”的魔力吧,这一篇篇虽然语句普通,但是深刻的故事,是让我从心底说出的赞叹,赞叹故事中人与人之间那美好的“爱”,赞叹作者能写出一本这样棒的一本的书,真是让我刻骨铭心。
在这所有的故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个名叫“栖身"的故事。它讲述的是小说的主人安利柯和他的姐姐无意中得知他们的爸爸妈妈最近没钱了,我本以为他们只会用要父母一些钱,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什么都不要了,衣服,零花钱,文具,日用品……能不要的不要,能少要少要。这还不够,他们尽量找出东西来换钱,给家长尽量减轻家庭负担。读到这,我心里便很不是滋味,同样是小学生,同样有着一颗爱父母的心,我为何就很少想过钱这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家家都有钱,可是却很少有想一想假设家里没钱了时怎么办,也许想也会想,可是也不会像他们一样这样的省吃俭用去得钱。我真佩服他们啊!这只是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而已。还有很多故事是讲述朋友与师生间的爱和人与人之间的爱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爱就像花蜜,蜜蜂不能缺少它,正如我们不能缺少爱一样。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关爱他人,世界就将因为爱而变得更美好!
篇19:《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 加入清单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是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让我感悟深刻。
书中讲的是有五人因战乱被困美国南军城中,机缘巧合之下,五人乘热气球逃了出来,不幸遭遇大风暴,他们被吹到一个小岛上,开始了他们的岛上生活。最后他们终于获救,结束了长达几年的小岛生活。
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书中五人虽流落孤岛,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从工程师有了一粒小麦,造出了枪,箭等一系列东西,我就知道,他们会活下去。虽然有海盗的袭击,有火山的爆发,但在他们的团结奋进之下,一切都挺过去了。
我十分惊讶工程师的智慧,水手的勇气和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之大。
多少场风雨打不动五人的信念,多少次磨难磨不灭他们活下去的决心!他们征服了这个岛,让这个荒无人烟的炼狱,成了天堂。
工程师播种下麦粒,种下希望;水手打猎归来,带来信心;众人打败海盗,赢得成功!我肃然起敬,在一切困难面前,唯有团结方可战胜,一人力虽小,但众人之力可倾海之波涛,挡夏之骄阳。
《神秘岛》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懂得什么叫逆境中找希望,狭路中找信仰!
篇20:《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 加入清单在这奇妙缤纷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带着这个问题,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是通过亚米契斯的儿子的日记改编的,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育性的读物。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爱从来就是一个非常难以解释的词,但是对于生活的热爱,却是容易理解的,当我们经历过一些事情,看过一些风景,遇到一些人,了解了他们的思想,拥有了自己的情怀,就会变得豁达,释然,这时候,我们对生活会更加有热情,因为我们懂得了珍惜生活,也就学会了爱!
“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界限的,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们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人们之间的一个微笑,都是爱的表示……爱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字,可有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忽略身边人对我们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而当我读懂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爱的境界。
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读书苦思时的刹那,世界上最舒展的一刻是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